《他不是龙》 第1章 序幕 “老爸,你说我们今天能捉到大鱼吗?” 平静的湖面上,一条狭长的渔船随着微波轻轻荡漾。船上,一对矮人父子正在准备撒网捕鱼。 父亲身高只有一米二三那样,儿子更矮,仅仅是父亲的一半。 “放心啦,会的!”成年矮人回答,声若洪钟。 接着,他撒下了渔网。 儿子趴在船沿上,呆呆的看着渔网落水时荡起的涟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爸,为什么我们要这么辛苦地靠捕鱼为生呢?为什么不可以像约克叔叔他们那样当掠夺者?”他问,“约克叔叔上次来买鱼,和我说他们联合了几个山洞的掠夺者,抢了一个人族的大商队,分到了整整一箱金银财宝呢!” 父亲脸色一变,转头怒斥儿子:“少跟那个混蛋约克说话!趁早断了你那不劳而获的念头,否则老子剁掉你的手!” 儿子吓得脸色发青,不敢作声。 父亲或许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语气有些重,吓到了儿子,叹了口气。 “儿子,你要知道:若想得到,必须付出,这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有相应的代价。掠夺不义之财,迟早遭遇祸患!” 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每天乘船捕鱼,虽然清贫,但也不用担心鱼儿找我们复仇索命;而约克他们,杀人越货,或许可以花天酒地一时,然而一旦惹怒了那些人族,进兵围剿,他们很有可能会人头落地!” 儿子转了转眼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父亲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准备收网。 儿子突然直起了身子。 “怎么了?”父亲奇怪地问。 “嘘!”儿子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低声说,“老爸,那里!那里有条大鱼!” 父亲顺着儿子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片水草。 在一片荷叶下面,一个硕大的鱼头静静地躲在那里。鱼头很大,甚至比父亲的脑袋还要大上一半。 朝向小船的一侧,一只桃核大的圆溜溜的鱼眼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一样。 父亲屏住了呼吸。 他对着儿子轻轻摆了摆手。 儿子默契地捡起了船里的绑有绳子的鱼叉,递给了他。 他举起鱼叉,瞄准鱼头,缓缓蓄力,随后猛地甩出。 鱼叉如离弦之箭一般朝鱼头奔去。 电光火石之间,鱼头突然消失在了水下。 鱼叉扑空了。 矮人父子扼腕叹息。 “好可惜啊,让这条大鱼跑了!”儿子懊恼地说。 父亲摇摇头,扯着绳子,把鱼叉往回收。 “居然失手了,难道是老了么……咦?”他微微一怔,感觉了一下绳子上传来的重量,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嘿嘿,我就说嘛,我怎么可能失手?” 他奋力地拉扯绳子,试图把鱼叉命中的大鱼快速拉上来。 “老爸,你叉中它了吗?”儿子兴奋地问。 “当然!老爸是谁啊?”父亲大笑。“这条鱼挺大呢,估计比咱俩加起来都要长!” “真的有这么大吗?”儿子眼中满是惊喜。 “真的!”父亲扯动绳子,只见水面上泛起了一个巨大的水花。 “好厉害啊,老爸!”儿子开心地拍手。 大鱼猛然从水中高高跃起。 父亲仰头,看着自己的猎物,笑容满面。 然而突然间,他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因为他看到:那条足足有两米长的大鱼,并不是被鱼叉刺中的。 鱼叉,被它紧紧地握在手中。 “这是什么鱼,怎么会有两只手?”他疑惑地想。 随后他便看到了熟悉的一幕,那条长有两只手的大鱼举起他的鱼叉,就像他常做的那样,把鱼叉甩了过来。 双股鱼叉准确地穿透了他的脖子,力道之猛,甚至直接将他从船上捅翻,向湖面落下。 临入水的一刹那,他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个荒诞的念头: “是那些被我杀死的鱼儿来向我索命了吗?” 大鱼与他几乎是同时落入水中。 儿子已经呆住了。 片刻后,大鱼又浮上了水面。 它伸出两只大手,扒在船舷上,那手很奇怪,长有鸭子似的蹼,还有五根人一样的手指。 儿子浑身发抖地看着它,看到它那两颗巨大眼珠中阴冷的目光。 “鱼……鱼怪!”他颤抖着喊出一个词,随后,便绝望地看到面前的怪物对着他张开了满是锋利尖牙的大嘴。 那是他在世上看到的最后一幕。 第2章 多拉格言出必行 “少爷,我们得撤退!”加里奥仔细观察过地道中的脚印后站起身,急促地说,“这个山洞中的矮人土匪数量太多……”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高非?多拉格轻声说。 “少爷,”加里奥辩解,“我们一共只有三个人,而且这是在矮人的地盘!” “是的少爷,矮人们狡猾而残忍,我们的确不宜过度深入。”威斯也附和说。 “你们难道不想要财宝了么?”高非问。 听到他说起财宝,两名拿着火把的护卫安静了片刻。 高非听到有人咽了口吐沫。 “财宝固然诱人。”沉默了一会儿,加里奥开口道,“但如果没了性命,一切都是白搭。” “富贵险中求。”高非说。随后他下令,“继续前进。” “少爷。”加里奥似乎仍想作一下最后的抵抗,“我们倒是无所谓,但如果您有什么闪失,回去之后,老爷绝对饶不了我们。” 高非明白他的顾虑。 “放心吧,老爷那边,我自会帮你们挡着。” 加里奥不再吭声。 他举着火把,提着长剑,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替高非开路。 高非的身后,威斯背对他们,后退着行走,谨防来自后方的偷袭。 举着火把的矮人们不出意外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一个,两个,三个…… 高非数了一下,一共九个。 刚好是他们的三倍。 “只有三个人,就敢来这里送死?” 为首的矮人有些诧异地说。 他的身高只到高非的胸口,年纪约莫四十来岁的样子,留着长长的编成辫子的灰褐色胡子。 他手中提着一把钉头锤,以矮人的臂力,高非毫不怀疑,如果被他用钉头锤砸中脑袋,定会当场去世。 两名护卫紧张地持剑挡在高非面前。 “该死,他们太多了!”威斯绝望地说。 加里奥扭头看了一眼高非,握着剑柄的手指不停抽搐。 从他的眼神里,高非敏锐地感觉到了恐惧、埋怨等诸多情绪。 “少爷,我们真不该跟你一起发疯的……”他喃喃地说。 “原来是这样。”矮人头领发出一阵洪亮的笑声,“少不更事的人族少爷,大概是听了些吟游诗人传唱的老掉牙的英雄赞歌,便一时头脑发热,拉着两个护卫出来冒险。” 他戏谑地看着加里奥,“你们现在应该很痛恨这个把你们带到绝路的蠢货少爷吧?是不是在犹豫,这样的少爷,到底值不值得你们为他而战?” 矮人们手中的火把上的火焰飘忽不定,与之相对,两名护卫的脸色也变换不定。 “不用怕,胜利必将属于我们。”高非镇定自若地说。 大敌当前,他连武器都没有从剑鞘中抽出。 然后他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加里奥在慢慢后退。 威斯也在坐着同样的动作。 “加里奥,威斯,你们想要丢下我自个逃跑么?”高非说,“做决定之前,最好先考虑一下后果。我不会轻易饶恕背叛者,记住:多拉格言出必行。” 矮人头领哈哈大笑,笑声在山洞里回荡不止。 “这番话说的倒是很有气势,只是,”他挥动了一下手中的钉头锤,“我很怀疑:一个死人,用什么来履行他的诺言呢?诅咒吗?” 加里奥看向威斯,威斯感觉到了他的注视,也看向他。 片刻后,加里奥转身逃开。 紧跟着,威斯也逃走了。 只留下高非一个人。 “奥,尊贵的人族少爷,看来您的护卫并不在乎你的威胁。”矮人头领笑着说, “不管怎么说,他们走了,倒是让我们也避免了一些伤亡。现在,是要好好招待一下我们的贵客了——锤子,宝剑,你喜欢哪一种?” “我更喜欢财宝,但如果你们硬要附送些其他的话,我不介意顺便将你们的性命也带走。” 矮人头领仔细看着他。 “你很镇静。你的护卫已经跑了,但你似乎无动于衷,难道你有什么特殊的保命手段?” “相信我,你不会想见识它的。”高非平静地说,“所以,最好把那些抢来的财宝交出来——它们不属于你。” 矮人首领愣了一下,随后愤怒起来,挥舞着钉头锤,砸向地面。 锤头正中地上一颗凸起的石头,将它砸得粉碎。 “我很想瞧瞧,到底是我的锤头硬,还是你的脑袋硬!” 高非没有做声,而是弯下腰捡起了加里奥丢下的火把。 他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慢慢地靠近燃烧的火苗。 越靠越近。 最终,他的手完全地握住了那团火。 矮人们看得目瞪口呆。 高非张开右手,慢慢远离火把。 矮人首领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 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面前的人族少年,仿佛将火把上的火苗当做实物一般,硬生生地扯下了一团! 火焰在他手中燃烧,但却没有伤他分毫。 “你在搞什么鬼,变戏法么?”他不安地问。 “戏法?呵呵,算是吧。”少年微笑着,“把活人变成死人的戏法。你要来试试吗?” 矮人首领虽然惊疑不定,但却不愿堕了威风,咬咬牙,咆哮着挥舞着钉头锤冲了上来。 正当他准备用钉头锤砸烂敌人的膝盖时,高非动了。 他微微抬手。 瞬息之间,那团火飘到了矮人首领的脸上。 矮人惨叫起来。 他丢掉了钉头锤,双手捂脸,嚎叫着扑倒在地,不停地打滚。 剩余的矮人都愣在了当场,惊骇地看着在地上挣扎的头领。 他不停地用双手扑打着脸上的火苗,但不知为何,那团火顽强的不像话,就像牢牢地粘在矮人脸上的燃烧的猛火油。 火焰逐步深入,先是毛发面皮,然后是肌肉,最后连骨头也烧了起来。 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糊味与烤肉的香气,矮人头领不再挣扎。 “这不是戏法,是火魔法!” 一个矮人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你倒是挺有见识的。”高非说。他的手中又聚起了一团火焰。 “等等,别打了,我们投降!”刚刚说话的矮人急切地道,紧接着,他丢下了手中的短剑,跪倒在地。 “呛啷”、“呛啷”,兵器撞击地面的声音络绎不绝。 眨眼间,剩余的矮人也跪地投降。 看来,对于传说中的魔法,矮人果真是十分畏惧。 “很好,识时务者为俊杰。”高非将火焰熄灭,“里面还有多少人?” “十个左右,都是老人,妇女和孩子,大人。”矮人说。“求求您……” “我说过,我来这,并不是为了杀人。”高非说,“我只想要黄金、白银和珠宝。把它们交出来,我自然会走。” 矮人们立即点头答应。 “留三个人在这里做人质,派两个人去把财宝带来。事先警告:不要跟我玩花招,否则……” 他在手中再次凝聚起一团火焰。 矮人们立刻畏惧地向后缩了缩身子。 接着,他们彼此嘀咕了几句,其中的两个人很快起身,向洞穴深处跑去。 没过多久,两个矮人抬着一个箱子回来了。 箱子被放在地上,发出“咚”地一声闷响。 “打开它!” 高非命令道。 矮人按照吩咐打开了箱子。 箱子里,慢慢地都是黄澄澄的金子,闪亮的银币,以及各种各样的珠宝。 一个灵魂突然在高非的脑海中发出贪婪的咆哮: 我的宝贝!都是我的! “着什么急啊,卓耿?” 高非皱了皱眉,对突然冒出的灵魂说了一句, ### 片刻之后,山洞之中,高非举着火把在前面带路,两个矮人哼哧哼哧地抬着箱子,跟在离他五六米远的地方。 希望那两个懦夫没有把马匹全部带走。他想。 想到这里,他有些头痛。 万一,如果那两个家伙把三匹马全部带走了,那这箱财宝该怎么办? 没办法,只好逼着这两个矮人一路帮他抬回去了。 抬到边境附近的村庄,看看能不能从农民那里买一匹牲畜。 正想着,他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听见前面传来了脚步声。 还有谁会来这里?西域王国的剿匪军? 他怀疑地想着,与此同时,为了以防万一,一团火苗在他手中聚起。 “为了荣耀!” “为了荣耀!” 伴着两声呐喊,两道熟悉的身影出现。 “加里奥,威斯?” 高非眯起了双眼,打量着去而复返的两名护卫。 “少……少爷?!” 加里奥吃惊地叫出声来。 “您没死?”威斯也大为惊讶。 “怎么,你们两个很希望我死吗?”高非笑了笑。 “不是,少爷……”威斯兀自发愣,“我们原以为……” “我们原以为你会死于矮人之手,少爷。”加里奥说,“抱歉,少爷,在危急时刻,胆怯控制了我们,令我们丢掉了荣誉,像猴子一样转身逃跑…… 但醒悟过来后,我们羞愧万分,因此决意返回,与矮人们决一死战,赢得我们丢掉的荣誉。” “是这样么?”高非轻轻点了点头,“你们倒还没有让我失望透顶……总之,见到你们去而复返,我很高兴。先出去吧,这山洞实在是让人憋闷。” 两名护卫默默地转身开路。 高非知道他们心中应该有许多疑问。 但此时他没空解释。 不过此刻,他自己是真的挺开心。 不必担心马匹的问题,而且,他也不必绞尽脑汁向养父解释一个人是如何打败山洞中的矮人盗贼,抢下这么多财宝了。 不多时,他们走出了山洞。 重见天日的感觉真好。 山风呼啸,春寒料峭,新鲜的空气令高非心旷神怡。 “将箱子放这里便可,你们可以回去了。”他对矮人们说。 两个抬箱子的矮人如蒙大赦,放下箱子,便头也不回地钻进了山洞。 “少爷,您是怎么脱险的?而且,似乎这些矮人对您非常畏惧。”加里奥将心中的疑问提出。 “用火。” “火?” 高非伸出一只手。 一团火焰突兀地从他手中冒出。 两名护卫骇然后退。 “少爷,这是……火魔法?” “不错。” “魔法已经在大陆上消失千年之久,您怎么会……” “我有奇遇。”高非微微一笑,“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另外,我会使用魔法一事,需要保密。明白吗?” 加里奥不由的看着面前的少年。 他个头不高,身材瘦削,一头乌黑的蓬松头发垂到肩上,眉毛又粗又浓,两只眼睛是和头发一样的黑色,与领主老爷家蓝色的眼眸大相径庭; 他的鼻子不高,但鼻梁笔直如刀削,厚实的嘴唇,总让人想起他常说的那句话: 多拉格言出必行。 少爷似乎对黑色尤为钟爱。他的盔甲自上而下是一致的黑色,除了肩上和胸口上的白龙纹章——那是他家族的徽章。 就连他的披风,也是黑如暗夜。 黑色是神秘的颜色。 随后,他把视线转向了地上的箱子。 “少爷,这箱子里,莫非是?” “打开看看,你就知道了。” 加里奥伸出手,用挂在上面的钥匙将锁打开,翻起了盖子。 “天父、圣母在上!”他发出一阵惊呼。 一旁的威斯也震惊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噢,我的天,我不是在做梦吧?” 两人张口结舌,眼冒金星。 高非盖上了箱子,将他们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在来的时候我向你们承诺过:如若找到财宝,我拿六成,你们两个每人拿两成,记不记得?” 两人小鸡啄米一般疯狂点头。 “这些日子,跟在我身边,你们应该知道我的为人。我经常说,‘多拉格——’” “‘——言出必行’!”威斯立即接口,“少爷是个守信的人,不然的话,我们也不会甘愿跟着您冒险,来矮人匪徒这里找财宝。” 他兴奋异常,却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加里奥面色微变。 “嗯,不错,你记性挺好。”高非脸色平静,“那你还记不记得,在山洞里,我曾说过:我不会轻易饶恕背叛者?” 威斯脸色巨变。 他的身子开始颤抖。 “少爷,我们……抱歉,我们曾经丢下您逃跑,但……后来我们……我们折返回来了……” “你们逃走与折返回来的这段时间,足够让矮人们将一个普通的人族少爷杀死十来回了。” 加里奥缓缓跪下。 “少爷,我们有罪。”他声音低沉,“我们玷污了荣誉,您有权处置我们。” 威斯也紧跟着跪下。 高非俯视着他们,黑色披风在山风的吹拂下如旗帜般飘荡。 “鉴于你们的懦弱,我,多拉格家族的高非,决定扣除你们一半的奖赏,箱子中的财宝,你们每人只能得到一成,可有异议?” “没有!” “没有!” “鉴于你们的背叛,我,多拉格家族的高非,需让你们付出与这个选择相符的代价——加里奥,我要你的一只眼睛;威斯,我要你的四根手指。可有异议?” 加里奥拔出腰间的匕首,干脆利落地刺向自己的左眼。 痛叫一声,他拔出匕首,伸手捂住了左眼。 鲜血自他的指缝中汩汩流下。 “没有!” 威斯浑身颤抖。 然而片刻后,他将左臂贴在地面,挥起长剑,闭上眼睛,对着手指砍下。 在惨嚎声中,除了大拇指以外,他的四根手指齐齐断开。 “……没有!”他痛的面目扭曲狰狞。 “很好!”高非眼中并未露出半点不忍之色,“鉴于你们去而复返的勇敢与忠诚,我,多拉格家族的高非,将册封你们,加里奥?莱昂与威斯?罗兰,成为骑士。可有异议?” 加里奥浑身大震。 “少爷,我们没能与您并肩作战,寸功未立……” “是的,你们并没有在战场上杀敌建功,甚至临阵脱逃了。”高非说, “但你们赢得了心中的战争——在我看来,这场战争的胜利更加重要。” “所以,你们,可有异议?” 加里奥放开捂着眼睛的手,撑在地上,将头重重磕下。 “没有!” “没有……”威斯也说。 “很好。”高非笑了,“那就开始吧。” 第3章 与龙共舞 “强敌当前,无所畏惧;果敢忠义,无愧于神;耿正直言,宁死不诳;保护弱者,无怪天理;这是你们的誓词,务必牢记!从今往后,你们即为骑士!” 高非将剑放平,朗声说道。 “我将仁慈地对待弱者,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我将不伤害妇孺,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 加里奥与威斯强忍着疼痛,背诵出那段早已熟记于心的誓词。 说完后,威斯便晕了过去。 …… 蓝河村,温泉城的一个下属村子,地处中土帝国西部边陲,距离矮人山脉约有五十余里。 入夜,在一户农家,高非?多拉格正一个人吃着晚餐。 晚餐有黑黑的硬面包,煮熟的羊肉,芜菁,洋葱与烤土豆,还有装在陶罐里的农家自制的麦酒。 虽然与平时的膳食比起来有些粗糙,但高非吃的津津有味。 隔壁的卧室里传来阵阵惨叫与低吼。 高非知道:惨叫声来自威斯,而低吼多半是加里奥压抑不住的呻吟。 过了一阵子,就在他吃的差不多的时候,赤脚医生从卧室中走了出来。 “大人。”他对高非说,“两位骑士老爷的伤口已被小人妥善处理,请放心,不会感染。 断了手指的那位老爷,我给他喂了麻痹药剂以减轻他的痛感,现在他已经入睡了; 但眼睛受伤的那位始终不肯服用……” “随他去吧。”高非说,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银币丢给了他,“这是你的酬劳。” “多谢大人!”赤脚医生感谢了他一番,匆匆离去。 擦干净嘴巴,高非走进了卧室。 农户把最好的这间卧室让给了他,一个晚上,换取了一个银币。 关好门,点燃蜡烛,高非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打开了放在床头的宝箱。 “我的宝贝,都是我的!”贪婪的灵魂卓耿又开始叫道。 “那可以教我下一阶的火球术了吧?”高非问。 “先让我抱着这些宝贝睡一觉再说!” “……” 高非是穿越者,卓耿也是。 五年前,二者穿越到了同一人身上。 但他们有很大的不同。 高非来自21世纪的地球,天朝人。 而卓耿,是一条龙。 一条来自另一个异世界的龙。 高非原本是一个普通的苦逼教师,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恶劣天气,上班途中,他不小心踩进水坑湿了鞋子,忍不住骂了一句贼老天。 然后,老天爷生气地放道雷电劈中了他。 紧接着,他就穿越了。 他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靠近如今这副身躯,并钻进去的。 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卓耿。 一条硕大无朋的黑色巨龙。 它的身躯,有数十米长,翼展几达百米。 起初,他和它都在天上飞。 一人一龙,大眼瞪小眼。 然后,莫名其妙地,他们一起冲向了地面。 地面上,是一个孩子的躯体。 高非?多拉格。 鹰歌城城主多伦?多拉格的独子,温泉城城主本?卢登的养子。 那时候,他才十二岁。 周围人都以为:他的生命就要终止在十二岁了——他不小心掉进湖里,被淹多时,被捞起来时已经没了呼吸。 经过一番救治,医生遗憾地宣布:没救了。 然后,高非与卓耿的灵魂同时钻进了这具躯体。 众目睽睽之下,高非?多拉格复活了。 高非从未想过网文中的穿越这事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而且,还是与一条龙一起穿越。 起初,为了争夺对身体的控制权,一人一龙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彼此亲切问候了对方的女性亲属。 如果不是因为眼下只是空有龙的灵魂的缘故,卓耿只怕会直接将高非撕成碎片。 但遗憾的是:不管生前多强大,死后总是平等的。 最终,他们约定:每人轮流控制躯体一天。 高非这里,倒是没什么大问题。 尽管这个世界说的都是英语,但好歹前世他也是个毕业于211院校的大学生,英语过了六级,基本沟通也还可以。 但到了卓耿这边,问题大了。 虽然龙族的语言天赋很强,甚至在同高非对骂几场后便学会了很多粗鄙之语,但在对身体的控制和行为上,却显出了身为龙族的弊端。 原本他是高高在上的龙族,可以飞上天,与太阳肩并肩。 然而现在,他没了翅膀和尾巴。 自然是无法适应。 这种不适应,可以用一个成年人的灵魂附身在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身上来形容。 ——不管你再怎么牛逼,你也无法说话,更别提站起身来走路跑步了。 因此他的种种举动,在别人眼里就显得格外怪异。 很自然地,他受到了嘲笑。 身为龙族,他无法容忍。 于是他和嘲笑他的人开战了。 用龙族的方式——飞起来,用爪子撕扯对方。 但他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不能飞翔的人,不是龙。 然后他便摔了个四脚朝天,收获了更多的嘲笑。 他想对对方喷火,奈何人的身体也没这种功能。 这让他憋屈万分。 龙族的自尊心,驱使他做了最后一次疯狂的尝试。 他走上悬崖,对着天空大喊:“我是龙,我要飞!” 而后,他扑腾着细细的胳膊纵身跳下。 结局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因为悬崖之下是个湖,这具身体早就粉身碎骨了。 这次丧心病狂的行动,为他们的宿主赢得了若干外号。 “飞翔的”多拉格,虽是讽刺,却也还好。 “领主家的傻儿子”——这个就有点过分了。 …… 总之,被救起来以后,卓耿彻底死心,发誓不再控制这身体,每日只管沉睡。 龙族对誓言很看重,倒是从未背誓。 不过高非怀疑,卓耿放弃对身体的控制权,除了不能飞这些因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 ——他怕疼! 据说:在卓耿控制身体期间,因为打架受伤,以及从悬崖跳下摔伤,躺在床上修养期间,他一直惨叫不断。 大概是控制身体,要把灵魂与身体的神经连接起来,让他感受到痛苦难耐吧。 不管怎样,高非获得了身体的永久控制权。 他原本以为自己老早就看透了以后的生活: 成年后,他将会继承家族的城堡,收收租,打打猎,偶尔调戏下属地的妇女,战事爆发时召集手下的骑士和农民去参战,就这样了。 一个快乐逍遥的领主,倒也可以接受。 但很快,他发现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或许是卓耿搞的那些破事让养父本伯爵以为外甥是个傻瓜,又或许他本来就存着吞并英年早逝的妹夫的领地的心思, 总之,他多次向自己的妹妹,也就是高非那可怜的寡妇母亲,孀居的多拉格夫人提议:由他的二儿子继承她丈夫的城堡,鹰歌城。 理由是:高非没有能力管理鹰歌城。 嫁出去的女人,总是向着夫家的。多拉格夫人自然不乐意。 并且她认为自己的儿子并不傻,是作为养父的哥哥没能把他教好。 几番过后,兄妹二人不欢而散。 本伯爵对高非的态度也愈发恶劣。 但他迟迟不肯将高非送回鹰歌城。 高非猜测:他在等。 等自己多病的母亲过世,然后勾结鹰歌城的封君,将自己的次子扶上城主之位。 高非自然不能坐以待毙。 起初,他也曾想过凭借自己的知识发展一下科技,过把技术压制的瘾。 然而, 前世的他,主修的是音乐,对技术类的玩意一窍不通。 这个世界,靠音乐为生的人,也不是没有。 运气差的,混成到处流浪的吟游诗人,运气好点的做到皇家宫廷乐手。 都是没什么地位的。 以声色娱人,这条路,他是没法走了。 所以他只好老老实实地一步一步地混。 这几年,在温泉城教头的教导下,他倒是学会了不少东西: 他的骑术、剑术、弓箭、骑枪等都还过得去,并在十五岁那年顺利晋升为骑士。 毕竟他过世的父亲原本也是一方领主,贵族的子弟,总比平民的子弟容易晋升。 然而这些还不够。 “领主家的傻儿子”的印象在温泉城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尽管他曾多次展现自己,都被故意忽视。 他被迫韬光养晦。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卓耿给了他一线光明。 某天,他被养父派去跟随总管拉莫斯去收税,那天,卓耿恰好睡醒了没事干,跟着他逛。 看到拉莫斯收到的一堆堆金银钱币,卓耿兴奋起来。 贪财是龙的本性。 “我要那些金银,如果可以,在睡觉的时候能不能让我控制身体?我想抱着它们睡觉!” 它对高非说。 然而高非表示:睡觉时让出控制权可以商量,但抱着财宝他无能为力——他没钱,也没有资格动用那些税金。 “如果你可以帮我收集财宝,我可以教你魔法!” 卓耿提出了一个交易方案,为表诚意,他先教会了高非一个最简单的火魔法——让他在手指上聚起一团小小的火苗。 这下高非无法再无动于衷了。 最终,他们达成了协议。 第4章 放血 但事情进展的并不像高非所想象的那样顺利。 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偷集团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 于是某天,高非受到了守备队长乔治的警告。 然后他才惊奇地发现:原来守备队长是众多小偷团伙背后的保护伞。 小偷们按时向乔治等人上供,作为回报,守备队对他们的偷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若有不长眼的小偷偷到了一些上层人物那里,比如第一次失窃的高非,乔治便会通知团伙老大,将扒手找出,物归原主。 若是寻常百姓商人,那就不了了之了。 高非愤怒地将此事报告给了伯爵大人,然而养父却对此一笑置之,说自己早就知道此事,教导他说:水至清则无鱼,对效忠自己的部下,不能太过严苛,总要给点好处。 并且最后,他还让高非不要再插手此事。 高非不愿意失去这个来钱的路子,对伯爵说: “我抓捕小偷时,打的是父亲大人您的名号,现在市场小偷少了许多,民众都在称赞您的英明。” 听到这话,伯爵大人犹豫了。 最终,他决定放手不管。 高非得以继续他的反扒事业。 守备队长乔治对他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只好暗中作梗,派两名护卫盯他的梢。 这样一来,小偷们看见两名护卫,便知道高非在附近,也就放弃作案了。 说起这两名护卫,倒也是高非的老熟人。 当初钱袋失窃时,乔治派出替他找回钱袋的,便是这二人。 加里奥?莱恩和威斯?罗兰。 发现有人干扰自己赚钱,高非很是恼火。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了了。 他拦住两名护卫,警告他们不要再跟着自己,否则将会发生流血事件。 末了,他加了一句: “多拉格言出必行!” 加里奥和威斯当然没把他的警告当回事。 然后他们便先后吃到了高非的拳头,鼻血长流。 “听好了:不要再跟着我!这次用的是拳头,下次,我将用这个。”他抽出了腰间的匕首。 第二天,两人没有出现。 正当高非松了口气,以为自己的威胁起到了作用时,第三天,他又在身后发现了盯梢的二人。 但令他惊讶万分的是:两人的脸上伤势和那边分开时完全不同。 此时的加里奥与威斯,两张脸都肿的像猪头。 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化了脓。 他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 加里奥与威斯下意识地往后退。 “怎么回事?”高非问,“你们脸上的伤?” 加里奥低头不语。 威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也没能开口。 高非看出,威斯的意志相对薄弱,于是便以他为主攻方向。 他抽出匕首,在威斯眼前晃了晃,“上次我说过:下次见面时,我会用匕首让你们血流满面。还记得吗?” 威斯侧过头,不敢看他。 “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片刻后,威斯开口道出了原委。 原来,在被高非打破了鼻子后,他们回到乔治那里报告,说这少爷其实挺狠的,以后恐怕是不能跟踪他了。 乔治当晚刚好喝了些酒,醉醺醺的他听闻此言,怒火冲天,提起拳头就对着他们二人的脸一顿爆锤,一边打一边骂: “老子让你们干啥,你们就得去干啥!他的拳头打人疼,老子的更疼!” 他的拳头的确更疼,因为他带了精钢拳套。 加里奥和威斯运气也是差到极致,一天挨了两顿揍,揍他们的人他们却惹不起,连还手都不能。 第二顿揍尤其惨,脸上的伤痛地他们一宿未眠。 等到天亮,他们连看东西都看不清楚——眼睛肿得太厉害了,想要看东西,要把几乎贴在一块的上下眼皮分开才可以。 更严重的是:挨揍之后的第二天,本来是发粮饷的日子,乔治以他们不听从命令为由,扣着不发。 而他们两个穷光蛋并没有多少存款,连看医生的钱都没有。 这样苦熬了一天,他们无法坚持下去,只好带着伤前来盯梢,以期求得乔治的原谅,将粮饷发给他们,好去看医生。 听完整个事件始末,高非沉默了。 良久,他对二人说:“走吧,去医生那里。” 威斯诧异地摇头,“少爷,我们暂时没钱,医生不会给我们看的。” “我说:去医生那里!钱的事情不用担心!”高非不容置疑地说。 加里奥与威斯用几乎睁不开的眼睛对视一下之后,乖乖听从了命令。 不多时,他们抵达了一个小医馆。 “伤的不轻,有些伤口已经化脓了,需要割开口子,将脓血挤出来,然后上药。” 医生给他们粗略做了检查之后说。“你们先在这里等一下,我要去给附近的一个病人换药,很快回来。” 说完,他背着药箱匆匆离去。 想了一下,高非走到桌前,点燃了放在上面的一根蜡烛。 随后,他掏出了匕首,将它放在火焰上来回的灼烧。 烧了一会儿,他握着匕首走向加里奥。 “躺下。” 加里奥有些恐惧地看着他,“少爷,您……要对我做什么?” “躺下!” 加里奥身躯一震,乖乖躺下。 “忍着点。”高非说,随后,他一手按住加里奥的脸,将烧热的匕首刺向一处化脓的伤口。 “嗷~~~”加里奥发出一阵惨叫。 高非放下匕首,两手一起用力地挤着刚刚割开的口子附近的皮肉,腥臭的脓水不停地顺着伤口流出。 加里奥继续鬼哭狼嚎。 高非并未停手,继续用力挤压,直到伤口处流出的不再是脓水,而是鲜红的血,方才停止。 他擦了擦手,捡起匕首,在水中清洗了一下,重新放到蜡烛上烤。 “上次我说过,如果再发现你们盯我的梢,我将用匕首让你们血流满面。”他不停地移动着匕首, “我也说过:多拉格言出必行!” 感觉烧地差不多了,他转身看向浑身发抖的威斯。 “现在,该你了。” …… 当医生回来时,他意外地发现:两人脸上的化脓的伤口已经被处理好了。 他皱起眉头,责怪高非不该擅自动手,没有经验的人不知道要先把刀子放在火上烧热消毒就将伤口切开,这样很容易引起感染。 然而高非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啊,我的匕首消过毒了。”他指向燃烧的蜡烛。 看到蜡烛,医生楞了一下,便不再说话,收拾了一下,给两人上药。 “医生,我们两个暂时还没发军饷,诊费能不能先欠着,过几天还你?” 上药途中,加里奥一边忍着痛,一边小心翼翼地说。 医生的手僵在了半空。 他的脸色变了。 加里奥的眼中露出一丝绝望。 直到他听见高非的慵懒的声音。 “放心治吧,医生。”他说,接着把钱袋丢在桌子上,“钱不是问题。” (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团圆! ps:签约之前,暂时一天一更,时间在上午十点。签约之后,每天两更打底不间断,打赏万币加更。 作者说到做到,因为—— “多拉格言出必行。”(手动滑稽)) 第5章 部下 在帮助加里奥两人付了医药费之后,高非与他们的关系亲近了不少。 他不再在乎两人的盯梢了。 因为他发现:小偷们越来越精了,基本上达到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地步,无论他怎么装扮隐藏,只要一出现,便会被发现。 他知道,这条赚钱的路子,已经不好走了。 路走窄了啊。 自己合适才能修炼出火球,达到对敌的水准呢? 他有些焦虑。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兴许是他“贪财的”多拉格的名号传到了鹰歌城,多拉格夫人很难过,觉得自己的儿子在温泉城的日子想必不大好过,所以才想方设法赚钱吧。 于是她派信使来看望自己的儿子,给他带来了一封满是爱意的信,以及, 五十枚金币。 收到这笔横财的高非欣喜若狂,险些要在中世纪的温泉城唱起《世上只有妈妈好》。 当天晚上,他唤醒卓耿,让它观赏了这些金币。 卓耿也痛快极了,痛快到痛快地将高非的火魔法等级从火苗术升级到了火球术。 “这是初级的攻击魔法,有了它,你将拥有初步的远程进攻能力。当然威力和射程,与你身体内的魔法总能量挂钩。你要经常修炼,提升自己的魔能。”卓耿说:“下一次,当你攒够足够多的金币是,我将教会你初级的防守魔法——火圈。不过这次,我要你一次性拿出来——加油干吧!” 高非发现:世界上的很多东西都会让人上瘾。 比如金钱、权力,以及力量。 学会了初级的火球术之后,他对剩下的火魔法的渴望更加强烈了。 但这一次,他没办法从母亲那里再凭空得到一笔巨款了。 于是,他将主意打到了矮人山脉的匪徒那里。 关于矮人匪徒的消息,是他某天在酒馆喝闷酒时无意中听歇脚的商人提到的。 商人们说:矮人山脉里的匪徒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数十个山洞的洞主联合行动,抢劫了从南国来的一个大商队,瓜分了不少金银财宝。 南国对此事大为震怒,已经派使者前往中土王国国都烈阳城交涉,希望能与王国一起出兵扫荡矮人山脉。 得知这个消息,他决定冒一次险。 抢在两大王国出兵之前,从矮人手中抢点东西出来。 但一个人有些势单力薄。 于是他想到了加里奥与威斯二人。 一番交流,高非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晓之以利、动之以情,终于说动他们与自己一起冒险。 这便是开头的那一幕了。 …… 中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温泉城。 看守城门的两名守卫惊异地看着加里奥的眼罩和威斯缠满绷带的左手,一个捂住了眼睛,另一个则是下意识地摸向自己完好的左手,似乎对他们的遭遇感同身受。 捂着眼睛的胖守卫口中不停地喊着:“天父圣母在上,见鬼,你们经历了什么?” 稍微瘦一点的则是斜着眼睛看向毫发无损的高非,“真是可喜可贺,咱们的好少爷,‘飞翔的’多拉格,看上去倒是连一根头发都没少呢。”他转向加里奥与威斯,“多拉格少爷很幸运,有你们两个这么好的护卫。但你们两个么,就不是很走运了。” 高非微笑着看着他,这个可憎的瘦子向来阴损刻薄,说话总是含沙射影,令人不爽。 “哈里斯,你错了。我们两个走运的很。”加里奥说。 “是吗?我很怀疑。”瘦子哈里斯说,“出去时好好的两个人,回来时,一个少了只眼睛,一个断了手,这算是幸运?啊哈,照你这么说来,十五年前,我给老爷当护卫时,膝盖中的那一箭,似乎算是大喜之事了。” “是件喜事,自从膝盖中箭,你就远离了危险的战场,安安稳稳地守了十来年的城门。这是你的幸运。”威斯此时也加入了讨论,相比较加里奥而言,他要更伶牙俐齿一些,“不过不幸的是,你可能要守一辈子的门,再也无法妄想成为骑士了。” 哈里斯的脸变得像涂了鸡血一样涨红,“小子,你这是在嘲笑我吗?!” “如果你那样想的话……” “威斯!”高非制止了他,“够了,我们该进去了。” 听到少爷发话,威斯闭上了嘴。 高非一手护着箱子,双腿轻轻一夹,胯下的母马迈开脚步,往城内走去。 加里奥与威斯紧随其后。 望着三人的后背,哈里斯狠狠地王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一个瞎子,一个残废,跟在一条自以为是的土蜥蜴身后,还以为有了依靠咧!” 高非停了下来。 他翻身下马。 加里奥与威斯见状也赶忙从马上跳了下来。 高非将箱子递给了双手完好的加里奥,缓缓走向两个守卫。 守卫面无惧色,挑衅地看着他。 “你刚才说什么?”高非淡淡对哈里斯问道。 哈里斯没有说话,旁边的胖子先开了口,“哟,多拉格少爷,您这是想干嘛呀?想要教训我们吗?” “我没问你,把你的鸟嘴闭上。你再乱插嘴的话,”高非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小心我给你一耳光。” “嘿,好大的威……”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了他的胖脸上,势大力沉,打得他一个趔趄。 “加里奥,威斯,我经常说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高非问。 “‘多拉格言出必行’,少爷!”两人齐声回答。 “没错,是这句。”高非点点头,看向胖守卫,“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替你挣得一记耳光。明白吗?” 胖守卫捂着脸,有些惊恐地望着他,没敢再开口。 高非转过脸继续面向瘦子哈里斯,“你刚才说什么?” 哈里斯眨了眨眼睛,他显然没有料到:原本十分低调,给人感觉既蠢又懦弱的多拉格少爷居然也有这么霸气的一面。 他喏喏不言。 “啪!” 高非一巴掌打在他的左脸上。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若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会给你一巴掌。明白吗?” 哈里斯捂着脸,看他的眼神开始出现恐惧。 “啪!” 又一巴掌甩在他的右脸,“明白吗?” “明……明白了。” “啪!” 第三巴掌打过来,“为什么不用敬语?” “明白了,少爷。” “很好。现在,告诉我,刚才你说什么?” 哈里斯咽了口唾沫。 “一个……瞎子,一个残废,跟在一条……自以为是的……土蜥蜴身后,还以为有了依靠咧……” 他越说越小声,最后几乎声不可闻。 “道歉。” “对不起,高非少爷!”哈里斯低下了头。 “啪!” 高非再次不客气地将手甩在他的脸上,“向他们两个道歉!” “……对不起,加里奥,威斯……” 高非这才满意。 “听着:你可以侮辱我,但绝对不能侮辱我的部下!我的人,只有我可以教训。明白了吗?” “明白了,少爷。” 高非转头。 “我们走!” …… 很快,他带着二人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命令加里奥闩好门,他打开了宝箱。 分配好财物之后,他沉吟了一下,说,“你们带着这么多财宝很不安全,不如这样吧:你们的那一份,暂且放在我这里帮忙保管,有需要的时候,来找我支取。放心,我不会私吞,因为……” “‘多拉格言出必行’,少爷,我们相信你。”加里奥说,“但是我想知道:这句话一直有效吗?” “当然!” “那么,少爷刚才对哈里斯他们说,我和威斯是您的部下,也是真的吧?” 高非看向他的眼睛,“我是那么说过。” 加里奥抽出长剑,屈膝跪地,郑重地说,“我,加里奥?莱昂在此起誓:此生我将忠于高非?多拉格大人,我将保护您的安全,听从您的指示,永不背叛。若违此誓,必将死无葬身之地,受天父圣母所唾弃,为冥王所奴役!” 威斯见状,连忙也抽出长剑跪倒在地:“俺……俺也一样!” 高非缓缓起身,俯视着两人。 片刻后,他弯腰将他们扶起。 “我,高非?多拉格,接受你们的效忠。从今往后,你们便是多拉格家族的骑士。”他说,“你们将会得到与你们的忠诚相符的奖赏。我发誓。” 看着面前的两位效忠者,他的内心开始泛起波澜。 终于,我拥有了自己的部下,真正属于自己的势力。 第6章 漏洞 傍晚,高非抱着空了一半的箱子前往领主大厅。 大厅内,他的养父兼舅舅,温泉城城主本?卢登伯爵大人正在召开宴会,为他的小女儿莉莉丝?卢登举办的生日宴会。 城主大人有些秃顶,长着一张胖胖的圆脸,笑声洪亮。 此时他正殷勤地替他的小女儿切蛋糕,蛋糕上满是各式各样的干果,有葡萄干、杏仁、花生,外面涂满了蜂蜜和奶油。 莉莉丝今天刚满十五岁,她的脸蛋像成熟的苹果一样嫩红,看起来鲜甜可口。 不知为何,高非总感觉她似乎变胖了。 她的母亲,卢登夫人宠溺地搂着她,不知道在她耳朵边说了什么悄悄话,逗得她发出咯咯的娇笑声,如同林中的夜莺一般动听。 城主的长子,山姆?卢登爵士正在与弟弟莱克?卢登拼酒,两人都继承了伯爵大人的金发蓝眼,深陷的眼窝与高耸的鼻梁。 山姆留着乱糟糟的胡子,与之相对,莱克就显得利落很多,他总是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 “父亲大人!”高非叫了一声,紧接着依次同卢登夫人、山姆、莱克与莉莉丝点头致意。“很抱歉,我来迟了。” 他将箱子放在桌子上,“这是我从矮人匪徒那里得来的部分战利品,其中有两件是给莉莉丝的生日礼物,其他的,则是给父亲和母亲大人的。” “噢,高非,我亲爱的儿子,你终于回来了。”本伯爵放下了手中切蛋糕的餐刀。“‘幼龙’归巢,可喜可贺。” “高非!”山姆高喊了一声,“我听说,跟着你去探险的两个倒霉蛋,加里奥和威斯,一个被戳瞎了一只眼,另一个则赔上了四根手指,是么?” “是的,哥哥。”高非欠了欠身,“他们是忠诚的卫士,对于他们的受伤,我很遗憾。” “你这个蠢货,是不是觉得自己的翅膀已经硬了?”莱克轻蔑地看着他说, “就为了矮人手里那些破铜烂铁,你居然敢只带两个和你一样蠢的家伙进入矮人山脉?冥王真该把你收为仆从!” “亲爱的高非哥哥,我很想知道,你从矮人那里究竟得到些什么宝贝?” 宴会的主角,莉莉丝?卢登开口了,她饶有兴趣地望着眼前的箱子,似乎心有期待。 城主大人嗤笑了一下,“莱克说得对:那帮在山洞里躲躲藏藏的匪徒手里能有什么好东西?这里面,”他伸手晃了晃箱子, “咣当咣当的,能有半箱子铜板就不错了!” 高非微微一笑,拿出钥匙,打开了箱子。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黄、白、绿色。 小半箱的金币和银币中间——主要是银币,陷着大大小小的几颗宝石,有鸽子蛋一样大的玛瑙,指甲盖大的猫眼石和祖母绿——原本高非堆得很整齐,从上到下依次是宝石、金币和银币,但被城主晃动了几下,全乱了。 但这已经足够。 “噢,我的天!” “天父在上!” “圣母啊!” 惊呼声此起彼伏。 “我不会是在做梦吧?”莉莉丝捂着嘴,眼睛睁得像玛瑙石一般大,喃喃地说。 “你不是在做梦。”高非说,“那些宝石,你可以每样选一个,剩下的,是给父亲大人……” “不,我不要!”莉莉丝立即摇头。 “嗯?”高非一愣。 他还没见过对宝石不感兴趣的女孩。 “我不要每样挑一个。”莉莉丝说,她的眼神充满了贪婪,“我全都要!” “……” 我就说嘛。高非心中暗笑。 英雄爱宝剑,美人爱宝石——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国人还是老外。 “礼物我已经送出去了,至于是每样一个还是全都要,那就要看父亲大人的安排了,莉莉丝。”他亲切地笑道。 “既然我的宝贝女儿开口了,当父亲的自然不能拒绝。”城主大人说,他的脸色已经恢复如常。 “这一趟矮人山脉之行,你似乎收获了不少啊,高非。” “托您的福,父亲大人,所获颇丰。”高非说, “我分了加里奥与威斯每人一成,作为他们英勇奋战的奖赏,另外,我自己也留下了一部分。”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还有一件事,父亲大人。我把他们两个册封为了骑士。” “什么?”本伯爵愣了一下,“年纪大了,耳朵有些背,没有听清楚……你刚刚在说什么?” “父亲,这小子说:他把加里奥和威斯那两个家伙册封为了骑士。”莱克说。 伯爵直直地盯着高非,看了好久,仿佛他的脸上长出了金子、玛瑙或者猫眼石。 “真是胡闹。”嘟囔了几声,他说,“高非,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已经十七岁了吧?去年你已经成年了。” “您没记错,父亲大人。”高非说,“去年十一月您为我举办了成人礼。” “噢,是的,没错。我这个老家伙的记性还不算太坏。”伯爵说,随后他沉下了脸,严厉地瞪视着高非, “既然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为何还要同下人们玩这些过家家的游戏?” “父亲大人,那并不是游戏。”高非试图辩解,“我……” “够了!你的骑士头衔是我亲自册封的,你应该明白,谁有资格册封骑士!”他气冲冲地看着养子, “告诉我,哪些人有资格册封他人为骑士?” “国王、领主,以及教会的……” “你知道这些!那我来问问你:你现在是国王,还是领主?亦或是你来自教会?” 山姆和莱克发出一阵哄笑。 “你太着急了,高非。”伯爵说,“等你成为领主之后,再做这些事也不迟。” “父亲大人。”高非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将差点脱口而出的那句“如果不是你一只阻挠,我早就是鹰歌城领主了”的那句话咽回肚子, “我知道我并不是这三者中的任何一种,但我知道,其实可以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被册封,而且并不一定要由国王、领主或者主教来完成。” 伯爵阴郁地盯着他。 “战时。”高非说,“在战场上,可以临时册封勇敢的战士为骑士。” “没错,小老弟,战时。”山姆说,“的确有这种先例。可你也说了,是在‘战时’。” “我想你大概理解错了‘战时’的含义。”莱克接口道, “‘战时’是血肉横飞的两军对垒,而不是两三个拿着剑去对付装备简陋,只靠石子和木棒迎敌的土匪。” “他们的装备并不弱,我亲爱的哥哥们。”高非说, “他们有钉头锤,长剑,匕首,大部分人身披皮甲、布甲和锁子甲,而且人数众多,足足是我们的三倍。 相信我,如果他们真的只有石头和木棒,加里奥和威斯就不会失去眼睛和手指。” “显而易见,你在撒谎。”山姆斩钉截铁地说,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矮人们人数占优,装备精良,怎么可能被你们三个轻松击败,而且捞到了这么多财宝?” “这……” 高非一时哑口无言。 山姆说的是实话。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匆匆忙忙所编造的,让自己以及加里奥他们应付别人的那套说辞有着如此大的漏洞。 只有三个人,一个刚成年没多久的少年骑士,外加两个普通的护卫,在矮人的地道中英勇奋战,仅仅付出一只眼睛和四根手指的代价,就击败了三倍于自己的装备精良的矮人匪徒,并缴获了大量财宝。 这是很不现实的事情。 很魔幻。 如果把他会使用火魔法的真相说出来的话…… 好吧,那样似乎更加魔幻了。 所以,他现在只能自食其果。 “好吧,我承认,矮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他无奈地选择继续撒谎,用来圆之前的谎言。 莉莉丝第一个笑出声来。 她的笑声很好听,但高非此时只觉得刺耳无比。 他感觉到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 然而他明白,此番是他自取其辱。 自己考虑不周,怪不了别人。 紧跟着莉莉丝,伯爵也笑了起来。 然后是伯爵夫人,山姆两兄弟。 甚至连伺候的侍女们也跟着放声欢笑。 第7章 婚约 (居然每天都有人收藏……受宠若惊中) 强颜欢笑地陪着喝了些葡萄酒,吃了几块蛋糕后,高非的心情好了一些。 然而伯爵很快说出了一个令他极度吃惊的消息。 “高非,莉莉丝已经十五岁了。”他说,“按照我与你母亲的约定,是时候给你们举办婚礼了。” “什么?!”高非差点将口中的豌豆汤喷出来,“父亲大人,请原谅。您刚才说什么?” 伯爵对他的失态有些不满,哼了一声,说道,“这是一年前就定下的事了,只是一直没有告诉你而已。” 高非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过。 他扭头看了看莉莉丝,表妹回了他一个暧昧的眼神。 高非一阵恶寒。 这小妞,要说容貌,其实倒也还蛮漂亮的。 但, 见鬼,她才十五岁啊! 十五岁,她还是个未成年少女!在他那个世界,和十五岁的少女上床可是要被判处强奸罪的,哪怕是对方自愿的。 还有,表兄妹是五代内直系血亲! 近亲结婚,乱伦啊好吗? 容易生出畸形、弱智等问题儿童的啊! “高非,高非!”伯爵愤怒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在发什么呆呢?” “啊?噢!”高非清醒过来,“父亲大人,请原谅,这消息来的有些突然,刚刚我有些太过惊讶了。” “只有惊讶么?”莉莉丝撇了撇嘴,“没有一丝惊喜?噢,我好难过,我亲爱的表哥,我未来的丈夫,却并不爱我,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事情啊!” 她垂泪欲滴,“我好羡慕我的姐姐,我的安妮姐姐,两年前她嫁给了天鹅城的继承人阿伦?邓肯爵士,他高大帅气,又温柔体贴,对姐姐呵护备至,如今他们两个生活美满幸福,真让人羡慕。啊!为何我却要嫁给一个不在乎、不关心我的无情的男人?” “……” 高非无言地看着言行夸张的莉莉丝,心中暗骂:戏精! “好了,别闹了!”伯爵大人忍俊不禁,“过两天,等我们将嫁妆收拾好之后你们就出发,山姆,部队召集完毕了吗?” 山姆吞下一大口奶酪蛋糕,“是的父亲,按照您的吩咐,一百二十名战士集合完毕。” “很好。到时候你和莱克一起出发,沿着山河大道往鹰歌城出发。在怒龙城公爵里弗斯?西蒙指定的夜鸦堡与其他部队汇合。到时候,莱克,你分出二十人护送莉莉丝前往鹰歌城。” “是,父亲。”莱克点头。 “山姆。”伯爵又转头叮嘱他的长子,“这次剿匪行动的总指挥官由里弗斯公爵的儿子、怒龙城的继承人戴恩爵士担任,除了他以外,听说南国也派了一支军队过来,而且带队的是他们的公主,身份高贵的瓦妮莎?克莱德曼殿下。你要在他们面前好好表现一番,明白了吗?” “没问题,父亲。” 接下来,他们开始讨论起该怎样把矮人匪徒从漆黑的山洞中搜出并捕杀,然而高非一点都听不进去。 一顿饭,他食不甘味,味同嚼蜡。 回到自己的房间,没多久,加里奥过来了。 “大人,听说您要和莉莉丝小姐成婚了?” “嗯。” “噢,那个,大人,恭喜你了,呵呵!” “谢谢!”高非不情愿地道了声谢,随后却猛地一怔,“加里奥,我怎么感觉,你的祝福并不是那么真诚?” “啊?是吗?哈哈……”加里奥挠了挠头。 高非的眼神逐渐锐利起来。 “说罢,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内情?” 加里奥四处张望了一下,确信四下无人之后,贴近了他的耳朵。 “大人,我听说,莉莉丝小姐她……” “她怎么了?” “她怀孕了。” “什么?!” …… 午夜。 高非独自一人来到了温泉城的狩猎林地中。 他想发泄自己的情绪。 在这片树林,他曾经吃过一次亏。 但那时候,他的火魔法还未有小成。 这一次,他自忖可以对付任何一只野兽。 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烧死了一头棕熊,一只野猪,以及两只野兔。 由于对付棕熊和野猪时发射了好几颗火球,他感觉自己的魔力几近枯竭。 于是他燃起火堆,坐下来休息,顺便吃个夜宵。 正在让他吃的野猪不知道是不是上次让他吃瘪的那只。 但他希望是。 啃了几口野猪蹄,吃了一顿烤熊掌,他开始发起呆来。 为了不想起关于婚约的烦心事,他聚集魔力,在食指上燃起一团火苗,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魔法之上。 “魔法的本质是什么?卓耿?”他唤醒了沉睡的巨龙。 “什么本质?魔法就是魔法。”卓耿不耐烦地回答。 高非很不满意这个答案。 “为什么会凭空燃烧起火焰呢?”他不解地问。 作为穿越过来的人,他多少懂得一些化学知识。 燃烧需要可燃物、助燃物和催化剂。三者缺一不可。 就像脚下的这堆火,木柴是可燃物,成分大部分是碳元素,催化剂是空气中的氧气氧元素,助燃物则是打火石。 但从自己手中凭空出现的火焰,消耗的可燃物,即魔力是什么? 他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身体内的碳元素? “因为这世界存在着各种元素,火元素、水元素、土元素、风元素,等等等等。”卓耿打了个哈欠,“我们龙族拥有强大的火元素亲和力,所以随随便便就可以喷火。” 哪里有什么火元素?高非对此嗤之以鼻。 话说起来,穿越到这个世界,能够掌握已经在大陆上消失了千年之久的火魔法,算是拥有一个不错的外挂了。 但,对于读过很多网络小说,见识过各式各样能力逆天的金手指而言,他感觉这个外挂有些弱。 人家的金手指,动辄各种豪华奖励,简直不要太嗨。 但自己这魔法,还要自己赚钱去找卓耿学。 人家打个野怪魔兽,随随便便就能获得属性称号奖励,或者各种牛逼的武器、功法。 自己打个野兽,动用魔法,只获得烤焦了的几块猪蹄,两只卖相不好的熊掌。 “人比人,气死人。”他沮丧地自言自语道,“这一对比,魔法弱爆了。” 卓耿听见了很是不满,“魔法不弱,弱的是你,菜鸟!” 原本就心情不爽的高非彻底爆发了,他对着卓耿用中文大骂起来,“你这头贪财的长虫,去你吗的火元素!明明就是:你吸进去的是氧气,吐出来的是二氧化碳,渣渣!你这天字一号的大喷子!” 他气急败坏,“我倒是真希望你是一个boss,那样的话我还能把你宰了,看看你挂了之后能不能掉出个公主当媳妇……” …… 第8章 南国公主 “戴恩爵士,请原谅。”瓦妮莎?克莱德曼耐着性子挤出一抹微笑。“我想我不需要你的保护——雷克萨和卡兰是我们南国有名的勇士,我想他们应该能够保护我。” “是的,爵士先生。”雷克萨眼神不善地看着戴恩?西蒙,“您坚持要亲自保护我们公主,是瞧不起我们南国武士的实力吗?” 戴恩爵士尴尬一笑,“抱歉,公主殿下、两位爵士,请原谅我的唐突,我无意冒犯。作为主人,我自然要保护客人的安全,况且怜香惜玉向来是我的……” “——您的风流之名我在南国亦有耳闻,爵士先生。”瓦妮莎说,“但很抱歉,我们此行的目的,是将谋害我国商队性命、抢夺他们钱财的矮人匪徒绳之以法,并不是谈情说爱。 所以我现在没什么心情与您谈论那些风花雪月的事,阁下。如果您想让我高兴地话,不如早点献上矮人的头颅。” “噢,我美丽的小姐,区区土匪,不足挂齿。”戴恩说,“为了两国的友好关系,我们怒龙城方面召集了所有封臣,总兵力足有一千之多,那帮只会在山洞里躲躲藏藏的懦夫此番必会被碾成齑粉!” “但愿如此。我有些累了,爵士。”瓦妮莎下了逐客令。 戴恩微微欠身,“告退,公主殿下。” 目送他离开自己的帐篷,瓦妮莎舒了口气。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雷克萨愤愤地说,“殿下,我很庆幸您赶他走了,如果再迟片刻,恐怕我会控制不住将拳头砸在他那张可憎的脸上。” “为什么,就因为他长得比你英俊吗?”卡伦打趣地说。 “哼,帅又不能当饭吃。”雷克萨说,“我敢打赌,像这样的小子,在我手下走不过十个回合。” “雷克萨,我想你可能有些轻敌了。”瓦妮莎原本安静地笑着听他们争辩,此时插了进来,“据我所知:戴恩?西蒙是中土王国有名的剑客,据说,在怒龙城举办的好几次比武大会上,他一直蝉联冠军,号称西部最强剑客。” “我略有耳闻,殿下。但在这些比武大会之上,与他比武的都是怒龙城所属封臣家的骑士,多半不会对他全力出手,以免伤到封君的儿子。所以,他这西部最强,有多少水分,尚未可知。” “打一架不就知道了?”卡伦笑道。 “我正有此意呢。” 瓦妮莎摇了摇头,“我们并不是来找他比武的,雷克萨。” “当然,殿下。不过说到此行的目的,我与卡伦一直有些不解。”雷克萨说,“在遭劫商队放出的信鸦将信送达之后,商会那边勃然大怒,已然派出精英护卫,将事发地点附近的山洞搜了个遍,把碰见的所有矮人土匪杀了个干净,追回了大部分的财宝。相信经过这一轮的报复行动,矮人们必然胆战心惊,再不敢打我们南国商队的主意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兴师动众、劳师远征呢?” “商队的报复只是私人行为,作为国家,我们有责任保护国民的安全,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瓦妮莎说,“你说得对,从利益上来讲,我们没必要出兵;但我们还是出兵了,因为我们要给国民一个交代,让他们看到王国的态度。” 两名护卫默然点头。 帐篷外的侍卫掀起帘子走了进来。 “殿下,温泉城的人马赶到了,由温泉城城主的两个儿子带队,他的养子、鹰歌城继承人高非?多拉格也在其中。” “很好。那么,让我们一起去见见这条‘龙’吧!”瓦妮莎说。 ### 温泉镇到夜鸦堡的距离并不遥远,但由于带了贪玩的莉莉丝,整支队伍的速度被拖慢了许多。 原本半天的路程,他们整整花了一天才走完。 一路之上,高非一直阴沉着脸,跟谁都不说话。 “我只是猜的,大人。” “半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我巡城的时候尿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撒尿,结果正好撞见小姐和乔治幽会。” “小姐和他说:她的月事迟迟没有来……” 回想起加里奥的话,他心中忍不住升起一团邪火。 原本虽然对这门婚事极为抵触,但他也不是没想过屈从。 毕竟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女孩成熟的早,出嫁的也都比较早;表兄妹结婚也并不被认为是有违伦理。 但, 喜当爹这事,他做不来! 他必须将亲事搅黄! 脑袋中昏昏沉沉地想着,他跟着山姆等人进入了一个大帐。 大帐中坐着十来个披着铠甲的军人,应该是隶属怒龙城麾下的各个领主。 坐在中央的,是一个二十岁模样的年轻人,他有着一头亮红色的头发和碧绿的眼睛。那是戴恩?西蒙,怒龙城公爵的儿子,三年前他曾经随着公爵大人造访过温泉城,高非记得他的模样。 “大人,温泉城听候您的吩咐。”山姆对他欠身说道。 “好久不见,山姆。”戴恩笑着起身。 “大人。”莱克也跟着行李。 “你也是啊,莱克,咱们三年没见了吧。”戴恩说,随后他看向高非,“哦,我亲爱的高非,‘飞翔的’多拉格,好久不见!” 高非勉强地叫了声“大人”。 这时,一名披甲武士起身上前,对高非道:“少爷,好久不见。您长高了。” 说着,他掀起了面罩。 面罩下面是一张有些沧桑的脸,他留着灰白的胡须,额上皱纹横生,眼角也有好几道鱼尾纹。高非一时有点认不出他来。 “少爷,你忘了,我是马丁,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咧!”他咧嘴笑道。 高非这才记起他。 马丁?瑞文,鹰歌城的侍卫队长。 “马丁叔叔,您也来了?”他笑着拥抱了马丁一下。 “那可不,如果少爷早点回去继承鹰歌城的话,这次剿匪的领军者哪里轮得到我这把老骨头?” 莉莉丝从山姆背后冒出来,“马丁叔叔,好久不见。” 马丁看了她一眼,“你一定是莉莉丝小姐了。” 旁边戴恩的眼睛亮了起来。 “哦,你是……莉莉丝?天哪,诸神在上,我记得三年前你还是个黄毛丫头,没想到现在已经出落的如此漂亮了!你身上的光芒简直要亮过今晚的星辰!” 莉莉丝抿嘴一笑,“谢谢您的夸奖,大人。” “大人。”山姆说,“此番我会跟着您出征,而我妹妹,是顺路去鹰歌城和高非成婚的,莱克将要护送他们前往。” 看样子,山姆对戴恩的风流秉性了如指掌,特地点出妹妹已是高非未婚妻的事实,借此打消他的猎艳念头。 “是这样吗,那真是恭喜了。”戴恩的眼中露出一抹失望之色。 不过幸好,另一名美女的出现重新点燃了他眼中的亮光。 “公主殿下,您怎么来了?”他对着出现在门口的南国公主殷勤地打着招呼。 高非转头向门口看去,只见一名美貌女子俏立当场。 她有着金色的波浪卷长发,像闪着亮光的细软铜丝,搭配着纤细美貌下的碧绿眼眸,令她光彩照人。 这位美女,是个公主? 第9章 问询 “戴恩爵士。”美人对着戴恩点了点头,“我听说了高非?多拉格爵士的到来,所以才赶来此处,想向他打听一下袭击本国商队的矮人土匪们的情况。” 找我的? 高非楞了一下。 戴恩爵士也怔了一下,旋即回过神来。 “原来如此,他就是高非。”他指着高非对瓦妮莎说,随后又向高非介绍起她,“这位美丽的小姐是瓦妮莎?克莱德曼,南国公主殿下,高非,你务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是,大人。”高非回答。 瓦妮莎公主浅浅一笑,“大人,此处人多嘈杂,我想与高非爵士单独谈一下,可以吗?” 戴恩再次楞了一下,“当然……没问题。” “高非爵士,方便的话,请随我到我的帐中一叙。” 高非点了点头,跟在她身后走了出去。 就这短短的几步路,他忽然觉得背后如芒刺在背,仿佛有人恶狠狠地盯着他。 他心下疑惑,转过头去,刚好看到戴恩怒视着他。 见他转身,戴恩立刻挤出一丝笑容。 高非心中不由得疑惑起来。 由于是临时扎营的缘故,即便贵为一国公主,瓦妮莎的临时帐篷也简陋的很,一张华丽的羽毛软床在帐篷中显得格格不入。 蜡烛忽明忽暗,正如高非惴惴不安的心。 她会不会向我索要那箱财宝呢?如果她真的索要,我该如何应对? 他想。 “雷克萨,卡伦,你们两个先出去吧,另外,帮我巡视四周,不要让任何人靠近帐篷。”瓦妮莎公主下令。 “是,殿下。” 两名护卫领命离去。 “殿下。”高非咳嗽了两声,率先开口,“关于矮人……” “——矮人的事暂且先不提,高非爵士。”瓦妮莎微微一笑,“我可以叫你高非吗?” 高非有些愕然,“如您所愿,那是我的荣幸。” 瓦妮莎微笑着打量着他,“你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真的很少见。” “是的,我遗传了父亲的黑发黑瞳。” “想必您也遗传了令尊的勇敢。”瓦妮莎说,“我听说,你只带着两个护卫就敢闯入一个矮人的巢穴,击退了三倍于己的敌人,并从他们那里抢回了不少财宝。” 高非一时有些尴尬。 “呃……当时我们害怕对方在深处布有埋伏,并未深入,只是在交战一番后抓住了两个矮人当人质,逼他们交了点赎金而已……财宝,也并没有拿到多少……” 他尽力回想着当初和加里奥他们编好的说辞,试图让对方明白:自己只是取得了“很少”的一点赎金,并没有拿到太多好处。 这样,如果对方非要他交出当时抢来的财宝,他就可以装作很肉疼的样子把钱袋子里的几十枚金币拿出来交差。 然而瓦妮莎公主似乎对追回财宝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高非,我很想知道,当时,是什么给了你信心和胆量,让你敢只带着两个护卫闯龙潭虎穴呢?” 高非呵呵笑了两声,“殿下,说来惭愧,当时我就是财迷心窍,一时冲动,就拉了两个护卫出去冒险,心里想,不就是些藏在山洞里的矮人吗,能有多少本事?于是就这么大大咧咧地上了。” 他摇了摇头,似乎是心有余悸,“换做是现在,给我十个人,我也不敢去了——太危险了!我那两个护卫,一个失去了一只眼睛,另一个断了四根手指,我能毫发无损地回来,真是诸神保佑。” “是这样吗?”瓦妮莎似笑非笑地问。 “就是这样。”高非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可是据我们南国商会的精英护卫传来的消息:他们从逮住的那伙矮人匪徒那里获知的真相并非如此呢。”瓦妮莎说,“他们说:那两个护卫先临阵脱逃了,随后才返回,自始至终,也没有同他们交战过,所以离开时身上没受半点伤!” 高非脸色大变。 “通过审讯,我们得知:在那天的交手中,只有一名矮人丧命,但不是死在刀剑之下,而是魔法——火魔法!” 高非僵硬一笑,“殿下,我曾经烧死了一个矮人,这倒没错。不过用的是火把,不是魔法——众所周知,魔法已经有一千年没有现世了。” “我们的人找到土匪的时候,是你们离去的第二天。”瓦妮莎不再绕弯子,用那双美丽的碧眼盯着高非,“当时那名死去的矮人还没有下葬,我们的人查看了那具尸体。” “然后呢?” “然后他们一致认为:让那个矮人丧命的火,绝不会是普通的火。”瓦妮莎盯着高非的眼睛,“普通火把上的火,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绝不可能把他的骨头也烧成灰!” 高非避开了她的眼神,低头不语。 “恕我直言,阁下,您实在是有些不太谨慎。说实在的,我都不知道您到底是想保密,还是想要把自己会使用火魔法的消息散播出去。”瓦妮莎说, “如果我是您,而且想要保密的话,我会将现场的所有矮人全部杀光,然后,毁尸灭迹。这是唯一的途径,否则,矮人们迟早会把这件事传播出去,传到其他矮人那里,然后在传到人族耳里。” 她说的是事实,高非不得不承认,他当时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一层。 即便是到了现在,若不是她提醒,他还没有想过自己的秘密会暴露。 你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聪明。他对自己说。 然而,即便是当时想到这一层,自己会不会真的这么做呢? 将山洞里所有的矮人全杀光,不论是战士,还是手无寸铁的老人、妇女,甚至是襁褓中的孩子? 做不到吧。他想。 瓦妮莎站起身,举起桌子上燃烧的蜡烛。 趁高非低头没注意她的瞬间,她一把捉住他的手,将烛火贴了上去。 高非楞了一下,没有立即缩手,也没有叫出声来。 “高非,你还说你不会火魔法?”瓦妮莎得意地说。 高非明白自己已经大势已去。 “你赢了,公主殿下。”他承认。 “那么,可否让我见识一下真实的火魔法?” 高非想了想,片刻后,伸出一只手,略微施法,一团火苗自他手中腾空而起。 无根之火在他手中跳跃,如同妖艳舞动的红色花朵。 “这就是火魔法么?” 火光对面,瓦妮莎一脸迷醉的微笑。 第10章 合作 高非熄灭了火焰。 “你们想从我这里得到些什么?”他直截了当地问。“或者说,我需要为你们做些什么?” “如果我说,我们并不想从你那里得到些什么,只是想同你保持良好的关系,你会不会相信?” 高非看了她一眼,眼中满是“你是在把我当傻瓜”的神色。 “——你肯定不会信吧。”瓦妮莎笑道,“我们想要的很简单:希望您尽可能晚地拖延暴露的时间,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收购魔防材料,铸造魔防护甲,而后大赚一笔!” 原来如此。 高非放下心来。 果然,不管是在任何时代,利益总是联盟的基础。 他忽然意识到:这是自己来到这世界之后的第一次结盟。 于是他庄重地站直了腰,然后微微欠身,说出了有史以来的第一句结盟誓词。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达成了协议之后,高非放松了下来。 接着他想到了财宝的问题。 既然都已经承认了火魔法的事,财宝的事情也没必要隐瞒了,他决定把数量和流向如实相告,如果对方非要他还的话,那也只能先还一部分。 “殿下,额,既然我们达成了合作,那么,我从矮人匪徒那里夺来的财宝——” “——它们是您的了,阁下。”瓦妮莎微笑道,“算作是我们向您聊表诚意。” “……殿下,您真是太大方了!” “一点心意,不足挂齿。” 高非隐约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 自己好像是忽略了什么东西。 这么多的财宝,她为何这么大方就…… 对了,这么多的财宝! 根据消息:那支商队从难过出发,沿着中土王国境内的山河大道北上,目的地是北疆王国。 他们带了很多的金银财宝,当然,也带了很多的护卫。 所以,得到消息的矮人们聚集了几十个山洞的匪徒,才将这支队伍吃下。 那么,战斗结束后,矮人们肯定会坐地分赃。 他所找到的那个山洞,分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财宝。 这意味着:这支商队所携带的财宝数量极为庞大! 那么,他们去北疆,绝对是去买东西,而不是卖东西。 南国与北疆,中间隔着中土王国,两个王国之间,鲜有贸易。 而且,北疆贫瘠,物产匮乏。 他们带着这么大一笔巨款,是想去那里买什么东西呢? 他突然想起了养父本伯爵的那身卢登家族祖传的铠甲以及那面龟甲盾牌。 “这身铠甲在打造的时候掺入了产自北疆的冰晶,而这龟甲,则是取自北疆的玄冰乌龟,两者都有强大的魔防能力,既能抵挡骑士的刀剑,也可以对付火魔法——可惜现在是用不到咯!” 伯爵炫耀的话语在仿佛在耳边轻轻响起,但此时对他来说不亚于惊雷。 那支商队,去北疆的目的,是购买冰晶、龟甲。 而自己使用魔法的事情,是在他们出发了一阵子之后才暴露的。 这也就意味着:在通过矮人的致命伤得知自己懂得火魔法之前,他们已经开始准备购买魔防材料制造魔法防具了! “贵国的商队,带着这么大一笔钱财前往北疆王国,想必是去购买冰晶和龟甲等魔防材料的吧?所以,你们早就知道魔法即将现世了,对吗?”高非看着瓦妮莎的眼神突然变得犀利起来,“在发现我的存在之前?” 瓦妮莎静静地与高非对视。 “高非阁下,看来我有点低估您了,您比我想象中要精明的多。” “谢谢。”高非说,“如此说来,除我之外,还有其他使用魔法之人的存在,你们已经发现了他们?” 瓦妮莎公主摇了摇头,“没有。迄今为止,我们只发现了您一个。” 她的回答似乎让高非感到十分困惑,“真的?殿下,请原谅,我有点疑惑——如果你们只发现了我一个会使用魔法的人,那么请问,你们的商队为何会在发现我以及我的魔法之前就带着钱财去北疆购买魔防材料呢? 据我所知,商人们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如果没有确切的消息,他们不会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购买那些材料——万一用不着,他们将会赔的血本无归!” 她从他的眼中读出了不信任的神色,“可否给我一个令我信服的理由?” “您说的对,阁下。商人逐利而行,断不会做折本生意。所以我们以皇室的信誉为担保,并且向他们付了定金。” “公主殿下的意思是:消息是贵国皇室先得知的,对吗?我很好奇,皇室的消息从何而来?是否可靠?” “非常可靠。”瓦妮莎说,“因为将这个惊人的消息告诉我们的,是本国光明教会的女祭司,也是我的好友米娅娜女士。她从预言中看到了火魔法的现世,她也听见了你的声音。” 她的思绪飘回了十天前。 当她的好友,光明教会的女祭司米娅娜急冲冲地找她帮忙,让她带自己求见她的父亲,南国国王布朗?克莱德曼三世时,她以为教会那边发生了什么大事。 然而当她们顺利见到了国王时,米娅娜只是说出了一大串莫名其妙的预言。 “太阳神、月神、众星之神在上,我在黑暗中看到了火光。” “魔法即将重现于世。” “我们需要早做准备,联络北疆,开始铸造我们的魔法防装。” “我听到了龙的声音,我看见了龙的火光。” “他是人中之龙。”她说,“我们需要与他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了日后的辉煌。” 断断续续的预言让她与父亲听得云里雾里。 不过由于米娅娜的上一次也是第一次预言说的极准,父王不敢怠慢,立即通知财务大臣,向商会购买产自北疆的冰晶等物资,并预付了大笔的定金。 商会首脑似乎也从未想过,一千余年后,他们又重新受到制作魔法防具材料的订单。 于是他们派出一支商队,带着众多金银财宝,由南国出发,穿越中土王国西部区域,向北疆进发。 然而没想到半途中,商队遇到了大群矮人匪徒的袭击,全军覆没,损失惨重。 随后商会进行了疯狂的报复行动,歼灭了大部分的矮人土匪,追回了多数钱财。 但在拿下一个约有二十个矮人的山洞时,他们发现,那里只有矮人,没有财宝。 一番拷打之后,矮人们招供:财宝被一个人族的少爷抢走了,那个人族少爷会使用火魔法。 当商队护卫们逼问那人的名讳时,矮人们很快想起了当两名护卫逃跑时那名人族少爷所说的话: 多拉格言出必行。 “他叫多拉格!” 很快,商队护卫便顺藤摸瓜查出了高非。 接到信息,商会首脑感觉事关重大,于是立即向国王汇报了此事。 国王和瓦妮莎彻底相信了米娅娜的预言。 “‘我听见了龙的声音,我看见了龙的火光’,这里的‘龙’,应该是人的姓,‘多拉格’。”瓦妮莎说。“就是你了,高非大人!” 第11章 求计 “米娅娜的预言虽少,但都会应验。上一次的预言还要追溯到十年前,她准确预言了我国西南地区大地的裂变,让我们有充分的时间撤离民众,避免了很多伤亡。所以这次,我们依然选择相信。” 高非默然无语。 “高非,不论你对本国祭司的预言相信与否,但请不要怀疑我们的诚意——我们绝对是合格的盟友,请相信我。若您遇到难以解决的麻烦,我们很乐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谢谢您,公主殿下。”高非说,“若您有需要我的地方,也请您尽管开口。” 瓦妮莎笑着点头。 高非忽然眉头一皱。 “公主殿下,说到困难,我最近倒是碰到一件麻烦事,不知公主能否提供一些好的解决方案?” “阁下请讲。” 高非张开嘴,却欲言又止。 “阁下?” “殿下,这事说起来有些难以启齿。”高非吞吞吐吐地说,“和我的婚事有关,这本是家丑,不方便外扬。但……” “您的婚事?” “是的,我即将要和我的表妹,莉莉丝?卢登成婚,但我对这门亲事很抗拒,我想取消这个婚约,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瓦妮莎对此很感兴趣。 “阁下,我很好奇。在我看来,莉莉丝小姐年轻貌美,出身高贵,和您正是门当户对,您为何会对这门亲事心生不满呢?” 高非几度张口,却仍是欲言又止。这让她的好奇心愈发强烈起来。 “她……她怀孕了。”最终,高非下定了决心一般,咬牙开口道,“但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我和她之间从来没有做过……那种事。” “这两天我一直在思考对策,但始终没有什么头绪。”打开了话匣子之后,高非的语速正常起来。“明天我就要启程带她回鹰歌城了,到那之后,婚礼很快就会举行!” “您为何不和本伯爵说明此事呢?” 高非摇头,“我想过这么做,但这阻止不了婚礼——父亲很可能强令她打掉孩子,然后继续和我成婚。你也应该知道,贵族家的子女,婚姻向来由不得自己做主,休说是堕过胎,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算是生过孩子,甚至是生过孙子的,我也不得不娶。” 谁不是呢?瓦妮莎感同身受。生在帝王家,她见惯了这种事。就连皇家的子女也不得不为了利益成为联姻的工具,何况是普通的贵族? 有时候,她甚至忍不住羡慕起那些平民家的女儿。 至少,她们有时候还有的选。 “莉莉丝就像个烫手的土豆,我不想接手。”高非说,“如果能找个人接手就好了,最好是和我不对付的家伙,比如乔治?温布顿,或者戴恩爵士……” “戴恩爵士?他和你有什么过节吗?” “刚才殿下您叫我随您出去单独交谈的时候,我感觉背后有人用恶毒的眼神盯着我,转过身去,发现那个人正是戴恩大人。”高非说,“我感觉他似乎对我有种莫名的恨意。” “真的吗?” “真的。”高非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自从山姆哥哥和他说了莉莉丝要与我成婚的事之后,他看我的眼神就有点不对;在你叫我出去之后,就更不对了。” 瓦妮莎稍一思索,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她微微一笑,计上心来。 “高非,我想到了一个法子——或许戴恩爵士可以做这个接手的人!” ### 送走了高非之后,瓦妮莎立刻前去拜访戴恩爵士。 戴恩的帐篷离她的并不远,没走几步就到了。 两名卫兵守在爵士的帐篷前,见她前来,一名卫兵立即进去禀报。 很快,戴恩?西蒙爵士亲自迎了出来。 “公主殿下,深夜来访,荣幸之至!请进,请进!” 瓦妮莎微微欠身,径直走进了帐篷。 “殿下,不知您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戴恩爵士,我此次前来,是有事想拜托您。” 戴恩似乎有些受宠若惊,“殿下请吩咐。” 瓦妮莎叹了口气,“刚刚我和贵国的高非?多拉格爵士聊了一下关于矮人土匪的事。” “哦,他怎么说?” “我怀疑他说了谎话。”瓦妮莎说,“他对我说:他和两名护卫在矮人的地盘上打败了三倍于几的装备精良的矮人土匪——很抱歉,我不是故意贬低贵国战士的勇猛,只是我对此十分怀疑。” “殿下,您的怀疑非常有道理,而且已经得到了证实。”戴恩笑着说,“刚刚我们和山姆?卢登爵士以及莱克?卢登爵士详谈过——他们是高非爵士的哥哥,他们证实:高非爵士亲口承认自己在此事上撒了谎,他夸大了矮人的数量和装备。” “哦,真的吗?真是个可恶的骗子!”瓦妮莎皱着眉头说道。 “真是可恶。看上去那么绅士的一个人,居然是个好色贪财的大骗子!”瓦妮莎懊恼地说,“我想,他一定是用花言巧语欺骗了美丽的莉莉丝小姐,哄得了她的芳心。不然的话,她怎么会和这种人成婚呢?” 说这话的时候,她一直用眼角的余光紧盯着戴恩。果不其然,听到她的这番话,戴恩爵士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您说的对,公主殿下。”他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愤怒地说,“说实话,我真的替莉莉丝小姐感到可惜。” “是啊,真的很可惜。”瓦妮莎一边摇头,一把惋惜地说,“明天早上,我们就要启程前往矮人山脉剿匪,而莉莉丝小姐,则不得不跟着这个满口谎言的骗子去往他的领地,与他成婚,成为多拉格夫人,为他生下子孙后代。” 戴恩的脸色愈发难看了。 “噢,诸神在上,一想到莉莉丝小姐这样的美人居然要嫁给如此低劣的人,我的心就一阵的不爽——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瓦妮莎继续着他的表演。 她注意到,戴恩的眼中满是嫉妒和不满。 “戴恩爵士,我觉得,我们应该为莉莉丝小姐做点什么。”她趁热打铁地说。 “哦?公主殿下有何妙计?”戴恩果然上钩了。 瓦妮莎翘起嘴角,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微笑,“我听说,爵士是贵国有名的剑客?” 戴恩爵士挺了挺胸,“多谢公主殿下夸奖——不过在西境众多剑客中,的确很少有人是在下的对手。” 一旁的雷克萨嘴角微微一晒,张嘴便要说话,然而却被眼尖的瓦妮莎看到,用一个严厉的眼神制止了他。 随后她笑着继续对戴恩说道,“哦,想必戴恩爵士的勇士之名实至名归,绝不会像某些骗子那样浪得虚名。可惜我们明天就要出发剿匪,时间太过紧迫,不然的话……” “不然的话?”戴恩重复了一遍她的话,随即眼前一亮,“殿下,您是想说?” 瓦妮莎点了点头,“爵士真是聪明。不错,我是想说:如果时间充足的话,我们可以举办一次比武大会,将那个骗子的面具狠狠地打落在地上,让所有人都看到,他不过是个招摇撞骗,有名无实的家伙。” “妙啊,真的是妙!”戴恩连连拍手,“公主殿下真是聪慧!” 瓦妮莎假装叹气,道,“唉,虽然我想到了这一招,奈何明早大军就要出发……” 戴恩立刻胸有成竹地说,“公主殿下请放心,身为全军统帅,我有权决定何时出征。就这么定了:明日上午,全军休整一天,准备一场比武大会!” “太好了!”瓦妮莎妩媚一笑,“对了,既然是比武大会,优胜者总要有点奖赏。我想,不如就由我去和莉莉丝小姐商量一下:明天晚上,比武大会的优胜者可以得到与我们两人共饮的机会,您看如何,爵士?” “好啊,如此甚好!”戴恩开心地咧嘴笑了起来,像一只没吃饱的猎犬听到主人发话赏给它一块骨头一般,“两位美人作陪,这样的奖赏,如何能不令人奋勇表现呢?” 瓦妮莎也陪着笑,转眼之间,她又皱起了眉。 “爵士,我突然有些担心。万一那个该死的骗子高非?多拉格还是有点实力的,一路过关斩将赢得了冠军,那我和莉莉丝二人亲自作陪的奖赏岂不是便宜了他?” 戴恩闻言大怒。 “殿下,您说这话,既是高看了高非,也是看低了在下!”他略带不满地说,“有我在,高非?多拉格永远不可能是冠军——除非踏着我的尸体过去!” 第12章 比武大会(一) 第二天上午。 在临时搭建的看台上,瓦妮莎?克莱德曼与莉莉丝?卢登小姐谈笑嫣然,等待着即将开始的比武大会。 因为是临时举办的比武大会,比武场略显简陋,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命令自己的军士与农民连夜运送木材,才勉强将比武所需的场地布置出来。 会场四周,成百上千的士兵一层又一层地围着,还有不少来自夜鸦堡当地的农民和小商贩。 普通的小商贩们兜售着麦酒、干果等物品,以期赚得一点小钱。士兵们与他们讨价还价,时不时地爆两句粗口。 不过居高临下的瓦妮莎很快发现:有些“商贩”并没有携带什么可以交换的商品,却比那些卖酒水和干果的人更受欢迎。 那是一些女“商贩”。 略一思索,她就明白了对方所贩卖的究竟是什么。 因为她看到有士兵和她们交谈几句后,便一对地鬼鬼祟祟地钻进了帐篷。 “呵,男人!” 她冷笑着别过头去,将注意力集中到别的地方上去。 即将出场的骑士们身披闪亮的铠甲,骑着颜色各异的高大战马,威风凛凛,派头十足。 场下,士兵们大声吆喝,代表着各个领主队伍的鲜明旗帜在风中飘荡,猎猎作响。 参战者有许多瓦妮莎叫不上来名字的人,不过幸好有莉莉丝小姐在身旁。 身为中土王国西境的原住民,她对这些领主们要比瓦妮莎熟悉的多。于是她在瓦妮莎旁边为她一一介绍。 瓦妮莎发现她的介绍顺序很有意思。 她先向瓦妮莎介绍了自家的两个哥哥,来自温泉城的山姆?卢登爵士与莱克?卢登爵士,随后又介绍了他们的守备队长乔治?温布顿。 紧接着,她将来自天鹅城的领主科尔?邓肯伯爵以及他的儿子阿伦?邓肯爵士指给了瓦妮莎看,并告诉她:阿伦爵士是她姐姐安妮的丈夫。 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身为东道主,提供了足够多的木材以建造比武场和看台。 除了这些,他还命部下带来了大量的比武长枪、钝剑等,相应的,他手下参与比武的骑士数量也是最多,不过除了领主本人之外,对于他手下的骑士们,莉莉丝知之甚少。 除此之外,还有黑石镇、橡树城、铁盾堡等莉莉丝不是特别熟悉的城镇,她只能凭对方的旗帜来分辨领地,但人名就有点记不起来了。 她提到了鹰歌城,介绍了那里的侍卫队长马丁瑞文,但自始至终,她一直没有提到过自己的未婚夫,鹰歌城的继承人,高非?多拉格。 …… 马上长枪比武的第一轮进行的时间最长,淘汰了一半的选手;接下来的用时和淘汰者再度减半。 这样,在进行了小半天之后,一共有八名骑士进入了决赛圈。 休息间隔,瓦妮莎放眼望去,来回奔腾的战马,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城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 看台上视野良好,有好几次,她们看见骑士相互剧烈冲撞,长枪迸裂粉碎,士兵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喊叫声,齐声为自家的领主和骑士加油呐喊。 每当有人被敌方的长枪击中,从战马上坠落下来,莉莉丝就会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但瓦妮莎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微笑着鼓掌。 “您真有胆量,公主殿下。”莉莉丝敬佩地说。 瓦妮莎轻轻一笑,继续观察着入围的八人。 戴恩爵士战绩辉煌,不出意料,他先在第一轮与第二轮分别轻取夜鸦堡领主手下的一名骑士以及温泉城的守备队长乔治,随后又击败了鹰歌城的马丁?瑞文,成功晋级。 莉莉丝小姐的两个哥哥境遇不太一样,山姆爵士接连击败了三名对手,得以顺利进入下一轮; 而莱克爵士则在轻取前两个对手之后败在了老当益壮的天鹅城城主科尔伯爵手中,将晋级资格拱手让给了科尔伯爵。 除了他们三个以外,晋级的还有莉莉丝的姐夫,天鹅城的阿伦爵士、怒龙城的教头霍克?杜邦爵士、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伯爵、南国护卫雷克萨,以及, 鹰歌城的高非?多拉格。 这让瓦妮莎很是意外。 按照她与高非商定的计划:如果能在第一轮或第二轮遇到戴恩?西蒙最好,那样的话,只需配合对方一下,被戴恩一击打落马下即可。 瓦妮莎也曾暗示过戴恩爵士,最好操控一下抽签,在第一轮或者第二轮对上高非?多拉格,早点把他击落马下。 这样的话,既能衬托出戴恩的勇猛,也可以让众人看到高非的无能。 但高傲的戴恩爵士拒绝了这个建议。 他认为:凭自己的实力,完全可以一路挺进决赛,拿到冠军。 如果能抽到高非,那固然好;但如果一直没抽到,导致那家伙被别人干掉,那也无所谓。 真正的冠军从不在意对手是谁! 他意气风发地对瓦妮莎说。 瓦妮莎无言以对。 总之,现在高非也进入到了决赛圈。 在看着他在第三轮把自己的护卫卡伦刺下马来之后,瓦妮莎意识到: 这个家伙,绝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文不成武不就。 他的实力,有些, 难以捉摸。 这也是卡伦的评价。 但不管他以前是被低估了也好,故意藏拙也罢,在今天这个场合,他不该表现地这么好的呀! 瓦妮莎有些郁闷。 借着慰问和鼓励进入决赛圈的八名骑士的时机,她把高非放在了最后一位。 和其他几名骑士说了几句赞赏和鼓励的话之后,她来到了高非面前。 “看来我们真的是小瞧您了呢,高非阁下。”她语带埋怨地说。 “您过奖了,殿下。”高非回答。 他的语气听起来倒还挺兴奋。 瓦妮莎十分无语。 “你忘了昨晚我们约定的计划了么?”她低声质问高非, “不管遇不遇得到戴恩爵士,尽早出局!让大伙,尤其是莉莉丝小姐看到你的实力很差,和戴恩爵士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可是瞧瞧现在:你都干了些什么?” 高非?多拉格脸色泛红,“殿下……” “不用说我也猜得到,你一定是为了你那所谓的面子和荣誉吧?” “殿下,我……” 瓦妮莎没有听他把话说完,便有些生气地转头走掉。 “唉,男人真是蠢,把面子看得比啥都重要。”她郁闷地想, “这些傻瓜的脖子上长的到底是人脑袋还是驴脑袋?” 她瞧了瞧周围成千上百摇旗呐喊的士兵。 “真是不可理喻!”瓦妮莎想。 第13章 比武大会(二) “真是不可理喻!” 这是昨天晚上高非对卓耿所说的话。 他很想把卓耿拉出来暴揍一顿。 自打从矮人手中抢回那箱财宝,一路赶回温泉城,在路上他要想着编造合理的解释,回到家后又遇到了和莉莉丝缔结婚约这等烦心事,所以他只是每晚让卓耿抱着财宝睡觉,但并没有让它尽快教自己魔法。 昨天晚上,他总算想起了这回事。 于是他满怀信心地想让卓耿教他初级的防御魔法火圈、中级的攻击魔法连环火球。 因为他觉得:上次五十枚金币就换来了初级的火球术,这次获得的财宝价值远超五十枚金币。 除了上供给养父大人的那些,再扣除加里奥、威斯的两成,剩下的光金币就有两百多枚,还有七八颗各式宝石。 私下询问了珠宝商人后,保守估计,把所有宝石兑换成金币后,他将资产过千(金币)。 按照他的计算,初级攻击魔法火球术顶多一百金币,火圈也差不多这个价,还剩下九百金币。 中级的攻击魔法连环火球,当然要比初级的贵一些,但也不至于贵到哪里去。 九百金币,绰绰有余。 然而他低估了卓耿的贪婪和无耻。 “噢,我亲爱的高非儿~火圈术就算你一百金币吧。不过……”卓耿刻意拖长了音节, “连环火球,一球一千(金币);三球起卖,概不赊欠!” 高非儿,还高儿非呢,我去你妈的高尔夫球! 高非大为光火。 什么叫得寸进尺?卓耿这就叫得寸进尺! “看在我们‘同居’了五年的份上,”卓耿说, “给你打个九折吧,九百金币一颗。而且,我可以先教你一颗火球。” 如果两个灵魂共同住在一个躯壳也算同居的话,那么卓耿倒也没说错。 但是, 神他妈的先教一颗! 一颗连环火球,跟初级的火球术有个毛的区别? 盛怒之下,高非宣称:交易取消! 他会将这份财宝全部转移,让卓耿抱着原来的一百枚金币睡! 这些天一直抱着金银珠宝睡觉的卓耿连忙降价。 “两千五!” “两千!” “两千三,不能再少了!” “两千!” “两千……” “一千九。”高非冷冷地说,“你再还一次价,我就再减一百!” “……成交!” …… 就这样,高非得到了火圈术。 但他还需要再搞到一千金币,才可以凑够一千九,学习连环火球。 这是一笔巨款。 短时间内,他是无能为力的了。 然而世事难料。 头天晚上他刚刚和瓦妮莎商量好,要在今天的比武大会上尽快出局,以加深在别人眼里的无能印象,但当戴恩爵士宣布优胜者的奖励时,他又犹豫了。 “冠军将得到一千枚金币,还有南国公主殿下瓦妮莎小姐以及温泉城本伯爵的幼女,莉莉丝小姐的亲自作陪!” 两位美女的作陪,这倒无所谓。 关键是,还有一千枚金币的奖励! 如果我能拿到冠军的话……一千金币,加上之前剩下的九百枚,刚好可以跟和卓耿交换连环火球术。 岂不是美滋滋? 但似乎有点不现实。 高非回忆起他第一次得到骑枪比赛冠军的场景。 那是在前世,在一款名叫《骑马与砍杀》的游戏中。 在一个围起来的四方形场地中,一群脑袋也很方的骑士们刚开始还有点对着冲锋的架势,像模像样。 但很快,他们就蠢猪一般在木桩连成的防护墙旁聚成一团,完全发挥不出速度的优势。 机灵的高非操控自己的角色一次次地冲锋,策马回转,加速,再冲锋,将他们逐个点杀。 最后几个对手也很搞笑。 有的时候,控制不好方向和距离的高非,会不小心击中对方的坐骑。当然,对方偶尔也会这样。 但高非的马阵亡后,他会立刻就近寻找无人的马匹,上马再战。 而他的那些对手就有些脑残了。 马倒了,人爬起来跑着追,从来不知道另寻坐骑。 两条腿的人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马? 于是高非冲锋、突刺,冲锋、突刺,一击不中,再来一次。 结局毫无悬念。 冠军是高非。 …… 不过那是在游戏,游戏中的对手,智商总有点欠缺。 但在真正的骑枪比赛上,他的对手们没那么容易对付。 而且,比赛中是不允许击杀对方的坐骑的。 高非一直拿不准自己的实力究竟怎样,因为很少有人愿意陪他对练。 前几年的时候,他的身体还很弱,年龄也还小,根本不是那帮老油条的对手,所以频繁被虐。 私底下,他利用后世的训练方法,什么俯卧撑、仰卧起坐、深蹲起等一直在加强自己的肌肉和体能。 他的实力也一直在稳步上升。 终于,十五岁的时候,在某次与一个侍卫队的成员进行钝剑对练时,他利用步伐、体能和技巧拖到对方脚步虚浮,然后瞅准时机干净利落地一剑劈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将其打败。 然而作为第一个败在他手上的侍卫队员,那哥们感觉很没面子,恼羞成怒之下,四处宣扬:自己之前喝醉了酒,动作有点不灵活。 而且,他是因为看高非少爷年龄尚小并一直在对练中被吊打,心生怜悯,想让着他一点。 没想到这家伙还真以为自己厉害了,得寸进尺,趁自己不注意狠狠地砍自己的手腕,几乎把骨头都打折了! 在他的宣扬下,高非的第一次胜利,反倒成了别人鄙视他的理由。 “冠军选手”多拉格,他又喜提一称号。 随之而来的后果,就是没人再愿意和他切磋了。 所以,尽管一直没有放弃各项训练,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实力究竟如何。 当第一轮面对夜鸦堡的一名雇佣骑士时,他抱着摸摸自己的底,看看真实实力的念头,全力以赴。 反正有好几轮呢。 两个人的坐骑开始全力奔跑,达达的马蹄声将一旁的看台也震地不停发颤。 高非左手持盾,右手持枪,身体略微前倾,在两匹马儿交错之前的那一瞬间将长枪捅出,同时侧身躲开了对手的长枪。 他的长枪精准地点在对手的蓝黑色胸甲上,长枪迸裂,但马上的骑士也随着长枪的碎屑摔下马去。 他顺利地赢下了第一轮。 第14章 比武大会(三) 打败了第一个对手,高非相当满意。 看来自己的实力也还可以。 虽然距离能拿冠军的实力可能还有不小的差距,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毕竟只用了一回合就将对手挑落马下。 第二轮,他面对的是铁盾堡的侍卫队长。 可以了,我该下场了。他想。 当两骑对冲时,他打定了主意放水。 他决定:当对手将长枪刺过来的时候,他不闪躲,也不用盾牌抵挡。 “来吧,我不还手!”他自言自语地说。 然而他没有想到,原本从不在白天出现的卓耿忽然在他脑海中大吼了一句。 “一千金币!” 他打了一个激灵。 彼时彼刻,对手的长枪刚好刺了过来。 他下意识地举起盾牌,迎了上去。 清脆的碎裂声响起,对手的枪尖被他的龙纹橡木盾轻松地撞了个粉碎,木片四散。 他被冲击力怼地在马背上剧烈摇晃,差一点就跌了下去。 但最终他还是稳住了身子,没有掉下来。 周围的士兵们发出阵阵吼叫声。有惋惜,有喝彩,也有叫骂。 他往喝彩声最大的地方望去,不出所料,那里士兵的旗帜是黑底的双翼白龙,鹰歌城的旗帜。 临时指挥官,马丁叔叔对着他举起大拇指以示称赞。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勒马转身,准备第二回合。 这时候,他的对手也已经换好了一支新的长枪,已然在长边就位。 对手一夹马肚,策马奔腾。高非也紧跟着拍马相迎。 “一千金币!” 卓耿继续在他脑海中大吼。 我应该早点败下阵来。高非想。 “一千金币!” 高非的头脑一片混乱。 他左手举盾抵挡,右手递出了长枪。 白驹过隙,两匹马交错远离。 等到马儿缓速停下,高非依然屹立不倒。而他的对手却在泥地里翻了几个滚之后,才慢慢吞吞地爬起来。 高非再次晋级。 第三轮,他对上了瓦妮莎的侍卫,来自南国的卡伦。 卡伦身披纯白甲胄,盔甲擦的锃亮。他的头盔是一头老虎的形状,打开的时候,两颗獠牙反射着刺眼的亮光,仿佛欲择人而噬。 对着高非微笑了一下算作致意之后,他拉下了面罩。 看到这名对手,高非下意识地望向了看台,找到了与莉莉丝坐在一起的瓦妮莎公主。 “我不能再继续下去,我该输给他。” 他想。 然而卓耿却在不停地为他打气。 “一千金币!” “一千金币!” “一千金币!” …… “我应该输给他……” 他想到与瓦妮莎的约定计划。 卡伦用脚踢了踢马,开始加速。 高非也催动战马,由慢变快。 “我应该输给他,为了……” 但最终,说出口的却变了样。 “……为了金币!” 他的长枪被斑斓猛虎条纹蓝盾卸开,与对方擦身而过;而卡伦的长枪则直直地撞在了他的橡木盾的正中心,木屑横飞。 巨大的撞击力让他在马上连续晃动,身躯向后倾斜,几乎要仰面躺在了马背上。 几秒后,他挺直了身躯。 在撞击的刹那,他听见了场下疯狂的尖叫声。 当看到他稳住身形,依旧稳稳地坐在马上时,场下的观众们,包括士兵和农夫、商贩,一起发出了如雷的喝彩。 “好样的,中土王国的骑士!” “多拉格万岁!” “干翻南蛮子!” …… 上千人的呐喊,声浪如潮水一般传到他的耳中,令他热血沸腾。 和穿越前他仅有的那次现场观看足球赛的经历如出一辙。 他曾经在电脑上、电视上看过无数场球赛,有过很多激动人心的时刻,伤心过、无奈过,痛苦过、煎熬过,兴奋过、疯狂过。 但一个人在屏幕上看,跟在有着成千上万观众们的现场看,完全是两码事。 在现场,你的情绪很容易就会被其他人所感染。 你会跟着他们嘶吼,跟着他们大哭大笑。 不在现场,不知其妙。 场边的侍从取了一杆新的长枪递给了他。 他丢掉手中断掉的旧枪,接过新枪。 “你的徽章是虎,而我的却是龙。”高非心想,“虎无法与巨龙争锋。” 他策马前冲,口中高喊, “中土万岁!” 他没有再喊“为了金币”。 他也忘记了自己要输,而且最好要输的难看一点。 对面,冲过来的卡伦也不甘示弱地喊道,“南国万岁!” 两骑靠近,两人几乎同时捅出了长枪。 卡伦的攻击目标依旧是高非的前胸,这正中他的下怀,橡木盾一如既往地发挥着出色的防护作用,将长枪的攻势安全化解。 而高非却在出枪的一瞬间,将枪头略微抬高了一些,尽管依旧没有完全避开卡伦的蓝盾,但由于他举盾的时候盾牌上方向自己这边倾斜,而高非的长枪又比他预想中稍微高了一些,最终导致枪盾交接时的角度形成了一个比较小的锐角。 因此,长枪的枪头并没有被盾牌迎面击碎,而是擦着盾牌指向了卡伦的头盔。 纵马而过,高非并没有回头。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结果。 周围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告诉他:卡伦被他击落马下。 在欢呼声中,他丢掉破碎的长枪,下马,将马儿交与侍从。 他与卡伦是这一轮的最后两名选手。 因此,在他战胜卡伦之后,前面的七名优胜者也走了出来,与他并排而战。 那一刻,他心潮澎湃。 “在六十多名骑士中,我凭借自己的本事打进了前八!”他兴奋地不能自已。 他很享受这种氛围。 直到, 瓦妮莎公主走到了他的面前。 “看来我们真的是小瞧您了呢,高非阁下。”她微笑着对他说。 “您过奖了,殿下。”高非回答。他表面上不露声色,心里却乐开了花。 “你忘了昨晚我们约定的计划了么?”她低声质问他, “不管遇不遇得到戴恩爵士,尽早出局!让大伙,尤其是莉莉丝小姐看到你的实力很差,和戴恩爵士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可是瞧瞧现在:你都干了些什么?” 她的话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了高非的头上,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这才想起,自己的行为已经让旁观者对他的坏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 这对约定的计划很不利。 他脸色泛红,“殿下……” “不用说我也猜得到,你一定是为了你那所谓的面子和荣誉吧?” 高非无从辩驳。 如果真要辩解的话,他只能说:瓦妮莎说的不全。 除了面子、荣誉,还有金币…… “殿下,我……” 但瓦妮莎没有听他把话说完,便转头走掉。 她肯定生气了。高非想。 第15章 离间 “莉莉丝小姐,您的未婚夫高非阁下似乎挺厉害的呢。”回到看台上坐下后,瓦妮莎对莉莉丝说, “居然可以连过三轮,甚至连我的护卫卡伦都败在了他的长枪之下,难怪他可以从矮人匪徒的手中抢回我们的两大箱财宝。” “公主殿下,您过奖了。”莉莉丝说,语气中带着一丝疑虑。“不过,您刚才说,两箱财宝?” “是啊,高非爵士亲口和我说的呢!”瓦妮莎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骗了你,对吧?噢,他可真是个狡猾的家伙! 当我向他表示完感谢之后,告诉他:我们将按照本国与贵国巴里国王的约定,提供那些财宝中所有钱币的一成作为他的奖赏,剩下的返还给本国商会时,他立马变了脸色。 他矢口否认自己得到了两箱财宝,说自己只是在吹牛,实际上只得了一箱。” “殿下。”莉莉丝脸上充满了惊讶,“恕我直言:高非,他的确只得到了一箱财宝啊! 我们的守卫看到他和他的两个护卫只带了一个箱子……” “他骗了你,我亲爱的小姐。” “这不可能……” “我有证据,莉莉丝小姐。”瓦妮莎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随后她取出一卷用红色绳子扎好的上好的纸,缓缓展开,把上面的内容给她看。 莉莉丝皱着眉读出纸上的字:“中土王国鹰歌城继承人,高非?多拉格爵士于大陆历1434年3月4日在矮人山脉的一处土匪巢穴中,以三人之力,对抗总数约二十人,有九名成年矮人战士的土匪,成功击毙矮人首领,震慑住众匪,并从他们手中缴获财宝两箱,其中有金银铜币若干,猫眼石若干,祖母绿若干,蓝宝石、红宝石若干……” 她越看脸色越难看。 当看到最后居然还有瓦妮莎公主和高非的签名时,她豁然起身。 “wtf!他简直就是个天大的傻瓜!这太荒谬了!” 瓦妮莎不动声色地看着她,“冷静些,亲爱的。这是事实。” “不,这不是事实!听我说,公主殿下: 他撒了谎,撒了很多谎言!我生日的那天,他带了半箱子财宝过来上交给我父亲,里面竟是些铜币、银币等不值钱的玩意,额,还有一百多金币和几颗破宝石…… 当然,他自己肯定私藏了一些……” “藏了一箱?” “……不,不可能!我们的守卫看到他只带了一个箱子回来……还有! 他说他们三个人打败了九个全副武装的矮人,我哥哥山姆当场就揭穿了他的这个谎言: 如果矮人们装备精良而又数量众多,他们怎么可能只付出这么微小的代价就轻易取胜? 他哑口无言,只得承认,土匪并没有这么多。”她急切地对瓦妮莎说, “公主殿下,由此可见,他不是一个值得相信的家伙!他真的是在吹牛!” “矮人的数量或许他的确夸大了。”瓦妮莎笑了笑, “但财宝绝对是两箱,而非一箱——我和他反复确认过好几次,问他是不是真的,因为我要将此事向我的父王准确报告。 他确认无误,也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莉莉丝无力地坐了下来。 “也就是说:这该死的蠢货因为吹牛,不但原本得到的一箱财宝要还给你们,而且还倒欠了你们一箱?!” “噢,我亲爱的莉莉丝,高非爵士应该不会说谎,我想。”瓦妮莎伸出手去,摸了摸她戴在脖子上的一颗红宝石, “这颗红宝石,应该是从哪些财宝中取出来的吧?真漂亮,和你很配。”她露出一副非常可惜的神色, “但是很抱歉,莉莉丝小姐,按照约定,这些珠宝我们需要收回——因为我们和巴里国王约定的只是钱币,不包括珠宝。” 莉莉丝脸色惨白。 瓦妮莎装作没注意到她的神色一般,望向即将继续的比武, “不过没关系,如果高非爵士赢下了这场比武大会的冠军,那么他将获得一千金币的奖金—— 和一个箱子里金、银、铜币和珠宝的价值差不多了。” 说着,她还摇了摇头:“本来商会的宝箱是一个箱子装珠宝,几个箱子装金币,十来个箱子装银币和铜币的。 结果那些土匪们瓜分之后不管金银财宝还是铜币统统装在了一起,把它们全搞混了。” “该死!就算他继承了鹰歌城,他那破领地一年的收入也不过才这个数!”莉莉丝低声咒骂道。 “一年的收入?这次比武大会的奖金就一千金币!”瓦妮莎故作惊讶地说, “看来,戴恩爵士的家族真是富有啊,奖金完全是他自掏腰包承担的呢!” 莉莉丝不由自主地看向场中的戴恩爵士。 此时,比武大会已经继续开始。 戴恩爵士刚好是第一个出场,他的对手是天鹅城的阿伦爵士,也就是莉莉丝的姐夫。 阿伦爵士实力相当不俗,两人来回冲了几个回合,废掉了好几杆比武长枪,却依然没有分出胜负。 正当戴恩爵士向侍从要新的长枪,准备下一回合时,尴尬的事情出现了。 侍从并没有递给他新的长枪。 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伯爵面色尴尬地上前和戴恩爵士说了些什么,戴恩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什么情况?”瓦妮莎侧身向败在了高非的手下,回到她身旁的卡伦。 “我去打听一下,殿下。”卡伦说。随后他向场地中走了过去。 片刻后,他回来了。 “是这样的,殿下。比武长枪已经消耗完了。” 瓦妮莎恍然大悟。 原来,夜鸦堡毕竟不是怒龙城那样的大城堡,物资有限,城堡内并没有足够多的比武长枪。 此次临时举办的比武大会,数十名骑士的来回冲撞,已经将保罗?普尔伯爵的库存消耗一空。 “那现在怎么办呢?” “他们决定直接进行剑术比赛,站到最后的人就是此次比武大会的冠军。 也就是说:冠军就从还剩下的这八个人中决出。”卡伦说, “这倒是个明智的决定,因为天色已经不早了。 如果还要像先前那样,几十名骑士持剑捉对厮杀一番,估计要打到明天去了。” “不过这样的话,你就没有机会争夺冠军了。”瓦妮莎笑道。 卡伦耸了耸肩,“没什么两样,您知道的,公主殿下,论剑术,我不是雷克萨的对手。” “那你觉得,这次的冠军会是谁呢?” “当然是雷克萨喽!”他笑了笑,随后向公主眨了眨眼睛,“——如果他发挥正常的话。” 瓦妮莎回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我倒觉得戴恩爵士获胜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您觉得呢,莉莉丝小姐?” “我……我不知道……” “我想我或许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莉莉丝小姐肯定是希望自己的未婚夫能获得冠军啦,对吗?” 她笑语晏晏地说,“毕竟奖金可是一千金币呢,不是吗?” 莉莉丝没有吭声。但瓦妮莎看到,她的双手不自觉地抓紧了裙摆。 第16章 冠军 场上,戴恩爵士和阿伦爵士已经展开了钝剑比武。 经过最初的几次试探后,戴恩发动了进攻。 他先是挥剑横斩,被阿伦举剑挡下;随后戴恩爵士灵巧地将剑收回,接着来了一记斜劈,在再次与阿伦的剑碰撞之后,又借势拉了一个半圆弧,攻向对方的下盘。 他挥剑的速度很快,一时之间,阿伦爵士应接不暇,闹了个手忙脚乱。 场下的欢呼声一阵接着一阵。 “嘿,真他妈的有两下子!”瓦妮莎听到卡伦在一旁低声骂了一句。 她笑了笑,说,“我没说错吧?你们两个可能真的低估了戴恩爵士呢。” 卡伦点了点头,脸上没了之前那种玩世不恭的轻松表情, “我收回刚才说的话,公主殿下——若是雷克萨对上他,双方全力相斗,谁胜谁负,犹未可知。” 就在她们对话这短短十来秒时间,场下的比武已经分出了胜负。 在应付戴恩的一次斩击时,阿伦的动作稍微慢了半拍,被戴恩用剑劈中了握剑的手指。 尽管带了护手,他还是痛地大喊一声,松开了剑。 戴恩爵士顺利晋级。 下一轮参赛的选手,正是雷克萨和高非。 高非出场的时候,场下依旧欢声雷动,但再也没有了“打败南蛮子”之类的叫喊声。 “看来这些家伙还算识相。”瓦妮莎想。 “卡伦,你觉得雷克萨和高非爵士这一战,谁的胜算会高一些?” 她故意大声问卡伦,同时用眼角的余光瞥视着莉莉丝。 果然,莉莉丝看起来非常紧张。她的嘴唇一张一翕,像是在说什么,但却没有声音。 想来是在做无声的祈祷,祈祷高非可以顺利晋级下一轮吧。 “殿下,这个我不敢保证。”卡伦说,“原本我可没想过会在骑枪比赛上败给高非爵士,但最后我还是被打败了,由此可见: 高非爵士还是有一定实力的。” 他顿了一下,又道,“在马上,我对上雷克萨,胜多败少;但比剑,我不如他。 我的意思是:精通长枪比武的,剑术未必也同样强悍,反之亦然。” 沉吟了一下,他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如果高非爵士和戴恩爵士是同一类选手,即剑术、枪术同时精通,那么我估计,他和雷克萨两人,大约是五五开吧!” 瓦妮莎点了点头。 随后场下传来一阵不可思议的惊呼。 只见场上雷克萨一记势大力沉的劈砍,直接磕飞了高非手中的剑,随后将钝剑搁在了他的脖子上。 身旁的卡伦惊地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 “怎么这么快就败下阵来了……”卡伦难以置信地摇头,“和我进行长枪比武的时候,我感觉他的力量和反应都很不俗啊,就算再不济,也不至于输的这么快…… 如果他真的这么弱的话,那他之前是怎么打败我的?” 他猛然间脑洞大开:“是了!之前的长枪比武,都是带着头盔面罩,看不见脸—— 一定是他朋友代他打的!”他兴奋地叫了起来, “现在钝剑比武不带头盔,他没办法找人代打了,只能自己亲自上,才出了这么大的丑。一定是这样!” 瓦妮莎看了一眼莉莉丝,只见这美丽的女孩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她心中暗笑,嘴上却说:“卡伦,不要胡说!没有证据的事,不能随便就给人安罪名! 你这么做,可是侮辱了一名骑士的荣誉,他是可以找你进行决斗的!” “是,殿下!”卡伦也意识到不妥,讪讪地说。 高非那家伙总算没有继续昏头。瓦妮莎想。 他总算按我们原本制定好的计划行事了。 他的争冠之路至此结束,而莉莉丝的希望也就此熄灭。 她现在应该对这个未来的丈夫失望透顶吧? 那么接下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瓦妮莎的嘴角露出一抹不易觉察的微笑。 接下来的两轮对决都算不上精彩,莉莉丝的哥哥山姆爵士将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挡在了前四之外; 而怒龙城的教头霍克?杜邦爵士则仗着体力优势拖垮了年迈的天鹅城城主科尔伯爵,赢得最后一个前四名额。 短暂的抽签仪式后,半决赛的对阵出炉:戴恩爵士对阵山姆爵士,而雷克萨则对上了霍克?杜邦。 为了让他们恢复体力,对决将在半个小时后开始。 “殿下,我有些累了,想回去休息一下。告退。”莉莉丝没精打采地对她说。 “哦,请务必好好休息,莉莉丝小姐。要知道,晚上我们还要与冠军共饮呢!”瓦妮莎笑着说。 莉莉丝顿了一下,转身离去。 “我也有点累了呢。”她对身边的侍女说, “我们也回去休息下吧。卡伦,决赛开始的时候派人过来叫醒我。”说着,她打了个哈欠。 “是,殿下!” 瓦妮莎施施然回到自己帐篷,倒头便睡。 当侍女把她叫醒时,她已经美美地做了个好梦。 “决赛开始了吗?”她接过侍女递过来的湿手帕,擦了擦脸,问。 “马上开始,殿下。”侍女回答。 “是哪两位勇士的对决呢?” “是怒龙城的戴恩爵士和您的护卫,雷克萨先生,殿下。” 瓦妮莎微微一笑。 很好,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待她回到看台,冠军之战马上开启。 雷克萨扭过头望向看台,与她的眼神相接。 瓦妮莎静静地点了点头。 雷克萨微微颔首。 决赛开始。 对于大部分观众来讲,这算是一场相当精彩的较量。 但对于不懂武技的女士们而言,这不过是一场钢铁之间的无聊的碰撞而已。 瓦妮莎也是如此。 “卡伦,战况如何?” “很激烈,也很精彩,殿下。” “噢,那谁的武技更厉害一些呢?” 卡伦笑了笑,“殿下,那要看是哪种武技了。 在小人看来,若是论比武用的武技,戴恩爵士应该要更强一些;但若是比真正战场杀敌的功夫么……” “什么意思?” “小人的意思是:这场比武,戴恩爵士的赢面会更大一些; 但如果真刀真枪,生死相搏,存活下来的大概率是雷克萨。” 仿佛印证了他的话一般,场下忽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瓦妮莎朝场中望去,只见雷克萨躺在地上,剑、盾都丢在了数米远的地方,而戴恩爵士则潇洒地站在他面前,手中的钝剑直指对手的咽喉。 “本次比武大会的冠军是,来自中土王国怒龙城的戴恩?西蒙爵士!” 第17章 暗月流星 太阳已经落山好一阵子了,夜空之上,众星捧月。 瓦妮莎?克莱德曼站在自己的帐篷前,仰望天空,怔怔出神。 她头戴小巧而又美丽的王冠,脖子上是一串由玛瑙石与珍珠串成的项链,一袭淡紫色的长裙衬托着她窈窕的身形,蓝色天鹅绒披风在她身后随风飘荡,华丽的衣衫配上她绝美的容颜,宛如暗夜中的精灵。 她不由地想起几年前好友米娅娜对她所说的话。 “我亲爱的瓦妮莎,我们之所以信仰太阳神、月神与众星之神,是因为他们给了我们光明。 太阳神的力量强大无比,他的光芒耀眼而炽热,在他的照耀下,黑暗无处遁形。 但太阳神并不会一直关照着我们,他也需要休息。 夜晚就是他休息的时候。他休息的时候,也是魔鬼四下出没的好时机。 在夜晚,月神与众星之神便代替他守护着我们。他们的力量相比较太阳神而言太过弱小,所以夜晚既黑又冷。 然而,虽然他们的光芒没有那么亮,也不会让人感觉到温暖,但依旧会在黑暗中替我们指引方向。 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在人间选出可以代替他们的使者。 他们将会在黑暗中行走,在黑暗之中与魔鬼争斗,阻止永夜,带我们迎向光明。 而你,就是他们选中的使者。 ‘暗月流星’,命中注定。 这条路黑暗而且险恶,但,这是你必须要走的路。 因为:未经风雨,无望彩虹;暗夜不度,难见光明。” 命中注定么? 被神选中,我是该庆幸吧? 但,如果可以选择,谁会愿意在这清冷的黑夜之中踽踽独行? 她突然之间对着夜空轻笑了一下。 月光下,她的笑容冷艳而凄婉。 “殿下,莉莉丝小姐那边的晚宴已经准备好了。”侍女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汇报。 “知道了。退下吧。” 将侍女遣走后,她独自一人回到帐篷,翻出一个小巧的箱子。 箱子不大,通体金红,雕刻着各式各样的花纹图案,精致而美丽。 乍看上去,大多数人都会把它当做是少女的宝箱,以为里面藏的是一些珠宝首饰,或者胭脂水粉之类。 但只有瓦妮莎自己知道箱子里的东西是什么。 她取出一把精美的金钥匙,打开了锁。 掀开盖子后,箱子里五颜六色。 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 她取出一个红色的瓶子,轻轻晃了一晃,瓶子中响起哗啦哗啦的声音。 那是药丸与瓶壁相碰撞的声音。 药丸的名字她记得很清楚:妇人之心。 据说,这是一种产自古老的东方大陆的致命毒药,融入水中之后,无色无味,却可杀人于无形之中。 只要小指头那么大的一颗,便可毒死上百人。 只是她一直不明白,为何那大路上的人会给这种烈性毒药起了这么一个温柔的名字。 瓦妮莎依稀记得在去年自己亲手所举办的那场宴会上,她那位城府极深,一直对王座念念不忘,意图趁着父王多病虚弱,弟弟年幼,少不经事之时伺机谋反、图谋不轨的亲王叔叔,以及那些忠心于他的部下们喝下这“妇人之心”后的惨状。 可惜他的儿子路易斯?克莱德曼并没有跟着一起来,因此得以逃过一劫,成了漏网之鱼。 不过也没能逃多久。 想到这,她的眼中露出一丝寒光。 好大胆的“金钻商会”,什么买卖都敢接,居然敢将叛国逃犯混在商队之中,想要帮助他逃往国外! 真当我手下的情报部门是吃干饭的不成? 她冷笑一声,将瓶子放回了原位。 紧接着,她取出了一个黄色的瓶子。 这里面装的药,名为“夺情之吻”。 这是一种……春药。 瓦妮莎曾命手下的一名武士和侍女试验过。 她知道那名武士和侍女之间有一腿,一有机会就私下约会,不过对此她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天她得到这种药之后,想要看看效果,于是命这二人服用。 结果,两人坚持了大半个钟头后,终于忍耐不住,不顾公主殿下就在旁边,当场开干。 场面之激烈,令她面红耳赤。 这“夺情之吻”,便是今晚她将要用来对付戴恩与莉莉丝的药物。 这一切,都在昨晚她与高非?多拉格的计划之中。 一天前的晚上。 “殿下,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在这张欠条上签名?”高非的脸上充满了疑惑和警惕。 “放心,高非爵士。让你在这张欠条上签名不是为了从你那里赚取这区区一千金币—— 我堂堂南国公主,到还不至于缺这点钱。这张欠条另有用处。” “请问公主殿下是想用在何处?” 瓦妮莎站起身来。 “首先我将会把这欠条给莉莉丝小姐,也就是高非阁下的未婚妻看,让她知晓: 为了在我面前吹牛,你不但要将原来得到的那箱财宝归还,反倒还欠了我们一箱。这样,她定会对你感到非常不满; 其次,我会说服戴恩爵士,将比武大会的奖金定为一千金币,跟这箱财宝的价值大体相当。 这样,莉莉丝小姐就会明白:如果不想一嫁过去就欠债,唯一的方法,就是指望你能赢得冠军,拿到奖金。 但你不可能,也不可以赢得冠军。 冠军只能是戴恩爵士!” 高非沉默了一会儿,提出疑问:“我可以不是冠军,但公主如何能保证戴恩爵士一定会是冠军呢?” 瓦妮莎笑了笑,“关于戴恩爵士能拿到比武大会的冠军这件事,虽然不能说是百分百,但我至少有九成把握。” “公主为何这么肯定?” “据我所知:在怒龙城举办的几场比武大会上,戴恩爵士一直是冠军。也就是说: 你们西境的大多数领主们和骑士们,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怒龙城公爵大人好面子,戴恩爵士也需要西境第一武士的名号四处泡妞。 所以,不管是真有强悍实力也好,领主、骑士们故意放水也罢,总之,在对上你们西境的骑士时,戴恩爵士胜算极大。 而我们南国这边,我会派雷克萨和卡伦出战,为他清扫障碍。当然,一旦遇上戴恩爵士,他们就会放水。 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最后的冠军,应该会属于戴恩爵士。” 第18章 忠诚与背叛 对于瓦妮莎公主关于冠军归属的判断,高非无言以对。 良久,他问,“假若戴恩爵士得到冠军,便是要公主和莉莉丝小姐亲自作陪了——接下来您要怎么做?” “我会找借口将宴会的地点安排在莉莉丝小姐的帐篷中,然后在他们二人的酒水中下药——春药‘夺情之吻’。同时,我还会将你的这张欠条转赠给戴恩爵士,美其名曰:我们南国想要和怒龙城公爵打好关系。然后找借口离开。 这样,如果莉莉丝小姐不想欠债,想要这张欠条并销毁的话,只能找戴恩爵士去要。 但他们都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莉莉丝小姐不能白要,而戴恩爵士也不可能白送。 戴恩爵士乃好色之徒,而根据阁下的说辞,莉莉丝小姐也绝非忠贞烈女。 所以,即便是没有‘夺情之吻’,他们也很有可能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交易。当然,保险起见,我们还是会使用‘夺情之吻’。 然后,我会派人找你,将他们捉奸在床。 这样,你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拒绝这么婚事了。” 高非皱了皱眉,“公主,您就不担心他们会怀疑你吗?” “鉴于他们两个真的就是那种风流成性的人,我想:他们应该会以为这是情不自禁,或者出于交易的必要,因此怀疑我的可能性极小。”瓦妮莎妩媚一笑,“而且,就算怀疑我,他们也没有证据吧?没有证据的事,不可以乱说哦!” “不过,”她看了看高非,“这么一来,你的名声,就不那么好听了——你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嘲笑。” “嘲笑我?拜托,事情如果真的按照计划发展的话,我可是受害者。不去嘲笑背叛者,反而去嘲笑受害者,这帮蠢货,管他们做什么?”高非冷笑一声,“他们不明白:每个人都可能会被背叛,这无法杜绝。就像,即便有杀头的酷刑也无法完全阻止犯罪。” “背叛者若想背叛,总可以找到成千上万个理由,不管你待他们多好;只有忠诚的人总会坚持自己的信仰!” 瓦妮莎有些震惊地看着高非。 ——背叛者总会找到理由,而忠诚的人始终坚持信仰! 无意中,她居然从他这里得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答案。 恍惚间,她仿佛回到了那个肃杀的夜晚。 在她将确凿的证据一项项地展示给叔叔沃顿?克莱德曼后,自以为计划周密、没有走漏一丝风声的沃顿亲王绝望认罪。 “妇人之心”发作的时候想必十分痛苦,因为她看见亲王的脸已经扭曲地不成样子。 这种毒药,毒性剧烈,却不会马上致死,会让服毒者在痛苦中挣扎半个钟头以上才慢慢死去,实在是可怕。 连瓦妮莎自己也被这毒药的残酷惊到了。 许久之后,她才回过神来。 “我是‘暗月流星’,我是黑夜中潜伏的冰冷毒蛇,黎明前绽放的噬人花朵。黑暗赐予我阴森恐怖,但却是迎向光明的必经之路。月神与众星之神会原谅我的冷酷,太阳神最终也会给我眷顾!” 很快,瓦妮莎恢复了震惊。 “沃顿叔叔,我父王对你如何?”她面色平静地向趴在桌上挣扎的沃顿亲王。 “布朗……他对我,向来不错……” “他有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或许是人快要死的时候总会说出真心话,沃顿亲王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倒也不再伪装了。 “他……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 瓦妮莎起身,缓缓走到他面前,围着他转了一圈,“家族的根据地赤金城,本来应该由我弟弟斯温继承,但父王对你并没有这么做——他在继位后封你为赤金城伯爵,而且也一直没有收回的打算。” “……那是我的荣幸。” “首相贝里?布莱恩大人曾经多次警告过父王,他怀疑你有不臣之心,让他要小心你,但父王一直不信。” “贝里大人是个聪明的家伙。” “父王很珍惜他和你的这段兄弟情谊,他也多次教导我和斯温说:家人就是家人,血浓于水。单独一根手指头什么都拿不起来,但五指合力,可以掌控一切。没有什么比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更幸福的事了。” 瓦妮莎俯视着他,“作为情报总管,你的很多举动都在我的掌控之中。说真的,沃顿叔叔,虽然越来越多的消息证明你谋反的可能性极大,我也和父王一样,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 沃顿亲王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脸已经慢慢变成了紫黑色。 “你的封地富庶,有漂亮贤惠的妻子,您的儿子也很出色,这一切是多少家庭可望而不可即的好事啊?” 她怜悯说,“父王励精图治,深受臣民爱戴,就算你能推翻了他,全国的领主也不会承认你!甚至,就连你自己的封地内,也有半数的领主反对你!当最后一份铁证放到我面前时,我对叔叔你,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瓦妮莎蹲下身子,用悲伤的眼神望着叔叔,“换做我是你,我是在找不出理由来做这件可笑的事!如果父王和我怀疑你、打压你,倒也罢了。然而事实是:我们从来都不曾怀疑过你,把你真心当家人看待,对你有多好,你自己也看得到!” 沃顿亲王已经闭上了眼睛。 “活着不好吗?至于冒着全家被诛杀的危险,做这种为世人所不容的谋逆之事吗?” 她一直不明白:为何父王待叔叔那么好,他却一直不领情,始终想着背叛,而且是胜算极小的背叛?没有理由啊! 现在她理解了。 是啊,只要想背叛,就可以找到理由。 …… “说的好!”她赞许地看着他,“我原本还有点担心,你会因为害怕嘲笑而拒绝这个计划呢。是我多虑了。” 她笑了笑,“不过想想也是:你身上不雅的绰号本就不少,想必也不会在乎多那么一两个。” 高非笑了笑。 “那些只不过是虚名,就好像天上的浮云一样。” 第19章 为爱而战 山姆?卢登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作为本伯爵的长子,温泉城的继承人,他经常随父亲去怒龙城拜见里弗斯公爵,和戴恩爵士打过很多次交道。 对于戴恩的为人,他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 毕竟,在怒龙城,他可是搞了自己手下好几个骑士的老婆。 并不是所有的骑士都会忍受这种侮辱。 虽然多数人都选择了金钱或者地位上的补偿,闭口不言,但有一名骑士斯沃德?汗默却拒绝和解,向他发起了决斗。 决斗的结果,斯沃德技不如人,剑断人伤,败在了戴恩的剑下。 但从那以后,斯沃德便不再效忠怒龙城,甚至连妻子和领地都不要了,孤身一人远走他乡。 这件事闹得很大,连怒龙城公爵里弗斯大人都因此受到了国王的训斥,大为丢脸。 在国王面前丢了面子的里弗斯公爵回来后便狠狠地骂了戴恩一顿,责令他改掉这坏毛病。 戴恩爵士倒是老实了一段时间,但也仅仅是一段时间而已。 毕竟,江山容易更迭,但一个人的性格却很难改变。 所以,在昨天的会面之初,他便直截了当地提醒戴恩: 莉莉丝已经是高非的未婚妻了,这关系到温泉城和鹰歌城的联姻,戴恩应当知道收敛。 但他也不敢百分百保证这家伙不会胡来。 今天的比武大会,戴恩获得了冠军,按照约定,南国公主瓦妮莎殿下会和莉莉丝一起作陪,作为对他的奖赏。 他原本以为,有公主在,戴恩断不敢做出过分举动。 但,他没有想到:公主中途不适,提前退场。 随后,孤男寡女,戴恩顺势就和莉莉丝滚在了一起。 然后,他们就暴露了。 将他们捉奸在床的高非暴跳如雷,不顾戴恩是公爵之子,对他破口大骂。 围观的各个领主以及将领大多不做声,却也都对戴恩表现出了鄙夷的态度。 作为鹰歌城此次的领军人物,侍卫队长马丁?瑞文怒火中烧。 他效忠的对象是逝去的鹰歌城伯爵,以及伯爵的继承人高非。 虽然鹰歌城伯爵是怒龙城的封臣,效忠于里弗斯公爵,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他却并不需要对里弗斯公爵效忠,更别说是公爵的儿子了。 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盛怒的他,在看到怒龙城的教头霍克?杜邦爵士为了护主挡住自家少爷后,当即上前,对他拔剑相向。 霍克爵士脸色大变,也跟着拔出了武器。 双方随从见状自然不甘示弱,一时之间,“呛啷”、“呛啷”,刀剑齐出鞘,月夜之下,利刃反光。 在这种火药味十足的场景下,一个不小心,双方就有可能展开火拼,血流成河。 “臭婊子,随便你跟那个野男人鬼混去吧,这门亲事,吹了!”高非?多拉格对着莉莉丝骂道。 山姆心中发苦,感觉就像吃了屎一样难受。 “狗屎!”他红着眼睛望着戴恩,恨不得把这个始作俑者砍成几块。 令他头疼的是:这不是在自家城堡。 在自家的地盘,不管莉莉丝和谁睡,都没什么。就算是有传言,传言也只是传言。 但现在,西境所有的诸侯都看见了! 不光是他们,就连南国公主和她的部下也都在看着呢! 好好的婚事,好好的计划,被这么一搅合,全完了! 他苦涩地想。 “各位,我们此次前来,是想跟贵国大军一起联合剿匪的,希望各位能以大局为重,不要被这些……事扰乱了原定的计划。” 见怒龙城方面和鹰歌城的人马剑拔弩张,南国公主瓦妮莎殿下开口了。 她的话还是有些分量。各位领主见状,纷纷劝解。 山姆也松了口气。 是啊,这趟本来是两国联合剿匪的军事行动,若要是因为这乱七八糟的龌龊之事起了内讧,那可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到时候,温泉城的脸面也无处安放。 事已至此,只能尽量想法子补救,看看能不能挽回点损失了。 一番喧闹之后,高非率众离去,鹰歌城的一百士卒也在马丁的指挥下即刻拔营,准备连夜赶往鹰歌城。 南国公主也返回了自己的帐篷。 其余各诸侯也不远多呆,纷纷回营休息。 帐篷中,只剩下了山姆、莱克、戴恩以及莉莉丝四人。 “你们干的好事!”山姆怒视着戴恩和莉莉丝。 戴恩自知理亏,闭口不言。 莉莉丝脸色苍白,惶恐不安。 “哥哥,我该怎么办?”她低声啜泣起来。 “莉莉丝,你怎么可以这样……”莱克埋怨起来。 “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再满员了!”山姆沉声说。 接着他转向戴恩,“戴恩爵士,你觉得:这件事应该怎样处理才好?” 戴恩张口结舌,“我……” “你破坏了温泉城和鹰歌城的联姻,也毁了莉莉丝的名声。 虽然你是我们封君的儿子,也是我们未来效忠的对象,但这件事,我不得不说:你做的很蠢!” 戴恩被说得赧颜无语。 “那你说该怎么办?” 山姆躁动地在帐篷中走来走去,试图找出一条走出困境的路。 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想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我真是太英明了!他嘴角上翘,为自己的头脑感到骄傲。 “很简单,娶了莉莉丝!”他说。 “什么?”戴恩愣了一下,随即摇头, “不行,这不成,你们明白的。我是公爵之子,不可能娶一个封臣的女儿……” “所以呢,我妹妹的终身幸福,温泉城和鹰歌城的联姻,就可以被你当作破抹布一样无情践踏么?!” 他目露寒光,冷冷地盯着戴恩。 一时间,戴恩居然被他的眼神所慑。 “……我这边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我父亲那边,他肯定不会同意的……” “他会同意的!”山姆截断他的话,“如果你选择‘为爱而战’的话!” “‘为爱而战’?” “没错!”山姆冷笑着说,“就是那个名为‘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故事中,捍卫爱情的手段!” “王子与灰姑娘”是五百年前的故事。那个时候,整个大陆还是统一的状态。 王子克劳德爱上了一个普通的平民姑娘,也就是灰姑娘,执意要娶她为妻。 但灰姑娘已经订了婚,而王子的父亲,国王陛下也给王子安排了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 为了爱情,王子进行了两场决斗。 第一场,是和灰姑娘的未婚夫。 他顺利获胜。 第二场,是和当时的王国第一高手,国王卫队的队长艾梦德。 国王告诉王子:除非他可以击败艾梦德,否则的话,自己不会答应这门亲事! 克劳德王子欣然应战。 没有人认为克劳德王子可以获胜。 但,也许爱情的力量太过伟大,在决斗中,尽管王子初期被艾梦德打得浑身是伤,然而最后,当众人以为他要倒地失败之时,他猝然暴起,反杀了艾梦德。 国王无奈,只好不再阻挠这对恋人。 王子和灰姑娘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被吟游诗人写进了歌词中,广为传唱。 王国各地,对爱情充满期待的小姑娘们为此陶醉不已,都在幻想自己就是灰姑娘,期盼着能有个王子为自己进行“爱的决斗”。 “如果你先击败高非,再打败公爵派来的对手,他不同意,也得同意!”山姆说。 “这……” “戴恩爵士,你该不会是担心连高非都对付不了吧?”山姆问。 戴恩立刻矢口否认:“怎么可能?那种货色,我一只手都可以干掉!” “那你是在担心公爵大人派来的剑客?” 戴恩再次摇头,颇为自傲地说,“我可是西境的第一剑客!” “那你在犹豫什么?”山姆微笑了起来,“我妹妹虽然说不上绝世美人,却也算是国色天香。 你选择‘为爱而战’,不但可以把之前的所有不好的影响一扫而空,还可以赢得美人、名声,以及世间少女的爱慕,我想:就连瓦妮莎公主,也会为你拍手叫好的吧?” 戴恩的眼神亮了起来。 “你说的对。”他振作了起来,“这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干了!” “很好!”山姆几乎要忍不住狂笑了, “戴恩爵士,在第一场决斗中,为了永绝后患,我觉得你应该赢得干净利落一点。” 戴恩点头,“我会的。嗯?” 他诧异地看着山姆。 只见山姆将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狞笑着比划了一下。 “干净、利落!” “……我会的。” 第20章 决斗(一) “一定是哪里出了什么问题。”瓦妮莎盯着角斗场中的戴恩?西蒙与高非?多拉格心想。 “像戴恩这么花心的家伙,怎么可能为了一个莉莉丝发起‘为爱而战’?” 她狐疑地看着周围举着火把的诸侯与骑士们。 肯定有人怂恿他。 当看到温泉城的山姆爵士、莱克爵士以及莉莉丝小姐时,她心中一动,随即豁然开朗。 原来是这样。 莉莉丝被高非拒婚,温泉城既丢人,又丢了人,肯定是最不愿接受这个结果的。 如果想挽回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说服戴恩爵士发起“为爱而战”,在他赢得两场决斗后把莉莉丝小姐嫁给他。 这样的话,温泉城仅仅损失了一个伯爵女婿,却让莉莉丝成了未来的怒龙城公爵夫人。 这笔买卖可谓是太划算了! 但,对于怒龙城方面,这买卖就有些亏了啊。 公爵的儿子,娶了手下一个封臣的女儿,莉莉丝是高攀了,但戴恩爵士…… 里弗斯公爵肯定会被戴恩爵士气个半死。 他肯定会派出最强的剑客狙击戴恩爵士。 话说回来,戴恩爵士也不蠢,应该晓得这中间的利害关系。 他为什么就这么轻易地被说服了呢? 瓦妮莎想来想去,始终找不出合适的理由。 难道真的就是因为和莉莉丝干了一次,干出感情来了?她充满恶意地想。 不过,虽然事情的发展和她预计的有些不一样,但无论怎样,结果应该是高非和她都乐于接受的。 戴恩赢得决斗,高非解除婚约。 她正沉思着,戴恩与高非已经相继拔剑。 “嘿,居然是精金剑!”雷克萨沉声说,“武器上面,戴恩爵士可是占了大便宜!” 瓦妮莎闻言抬头,只见戴恩爵士手中所持的长剑通体散发这银蓝色的光芒,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精金剑?”她诧异地问,“怒龙城公爵里弗斯的祖传宝剑?这次出征,戴恩爵士可是把传家宝都带来了啊。” 精金、秘银、火铜、陨铁,是四种极为罕见的稀有金属,是制作上乘武器和防具的高级材料。 不同的是:前两者是用来制作普通攻击的攻防装备,而后两者,则是魔法材料。 精金与秘银的坚硬程度远胜钢铁,两者相较,精金更重,重于黄金,一般会用来制作武器;而质地坚硬但轻巧的秘银通常则会被制成防具。 卡伦摇了摇头,“本来高非爵士的剑术就不高,对手又有精金剑,这一战,他败局已定。” “不就是更加锋利一点吗,总不至于能把普通剑砍断吧?”瓦妮莎笑道,“说起来,我也有把精金匕首呢。” “真的?”雷克萨问,“我还没机会摸过精金武器呢,公主殿下能否把匕首借来观看一下?” “当然。”瓦妮莎点点头,随后叫过侍女,吩咐道:“去把我的精金匕首拿来。” “是,公主殿下。” 瓦妮莎看向场中,忽然又问,“戴恩爵士手中既有精金剑,不会身上也穿着秘银甲吧?” 卡伦笑着摇头,“没有,公主殿下。戴恩爵士里面穿着锁甲,外面乃是普通的钢甲,不过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做工精细,防护能力应该也要超过高非爵士。” 瓦妮莎细细打量着两人的装备。 戴恩?西蒙爵士头戴黄金巨龙头盔,头顶伸出两支角,面罩则是龙口的形状。拉下来之后,只剩下了一条可供眼睛观察的窄小缝隙。 他的钢甲泛着金黄色的光泽,手肘、膝盖等关节处以及胸膛间铠甲的交接处都有圆形的金属片保护着,看上去无懈可击。 侍从们带来一面三角形的橡木盾牌,盾牌也是金黄色,上面是一头张牙舞爪的黄金巨龙。 两名侍从一起帮他将盾牌绑在左臂,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侍从们躬身退开。 高非那边,加里奥与维斯也帮他准备好了。 他手持一把普通的钢剑,黑色头盔两侧是张开的龙翼。身上的护甲是纯黑色,肩上和胸口上则涂着白色的双翼飞龙纹章。 他的左臂上绑着一块圆形橡木盾,之前瓦妮莎没有注意到,直到现在距离很近的时候她才看清,高非的盾牌上立着好几排铁钉。 说起来倒挺有趣,西蒙家族和多拉格家族的家徽都是龙。 一个是黄金巨龙,一个是双翼白龙。 二龙相争,谁胜谁负? 这时,侍女带着精金匕首过来了。 瓦妮莎接过匕首,刚要递给雷克萨,却发现场中已经开战,便停住了动作。 两人同时举盾,挥剑。“铿锵”一声,精金剑与钢剑碰撞了一次,发出金铁交鸣的声音。随后又是一次。 这是最初的试探。 试探完毕后,两人各自退后一步,然后,高非慢慢挪步,似乎是想绕圈子。 但戴恩爵士显然不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绕圈子上面。他踏前一步,猛地挥动精金剑,向高非砍去。 高非迅速后跳,躲开了精金剑的攻击,随后挥剑还击。 戴恩举盾相迎,钢剑砍在橡木盾外面包着的那层铁皮上,发出刺耳的嘶叫声。 戴恩爵士忽然连挥数剑,逼得高非节节后退,从圈子中央一直退到举火吧的诸侯们身边。 诸侯们连忙让开道路。 戴恩爵士不依不饶,高非一退再退。 诸侯骑士们无法保持原来的观看阵形,只能举着火把追上去,试图再将二人围在圈内。 戴恩挥出一记势大力沉的平砍,高非举盾抵挡。 这一击又狠又快,配合着锋利的精金剑,居然将高非的圆盾砍掉了一小块边,而后借着惯性划过了他的左臂。 “高非爵士受伤了。”卡伦说,“他估计撑不了多久了。” 瓦妮莎看到黑色的液体从高非的手臂上缓缓渗出—— 昏暗的月光与几支火把照不出血液的红色,但毋庸置疑,那些黑色的液体是高非的鲜血。 戴恩爵士继续挥剑进攻。 他的攻势依旧猛烈。 高非拼命格挡,用他的剑和盾。但所有人都可以看得出:他攻少守多,尽落下风。 从他的面罩下,他们可以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 瓦妮莎看到:高非的圆盾上,原本看起来挺吓人的那几排铁钉已经被精金剑削掉了不少,盾牌上也多出了很多道剑痕。 甚至连他的钢剑上也现出了好多缺口,原本锋利的剑刃,已经变得像锯子一般。 戴恩爵士又挥出一记劈砍,高非盾剑并用,将这一招拦下。 但这样一来,他就没什么东西可以挡得住戴恩的盾牌了。 戴恩举盾猛撞,正中他的前胸。 盾甲相交,发出沉闷的轰鸣声。 高非闷哼一声,被撞得翻倒在地。 瓦妮莎看得心惊肉跳。 “投降啊!”她心中大急,“这个蠢货,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怎么还在死撑?” 但高非的举动让她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以剑拄地,先是半跪着,然后硬生生站了起来。 “快投降啊,你这傻瓜!”她不忍再看下去了。 第21章 决斗(二) 高非很愤怒。 手臂上的伤口还在流血,疼痛灼烧着他的神经。他怒视着戴恩?西蒙,眼神如刀。 然而戴恩爵士对这些无形刀剑丝毫不惧——对他来说,或许只有锋利的精金剑才能让他产生些许畏惧感。 在戴恩向他发起决斗时,他很意外。 但仔细想来,这也算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身为大军统帅,在军队临进开拔之前闹出这种笑话,而且还有友邦公主看着,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 回去之后,他不光要承受怒龙城公爵的怒火,估计连国王那边也会让他好看。 但,眼下他选择了“为爱而战”。 尽管怒龙城损失了一个和门当户对的贵族联姻的机会,却也尽量做到了止损,挽回了些声誉。 更重要的是:他为这荒唐的行径找到了一个合理的理由。 都是因为“神圣”的爱情啊! 去他妈的“神圣的爱情”! 高非深知这所谓的“为爱而战”,不过是上位者糊弄大众的玩意。 如果真有所谓“神圣的爱情”,为什么只允许王子可以向灰姑娘的未婚夫挑战,却不允许平民向公主的未婚夫挑战? 不过就是在初夜权废除之后,那些龌龊的家伙为了给有权势者强抢民女提供的合法的外衣而已。 高非原本以为自己看穿了戴恩的目的。 开战之初,他就打定主意:随便过两招之后,他就假装不敌败降。 毕竟他犯不着和戴恩死磕。 然而当两人靠近时,戴恩低声对他说了一句话。 “胜可活,败则死!” 这句话他很熟悉。 前世的西幻巨著《冰与火之歌》第一卷《权力的游戏》的核心语:在权力的游戏中,要么胜,要么死,没有中间地带。 但,在这场决斗中,也要不胜即死吗? 高非一时有些摸不清头脑。 现在的事实是:你这混球抢了手下封臣的未婚妻(虽然实际上是我故意设计让你喜当爹)。 现在你他妈的还要仗着剑术比我好,要杀了我? 这还能忍? 不能忍,当然不能忍。 再忍下去,命都没了! 这时,戴恩又是反手一剑,从高非的右侧对着他的脑袋平砍过来。 高非咬了咬牙,举起手中满是缺口的剑,迎了上去。 一声脆响。 早已伤痕累累的钢剑不堪重击,发出一声呻吟,断成了两截。 精金剑去势不减,径直向高非的头划去。 高非大惊,电光火石之间,匆忙低头。 金铁相交,发出铿锵的声音。 尽管躲过了致命一击,但戴恩的精金剑还是削断了他头盔上高耸的龙翼。 瓦妮莎公主发出一声尖叫。 “暂停一下,去换把新剑,重新再来打过!”戴恩爵士洋洋得意地看着他,“不要想着偷偷溜走哦!” 高非一言不发。 他退后几步,身后一直密切关注着战局的侍卫队长马丁立刻关切地靠近。 “少爷,您没事吧?”他抽出自己的佩剑,递给了高非,“用我的剑吧。” 说完,他恨恨地盯着戴恩爵士,往地上“啐”地吐了口吐沫。 高非接过钢剑。 偷偷溜走? 当然不会。 脚底抹油,不如剑上抹油。 他已经对戴恩动了浓浓的杀机。 “来人!”他大喊了一句,“拿一个没有点燃的火把过来!” 马丁闻言,虽是不明所以,却也立刻亲自从一个士兵手中取下了一个未曾点燃的火把,递给了他。 高非接过火把,在钢剑的两侧仔细地擦拭起来。 他的操作让旁观的众人看得莫名其妙。 “你在干什么?”戴恩爵士疑惑地问。 高非不答。 来回擦拭了几遍之后,他确信钢剑上已经沾上了足够多的油脂,便将火把还给马丁,接着走了两步,到一个举着火把的侍卫面前,将钢剑放到了火光上。 “呼啦”,钢剑上冒起了熊熊火焰。 戴恩哑然失笑。 “我还以为你要做什么呢……原来是这么花里胡哨的玩意。”他晃了晃手中的精金剑, “你难道没听过那句话吗?‘真金不怕火炼’。何况我手中的还是精金剑。” “你的剑虽然是精金剑,但阁下不过是肉体凡胎,并非真金!”高非回敬道。 戴恩爵士冷笑了一声,挥舞着精金剑和三角盾牌,攻了上来。 高非迅速移动脚步,躲开他的第一剑,随后予以还击。冒火的钢剑呼啸着,火苗如长毛狗的毛发一般被风吹得向后倒伏,却在两剑相交、由动转静之时骄傲地再度挺立。 火星四溅。 戴恩挥盾砸向高非,同样被高非用盾牌挡住。 两人剑盾交接,彼此都在拼命地施加力量,将剑刃压向对面。 “你的火不顶用。”戴恩盯着高非的眼睛说。 “你很快会品尝到我的‘怒火’!”高非冷冷地迎着他的目光说。 戴恩猛地发力,剑刃向高非这边移动了一小段距离,“你的‘怒火’?哈哈,对我来说不值一提。黄金巨龙怎么可能会惧怕区区一条小蛇的怒火?” 高非暗暗使劲,顽强地将剑刃推回原位,“就凭你,也配自称为龙?” 两人齐声大喝,向前猛推。反震之力将他们二人同时向后推开。 站稳脚步后,他们又斗在了一起。 高非挽了个剑花,劈向戴恩,与此同时,他伸出食指,贴在剑身与剑柄交接的地方。 那个地方有火苗在燃烧,然而高非毫无感觉。 在戴恩举盾挡住他的火剑之时,他催动魔法,悄悄地发出了一朵小巧玲珑的火球。 火球借着燃烧的火剑的掩护,在众人毫无察觉地情况下贴上了盾牌。 盾牌上原本包裹着铁皮,但几番鏖战之后,盾面已经裂开了好几道口子,露出了里面的干硬橡木。 火焰很快在橡木盾上燃烧起来。 戴恩甩了两下盾牌,发现火苗越烧越旺,皱了皱眉头。 他想把盾牌取下,但高非并不愿放弃这个大好的进攻机会。“唰唰”两剑,对着他急砍而来。 他只好继续暂且不管冒火的盾牌,凝神抵挡对手的剑招。 不得不说,戴恩的剑术的确高超。 如果单拼剑术的话,高非真的很有可能命丧于此。 但盾牌冒火,让他感觉有点着慌。 他深吸一口气,向高非连续递出三剑,将其逼退,随后自己也迅速后退了几步。 接着,他转动精金剑,割断了将盾牌固定在他手臂上的套索。 盾牌失去了束缚,噗通落下,在地面上兀自燃烧。 “我该多谢你,如果不是你把这盾牌砍着了火,我也不会想着丢掉它。”他嘿嘿一笑, “你的实力并不强。对于我来说,有盾牌反倒是个累赘。 现在,弃掉这个累赘,我的速度会比之前更快,你可要小心了!” 说完,他挥剑扑了上去。 他感觉优势很大。 高非举盾挡下他的剑,反手刺出一剑,目标直指戴恩的面门。速度并不快。 戴恩轻松地回剑挡住了他的剑,并顺势上挑。 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惊奇地看见:一朵橙红的火苗从对手剑上跳舞的火焰中飞出,直扑他的双眼而来。 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眼皮之上,陡然传来一阵火热。 那一刻间,他感觉仿佛被人用烧红的烙铁印在了脸上。 他忍不住想放声惨叫。 但高非炙热的火剑掠过他的喉咙,阻止了他的叫声。 他猛然用左手掐住了自己的脖子。 他张开嘴,似乎想喊叫出来。 但却发不出声音。 鲜血从他的钢铁指套间汩汩流出。 精金剑率先离开他的掌控,无力地跌落到地面上。 片刻后,他先是半跪在地,随后向左侧一歪,扑通倒地。 高非缓步上前,伸出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脸上,轻轻地拧了一拧。 戴恩?西蒙脸上燃烧的火焰熄灭了。 与之一同熄灭的,还有他的生命之火。 第22章 无耻 戴恩爵士的败亡显然出乎大部分人的意外。 惊呼声、咒骂声此起彼伏。 瓦妮莎捂着嘴巴,盯着傲然挺立的高非,心中赞叹、佩服、忧虑等情绪混杂在一起。 我知道他不会丧命于此。他也的确活着。 但没想到他会将戴恩爵士斩杀。 以这种方式。 燃烧的火剑,掩护着隐秘的火魔法。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暴露出自己的秘密。 她看到怒龙城的教头霍克爵士跑上前去,跪倒在地,试图扶起自己的少爷,然而却徒劳无功。 “公主殿下。”莉莉丝急促的声音自身旁传来。 “什么事,莉莉丝小姐?”瓦妮莎看着她的脸。 火把下,那张脸忽明忽暗。“你是被这场面吓到了吗,亲爱的?” 莉莉丝轻轻地摇了摇头,“没有,殿下……我有个小小的请求,公主殿下。可否让我们单独谈一谈?” 瓦妮莎有些惊讶。 “当然,莉莉丝小姐。” 接着,她牵住了对方伸过来的手,在所有人的注意力依然集中在已经死去的戴恩爵士身上的当口,悄悄地回到了莉莉丝的帐篷。 将侍女们打发到外面守门后,莉莉丝红着眼睛握住了她的手。 “我亲爱的公主殿下,您一定要帮帮我……如果您不肯帮我的话,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瓦妮莎将空着的一只手缓缓地放在她紧张到僵硬的雪白玉手上,轻轻拍了拍, “对于戴恩爵士的死,我深感难过。亲爱的莉莉丝小姐,请节哀!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请尽管开口。若我能办到的话,一定不会推辞。” 听到这话,莉莉丝似乎松了一口气。 “您真是太好心肠了,公主殿下!”她垂泪欲滴,“您知道的,公主殿下。 关于这次‘为爱而战’,我是无辜的……包括之前的事——一切都是戴恩爵士强迫我的!” 全都是被迫的? 瓦妮莎心中毫无波澜,甚至想暗暗发笑。 据我所知:你应该是半主动、半被动的吧? 半被动,是因为“夺情之吻”的药效发作;半主动则是自己心怀鬼胎。 但她不能表现出来。 于是她假装出一副震惊的样子,“噢,我的天哪,你是说:戴恩爵士居然强迫你做那种事?” 莉莉丝伤心地点点头。 “这怎么可能呢?”瓦妮莎说,“身为封君的儿子,他再怎么不识大体,也不至于在这紧要关头对封臣的未婚妻下手啊! 而且,当时你为什么不大声呼喊求救呢?” “我不敢,也不能够。”莉莉丝悲伤地摇头,“您也知道戴恩爵士的为人,公主殿下。 他是个色胆包天的家伙,为了满足色欲,他可以使出很多卑劣的手段。若不是他胁迫我,我怎么可能会屈从?” “恕我冒昧,亲爱的莉莉丝。”瓦妮莎好奇地看着她,“他都用了些什么手段来胁迫你呢?” “首先是您送给他的那张欠条,公主殿下。”莉莉丝说, “高非实际上只得到了一箱财宝,我敢以天父、圣母和冥神的名义发誓! 您知道,两箱财宝,相当于两千金币的欠债并不是个小数目,高非爵士的领地一年的收入才不过是一千金币…… 您离开之后,戴恩爵士便以此要挟,要我……陪他睡一次! 否则他将立刻要求高非还钱,不得拖欠!” “噢,如此说来,这场灾祸,是我引来的了。”瓦妮莎冷笑了一下, “实在是抱歉,莉莉丝小姐。我的目的是和怒龙城公爵搞好关系,倒是没有想到他会利用这欠条对你做出这种事。” 莉莉丝赶忙摇头。 “不,不是您的过错,我不是那个意思,请相信我,公主殿下!”她惶恐地说, “我的意思是:这场灾祸,源于无耻好色的戴恩爵士一直对我存着觊觎之心,您为了和他打好关系,无意间提供的欠条刚好给了他一个发难的借口,完全没有责怪您的意思……” “所以你就答应了?” “不,我没有!”莉莉丝斩钉截铁地说, “我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两千金币出卖自己的身体?我不是那种女人!” 不,你是!瓦妮莎想。 “所以,戴恩爵士见到威胁无效,便对你用强了?”她问。 莉莉丝摇头,美丽的大眼睛流出两行热泪。 “我严厉地拒绝了他,没想到:他紧接着便用高非爵士,我未婚夫的性命威胁我……” “请原谅,莉莉丝小姐。”瓦妮莎忍不住打断了她, “除了‘为爱而战’的决斗之外,我不明白戴恩爵士可以用什么方式威胁到高非爵士的生命。 虽然怒龙城公爵是鹰歌城的封君,但这并不代表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封臣,尤其还是这种抢亲杀人的勾当——他这么做绝对会引起众怒的。 如果他真的一开始就有这个心思,根本不必胁迫你,直接宣告他爱上了你,然后对高非爵士发起决斗就可以了,何必绕这么大的圈子? 恕我直言,你有些……太傻了!” “不,你不明白,公主殿下!”莉莉丝辩解道, “他根本就不爱我,他想得到的只是我的人,不是我的心。 所以他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为爱而战’!” “抱歉,我真的不明白,除了‘为爱而战’,他还能有什么方式光明正大地杀掉高非爵士而不引起他人的怀疑。” “他有的。”莉莉丝说,“他告诉我:如果我不从,他就命令高非明天随他一起出征矮人山脉,战争结束后才能回来与我完婚!” “那也顶多是晚上一阵子结婚而已……” “但戴恩爵士并不这么说。”莉莉丝双手捂脸, “他残酷地说:‘战场之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我无法保证高非爵士会不会什么意外,丧身于矮人之手!’” 瓦妮莎一时无语。 真是太无耻、太阴险了。 她望着抽泣不止的莉莉丝,忍不住将这句心里话说了出来。 “真是太无耻、太阴险了!” “是啊,公主殿下。”莉莉丝垂泪道, “我们都低估了戴恩爵士卑鄙无耻的程度。” 不,我说的是你,莉莉丝小姐。瓦妮莎想。 你的无耻程度,和我制定这计划的阴险程度不相上下啊! 第23章 人财两得 “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呢?”瓦妮莎问。 “对您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我亲爱的公主殿下。”莉莉丝说,“您只需要帮我说几句话就好。” “帮你说话?” “是的,公主殿下。”莉莉丝从怀中取出一张羊皮纸,瓦妮莎一眼就认出:那是有着她和高非二人签名的欠条。 “您只需要把这欠条的来龙去脉向他们解释清楚,然后帮我作证:在我们陪比武大会的冠军戴恩爵士饮酒期间,他曾经暧昧地透露过,要把这张欠条送给我,只为了与我一亲芳泽——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贬低公主殿下的美貌和魅力,只是戴恩爵士尚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无法高攀上公主,因而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我作为目标。” 噢,美人儿,你想得倒是真美。瓦妮莎心想。 “但是在喝酒的过程中,我并没有听到他说过这些话啊。”她说。 “公主殿下。”莉莉丝擦掉了脸上的泪珠,举起手中的欠条。 “戴恩爵士已经死了。而您送给他的欠条,也已经被他转送给了我。” “所以呢?” “您原本打算用这张欠条来与怒龙城那边搞好关系,但戴恩爵士的死,已经让您的努力化为了泡影。”莉莉丝说, “您送出了价值两千金币的财宝,但现在,人财两空。” “那又如何?” 莉莉丝深呼吸一口气,“公主殿下,贵国的商会想要去北疆做生意,最方便快捷的道便是本国西境的山河大道。 但山河大道靠近矮人山脉,时常会有矮人匪徒出没,杀人越货。”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看了看瓦妮莎,似乎想等着她再度发问。 但瓦妮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没有接话。 所以她只好自行继续。 “我们大概猜得到您的意图:高非爵士从矮人匪徒手中抢来了一箱——或者是两箱原本属于贵国商会的财宝,你们有权利要回。 但不管怎么说,高非爵士也是冒着丧身于矮人之手的风险抢回来的,您若是硬讨,高非爵士也不得不给,但他对南国一定会心生怨恨。” 这倒是实话。瓦妮莎心道。 “要知道,高非爵士的领地鹰歌城与南国接壤,贵国商队若要走山河大道,那里是必经之路。 为了两箱财宝得罪了高非爵士,对于以后贵国商会北上贸易,可是非常不利的。” 我当时可没想到这一层,不过么,一开始我的目的就是与高非爵士交好,所以,这一步无论如何也是不会走出去的。瓦妮莎想。 莉莉丝继续说道,“所以,您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将欠条转交给戴恩爵士,由他处理。 这样,怒龙城收了您的财物,欠了人情,自然会在接下来的时间对通过山河大道的贵国商会予以照顾; 而高非爵士的欠债问题,不管戴恩爵士索要也好,不要也罢,都与公主您没了关系。 如果戴恩爵士仗义疏财,免了这笔债务,他会收获高非的忠诚;即便他只认钱不认人,高非也没有理由怪您,而是会痛恨戴恩爵士。” 瓦妮莎轻轻点头,“你别说,你这一番话,还真有些道理。” 莉莉丝自信一笑,“现在,就像刚才我说的那样:戴恩爵士已死,您的计划落空。 但您可以退而求其次,因为凡事并非只有一个选择!” “哦?”瓦妮莎挑了挑眉,对她的话产生了一点兴趣,“我很好奇,怎么个‘退而求其次’法?” 莉莉丝精神一振,“殿下,山河大道在西境贯穿三个领地,分别是鹰歌城、夜鸦堡和温泉城。 这其中,鹰歌城属于高非爵士,我未来的丈夫;温泉城则是我父亲本伯爵的领地。 夜鸦堡的势力远远弱于家父的温泉城,若是温泉城和鹰歌城联手,保罗伯爵只能在夹缝中喘息!” “但眼下高非爵士已经不是你的未婚夫了。”瓦妮莎指出, “因为你和戴恩爵士的……丑事,他当众宣布取消婚约。” 莉莉丝脸红了。 “所以我才需要公主殿下帮忙。”她说, “如果您能够作证,证明我是被戴恩爵士威逼利诱才被迫就范的话,我和表哥完全可以再续前缘。” 这主意打的可真是太好了!瓦妮莎简直要拍手叫好。 “所以,所谓的‘退而求其次’,就是帮你圆谎,挽回你和高非爵士的婚姻。 然后,你们两家会代替怒龙城方面,在山河大道给予我国商会特殊的关照?”她问。 “就是这样!”莉莉丝重重点头。 但是,这样的话,我就没法向高非交代了呀!她心中暗笑。 你们的婚事,可是他特地拜托我帮忙搅黄的呢。 于是她摇了摇头,“抱歉,莉莉丝小姐。让我公然撒谎,我还是……” “公主殿下,如果您觉得心里过意不去的话,”莉莉丝挥了挥手中的欠条, “这张欠条,我也可以原物奉还,算作是对您的补偿。 也就是说:您可以摆脱由戴恩爵士之死造成的‘人财两空’局面,变成‘人财两得’!” 瓦妮莎顿了一下。 她看着对面的漂亮女孩,心中感慨不已:胆大、心细、脸皮厚,是个劲敌! “莉莉丝小姐,您真让我刮目相看。”她的嘴角露出一抹甜蜜的微笑, “我好久没有碰见像你这样聪明伶俐、心思缜密的女孩了。对于我的意图揣摩精准,利害分析丝丝入扣,最后谈条件的样子也是令人心折呢!” 莉莉丝的苹果脸再次红了一下。 “您过奖了,公主殿下。”她羞赧地说,“我怎么会想到这么多的东西。其实这些话都是我的大哥山姆教我的。” 山姆?莱克爵士么? 瓦妮莎暗暗将这个名字记在了心中。 接着,她打定了主意。 “莉莉丝小姐,我可以帮你,但你要听我的安排。” 莉莉丝连忙点头。“当然,您请吩咐!” 瓦妮莎举起手中的精金匕首——这本是应雷克萨的要求,取来供他观看的,但由于当时高非与戴恩的决斗刚好开始,他们忘记了这回事。 所以匕首一直呆在她的手里。 她抽出匕首,倒转匕身,将刀柄递给莉莉丝,“请你用手握住这把匕首,假装放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放声大哭,假装寻死; 然后我当然惊慌万分,于是便跑到外面将你我二人的侍女同时叫来,让她们做见证。 再然后,你要哭喊着说,‘是戴恩爵士强迫我的!公主殿下为什么不愿意帮我作证?难道就因为害怕得罪怒龙城公爵吗?’ 而我会这么说……” 莉莉丝边听边点头。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莉莉丝说,接着将匕首横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然后,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瓦妮莎装作大惊失色的样子,大喊:“噢,我的天哪,莉莉丝小姐,你别这样!” 紧接着,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帐篷外,对着两个尚在聊天的侍女喊道, “你们快进来,莉莉丝小姐她,她要自杀!” 侍女们大惊,连忙随她冲进了帐篷。 “小姐,您这是干吗……您千万别想不开啊!”莉莉丝的侍女惊慌失措地大喊。 莉莉丝涕泪横流,歇斯底里地大叫: “是戴恩爵士强迫我的!公主殿下为什么不愿意帮我作证?难道就因为害怕得罪怒龙城公爵吗?” 瓦妮莎忙道:“我作证,我作证!你先把我的匕首还给我好吗?” “现在就作证!把我的哥哥们和表哥都叫来,当面告诉他们事实的真相!”莉莉丝喊道, “否则我立刻自刎!” “好,好,好!”瓦妮莎连声答应,随后扭头对两名侍女喊道, “还不快去把山姆爵士、高非爵士他们找来?两个一起去!” 两名侍女慌忙转身跑去找人。 见两人消失在门口,莉莉丝松了口气,低声问道,“公主殿下,我演的还可以吧?” 瓦妮莎笑了笑,“还算不错。不过么,你的匕首放得位置离脖子有些太远了。” 说着,她走到了她的身后。 “啊?太远了点吗?哦,这匕首看起来太锋利了,我有点怕它会割伤我……” 瓦妮莎缓缓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怎么会呢?小心点就不会割伤。再靠近点。” 匕首贴上了白嫩的肌肤。 她猛然往后一压,一划。 莉莉丝白皙的脖子上立刻多了一道口子。 鲜血从伤口中喷射而出,宛如红色的喷泉。 随后她松开了手。 莉莉丝也松开了握着匕首的手,双手同时掐住了脖子。 她大张着嘴巴看着瓦妮莎,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匕首掉落,在地上弹了一下,静止不动。 瓦妮莎一步一步倒退着返回原来的位置,双手捂着脸,透过指缝静静地看着她。 看着她瘫软,倒地。 “抱歉,我想要人财两得,但那个‘人’是高非。” 帐篷入口突然传来几声尖利的惊叫。 两名侍女带着山姆爵士等人赶来了。 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倒在血泊中的莉莉丝,以及双手捂脸,仿佛被面前的惨状骇到不能发声的瓦妮莎。 第24章 在意 清晨的阳光照在路边野草上的露珠上,微风轻拂,露珠不时地一滴滴掉落,渗入黑色的大地,仿佛从未出现过。 几只乌鸦停在路旁的一株枯树上,“呱呱”地叫着,声音嘶哑,令人心烦。 高非骑着他的小母马走在队伍的最前端,左臂上的伤口犹在隐隐作痛。 “夜鸦堡向来是不详之地。”他想起昨晚马丁叔叔对他说过的话, “黑色的夜,黑色的乌鸦,还有什么比这个黑暗的组合更令人生厌的呢?” 他说的不错。 就在昨晚,夜鸦堡三人流血,两人丧命。 戴恩爵士在他的胳膊上砍了一刀,留下了一道伤口。 而代价是他的性命——他死在了高非的火剑下。 而莉莉丝,她自杀了。 姑且算作是自杀的吧。 “高非爵士,可以和您单独谈一谈吗?” 不知何时,瓦妮莎公主骑着一匹俊俏的白马赶到了他的身侧。“关于昨晚上的悲剧,我很抱歉,想单独跟您解释一下。” 高非轻轻点头,转头吩咐马丁爵士:“保持原速。” 接着,他轻轻踢了一下坐骑的肚子,马儿撒开四蹄奔跑起来。 瓦妮莎也拍马跟上。 将蜿蜒的队伍甩开一段距离后,他们放缓了速度。 “你为什么……” “你为什么……”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 发现异口同声,他们又同时住口。 “你先问吧。”高非很绅士地说,“女士优先。” 瓦妮莎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要杀他?”她问,“杀掉他对你来说,除了得到一个虚名之外,并没有什么额外的好处。 相反,你还会招来怒龙城公爵的记恨。” “道理我都懂。”高非沉声说,“但我必须杀掉他,因为他要杀我!” 瓦妮莎有些震惊。 “他为什么非要杀你不可?打败你就行了,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啊!” “我不知道。”高非摸了摸手上的伤口,那里已经包扎好了,但绷带之上,还是时不时地渗出血来。 “决斗伊始,他便低声对我说了一句:‘youwinoryoudie!’表明了立场——这是一场生死决斗,要么他死,要么我死。” 他握紧了手,“我不想死,所以,只好让他死了!” 瓦妮莎沉默了。 片刻后,她摇了摇头,“我还是想不到他这么做的理由。 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头,其余的领主们必定人人自危—— 万一封君们看上了自家的女人,时不时就来个‘为爱而战’,不光夺妻,还要杀人,这谁顶得住?” “我也不知道,但他就这么做了。也许他自以为可以稳杀我吧,哼!他这是自寻死路!” 高非说,随后岔开了话题,“你呢,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不杀了她,就没办法向你交代。”瓦妮莎浅浅一笑, “她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与她继续完婚。” “嗯?”高非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不是已经当众解除婚约了吗? 而且‘为爱而战’只规定了发起者赢了后对手要放弃自己的女人,没规定被挑战者赢了后要怎样吧?” “你什么都不知道,高非。”瓦妮莎摇了摇头。接着,她将莉莉丝对她所说的话复述给了他。 听完她的话,高非的脸阴沉如水。 “你要小心山姆?莱克爵士哦,我感觉,你的这个表哥是个很厉害的人物。”瓦妮莎说。 高非点了点头。 “听你这么一说,我这山姆表哥,想的倒真是深远啊!”他不无讽刺地说, “所有人都以为这场决斗我必败无疑,他居然考虑到万一出了意外,戴恩爵士败绩之后该怎么办!” 瓦妮莎笑了笑。 “不是所有人哦,高非爵士。”她俏皮地对高非眨了眨眼, “我可从来没想过你会输,只是担心你会被迫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出魔法,暴露出你的秘密。 不过你随机应变的能力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借着燃烧的火剑掩护火魔法的行动,真是太……” “‘太阴险了,太卑鄙了!’是么?”他忍不住借用了一句某个名为“格里高利”的逗比骨龙的名言。 “……我想您大概是误会了,高非爵士。我是想说:您很聪明、机智……” “我不过是开个玩笑,公主殿下。”高非说,“您知道的:我并不太在意这些虚名。” 两人对视一眼,忽然同时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高非爵士,我发觉,其实您活的挺通透、挺洒脱的。”瓦妮莎笑道。 “是吗?或许吧。”高非说,“我只是对于别人怎么看我不太在意罢了—— 当然也不是完全不在意,只要他们别把我说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棍、品德败坏的流氓之类,其他的,说我笨,说我丑什么的倒无所谓。 毕竟丑或者笨只是自己的事,恶棍、流氓那些,干的可都是损人利己的坏事。” “我替你杀了莉莉丝。一个手无缚鸡之力、毫无反抗能力的弱女子。”瓦妮莎突然说道, “在你的眼中,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高非沉吟了一会,没有立即回答。 “你肯定会觉得,我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吧。”瓦妮莎轻松地说。 高非哑然失笑。 “公主殿下,任何一件事,都可以用两种词性完全相反的话来形容。”他说, “比如:一个人一直坚持做一件事,至死不渝。想夸他,可以说他‘坚持不懈、永不言弃’; 想贬损他,就可以说他‘固执愚蠢、不懂得放弃’。” “所以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别人究竟会怎么看你,取决于他所站的立场。”高非笑了笑, “就这件事而言,让山姆爵士来说的话,他肯定会咒骂你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 但要我来说,我觉得,你杀伐决断,是个有力的盟友。” 他看了看若有所思的瓦妮莎,又说,“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偏差,是因为我和他的立场不同。 他是敌,我是友。你对敌人残忍,便是对我的善良;倘若反过来,你对敌人心慈手软,那就是对友方的残忍了—— 你所饶过的敌人,可能会给友方造成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瓦妮莎长出一口气。 “谢谢你,高非爵士。”她轻声说,“我的心从来没有感觉这么轻松过。” “你难道一直被这个问题所困扰着吗?”高非耸了耸肩, “在我看来,这世间只有两种人需要你去在意:一种是你爱的人,一种是爱你的人。 你只需在意一下他们的看法,不要让他们为你伤心难过或者痛心疾首就好。 其他的,对你漠不关心,甚至痛恨你的,管他们作甚,难不成你还想让被你杀死的敌人也对你留个好印象?” 瓦妮莎忍不住大笑起来。 “说得好!” 她策马狂奔,蹄声如雷。高非连忙跟上。 跑了一小会儿,瓦妮莎停了下来。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歪着脑袋斜睨着高非,“你在意我对你的看法么?” 高非刚想回答,突然看到她那张似笑非笑的俏脸,心中瞬间清醒,大呼好险,差点踏进了陷阱。 “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他微笑着回道。 第25章 智者 “高非爵士,你真是个狡猾的家伙。”瓦妮莎不满地说。 “谢谢。” “嘿,我可不是在夸奖你!” “听起来的确不像夸奖。”高非微笑着说,“但我听说:女人总是口是心非。所以她们的话得要反过来听。” 瓦妮莎瞪着美丽的碧眼,“这话是听谁说的?” “一个名叫沃兹基的智者。”高非说,“沃兹基?硕德。” “沃兹基?”瓦妮莎疑惑地想了想,“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 “那是您孤陋寡闻了,公主殿下。” 瓦妮莎皱着眉头仔细回想了一会儿,最终放弃。 她拍了拍马儿,“驾!离这个狡猾的家伙远一些!” 白马加快了脚步,小跑起来。 小小地摆了她一道,高非的心情变好了一些。 但他依旧无法忽视有可能出现,并很快抵达鹰歌城的阴云。 山雨欲来风满楼。 虽然戴恩?西蒙自己作死,为了莉莉丝主动找他决斗并因此在决斗中丧命,里弗斯公爵没有理由报复,但他可不敢保证对方是高尚的君子。 他是封君,是个骑士,但同时也是一个父亲。 骑士的荣誉感会阻止他复仇,但谁也不知道,一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会不会失去理智,将这些所谓的荣誉抛之脑后。 总之,自己要做最好的期望,也要做最坏的准备。 里弗斯公爵不报复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但如果他果真要为死去的儿子挑起争端,自己绝对不会束手就擒、任人宰割! 我需要盟友。他想。 随后他驱使着马儿加速奔跑,很快追上了瓦妮莎。 白马欢快地跳跃,马蹄哒哒作响,颠的马背上的女孩起起伏伏。 女孩身形窈窕,婀娜妩媚,修长的大腿紧紧地夹住马腹,看上去既结实又美丽。 难怪没穿越之前,那么多男人都是腿控。 “我要抱紧这美丽……不,有力的大腿!”高非心说。“南国公主,这大腿够粗了,有她做靠山,里弗斯公爵不足为惧!” 瓦妮莎敏锐地感觉到了他的目光。 “你在看什么?”她疑惑地看了看他,又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自己的腿, “你在看我的腿么?我的腿,”她忽然抿嘴一笑,带着一抹勾人的微笑,“很好看么?” “你的大腿很粗。”高非下意识地把心里抱粗腿的想法说了出来,“值得一抱。” 瓦妮莎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她又羞又怒,雪白精致的牙齿紧紧咬着红润的嘴唇,双眼饱含怒意地盯着高非。 高非这才意识到她并不能理解“抱大腿”的梗,相反,还会把这当成轻佻的挑逗。 “额,请原谅,公主殿下,我不是……我的意思是……那个……” 瓦妮莎很快镇静下来。 “高非爵士,您的品味和常人有些不同呢。”她不无讽刺地说, “我见过的绝大多数男人,都喜欢苗条的女人。像您这样喜欢肥胖女人的粗腿的,还是头一次见!” 高非尴尬无比,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过,你的看法我不是特别认同。虽然我也挺胖的,但相比于大多数女人,我觉得我的大腿尚且不算太粗!”她愤愤地说, “你可能孤陋寡闻了,高非爵士。大概是你所呆的地方太穷,人们连饭都吃不饱,所以才饿瘦了吧!” 高非头大如斗,心中哀叹: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要对一个女人说她胖! “如果你喜欢腿粗的女人的话,我倒是认识不少。”瓦妮莎显然没有打算轻易放过他, “我的护卫雷克萨有个妹妹,名叫雷尼丝,体重接近两百磅(约一百八十斤),她的大腿有我的三四倍粗。 我可以替你们做媒,娶了她,你每晚都可以抱着两条粗腿美美地入睡,如何?” “噢,我美丽的公主殿下,请饶了我吧!”高非一脸苦笑, “我只是一时口误,绝没有说您胖的意思……您的身材很好,腿也很细很长很美……” “哼!” 高非叹了口气。 自己怎么就犯了这汉英直译的毛病。“你的大腿很粗,值得一抱”这句话,按照正常的翻译,应该是“你的实力很强,值得依靠”才对。 怎么就给直接翻译成“yourlegsaresofat”了呢? “其实我刚才是想说:您的实力很强,是个可靠的盟友!”他解释道, “在我们那边,有一句俚语,‘腿粗的人站得稳,身强的人靠得住’。您的智慧可以给予我莫大的帮助,这才是我想要说的!” 瓦妮莎不置可否。“‘腿粗的人站得稳,身强的人靠得住’,我怎么没听过贵国有这么一句俚语?” 她斜睨了高非一眼,“不会又是那个什么智者……” “沃兹基?硕德。”高非点头承认。 瓦妮莎半信半疑,“这个所谓的智者,为什么没有在大陆上留下什么名号?不会是你临时杜撰出来的吧?” 高非连连摇头,“不,公主殿下,相信我,’沃兹基‘这个智者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什么样的智者会教出你这样的家伙?”瓦妮莎摇头。 “请原谅,’我这样的家伙‘是什么意思?”高非问,“您是在夸我呢,还是在骂我?” “这很难理解吗?当然是骂你了。” “哦。”高非点头,“原来是在夸我。谢谢!” 瓦妮莎一阵无语。 “’女人的话要反着听‘,是吗?鉴于你受那智者的荼毒如此之深,我收回刚才的话——其实我是在夸你。”她说。 “啊!难得公主殿下说了真心话,受宠若惊,谢谢您的夸奖!”高非说。 瓦妮莎以手抚额,“噢,神灵在上,我到底是在跟一个什么样的家伙对话?” “一位智者……的徒弟。”高非一本正经地说。“或者说是化身。” “你赢了,高非爵士。”瓦妮莎感叹,“我的父王一向评价说,我的言语就像刀剑一般锋利,少有人敌。但和您比起来,我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我并不这么认为,公主殿下。单论言语,我并非您的对手。但尽管您的言语利如锋刃,我的脸皮却厚如坚盾。 所以您才会觉得无可奈何。”高非笑道,“有句话说的好:’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不用猜,这句话肯定也是那位智者说的吧?”瓦妮莎撇嘴道。 “对。”高非得意地说,“沃兹基?硕德。” 第26章 反话 “我可是很讨厌不要脸的人的。”瓦妮莎似笑非笑地说,“这句话你不要反过来听。是真的。” 高非也笑了。 信你才怪。 他差点把那句经典的“女人喜欢坏男人”说了出来。 即便是贵为一国公主,瓦妮莎想必是没怎么见过这样的阵势。 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他多少懂一些心理学。 一个女人,如果真心觉得某个男人很不要脸,很讨厌的话,是不会和他这么说话的。 要么会出于礼貌敷衍一下,要么,干脆就冷脸以对,理都懒得理。 如果一个女人一边说你不要脸,恶心,讨厌,一边却和你聊的不亦乐乎, 那么,不用怀疑,她说的那些大多是反话。 她肯定不是真的认为你不要脸,恶心,讨厌。 甚至她还很有可能是喜欢上你了。 喜欢……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瓦妮莎。 她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但很快他自己否定了这个想法。 错觉,一定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 “殿下,其实男人有时候也会说反话。 另一位智者曾教导我们:‘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他将《孙子兵法》中的这段话翻译了一遍,又说,“弱小的人总想在别人面前表现的强大;卑鄙的人总想在人前装的高尚。” “‘弱小的人总想在别人面前表现的强大;卑鄙的人总想在人前装的高尚?’” “是的,殿下。不知道您有没有看到过碰见恶犬的小猫,或者是生气的河豚鱼。”高非说, “面对恶犬的威胁,弱小的猫咪会弓起身子,全身毛发炸开,以此向对方发出‘我很强大,别来惹我’的警告; 河豚鱼也会拼命地鼓起肚子,让自己看上去变大变强,吓唬对手。” “这些我倒是有听过。” “至于‘卑鄙的人总想在人前装的高尚’这句,戴恩爵士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高非毫不掩饰对他的鄙夷,即便对方已经死了,还要鞭尸, “他好色下流,插足破坏别人的婚姻,却总是在女人面前装出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 因为如果不伪装的话,他就无法勾引到女人。” “你想表达什么呢,阁下?” “我是想说:虽然刚刚我自称不要脸,但其实我还是挺想要脸的。” 瓦妮莎点了点头。“或许吧。实际上,在我看来,和戴恩爵士和莉莉丝小姐相比,你其实并没有那么卑鄙无耻。” “戴恩爵士么……”高非微微一晒,“色欲熏心、不顾大局的家伙,居然还想着在决斗中杀我……”他突然沉下了脸。 “怎么了?”瓦妮莎问。 “我想我大概明白为什么戴恩爵士非要在决斗中杀掉我了。”高非说, “按照你说的:莉莉丝的说辞基本上是山姆爵士教她的,那这个主意大概率也是他给戴恩出的!” “哦?他为什么要撺掇戴恩爵士杀掉你?”瓦妮莎有些不解, “难道就为了报复你当众羞辱莉莉丝,毁掉婚约的行为吗?” “这或许是其中一部分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高非声音冷峻,此刻,他感觉负伤的左臂又开始隐隐作痛。“利益!” “你是想说:杀掉你,对他们有利可图?” “没错!” 接着,高非将温泉城和鹰歌城的复杂关系向瓦妮莎叙述了一遍,包括两家的亲戚关系、继承权之争等。 “我明白了。”瓦妮莎恍然大悟,“如果你死于戴恩爵士之手,那么鹰歌城就没了继承人。 除非您母亲再度与他人联姻,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除去要继承温泉城的山姆?卢登,我母亲的小侄子,也就是我的二表哥,莱克?卢登,将会在我母亲去世之后继承鹰歌城!” “当真是一个不错的计划。”瓦妮莎有些佩服地说, “我原本猜测,山姆爵士的目的有二:一是消除丑事带来的悔婚影响,二是借机高攀,让莉莉丝小姐成为未来的怒龙城公爵夫人。 没想到,他还打着鹰歌城的算盘。” “我这大表哥着实有点厉害,他这一招不是一箭双雕,而是一石三鸟啊!”高非气极反笑, “若不是我掌握着火魔法这一隐蔽杀招,还真就被他得逞了!” 瓦妮莎沉默了。 “他的父亲和您的母亲是亲兄妹。”她叹了口气, “你和他是表兄弟,又在温泉城做了五年的养子,血浓于水的亲情、五年的朝夕相处……” 高非冷笑了一下,“在利益面前,亲父子都可能反目成仇,别说是表兄弟了。 公主殿下,您不要低估人性的卑劣!” “我自然不会低估,只是在感慨。”瓦妮莎怏怏地说, “我所见过的丑恶行径不比这差多少。 我的亲叔叔,沃顿亲王,为了国王的宝座,也是选择了背叛——然后死在了我的手里。” 一时之间,两人默然无语。 “我杀过很多人,直接或者间接。”过了好一会儿,瓦妮莎说, “但杀死我的亲叔叔时,我的心情非常……非常复杂。” “我可以理解。” “不,我不觉得你能感同身受,因为你没有过弑亲的经历。”瓦妮莎哀伤地说, “如果可以让我选择,我宁愿去杀一百个、一千个陌生人,也不想亲手终结他的性命。” 高非无言以对。 是啊! 就是一条狗,养了一段时间也会养出感情来,它再怎么调皮惹事,拆家搞破坏,也不会舍得自己亲手杀它。 何况是人呢。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对瓦妮莎说了一句:“谢谢你!” 瓦妮莎一愣,“为什么谢我?” “谢谢你替我杀了莉莉丝。”高非说, “不管怎么说,她毕竟是我的表妹,而且与我共同生活了五年之久。 如果昨晚你没有动手,那么很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我会被迫亲手杀了她。那时,我就成了弑亲者了。” “原来如此。”瓦妮莎笑了笑, “这么说来,为了你,我可是手上沾满了鲜血,背负了一条人命,总不能一句口头感谢就算完了。 你总该有所表示吧?” 高非沉吟了一下。 “殿下,若是以后您再碰见亲人背叛,下不去手的话,就交给我好了。 ——即便是您的亲生父亲,或是同胞兄弟姐妹,我也会手起刀落,绝不手软! 为您杀人放火,万死不辞!” “诸神在上!”瓦妮莎脸都气白了,“您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第27章 时局(一) 的确不是人话。 蠢货啊! 你可以这么说:你为我杀了人,以后我也可以为你杀人,无论是谁。 但,指明说帮她杀以后可能会背叛的亲人是什么鬼啊? 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诅咒! 醒悟过来之后,高非赶忙道歉。 瓦妮莎不接受他的道歉,并让他滚地远一点。 这时候,高非的厚脸皮发挥了作用,打死不滚,花式道歉。 终于,在费劲千辛万苦之后,他将瓦妮莎哄好了。 当然,哄好之后,他就要开始继续厚着脸皮求援了。 “公主殿下,我需要您!” “需要我?” “准确的说,是需要您的帮助。”高非说。 “我为什么要向你提供帮助?”看起来,瓦妮莎虽然不像最初那么生气,但此刻的心情依旧不是特别好,有点赌气的样子。 “因为我们是盟友啊!” “是吗,我们结盟了吗?” 高非耸耸肩,讪笑道,“公主殿下,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天晚上初次见面,您就向我坦白了啊! 您的祭司朋友在预言中看到了我的存在,建议贵国和我保持良好关系,嘿嘿!” “噢,你不说我倒忘记了。”瓦妮莎说,“是,我是这么说过,如果你觉得这样就是结盟的话。 但我想问:作为盟友,我们是不是需要互相帮助?” “当然。” “但你要求了这么多,又付出了什么呢?” “这个……”高非一时哑口无言。 瓦妮莎得理不饶人,“我已经免除了你的债务,帮你出主意,甚至帮你杀了莉莉丝,搅黄了你不想要的婚事,但你居然反过来说要杀我老爸和兄弟!” “那是个误会,殿下,口误,口误……” “说真的,现在的你,就像一个无底洞,我都不知道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之后能够得到什么!” 高非讷讷不言。 “你说,你能给我们什么?”瓦妮莎尖刻地问。 这美人还真是难缠。高非大感头痛。 不过幸好她是个女人。 他深呼一口气,“殿下,您的大恩大德,在下实在无以为报。如果您真的想要立即得到什么回报的话,我别无他物,只有这具躯体了!” “嗯?”瓦妮莎一愣,“你说什么?” 高非以手抚胸,微微颔首,“如果殿下不嫌弃,在下愿以身相许!” 瓦妮莎定定地看着他,半天不吭声。 “公主……” “我见过很多龌龊之徒,也见过不少不要脸的人。但我从未见过像你这么厚颜无耻的家伙。” 瓦妮莎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居然能把这么卑鄙无耻的要求堂而皇之地提出,还装作委屈巴巴的样子,你是怎么做到的?!” “沃兹基说过:‘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你赢了,高非爵士。”瓦妮莎无奈认输。“说罢,具体点,你想要哪些援助?” 高非心中暗笑,脸上却不动声色,“公主殿下,我需要金钱、情报、人才……” “我已经送了你一箱财宝了!”瓦妮莎说,“还有,情报、人才什么的,你要这些做什么?” “发展我自己的势力,以应对可能到来的报复行动啊。”高非说, “我干掉了怒龙城公爵的继承人,虽然是在决斗中干掉的,但谁都无法保证公爵大人会不会放弃荣誉来报复我。” “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你大可不必担心。”瓦妮莎说。 “为什么?” “看来你对你们中土王国的政治形势并不了解。” 高非连连摇头,“我在温泉城一直都遭到排斥,哪有人告诉我这些?” “那你总知道你们的国王姓什么、叫什么吧?” “这个倒是知道,巴里?泰格,巴里一世。” “中土王国共分东、西、南、北四境……” 高非点头。“这我也知道,东境守护石墙城公爵;西境守护怒龙城公爵;南境守护铁树城公爵;北境守护寒风城公爵。” “那他们的家族姓氏、家徽、族语呢?”瓦妮莎问。 “这……”高非有些傻眼,他只知道西境守护是里弗斯公爵,家徽黄金巨龙,族语是“怒龙莫招”。 这族语听起来就有些小气,“不要招惹发怒的巨龙”,远比不上自家的族语“任我翱翔”听起来那么大气磅礴。他一直这么想。 瓦妮莎继续介绍起来,“石墙城公爵,钱德勒?伊斯特沃尔;怒龙城公爵,里弗斯?西蒙;铁树城公爵,维金斯?萨欧思伍德;寒风城公爵,摩勒哥?山德温德。他们的家徽和族语分别是……” “等等,等等!”高非听得一阵头大。 尽管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好几年,每当听到那些拗口的英文名,他依旧是头痛不已。 太难记了。 “让我缕缕。”他一边记名字,一边感叹瓦妮莎的好记性。 “钱德勒?伊斯特沃尔,钱德勒?伊斯特沃尔……”他念了几遍,依旧记地有些吃力。 瓦妮莎有些鄙视地看着他,“真是的,连个名字都记不住!” “等下,我好像发现了点什么。”高非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某个亮点。“伊斯特沃尔,伊斯特沃尔……‘east、wall’,东、墙?” 一瞬间,他感觉到世界亮堂了起来。 果然如此,英文的姓氏大多都是由某个有具体事物的词语演化而来。 “伊斯特沃尔——东墙;萨欧思伍德——‘south、wood’——南木;山德温德——‘sad、wind’——悲风。”他逐一翻译过来,“哦,西蒙就不用翻了。” 东墙,西蒙,南木,悲风。这四个家族的姓氏就好记多了。 四大公爵:钱德勒?东墙;里弗斯?西蒙;维金斯?南木;摩勒哥?悲风。 再稍微改成中文谐音,似乎更好记一些。 钱德勒?东墙,里弗斯?西蒙: (齐德隆咚锵),(你不是瞎蒙); 维金斯?南木;摩勒哥?悲风。 (伪金丝楠木),(摸了个北风)。 照着么翻译,国王巴里?泰格可以记成“巴厘虎”。 瓦妮莎公主怎么记呢?瓦妮莎?克莱德曼? 直接谐音记忆会好记点吧, 挖泥沙,可累的蛮! 如果她知道我把她的名字用汉语谐音整出来这么土,会骂人的吧? 就像打麻将时,明明想要自摸南风,却摸了个北风。 我缺南摸了个北! (wqnmlgb)! 想到这,他忍不住窃笑起来。 笑得瓦妮莎莫名其妙。 第28章 时局(二) 在这之后,瓦妮莎所说的名字都被他自动翻译了。 “东境守护钱德勒?东墙,家徽是黑色城墙,族语:’坚如磐石’; 西境守护里弗斯?西蒙,家徽黄金巨龙,族语:’怒龙莫招’; 南境守护维金斯?南木,家徽是一株铁树,族语是:’根深蒂固’; 北境守护摩勒哥?悲风,家徽是一股飓风,族语:’死亡如风,人命如草’。” 高非觉得悲风家族的族语更有气势一些:“死亡如风,人命如草”——死亡像凛冽的寒风,而人的性命就像等待被收割的草芥,跟冷酷的北境倒挺相配,透露着丝丝悲凉。 “……巴里国王的上一任妻子是西境里弗斯公爵的妹妹,她为他生下了布兰克王子,但生王子时难产而死。”瓦妮莎说, “随后国王又娶了东境钱德勒公爵的女儿,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瑞德王子和凯特琳公主。” 嗯,布兰克?泰格,“黑虎”;瑞德?泰格,“红虎”;凯特琳?泰格么,“虎喵”?高非心想。 “按照律法:若巴里一世逝去,继位者应是‘黑虎’王子。但‘黑虎’王子生性暴虐,为国王所不喜。 根据传闻:巴里国王有意将国王之位传给二王子‘红虎’。 当然,这其中肯定有当今王后频繁在他枕边吹风的缘故。” 看来,古今中外,夺嫡争宠的戏码到处都是。高非很无语地想。 “作为‘黑虎’的舅舅,里弗斯公爵自然是坚定地支持自己的外甥的。 据说他曾多次对巴里国王旁敲侧击,说‘废长立幼’是昏君才会干出的蠢事,让国王很是不满,王后以及王后的娘家对他也是视若仇寇。”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此番你在决斗中杀掉了怒龙城的继承人戴恩爵士,沉重地打击了里弗斯公爵,国王、王后以及东境守护应该会非常开心。” 嗯,他们应该会觉得开心。 但“黑虎”王子应该不会很开心。 话说这家伙虽然暴虐不堪,不受国王待见,但不管怎样,他都是正统的继承人,应该还是有不少大臣支持他的吧? 他把这些疑问对瓦妮莎讲了出来。 “这个倒是不错,但支持‘红虎’王子的人显然更多。”瓦妮莎自信地说。 “看来你们南国的情报网相当厉害啊!”高非佩服地说, “我们中土王国的内政,各大势力之间的纠葛,你一个外邦公主居然如此清楚。” “我的手下或多或少有些不值一提的长处。”瓦妮莎神秘一笑, “他们都清楚:我不会养吃干饭的人。若想从我这里得到报酬,总得搞到一些有用的情报。” 高非点头。 换做是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她可以称得上是女版孟尝君了——手下各种人才,鸡鸣狗盗之辈层出不穷。 “总之,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而且这次还是戴恩爵士理亏,他们肯定不会坐视里弗斯公爵对你展开报复。”瓦妮莎说, “所以,我估计里弗斯公爵顶多会用些小手段恶心你一下。” 话虽这么说,那毕竟是杀子之仇啊。高非心里暗暗嘀咕。 想我没穿越之前,别说决斗杀人了,就算是见义勇为把对方打伤了,都有可能被讹钱呢。 “我还是觉得有点担心。” “你的担心有些多余啦,况且昨晚我也另有安排。”瓦妮莎劝他安心, “昨天晚上,莉莉丝死后,我把她和我的对话完完整整地告诉了霍克教头。回去之后,他肯定会转告里弗斯公爵。” 高非明白她的意思。 山姆教莉莉丝的那一番说辞,完全是把所有的脏水全部泼在了戴恩身上。 如果瓦妮莎真的答应配合的话,死无对证,戴恩这污名背定了。 但现在瓦妮莎杀了她,并将她的如意算盘告诉了霍克,里弗斯公爵得知此事后肯定会向温泉城转移一部分仇恨。 甚至有可能是大部分仇恨。 所以,如果他想要报复的话,矛头很有可能会转向养父本伯爵以及山姆表哥他们。 这么一想,高非轻松了许多。 不过轻松归轻松,他还是觉得需要做些准备,发展经济,扩充军备,提升自己的军事、经济能力。 所以他不厌其烦地提出要和南国进行贸易合作。 瓦妮莎对此不置可否。 “你那鹰歌城,就这么大点地方,要矿没矿,要特产没特产,做什么贸易?” “这……” 高非再度哑口无言。 …… 中午时分,队伍行进到了一个名叫蛋壳村的隶属鹰歌城的村落,稍作休整。 一路之上,高非一直在想着贸易的问题。 他问过马丁队长,但马丁只知道打打杀杀,对民生问题一无所知。 此刻到达了自己的领地,他决定亲自去了解一下。 蛋壳村不大,稀稀疏疏地坐落着几十间破屋子,大多数是茅草房。 见到这支数百人的大部队,村民们很是畏惧。 “站在你们面前的是高非?多拉格爵士,多拉格夫人的儿子,未来的伯爵和鹰歌城领主。”马丁高声喊道, “见到领主大人,还不速速行礼?” 村民们赶忙跪倒:“大人!” “起来吧!”这还是高非记忆中第一次受他人跪拜,感觉怪怪的。 “村长是谁?”他问。 一个看上去约莫六十岁左右的老汉颤颤巍巍走了出来,旁边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紧紧地扯着他的衣服,怯生生地看着高非。 “大人!”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小人名叫老约翰。” “老约翰。”高非瞧了瞧他身旁的小女孩,“这是你孙女吗,挺可爱的。” “不是,大人。”老约翰唯唯诺诺地说,“这是小人的女儿,丹妮。” “女儿?”高非有些诧异,他再次看了看老约翰,心想,这家伙倒是老当益壮啊。“你多大年纪了?” “回大人,小人今年三十六岁了。” “三十……六!”高非瞠目结舌,要是不问,他还以为对方是六十三呢! 他下意识地重新审视了一下这一百来个村民。 他们大多面黄肌瘦,衣不蔽体。除了小孩子,大多数面容苍老,估计看上去的年龄都要比实际年龄大不少。 想必,是常年辛苦劳作,但却缺衣少食,身体摄取的营养不够所导致的吧。 高非不由地一阵心酸。 这是我的领地,他们都是我的子民。 这就是我接下来将要面临的局面。 我要改变这一切。他暗暗发誓。 掌管一方,如果连领地内人民的温饱都无法保障,那还当个屁的领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 ps: 码字人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码字,完本方休。我将不断更,不拖欠,不水字。我将不收刀片,不做太监。我将完善剧情,尽心于此。我是读者中的老人,起点上的萌新,心情忐忑的写手,瑟瑟发抖的扑街,渴求推荐的菜鸟,珍惜收藏的沙雕。我将精力与荣耀献给码字人,今夜有码,夜夜皆然!(手动滑稽) 第29章 计划 根据马丁的介绍,蛋壳村和附近的其他两个村落共同属于鹰歌城的一个下属封建主,拉里男爵。三个村落构成了一个庄园,而拉里男爵就是这里的庄园主。 中世纪的封建制庄园,就土地而言,大致分为这样四个部分: 一、领主的私有土地; 二、自由农民的份地; 三、提供放牧的草地; 四、为庄园提供木材,同时也供封建主打猎用的林地。 封建主拥有庄园,在庄园中使用农奴、雇佣无地产的自由农民进行农业劳动。 农奴没有人身自由,终身及自己的后代都属于封建主。 雇佣自由农民则是由有人身自由但没有土地的农民以及破产市民等组成。 庄园主雇佣他们进行耕作,或者直接把农业用地分割出一部分来租给他们经营农业。 在庄园的收成分配上,农奴劳动部分完全上缴给主人,雇佣农民要上缴八成。而有自己土地的自由农民则只需上缴五成。 这时,拉里爵士(男爵一般被直接称为爵士)也走上前来。 “大人,如果您和瓦妮莎公主愿意多走两步的话,不如到我的宅子里去休息一下,这里太破了。” 他的住所庄园在另一个村落的高处。 高非走上一处小丘,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放眼望去,一眼便看到了不远处的那一座挺豪华的大房子。 “这些人,都是农奴?”他平静地问拉里爵士。 “是的,大人。”拉里恭敬地说。 高非点了点头。 按照规定,农奴是拉里的私有财产,所有的收成都要上交给他。 拉里只需要给他们留下一部分勉强糊口的就行。 注意:这里的勉强糊口,是拉里眼里的。 他的想法是:饿不死人就行,当然,饿死也没什么,不过就是少了点财产罢了。 这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封建主的想法。 他们根本不懂得提高生产效率,只晓得拼命压榨。 “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才能创造更多的产出”这一道理,他们是不明白,或者是根本不想明白的。 要想改变他们的思想,很难,很难。 高非知道穿越前的世界思想和社会制度比这个时代先进很多,但他可还没蠢到想要直接发起改革。 那样的话,他会成为所有贵族阶级的公敌。 这不是开玩笑,眼下的这种制度,按照正常的历史演变,起码要经过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顺利过渡到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社会。 他一个穿越者想凭一己之力完成这逆天壮举? 除非他向天再借五百年。 所以只能先顺其自然,慢慢做出一些微小的改变。 首先是让这些农奴的日子过得好一点。 世上万般事,知道容易,做起来难。 高非有心让自己属地上的人民吃饱穿暖,但具体到如何行动,他一筹莫展。 这肯定需要金钱。 但他没有系统提供任务,也没有奖励。 没有什么新奇的商品可以造出来卖。 他简直不知道该从哪里弄起。 事实证明:除了专业的理工科院校学生,或者记忆力特别好的家伙,一般人穿越到异世界,大部分玩意都造不出来。 因为你平时根本没注意哪些玩意儿。 比如火药。 他完全不记得该用哪几种物质,大概什么比例。 比如肥皂。 该怎么办呢? 话说,在穿越之前,玩《骑马与砍杀》时,自己是怎么赚钱、发展的来着? 高非绞尽脑汁开始回忆起来。 好像,刚开始是接任务? 护送商队收取保护费;帮别人赶一大群猪牛羊到另外一个地方;贩卖商品;建造工厂;还有打土匪,收缴他们的破烂装备转卖出去。 对了,还有把俘虏卖给奴隶商人。 然后,招兵买马,攻城掠地。 这…… 似乎有点行不通啊。 作为一个领主,护送商队、赶牲畜有些掉价。 打土匪,土匪那点破烂能值几个钱? 贩卖奴隶…… 那毕竟是在游戏中。 现实里做奴隶贩子,emm…… 这太不人道了。 建工厂生产些天鹅绒、铁器倒是不错的主意,不过前期需要不小的投资,而且见效可能会有点慢。 思索了一阵子,他让老约翰带自己去到他的家中看一下。 老约翰诚惶诚恐地在前面带路,将他领进了一间破草屋中。 屋子里空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简陋的木床,以及一张破烂陈旧的吃饭用的桌子,几张木桩做成的凳子,基本上没什么了。 真真切切的“家徒四壁”。 木床上,两个看起来比约翰女儿小几岁的小女孩正裹在一床脏兮兮的破被子里,眼神中带着一丝恐惧地望着他。 高非随口问了一句,“这两个也是你的女儿吗?” “是的,大人。” “她们俩似乎很怕生啊,都不敢出去迎接我。”高非半开玩笑地说。 老约翰额上冒起了冷汗,突然跪到了地上,“大人恕罪,不是小人无礼,故意让她们躲着不去迎接您,只是……她们没有裤子可以穿,小人害怕领主大人看了觉得不高兴啊……” 高非一时间怔住了。 半晌,他才回过神来。 三个女儿,却只有一条裤子可穿么? 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想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币送给老约翰,让他给女儿们买点衣服。 但他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能免费送。 免费赠送,后患无穷。 “起来吧,我不怪你。”他心情沉重地说。 老约翰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你们这样子,夏天还好说,到了冬天该怎么办?”他看了看那床脏兮兮的薄被,问,“冬天那么冷,你们要怎么熬过去?” “回老爷,冬天到时候没什么农活,我们基本上也不出去,就在屋里呆着,挤在被子里取暖。”老约翰说,“至于能不能熬过去,就听天由命了。每年冬天村里都会冻死人,我们都已经习惯了。” “……” 对于曾经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的高非来说,这种惨剧,他只是听老一辈的人说起过,而且是在他出生之前几十年的事。 但眼下,他却亲耳听自己领地中的人习以为常地说了出来。 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他突然想到了穿越前的世界,1929年经济大萧条发生后的罗斯福新政。 当冬天来临时,征调他们去鹰歌城从事修建厕所、道路、下水道等工作,向他们提供食物、衣服和被褥作为报酬,应该可以有效地阻止严寒对领地人民的威胁。 当然,耗费应该不菲。 他需要尽快找到开源的办法。 第30章 龙之怒(一) 夕阳西下,拉里爵士的庄园内。 高非唤醒了卓耿。 “卓耿,跟你商量个事。” “何事?” “虽然我马上就要回到自己的领地当领主了,但面临的威胁和困难有很多。”高非说,“所以我需要开始种田了。” “种田?”卓耿有些发愣,“种田教给你手下的人干不就行了?难不成你还要亲自下地干活?那样可就成了笑话了。我活了几百年,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领主跟个农民一样自己下地干活的。” 高非苦笑着跟它解释说,“我说的‘种田’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种田。” “什么意思?” “所谓种田,就是建立自己的根据地和人脉,在此基础上一步步发展农业、经济、军事、政治制度的过程。最终目的是以经济建设、技术发展、内政经营为主,依托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击败对手。” 高非解释说, “因为前期的我力量相较于对手而言,太过弱小,不能和他们发生太明显的冲突和战争,要等到发展起来、强大之后再去征服对手。” “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卓耿嗤笑了两声,“听起来就感觉很憋屈有没有?” 高非很无奈,“没办法。” “我们龙族从不种田。”卓耿傲然宣称。 “但高非?多拉格不是龙。”高非说。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龙。他要是龙的话,我就不会交给你来控制了!”卓耿嗤之以鼻,“要真是一具巨龙的躯体,由我来控制,那不是如鱼得水,想飞哪里飞哪里,想干谁就干谁?谁敢不服,我喷死他!” 是啊是啊,要是你能像龙妈丹妮丽丝的孩子那样,我也不用苟着了,直接带龙种田,举火烧山。 高非想。 “唉,说多了都是泪,一想到我堂堂巨龙之魂,居然沦落到蜗居在一个凡人的躯体里,还是和一个凡人的灵魂同居,我就伤心难过。”卓耿说,“算了,你爱干嘛干嘛吧,种田也好,做工也罢,与我无关。把财宝给我,我要抱着它们睡觉去了。” 高非讪笑两声。 “呵呵,卓耿,我想说的是:这种田,并不是与你无关的。” “啥?”卓耿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搞你的发展,关我什么事?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我是说,和你的财宝有关……” “财宝?” 听到这两个字,卓耿来了精神。 “事先说好,咱不带急眼的啊……” …… “你说你把我的钱送给南国的那个丑女人了?!” 高非的脑海中,卓耿喘着粗气质问。 “不是送,卓耿。”高非耐心向巨龙之魂解释,“是投资。”他顿了顿,又说,“而且,瓦妮莎并不丑。” “去他妈的!老子才不关心她丑不丑!”卓耿咆哮道,“那是我的钱!我教你魔法挣来的钱!你居然趁我不在时擅自做主送给了别人,就留下了这么一点!” 高非无奈地说,“我再次重申一遍,卓耿:那不是送,是有回报的投资。还有,剩下的这些,是加里奥和威斯的赏金,不是你的。” 在确定下来发展经济的方案之后,他去找了瓦妮莎。 仔细地沟通了一阵子之后,瓦妮莎同意安排南国的另一个商会,“银月”,来鹰歌城开设酒馆、纺织厂、武器加工厂等,为鹰歌城提供税收和工作机会。 同时,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向南国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武器防具和粮食等战略物资。 这些都需要钱。 他自然是没什么钱的。 所以他只能打起了卓耿的主意。 趁着白天,卓耿不露面,他把原本付给它的学费偷偷地交给了瓦妮莎。 半途中,瓦妮莎已经带着南国的部队与他们分道扬镳了。 到了晚上,卓耿准备交接时,愕然发现,箱子里的财宝只剩下了可怜的一点点。 它勃然大怒。 尽管高非拼命向它解释,说这些钱很快就可以挣回来,它还是无法原谅。 它直接声明:这是偷窃!它已经将魔法教给了高非,那些钱已经是属于它的了,高非无权处置。 它要求高非立刻追上瓦妮莎,把钱要回来还给它。 “这是不可能的,卓耿。”高非摇头,“这样好了,这些钱算我借你的,一年为限,到时候多还一半!” 这利息已经相当高了,他想。 跟高利贷有的一拼。 “我现在就要!”卓耿咆哮。 高非无奈苦笑,“卓耿,你冷静点。这件事是我不对,但眼下已经木已成舟,我也没办法了啊……” “我要宰了你!”卓耿怒吼,然后,它忽然趁高非疏忽,用这张嘴高喊了一声:“来人!” 高非赶忙用手捂住了嘴巴。 卓耿不甘示弱,立刻控制着另一只手,想要扯开捂着嘴巴的手。 这时候,加里奥和威斯闻声赶来。 一进门,他们就看到了十分怪异的一副场景。 他们的领主高非右手捂嘴,左手拼命地扯着右手,两只眼睛一睁一闭,两条腿也纠缠在一起,蠕动不休。 “大人,您这是……” 加里奥奇怪地问了一句。 高非捂着嘴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他不敢松开手。 眼下的情景,就像两个人争夺公交车方向盘一样,十分危险。 两个灵魂抢夺一张嘴巴,说出的话前言不搭后语还是小事,万一卓耿嘴上没个把门的,胡乱下些命令,而且被执行了,那可就有祸事了。 不得不说:在控制人的躯体这方面,高非占据先天优势。 龙族有翅膀,可以飞,但抓东西什么的都靠后肢,也就是爪子。 控制上肢对它来说,难度有点大,灵活度远远比不上高非。 见争斗无果,卓耿不再控制左手扯右手了,反正也扯不动。 高非不敢松懈,依旧用右手紧紧地捂住嘴巴。 只见卓耿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既然不能说,那写总可以了吧? 它控制着左手抓起了桌子上的鹅毛笔,在桌面写了起来。 高非连忙动用右手去阻拦。 他这么一动,卓耿立刻发现嘴巴能发声了,大喊了起来,“我命令你们……” 高非大惊,赶忙又回撤,捂住嘴巴。 如此一来,只能放卓耿歪歪扭扭地写字了。 “大人。”加里奥小心翼翼的说,“您有事还是直说吧——我和威斯两个都不识字欸。” 正写字的鹅毛笔瞬间僵住了。 高非忍不住捂嘴狂笑。 卓耿猛一挥手,将鹅毛笔朝两人丢了过去。然后,它伸着左手指向了门口。 加里奥与威斯灰溜溜地跑了出去。 “你失算了,卓耿。”高非笑话它说。 卓耿气得怒吼连连。 “高非,你惹怒了一头龙,你将品尝到巨龙的怒火!” 第31章 龙之怒(二) “高非,你惹怒了一头龙,你将品尝到巨龙的怒火!” 中土王国,怒龙城,领主大厅内,公爵里弗斯?西蒙对着儿子戴恩爵士的尸体沉声发誓。 他的夫人,蒂娜?西蒙抱着僵硬的儿子,哭得肝肠寸断。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在直面里弗斯公爵时,山姆?卢登还是感觉到背后凉意横生。 公爵大人的气场实在是太强了。 他不禁想起了西蒙家族的族语。 “怒龙莫招。” 他突然有些后悔。 自己精心设计的一石三鸟的计划,能瞒得住老辣的里弗斯公爵吗? 戴恩爵士是傻,但他老爹可是一点不傻。 “山姆爵士,你先跟着阿瑟出去吧。我休息一阵子之后再找你谈。” 阿瑟?西蒙是公爵的次子,戴恩爵士的弟弟。 见公爵大人下了逐客令,山姆立即躬身,“告退,大人。” 随后,他跟着阿瑟爵士离开了领主大厅。 阿瑟比他的哥哥戴恩小两岁,长得和戴恩有些相像,不过要比其更加瘦弱一些。 他上身穿着红色天鹅绒外套,腿上则是黑色的昂贵丝衣。腰间斜挎着一把手柄上镶嵌着红宝石的宝剑,山姆很怀疑那把剑究竟是装饰品还是杀人利器。 不过相信很快就可以更换了吧。 戴恩爵士死去之后,阿瑟自动成为怒龙城的继承人,继承西境守护,继承怒龙城,继承这里的一切。 包括家族祖传的那把精金剑。 虽然他的武力值比哥哥差了好多,可能驾驭不了那把剑。 “山姆爵士,关于你妹妹的死,我很遗憾。”阿瑟边走边说。 我们都很遗憾。你死了哥哥,我死了妹妹。 山姆想。 “戴恩爵士的死亡也令我悲伤万分。”他回答说。 “一切都是因为可敬又可悲的爱情啊,不是吗?”阿瑟平静地说。 去他妈的爱情! 山姆心中苦涩。 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 但他却不能反驳,只能顺着对方的话说。 “是啊,因为爱情。” 阿瑟摇了摇头,“你们不该挑唆他干这种蠢事的,我是指‘为爱而战’。” 山姆心中大震。 早听说公爵大人家的次子身子虽弱,但心思聪敏。没想到居然如此犀利,只是听他讲了大概的经过便猜到是自己鼓动的戴恩。 他冷汗涔涔地想起父亲对他的警告。 “你很聪明,山姆,但也只是比普通人聪明一点而已,不要觉得自己非常聪明,因为比你聪明的人仍有很多。”父亲语重心长地说,“你不能老是把别人当傻子!” 父亲说的对。 他是太自作聪明了。 以为别人看不穿自己的小把戏。 “阿瑟阁下,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尽管明白对方已经看穿了自己的计谋,他仍有些侥幸心理,试图负隅顽抗,“您也清楚您哥哥的品行,一开始我就已经提示过戴恩爵士:我妹妹是要去鹰歌城和高非成婚的,但他仍然对我妹妹见色起意……” “哦,这我倒承认。我哥哥是个浪荡公子,大家都知道。”阿瑟耸了耸肩,“但我认为:他可能会一时色迷心窍钻了令妹的被窝,但不至于在做了这荒唐事之后再去找高非爵士决斗——除非有人怂恿。” “阁下,您不要忘了:戴恩爵士之前可是干过这种蠢事的!” 阿瑟的脸上依旧带着笑容。 “我当然没忘,我相信我哥哥也没忘。”他说,“为什么我哥哥会有机会进行第二次‘为爱而战’?只有一个原因:他那为通过第一次‘为爱而战’抢来的老婆死去了,令他恢复了自由之身。” 他侧过头来玩味地看着山姆,“你觉得他老婆是怎么死的?” 山姆期期艾艾地说,“不是说得了伤寒,病死的么?” “不是病死。”阿瑟笑着说,他的笑声如同冰冷呜咽的冰下河流。“是被‘病死’的。” “而且,那是我给父亲出的主意。”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轻松地像置身事外一般。“父亲当时非常生气,想要给他一个狠狠的教训,于是我便提出了这个方案,父亲很赞同。” “在那个女人死去之后,我跟我哥哥说出了真相。从那以后,他倒是老实了一段时间。” 山姆只觉得仿佛有一桶凉水从头浇下,通体冰凉。 “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阿瑟说。 山姆咽了一口唾沫,“但是,我妹妹是伯爵的女儿,和您哥哥的第一任妻子,从手下骑士手里抢来的女人身份完全不同……” “我不觉得在没有人提醒的情况下,我哥哥的智商可以想到这些,”阿瑟斩钉截铁地说,“而且,伯爵的女儿也配不上公爵的儿子!” 山姆沉默了。 许久,他开口道,“戴恩爵士毁掉了这桩婚事,让自己的名望大跌,同时也毁了我妹妹的名声。通过‘为爱而战’,迎娶莉莉丝,对双方都有好处。” 这种说辞,其实已经是隐晦地承认了阿瑟的猜测是正确的。 “你的主意倒是不错。”阿瑟叹道,“可惜啊,谁也没有料到,我那号称西境第一剑客的哥哥,居然会败亡在名不见经传的高非爵士手下。” “不过似乎你也为这结果做了些准备,不是吗?”他又说,“在我出城去接你跟着霍克教头的时候,他把瓦妮莎公主殿下的话转告给我了,在你听不到的地方。她说:你们试图将所有脏水都泼在我哥哥身上。” 山姆没有否认。 “公主殿下可能不喜欢被人胁迫着撒谎吧,所以对我们说出了真相。”阿瑟说,“山姆爵士,虽然,从你的角度来看,你做的事都是为了给家族争取更大的利益,无可厚非。但,你冒犯了怒龙城,你惹怒了巨龙!” “是的,我承认。”山姆说,接着,他话锋一转,“但是:这件事的起因是戴恩爵士!我知道‘怒龙莫招’,但若巨龙主动招惹我们呢?我们只能任人宰割,引颈就戮了么?” 阿瑟闻言一怔。 “我们是怒龙城的封臣,但不是予取予求的农奴!难道作为封君之子,戴恩爵士就可以今天抢骑士的妻子,明天抢伯爵的老婆,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山姆怒吼,“我们只能忍气吞声,不然就是惹怒了巨龙?!” 阿瑟?西蒙一时无言以对。 “而且,戴恩爵士的死,虽然对于怒龙城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但也不是没人从中获益,不是吗?”山姆话锋一转,“至少,虽有雄才大略却没有施展空间的阁下,就得到了以往不敢奢望的公爵继承人的位置,我说的对吗,大人?” 阿瑟?西蒙的眼神陡然凌厉起来。 但山姆毫不示弱,与他对视。 良久之后,阿瑟露出了微笑。 “不错!” 山姆也笑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未来,自己将会成为阿瑟公爵的得力干将! 所以,当里弗斯公爵召见他,向他提出:要他的弟弟,卢登?莱克来怒龙城做养子,作为失去一个儿子的慰藉时,他二话不说就代替父亲答应了。 他知道这一定是阿瑟的主意。 第32章 癔症(一) “f-r-e-e-d-o-m,freedom(自由)。” 加里奥费劲地背出最后一个单词。 “干的不错,加里奥。”威斯说,“全对。现在轮到我了。” 加里奥长出一口气。 学习认字读书,是他们两人达成的共识。 自打那个晚上,高非大人用鹅毛笔丢他们两个之后,他们便感觉:大人应该是觉得他们太笨了,连字都不认得。 对于大人,他们是非常敬佩的。 如果不是大人给他们解释了一番,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同样不识字的老爹无意中给他们取的名字居然还有这么棒的寓意。 “加里奥?莱恩,你的姓氏,‘莱恩’,意思是‘狮子’,这你也知道;你的名字,‘加里奥’,寓意是‘英勇的’。所以,连起来就是:‘猛狮’。”加里奥记得高非大人对自己如是说,“你是一头沉睡的狮子,当你睡醒之后,世人都将会听见你的怒吼。” 顿了一下,高非大人又说:“未来,你若身先士卒,为我攻城掠地,我将封你为‘攻城狮’!” 大人说的话,自然是对的。 听了这番解释,他欣喜若狂,当下保证:自己会成为高非大人手下的“猛狮”、“攻城狮”! “那我呢,大人?”见加里奥得了个这么好的名号,威斯也艳羡起来,抱着一丝希望问自己的名字是否也有一些不错的寓意。 “威斯?罗兰,你的姓氏,‘罗兰’,寓意是‘声誉、荣耀’;你的名字,‘威斯’,寓意是‘征服’。连起来就是‘征服之耀’。”高非大人说,“以后你将随我征战四方,成为一名备受吟游诗人喜爱的征服者!” 威斯也大喜过望。 …… 博学多才的高非大人应该是突然对他们感到很失望,所以才用笔丢他们。加里奥想。 毕竟高非大人答应了要册封他们为骑士,而大部分骑士多少识点字。如果他们出去连字都不认识,大概会丢他的脸面吧? 因此,私下讨论了一阵子之后,他们决定花钱找老师学习认字、读书。 …… 不过回想起来,自打那天晚上过后,大人就有些不大对劲。 第二天早上启程时,他一直用手捂着嘴巴。 即便是见到了几年未见的母亲达芙妮夫人,他也没有松开捂着嘴的手。 一句话也没说。 以至于夫人怀疑他是不是嘴巴长了很难看的疮。 这些日子,他总是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不许别人靠近。 除了送饭的人。 由于担心他的安危,夫人命令加里奥和威斯两人轮流守在他的屋外。 加里奥总是听见屋里传来奇怪的声音。 他有时候忍不住侧耳倾听,却听得糊里糊涂。 大人似乎一直在自言自语。 但说话的时候,又像两个不同的人在争吵。 争吵的内容,似乎和钱财有关。 听了一段时间,他有点不寒而栗。 终于有一天,当达芙妮夫人召见他和威斯二人,询问高非的状况时,他提出了自己的猜测。 “夫人,小人觉得:高非大人他可能是得了癔症!” “癔症?!诸神在上!”达芙妮夫人大惊失色,“我的儿子怎么会得这种可怕的病?” “夫人,小人只是猜测,但感觉可能性很大。”加里奥如实回答,“小人在温泉城的时候曾经见过这样的病人,症状和高非大人极为相似。” 威斯也点头,“是的,夫人,那个病人我也见过,说话颠三倒四,胡言乱语。” “感觉就像一个身体里面住着两个人一样,一会这个说话,一会那个说话。”加里奥又说。 说完,他想起了温泉城的那个癔症病人走向死亡的过程。 最初,那家伙总是自己和自己对话。 “你好啊!” “你好!” “你是什么人?” “我是一名骑士。” “骑士?噢,诸神在上,我做梦都想成为一名骑士。” “你想做骑士吗?可以啊。不过你要先从侍从做起!” “那让我成为您的侍从吧!” “好的,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侍从了。” …… 他一个人扮演着两个角色在那里对话,倒是蛮好玩,附近的很多小孩子都喜欢围观他,学他说话。 但慢慢的,他的状况越来越严重,他的荒唐行径愈演愈烈。 看到庄园里旋转的风车,“骑士”便说:“看啊,那里有个巨人!咱们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 “侍从”倒是个理智的角色,连声劝解,“大人,那个不是骑士,是风车。” “骑士”对“侍从”非常不满,“如果你害怕了,可以躲到一边去。英勇的骑士不会对敌人视而不见!” 然后他捡起一根树枝,当做长矛,就冲着风车去了。 冲锋时,“侍从”恐惧地大喊大叫,想要停下来,但“骑士”固执己见,始终拒绝忠诚的谏言。 结果可想而知:他被风车弄得遍体鳞伤。 过了一阵子,他养好了伤,又旧态复萌。 看到一群羊,“骑士”的好战性格又起,“看哪,那里有一支军队,让我们把他们冲散,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侍从”却说,“大人,那哪里是什么军队啊?那明明就是一群山羊!” “骑士”哪里肯听,对着羊群展开了冲锋。 牧童见到他这个疯子,大声呼喝,想把他赶走,但他不听,逮住一只羊拼命地攻击。 牧童生气地捡起石头砸他,打肿了他的脸,打掉了他的几颗牙齿。 他受到重创,却不肯后退,把牧童当做了敌军的指挥官,冲上去把对方打了一顿。 牧童哭着回去报告庄园主,庄园主闻言大怒,派几个士兵赶来抓住了他,将他吊死在了绞刑架上。 …… 加里奥隐约记得:那个癔症病人的名字好像叫做堂吉诃德。 高非大人不会一直也像堂吉诃德那样子吧? 话说,大人会使用火魔法。 他是不是练魔法练得疯魔了? 要不要跟夫人把这个情况报告一下呢? 他犹豫地想。 想了想,他还是觉得不说为妙。 因为他估计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只能向诸神祈祷,保佑高非大人尽快好起来吧! 他是一个值得效忠的领主呢。 万一他好不了了,那自己和威斯可就没什么地方可去了。 他惴惴不安地想。 哪里还有什么“猛狮”,什么“征服之耀”? 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第33章 癔症(二) 在卓耿发出威胁后的最初几天,高非根本无法睡觉。 因为卓耿老是对他怒吼,吵得他无法入睡。 除了这个,卓耿还一直没有放弃对身躯的控制权的争夺。 虽然它总是败在经验丰富的高非手下,但屡败屡战。 不过这样子争了几天之后,他们两个都发现:不能再这么一刻不停地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这具身体很快就会被搞垮。 到那时候,不管是龙,还是人,都得随着肉身的死去而烟消云散。 于是他们再次达成了协定。 争斗可以,但只限于白天。 晚上偃旗息鼓,好好休息。 可以白天燃烧卡路里, 但是不要熬夜伤身体。 对于别人的议论,有关高非大人得了癔症的传言,他自然是知道的。 但他有苦难言。 他有心向卓耿妥协,但奈何手中没有金子。 卓耿只要钱,别的一概不要。 道歉怎么能跟财宝相比?它说。 半个月无法和别人沟通交流,高非已经快要憋疯了。 当加里奥前来报告,说南国公主瓦妮莎带着商队前来拜访鹰歌城时,他既欢喜又忧愁。 卓耿则是大喜过望。 它立即逼迫高非去找瓦妮莎公主,把它的财宝从她手中要回来。 高非头痛不已。 这话要是说出去,那可是往人家脸上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啊! 人家都带着商队、货物来到你家门口了,你再跟人家说:不合作了,定金收回,拜拜了您嘞。 任谁也受不了啊。 他想避而不见。 但这样也不是办法。 人家是冲着你来的,你不见,这合作也没法谈。 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去见瓦妮莎,同时打定主意:我要控制我自己! 决不能让卓耿搞出什么幺蛾子。 …… 赶到领主大厅,他一眼看到了坐在母亲达芙妮夫人对面的光彩照人的瓦妮莎。 多日不见,公主风采依旧啊。 但他只能在心里默默地这么说。 因为他不敢放开捂着嘴的手。 “高非大人,我听说,你身体好像得了病?”见到他来了,瓦妮莎问。 “别提了,公主殿下。”母亲哀愁地说,“半个月了,他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过,一直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总是自己和自己吵架,就像一分为二,变成了两个人一样。” 其实不是两个人,是一个人和一条龙。 高非想。 他坐在母亲身边,依旧捂着嘴不说话。 为了缓解这种尴尬,他伸出另一只手,从果盘里摸出了一个橘子。 “高非阁下,您这是怎么了?”瓦妮莎担忧地问。 高非不说话。 一旁的雷克萨看不过去了,粗声说道,“高非阁下,公主殿下问你话呢!” 高非尴尬至极,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他正想着,握着橘子的手却突然举起,将橘子对着雷克萨丢了过去。 ——这显然是卓耿趁他注意力不集中时干的好事。 雷克萨迅速侧过头闪开,橘子砸在了墙上,发出一声响,落到地板上,汁液飞溅。 大厅内众人都惊呆了。 雷克萨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对方不想和你说话,并向你扔了个橘子。 “高非!”达芙妮夫人大声斥责道,“你这个混蛋,瞧瞧你都做了些什么?!” 瓦妮莎一脸的严肃,“高非大人,看来您病的不轻啊!” 高非迅速把手从嘴边拿开,语速奇快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控制不住我自己。”随后立马又将嘴捂住。 众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这样?”瓦妮莎公主纳闷地说,“上次分开时,你还好好的啊!” 她走上前去,伸出手,试图拉开他捂着嘴巴的手。 “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高非拼命用力,阻止她将自己的手拿开。 然而这样做的同时,卓耿又趁机掌控了另一只手的控制权。 “啪!” 一声脆响,是他的手掌拍在瓦妮莎的屁股上发出来的声音。 瓦妮莎大惊后退,脸上瞬间“唰”地一下变得通红。 大厅内一片死寂。 高非羞愤欲死。 他站起身来,“对不起,我……” 话音未落,卓耿控制着那只手,往自己的裆下挠了两把。 “诸神在上!” 他听见,大厅内的众人几乎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对不起,我想上个厕所!” 仓促说了一句,他捂脸跑了出去。 一口气跑到茅房,他松开了嘴。 “卓耿,艹尼玛的混蛋,你都干了些什么?!”他对卓耿怒吼。 “这些都是小儿科。”卓耿宣称,“如果你不把钱还回来,我保证,我会让你更难堪!” “你……” 他还想痛骂它一顿,却突然发现,公主的两个护卫,雷克萨和卡伦出现在了自己旁边,一左一右,把他夹在了中间。 高非无奈,只好再度一手捂嘴,一手解开腰带,掏出鸟儿,准备放水。 雷克萨与卡伦也跟着效仿。 但他们的目的显然不是尿尿这么简单。 “高非阁下,你侮辱了我们高贵的公主!”卡伦阴阴地说。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你应该为此付出代价!”雷克萨也怒气冲冲地说,“我要和你决斗!” 决斗个鬼啊!高非哭笑不得。 “我很抱歉!”他松开手快速的说了一句,然后又捂住嘴。 接着,他又松开手,“我真的……” 异变陡生。 一个不留神,卓耿便找到了破绽。 它控制着身躯,左转,然后又右转。 先是卡伦,接着是雷克萨。 两人都被他的尿呲了一身。 三个人同时呆住了。 “呛啷”、“呛啷”! 怒气值达到顶峰的两名护卫同时拔出了宝剑,连裤子都懒得提了。 高非彻底无奈了。 “你够狠,卓耿。行,我服了!别再搞我了,回去我立马找公主把钱要回来给你,行了吧?!” “早这样不就好了?”卓耿得意地说,“先不说了,我控制左手帮你提裤子,你先对付那两个家伙吧,免得被人砍了!” 高非控制右手拔出了剑。 两名护卫同时向他劈了过来。 他迅速后退闪过。 雷克萨与卡伦想要继续跟上进攻,但却忽略了己方的裤子尚未提上。 “扑通”一声,雷克萨率先倒地。 卡伦也险些重蹈覆辙。 他连忙伸手提住了裤子。 雷克萨从地上爬起,怒喝一声,一手提裤,一手提剑,又冲了上来。 相较于他们,有卓耿帮忙,高非心无旁骛,只管挥剑格挡、进攻。 打斗声很快将众人吸引了过来。 看到雷克萨和卡伦两人兀自漏着鸟在那里和高非打斗,几名淑女尖叫着捂住了眼睛。 见众人都来围观,高非老脸发烧,决心尽快结束战斗。 趁着两人行动不便,他挡下了卡伦的一剑,一脚把对方踹翻在地;而后小碎步闪开雷克萨的攻势,挥剑砸在他的手腕上,打掉了他的剑,接着将宝剑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一切结束时,卓耿刚好帮他把裤子系好。 围观众人再度鸦雀无声。 许久,加里奥喃喃说道,“大人真是太厉害了,居然扶着吊就把这么强的两个南国武士干翻在地,真是神剑手!” “我觉得咱们大人又要多一个外号了。”威斯评论说,“‘扶吊神剑’!” “……” 高非回剑入鞘,转过身来。 “公主殿下,很抱歉,我有个不情之请。”他对瓦妮莎说,“关于之前的……” “夫人,大人,大事不好了!”一名信使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打断了他的话,同时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蛋壳村受到土匪袭击,伤亡惨重!” 第34章 报复 村庄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灰烬,有的已经熄灭,冒着轻烟;有的仍在燃烧。 空气中混合着令人厌恶的味道,浓重的血腥味、刺鼻的烟味、臭气熏天的屎尿味,以及,在矮人土匪所在的山洞中,高非曾经闻到过的一种特殊的味道。 他用火魔法杀死矮人首领时散发出来的烈焰炙烤人肉的味道。 所有的肉类在被火烧时都会发出香味和糊味,人肉也不例外。 一些未被焚烧的尸体横七竖八的散落在地面,或仰或卧,尸体下方,早已干涸的暗红的血液令人闻之欲呕。 “诸神在上!”拉里爵士诅咒道,“让冥神把他们全部抓去地狱吧!” 高非强忍着呕吐的欲望,紧紧地握住剑柄,手指一张一合。 他扭头向一处空地望去。 那里聚集着十来个满身血污的幸存者。 经历了这场惨烈的屠杀,他们似乎已经害怕、伤痛到麻木,眼神空洞,像一群失去了魂魄的行尸走肉。 他认出,村长老约翰也是幸存者之一。 “老约翰,告诉我,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沉声问道。 老约翰麻木地转过头来,“大人……” “混蛋,大人问你话,你居然敢站着回答?!”拉里爵士喝道。 高非心中大怒,转身盯着他,目光冰冷。 拉里被他的眼神盯得不知所措,畏畏缩缩地别过脸去。 老约翰身躯颤抖了一下,随后缓缓跪倒。 “大人,他们……小人当时正带着孩子们睡觉,睡的正香,就被外面的喊叫声吵醒了。”老约翰被浓烟熏过的嗓子发出干涩的声音,“他们大半夜的骑马过来,四处烧杀,一部分人放火,另一部分骑着马砍杀从屋子里逃出来的人……” 他空洞的眼眶中流下两行浑浊的泪水,眼泪淌过沾满草灰的脸庞,发出无声的控诉。 “我的女儿们,阿雅和露西都死了,阿雅没能从房子里逃出来,被火活活烧死了……露西逃出了火海,却也没能逃过那帮土匪的屠刀……” 高非心情沉重极了。 他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丹妮,老约翰的长女的踪迹。 “你的大女儿丹妮呢?” 老约翰颤抖着捂住了脸,再也无法控制地呜咽起来。 “他们,他们把她抓上马,掳走了……” 废墟之上,火焰在燃烧,焚烧着村民们的房屋、农具,以及他们的生命和希望。 高非体内,火焰也在燃烧。 那是燃烧着沸腾之血的怒火。 “我,多拉格家族的高非?多拉格在此发誓:我一定会让这群丧尽天良的匪徒付出代价,血与火的债务,唯有血与火才能偿还!” “他们大概有多少人?”马丁走了上来,问老约翰,“还有,你们可曾看清他们的面貌?他们都是些什么人?” “大人,他们大概有十几二十个,”老约翰说,“我看到了这么多。有一半身材矮小,像是矮人山脉的矮人匪徒;但另一半的身材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应该有三十个,老爷。”另一个农奴说。 马丁皱了皱眉。 “普通强盗怎么会和矮人土匪混在一起?” “等一等!”高非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疑点,“你刚才说:他们都骑着马,而且其中有一半是矮人?” “是的,大人。” 高非转过头来问马丁,“马丁叔叔,问你个问题:你听说过矮人土匪们有骑马的吗?” “从没听说过。”马丁回答,紧接着,他恍然大悟,“大人,他们不是矮人!” “如果不是矮人,那么他们会是谁呢?”高非冷冷地说,“是谁会假扮成矮人来这里烧杀抢掠?” “我想到了一个人。”马丁说。他的额上青筋暴露,似乎提到这个人对他而言是一种侮辱一般。 “谁?” “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伯爵的侏儒儿子,”马丁嫌恶地说,“特狼?普尔!” “特狼?普尔?” 高非闻言一愣。 “没错,这个可憎的侏儒简直就是个怪物。他贪婪、好色、暴虐、恶毒,所有糟糕的品性仿佛都集中在了他那萎缩的身体之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令人厌憎的家伙!” 马丁用介绍一堆腐烂发臭的混合着屎尿味的尸体一般介绍完特狼?普尔,末了还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愚昧的人总以为天底下的侏儒都是神灵为了惩罚他们的父母所创造的怪物,殊不知,他们大多数都是近亲结婚的产物。高非想。 “是的,如果是他的话,一切就都可以解释了。”拉里爵士说,“那个怪物喜好女色,但由于自身是侏儒的缘故,他喜欢身材矮小,和他差不多的女子。但正常的女子也要比他高许多,所以他就把主意打到了那些还没长高的小女孩身上。”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我要把这个特狼?普尔千刀万剐! 高非心中怒火中烧。 但, 这个所谓的怪物,是真的确有其事呢,还是以讹传讹?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需要亲自验证一下。 “大人,我认为:这显然是一次报复行动。”马丁说,“如您所说,矮人们不可能骑着高头大马,和普通强盗一起来这里杀人放火。一定是怒龙城公爵里弗斯大人授意保罗?普尔干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您在决斗中杀死了他的儿子!” “你说的不错。”高非轻轻点头,“他们就是冲着我来的!” 他抬头望了望北方,那是夜鸦堡的方向。 “他们想必还没逃远吧,或者根本没想着逃。” “大人,您难道是想?”马丁连连摇头,“大人,此事可能还需从长计议,虽然我们几乎可以认定这些匪徒是夜鸦堡的人假扮的,但没有确凿证据,如果直接带兵闯入夜鸦堡的领地抓人的话,恐怕……” “我们当然不能直接领兵杀向夜鸦堡。”高非冷冷地说。 “那,大人的意思是?” “我们是要去做生意。”高非说。 “做生意?”马丁楞了一下,旋即恍然大悟,“大人英明!借着南国的商队的掩护,以做生意的名义进入夜鸦堡,那是再合适不过了!他们肯定没有理由和借口阻拦商队,因为我们是要去做生意。” “是的,生意。”高非冷笑一声,言语中尽是肃杀之意,“血与火的生意!” 第35章 多么美好 山河大道上,一支规模庞大的商队正加速前进。 商队挂着的是南国皇室的火鸟旗,以及商队本身的银色月亮旗。 这正是瓦妮莎公主原本带来支援鹰歌城建设的商队。 但此刻,他们却被命令急速前往夜鸦堡,为的是给要给村民们复仇的高非一行人打掩护。 高非亲自带队,率领包括侍卫队长马丁?瑞文、守备队长托尔金?塔斯等人在内五十名骑士,誓要在特狼?普尔逃进夜鸦堡之前将他抓获。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瓦妮莎公主派遣她的卫队也加入了进来。包括被高非提着裤子打翻的雷克萨和卡伦二人。 这样,明面上,商队的护卫几乎达到了一百人。 这是一支很强大的力量了。 雷克萨和卡伦因为之前的争斗,对高非自然是十分不满。但奈何公主殿下下令,他们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大人,发现他们的踪迹了。”穿着破烂的皮甲,伪装成商队护卫的一名斥候前来汇报,“就在前面的‘血鸦酒馆’。我看到酒馆的马厩和外面拴着二十多匹马,马匹还未来得及清洗,身上沾着血迹、草灰和烂泥。” “很好!”高非说,随即下令,“鹰歌城的战士们,拉下面罩,免得被他们认出,打草惊蛇。” 接着,他转向雷克萨和卡伦。 “二位,麻烦你们先进去,麻痹一下他们。” 卡伦点了点头,雷克萨咕哝了一句,却也没有和他对着干。 两人领着南国的人走在了前面。 高非对马丁等人示意了一下,踢了踢马腹,率先跟上二人。几个久经战阵的骑士也随后跟上,骑在他们后面。 酒馆外面的一名杂工看到了这比第一批还要庞大的人马,慌忙跑了进去。 片刻后,酒馆老板迎了出来。 跟在他身旁的,还有两个人。 一个是只有他一半高,肩膀上顶着一颗大的不成比例的脑袋,相貌丑陋的侏儒,想必就是马丁口中的侏儒特狼?普尔了;而另一个,则是高非非常熟悉的人。 莱克?卢登。 见到他的那一刻,高非有些失神。 他怎么会在这里? “真是抱歉,大人。”酒馆老板惶恐地说,“您看,我们这酒馆不大,眼下已经客满了……” “你们这酒馆是做生意的吗?怎么还把客人往外赶?”雷克萨粗声粗气地说,“我们走了这么长时间,口渴的很!快点上酒!” “可是大人……” “老板,让他们进来喝口酒解解渴吧。”侏儒发出一阵奇特的笑声说,笑声嘶哑,仿佛老旧的木门开开关关时发出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一样刺耳,“南国的商队来到中土,要是被拒之门外,人家可要怪罪咱们招待不周喽!” 雷克萨低头看了他一下,撇了撇嘴,“你这矮子倒是挺会讲话。” 侏儒不以为忤,反倒哈哈大笑,“那就委屈你们和我们挤一挤了。不过也没办法进太多人,太多了,就算把我坐在屁股底下也挤不下。” 卡伦扭头看了看高非,“咱们几个先进去吧,那帮小喽啰,就先让他们在外面等一阵子,等我们爽够了再让他们进来。” 高非点头。 十来个骑士鱼贯而入。 酒馆里摆着七八张桌子,坐了不少人。 高非惊讶地发现:其中两桌,居然坐着七八个半大的孩子。 这些男孩身穿亮丽的盔甲(此时大多占满了血污),此刻正在喝着橘子汁和苹果汁,吃着奶酪和烤肉,嘻嘻哈哈。 其中一个男孩似乎略通文艺,手里拨弄着一架破旧的七弦琴——想必是酒馆老板的老古董——用稚嫩的嗓音唱着歌: 威武战马高速奔跑, 我向敌人刺出长矛, 长矛锋利啊,刺穿了他的胸膛, 我听见他的哀嚎。 啊,多么美好! 他们在我面前跪倒, 低声下气向我求饶, 他的一切都归我所有,金钱为我所用, 妻女在我身下惨叫。 啊,多么美好! …… 他们,还只是孩子!高非只觉得心中五味陈杂。 但很快,他就明白过来。 还有什么能比侏儒和半大孩子更容易伪装成矮人土匪的呢? “在下乃是夜鸦堡的特狼?普尔,家父是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伯爵。朋友,你们雇佣了这么多的商队护卫,想必要花不少钱吧?”特狼?普尔给雷克萨倒了一杯酒,问。 “我叫雷克萨,大人。”雷克萨大大咧咧地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谁说不是呢?唉,还不是因为那些天杀的矮人土匪!自打上次的商队出事之后,不多雇些护卫,大家都不敢出去做生意了。” “那倒也是。”侏儒笑道,又给卡伦倒了一杯酒,随后似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们这一路上,有碰到过土匪吗?” 卡伦抿了一口,“我们还没碰到过,不过路过的一个村子可就遭了秧,几乎都被屠村了!这帮杀千刀的家伙,要让我碰到,非把他们大卸八块不可!” 空气突然安静。 半晌,侏儒笑了笑,“这位朋友真是嫉恶如仇呢。矮人土匪的确残暴,对于他们,我们向来毫不留情。” 这时,与特狼?普尔手下的几名普通骑士混坐在一桌的高非突然开口了。 他故意哑着嗓子,以免被表哥莱克认出。 “大人,你们的盔甲上似乎有新鲜的血迹,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吗?” “战斗?噢,哈哈!”侏儒大笑了几声,“我们是去领地内的森林里打了一场猎,如果屠杀猎物算是也算是战斗的话,那就算是吧!” “请原谅,然而我似乎没有看到你们的猎物!”高非盯着他说。 “猎物?噢,猎物吗,大部分都被我们当场烤着吃了。”侏儒耸了耸肩,“我抓了一个活的半大的雌鹿,本来想把它当成宠物养着,多和它玩玩的,然而它太柔弱了,陪我玩了几次就死了,只好丢了。” “大人,我敢肯定:你们碰上的都是没什么攻击性的猎物。”高非冷冷地说,“如果碰上强大的猎物,或许你们的身份就会互换了——猎人不再是猎人,而是会变成猎物!” 侏儒警惕起来,“这位朋友,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您听不明白吗?”高非猛然站起,拔出腰间宝剑,一剑砍翻身旁的一名夜鸦堡骑士。骑士的脑袋从脖子上掉下,在地上滚来滚去。“你们,现在是我的猎物!” 侏儒脸色大变,刚要起身,雷克萨与卡伦却一左一右地按住他的肩膀,卡伦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匕首,搁在了他的脖子上,“稍安勿躁,特狼?普尔大人。你不动,匕不动;你一动,脖子上就会有个洞!” 就在高非动手的同时,事先找好位置坐在有战斗力的骑士身旁的马丁、托尔金、加里奥以及威斯等人也纷纷暴起,将大部分敌人砍到在地。 与此同时,听到酒馆内的响动,外面的鹰歌城士兵也冲了进来。 “我投降!”莱克?卢登依旧机敏,见势不妙,立即在躲过身旁一名南国护卫的攻击之后扔掉了武器,“我是温泉城伯爵本?卢登的儿子,莱克?卢登,你们不能杀我!” 高非缓缓地掀开面罩,“表哥,刚刚分别半个月,不成想在这里遇见你,真是世事难料啊!” 看到他的脸,莱克如见鬼魅,“高非!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正是我想问你的问题呢!” 莱克脸白如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高非大人,这里是夜鸦堡的领地!您这是赤裸裸地侵略和谋杀,我父亲绝不会容忍,里弗斯公爵大人也不会坐视不理!”****尔威胁道。 高非没有理会他。 他径直走向了那群半大的孩子。 战斗开始时,没有人管他们,他们虽然也都举起了手中的短剑,却无一人有胆量参战。 此刻,他们已被涌入的鹰歌城士兵控制住。 高非走到了之前唱歌的那个男孩面前。 “大,大人,饶……饶命!” 男孩扑通跪地,结结巴巴地求饶。 “你刚才唱的歌,叫什么名字?”高非淡淡地问。 “多……多么,多么美好……” “《多么美好》?”高非笑了笑。接着,他哼了两句: “他们在我面前跪倒, 低声下气向我求饶, …… 啊,多么美好!” “我唱的好吗?”他问。 “大人唱的……非常,好……” 高非举起剑,剑上,死去骑士的鲜血犹在,一滴一滴地滴在男孩颤抖的肩颈之上。 “大人。”马丁似乎意识到了他的想法,想要阻止,“他还只是个孩子!” “蛋壳村老约翰死去的女儿们,她们也是孩子!”高非说。随后他收剑,紧接着,猛地刺出。 “长剑锋利啊,刺穿了他的胸膛, 我听见他的哀嚎。 啊,多么美好!” 他举起一杯酒,浅斟低唱。 第36章 让他们知道 唱歌的男孩被刺中了心脏。 心脏被刺的人,一般会直接休克。 所以男孩一声都没叫出来,就这么死去了。 他站着的时候,和侏儒差不多高;跪下时,只有侏儒的一半。 如今,他像一滩烂泥一般躺倒在地,低如尘埃。 高非的冷酷显然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即便对方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依旧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杀伐决断,震撼全场。 原本还在叫嚣威胁的特狼?普尔寒毛直竖,干脆地闭上了嘴巴。 酒馆内,除了深浅不一的呼吸声、牙齿打战时的“嘚嘚”声,再无其他喧嚣。 高非看向剩下的那群孩子。 被他利如锋刃的目光扫过,男孩们没有一个承受得住,一个接一个地跪倒在地。 高非皱了皱鼻子。 很臭。 太臭了! 他视线下移,看到好几个男孩的裆下都已经湿透。 屎尿齐流。 他走向下一个男孩。 男孩哆哆嗦嗦地抬起头望着他,张开嘴巴,喉结蠕动,“大……大……大大人……” 他显然是想求饶。 但在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个“大人”之后,他却再也没能说出一个字来。 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大人!”侍卫队长马丁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插口转移了话题,“我们要赶紧把他们押走了!” 顿了一顿,他看向饱受惊吓的酒馆老板和仆人,“等我们一走,这些家伙肯定会向保罗伯爵高密。大人,我想我们需要把他们杀了灭口。” 酒馆老板和仆人惨嚎起来。 “大人饶命,饶命啊大人!我保证什么都不说,我一个字都不会说,我以诸神的名义发誓!饶我一条贱命吧,大人!”酒馆老板磕头如捣蒜。 仆人们也呜咽着跪地求饶。 在马丁看来,似乎杀几个无辜的成年男子要比杀有罪的男孩更容易下手。 但高非显然不这么想。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年龄不是免除债务的借口。 “他们是无辜的。”高非否决了马丁的意见。“没必要杀掉他们。” 酒馆老板等人闻言如蒙大赦,喜极而泣。 “但是大人……”马丁似乎不赞同他的想法,“您似乎有点妇人之仁了……” “不是妇人之仁,马丁叔叔。”高非回道,“如果我们需要为了灭口杀了他们,那么这一路之上,我们经过的夜鸦堡领地上的村民怎么办?” 他转头望向马丁,“他们看见我们前往‘血鸦酒馆’,也将看到我们带着俘虏回来,我们是不是也要把他们全部杀了灭口,不论男女老少?把他们的村子也夷为平地,就像蛋壳村一样?” 马丁一时无言以对。 高非看了一眼酒馆老板,“到这边来。” 酒馆老板战战兢兢地靠了过来。 高非扭头又对另一个跪倒的男孩说道,“你,站起来!” 男孩拼命想要站起身子,但双腿瘫软如泥,半点力气也使不上。最后还是站在他身后的一名鹰歌城士兵将他拉了起来。 “告诉这位老板,我为什么要追到这里来杀你们!” 男孩蠕动了下嘴唇,下意识地望了望侏儒特狼?普尔。 侏儒没有吭声,而是别过了脸。 “我们……我们……” 高非将泣血的利剑轻轻地搁在他的脖子旁,“老老实实地把实话说出来,如有一句假话,我就割破你的喉咙。” 他的语气平淡之极,然而在男孩耳中,这无疑就是魔鬼的声音,令他不寒而栗,浑身寒毛直竖。 “因为我们扮成矮人匪徒的模样,袭击了鹰歌城领地的一个村子,烧掉了所有的房子,杀了很多村民……” “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男孩紧张地舔了舔嘴唇,“我……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 “谁下的命令?” 男孩瞧了瞧同样被控制住,动弹不得的侏儒,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谁、下、的、命、令?!”高非微微弯腰,压迫式地俯视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道。 “是特狼?普尔大人,他下的命令!”男孩再也无法承受,两股战战,“他把我们着急过来,说要带我们玩一个战争游戏,让我们穿上铠甲,拿起真刀真枪,骑上马儿随他一起出征……” “你杀了几个人?” “两个……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 “很好!”高非眯了眯眼,扫过剩下的那群男孩,“你们几个,告诉我:在这场屠杀中,有没有谁并未杀死一个人?” 无人应答。 很好,没有一个是无辜的。高非想。 他转头看向侏儒,“特狼?普尔大人,他们的命令是你下的,那么请问,谁对你下的命令?” 侏儒不吭声。 高非笑了笑,“看来你是不想主动开口……” “高非……高非大人,我替他说罢:是保罗伯爵大人下的命令!”莱克?卢登突然插口。 高非冷冷地盯着他,“夜鸦堡领主和我无冤无仇,为何要下这种残忍的命令?” “因为他也是奉命行事。” “哦?奉谁的命?” “里弗斯?西蒙大人的命令。”莱克?卢登说,“怒龙城公爵!” 高非点了点头,“这样就说得通了,因为我在决斗中杀掉了他的儿子,所以他暗地里命令手下的领主使阴招,袭扰我的领地。” 他转过头来看着酒馆老板,“你都听到了?” “是的,大人。”酒馆老板颤声说,“真是一帮毫无人性的畜生啊!” “我们把这帮畜生抓走之后,夜鸦堡领主肯定会找你询问这里发生了什么……” “大人放心,小人一定实话实说,绝不会讲半句假话!”酒馆老板赌咒发誓。 高非发出一声轻笑,“你觉得你的实话是保罗大人想要的答案吗?” “这……” “如果我是保罗大人,我最想从见证者酒馆老板的口中听到的,肯定是另一种说辞:鹰歌城领主高非?多拉格飞扬跋扈,擅自袭击夜鸦堡领地,蛮不讲理地抓走了领主之子特狼?普尔以及来此做客的温泉城伯爵之子莱克卢登,还有一群无辜的男孩。对了,他还极其残忍地杀掉了一个孩子!” 他转头看向侏儒,“我说的对吗,特狼?普尔大人?” 侏儒依旧不吭声。 高非再次看向酒馆老板,“所以,如果你留在这里,绝对没有机会说实话。说假话生,讲实话死。” 酒馆老板额上冷汗涔涔,“大……大人,这……我该如何是好?” 高非坐到桌子上,拨动了一下破旧的七弦琴。 “这是你的琴么?” “是的,大人。” “你以前是个乐手?” “我曾经学过一点音乐,大人。”酒馆老板说,“很久以前,我的梦想是做一名流浪歌手,但最后迫于生计,我开了这家酒馆。”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琴歌优雅,道尽人间繁华。”高非幽幽说道,“如今琴声喑哑,头生华发,酒桌上的觥筹交错,粗野喧哗,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啊!” 酒馆老板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但现在,你有机会重拾旧梦。”高非说,“随我们的队伍去到鹰歌城,然后去南国,接着,去中土王国的南境、东境,以及都城。” 他送剑入鞘,拔出匕首,一根一根地割着老旧的琴弦,“你将会有一架崭新的精致七弦琴,也会有足够的盘缠。你需要做的,只是把你从前的技艺拾起来。” “大人的意思是……” “把这里的一切都呈现出来,写成诗歌,传唱到你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高非割断了最后一根琴弦。 “让所有人知道这里发生的真实故事,让他们知道我有仇必报,让他们知道我不会让主谋一直逍遥。”他将匕首插进一块奶酪,“还有,让他们知道:多拉格说到做到!” 第37章 规矩 “这家伙可真够疯狂的。”瓦妮莎自言自语地说。 她在鹰歌城等了一个上午,焦虑不安。好容易等来了高非一行人,他们虽然毫发未伤,然而个个面色严峻,透露着诡异。 甫一抵达,高非便带着家臣去领主大厅找母亲达芙妮夫人商量去了。 这是他们的家事,也是中土王国的内政,瓦妮莎不便参与。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 雷克萨和卡伦你一言我一语地将高非在血鸦酒馆里的所作所为向她做了汇报,当听到高非杀死那个男孩时,瓦妮莎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 “当众杀死未成年的俘虏,而且那俘虏显然还是夜鸦堡的某个贵族的孩子,他真是太莽撞了!” “殿下,我倒觉得:高非大人的行为虽然莽撞,然而却也很令人解气。”雷克萨咂了咂嘴说。 “胡闹,简直是胡闹!”瓦妮莎瞪了他一眼,“没有逃走的目击者吧?若是有目击者看到这一切,并传播出去,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目击者倒是有,眼下就有这么几位。”卡伦指了指酒馆老板和他的几个侍者说。 “公主殿下!”酒馆老板慌忙行礼。 “你叫什么名字?”瓦妮莎问。 “回殿下,小的名叫艾克。” “你是做什么的?” “殿下,小人曾是血鸦酒馆的店主,但现在,高非大人让我重操旧业,做一个流浪歌手了。”艾克说。“那也是我开酒馆之前的梦想。” 从流浪歌手变成酒馆老板,艾克熬白了不少头发。 如今,再从酒馆老板的身份转变为流浪歌手,一瞬间回到过去,他的眼中充满了迷茫。 瓦妮莎听了有些不解,“他让你做流浪歌手?为什么?你的酒馆怎么处理?” “殿下,小人的酒馆,被高非大人下令烧掉了。”艾克苦涩地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我十几年的心血,自从我老婆和孩子得病死掉之后,它就像我的妻、子一样,我很舍不得啊……” 他抹了抹眼泪,“走在路上,我很想回头看一眼我的酒馆,尽管它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但高非大人却不准许我这么做。” “为什么?”瓦妮莎很奇怪,“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艾克不敢附和,“高非大人,大人似乎有他的道理。他和我说:‘你要向前看,不要老是沉湎于过去。还有,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噢不,是火花’。”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瓦妮莎哭笑不得。 “大人说,我留在那里继续经营酒馆只有死路一条。所以让我跟着公主殿下的商队去往南国,还有当流浪歌手,还要把酒馆里发生的事写成诗歌如实地传唱出去。” 他这么一说,再加上卡伦在一旁稍微一解释,瓦妮莎恍然大悟。 原来是想通过宣扬事实真相来占据道德制高点。 毕竟是对方先动的手。 但,这样好么?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当众杀俘,而且还是一个不到十岁的贵族子弟。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高非大人答应你的会兑现的:崭新的七弦琴、足够的盘缠。当我们返回南国时,你们可以跟着一起离开。” 艾克千恩万谢,带着他的侍者们离开了。 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场争端呢?她心思起伏不定。 …… 过了一阵子,高非结束了领主大厅内的商讨,过来找她了。 “公主殿下。” 见到他过来,瓦妮莎急切起身。 “高非,你真的太恣意妄为了!”她埋怨道。 “是吗?我倒不这么认为。”高非说,“他们都骑到我头上来拉屎了,我还要陪着笑脸夸他们拉的好不成?!” “我不是那个意思!”瓦妮莎说,“先前我赞同你的计划,派商队掩护你们行动,是想让你抓住这些家伙,作为谈判的筹码,尤其是贵族的子弟。但你在俘虏他们之后还要当面杀掉……这个是犯了大忌你知不知道?!” “哦,什么大忌?” “投降的贵族、骑士,是不可以杀掉的,只可以关押,然后等待对方拿赎金来赎回。即便对方没有足够的赎金,无法赎回,也不可以杀。这是大陆上约定俗成的规矩!”瓦妮莎说,“他们身份不同,不是普通的士兵!” “呵呵!”高非淡淡一笑,随即撇嘴,“去他妈的规矩!” “……高非,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冷静、理智的人。” “凡人皆有七情六欲,殿下。”高非说,“没有谁可以一生保持理智,至少,在遇到这种事情时,我无法保持理智。” “但你要想想后果啊!”瓦妮莎无奈地说,“你这样做,等于是公然藐视大陆上的每个遵守这项规矩的王国和诸侯。” “那又如何?”高非不以为然地问。 “你……诸神在上,你真他吗的让人无语!”瓦妮莎忍不住爆起了粗口,“你公然不遵守规矩的行为,相当于是打了他们的脸,他们肯定会对你非常不满!尤其是原本就对你心怀恨意的怒龙城公爵……” “他本来就恨我。让他恨地更厉害一些吧!”高非无所谓地说。 瓦妮莎圆睁着碧绿的美丽双眼,瞪着他,半晌哀叹一声,“诸神在上,高非,你知不知道:你说话的样子,让我很想用我的脚狠狠地踢你的屁股?!” 高非却呵呵笑出声来。 “笑什么,这有什么好笑的?” “没有,殿下。”高非憋着笑,“你说‘想用我的脚狠狠地踢你的屁股’,让我想起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噢,这该死的翻译腔!” “去你的该死的笑话,高非!”瓦妮莎说,“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你知道,有些规矩,是不得不遵守的!” “瓦妮莎,不,公主殿下。”他说,“我这个人比较一根筋。有些规矩,我觉得不合理,就不想遵守。” “可是……” “规矩是人定的,规矩也是人否定的。”高非宣称,“‘投降的贵族、骑士,不可以杀掉,’这个规矩,我要否掉。” “诸神在上,你不能……” “此外,我还要另外定一条新规矩:不管是谁,只要无故杀害我的领民,无论是贵族、骑士,还是平民百姓,甚至是身份最低的农奴,都要偿命!不管对方是何等身份,是远是近。”他语气冰冷,“犯我者,虽远,必诛!” 第38章 部署 “……行吧,你厉害。我发现我还是想的太简单了。”瓦妮莎无奈地说,“早先我以为:凭借巴里国王和东境公爵钱德勒大人的制衡,怒龙城公爵应该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报复举动,但他却来了这么一招,让我始料未及。” “你低估了里弗斯公爵的决心和智慧。” “是的,这是我的误判。”瓦妮莎承认,紧接着她话锋一转,“我也没有想过你会这么……这么刚硬,宁折不弯,要和他们死磕。” 高非不置可否。 “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开战,还是谈判?” “战争无法避免。”高非宣称,“谈判也要谈,两者同时进行。” “真要开战吗?”瓦妮莎担忧的说,“我很担心。战争是个凶险的旋涡,一旦开启,你很难安然抽身。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先谈判,以剩下的那些俘虏为筹码,尤其是夜鸦堡领主的侏儒儿子。让他们付出赎金将人赎回去,展现出你的仁慈,然后回归和平,这是最好的结果。” “瓦妮莎,智者沃兹基说过:当敌人侵犯你时,一味地降低姿态、委曲求全只能得来一时的和平,因为欲壑难平。让敌人觉得你软弱可欺,他们只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略。”高非平静地说,“赢得和平,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战争!” “还有,”他继续道,“唯有胜利者才有资格展现仁慈!失败者口中所谓的仁慈,不过是给自己的懦弱无能所找的可笑的借口!” 瓦妮莎无话可说。 “我需要你的帮助,公主殿下。”高非说。 她还能说什么呢? 似乎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因为米娅娜的预言的关系,她感觉,自己的命运已经和面前的这个男子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说吧。” 高非将他的计划向她和盘托出。 将一干假冒的匪徒擒拿回来之后,他立即带着部下赶往领主大厅,与等待在那里的焦急的母亲达芙妮夫人商讨后续对策。 由于高非?多拉格一直受“癔症”困扰的缘故,鹰歌城的主政者,一直是达芙妮夫人。 但此次事件中,高非表现出色,再无一丝患病的模样,令众人刮目相看。 他也借此表示:自己之前之所以老是自言自语,其实是在模拟推演怒龙城公爵可能展开的报复行动,以及己方需要作出的应对。这次夜鸦堡的侏儒冒充矮人土匪袭扰边境的事件,也在自己的预料之中,所以才反应迅速,在他们逃回夜鸦堡之前将其捉拿归案。 他慷慨陈词,一时间,所有人都被他唬住了。 联想到他只带两个护卫就独闯矮人山脉杀人夺宝,接着又在决斗中单杀西境第一剑客戴恩?西蒙爵士,更重要的,此次作战他心思敏锐,指挥得当,杀伐决断,众人都觉得他是一个文武兼备、胸有谋略的合格的领主,之前的那些不堪的名声,想来是可恶的温泉城城主本伯爵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抹黑他的吧。 于是他们一阵歌功颂德。 达芙妮夫人也甚是欣慰,鹰歌城复兴有望了! 接着返回正事。 特狼?普尔等人的恶行令人发指,在场众人皆是义愤填膺,大声喝骂,诅咒,尽管这些家伙已经被塞进大牢,听不见他们的话。 但发泄过之后,对于接下来该如何处理,他们意见不一。 大部分人主和,认为应该谈判并释放俘虏,换取赎金与和平,包括达芙妮夫人。 只有高非以及下属村子被毁的拉里爵士是主战派。 高非主战,是因为作为穿越者而言,他的思想意识比较超前,他不觉得人命有贵贱之分。穷人犯罪,以命换命;贵族杀人,交钱了事。这样的做法,他是无法接受的。 他要以牙还牙,血债血偿!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另外的原因是:他看得出,里弗斯公爵既然已经这么干了,那么他与自己之间肯定是再无转圜余地了,必须尽早做出决断。 如果此次示弱,指不定对方会再想出什么其他的阴招。 毕竟名义上,他还是自己的封君。 丰收宴会、上缴赋税、西境议事,每一项都需要各地领主前往怒龙城,是堂堂正正的理由,只要他名义上是服从于里弗斯公爵的,他就躲不开这些。 万一在去怒龙城的途中遭遇什么奇怪的“匪徒”,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觉得还是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为好。 毕竟自己一有魔法这一秘密武器,二来还有瓦妮莎公主与她的南国做后盾。 区区一个怒龙城公爵,以及他手下的几个狗腿子领主,他怡然不惧。 而另一个主战派拉里爵士则是另一种想法。 他觉得:自己的庄园被入侵,农奴被杀,房屋被烧,田地被毁,自己的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他不能忍受。 作为回应,他认为领主大人应该率领他们攻击夜鸦堡的领地,杀他们的农奴,烧他们的房屋和田地。 所以,虽然他也是主战派,但高非对他嗤之以鼻,羞与为伍。 尽管高非力主开战,但大多数人顾虑重重,达芙妮夫人也否决了他的开战提议。 不过他们倒是赞同了高非退而求其次的建议:立即提升战备状态,加紧训练军队,以防备任何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最终达成的意见是:达芙妮夫人亲自带领一队人马,将蛋壳村的幸存者以及部分“匪徒”带到都城烈阳城去,面见巴里国王,说明事实真相,请国王评判,获得有利的制高点。 而高非则留守鹰歌城亲自坐镇,训练士卒,准备应对可能到来的挑衅。 虽然明面上说是避战的,但高非已经做出了决定:一旦母亲从王都回来,获得有利的政治和舆论支援,他就会对夜鸦堡展开报复行动。 “为了让母亲更有说服力,我向她提出,带一名见证了整个事件的南国武士一同前去。”高非对瓦妮莎说,“雷克萨或者卡伦,二者选其一即可。相信有了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证词,国王只要不是傻子,肯定会分清楚谁是谁非!” 瓦妮莎点了点头。 “那就让卡伦去吧。他口齿伶俐,比雷克萨要能说会道。” 第39章 怀疑 中土王国,西境,黑石镇。 来自鹰歌城的一队人马正在崎岖的山路上前进。 山路的一旁是陡峭的树木稀少的山坡,另一侧则是大小不一的黑色岩石。几座高耸的山顶上覆盖着皑皑白雪,活像静静呆立的白头海雕。 新晋骑士加里奥?莱恩骑着他的灰色骟马紧跟在距离达芙妮夫人的坐骑身旁,皱着眉头听着卡伦的唠叨,忍不住想捂住耳朵。 高非大人真的不该请瓦妮莎公主把这个烦人的家伙一起带来。 如果能有机会回到过去,他一定会建议大人选择话少一点的雷克萨。 这个话痨一般的卡伦实在是太啰嗦了,一路上就没见他闭上过嘴巴。 “这里的路实在是太难走了,夫人。”这不,卡伦又开始向达芙妮夫人抱怨。“我真的很担心,万一马儿失了蹄,我可就要从这里滚到山底下去了。” 达芙妮夫人并没有否认,“抱歉,卡伦爵士。但除了这里,我们没有别的路可走——和我们鹰歌城接壤的三个领地,夜鸦堡已经成了死敌; 天鹅城虽然和我有些亲戚关系——科尔?邓肯伯爵的儿媳妇安妮?卢登是我的亲侄女,但显然,就如同我和她的关系比不上她与她父亲的关系一样,天鹅城与温泉城很有可能也已经勾结到了一起。 所以,眼下我们只有走黑石镇才会更加安全一些。黑石镇领主山丘?石洞和我的关系……向来不错。” 卡伦嘿嘿笑了两声,“这我倒听说过一些。黑石镇领主山丘伯爵年轻时追求过夫人,可惜输给了鹰歌城伯爵,对不对?” 达芙妮夫人的脸涨得通红,“你从哪里听到的这些流言?!” “我听公主殿下……”话说到一半,他猛然意识到不妥,连忙道歉,“抱歉夫人,我不该提起这些陈年旧事的。” 达芙妮夫人哼了一声,别过头,似乎不愿意再和他说话。 卡伦讨了个没趣,摸了摸鼻子,顾左右而言他,没话找话。 “话说回来,你们这亲戚关系也太虚了一点。怎么说,温泉城伯爵和夫人您也是亲兄妹,这回居然派亲儿子伙同夜鸦堡的人扮成匪徒来您的领地烧杀抢掠,真是太过分了!” 他愤愤地说。 达芙妮夫人没有回答他。 但加里奥深有同感。 伯爵大人的所作所为的确非常令人不齿。 而且,也太绝情了。 “对了,这个独眼龙,你叫什么来着?”卡伦突然把话题扯到了他的身上,“我听说你原本是温泉城的一名守备队员,跟着高非爵士去矮人山脉冒了一番险,怎么就死心塌地的跟着爵士了?” 他毫不掩饰自己眼中的怀疑,“你小子,该不会是温泉城的卧底吧?” 当卡伦称呼他为“独眼龙”时,他忍住没有做声。 但当对方直截了当地指控自己有可能是温泉城的卧底时,他再也无法保持沉默。 “爵士,我的名字叫加里奥?莱恩,高非大人告诉我,我的名字寓意是‘猛狮’。”他愤怒地说,“我与威斯二人承蒙不弃,在那次冒险之后被大人封为骑士,宣誓效忠于大人,至死不渝,绝无二心!” “嘿!”卡伦嗤笑了一声,“你在温泉城生活了多久?得有二十多年了吧?高非大人在温泉城的时候,地位可比现在差远了,那么多人贬低他、讽刺他,给他起了各种各样的不雅外号,视他如洪水猛兽,避之不及。 怎么着,那么多人都没有你们两个不入流的护卫懂得慧眼识人?你们俩很早就看出高非大人是人中之龙,所以投靠?”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向他看来。 一时间,加里奥似乎看见怀疑闪过达芙妮夫人的眼底。 她扯动缰绳,停住了坐骑。 所有人紧跟着停下。 马丁?瑞文爵士的眼中也充满了警惕。 “我想起来了。在夜鸦堡的那个晚上,大人杀死了戴恩爵士、莉莉丝小姐也跟着自杀之后,原本护送她来鹰歌城的温泉城士卒悉数返回,唯独留下了你们两个。”马丁爵士说,“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现在想来,是有很多疑点。” “夫人,爵士,相信我,我和威斯两人对高非大人绝对忠诚!”突然被怀疑的加里奥焦急地解释。 该死!大人这一阵子受癔症困扰,应该是没有向夫人他们解释自己和威斯的来历,因此,他们并不明白自己和威斯为什么要对大人效忠。“高非大人赏罚分明,言出必行,又有恩于我们,所以我们才决定效忠于他,绝对不是温泉城的卧底!” “哦?请问大人他是如何奖赏你们,又是如何惩罚你们,才让你们对他如此忠诚的?”马丁盯着他问。 加里奥犹豫了一下。 他不知道该不该把在矮人山脉里发生的事如实说出。 说出来的话,会暴露大人会使用火魔法的秘密吧? 但是,如果不说,如何打消他们的怀疑? “说!”马丁喝道。紧接着,他将剑往外抽了一截。阳光照在剑身,反射的光线刚好照在加里奥的脸上。 眼睛受到刺激的加里奥打了一个激灵。 一瞬间,他决定半遮半掩。 “其实,我的眼睛,还有威斯的手指,都是高非大人对我们的惩罚!”他说。 “惩罚?”达芙妮夫人不解地问,“你们做错了什么,以至于我的儿子要这么惩罚你们?” 加里奥低下了头。 随后,他将在山洞中与装备精良、数量三倍于己的矮人匪徒遭遇的事情讲了出来。 当然,他只讲了一半。 他只提到:当他们因为羞耻感而决意返回时,恰好在半途中遇到了已经将矮人们击败、夺得一箱财宝的高非大人。 在得知了他们的心理活动之后,高非大人宣布:答应他们的奖赏从两成变为一成,要加里奥刺瞎自己的一只眼睛、威斯砍掉自己的四根手指,作为临阵逃脱的惩罚。 除此之外,他还答应册封两人为骑士。 大人说,这是对他们打赢了那场心中的战争的奖赏。 从此之后,他们便对大人死心塌地了。 听完他的话,众人面色各异。 “这么听来,倒也合理。”达芙妮夫人喜笑颜开,“我的儿子果真是个赏罚分明、言出必行之人,鹰歌城未来可期!” 马丁点点头,“夫人说的是。不过有一点奇怪的是:这两个家伙叛逃之后,大人真的是以一己之力打败了九个矮人吗?这样的战果,也太不可思议了点……” “我倒是信这独眼龙的话。”最先提出质疑的卡伦耸耸肩说,“比武大会上他被雷克萨一击放倒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按照之前的表现,他不该如此不堪一击。 现在看来,高非大人显然是隐藏了实力。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在决斗中单杀你们西境的第一剑客戴恩爵士;在茅房里扶着吊一对二砍翻我和雷克萨。” 他好像给自己找到了理所当然的失利借口一般,长出一口气,“山洞那么狭窄的地形,正面对上,人数优势并没办法体现。高非大人这样的高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当先斩杀对面的首领,吓破了他们的胆,逼得他们不得不献出财宝求饶——这应该是完整的剧情吧。”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加里奥目瞪口呆。 第40章 血之吻 加里奥很佩服卡伦的想象力。 删了一半的故事,他居然可以凭空想象,用脑子补出这么丰富的剧情,实在是令人自叹不如。 不过还得感谢他。 托他的福,自己总算不用被怀疑了。 等等, 似乎自己被怀疑也是他的问题吧? 那我究竟是该感谢他还是痛恨他啊? 加里奥心中有些哭笑不得。 “夫人,虽然他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但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应该出现在我们的队伍里。”事情似乎还没有结束,马丁爵士的话瞬间又让他心头一凉。 他扭头看向马丁爵士,对方的脸上满是厌恶:“无论如何,在大人遇到危险时,他逃跑过!与这种贪生怕死之徒同行,是我等的耻辱!” “是的!” “没错!” “……” 刹那间,骑手们纷纷附和,看向他的眼神也都充满了鄙夷。 加里奥脸色苍白,低下了头。 他们说得对。 我们放任大人独自面对众多匪徒,自己逃跑,这是一辈子的耻辱。 “但是,我的儿子已经原谅了他……”达芙妮夫人迟疑地说。 “大人原谅了他,那是大人心肠太好,宽宏大量。”马丁宣称,“但我们可没有那么容易糊弄!”他瞥了加里奥一眼,“当你抛弃了荣誉,也就意味着你必须承受唾弃!” “说的好!” “太对了!” “……” 加里奥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大人,您不该派我跟夫人跑这一趟的。他苦涩的想。 “那,依你们的意见,应该怎么做呢?”达芙妮夫人显然也不能置众人的意见于不顾。 “让他回去吧!”马丁说,“回到鹰歌城,回到大人身边,等待洗刷耻辱的机会。你和另一个逃跑过的骑士,你们丢弃的荣誉,要用血与火赢回来!” 他还能说什么? 除了一句“遵命”,无话可说。 …… 出发的时候,他是一名踌躇满志的骑士。 当高非大人的癔症痊愈,顺利继承了鹰歌城领主的位子之后,他记起了未完成的某个任务——册封加里奥与威斯为骑士。 是啊,“多拉格言出必行”,大人说话算数。 于是他们真正成为了梦寐以求的骑士。 那一刻,他开心地热泪盈眶。 当大人命令他护送夫人前往都城市,他庄严宣誓,誓死保护夫人安危。 但如今一切恍然如梦。 逃兵的耻辱如跗骨之蛆一般跟着他,将他从云端扯到了平地。 “你不是真正的骑士。” 马丁赶他回去时的那句话深深地刺痛了他。 来的时候,我与很多人一样,是一名雄赳赳、气昂昂的骑士;但走的时候,我孤身一人,有如丧家之犬。 依旧是狭窄的石间小径,一来一回,人依旧,心境全非。 山风呼啸,吹得他的披风猎猎作响,也吹得他心冷如铁。 路过一条清冽的小溪时,他停下马来,牵着它去喝水。 溪水清澈见底,却不见一条小鱼。 他坐在溪水边,看着水底光滑的石头,怔怔出神。 远处隐约传来一阵歌声。 他侧耳倾听。 起初,因为距离太远的缘故,他始终听不清歌词。 但当对方越来越近,歌声也逐渐清晰起来: “…… beforesunset,imissedyou, becauseofthesweetlove. beforemidnight,ikilledyou, becauseyouwerethetraitor. ……” 伴着歌声传来的,还有一阵哒哒的马蹄声。 他站起身来。 十来名骑手出现在他的视野内。 骑手们也发现了他,止住了歌声,加速骑来,瞬间将他围了起来。 加里奥眯起了仅剩的一只独眼。 骑手们的盔甲与旗帜上,都有三块堆在一起的石头,显然是黑石镇的人马。 为首的一名骑士也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咧嘴一笑。 “温泉城的人?原来是盟友啊。” 加里奥闻言一愣,低头看了一看自己的盔甲,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效忠高非大人这段时间,大人一直生病,所以他和威斯一直没有机会向他领取承诺过的赏金,因此盔甲什么的都没有更换,仍是刻有温泉城印记的旧装备。 难怪对方会把自己当成温泉城的人。 似乎有什么地方感觉有些不对? “你是要去天鹅城吗?”骑手又问。 加里奥没有立即回答,也没有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略微思考了一下,他点了点头。 骑手下了马,从腰间取出一个看上去有些年份的皮制酒囊,打开塞子,喝了一口,递给了他。 “欢迎来到黑石镇,我的朋友。喝口酒暖暖身子吧!” 他接过酒囊,道了声谢,仰头咕咚咕咚灌了几口。 “好酒!”他赞了一句。 骑手哈哈大笑,“是好酒,朋友来了有好酒!喝醉了酒后好唱歌,哈哈哈!” 一众骑手也跟着朗声大笑起来。 “说到唱歌,你们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挺好听的。”加里奥说,“是首新歌吗?这调子我以前从没听过。” “你说对了,的确是首新歌,是咱们伯爵大人前几天自己刚编的。”骑手得意地说,“咱们伯爵大人可是能歌善舞呢!” “山丘?石洞伯爵还会自己写歌?”加里奥惊讶地问。 “你不要小瞧了咱家伯爵啊。”骑手说,“我们伯爵大人虽然武力值不高,但在文学造诣、歌舞曲艺这方面可是行家!” “就是,你不知道咱们伯爵大人年轻时,凭着一副好嗓子和手里的七弦琴,勾到了多少年轻姑娘啊!”另一个骑手附和说,“就连你们城主的妹妹,鹰歌城的寡妇达芙妮夫人,据说以前也为大人着迷呢!” “没错。据说伯爵当年为她写了好多的情歌嘞。”第一个骑手说。说完,他开口唱了起来: “beforesunrise,ikissedyou, becauseyouweremylover; beforemidday,imissedyou, becauseyouwerealiar; beforesunset,imissedyou, becauseofthesweetlove; beforemidnight,ikilledyou, becauseyouwerethetraitor.” (歌词大意: 黎明破晓前,我亲吻你,因为爱恋, 烈阳当空,我错过了你,因为欺骗; 日落黄昏前,我想念你,因为过去的甜蜜, 午夜降临,我毁掉了你,因为背叛。) “伯爵大人把这首新歌命名为《血之吻》(kissandkill)。”骑手说,紧接着,他神秘一笑:“据说,这首歌也是专门为达芙妮夫人写的哦!” 加里奥心中猛然一紧。 他终于意识到究竟是哪里不对劲了。 ——“温泉城的人?原来是盟友啊。” 盟友?! 第41章 快跑 “你们这是要去?”加里奥强压住内心的惶恐,借着递还酒囊小心地问。 骑手接过只剩下一半酒水的酒囊,喝了一口,随后用粗糙的手抹了抹嘴巴。加里奥注意到:所有的骑手都是全副武装。 他们身穿或崭新、或老旧的披甲和锁子甲,戴着各式各样的头盔,腰间挎着剑柄被磨得发亮的宝剑,别着长短不一的匕首。 最令他心惊的,是他们背上的长弓和十字弩。 “我们要去枫叶村。”骑手笑了笑,“那里有一场‘狩猎’等待着我们。” 枫叶村,狩猎? 他隐约记得,在路上的时候达芙妮夫人曾和马丁爵士说起过那个地方。 那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那里有大片大片的枫树林,因此临近的村子被命名为枫叶村。 据说:每到秋天,枫叶变红,整片森林仿佛一片红色海洋。 到了冬季,枯叶则飘落殆尽。 眼下春天已至,原本光秃秃的枝干上应该长出黄绿色的嫩叶了吧? 是的,应该是黄绿色。 不是血红色。 不应该是血的颜色啊…… 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吐出了几个字。 “你们打算去猎些什么?” “鹰。”骑手露出一副耐人寻味的笑容。“猎鹰。” 加里奥的心彻底沉到了谷底。 “鹰可没那么容易猎。”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尽量使脸上表情看上去平淡无奇,“他们有翅膀,一旦突袭不中,惊扰到他们,他们很容易远走高飞!” “他们飞不走的!”骑手信心满满地说,“他们已经陷入了包围圈,插翅难逃!” 他收起酒囊,“我们该出发了,晚了的话就赶不上狩猎了。”随后,他给了加里奥一个热情的拥抱,“哥们,旅途愉快,祝你好运!” 加里奥面色木然,默不作声。 骑手翻身上马,吹了个口哨,“走吧,兄弟们,‘狩猎’开始了!” “黑石镇万岁!”众人高喊着,纵马前行。 待他们消失在视线,加里奥立即上马。 我得赶紧通知达芙妮夫人和马丁爵士他们,他们现在很危险! 他紧张地想。 然而骑上马之后,他却四顾茫然。 我该怎么走? 跟着这群骑手一起?这不可能。他立即否决了这个想法。 跟着他们,一来很容易会被发现;二来,就算是侥幸没被发现,也是晚了一步。 只能绕路前进了。 但人生地不熟的他,根本不知道走哪里可以绕路先一步赶到枫叶村。 他的脑袋一片混乱。 接受不到指令,他胯下的坐骑也有些茫然,打了个响鼻,不满地甩了甩蹄子。 灵光一现,他调转马头,向骑手们来的方向狂奔而去。 果然,过了一阵子之后,他找到了一个村庄。 村民对他这个骑士很是敬畏,听了他的问询,立即给他指出了另一条前往枫叶村的路。 “不过大人,那条路很危险,需要经过峭岩领,那里的山地氏族残忍暴虐,目无法纪,一般人不敢走那里。”村民说。 但加里奥管不了这么多了。 他甚至连道谢都来不及说,就驱赶着坐骑往村民所指的方向飞驰。 快跑啊,我的马儿。 晚了就来不及了。 奔驰的骏马迎来寒风呼啸,它锋利如剃刀,刮在他的脸上,仿佛想把他的脸划出一道又一道的裂口,疼痛难当。 但他宁愿疼地更厉害一些。 因为风愈大,说明他的速度越快。 路过一处悬崖下流淌着的山涧小溪时,他隐约看到,溪水边似乎有什么东西伏在岸边。 “停下!吁~” 他骤然拉紧缰绳。 骟马长嘶,马蹄高高抬起,险些将他掀翻在地。 他跌跌撞撞地跳下马来,往溪水那边跑去。 靠近一些,他看清楚了。 那是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穿着盔甲的骑士。 那身盔甲,加里奥很熟悉。 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他的身边,半跪下身,扳过骑士的脸。 正是曾经斥责他“不是一个真正的骑士”的守备队长马丁?瑞文。 他的左胸和大腿上分别插着两支弩箭,身上的有五六处伤口,鲜血汩汩流出,将附近的溪水染红了一片。 “爵士!”他颤声呼喊。 马丁缓慢地睁了睁眼,他睁了好几次才勉强睁开,就好像几天没睡觉的眼皮有千斤重的眠者一般。 “是……你,加……里奥……”他呢喃道。 “爵士!”加里奥悲痛地不能自已,“我还是来晚了吗……他们已经下手……达芙妮夫人她们……” “他们……应该都已经战死了……我也命不久矣……”马丁爵士有气无力地说,接着,他咳嗽了两声,吐出一口血沫。“夫人……想必……也已经凶多吉少……” 加里奥泪如雨下。 上一次,高非大人带我去矮人山脉寻宝,当他遇到危险时,我临阵脱逃,让他独自面对危险;这次大人派我护卫达芙妮夫人的安全,当她遇到危险时,其他人悉数战死,而我却同样不在身边。 即便安然返回,全身而退,那又怎样? 我有什么脸面回去见高非大人? 以一个再次临阵逃脱的污点骑士的身份么? 不。 绝不。 他抬起了头,抹去了眼泪。 “爵士,您安息吧。”他站起身,缓缓抽出腰间长剑,“我会尽力为您、为答复你夫人复仇。” 他转身,朝自己的战马走去。 “站住!咳咳……你要去哪儿?”马丁喊道。 加里奥停住了脚步,“为您复仇,爵士。” “不要去……你孤身一人……不要去……送死!”马丁急切地阻止他,“快跑……回鹰歌城去!” 加里奥愣了一下,转过头来,“爵士,虽然您曾斥责过我是一个污点骑士,但是,相信我,我对荣誉的渴望的强烈程度并不比您低!” 他咬了咬牙,继续道,“我曾经逃过一次,荣誉告诉我:我不可以逃第二次!” “去他妈的荣誉!”马丁骂了一句,“回去……回鹰歌城……告诉高非大人……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一切……告诉他……是黑石镇的人干的……” “可是爵士……” “他需要知道这一切……他的周围都是敌人……只有你活着回去……才能提醒他……” “爵士……” “这是命令……”马丁声音逐渐微弱,“达芙妮夫人……就是这么命令我的……现在,我同样命令你……” “在那里!” 不远处,一队骑兵从树林中冒出。一名眼尖的骑手发现了他们,尖声呼喊。 “……快跑……”马丁的胸口剧烈起伏,“……回去成功报信,这也是……你的荣誉……” 加里奥含着眼泪奔向坐骑,翻身上马。 “驾!”他厉声喊道。 马儿撒腿狂奔。 他扭过头,望向油枯灯尽的马丁爵士,他也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嘴巴一张一翕。 从他的口型,他隐约能猜出爵士想要说的两个字: “快跑!” 第42章 借钱 “小子,我忍你很久了!”卓耿气冲冲地说,“还钱!” 高非很是无奈。 因为蛋壳村的突袭事件,他临时中断了向瓦妮莎讨钱的计划。 卓耿当时也在场,但在这一点上,卓耿并没有立即从中作梗。 它也明白:此事非同小可,钱的事情可以先不用那么着急谈。 于是他消停了一阵子。 也就是那么两三天。 然而今天,它终于又忍不住了。 高非理解它的感受。 大概就是:一个曾经的百万富翁,转眼之间一贫如洗,曾经夜夜搂着金银财宝睡觉,如今却只有空气陪着入眠。 这种落差,一般人接受不了。 一般的龙也一样。 “卓耿,这事能不能先缓一缓?你知道现在局势很紧张,战事随时可能爆发。”他试图说服卓耿,“我需要有力的盟友做后盾,这个时候去和瓦妮莎公主中断合作,把钱要回来,无疑是自断后路。” “老子才懒得管那么多!”卓耿愤怒地说,“老子只要钱,钱!” “我说……” “钱,钱!还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卓耿咆哮,“艹你,你欠了钱,还想做大爷?” 高非被吵得头昏脑涨。 “好好好,我还,我还还不成吗?您是大爷,您是我爷爷!”他没好气地说。 说起来,几百岁的卓耿,叫一声爷爷也不算吃亏。 “我现在就去找瓦妮莎公主,把钱要回……”他突然愣了一下,“我真傻,真的。不一定非要终止合作啊?找她借一笔钱不就行了吗?” …… “请原谅,我想问一下:你借这一千金币,是要用来做什么的?”瓦妮莎好奇地问。 “这个么,抱歉,公主殿下,我不太方便透露……”高非尴尬地说。 “这样啊……”瓦妮莎略微有些失望地笑了一笑,“抱歉,高非阁下,这笔钱,我不太方便借你!” “……” 旁听的卓耿急了,“你这个蠢货,就不能委婉点吗?!或者随便编个理由也行啊!一句话就把路给堵死了,你的脑子被僵尸吃掉了吗?” 高非很委屈:“哪里有什么理由好编?” “你……够了,你让开,让本大爷来!”卓根生气地说。 高非也不管了,赌气地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了它,“来来来,你行你上!” 卓耿当仁不让地接管了控制权。 “咳咳!”它咳嗽了两声,试了试嗓子。 “我真的想不到把钱借给你的理由,高非阁下。”瓦妮莎说。 “那个,亲爱的瓦妮莎。”它甜蜜地说,“您知道吗?从见到您的第一眼起,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你!” 什么?! 高非惊呆了。 瓦妮莎也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她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 “你那惊人的美貌,完美的身材,深深地、深深地迷住了我,让我无法自拔!”卓耿继续赞美,“然而你的风采让我自惭形秽,我爱你,但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但我不愿就此放弃!”卓耿慷慨激昂,“我需要改变、提升自己,让自己配得上你!我要开疆扩土,打败我的敌人,攻占他们的土地,夺去他们的爵位——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我要用战功将自己的爵位升到公爵,这样我就可以勉强配得上一位公主了。” 瓦妮莎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高非爵士……” “但战争需要金钱,大量的金钱,亲爱的。有了它,我才可以一步步展开我的行动。”卓耿说,“所以,借我点钱吧!” 这是什么沙雕操作?高非简直要惊呆了。 瓦妮莎公主怫然变色。 “说了一大堆的甜言蜜语,归根到底还是想借钱啊,高非阁下!”她愤然起身。“很抱歉,您的深情我无福消受,您也不必为了我辛辛苦苦拼命往公爵的位置爬了。所以,借钱的事也不用再提了。” 说罢,她拂袖离去。 “哎,别走啊,亲爱的……” “亲你大爷啊亲爱的!”高非再也忍不住了,“你他吗的是怎么想的?居然这么向一位女士借钱?” “没道理啊!”卓耿茫然地说,“她怎么突然生气走了呢?” “不生气才他吗的更没道理好吗?”高非几乎无力吐槽了,“我真的怀疑:你是一头活了几百年的巨龙吗?你的表现简直就像一只傻鸟!” “休要侮辱一条神圣的巨龙!要知道,我这一招可是屡试不爽的!”卓耿怒道,随后纳闷地自言自语,“难道是她的脑袋太蠢,听不懂?” 高非气乐了,“你说什么?屡试不爽?对谁试的?” “当然是我之前的那些爱人。”卓耿说,“美丽的银龙艾拉,七彩龙弥赛亚,仙女龙迦娜……她们无不在我这一招之下臣服!” 高非:“……” “每次我和她们说:我爱你,但是我配不上高贵美丽的你,因为我的洞穴里财宝太少了,太寒酸了,所以我需要努力赚钱,收集财宝,等到攒到了足够的财宝,配得上你的高贵和美丽的时候,我才有信心和脸面回来找你!” 卓耿沉迷于当年的美好回忆中。 “每当我说到这里,她们都被我迷得神魂颠倒。”它傲然说道,“然后我就说:‘可是附近人族的财宝都已经被我搜刮的差不多了,要想找到更多的财宝,实在是太困难了。所以,要等到配得上你的那一刻,可能要好久。’” “然后她们就会哀怨地说不想等那么久。” “这个时候,就是最好的机会了:只要我向她们提出,从她们那里借点钱,把洞穴装饰地富丽堂皇一些,就可以配的上她们了,她们就会立马忙不迭地答应。”卓耿得意地说,“然后我就财色兼收了。” 高非一阵无语。 这个沙雕龙可真够渣的。 相对的,那帮母龙智商也有点欠费。 回忆结束,卓耿从得意的状态回归到了沮丧:“但是为何这一招对她不灵了呢?” “因为她不傻,至少比你说的那些什么银龙、仙女龙、七彩龙要聪明多了!”高非毫不客气地指出,“我现在非常怀疑你们龙族的智商。这么低劣的把戏,居然可以骗到这么多的母龙,只能说明你们龙族的整体智商都偏低!” 第43章 谈判 瓦妮莎前脚刚走,总管卡曼?巴斯蒂安走了进来。 “大人,夜鸦堡的克里斯?布鲁克爵士吵着要再见您。” 提到这个克里斯爵士,高非也是一头包。 他是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派来的谈判人员,但他同时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他九岁的儿子,汤姆?布鲁克,就是在血鸦酒馆被高非当场刺死的那名唱歌的少年。 高非是他不共戴天的杀子仇人。 当然,对于这件事,他起初是并不知道的,否则保罗伯爵也不会派他过来谈判。 不过当第一次谈判刚开始没多久,他就知道了这回事。 当时,他提出要见一下自己的儿子,以及其他贵族子弟。 高非沉默了一下,很遗憾地告诉他:他的儿子,汤姆?布鲁克已经死了。 克里斯爵士当场几乎就崩溃了。 他颤抖着声音,责问高非,“你们……你们怎么可以对一个孩子下毒手?!” 高非冷笑着看着他,没有回答。 “是谁杀了他?!”克里斯爵士咬牙切齿的问。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高非毫不避讳地坦然承认。 “是你?!”克里斯眼中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高非大人,您是一名高贵的骑士!您忘了骑士的誓言了吗?!’我将仁慈地对待弱者,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我将不伤害妇孺,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 他一字不落地将骑士誓言背了出来。 “我当然记得骑士的誓言。”高非说。 “那你还对一个九岁的孩子下此毒手!混蛋!”克里斯完全忘记了自己谈判者的身份,对高非破口大骂。“你不配做一个骑士,你的行为令骑士蒙羞!世人都将唾弃于你!” 高非仰头哈哈大笑。 “你知道你儿子跟着那个恶毒的侏儒,特狼?普尔干了些什么吗?” 克里斯爵士窒了一窒。 “他们穿着盔甲,拿着武器,假扮成矮人土匪,夜袭我的领地,屠杀我的领民——不论男女,格杀勿论!” 他逼视着克里斯,“我的领民中,有老弱,也有妇孺!你们那帮混蛋之中,有没有骑士?他们有没有遵守骑士守则,不对老弱妇孺出手?作为一名骑士,你有没有按照骑士的守则来教育你的孩子?” 克里斯爵士被他问的哑口无言。 “只许你们违背骑士守则,别人就要誓死遵守?你们就是这样严格要求别人、宽松要求自己的吗?骑士的荣誉,呵呵!” 高非冷冷地说,“荣誉就像盔甲,需要在合适的地方披挂。 你们约我在肮脏的浑水中战斗,自己什么都不穿,却要我披上这可以把我拖进水里淹死的沉重盔甲?” “他们……他们只是些农奴,或是普通的农民!”克里斯强行争辩说,“而我的汤姆,还有其他的孩子,都是贵族子弟!他们不一样!” “去你妈的贵族,去你妈的子弟!”高非怒声喝骂,“老子根本不关心这个。我只信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你……”克里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是看一个疯子。“你真是个不可理喻、残忍的疯子!” 高非突然感觉到一阵疲惫。 他意识到:和克里斯爵士争论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两个人来自于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社会环境,思想、三观完全不同。 克里斯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贵族就是贵族,平民就是平民。贵族天生高人一等。 然而高非的观念则是:人人平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两人谁也无法认同对方的观点。 完全是鸡同鸭讲。 就这样吧! 他冷着脸下了逐客令。 克里斯对他吐出一大串污言秽语,甚至是恶毒的诅咒。 要不是高非念着“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规矩,早就当场把他砍了。 所以第一次谈判不欢而散,高非直接拍桌子把他轰了出去。 之后两天,他一直叫着要见高非,都被拒绝了。 但他一直不死心。 “大人,克里斯爵士保证说:这次他绝对不会再骂您了,他要履行保罗伯爵交给他的谈判使命。”卡曼总管说。 高非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就让他进来吧。” 卡曼总管躬身答应,转身离去。 没过多久,克里斯爵士出现在门口。 高非打量了他一下。 几天不见,他憔悴了不少。头发乱蓬蓬的,眼睛红肿,充满血丝。 尽管是敌对的双方,高非理解他的痛苦。 作为一个失去了儿子的父亲,他有理由悲伤。 也有理由仇恨自己。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克里斯爵士想必已经把他杀了几十上百次了。 他的眼睛看过来时,都仿佛带来了死亡宣告。 高非轻轻叹了口气。 “克里斯,关下门。”他说。“哦,抱歉,是克里斯爵士。” 克里斯爵士依言关上了大门。 “坐吧。” “高非大人,保罗伯爵大人命我前来,是为了您在血鸦酒馆抓到的俘虏。”克里斯坐了下来,语气平静,但高非知道他的内心绝对是波澜起伏。 “噢,你们有什么想法?”高非问。 “我们希望能够把这些俘虏赎回去。”克里斯说,“您开价吧,高非大人。” 高非把玩着手里的鹅毛笔,半晌不吭声。 “大人?” “上百条人命啊。男女老少都有。”高非叹道,“就这么白死了么?” “大人,我刚才已经说了:我们会付出赎金……” “金钱可以买来人命吗?”他问,“噢,是的,当然可以!整个大陆都是这样的规则,不是吗?”他哈哈大笑,“既然如此,那就拿钱来吧!那些孩子,每人一千金币!” 克里斯吃了一惊,“大人,您开的这个价码,简直就是在抢!” “是吗?我倒觉得很合理。” 克里斯深吸一口气,“每人一百金币,大人!” “一百?你拿我当乞丐打发呢?” “大人,我听说,鹰歌城一年的收入也不过是一千金币。”克里斯说,“夜鸦堡比鹰歌城富裕不了哪去,就连我自己,拿出一百金币都很够呛!” “你们可以去借,也可以去抢,随便你们用什么方法!”高非云淡风轻地说。 克里斯胸膛一起一伏。 “每个人两百金币,大人,这是极限了!” 高非摇了摇头,“每个人减去两百金币——八百!” ……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的价格锁定为四百金币每人。 “对了,有一点差点忘了和你说了。”高非微笑道,“我说的价格,只限于那些孩子,并不包括****尔。他的赎金,我要和保罗伯爵当面谈一下!” 第44章 噩耗 当黑石镇的人马带着众多尸体抵达时,逝者的亲人悲痛欲绝,整个鹰歌城哭声震天。 每一个死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 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无不为之哀伤。 据说:天父和圣母赐予生命和快乐,冥神则带来死亡与哀伤。 似乎的确如此。 每一个新生命的到来,都会让他她的家人欣喜万分,欢欣雀跃; 而每一个生命的离去,则会让悲伤的愁云局将周围的人们笼罩。 但也有一些逝者无人哀悼。 比如蛋壳村的老约翰,以及其他的幸存者。 他们的亲人早已经在上一次袭击中死去。 如今,他们也跟随着亲人的脚步走向了冥神的怀抱。 高非异常地沉默。 他一具具地看过去,母亲达芙妮夫人、守备队长马丁?瑞文、瓦妮莎的护卫卡伦,还有蛋壳村的村长老约翰。 他们都死了。 虽然不愿意相信,但他们的确都死了。 黑石镇此次护送尸体前来的队伍的首领,他记不得对方叫什么名字了,总之是一名爵士。 爵士告诉他:鹰歌城的队伍在他们境内的枫叶村附近遭到了野蛮的山地氏族的袭击,全员战死。 黑石镇领主山丘?石洞听得噩耗,惊怒交加,发誓为鹰歌城的所有死者报仇雪恨,亲自率领军队攻打盘踞在山上的山地氏族,将他们几乎灭族——不管他们有没有参与到这次袭击当中来。 这次前来,他不仅将鹰歌城众人的遗体送还,也带来了很多山地氏族匪徒的头颅。 “对于达芙妮夫人她们的遭遇,我很遗憾,大人。”首领说。“我能感受到您的悲伤。” 遗憾吗,悲伤吗? 悲伤的情绪自然会有,但此刻,高非只感觉到出离的愤怒。 山地氏族人的头颅的确不假。 造不了假,因为山地氏族和寻常人的容貌差异很大。 但,好巧不巧的,就在母亲带着一众护卫和蛋壳村的幸存人员经过的时候,他们出动了,将这支队伍屠杀殆尽! 真有这么巧的事? 母亲的队伍分明有众多骑士,装备精良,得要多少山地人围住他们,才能将他们团灭,一个不留? 他默默地走到马丁爵士的身旁,蹲下身子,伸手握住深深扎进他身体中的一支弩箭,猛一用力,将它拔了出来。 然后,他站起身,将弩箭伸到首领的面前。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是十字弩的弩箭,对不对?” “您没看错,大人。”首领承认。 高非深吸一口气,尽可能地压制住愤怒的情绪,让语气听起来稍微平静一些,“他们的尸身上,多则七八支,少则两三支,要么是十字弩箭,要么是长弓射出的箭矢。” “黑石镇的山地氏族,什么时候装备有这么多的军用十字弩和长弓了?!”他紧紧地盯着对方的眼睛,“这些武器,他们是从哪里得来的?谁给他们提供的?” “大人……” “谁,给他们提供的?!” 首领咳嗽一声,“请原谅,大人。对于这些武器的来源,我略知内情——是我们伯爵大人下令提供给他们的。” 高非倒是没有料到对方会轻松承认,怔了一下。 “山地氏族素来野蛮骄横,不服管教,令人头痛。”对方侃侃而谈,“由于他们盘踞在地势险要的山区,易守难攻,山丘伯爵多次率军进山剿匪,不但战果惨淡,反而损兵折将。” “久而久之,伯爵大人也就只好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顿了一下,“但在去年,伯爵大人的儿子,路易斯爵士向他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那就是分化山地氏族,激化他们的内部矛盾,促使他们内讧,自相残杀。”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这一招实在是妙不可言,伯爵大人拍手叫好,立即依计行事,派遣使者携带财物游说各个氏族首领,效果斐然。” “这些十字弩和长弓,就是那时候为了促进他们的内耗而提供的,虽然面子上不太好看,但也是很合理的,高非大人。” 说到最后,他欠了欠身,“当然,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使用这些武器伏击达芙妮夫人的队伍,对于这一点,伯爵大人十分悲痛。他一直在自责,把罪过归咎于自己身上。他说如果不是自己一时糊涂,答应了路易斯爵士的建议,达芙妮夫人也不会间接死于他手。” 他叹了口气,又说,“伯爵大人悲伤地不能自已,已经病倒在床,一天不吃不喝了——您可能不清楚,伯爵大人自少年时期,就对大人的母亲,达芙妮夫人一直心存仰慕啊!这次打击,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高非冷冷地盯着他,眼神犀利,但对方的眼睛始终并没有躲闪,而是一直平和地与他对视。 “这么说来,我是以卑鄙小人的心思去揣摩一个高尚伟大的骑士的度量了。”他淡淡地说,“我错怪山丘伯爵大人了,是吗?” 对方既不否认,也不承认,“高非大人,我非常理解您。说实话,换做我是您的话,看到这些弩箭弓矢,估计也会跟您一样,怀疑到山丘伯爵大人头上。” “请原谅我的莽撞,爵士。”高非说,“你能够理解我,实在是感激不尽。谢谢你一路护送他们的遗体,相信是天父和圣母召唤了他们,而不是冥神。”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爵士说,“天父圣母慈悲。” 高非点了点头,“非常抱歉,爵士。你们远道而来,我本应盛情款待一番;但……此刻突遭大变,我心乱如麻……” “我非常理解,大人,眼下您并不适合招待我们。我们的任务已经结束,会即刻返回。”他说,“愿他们安息。” “谢谢!”高非说,“另外,烦请您回去转告一下山丘伯爵:等我处理好这些事情,一定亲自登门拜访,回报他的‘恩情’!” 爵士身形一顿,片刻后,笑了笑,回答,“我一定如实转告,高非大人!” 第45章 赎人 当高非走进阴暗潮湿的牢房时,侏儒特狼?普尔正盘腿坐在牢房拐角的稻草堆中,闭目养神。 听见响动,他睁开了眼睛。 “噢,高非?多拉格大人,您是来宣判我的死刑的吗?”他懒洋洋地说。 高非走到他面前,坐着的侏儒只比他的膝盖高一点点。他一记膝撞就可以将侏儒那丑陋的嘴巴顶地鲜血直流,满地找牙。 但他忍住了。 “看来你在这里过得还算舒适。”他说。 “托您的福。他们倒是没有怎么虐待我——或者说,您是想亲自动手?” “你猜我会不会动手宰了你?” “当你杀了汤姆?布鲁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侏儒裂开嘴笑了笑,“我不想猜疯子的想法。” “至少我这个疯子不会假扮成土匪,去袭击夜鸦堡的领地,屠杀村子里无辜的平民。”高非冷冷地俯视着他说。 侏儒耸了耸肩,“您说的是事实,大人,这件事,我承认,我们干的很不地道。但您应该也清楚,我们也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怒龙城公爵给了你们什么样的好处?” 侏儒苦笑了一下,“好处?也是,的确也算的上一些好处,蚊子再小也是肉——他承诺:如果你死了,那么将由我们几家瓜分你的领地。” 跟自己预想的差不了多少。高非想。“所以你们就欣然接受了?” ****尔摇了摇头,“说实话,虽然你的领地谁都想要,但起初大伙都是犹豫的。毕竟,再怎么说,我老爸他们也是一方领主,这种下三滥的事,一旦传出去,对他们的名声可是相当大的打击。” 他话锋一转,“但是公爵大人可不是吃素的。他一方面承诺了好处,另一方面,也在不停地暗示威胁,迫使我们选边:要么站在他那一边,要么和你一样,被他视作对手。 高非大人,您是个聪明人,之前我低估了你。我们所有人都低估了你。不然的话,我绝对不会在血鸦酒馆停留,给你抓住我们的机会。 一边是名义上的封君,位高权重;另一边是一个破落的小领主,高非大人,换做是身为身为一个聪明人的你,你会如何选择呢?” “噢,照你的意思,你倒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干出屠村的恶行了?” “大人,您别说,这件事,我还真的是被逼的。”特狼?普尔无奈地说,“原本我们权衡厉害之后,只是选择了站在公爵大人这边。接下来,阿瑟爵士给我们分配了各自的任务……” “你的任务,就是假扮成矮人匪徒袭击我的领地——因为你的身材刚刚合适;而黑石镇与天鹅城,则负责狙杀可能通过他们领地、前往都城面见国王的鹰歌城的队伍,是吗?” 特狼?普尔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这么说来,你们的人已经在他们的领地内出事了?损失了多少人?” 高非死死地盯着他,手握剑柄,一张一合。 “我的母亲,达芙妮夫人,马丁叔叔,数十名护卫,以及蛋壳村所有剩余的幸存者,全部丧生在黑石镇领地内!” 即便是凶残如特狼?普尔,听到这个消息,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诸神在上!”他低声说,“山丘?石洞伯爵可是真够狠的,这下他同你可是不死不休啊——您要准备和他们开战了吗?” “听你的意思,你觉得自己就是无辜的了是吗?” “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高非大人。”侏儒说,“但相比较而言,死在我手下的不过是些农奴而已;黑市镇领主可是杀了您的母亲,还有众多高贵的骑士。您难道要放着杀害自己母亲的仇人不管,与我们夜鸦堡死磕到底不成?” 高非沉默不语。 “大人。”侏儒继续道,“您今天主动到牢房找我,告诉我这件事,我猜想必您心中已经分清主次了吧?以鹰歌城的力量,同时对抗夜鸦堡和黑石镇,肯定是不现实的。” 他露出一幅胜券在握的微笑,“所以,现在最好的结果,是同我们夜鸦堡达成和解,冰释前嫌,腾出身来对付黑石镇。您说是吗?” “相信我老爹以及那些男孩们的父亲们会为我们付出不菲的赎金,您会需要这些钱财的,毕竟战争可是最强大的吞金兽,不是吗?” 高非吐了一口浊气。 “你的父亲,保罗伯爵已经派出克里斯?布鲁克爵士来此谈判,我们已经谈好:每个男孩的赎金为四百块金币。” 侏儒微微一笑,“大人可是大赚了一笔。我的赎金是多少?” 高非摇了摇头,“你的赎金我没有和他提,因为我想和你的父亲,保罗伯爵亲自谈。” “大人觉得亲自和我老爹谈可以把我卖个好价钱是吗?”侏儒哈哈大笑,“噢,这下我老爹可要大出血了。虽然我是个讨人厌的侏儒,可谁让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呢?” 高非没有理会他的调侃,“我准备向你父亲开价一千金币,不还价。” 侏儒点点头,“我值这个价钱。”他傲然宣城。 “除此之外,我还需要你给保罗伯爵写一封信,让他配合我一下。” “写信?”侏儒好奇地问,“什么样的信?” 高非把黑石镇的那位爵士和他的对话内容简略地向侏儒介绍了一下,末了,恨恨地说:“他们做的滴水不漏,让我出师无名。我只能选择暗中行动了,但估计他们肯定有所防范。” “大人是想?” 高非蹲下身来,与侏儒对视。 “我想让你给保罗伯爵写一封信,将这些事向他说明,请他帮忙演一出戏。” 侏儒眨了眨眼睛,疑惑不解。 “我会带上鹰哥城的大部分军队,请你在信中转告保罗伯爵,让他也带上足够的军队。”高非说,“交换赎金和人质的时候,我会找个借口制造一些小冲突,然后两军对峙一番,给人一种战争爆发的假象。” 侏儒恍然大悟,“大人是想借此迷惑黑石镇领主,让他放松警惕?然后?” “你很聪明。”高非脸上露出冷笑,“所以,你愿意配合吗?” “乐意之至,大人!” 第46章 好戏 交换赎金和人质的日子到了。 高非全副武装,浑身上下黑衣黑甲,外加黑色的披风。他骑在一匹高大的毛色纯白的马匹之上——这是来到鹰歌城之后达芙妮夫人给他换的,因为她觉得原来那匹小母马看上去太没有气势。 他注视着夜鸦堡的队伍。 保罗?普尔伯爵带来了大约一百五十名骑兵,一千名步兵。 而自己这边的总兵力是两百名骑兵、两千步兵和三百弓手。 对比了一下兵力,他深呼吸一口气,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夜鸦堡的士兵。 他们大多是银色护甲,徽章是一只黑色的张着嘴巴嘶叫的乌鸦。 黑色乌鸦,不祥之兆。 高非想起了马丁爵士的说法。 两军遥遥相望。 高非挥了挥手。 威斯率先出列,他的坐骑上,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夜鸦堡的少年俘虏。男孩双手被紧缚,坐在骑兵的前面,倒也安静。 威斯载着他前行。走到两军中间,他停了下来。大喊了一声:“阿玛尔?道格拉斯!” 他喊出的事俘虏的名字。 对面,夜鸦堡的队伍中,一名骑手催马前行。他孤身一人,手中提着一个袋子。不消说,那里边装的定是赎人用的金币了。 他骑行到掌握着人质的敌人那里,停下,向威斯展示袋子里的金币。 威斯点了点头,从腰间抽出匕首,伸到少年俘虏身前,割断了绑着他双手的绳索。随后还刀入鞘,再单臂环抱住少年,将他抱起,放到地面。 夜鸦堡骑手翻身下马,将装满金币的袋子递给他,随后紧紧地抱住了少年俘虏。 那个俘虏想必是他的儿子吧。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高非心想。 威斯提着沉重的金币袋子,笨拙地驱使着坐骑回归——他完好的手被迫用来抓着袋子了,另一只手只有一根大拇指,无法握紧缰绳。 但最终,他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还是返回了。 “干的不错。”高非夸奖了他一句,随后又挥了挥手。 另一名骑手出列,同样也载着一名少年俘虏。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同样的戏码,又上演了一次。 重复了八次之后,少年俘虏们已全部被夜鸦堡赎回。 夜鸦堡领主保罗?普尔伯爵缓缓出列。 他手中的袋子,比之前每一个人携带的都要大。 因为侏儒的赎金是其他少年俘虏的两倍半。 高非看了他一眼,转过头去,对着身边载着侏儒特狼?普尔的骑手微微一笑,“该你出场了。” 骑手点了点头,双腿一夹,策马走出。 两骑靠近,保罗伯爵按照惯例,打开了袋子,展示金币。 黄澄澄的金币成色十足,数量也一样足。 骑手看了看金币,点头,似乎很满意。 接着,他同样拔出了匕首。 然后,他摘下了头盔,将其丢到了地上。 “莱克?卢登爵士?”保罗伯爵惊讶地叫了出来。 听见父亲惊讶的叫喊,特狼?普尔也感到有些意外,他下意识地转过头来,仰视着曾经和他一起并肩作战偷袭蛋壳村的战友。 然后他便看到锋利的匕首高高扬起。 “我代表温泉城的卢登家族,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他高声喊道。 匕首精准地刺进侏儒的心脏,末了,还不忘拧了一拧。 随后,在保罗伯爵父子二人恐惧而又不敢置信的注视中,他拔出匕首,伸手一推。 侏儒像一头刚被宰杀的尚未咽气的无助羔羊一般,瞪着茫然的眼睛,摔落到地上。 莱克?卢登调转马头,趁着保罗伯爵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躺在地上的奄奄一息的侏儒儿子身上,加速逃离。 “不!” 保罗伯爵惨呼一声,跌跌撞撞地翻下马来,抱住渐渐失去生机的儿子。 他老泪纵横。 不远处,目睹了这一幕的夜鸦堡骑兵们骚动起来。 很快,他们开始启动。 见到这幅景象,高非面无表情,轻声说出了一个命令。 “撤。” 掌旗的骑手率先掉头,其余的骑兵们纷纷跟着调转马头,开始加速,向后面的步兵与弓兵队列靠近。 骑兵与步兵、弓兵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转瞬即至。 中间的步兵们让开一道缺口,骑兵们鱼贯而入,钻出缺口后又分成两个队列,一支向左,一支向右,奔向步兵阵的两侧。 高非并没有与骑兵们一道,而是与掌旗官一起停留在了中军。 他调转马头,望向对面。 来吧,伯爵大人。 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惨死在自己的面前,您能够忍得下来吗? 忍不了的吧? 如果忍得下,您称得上是一代枭雄。我认了,是在下输了。 莱克?卢登的坐骑随后赶到。 他在高非身旁勒马停住,气喘吁吁。 “我按您的要求做了,大人。”他脸上的表情古怪至极,不知道是哭还是笑,“高非,我亲爱的表弟,现在,可以把解药给我了吗?” “别着急,我亲爱的表哥。”高非的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潜伏者’离发作还有一段时间,你死期未至。”他目不斜视,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夜鸦堡军队的动向,“所以,不必担心。待此战结束,我自然会将解药给你。” “高非……你不会是想……” “莱克少爷,对于大人的话,您大可放心。”威斯插口道,“‘多拉格言出必行’!” 高非眯起了眼睛。 正如他所期望的,保罗?普尔伯爵终究还是没能忍住。 他咆哮着,带领着他手下的骑兵们向高非这边冲了过来。 这是高非自重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骑兵冲锋。 马蹄滚滚,声如雷奔。 泛着寒光的宝剑、沉重的战斧与毒蛇一般的长矛在人喊马嘶间迅速向他所在的位置逼近。 威势惊人。 骑兵队后,一千名笨重的步兵也在指挥官的命令下发起了缓慢的冲锋。 高非兴奋起来。 “盾兵,举盾!” 传令兵紧接着大吼:“盾兵,举盾!” 一列列黑色盾牌齐刷刷地亮出,挡在队伍的最前列。 “矛手,放矛!” 盾兵身后,手持长矛的矛手遵照命令,将一支支长矛从盾牌的缝隙中递出。 “弓手,拉弓!” 三百余名弓箭手弯弓搭箭,斜指前方。 高非拔出了长剑。 “来吧,好戏开场了!” 第47章 激战(求收藏 推荐) “放箭!”高非下令。 三百名弓箭手齐齐松弦,开始了第一轮齐射。 高非抬起头,目光跟随着漫天飞舞的几百支羽箭,看着它们在空中划过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心中充满快意。 这是我的军队。他想,同时也不禁为疾驰而来的夜鸦堡骑兵感到遗憾:在弓箭的密集打击下,相信会有很多“乌鸦”折翼,葬身于此。 但没办法,这就是战争。战争向来残酷,容不得对敌人的怜悯。 羽箭抵达了抛物线的最高点,然后开始下落。 看到羽箭下落的速度和方向,高非突然感觉到一阵不妙。 果不其然。 ——大部分羽箭都落了空,仓促召集的弓手们水平参差不齐,能够准确估算敌方骑兵的速度,判断出羽箭落点,使得两者重合的熟练弓手少之又少,以至于大部分箭矢都射到了骑兵队伍的后面,一排排地插在了地面。 侥幸落入骑兵阵中的箭矢,也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战果。骑兵身上的铠甲本身就具备一定的防护能力,更要命的是命中的羽箭数量太少。 一轮齐射,三百支羽箭,造成的杀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高非目测,夜鸦堡的骑兵落马的根本不到十骑。 他气得险些破口大骂。 这帮废物! “上弦,准备第二轮射击!”他忍住大声喝骂的冲动,再次下令,“这次瞄准点!预备……” “大人!等等!”威斯突然插口,“我们好像不能再放箭了……您瞧……” 高非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时间,他险些没背过气去。 原本布置在队伍两翼待命,准备等对方的骑兵与己方步兵纠缠之时进行包抄,将其一举围歼的两支骑兵,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一股脑冲了上去。 骑兵的速度太快,转眼之间,两方的骑兵队伍已经撞在了一起,厮杀阵阵。 这个时候,他自然是不能再下令放箭了。 除非他想狠下心来,让弓手进行无差别攻击,连同己方骑兵一起射杀。 高非心头一阵悲凉。 这都是什么沙雕部下啊。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太骨感。 一流的计划,二流的队伍,三流的执行力,最终,打出了屎一样的场面。 这让他感觉就像是吃了屎一般难受。 他无奈地命令弓手放下弓箭,取而代之的,是步兵的冲锋命令。 “原地待命,等对方的步兵进入射程之后,听命射击!” 随后,他全神贯注地关注着战场。 威斯在一旁跃跃欲试,“大人,我们何时上阵杀敌?” “你能一只手拿剑另一只手握住缰绳吗?”高非反问。 威斯看了看自己缺了四根手指的左手,想了想,用右手将缰绳在手腕上缠了几道,“大人,这样不就可以了吗?” 高非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听着:我把你带在身边,是想让你学习如何指挥部队作战的,不是看你单枪匹马逞匹夫之勇的,明白吗?” 威斯有点茫然。 “一场战争的胜负,绝不是单凭个人武勇就能决定的。”高非说,“如何用兵,其中涉及到很多种技巧和方法……” “可是大人,”威斯不解地说,“可能是我有点蠢笨,请原谅,大人——但眼前的这场战斗,似乎和我之前见过的场景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啊!” “……” 高非无言以对,郁闷地简直要吐血。 我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职业军队,而不是这群乌合之众。 他想。 想凭借这些家伙打天下,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他向战场望去,那里的情形乱成一团。士兵的呐喊和惨叫声,战马的嘶鸣声,与兵刃的交击声混合在一起,嘈杂无比。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气味,这气味让人疯狂,令交战的士兵兴奋不已,拼命挥动手中的兵器,渴求着更多的鲜血。 他看到一名鹰歌城骑士骑着棕色战马掠过,骑枪平举,直接捅进了一只“乌鸦”的胸口,巨大的冲击力甚至直接将对方从坐骑上撞了下去。 随后,他丢掉骑枪,抽出宝剑,对着一只“乌鸦”挥下,巨剑锋利,对方的一条胳膊应声而断,鲜血喷射出来,宛如高压水枪。“乌鸦”断翅,失去了平衡,惨叫着从马下跌落,很快被狂奔的铁蹄踩成了肉泥。 另一只“乌鸦”挥舞着手中的巨大战锤,狠狠地砸向他的敌人,将其从马上击落;与此同时,一个长矛手刺出长矛,正中他的坐骑。马儿惨声嘶叫,两只前蹄高高扬起,随后歪身倒地,刚好砸在了他的腿上。 他拼命地挣扎,想要把腿从马匹的尸体下拔出来,然而另一名眼疾手快的盾兵发现了他,趁他行动不便,一刀砍断了他的脖子。 直到这个时候,对方的步兵队才堪堪进入到弓兵的射程之内。 高非见状,立即下令弓手对后方的步兵展开齐射。 利箭咻咻地飞上天空,在步兵散乱的阵中落下。相较于高速的骑兵,步兵的位置显然要容易掌握多了。弓手的这一轮齐射命中率和第一轮齐射对比,高了太多。 另外,步兵的护甲也远比不上骑兵,因此这一轮攻击收割掉了对方不少性命。 几轮箭雨下去,对方的步军已经倒下去了三分之一。 经历过一茬又一茬的收割,他们终于跟上了自己的骑兵队伍。 ——如果那还能被称为骑兵队的话。 被鹰歌城的步骑联队围剿的夜鸦堡骑兵,此刻已经所剩无几。 高非看到头戴黑色乌鸦头盔、浑身浴血的保罗?普尔伯爵被好几个鹰歌城骑兵围在中间,他拼命地挥动着手中的宝剑,试图杀出一条血路。但最终,寡不敌众的他被一名戴着白色巨鹰头盔的骑士一剑砍翻马下。 那是鹰歌城的守备队长,托尔金?塔斯。 伴随着保罗伯爵的阵亡,夜鸦堡的骑兵彻底崩溃,纷纷抛下武器选择了投降。 杀红眼了的鹰歌城骑兵立即将利刃挥向了刚刚进入战场的夜鸦堡步兵。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他们的士气已经崩溃了。”看到对方的步兵在己方骑兵的掩杀之下丢盔弃甲,溃退或投降,高非对威斯说。“这场战斗已经进入了尾声。” “恭喜大人。”威斯干巴巴地说。 “从你的语气中我听不出多少喜悦。”高非说,“你还是因为自己没能亲自上阵杀敌而感觉不爽,是吗?” “大人,我不想欺骗您。”威斯说,“但说真的:在一旁看别人和女人亲热,和自己亲自上阵打炮,您会选择哪一个呢?” “……” 第48章 处置(一) 战斗结束了。 从实际战果来看,在这场战斗中,鹰歌城一方收获颇丰。 除了好几千金币的赎金,高非还缴获了一百多匹战马。 在这个时代,战马可是极其昂贵的战略物资。 骑士之所以稀少,战马的稀缺也是一方面。 不光是骑士,普通的骑兵的多少也是受制于战马的数量。 要想成为骑兵,首先得有一匹马。 无马的是步兵,有马的才能算是骑兵。 大多数士兵是买不起马匹的。 即便是买得起,也未必养得起。 有了马之后,你得喂它吃上好的草料吧?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且你还得雇佣侍从来照顾它。 这又是一笔花费。 当然,你可以省下这笔钱,自己亲自照顾马儿。 但那样就有点掉价了,不是吗? 除了战马之外,死去的和被俘虏的士兵的装备现在也都属于高非所有了。 夜鸦堡的一千两百余名士卒,伤亡了五六百,其余大多被俘虏,只有很少一部分逃了回去。 一名追捕逃兵的骑士捡了个大便宜:他不光抓获了一个逃兵,顺便还替高非缴获了一千金币。 见到这笔巨款,高非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意识到:这是保罗?普尔伯爵为他的侏儒儿子特狼?普尔准备的那笔赎金。 这是怎么回事?他向骑士询问。 听了骑士的解释,他哭笑不得。 这个逃兵原本可以避免被俘虏的命运,奈何他太过贪婪。 随大部队冲锋到赎金交换地点时,眼尖的他发现了保罗伯爵为了冲锋丢在地上的那一袋子金币。 此时,他也注意到:自家伯爵与率领的骑兵已经陷入敌人的重重包围,几乎是败局已定了。 于是他起了歪心思。 他故意磨蹭,落到了队伍后面。 等到大部队越过,他丢掉了武器,抱起那袋金币就往回跑。 然而一千枚金币累加在一起,可不是一般的沉,和一个成年人的体重相当了。 很快,他就累得气喘吁吁了,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 如果他聪明一点,可以选择丢弃一部分金币,或者只带走一小部分。 但他舍不得。 就像腰缠万贯的富翁溺水时不愿将缠在腰间的万贯钱财丢掉一样。 一个字:贪。 战斗结束太快,超出了他的想象。 等他歇息好,再度准备逃离时,却发现敌人的骑兵已经开始追捕逃兵了。 背着一个大袋子的他,自然引起了鹰歌城骑兵的注意。 这一下,人赃俱获。 逃兵欲哭无泪。 百斤金币肩上扛,为他人作嫁衣裳。 …… 战场之上,到处都是搜刮战利品的鹰歌城士兵。 这是惯例了。 他们从死者身上搜寻银币和铜币,运气好的或许可以找到枚金币。但这样的概率太小,因为大部分普通士卒都是穷光蛋。 除了钱财,他们身上的装备也是目标物。 士兵们脱下死者的头盔、皮靴,拾取他们的武器、防具,一旦发现比自己的更新或者更结实,当即替换。 有时候甚至不限于死者。 一名身受重伤的夜鸦堡士兵躺在地上惨嚎,“慈悲!”他向只顾着从他身上搜刮的鹰歌城士兵乞求。然而对方不管不顾,将他身上的几枚银币搜走后,还瞧上了他手腕上带着的一个银制手环。 他抓住手环就往下撸,然而伤兵由于伤处疼痛难当的缘故,拳头紧握,让他根本没办法将手环撸下。 发现强撸无用,他拔出剑,对着伤兵的手腕狠狠砍了下去。 “啊!!!!” 伤兵发出一阵凄厉无比的惨叫,歪头晕了过去。 胜利者从断手上扯下染血的银色手环,擦了擦血迹,满意地塞进了腰包,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去了。 不多时,他又看上了一个死者头上的九成新的头盔。 然而当他伸手准备将其摘下时,另一只手抢先一步放在了头盔之上。 “滚开,这头盔是我先看上的!”他宣称。 “老子的手都碰到它了,你却说是你先看到的,真他妈的可笑!”争夺者毫不示弱。 他直起腰来,怒视对方,“你他妈的不懂得什么叫做先来后到吗?” “呸!”争夺者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随后也站起身,伸出另一只手,往自己的裆下指了指,腰部一耸,“你看到了老子的老二,对吧?”他伸手摸了一把,“你先看到的,是不是就归你了?!” 他涨红了脸,抽出刚刚砍断伤兵、兀自滴血的宝剑,“既然你这么不识好歹,我不介意把你那条毛毛虫切下来炖汤!” “嘿!感情你还练过一手‘口吞大宝剑’的好功夫?”争夺者不甘示弱地拔出武器,“有那么多女人喜欢把老子的大宝贝含在嘴里,哪轮得到你这个死基佬?尝尝真正的宝剑吧!” 两人大呼小叫地刀剑相向,金铁交鸣,激情四射。 …… 高非在远处看到这令人蛋疼的一幕,怒从心起。 还有军法吗,还有纪律吗?! 这他妈的哪里是军队? 明明就是一帮土匪! 这是在打仗还他妈是在抢劫? “混蛋,为了些不值钱的战利品,连自己人都打起来了!”他怒其不争,“威斯,去把那两个蠢货给我好好教训一顿!” 威斯领命,策马上前。 “住手,你们两坨狗屎!”他挥起鞭子,狠狠地抽在他们的身上,“如果不想被大人吊死,就给我老实点!” 两名争夺者每人挨了几鞭,抱头鼠窜,逃向不同的方向。 而引发这起争端的那顶头盔,依旧好端端地戴在死者的头上,仿佛默默地见证这一切。 威斯倒是很有眼力见,知道自家大人很不喜欢这场面,于是在场中四处奔走,见到因为战利品而争执打斗的士兵们,上去就是一顿乱抽,边抽边骂,打得他们四散而逃。 他的举动使得战场上的秩序好了不少。 高非沉着脸看着这一切,心情十分糟糕。 这帮乌合之众,战时不听指挥,擅自出战,毫无纪律;战中丑态百出,毫无素养;战后为了点蝇头小利你争我抢,毫无廉耻,真该好好处置一番! 第49章 处置(二) 一排排的俘虏在士兵的驱赶之下,垂头丧气地往鹰歌城前进。 “大人,这些俘虏怎么处置?”浑身浴血的守备队长托尔金?塔斯问。 “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一些?”高非反问。 “大人,按照规矩来讲:俘虏中的贵族可以关起来向他们的家人索要赎金,但是,”他眼神飘忽,“经过这一战之后,估计他们的家人也不敢再来赎人了吧?” “……” 高非知道他话中的意思。 这一次,他让对方带钱来赎人,结果连钱带人来了个一锅端,也算是坏了规矩了。 “盛名”在外,还有夜鸦堡的人估计没有那个胆子再赎一次。 “先不管这些贵族俘虏了。”他郁闷地说,“按照往日惯例,普通的俘虏怎么处理?” 托尔金回答,“普通的俘虏,如果没有人来赎,要么杀掉,要么卖给奴隶贩子,要么……” “卖给奴隶贩子?”高非楞了一下,没想到还真有这个选项。 “卖给奴隶贩子的话,这不太人道吧?”他犹豫地说。 “大人,您的仁慈令人钦佩。”托尔金说,“但农奴其实和奴隶也没多大区别啊。” 他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 根据他的说法:杀掉战俘有损声望;留着吧,又浪费粮食,还要专门派人看管,浪费人力。 所以,不如把他们卖给奴隶贩子,省钱省力,还能赚上一笔。 大家都这么干,所以没有人对此表示什么不满。 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文明人,他的潜意识排斥买卖奴隶这种行径。 但, 身处这个世界,这个时代,他悲哀地发现,他可能不得不充当贩奴者的角色。 ——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穿越之前总是在网上指点江山,占据道德制高点,指责他人这样做的不对,那样干的不好,只是由于自己不是当事人。 不是当事人,不需要做出选择。 所以才可以肆无忌惮地评判别人的选择。 如今,他身为鹰歌城领主,所有的决策都要他来做。 杀俘有损声望;留着浪费人力物力,有可能拖垮整个领地;卖给奴隶贩子,省钱省力,大赚一笔,然而良心不安。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自己不是领主,那样也就不需要做出决定了。”他疲惫地想。 他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在逃避。 逃避可耻,但有用。 如果瓦妮莎在的话,应该会帮他分析,给他指出些好的方法吧?或者,再不济,她也可以提供一些安慰。 可惜现在她已经回南国去了。 都是卓耿那条沙雕龙干的好事! 那次尴尬的“借钱”让瓦妮莎非常生气,走出领主大厅之后就不声不响地回了南国。 好在她总算有点情谊,没有把商队什么的一并带走。 否则高非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印象中,南国的银月商会此次派来的领队阿斯塔波提起过:他的生意范围做得很广,除了香料、葡萄酒、武器防具、战马、纺织品、兽皮之外,他还兼做奴隶贸易。 “这件事,让卡曼总管去找南国的阿斯塔波先生谈吧,告诉他:此事我放权给他,放手去谈。” “是,大人。” 托尔金刚想离去,高非又想起了一件事,叫住了他。 “对了,派两百名士兵,去战场上,把我们阵亡的士卒的遗体抬回来,让他们的家人过来领取……另外,每家发放一枚,不,两枚金币,作为对他们的补偿。” “大人……”托尔金瞠目结舌,“这,我们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啊!为领主大人而战,是他们的义务,战死也是他们的光荣,光荣是无价的……” “然而无价的光荣无法给他们的家人带来面包,缓解不了他们的饥饿。你觉得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爵士?”高非平静地说,“精神上的褒奖和物质奖励同样重要。所以,就由我来开启这个先例吧。资金不够的话,就从贩卖奴隶的收入中取。” “……是,大人。” 托尔金不再争辩,转身离去。 高非沉默了一会儿,转过头来,对着一直跟在身边的威斯说,“威斯,你另外带两百名士兵,去清理下战场,把敌军的尸体集中起来,放火烧掉。” 威斯吓了一跳,“大人,您说什么?” “带人去把他们的尸体烧掉,我说的难道不够清楚吗?” “清……清楚,大人!但……”他结结巴巴地说,“但小人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尸体都烧掉呢?” “因为如果这些不被处理的尸体腐烂的话,有可能引发瘟疫。”高非解释说,“所以尸体要么掩埋起来,要么烧掉。不能让他们露天存放。” “原来是这样!”威斯恍然大悟,钦佩地说,“大人不愧是大人,懂的东西就是多!” “少拍马屁了。”高非皱了皱眉头,“赶紧去办。” “是,大人。”威斯调转马头,却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即出发,“大人,那些伤员……怎么处理?” 高非一愣,“什么伤员?” 威斯顿了一下,“噢,抱歉,大人。是我犯蠢了。没有伤员。” 说罢,他双腿一夹,催马前行。 这小子怎么说话前言不搭后语?高非纳闷地想。 他看着威斯,这个少了四根手指的忠诚的属下,此刻正尽力地扮演着他应该扮演的角色,点了两百士卒,开始干活。 接下来看到的一幕幕惨状,让他瞬间明白了威斯为何那么发问,又为何那么回答。 被带走,有可能被贩卖给奴隶贩子的俘虏,是尚能自己行走之人。 很多受了重伤,无法行进的伤员,因为没有任何贩卖的价值,便被遗弃在了当场,任其自生自灭了。 只见威斯带着士兵们将一具具尸体抬起,堆成尸山;每次遇到尚未咽气,犹在呻吟的伤兵,便补上一刀,一矛,丝毫没有估计对方口中发出的“慈悲”的求饶声。 补刀完毕,他们便重复之前的动作,将尸体丢向尸山。 高非直勾勾地看着这一切,之前做出所有谋划的得意、战胜之后的兴奋,此刻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有伤员。”威斯的话回响在他的耳边。 他显然是会错了意。 严格来讲,也不算会错意吧? 毕竟,即便他们不补刀,那些无法行动的伤员迟早也会死去,暴尸荒野。 也许补刀,让他们痛快地死去,才是真正的仁慈。 但,这一切对于高非而言,冲击力仍然有点大了。 这就是战争吗? 我都干了些什么?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那双手白白净净,但他却仿佛看到有鲜血从其中漫延、滴落。 他忽然对这一切产生了厌恶。 不知过了多久,威斯的呼喊声将他唤醒。 “大人,已经处理好了。”他说。 高非清醒过来,不远处,几堆尸山正在熊熊燃烧。 “威斯。” “大人?” “你说:我们总是做着自己厌恶的事,主动或者被动地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威斯沉默了一会儿。 “为了生存,大人。”他苦笑了一下,“都他妈的为了生存下去啊!” 第50章 信 “亲爱的瓦妮莎公主: 见字如面,” 书房中,高非轻轻捏着鹅毛笔,在一张羊皮纸上给瓦妮莎公主写信。 然而刚刚写了两行,他皱起了眉头。 他想起了卓耿用这句话作为开场白向瓦妮莎借钱的场景。 片刻后,他划掉了“亲爱的”。 然而他始终觉得有些不妥。 “见字如面”这种来自后世的偏中文的语言风格,她理解吗?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像我在你面前和你说话一样? 于是他将羊皮纸抓在手中,揉成一团,丢在了地上,重新拿出一页崭新的铺在桌上。 “尊贵的瓦妮莎公主: areyouok? 对于上次发生的不愉快事件,我很抱歉。不过请相信我,那并不是我的本意。你也知道:我那时候正在犯癔症。” 他停下笔,叹了口气。 对于这事,总得有个说法。 不能把卓耿的事供出来,那只有拿癔症做借口了。 想了一下,他继续写道, “自从你离开鹰歌城之后,这里发生了很多事。没有你在旁边帮我分析情况,提供意见,我感觉有点不习惯。” 这样写怎么感觉有些奇怪呢? 哪里不对劲到底? 他想撕掉重写,但又觉得太麻烦,又浪费羊皮纸,于是干脆不管了,继续往下写。 “我们前往都城的队伍在黑石镇遭到了袭击,全军覆没。” 黑石镇派来的使者坚称他们是被境内凶残狡猾的山地氏族打劫了,并对我说:黑石镇领主山丘?石洞伯爵听说这件事之后又伤心又愤怒,亲自率军进攻山地氏族,砍下了很多脑袋,为我们报仇。但显然对方说了谎。” “他们送来的遗体上,很多人身上都中有十字弩和箭矢,山地氏族不可能有这么精良的装备。但使者狡辩说:山丘伯爵为了让山地氏族内耗,特地在一年前听从儿子的建议,为他们提供了这些武器。 他们很会找理由。 但通过和夜鸦堡的侏儒特狼?普尔的对话,我对他们的阴谋已经一清二楚。 说实话:我们都低估了敌人的阴险和狡猾的程度。 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已经算准了我们的行动。 他们猜到我们会派人前往都城面见国王,为此做好了应对。 现在想来:不管是走天鹅城也好,黑石镇也罢,结局都是一样的。 如果非要去的话,绕路南国应该才是最安全的选择,尽管会多花很多时间。 只是我们当时都没有想到。” 他再度停笔,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还是感觉语气有些奇怪。 是了! 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写了这么多字,他对达芙妮夫人,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母亲的死,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悲伤。 可能是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就一直住在温泉城,和她没有多少交集的缘故吧,因此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 他赶忙补救。 “由于他们的卑鄙行径,我永远地失去了母亲,我深爱的母亲。这让我悲痛欲绝,我发誓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于是我策划了一场战役。我先是假装和夜鸦堡谈判,表达出想要与他们和解的态度,让他们用赎金换取那些俘虏。同时,我要求特狼?普尔写信给他的父亲,保罗伯爵,让他带一部分士兵前来,与我演一场冲突的戏码。” “我告诉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麻痹黑石镇领主山丘伯爵,让他误以为我已经和夜鸦堡开战,这样的话可能就无暇对黑石镇用兵了。” “侏儒很乐意,他表示一定会说服父亲尽力配合。” “但实际上,我用的是声东击西之计。” “表面上说是想麻痹黑石镇,实际上,我的目标是夜鸦堡。” “因为这两者都是我要铲除的目标,早打晚打,早晚都得打。” “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黑石镇是此次袭击事件的主谋,我无法名正言顺地对其用兵。” “所以我决定先打夜鸦堡。” “在这之前,我找到我的表哥莱克?卢登爵士,用从你那里获得的延时毒药‘潜伏者’震慑住了他,迫使他答应在交换俘虏和赎金时,亲自动手杀掉特狼?普尔。” “我的目的你应该能猜得到。这么一来,温泉城与夜鸦堡之间的联盟关系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裂痕;如果怒龙城公爵那边也开始怀疑我的养父本?伯爵背叛了他们,与我结盟,那是最好不过。但我猜,以他的城府,应该不会那么轻易上当。”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交换俘虏和人质时,莱克爵士杀掉了侏儒,保罗伯爵盛怒之下率军突进,被我引入包围圈一举歼灭。保罗伯爵战死沙场。” “活着的俘虏中,有几个是他的亲戚。他二弟的儿子斯通?普尔爵士以及他的三弟达克?普尔爵士。我安抚了他们一番之后,把他们放了回去,并承诺不再进攻夜鸦堡——条件是作为斯通爵士达克爵士继承领主之位,并与我签订停战协议。” “当然,这些话是单独和他们说的。” “如果我的计策奏效的话,回去之后,他们可能会就伯爵之位展开一番内斗。如此一来,我就可以对他们放任自流,集中全部精力对付黑石镇了。” “这次战斗,我方取得了不错的战果,然而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比如封臣们无视命令擅自出击,打乱作战计划、士卒们素质低下,战斗力孱弱等等。” “也许这些问题在你看来并没有什么,但在我看来是不能容忍的。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可能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是把重心转移到军事训练上。” “另外,您英勇的护卫,卡伦爵士的遗体,我已请贵国商队返回时护送他回国。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他也已经到了吧。” “对于卡伦爵士的阵亡,我同样感到无比的悲痛与遗憾。他死于卑鄙的偷袭,偷袭者同时触犯了你我,毫无疑问,同仇敌忾的我们,必将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给予这些卑鄙小人最严厉的回击!” “期盼与您并肩作战!” “您忠实的盟友与朋友, 高非?多拉格。” 他封好信,将鹅毛笔放回原处。 “总感觉还有什么地方忽略了……”他自言自语。 猛然间,他拍案而起。 “黑石镇送来的遗体中,没有加里奥!也就是说:他可能还活着!” 加里奥,你现在在哪儿呢? 他既庆幸又担忧地想。 第51章 逃亡 寒风呼啸,夹杂着冰冷的雨点,狂乱地拍打在加里奥?莱恩的脸上,模糊了他的视线。 在疾驰的马背上,一刻不停的上上下下的颠簸让插在他背上的那根箭矢颤动不已。 加里奥只觉得仿佛有一只手抓着那根箭在他身上戳一下,拉一下,再戳一下,在拉一下,一刻不休。 疼痛也随之蔓延,顺着神经攀爬,攻入他的大脑。 他不敢伸手拔箭,只有亡命逃窜。 必须尽快逃离这里,回到鹰歌城,向高非大人报信! 夜鸦堡的骑兵在他身后紧追不舍。 大雨倾盆,箭如雨下。 加里奥很感激老天。 若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狂风骤雨,使得夜鸦堡追兵的箭矢在风雨中失了准头,相信他身上中的绝不仅仅只是一支箭。 没准“猛狮”会变成一只死刺猬。 不知道狂奔了多久,他猛然发现:耳边除了风声雨声,再没了追兵的喝骂与叫嚣声。 他勉强转过头来。 果不其然,追兵没了踪影。 想必是觉得被寒冷的冰雨弄得没了脾气,放弃追杀他这一条漏网之鱼了吧。 而刚刚察觉到这一点的他,在敌人放弃追捕之后,仍在狂奔不止。 就像猎狗不会拼尽全力追捕野兔,而野兔却不得不亡命狂奔一样。 前者即便追不上,也不过是工作没做好而已;而后者一旦被追上,小命就没了。 这是哪儿? 他抖抖索索地抹了把脸,将模糊视线的雨水抹去,茫然地看着四周。 这是一条林中小路,路两旁长满了各种树木。 “停下!”他伸出冻僵的手,扯了扯缰绳。 坐骑减速,小跑。 突然之间,它双蹄跪地,哀鸣一声,口吐白沫,翻倒在地。 加里奥猝不及防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在混合着雨水与烂泥的泥泞道路上打了半个滚,他痛得高声惨叫。 ——背上的那支箭阻止了他的翻滚,但代价就是撕心裂肺的痛。 他手脚并用,从泥地上跌跌撞撞地爬起。 坐骑已经生生累毙。 长时间的高速奔跑,让它在消耗完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之后,魂归冥神。 加里奥蹲下身子,抱住坐骑被雨水打湿、鬃毛紧紧贴着皮肤的脖子,对着它失去神采的大眼睛,颤抖着道了声谢。 然后,他站起身,没有一丝犹豫地离开小路,走进树林。 他知道自己不能冒险在小路上继续行走。 林地中到处都是腐烂的树叶,散发着一种死亡的味道。踩上去咯吱作响。 雨水的侵袭让这里显得毫无生机。没有飞禽,也没有走兽。大部分的动物此刻都应该躲到了自己的巢穴之中。 他步履蹒跚,浑身又湿又冷,冰雨浸透了他的衣物,渗到他的伤口之上,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疼痛。 或许我要死了吧? 他想。 但是我还没有完成我的使命啊。 我不能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去,死在这荒无人烟的森林里。 无人知晓,如同枯萎的野草。 他踉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汹涌的河道旁。 那里本来只是一条并没多宽的小溪,然而滂沱大雨让它的河道骤然变宽,从高处流下来的雨水汇入其中,让溪水暴涨。 他跪下身来,捧了一捧浑浊的溪水,大口畅饮。 混合着泥沙的冰冷的溪水虽然难以下咽,但却暂时缓解了他的口渴。 喝了几口,他站起身来。 伤痛、饥饿与疲乏令他感到一阵头晕眼花。 他摇摇晃晃,几欲跌倒。 不行,我不能倒下。 他强自挣扎。 然而另一个诱人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仿佛魔鬼的诱惑:“睡吧,睡吧,你太累了。” 不能睡,不能睡啊。 大人说过:我是一头“猛狮”。 我可以沉睡一时,但不可以沉睡一世啊! 他晃了晃脑袋,试图把这魔鬼驱赶出去。 然后,他便把自己晃倒了。 “噗通”。 他跌入了奔涌的溪水中,顺流而下。 渐渐地,他失去了意识。 …… 再度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柔软舒服的暖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 他睁开独眼,转动脖子,左看右看。 “你醒了?” 一个女孩的声音传来。 顺着声音看过去,他看到了一个穿着女仆装的有着褐色头发的女孩。 “这,是什么地方?”他嘶哑着嗓子问。 “这里是天鹅城的白羽村,我是安妮夫人的侍女洛斯琳。”女仆回答。 “天鹅城……白羽村,安妮夫人?”加里奥呢喃道,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你说的安妮夫人,可是温泉城的安妮?卢登小姐?” “是的没错。”洛斯琳回答,“你盔甲上的徽章表明了你的身份,所以安妮夫人才叫我们对你展开救治的。” 原来如此。 他们并不知道我和威斯已经归顺于高非大人。 也是,不过就是两个不知名的小喽啰,大人物们哪里会在意呢? 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才有机会逃离,回到高非大人身边。 这样想着,他坐起身来。 身上的箭矢已经被拔除,伤口也被处理过,缠上了绷带。 乍一坐起,伤口处仍旧传来一阵疼痛。 “洛斯琳小姐,可否带我去见一下安妮夫人?我有要紧的情报向她汇报。”他撒了个小谎。 “当然可以,不过,”洛斯琳看了看他身上的绷带,“你的伤口没问题吗?” “完全没问题!”加里奥说。必须没问题啊,他还要讨一匹马来立即继续自己的旅程呢。在这里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谁知道黑石镇的人或者信鸽什么时候,将他的身份暴露出去?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好吧。我帮你穿一下衣服,完了之后我带你去见夫人。”洛斯琳说。 “额,穿衣服的话就不用了!”加里奥有些囧,“我自己来就可以。” “你行吗?”洛斯琳怀疑地问。 “当然行,怎么可能不行?”他自信地说,然后抓起床边的一套新衣服,“这是给我准备的吗?” “是的。” 他展开新衣,挥动胳膊,刚要把衣服往身上披,便僵在了那里。 伸展胳膊的举动牵扯到背上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 “看吧,你还是不行。”洛斯琳说,“你坐在那里不要动,还是我来吧。” “……” 第52章 谎言 加里奥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见到安妮小姐了。 哦,如今她已经是安妮夫人了。 “夫人,多年未见,您的美貌一如往昔。”他微微躬身,对安妮夫人说。 安妮夫人微微扯动了一下脸上的肌肉,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旋即消失。 她看起来有些哀伤啊。加里奥想。 倒是洛斯琳在一旁窃笑:“这家伙,小嘴就像抹了蜜一样甜……” “你叫什么名字?”她显然对加里奥这个曾经的无名小卒并无印象。 “小人的名字是加里奥,夫人。”加里奥回答,“我是守备队的队员,长官是乔治?温布顿大人。” “啊,原来是乔治爵士的手下。”安妮夫人点了点头,“你怎么会出现在天鹅城,而且还被人追杀呢?” 对于这个问题,加里奥已经在来时的路上想好了答案。 “是这样的,夫人。小人奉本?卢登伯爵大人的命令,从温泉城出发,一路快马加鞭赶来天鹅城,就是要找夫人,给您带个话。带完话之后,我还要速速赶往南国,完成伯爵大人给我的另一个任务。” “带话?带什么话?”安妮夫人奇怪地问。 加里奥看了看女仆洛斯琳以及一直跟在安妮夫人身旁的一个护卫,没有立即出声。 安妮夫人看出他是顾忌别人,于是命他上前来低声汇报。 加里奥遵从了命令。 “夫人,鹰歌城的高非大人突袭夜鸦堡,抓获了很多俘虏,包括夜鸦堡领主的儿子特狼?普尔爵士,以及,您的弟弟,莱克?卢登爵士。” “什么?!”安妮夫人失声尖叫,“你说莱克被抓了?而且还是高非抓的他?” 女仆洛斯琳与护卫都被她的尖叫吓了一跳。 “是的,夫人。”加里奥说。 “怎么会这样?”安妮夫人手足无措,“他们都是我的弟弟,我亲爱的弟弟,他们怎么会兄弟阋墙,大动干戈?” 加里奥正要回答,门外忽然传来了一声爽朗的呼声。 “夫人,我回来了!” 他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面容俊美的骑士大步走进。 加里奥认得他:天鹅城的继承人,安妮夫人的丈夫,阿伦?邓肯爵士。 见到他,安妮夫人似乎是找到了主心骨一般,连忙迎上,“阿伦,我亲爱的阿伦!你来的正好,他……这位信使告诉我:我的两个弟弟,高非和莱克他们起了冲突,高非都把莱克抓起来了……” 阿伦爵士叹了口气,将她搂入怀中,“我亲爱的安妮宝贝,你终究还是知道了。” 安妮夫人猛然抬头,“你……你早就知道了?” 阿伦爵士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转头看向加里奥。 “本伯爵大人派你来的?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夫人,目的是什么?” 安妮夫人伸出双手,将他的脸扳回来,正对着自己,“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一直瞒着我?” “我亲爱的夫人,我也是为你好。”阿伦爵士无奈地说,“自从听到你妹妹香消玉殒的消息之后,你就伤心欲绝,好些日子都没有笑过了;再让你知道你那两个弟弟起了内斗,一个被另一个抓了,你岂不是更难过?” “那你也不能瞒着我啊!”安妮夫人尖叫,随后她开始哭泣。 阿伦爵士赶忙向她道歉,拼命地安慰她。 好半天,他才勉强将她哄好,帮她擦去了脸上的泪水。 “对了,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转向加里奥,“伯爵大人为什么要你把这个消息转告给我的夫人?” 加里奥躬身回答,“是这样的,大人。我家伯爵大人知道:安妮夫人性格温柔,在兄弟姐妹四人中,就属夫人与高非大人的关系最好。所以,想请夫人前去与高非大人见一面,劝一劝他,让他放了莱克爵士。” 安妮夫人如醍醐灌顶,立即从阿伦爵士的怀中挣脱出来。 “没错!我得亲自去一趟鹰歌城。”她激动地说,“我还没出嫁时,高非在温泉城只只信任我一个!我去和他求情,他一定会放了莱克!” “冷静一下,我亲爱的夫人。”阿伦爵士赶忙阻止,“你根本不知道这其中的危险!那个高非……高非大人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高非了,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心狠手辣的怪物!你知道他都在夜鸦堡干了什么吗?” “他做了什么?”安妮夫人不解地问。 “他突袭夜鸦堡,将正在一家酒馆饮酒作乐的贵族子弟全部抓走,其中就包括夜鸦堡领主的儿子特狼?普尔,以及你的弟弟莱克,还有,七八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阿伦爵士义愤填膺地说,“其实这倒不算什么,然而最令人发指的是:他居然当众杀掉了其中的一个孩子!” “噢,我的天哪!”安妮夫人惊讶地捂住了嘴,“不,这不是真的,我认识的高非虽然蠢笨了一点,但心肠绝对不坏。他不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人都是会变的,我的安妮宝贝。”阿伦说,随后他指了指加里奥,“不信的话,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家的信使!” 安妮夫人立刻求助一般地望向加里奥,眼神中充满了期望。 他们这么快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了吗? 加里奥想。 你丈夫说的倒也是事实,但他没有将原因说出来。他想。那些人死有余辜! 但此刻,他不能反驳。 “是的,夫人。阿伦爵士说的是真的。”他说,“高非大人的确亲手杀死了一个孩子。” 安妮夫人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 阿伦爵士赶紧抱住了她。 “不行,我要去鹰歌城,一定得去!”她喃喃地说,“如果你们说的是真的,莱克就更危险了!我必须去说服高非!” “安妮!你不要任性了!听我说……” “大人,黑石镇的信鸦传来了一封信。”一名卫兵急匆匆地前来报信。 加里奥的心猛然一沉。 阿伦?邓肯爵士暂停了对安妮夫人的劝说,从卫兵手里接过了信。 慢慢地看完了信件后,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黑石镇的‘猎鹰’行动漏掉了一条独眼龙。” 加里奥的喉结耸动。 “对此,你怎么看,信使先生?” 他看向加里奥仅剩的那一只眼睛,眼神犀利而冷酷。 第53章 身份 信鸦的速度比普通人马快多了。 收到瓦妮莎的信时,高非这么想。 但鹰歌城居然没有信鸦。 因为他逝去的母亲,达芙妮夫人生前十分讨厌乌鸦,即便是送信用的信鸦也不许养。 “黑色乌鸦,不祥之兆”。她总这么说。 马丁叔叔生前也老说这句话,估计也是受她的影响。 对此高非很是无语。 母亲大人太不重视信息的重要性了。 以后,他必须要搭理发展养鸦事业,建立完善的信息网。 消息总是要尽早得知的,不管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好消息,早知道,早开心;坏消息,早知道,早准备。 毕竟,在未拆开信之前,好消息与坏消息的概率是一样的,不是吗? 好坏参半。 而且,即便是坏消息,也未尝不是好事。 穿越前的一句老话说得好: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祸事后面,指不定会跟着什么好事呢。 这种想法,在他拆开并阅读完瓦妮莎公主的信之后更加坚定了。 加里奥被奴隶贩子卖给了南国贵族,成了一名奴隶。 这的确是个坏消息。 但,同时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他还活着。 而且,现在瓦妮莎公主已经把他从那个贵族的手里买了过来。 另外,他活着,就意味着发生在黑石镇的卑鄙谋杀有了人证。 他仔细分析了这一信息,做出了决定,派人叫来了威斯。 “大人,您叫我?” 高非将信递给他。 威斯接过信,脸上有些窘迫,“大人,我也就最近这几天才开始学习认字,这信,我看不懂啊!” 高非拍了拍脑门,得,把这一茬给忘了。 “那我来告诉你好了。”他说,“南国公主瓦妮莎那边传来消息:加里奥还活着。” “真的吗?那太好了!”威斯十分开心地说。“这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不过,他怎么跑到南国去了呢?” “这件事,说起来就话长了。”高非说,“他先是被天鹅城的阿伦爵士卖给奴隶贩子,随后又被奴隶贩子转卖到了南国。” “什么?他……成了奴隶?!”威斯大吃一惊。 要知道:奴隶可是最卑贱的存在,什么都没有资格拥有。 性命、姓名、自由、尊严,一切都属于奴隶主。 奴隶主想要什么,他就得付出什么。要他死,他就活不成;要他活,他想死也很难死成。 很少有逃跑的奴隶。 因为就算逃跑了,脸上的印记也会出卖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去抓他们,然后去找奴隶主换取赏金。 逃跑后被抓的奴隶,命运将会非常悲惨。 奴隶主为了杀鸡儆猴,往往会对他们处以酷刑,令他们生不如死。 总之,作为奴隶,他们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是啊。不过瓦妮莎公主已经把他从奴隶主那里买回来了,你带一些人去南国把他接回来。” 威斯犹豫了一下,“大人,我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讲不该讲。” “没事,你说吧。” “大人,您把加里奥接回来之后准备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高非奇怪地问。 威斯咬了咬牙,“大人,不管怎么说,加里奥成为奴隶已经是事实,他的脸上估计也已经被奴隶主烙上了印记,摘不掉的。即便您让我把他带回来,他也摆脱不了奴隶的身份。难道您想要他做我们的奴隶吗?这样对他来说生不如死啊!” 高非对此不以为然。 “我把他赦免了,让他不再是奴隶不就行了?” “没那么简单啊,大人。”威斯说,“即便是您重视情谊,赦免了他,让他脱离了奴隶的身份,但脸上的印记无法消除,任谁看了都会知道:他做过奴隶!” “知道了又如何?” “知道了,他就会被别人看不起,永远低人一等啊,大人!”威斯说。 高非沉默了。 他突然想起来:前几天,自己还亲手将数百名俘虏卖给了奴隶贩子,让他们成为了奴隶。 难道这就是报应不爽么? 这报应,也来的太快了些。 辱人者,人恒辱之。 我刚刚把敌人变成奴隶,敌人就把我的人卖给了奴隶贩子。 “那也得把他接回来。总不能让他在南国那边继续当奴隶吧?”他轻声说。 “是,大人,接当然是要接的……” 高非摆了摆手,有些烦闷地说,“你先在外面候着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一会,想想看有什么好点的办法。想到法子之后我再叫你。” “是,大人。”威斯躬身,“告退。” 威斯出去后,高非一个人在领主大厅内踱来踱去。 在鹰歌城宣布废除奴隶制? 不成。 只是一地,并没有太大作用。 而且还有可能招致那些奴隶贩子和奴隶主的憎恨。 话说这个世界的社会性质也太落后了。 按理说,中土王国、南国老早之前就从奴隶制社会过度到封建君主社会了,怎么还有地方保留着蓄奴的传统? 这种落后的、反人类的制度,迟早老子要给它破掉! 他恨恨地想。 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主意。 如果这个计划能成的话,可以算的上是一举数得。 他兴奋地想。 “威斯,进来!” 听到召唤的威斯快步走进。 “大人。” “你带一队人马,拿着一千金币去南国找瓦妮莎公主,让她帮忙购买奴隶,尽可能多购买年轻力壮、可以作战的成年男性。等等,如果他们有妻子孩子的话,那就把一家子奴隶全买过来!” 威斯有些发愣。 他忍不住问道,“大人,一千金币,按市价的话,最起码能买一千名奴隶了。您买这么多奴隶干什么?作战时当肉盾吗?得不偿失啊大人!” 他试图劝阻高非,“想要肉盾,普通的农奴和平民多的是,又不用花钱,只要爆发战争,我们只需征召就行了,何必花钱买这些奴隶来呢?” “肉盾?呵呵!”高非笑了笑,“你真会想,威斯——花钱买肉盾在战场上消耗?我可不会做这么蠢的事。我要把他们训练成坚盾利矛!” 第54章 你的名字 “大人,恕我直言,这太不明智了。”总管卡曼?巴斯蒂安愁眉不展,“一千名奴隶,光是要给他们提供住所和食物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以鹰歌城目前的财政状况,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数十名士卒将一千余命身上脏乱不堪,衣不蔽体的奴隶带到鹰歌城的广场上,排成松散的队列。 高非注意到:这些奴隶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老有少,有瘦……但没有胖。 能够有食物果腹,足以保命已经是很难得了,想要吃胖,那的确有点异想天开。 寒风中,奴隶们瑟瑟发抖。但没有一个人出声喧哗,即便是只有几岁的冻得嘴唇发青的孩子,也只是紧紧地依偎在他们的奴隶父亲或母亲身边,不敢发出哭泣声。 “会哭闹的孩子有奶吃”,这一谚语并不适合奴隶们。因为奴隶主会对他们的哭声感到不耐烦。 如果哭泣的孩子令他们感到恼火和厌烦,那么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很可能会永远丧失哭泣的权利。 “不光是住所和食物,卡曼。”他说。“还有兵器和盔甲的花费。你说得对: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们的确压力很大。” 卡曼总管惊地下巴都要从脸上掉下来了,“大人,我没听错吧?您要给这群奴隶装备武器和盔甲,让他们去前线打仗吗?” “有何不可?” “大人,您……是不是又犯病了?” “……” 虽然料想到他不可能会理解自己,但这质疑的方式,也太直白了点。 高非脸都黑了。 “老子没病!” 卡曼总管并未退缩,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大意是:军人的战斗力和他们的身份成正比。比如一支军队中,最能打的,是由领主、封臣、骑士们组成的第一线骑兵;其次是普通的骑手、雇佣骑士;再其次,是渴望立功的平民百姓。 而最没有斗志的,就是身份低微的农奴士兵了。 如今领主大人居然天真地买了这么多比农奴还低微的奴隶来,还想让他们替自己打仗,这简直就是买了一堆火腿去和狗作战。 高非敷衍了他几句——他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对方,而且也不需要说服。 以后,他会用事实证明自己的正确。 “住宿的话,暂时用军用帐篷代替,督促工匠们加紧在我指定的区域建设军营。另外,尽可能收集可用的被褥、衣物,给他们御寒。”他停顿了一下,意识到不能下这么笼统的命令。“两天之内,收集两百床被褥、五百套衣服,分发给他们。每个帐篷中都要铺上一床稻草,或者其他可以取暖的干草,厚度不得低于十公分。立即去办!” 卡曼总管无可奈何,只好认命。 待他离去后,一直静静地站在高非身旁默不作声的瓦妮莎公主开口了。 “高非,说实话,虽然我按照你的要求做了,但这并不代表我也赞同你的做法。”她委婉地说,“你的总管说的非常有道理。” “我理解你们的不理解。”高非笑了笑,说了一句很绕口的话,“所以我暂时也不解释了——时间会替我证明一切。” 说完,他走下了高台,朝奴隶们的队列走去。 威斯与托尔金急忙跟上。 靠近了仔细看,高非才发现:奴隶们除了性别、年龄、身高之上的不同之外,居然还有种族的差别。 第一排,原本被他误以为都是小孩子的奴隶,居然都是矮人。 他盯着一个比其他矮人看起来强壮一些的有着亮红色胡须的矮人奴隶,问道,“你的名字是什么?” “大人,小人没有名字。”他的声音有些虚弱,“小人的一切都归大人所有,包括名字。” 高非默然。 良久后,他长出一口气。 “你的胡须,颜色和红铜有点像,所以,你就叫‘铜须’吧。”他对矮人说,“这是我赐给你的名。以后,如果你立了大功,我将会再赐予你一个姓氏。” “是,大人!” 高非继续往前走。 这一次,他停在了一个身材高瘦,长着一头银色长发的英俊中年男子面前。 然而更吸引他注意力的,是这名男子那双又长有尖的耳朵。 “你是精灵族?” 他惊讶地问。 精灵低声回答,“是的,大人。” 语气谦卑,听不出一丝精灵的高傲。 沦为奴隶,尊严和傲气,想来是早已被奴隶主的各种酷刑磨灭了吧。 “从今往后,你就叫做‘银发’。”他对精灵说,“听说精灵们十分擅长弓箭,你的射术怎么样?” 听到弓箭,精灵的眼睛中闪过一丝迷惘,“大人,小人从前是部落中的一名弓手教练。” “很好。”高非心下非常满意,“我会从你们当中抽取一部分人,训练成弓箭手。如果你真的擅长此道的话,我可以委任你为弓兵统领。倘若你能够为我立功,我将赐予你姓氏,以及……更珍贵的东西!” “是,大人。”精灵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随后又低下头去, 高非继续行进。 最终,他停在了一名人族奴隶面前。 这名奴隶只有一只眼睛。 高非静静地看着他。 “抬起头来。”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过了好久,他都没有抬头。 他居然敢反抗大人的命令! 其他的奴隶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眼神中满是惊讶。 高非心中沉痛极了。 一旁的威斯也别过头去,满眼含泪。 高非叹了口气,“告诉我,你的名字。” “回大人,小人没有名字。”他低低地说,声音小的就像蚊子哼。 高非定定地望着他,尽管对方一直没有抬头。 “我曾经养过一只独眼的狮子,名字叫做加里奥。”他说,“‘加里奥’寓意为‘英勇’。” 独眼的奴隶浑身颤抖,似乎竭力抑制着自己的情绪。 “但后来,有一次它外出时,被敌人抓获,关进了笼子里。他们殴打它,折磨它,磨掉了它的锐气——尽管看起来依旧牙尖爪利,但却再没有了往日的威猛,终日浑浑噩噩,毫无精神,像只睡不醒的猫咪。没过多久,它就死去了。” “你和它一样,也只有一只眼睛。所以,我本来很想把它的名字,‘加里奥?莱恩’赐给你。但是,”高非话锋一转,“这个名字的寓意是‘猛狮’,不是‘睡狮’!告诉我:你配得上这个名字吗?!” 奴隶握紧双拳,牙关紧咬,抖若筛糠。 “如果你想要这个名字,那就拿出你的勇气来,在战场上拿出与之相配的表现。如果你做到了,什么样的牢笼也限制不了你的自由!”高非掷地有声地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就算了。或者,继续做一个没有名字的奴隶,默默无闻地死去,就是你的宿命。” 说罢,转身离去。 身后传来沉重的跪地声。 “大人!”独眼奴隶双膝跪地,“我不愿做无名之辈!” 第55章 训练 一千名奴隶中,除去老弱妇孺,适合做士兵的有五百人。 虽然由于长期地劳作和饥饿的缘故,奴隶们的身体都很虚弱,但他们还是很听话的。 亲自担任教官,带着奴隶士兵军训的高非心想。 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成了教官。 他依稀还记得当年大学入学时,严厉的军训教官爆粗口辱骂他,不服气的他险些与之动手。 虽然被同学们劝解拉开,但此后他一直对教官非常敌视。 然而到军训结束送别之时,他又对教官感到十分不舍。 人真的是会变的啊。 穿越后,我就成了你。 冷血,无情的表象之后,却也有温情的一面。 只是说不清,到底是人自己改变了,还是被周围的人、事物、环境所影响,所改变? 起初,自己只是想学点厉害的魔法,为了攒学费,于是定了一个小目标:赚他千把个金币。 接着,为了摆脱一桩不喜欢的婚姻,他求助于瓦妮莎公主,手段虽然不是很光彩,不过想想表妹的所作所为,他自己觉得还算有良心。 然而没想到对方也不是善茬,各种连环计层出不穷,逼得他不得不出手杀人,甚至领兵出征,发动战争。 既然已经卷入了战争的漩涡,那么他目前的目标必然是赢得战争。 没有人想输。 因为输了战争就意味着输掉一切。 而想要赢得战争的话,单靠个人武力是远远不够的。 他还需要一支精锐部队。 这支部队绝不能和上次战役中那些乌合之众处在同一个水准。 所以必须由他亲自来训练。 虽然只是从之前的教官那里学到了些皮毛,但他相信:用这些训练奴隶兵,已经足够了。 他对他们下的第一个命令就是站军姿。 站军姿有几个目的,其中一个,是为了训练他们的耐力和服从性。 而另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是改变他们的姿态和精神面貌。 由于在奴隶主手下受尽了折磨,奴隶们普遍精神呆滞,含腰驼背。 因此,对于高非要求的,手必须紧贴在大腿两侧,脊背挺直的站姿,他们很是不习惯。 不过奴隶们习惯了逆来顺受,尽管初次接受这样的命令,他们还是很快地按要求做到。 他们的服从性的确比之前的那些乌合之众要强的多。 但很快,高非发现:这种习惯性的服从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要求的是,两只手必须紧贴在大腿两侧,不得离开。 刚开始的时候,他感觉奴隶兵们做的非常好,没有一个看起来松松垮垮的。 但是当他亲自巡视,用手拉扯他们的胳膊,检查他们是否上心用力,有没有放松偷懒时,他愕然地发现:他扯一下,奴隶兵的胳膊就随着他的手动一下。 他的手动向哪里,奴隶兵的胳膊就顺着往哪里去。 “你的胳膊有没有问题?” 一连检查几个奴隶兵,结果都是如此,并命令部下用鞭子对其进行了惩罚之后,他也意识到了不对劲,于是当发现又检查到一个这样的士兵之后,他忍不住问。 “回大人,没有。”奴隶兵回答。 “那为什么不按照我的命令去做?双手紧贴大腿两侧,不得离开?”他生气地问,“我轻轻一扯,还没用力呢,你的胳膊就像软绵绵的面条一样被扯离了?” “请原谅,大人。”奴隶兵惴惴不安,“在您过来之前,我的确一直是用力紧贴大腿两侧的。但当您用手拉扯我的胳膊时,我必须要遵从您的想法啊——我的胳膊就是您的,您想让它去哪,它就只能去哪。” “……” 高非很是无语。 这么看来,他之前是错怪那几个被处罚的奴隶兵了。 他们都以为:自己拉他们的胳膊,是更新的命令。 这显然也是在奴隶主那里呆久了之后形成的固有思维。 因为奴隶主很多时候可能懒得对他们发布命令,只能靠他们自己察言观色。一个不小心,没能跟上奴隶主的思维,就可能遭受责罚,甚至丢掉性命。 所以,高非需要改变他们的这种思维。 他走上奴隶兵前面的高台。 “士兵们,听我说。”他高声大喊,“从今往后,你们就是属于鹰歌城的士兵了。士兵的天职是什么?是服从!服从命令,令必行,禁必止!” “但你们要服从谁的命令?可有人知道?” “大人的命令!”奴隶兵们齐刷刷地喊道。 “这回答挺正确的。不过,”高非停顿了一下,“当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要服从谁的命令?” 这下奴隶兵们傻了眼,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们应该服从你们的指挥官,士兵们。”他说,“以后,我会把你们分成若干支队伍,每个队伍都会有最高指挥官,当我不在或者没有下命令的时候,你们要服从的,就是最高指挥官。” “除了最高指挥官,我还会指派低阶的指挥官。同样,当最高指挥官不在或者没有下命令的时候,你们要服从比他低一阶的指挥官的命令,以此类推。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大人!” 高非满意地点了点头。他正要继续说话,一个声音自队列中传来。 “大人,小人有一个疑惑。” 高非循声望去,说话的人,正是独眼的加里奥?莱恩。 “有什么问题?” 加里奥道,“大人,如果几个指挥官同时下令,然而下的命令却并不一致,我们该听谁的?” “问的好!”高非赞许地说,“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们举个例子。” “你们的身体,好比一支军队,而大脑则是这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除了大脑之外,还有几个低阶的指挥官,那就是你们的本能。” “假如有一天,你们流落荒岛,在岛上呆了一年,岛上所有的食物都已经被吃光,饥饿难耐。这个时候,驶来一条船,船上下来一个带着肉的性感美女,生存的本能想要你们将肉从美女手中抢来吃;欲望的本能想让你们抓住那个美女,发泄这一年以来积攒的欲望;而作为最高指挥官的大脑则认为:你们要与这美女以及身后的船员们打好关系,以便能搭他们的船获救。你们要听谁的命令?” “大脑的命令!” “如果最高指挥官大脑的命令是:杀掉那个美女和船上的船员,抢船逃命;而生存的本能却希望与他们打好关系呢?” 奴隶兵们一阵寂静。 “答案是:杀人、抢船。因为那是最高指挥官的命令!你们不要忘记了:服从是士兵的天职。”高非说,“无需置疑。因为军人不需要有思想。” 第56章 战斗 回归鹰歌城已有半个月之久了,加里奥?莱恩感觉一切就像一场梦。 今天,他终于要迎来回归之后的第一场战斗。 这场战斗对于他而言,意义十分重大。 因为高非大人在战前给他们做出了足以影响他们一生的承诺。 他握紧了手中的骑枪,思绪飘回了几个钟头前的战前动员上。 高非大人为了这次突袭,从五百名奴隶兵中挑选出了二十个训练表现最出色的,除了他之外,还有矮人铜须,精灵银发等人。 他们的装备也无比精良。 以精灵银发为首的十名弓箭手,每人都配着最新最好的硬木长弓,搭配箭头打磨地锃亮的贴有一到十号不同标签的羽箭——高非大人说:这样可以明确区分出是谁的箭击毙了敌人。 包括矮人铜须在内的五个步兵,身着崭新的板甲,头戴鹰角盔,手中清一色的长矛佩盾。 而加里奥等五个会骑马的士兵,还分到了五匹全副披挂的战马。 “此次你们这支突击队的目标是属于黑石镇的一个村庄,岩羊村。”高非在五百名奴隶兵面前宣布,“但你们不许杀害村民,只需在村庄外延将几户农奴从房子中赶出去,然后放火烧掉他们的房子即可。” “然后,他们的庄园主必定会带兵前来征讨你们。他们,才是你们的对手。” “他们的人数不会太多,即便是比你们多,也不用害怕。因为我会率领几十名骑兵和数百名步兵在一旁观看你们的战斗,如果战事对你们不利,我会给你们足够的支援——放心,我不会让你们白白送死。” 加里奥对此深信不疑。 “派你们前去,一是为了让你们在实战中接受锻炼,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则是让你们看到我兑现承诺的决心。”高非大人说,“如果有人在战斗中表现英勇,击杀敌人,不管是用长矛、利剑还是弓箭,我都会给予他相应的的奖赏。那就是——自由!每击杀一个敌人,你们就可以换取一个人的自由。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有一个老婆、一个孩子的话,只需要杀死三个敌人,你们全家就都可以获得自由。” 奴隶兵们一阵骚动。 “当然,不光是击杀敌人。”高非接着说,“如果你们战死了,我一样会为你们恢复自由之身——包括你们的家人!” 奴隶兵们开始窃窃私语。 “大人,您说的可都算数?”精灵银发问。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似乎是满怀期待,却又害怕只是失望。“我们可以相信您吗?” “我相信大人!”未等高非大人回答,加里奥已经抢先站了出来,单膝跪地,“因为‘多拉格言出必行’!” …… 熊熊燃烧的茅屋将他的思绪带回。 他深吸一口气,松了松握着骑枪的手指,而后继续握紧。 来吧,我的敌人们。 以汝之命,换我自由! 一小队骑兵不出意料地出现。 看到下属村庄连续燃起的大火,怒不可遏的庄园主立马亲自率军出击,准备将袭击自己村庄的歹人们千刀万剐。 十来名骑兵飞速奔驰,将几十名步兵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加里奥的坐骑不安地打着响鼻,蹄子在地上刨个不停。 “安静!”他安抚着坐骑。 二十名奴隶兵依次列队,当先是五名步兵,其后是包含加里奥在内的五名骑兵,最后一排是十名弓箭手。 步兵的指挥官是矮人铜须,加里奥负责指挥骑兵,精灵银发则统领着所有弓箭手。 对于如何发号施令,高非大人在前几天的训练中教过他们。 现在,是展现训练成果的时候了。 “弓手们,预备,拉弓!”眼见对方的骑兵即将进入射程,精灵银发大喊了一声。 十个弓手上弦搭箭,拉弓如满月。 “放箭!”银发命令。 刹那间,十根箭矢同时射出。 加里奥抬眼望去,箭矢在空中漫舞,划出轨迹不同的若干道弧线。他知道:这些箭矢中,肯定会有偏离目标的。 果不其然,当第一轮箭矢停止旅程时,他看到对面的骑兵只倒下了两个。大部分的箭矢落空了。 不过,只有十个弓手,一轮弓箭只有十支,这战果已经是相当不错了。他想。 而且对方的骑兵数量也并不多。 他正想着,银发已经下达了第二轮攻击命令。 弓手们娴熟地上弦搭箭,重复着上一轮的动作。 这一轮的散射,效果比上一次好一些,射落了对方三个骑兵。 敌方骑兵下意识地加快了速度。 他们也知道必须尽快冲阵,不能减速,更不能往回跑。那样只会让对方的弓箭手开心地继续把他们当成活靶子。 “骑兵,进攻!”加里奥喊道。 “步兵们,跟上他们!”矮人铜须发出粗犷的吼声。 五名骑兵打头,五个步兵举矛跟上,齐齐展开冲锋。 虽然数量稀少,但势头却不输对面。 加里奥紧握骑枪,一只独眼死死地盯着对面冲在最前头的一名黑甲骑士。他手持双手巨剑,胸口的镶钉皮甲上钉着一根羽箭——那显然是来自己方弓箭手的手笔。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近了,更近了。 加里奥深吸一口气,举起了长枪。 在最后关头,他大吼一声,放平长枪,用力捅出。 高速奔跑的战马所携带的势能与他所施加的力量合并一处,直接捅穿了对方的镶钉皮甲,甚至将对方从马上挑了起来。 可怜的骑兵发出一声惨剧人寰的嚎叫,丢掉了双手巨剑,转而握住了刺在自己胸口的骑枪。 加里奥放开了长枪。 被挑起的骑兵沉重地摔在了地上,口吐鲜血。 腾出手来的加里奥将手伸向了腰间,握住了剑柄。 长剑出鞘,寒光喋血。 随后,他猛拉缰绳,驱使坐骑转弯掉头,向着来时的路加速冲锋。 这一次,他又盯上了另外一名黑石镇的骑士。 呼啸的寒风将空气送进他的口鼻之中。 一阵血腥与烟熏的混合味道。 但他感觉非常美妙。 这是血与火的味道。 更是自由的味道。 他举起了长剑,向着敌人挥下。 “为了自由!” 第57章 狂热 加里奥看到自己锋利的剑刃将对手的一条胳膊从肩膀处齐齐砍下,连带着他手中的铁锤一起坠落。 没了右臂和武器的骑手顿时失去了平衡,从战马的另一侧跌下。矮人铜须刚好赶到,干净利落地将长矛刺进了在地上翻滚的敌人的脖子,结果了他的性命。 加里奥并没有对矮人铜须的补刀产生什么不满,而是扯动缰绳,寻找下一个对手。 他不晓得过了多久时间,但敌方骑兵的数量已经少的可怜。扫了两眼,他只看到了三 个仍旧屹立在马上的黑石镇骑兵。 而他们的步兵直到此刻才姗姗来迟。 他深吸一口气,随后便策马朝着下一个黑石镇骑兵冲去。 对手刚刚挥剑砍倒一个鹰歌城的奴隶兵,看到他策马冲来,立即也掉转马头朝向他,严阵以待。 相向而行的两匹马转瞬之间便交错而过,就像双方的长剑一样。 加里奥知道自己赢了。 在交错而过的那一刻,他狠狠地将利剑斩在对手的脖子上,让他的脑袋和身体分了家。 但他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也受伤了。 直到汩汩流下的粘稠鲜血将剑柄浸地湿透,让他感觉有点不好掌握,他才注意到:自己的胳膊也挨了对手一剑,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直流。 但他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最后一个黑石镇骑兵已经倒在了鹰歌城骑手的围攻之下。 于是他把目标转向了逐渐靠近的敌方步兵。 他勒马直立,拖动受伤的右臂,将长剑高高举起,大吼一声:“高非大人万岁!”紧接着,便向步兵冲了过去。 几根松散的长矛向着他和他的坐骑戳来,被他挥剑挡开。 战马撞翻了一个步兵,后面的士卒们纷纷向两侧避让,这也让他得以驾驭着马儿冲出了敌阵。 他驾着马儿,绕了个圆弧之后,又折了回来。 这时候他才看见对方的几个步兵居然跟在他的坐骑后面追他。 不用来追我,我自己过来了。他想。 披挂着黑甲的战马从一名步兵身边一跃而过,同样身披黑甲的加里奥宛如一尊黑死神, 长剑所到之处,血如泉涌,命如草芥。 他看到一个步兵跪在地上向他求饶,大喊着“慈悲”,但他毫不留情地挥剑砍倒了他。 诸神慈悲,但死神从不慈悲。 或许,死亡便是死神所赐予的慈悲? 手中的长剑越来越沉,敌人也越来越少。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对立的一面变化。 他感觉时间越来越慢,自己挥出去的胳膊仿佛没有一丝力气,软绵绵的,像一条鞭子。对手的防御和进攻的动作也似乎比平常训练时的对手慢了几倍。 不过他自己的动作好像也变慢了许多。 所以有好几次,他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长矛慢腾腾地往自己身上刺来,看上去就像蠕动的蜗牛,然而自己拼命扭着身子躲闪,却依旧没有躲过去。 高非大人好像对他们解释过这种现象,他把这个称为“战斗狂热”。 “当进入到战争状态之后,你们的身体会产生某种特殊的物质,它会让你们的感觉变得——奇特,说不清是更敏锐还是更迟钝。你们会对时间失去概念,感觉它变得极为缓慢,对手的动作、自己的动作仿佛是慢动作表演,也许战斗只是持续了一顿饭的功夫,但你们会感觉像是打了一整天;” “你们会失去痛觉,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感觉不到流血。直到战斗结束,缓过劲来,疼痛才会如宿醉后的口干舌燥一般汹涌而至;” 加里奥对此深以为然。 其实不仅仅是在战斗中,就连在普通的打架斗殴过程中,他也有过这样类似的感受。 他依稀还记得自己少年时的第一次斗殴。 初次上阵的他,浑身热血沸腾。 没有什么章法可言,往前冲就是了。 盯住了一个目标,不管不顾,只是挥舞着拳头。 对方当然也对他还手。 他看到对手的拳头慢吞吞地往自己的脸上飞来,速度奇慢无比,但不知为何,自己就是躲不过去。 不过躲不过去也没关系,那拳头落在自己脸上,没有半分感觉。 一点都不疼。 奇怪的很。 与此同时,他发觉自己的拳速和对方相比也快不了多少。 而且,自己明明几乎用尽了全力的啊。 为什么感觉软绵绵地一点力气都没有? 打在对方的脸上,就像打在棉花上一样。 时间过得缓慢无比。 对手的几个同伙冲上来围着他拳打脚踢,他看得到。 但,一点都不疼。 不知过了多久,斗殴结束了。 分开之后,他才感觉到浑身疼痛。 直到高非大人把这些讲给他们听,加里奥才似懂非懂。 “你们可能不会感到恐惧,不畏惧死亡,只留下杀戮的渴望,渴望杀死你们的对手,一个接着一个;” “如果你们依然会感到疼痛和恐惧,那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是没有进入‘战斗狂热’,要么,则是‘战斗狂热’已经结束;” “那也就意味着:你们失败了,或者胜利了。” 加里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停下来的。 他感觉到了手臂上伤口传来的疼痛。 结束了吗? 结束了吧,因为“战斗狂热”已经结束。 它的结束意味着失败或者胜利。 显然我们是胜利了。他想。 我杀了几个敌人?四个,还是五个?或者更多? 他有些记不清了。 他试图回忆,但沉重的疲惫席卷了他的整个身躯。 好累啊。 这身铠甲感觉有两百磅重一样。 还有这把剑,沉重的像一把巨大的战锤,我几乎都快握不住它了。 所有的东西都他妈地变得沉重不堪,就连我的眼皮也没能幸免。 他迷迷糊糊地想。 合上吧,让它们合上吧。我太累了,我需要休息一下。 不行!不能睡,我是个奴隶,在没有接到睡觉的命令之前,我不能入睡。那样会被主人惩罚的! 但,高非大人……他应该不会责怪我的吧? 对了,我现在,是不是已经脱离奴隶身份了? 毕竟我可是杀了好几个敌人呢。 是的,我自由了。因为大人言出必行。 所以,睡一会儿也不打紧的吧? 他缓缓闭上了眼睛,手指也慢慢张开,长剑孤独地滑落。 下一刻,他的身躯从坐骑上歪了下来。 狂热已经结束了。他想。 他沉沉睡去。 第58章 利弊 当瓦妮莎公主问起他的部署时,高非并没有隐瞒。 “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黑石镇的大部队应该这两天就会集合完毕。”他说,“然后山丘伯爵会亲自带兵对鹰歌城展开进攻。” 雷克萨在一旁摩拳擦掌,“来得好!就怕他不来呢!”他双眼通红,“我一定要亲自上阵,用黑石镇士兵的脑袋慰藉卡伦的灵魂!” 瓦妮莎皱了皱眉,“冷静点,雷克萨。卡伦的事,我们已经派遣使者去中土王国都城烈阳城向巴里国王提出抗议了,这属于外交事件,但我们的人不能帮着高非和他们打仗。” 高非心中暗自叹息了一声。 瓦妮莎公主实在是有点太理智、太冷静了。 她这么说,也就代表着:自己最多从南国那边得到一些隐秘的帮助了。 雷克萨不理解,“公主殿下,我们又不是没干过这样的事。上次我们还扮成商队护卫去夜鸦堡把特狼?普尔、莱克?卢登他们给捉了呢!这次为什么不行?” “上次我们出师有名,因为对方伪装成了爱人土匪,咱们是去剿匪的,即便最后发现他们是假土匪,道理也站在咱们这边。” “这次不也一样吗,公主?黑石镇的人用卑鄙的手段偷袭了卡伦他们!我们有复仇的名义!” “这不一样,雷克萨。”瓦妮莎耐心地解释,“两个国家的战争并非寻常斗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们不能轻易开启战端。” “高非大人都敢冒着和夜鸦堡、黑石镇、天鹅城同时开战的危险展开行动,为什么我们……” “好了,雷克萨,你先出去吧,我和瓦妮莎公主有要事相商。”高非上前打圆场。 雷克萨不再说话,径自走了。 他走了之后,瓦妮莎主动问高非,“你心里现在是不是在埋怨我不肯派人帮你作战?” 高非矢口否认。 “如果你能帮忙固然好,但不帮忙我也绝不会怪你啊,毕竟你说的是对的。”他说。 “南国出兵,对你只会有短时的好处,但却会带来长久的弊端。”瓦妮莎说。 “什么弊端?”高非愣了一下,好奇地问。 瓦妮莎站起身,走到高非为战争所准备的沙盘前。 “其实现在,单凭你自己的势力,应该可以对付目前的威胁,不是吗?” 她伸出白嫩如葱的细长手指,点在沙盘上的鹰歌城上,“你的鹰歌城,西面是矮人山脉,南面是南国。矮人山脉那边,或许有土匪会来作乱,但他们数量不多,不足为惧;而我们南国,则是你的盟友。” 她指尖微微向北移动,指向夜鸦堡,“你与夜鸦堡的那场大战,在我们南国广为流传。人们如此形容这场战斗:‘雄鹰奏凯歌,夜鸦空泣血’,也算是认可了你的军事才能——虽然你的用兵之法不够光明磊落。” 对于这样的评价,高非很是无语。 这帮迂腐的家伙在政治、战争上的智慧比我们种花家的老祖宗们相比,差的太远了。 兵者,诡道也——这样的道理他们完全不懂。 想想看:人家的兵力比你强好几倍,要来进攻你的领地,杀你的人,抢你的土地、女人和钱财,你知道对方在集结兵力,却不允许先发制人,将他们逐个击破——这不荣誉,你得等他们准备好再开战! 有人要杀你,但刀子放在家中没带来,于是返回家中取刀。此时你手中有根棍子,却不许先把他打倒——因为你得让他拿了刀之后才能开打,这样才光明磊落! 这是何等的沙雕! “总而言之,经此一战,夜鸦堡的主力已经基本被你消灭,对你构不成威胁了。”她将手指移向东面,停留在黑石镇。 “黑石镇是你下一个要对付的目标,相信你也清楚他们的实力——那里多山地丘陵,人口比你们鹰歌城还要少,能动员的战力肯定也比不上你,何况你还有这五百奴隶兵——从今天的那场试探进攻看来,他们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说到这里,她有些疑惑地转过脸来看着高非。 “我很好奇:你究竟是用了什么魔法,居然可以在半个月之内把这些奴隶训练得比普通士兵的战力还要强?” 高非耸耸肩,给了她一个无可奉告、自己体会的微笑。 “说说看嘛,我很好奇。”瓦妮莎居然开始对他撒起娇来。 高非呆了一呆,很快回过神来,“额,等下我要去给他们演讲,你待会跟着一起去,我想听了演讲之后你或许就明白了——你接着说,还有天鹅城呢,他们那里可是富裕的很,人口也多。” 瓦妮莎看了看天鹅城,它在黑石镇的东南方向,鹰歌城的正东方,同样也与南国接壤。 “天鹅城么,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对你造成威胁。”她微笑道,“天鹅城伯爵科尔?邓肯大人是位高贵的‘白天鹅’,据我们南国去天鹅城贸易的商会探子汇报:天鹅城这段时间几乎没有任何大的召兵举动。显然,对于你和怒龙城公爵的恩怨,科尔伯爵认为你更占理。” “但他的儿子却把加里奥抓起来,卖给了奴隶贩子!”高非说。 “阿伦爵士的行为,只能表示科尔伯爵想要两边都不得罪。作为里弗斯公爵的下属,他需要听从怒龙城的吩咐;但从道义上讲,他同情你,所以仅仅派了阿伦爵士带了几十名士兵,以打猎的名义在境内要道上巡逻,甚至还带上了安妮?卢登夫人。” 瓦妮莎说。 “你的母亲达芙妮夫人是安妮夫人的姑妈,这样的安排,你应该明白天鹅城伯爵的意思了吧——假如他真的像黑石镇伯爵那样对里弗斯公爵言听计从的话,何必要带着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而且还和达芙妮夫人是亲戚?其实现在想想:当初如果夫人他们走的是天鹅城,也许就不会出事了。” “但加里奥……” “加里奥的事,很可能是阿伦爵士擅自做主。”瓦妮莎分析道,“或者是科尔伯爵没有对他明说;或者是他自己觉得应该忠于怒龙城公爵;最重要的一点:加里奥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我猜:如果达芙妮夫人走天鹅城,阿伦爵士应该不敢对她的队伍动手。” 高非一时无言以对。 “所以,在你自己有能力自保的情况下,我们出兵插手,只会带来弊端。那就是——给怒龙城、甚至中土王国看到一个可疑的信号:鹰歌城的高非?多拉格为了报仇,或者是自保,背叛了他们,投向了南国的怀抱!” 高非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凉意。 “那个时候,将不会有人再敢冒着风险支持你。”瓦妮莎说,“你会真的被孤立!” 第59章 Freedom “你说的对,我的确只能靠自己。”高非说。“其实我一直都知道: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这也是为什么我要请你帮忙购买奴隶,训练成奴隶兵的原因。” “有时候你的想法真的很难让人理解。”瓦妮莎依旧对他在短时间内让奴隶兵的战斗力提升到可以与黑石镇的骑兵分庭抗礼十分不解。“也许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军事上天才。” 高非笑了笑,“哪里有什么天才,我只不过是……懂的比你们多一点而已。” 他说的是实话。 然而瓦妮莎对这句话有另外的理解。 “懂的比常人多,那不就是天才吗?” 她说的好有道理。 高非无言以对。 “走吧,我要开始我的演讲了。”他说。 “很好。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观看你的表演了呢!” ### 高非缓缓地走到奴隶兵面前的高台上。五百名奴隶兵排成整齐的方阵,方阵有二十行、二十五列。另外五百名奴隶家属也聚在外围不远处,静静地观察着这一切。 “士兵们,昨天的战役,我们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他大声吼出来,“突击小队的战果非凡——仅仅以一人阵亡的代价,击毙对手十八人,俘虏十三个!这是突击队的荣耀,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你们也应该为自己感到自豪——在作战的勇敢程度上,你们并不输于任何人,哪怕是正规的骑兵!” 奴隶兵们十分安静,一声不吭。 高非对此十分不满。 “你们是奴隶没错,但奴隶也是人,也是一样的拥有眼睛、鼻子和嘴巴,双手双脚,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告诉我:是不是?” “是!” “大声点!听不清!你们没吃饱饭吗?!” “是!”这次的喊声大了许多。 高非这才满意,“打起精神来!这才是精兵该有的样子!” “现在,告诉我:突击队干的棒不棒?” “棒!” “那么,谁还记得我在战前做出了什么样的承诺吗?”高非喊道,接着他伸出手指向了加里奥,“那位独眼的猛士,出列!” 加里奥挺身而出。 “战前,我承诺了什么?” “大人承诺:一条命换一个自由之身!”加里奥大声回答。 “很好!”高非点头,“这场战斗中,你杀了几个敌人?” “四个,大人!” “干得好!你超额完成了任务!”高非赞许地说,“来人!呈上来!” 两名士卒立刻抬着一个里面装满了熊熊燃烧的炭火,以及一块烙铁的火炉。 高非伸手,从火炉中拿出烧得发红的烙铁,烙铁的头部形状非常奇特,与普通的三角形、圆形烙铁完全不同。 他挥了挥手,两名士兵立刻又走了上来,手中扯着一块生猪皮。 高非举起烙铁,对着猪皮烙了下去。 伴随着烧焦的皮肉的糊味与滋滋声,猪皮上显出一个字母。 “你可认识这个单词,明白它的意思?”他问加里奥。 “是,大人。”加里奥说,“freedom(自由)。” “没错,是自由。”高非说,“跪下。” 加里奥双膝跪地。 “没有人可以轻轻松松获得自由,获得自由,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代价可能会非常痛苦。”他说,“你可愿意承受这痛苦?” “我愿意,大人!” “那好,闭上眼睛,忍一下。” “大人!”加里奥道,“请允许我睁着眼睛。我不想错过这一刻——我获得自由的这一刻!” 高非沉默了几秒钟。 “好!” 烙铁缓缓靠近加里奥脸颊上的奴隶烙印,灼热的气息令他的脸开始扭曲起来。 高非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将烙铁递出——他知道长痛不如短痛。 加里奥痛地发出震天的嚎叫,但他始终没有躲避。 直到高非收回烙铁。 “freedom”的烙印已经将原本的奴隶印记完全覆盖。 “我,鹰歌城的高非?多拉格,在此宣布:你自由了!从今往后,你的名字就是:‘加里奥?莱恩’,寓意‘猛狮’!” 加里奥缓缓将头磕在地上,泣不成声。 “站起身来,告诉他们:你自由了!”高非命令。 加里奥重重叩头,随后站起,转过身来,面向五百名奴隶兵。 “free——dom!” 他振臂大吼。 “year!!”下面的奴隶兵们也抑制不住地发出了吼叫。 震耳欲聋的喊声让高非沉醉无比。 接着,他又一一为立功的奴隶兵们烙下“freedom”的印记,覆盖奴隶烙印。 精灵弓手银发杀了三人,矮人铜须杀了两人,另外还有九名士兵,每人杀了一个。 替他们恢复自由后,出征的二十名奴隶兵,已经有十二个脱离了奴隶身份。 剩下的八人中,一人战死。 高非兑现承诺,用烙铁覆盖了他脸上的奴隶印记,同时也赦免了他的家人。 当替他的孩子,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小女孩烙烙印时,面对烙铁的小女孩吓地哇哇大哭,躲闪不停,令他十分不忍。 但在小女孩的母亲拼命地按住女儿时,他还是烙了上去。 小女孩惨叫着晕了过去,但她的母亲却是流下了喜不自胜的泪水。 整理好情绪,他走到了剩下的七个没有杀死一个敌人的奴隶兵面前。 从七个人的表情来看,他们既羡慕又惭愧。 羡慕加里奥等人恢复了自由,惭愧的是:自己没有杀死一个敌人,因此没能换来自由。 但高非大人的一句话让他们惊喜地无以复加。 “我的承诺是:一条人命换一个自由之身。”他微笑着说,“俘虏的命也是命。” “所以,你们也自由了。” 回过神来的七名士兵激动地跪在了地上,依次接受了“freedom”的印记。 “恢复了自由之后,你们将是鹰歌城的职业军人,每周可以领取两枚银币。你们将会住在免费的军营中,享用免费的食物,条件是:每天训练,作战之时,奋勇杀敌。”高非宣布,“你们可愿意?” “愿意!”加里奥等人振臂高呼。 高非转向战死士兵的妻子和女儿。 “你的丈夫为我、为了鹰歌城战死,作为补偿,你们将会获得两枚金币的抚恤金。另外,你们将会被安置在我专门派人修建的家属宿舍中,你还可以在军队后勤处获得一份工作——做饭或者洗衣,报酬则是每周一枚银币。”他看着妇人,“你可愿意?” “我愿意,大人!”妇人抱着兀自昏迷的女儿,喜极而泣。 高非深吸一口气,转向所有奴隶。 “有人跟我说:一朝为奴隶,一世为奴隶,永远都会被别人瞧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他说,“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权利,而自由,正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他猛地撕开自己左臂上的衣服,而后抓起在炭火中烧的灼热无比的烙铁,狠狠地烙了上去。 “大人!”加里奥与威斯等人大惊失色,纷纷惊呼出声。 高非丢掉烙铁,将裸露的左臂举向天空。 “如果有人嘲笑你们脸上的‘freedom’印记只是为了掩盖原本的奴隶印记,告诉他们:高非?多拉格身上也有同样的印记!这个印记,代表自由!没有人可以嘲笑!”他高声怒吼,“现在,如果你们愿意为了获得这个印记而努力的话,就大声喊出来吧,让我、让所有人都听到你们的声音!”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一千余名奴隶纷纷跪地,呐喊: “freedom!!!” “freedom!!!” “freedom!!!” …… 第60章 该死的荣誉 鹰歌城领主大厅。 高非?多拉格正带着几名将领站在沙盘之前。 将领之中,有新人,也有旧人。 旧人包括原来的守备队长托尔金?塔斯、拉里男爵等,而新人们,则都是高非一手提拔上来的亲信了。 威斯?罗兰、加里奥?莱恩、矮人铜须、精灵银发。 一方都是贵族出身,而另一方,身份低微,甚至有几个出自奴隶队伍。 虽然高非已经以身作则,在胳膊上烙下了“freedom”的印记,告诉所有人:拥有这个印记的人已经不再是奴隶,不许歧视,但对于血统论根植于脑海中的贵族们来说,贵贱之分根深蒂固,他们的思想一时半会根本无法扭转过来。 因此,两排将领泾渭分明地形成了两个小集团。 高非对此心知肚明,也不加以干涉。 他知道改变这些思想守旧的贵族们的观念,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只能一步一步来。 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所有人拧成一股绳,扫清黑石镇的威胁。 另外,培养一批合格的将领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毕竟他不能每一场战斗都要亲自出征。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穿越前了解的那些军事理论,在这个落后的中世纪异世界显得尤为先进。 他拿出了之前与夜鸦堡一役为例,在沙盘上向众将领解释自己的理念。 说是自己的军事思想,其实就是翻译版的《孙子兵法》。 “上一次与夜鸦堡的战役,保罗?普尔伯爵带来了大约一百五十名骑兵,一千名步兵,总兵力约为一千一百五十人;而我们这边,有两百名骑兵、两千步兵和三百弓手,总兵力约两千五百人。最后的结果,我军大胜,敌军大败。你们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吗?” 他问。 “因为我们的数量比他们多,几乎是他们的两倍。而且我们的战士也比他们英勇!”托尔金?塔斯说。 高非点了点头。 “你说中了一点:数量优势。” “用兵的原则,要根据敌我双方力量的不同而改变。一般,若我方兵力是敌人的十倍,就可以包围他们;如果有五倍的话,那就可以直接进攻他们;如果我们的兵力是对方的两倍,就要设法分散敌人。” 他绕着沙盘踱步,将代表夜鸦堡的骑兵向鹰歌城方向推进。 “在这场战役中,我方兵力约为对方的两倍,于是我采用了分散敌人的做法——让他们的骑兵冲锋冒进,与步兵脱节,进而对他们实施包围,歼灭他们;扫清敌方骑兵之后,对方缺乏机动性的步兵便是案板上的鱼肉,只能任我们宰割了。” “大人!”拉里爵士站了出来,他皱着眉,“虽然我们战胜了敌军,但请恕我冒昧:大人不该在交换俘虏的时候杀掉特狼?普尔爵士,这很不名誉!” 高非啼笑皆非,抬起眼皮,无语地看了他一眼。 “哦,那依你的意见,我们该怎么做?” “当然是直接宣战,然后骑兵冲锋!”他唾沫飞溅,“我们的……” “够了!”高非冷冷地打断了他,“你不提这事我还差点忘了:上一场战役,我明明下过命令:没有收到进攻信号之前,不许擅自出击!但是,还没等我下令骑兵出动,几百名骑兵就已经冲了出去!这是谁带的头?!” “大人,对方的骑兵都已经冲到我们的步兵身前来了,作为高贵的贵族,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对方的披甲骑兵屠杀……” “放屁!”高非忍不住爆了粗口,“你的眼睛是瞎了吗?对方的骑兵只有区区一百五十名,而我方盾兵、矛手足有两千,外加三百弓箭手,在他们靠近步兵之前,弓箭手的齐射已让他们开始减员了!一比十的力量对比,你告诉我他们要怎么样才能凿穿长矛阵,屠杀我们的步兵?!” 拉里爵士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鉴于这次是初犯,我暂且放过你们。但下不为例!”高非语气森严,“下次如果还有人敢不遵守我的命令擅自出击,我必定重重惩处!” 说着,他转头看向威斯和加里奥,“你们两个,向大伙说说,当时我是怎么惩罚你们的?” “是,大人。”威斯说,然后他摘下了左手的手套,露出四根残缺的手指根,“当时我临阵脱逃,大人要了我四根手指。” “我也是同样的罪过,大人要了我一只眼睛。”加里奥指着自己的独眼说。 高非点了点头,“我这个人,喜欢把丑话说在前头。他们两个跟我的时间比较久,对这个比较了解。在惩罚你们之前,我是不是事先警告过你们不许背叛?是不是说过:‘多拉格言出必行’?” “是的,大人。”两人异口同声。 高非转向贵族将领,“你们都听到了吗?” “是,大人!” 几名将领纷纷低头,高非甚至看到拉里爵士脸上沁出了几滴冷汗。 他心中冷哼一声,继续在沙盘上演示。 “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胜利,不是为他妈该死的荣誉!你们要牢牢记住这一点!”他说,“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战果,尽可能地保存我们的有生力量,这才是最佳的作战方式!” 他将两方士兵一股脑地堆在一起,“按照你们那些毫无战术的战术,两支军队不管不顾,冲上去就是干,即便是我们兵力占优,可以打赢,那也只会是一场惨胜!对方的一千多士兵都是精锐,如果真的死斗的话,很有可能拼掉我们一半的兵力!” “假如当时我们按照这样的打法,”他将一颗棋子丢向黑石镇,“下一轮,黑石镇的人马攻过来,我们只有一千人防守。要是再用同样的战术和黑石镇硬钢,几乎可以判定他们胜利了!即使我们又侥幸赢了,估计也剩不下几个人了!” “到那时候,我们还拿什么守卫鹰歌城?” “拿你们那该死的荣誉?” 第61章 增援 “对付高非?多拉格这种家伙,我们应该达成一种共识。那就是:我们不需要荣誉。”黑石镇领主大厅内,阿瑟?西蒙爵士对黑石镇领主山丘?石洞伯爵报以微笑。 山丘伯爵放声大笑:“荣誉?不过是限制自由的镣铐罢了,老子早就把它砸碎了!呵呵,如果当年我不是太注重这玩意,早点挣开这枷锁,达芙妮?卢登或许应该被称为石洞夫人了,而我,现在应该是你的姑父了,”他转向山姆?卢登,“你说是吗,山姆爵士?” 山姆?卢登沉默了一会而,点了点头,“您说的是,大人。” 一切都是为了家族的利益。他安慰自己说。 父亲就是一直这么教育他的。 “家族利益至高无上”,这是卢登家族的族语。 所以当戴恩和妹妹莉莉丝的丑事暴露后,他选择了唆使戴恩发动“为爱而战”,甚至暗示对方在决斗中杀掉表弟高非。 但,结局出人意料,他失算了。 谁也没有想到:高非居然能在决斗中反杀西境第一剑客戴恩?西蒙。 似乎,父亲和自己一直都低估他了。 后来的一系列事件也使得他们清楚地意识到:他们真的看错了高非。 这家伙很能装,也很能忍,一直在韬光养晦。 像一条隐蔽的毒蛇。 想到这里,他不寒而栗。 他隐隐感觉有一丝后悔。 当初如果对他好一点,并不阻挠他继承鹰歌城,得到一个强有力的盟友,或许才是更好的选择? 自己是不是真的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自从戴恩爵士被高非反杀,他在和父亲商量过之后,就决定抛弃与他们有血缘关系的鹰歌城的孤儿寡母,彻底倒向里弗斯公爵。 他们认为这是很合理的抉择。 任谁来看,高非都不可能凭借一城之力,对抗怒龙城这个庞然大物。 但现实是:高非狠狠地打了他们的脸。 阿瑟?西蒙让夜鸦堡的特狼?普尔假扮矮人土匪,袭击鹰歌城西北地区的计策不可谓不妙,要不然自己的父亲,温泉城城主也不会派莱克参与此事。 原本,除了夜鸦堡一线之外,阿瑟爵士还安排了另外两线:命黑石镇领主、天鹅城城主派兵袭击鹰歌城的东北、东南地区,然后假称是境内的山地氏族和土匪所为。 黑石镇领主山丘伯爵欣然同意,天鹅城城主科尔伯爵倒是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并不赞同,然而在阿瑟爵士的威逼利诱之下,他只好同意装作不知情,命他的儿子阿伦?邓肯爵士带人行动。 按照原定计划,这三路袭扰是有时间顺序的,夜鸦堡担任第一攻,将鹰歌城的注意力吸引到西北地区;然后是黑石镇,最后是天鹅城。 几番袭扰之后,鹰歌城肯定会意识到这是怒龙城公爵的报复行动。 随后,他们大概率会派人前往都城烈阳城申诉。 这些人,一旦踏上申诉之路,就已经是死人了。 然而高非的反应速度快得令人窒息——莱克和特狼?普尔突袭成功没过多久,他就看出了问题,并准确判断出他们的退却方向,带兵追击,将他们抓了个正着。 黑石镇的突袭计划还未开始,鹰歌城的申诉队伍已经踏上了他们的领地。 虽然这支队伍被全歼,连姑姑达芙妮夫人也战死当场,但随后的“鹰鸦之战”却震惊了所有人。 高非居然将夜鸦堡的精锐几乎一网打尽,连保罗伯爵父子都被他直接宰了! 这下不光是山姆和山丘伯爵,连阿瑟爵士,甚至里弗斯公爵都有点坐不住了。 原本以为这是个随便拍两下就可以弄死的小蛇,居然是条个人武力超强、领军作战也不是一般猛的混江龙? 真地不管不顾的话,黑石镇估计就是下一个夜鸦堡了! 所以权衡一番之后,阿瑟爵士决定亲自下场支援。 他带来了一千五百名怒龙城精兵。 有了这一千五百精兵做后盾,山姆看得出来,山丘伯爵的心安定了不少。 “阿瑟爵士,山丘伯爵的黑石镇可以征召的军队约有两千,加上您带来的这一千五百精兵,一共三千五,仅仅以数量而言,我们已经占据绝对优势。”他说,“所以,我建议直接进军,与高非决战!” 阿瑟爵士高深莫测地笑了笑,摇了摇头,“山姆,看来我刚刚说的那一番话是白费唾沫了——你一点都没听进去。” 山姆愕然。 “我刚刚说了:对付高非?多拉格这种家伙,我们应该达成一种共识。那就是——我们不需要荣誉。”他说,“所以,不要再和我提这些正面对决的是个人都能想到的提议了——愚蠢的骑士荣誉。” “那,爵士的意思是?” 阿瑟爵士站起身,走向挂在墙边的地图。 地图之上,黑石镇与鹰歌城以血河为分界线,隔河相望。 连接两地的唯一一座桥梁名叫泪桥,泪桥以北,最近的一个村子已经被人用鹅毛笔打了个“x”,标志着那里不久前刚刚受过侵袭,正是岩羊村。 “我的部队不是来加入混战的,而是要作为奇兵出击,一锤定音的!”他骄傲地说。 “奇兵?” “不错,而这里,就是奇兵的最佳埋伏点。”阿瑟爵士伸手指向泪桥,“山丘伯爵,我要你率领所有兵力越过泪桥,与高非对决,只许败,不许胜!而且不能佯败的太明显,要经历一番苦战之后再选择后撤,诱敌深入,将他们引过泪桥。” 山丘伯爵有些发愣,“爵士,抱歉,那里似乎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隐藏这么庞大的一支部队啊?” “怎么没有?”阿瑟爵士的手指划过血河,“这条河不就可以吗?” “河……河?”不光是山丘伯爵,连山姆都愣住了。 阿瑟爵士却是胸有成竹。 “眼下已经是五月,夏天已至。士兵们完全可以潜在水底,等待出击。” 山姆一脸的不可思议,“可是爵士,士兵们不是鱼,要呼吸的啊!” 阿瑟爵士微微一笑。 “刚刚我们视察地形的时候,你们不是都看到了?”他说,“泪桥那一带,不是长有很多的芦苇么?” 山丘伯爵这才恍然大悟,“爵士,您是说:让他们潜在水底的芦苇丛中,用芦苇透过水来呼吸?” “正是这样。等他们全军度过泪桥,你们便可就地结阵反击。然后,我这一千五百伏兵将会从水中杀出,拦住他们的退路。”阿瑟阴阴一笑,“到时候,不管他是鹰是龙,都插翅难逃!” 第62章 血河之战 战争向来如此热血。 战争也向来如此冷血。 站在离战场不远处的一处高台上,望着两股黑色洪流咆哮着对撞在一起,厮杀,呐喊,惨叫,高非如是想。 抛头颅、洒热血,巨剑长枪,金戈铁马,这是男人的浪漫。 但当切身实地地旁观这一切,你会真切感受到它的残酷。 一条条鲜活的人命,无论敌我,就那样被无情地绞杀。 一将功成万骨枯!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高非淡然了很多。 如果我也冲锋陷阵,杀敌在前的话,也会和他们一样热血澎湃的吧?他想。 但现在,作为最高指挥官,纵览全局的他,却必须保持足够的冷血。 或许,热血是感性,而冷血是理智。 “大人,黑石镇顶不住了!”威斯在一旁兴奋地说,“他们要溃败了!” 高非轻轻点了点头。 对于这次战役,开战之前,他已经做了无数次推演。 眼下的结果,居然是最理想的战况。 上一次他通过在交换俘虏时杀死特狼?普尔,激怒夜鸦堡领主,令他盲目冲锋,陷入自己的陷阱,以至于几乎被全歼的战例,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或许会觉得他深谙用兵之法;也有人会觉得他是没有荣誉感的小人,不配称为骑士。 有人会看重他,也有人会看轻他。 他不知道黑石镇伯爵会怎么看待自己。 但就他的行为来看,显然,他是后者。 或许,在黑石镇伯爵的眼里,高非?多拉格不过是个阴险狡诈的毛头小子,用人所不耻的阴招打败了夜鸦堡领主,实际上,不过尔尔。 听说他都不敢亲自带兵冲锋,只敢远远的躲在士兵后边观看呢! 应该就是这样了。高非觉得。 山丘?石洞觉得对付这样没胆子的毛头小伙,只需亲自带队冲锋,直接硬碰硬,完全可以收拾掉这小子。 所以他才犯了这么多的兵家大忌。 以少打多,渡河进攻,自己背水而战,简直不要太作死。 他是笃定了自己百分百胜利啊! 高非几乎可以脑补出对方出战前骄傲自大的嘴脸。 “老子可是山丘?石洞!怎么可能会败给高非这么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 他真的没考虑过:万一战事不利,全军败退的时候,他的大军要怎样从那一座狭窄的泪桥撤回。 昨天晚上,从斥候那里得到黑石镇陈兵泪桥的消息之后,高非立即连夜率军赶来,在泪桥靠近己方的一端扎营。 双方明火执仗,隔河相望,谁也没有主动过桥进攻。 高非很耐心。 虽然对面的黑石镇领主是他的杀母仇人,但他知道:作为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冷静、理智才能更好地报仇。 所以,临近中午的时候,当黑石镇的军队过桥进攻时,他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 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并没有命令部下直接冲上去堵住桥头开打,而是先静静等待了一段时间,等到他们的军队过了一半之后才下令出击。 这一次,高非出动了两千士卒,外加所有的奴隶兵。 五百奴隶兵约有四百为步兵,由矮人铜须指挥,摆在第一阵列;其余的一百名则被他训练成了弓兵,受精灵银发管辖;而加里奥则是奴隶兵的总指挥。 黑石镇的先头部队,由山丘伯爵亲自率领的数百骑兵,刚刚排成三列从泪桥上下来,还没来得及加速冲锋,便遇到了鹰歌城弓手的热情欢迎。 等他们丢下一具具尸体开始冲锋的时候,对手厚实的长矛手和盾兵阵已经严阵以待。 黑石镇领主山丘?石洞伯爵奋力挥舞着沉重的战锤,浑身浴血。 他已经亲手锤死了好几个鹰歌城士卒,他的亲卫们也勇猛过人。 但他们始终无法冲散对方的步兵方阵。 反倒是鹰歌城的骑兵开始从两翼冲击他们后续过桥的步兵。 泪桥并没有多宽,步兵最多只能排成五六列,这样稀薄的阵列完全无法阻挡骑兵的冲击。 厮杀了一个多小时,黑石镇伤亡惨重,后续步兵与前面的骑兵的联系已然被鹰歌城切断。 更窘迫的是:直到现在,他们仍有一小部分步兵未能过桥,只能在河对岸干瞪眼。 “大人,想必谁都不会想到您居然可以把普通的奴隶训练成如此坚不可摧的铁军吧!”看着悍不畏死,嗷嗷叫着往前冲的奴隶兵,威斯?罗兰大为感慨。 “很难理解吗?”高非轻声问。 威斯摇摇头。 高非笑了。 这个世界的人见惯了奴隶,以为奴隶制的存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他们大部分没做过奴隶。 他沉吟了一下,对威斯说,“这么跟你说吧:我曾经因为你的懦弱废掉了你的四根手指,你永远地失去了它们。现在,我告诉你:如果你能在战场之上为我杀死四个敌人,我可以让你的手指重新长出来,你会不会拼死去做?” 威斯显然把他的话当成了一个玩笑,“如果真的可以让我的手指重新长出来,别说杀四个,就是杀四十个四百个敌人,我也会去干的。只是大人,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啦!” “如果这种事真的可能发生呢?”高非问。“如果你亲眼见到有人断掉的手指重新长出来了呢?” “大人,这……” 高非伸手指了指杀红了眼的奴隶兵们,“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缘故成为了奴隶,失去了自由之身,就像加里奥一样。没有这样的经历,你或许无法感同身受——失去自由,远比失去其他任何东西都可怕!” 他看了看威斯带着手套的左手,接着说,“你只是因为临阵脱逃而失去了四根手指。如果不犯错,没有谁会强迫你割掉手指。而身为一个奴隶,则有可能毫无缘由地被他的主人砍手、挖眼、锯腿,甚至夺取生命,因为他们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 “现在,有人告诉他们:只要在战场上杀死敌人,便可以获得自由之身,他们的手、眼、腿,以及身上所有的器官,都属于自己,不再会无缘无故被别人夺去。而且,他们也亲眼见证了别的奴隶成功的经历。你说:他们会不会拼了命去争取?” 威斯沉默了。 良久之后。 “现在我明白了,大人!” 第63章 埋伏 战场之上,山丘伯爵已经开始带着所剩不多的骑兵往回冲锋,准备与步兵会和。 装备精良而又经过长久训练的贵族骑兵们的确不好对付,厮杀一阵之后,鹰歌城的士兵还是没能阻止他们的会和。 不过场面上黑石镇已然大劣。 久久无法过桥的留在河对岸的步兵已经开始了小股小股的逃跑。 山丘伯爵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开始下令撤退。 “大人。”威斯跃跃欲试,“是时候让我带预备队加入战场了!” 高非谨慎地摇了摇头,“别那么着急,威斯。记住我的话:为将者,必须要学会纵览全局,战争不是儿戏,一定要谨慎判断局势,千万不可一时热血上头!当敌人败退时,必须要仔细观察,看他们是真的士气下降、伤亡惨重,还是诈败诱敌。如果对方是故意假装败退,而你轻敌追击的话,那就中了敌人的圈套了。” 威斯一脸惊讶。 “大人,原来打仗还有这么多道道……” “可不是?”高非笑了笑,“现在,我命你观察一下地方撤退时的状态,告诉我:你觉得现在他们的士气如何?有没有达到崩溃的临界点?” 威斯抬起手,搭在额头上,仔细地朝战场望去。 片刻后,他有些犹豫地说,“大人,我感觉,他们的撤退还算有秩序,应该不是溃退,大概是觉得他们现在首尾不能呼应,处在不利地位,但又冲不破我们的防线,只好暂时撤退,准备调整阵形重新再战的样子。” 高非赞许地点了点头。 “那,大人,这么说来,现在出动预备队,并不是合适的时机了?” 这次高非却摇了摇头。 “不,现在是个好机会啊。”他说。 “大人,我有点不明白……”威斯一脸迷茫。 “他们目前并不是溃退。”高非说,“但有时候,有序撤退和溃退只有一线之隔。” 威斯似懂非懂。 高非又解释道,“没有谁是能够掌控一切的,尤其是战场上的局势。有很多战例,是一方想要假装撤退,引诱敌人进入自己的伏击圈,然而士兵不争气,尽管敌军中计,紧追不舍,但佯败的士兵却没能完成任务,变成了真的溃败。就如同钓鱼一样,鱼饵被吃了,但鱼线也被鱼儿咬断了,钓鱼不成,反被鱼钓。” “大人,您的意思是:如果我们的预备队冲击力足够大,可以让这场有序撤退变成真正的大溃败,对吗?”威斯总算明白了,兴奋地说。 高非微微一笑,旋即板起脸来下令:“威斯?罗兰,我命你率预备队全力出击,务必一鼓作气,冲过泪桥,击溃对方士气,并守住桥头堡,让我方大军顺利通过,歼灭敌人!能否做到?” “大人放心!”威斯抽出长剑,“如果过不了泪桥,我提头来见!” “很好。那就去吧!” 威斯策马而出。 “预备队的所有士兵们,跟我冲!”他咆哮。 “冲啊!” “杀!!” 静候已久的数百名预备队员刀枪齐举,呐喊着跟随他开始了冲锋。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高非身旁的号手吹起了长长的牛角号,低沉的号角声裹挟着肃杀之意,传遍战场。 鹰歌城的士兵纷纷给预备队让路。 威斯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上泪桥。 预备队如同一把烧红的铁钎插进一坨冰块一般,很快融化了与之相亲密接触的第一圈敌军。 但黑石镇的士兵也称得上是训练有素,虽惊不乱,在山丘伯爵的大声呼喝下,死死地抗住了鹰歌城的攻势,没有演变成大溃败的局面。 目睹这一切,高非皱了皱眉头。 “这山丘老儿还真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家伙啊!”他想。 看来,我需要来此“御驾亲征”了。 上次与夜鸦堡的会战,虽然鹰歌城大获全胜,但仍有不少贵族骑士对于他只在远处旁观,不肯亲自上阵杀敌颇有微词,认为这是懦弱的表现。 在这个世界,打仗勇猛,身先士卒是作为一个合格的领主的必要条件。 这样想着,他抽出了腰间的宝剑。 “所有人,跟我冲!” 说罢,他双腿一夹马腹,跃马而出。 他的亲卫队一时间愣在了当场。 伯爵大人居然会亲自上战场杀敌?他们觉得很不可思议。 但很快,他们反应了过来,赶紧跟上。 事实证明,最高指挥官冲锋在前的确对士气有极大加成。 眼见领主大人都挥着武器冲了上来,鹰歌城的士兵士气大震,嗷嗷叫着往泪桥猛冲过去。 黑石镇的军队终于不敌,且战且退。 高非挥剑砍到了一个黑石镇步兵,温热的鲜血溅了他一身,令他血脉偾张。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黑石镇军队的后方,忽然出现了另一支骑兵。 那支骑兵约有五百余人,掌旗官手中的旗帜上,赫然印着一条黄金巨龙。 “怒龙城的人马?”高非瞳孔收缩,大声喝令军队列阵,防止对方的突袭。 不过还好,对方的增援只有五百骑士,黑石镇的士卒本来就没有鹰歌城多,这一阵子激战,他们的伤亡也相对更惨重。所以总体来说,鹰歌城的兵力仍旧占有优势。 但,不知为何,高非心中莫名升起了一丝不安。 对面,黑石镇的部队也开始集结整队,在怒龙城的骑兵增援抵达之后,他们的士气提升了不少。 一名身披金黄铠甲的骑士自骑兵阵中缓缓踏出,很快就抵达了黑石镇领主山丘伯爵身旁,正对高非。 “久闻大名,高非大人。”他拉下面罩,优雅地摆手。 高非盯着他看了看,感觉他的面貌和死在自己手中的戴恩爵士有些相似,于是恍然大悟。 “这位大人想必就是怒龙城公爵的次子,阿瑟?西蒙爵士了?” “你猜的没错,小子。”浑身沾满鲜血的山丘伯爵狞笑着对他说道,“有了怒龙城的增援,今日你将葬身于此!” 高非微微一晒,“想让我死可没那么容易。就凭你手下的这些残兵败将,加上这四五百骑兵,想要我的命,恐怕还不够!” “高非大人说的是,这些的确还不够。”阿瑟爵士笑道,“但如果再加一千呢?” “再加一千也未必!”高非沉声说,“另外,恕我眼拙,这里地势平坦,我只看到你这五百骑兵,不知道另外那一千精兵藏在了什么地方?” “呵呵!”阿瑟爵士呵呵一笑,“高非阁下,你觉得:这里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藏匿一千多的士兵而不被发现呢?” 高非疑惑地思索了一下,猛然间,他脸色一变。 “后军转向,面朝血河!”他大声传令。 “你的反应倒是挺快啊,高非大人。”阿瑟爵士笑道,“没错,那一千精兵,就在血河之中!” 第64章 突变 望着浑浊的河水,高非脸色阴沉。 没想到阿瑟?西蒙居然能想到这么一招。 该死,自己早该想到那水中的芦苇丛中有可能藏着人的! 昨晚上黑石镇的人马半夜集合,应该就是为了这批伏兵从远处下河隐匿做掩护。 在鹰歌城斥候们被黑石镇集结大队人马的动作所吸引的时候,他们从远处下水,然后用打通了的芦苇杆呼吸,借着夜色的掩护,抵达了作战地点。 高非估计:他们下水的时刻应该是后半夜接近天亮的时候。 因为那样可以尽可能减少士兵在水下待的时间。 想到这里,他松了一口气。 再怎么计算,对方也在水里泡了起码半天时间,没吃早饭,也没吃午饭。 他们的战斗力应该有所下降。 所以,这一仗,自己有的打! 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会选择暴露自己的实力,使用魔法! 毕竟,如果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再藏着掖着也没什么意义了。 听到他的指令后,整个后军变成了前军,面朝着血河的方向,严阵以待,静静等待着敌人的进攻。 芦苇丛开始动了。 一个个身披盔甲,手执刀剑的士兵从水中站了起来,拨开芦苇,往岸边进发。 高非看了看芦苇丛。 非常可惜,现在是夏天。 芦苇一片青绿之色。 如果是冬天的话,只需对其来一发火球术,整片芦苇丛都会被烧的一干二净。 但很可惜,没有如果。 黑石镇领主山丘伯爵已经开始喊了起来: “所有人,听我号令!” 高非这边,几名大将也纷纷呼喝下令,准备迎战。 突然间,高非眉头微微一皱。 他发现血河似乎有点异常。 伏兵们纷纷从靠近岸边的芦苇中缓慢爬出,倒也并未掀起什么浪花。 但,很奇怪的,血河中央,没什么芦苇的地方, 浪花翻涌,自上游而下。 仿佛有一大群鱼儿快速游过一般。 很快,波浪延伸到了芦苇丛中。 一名正奋力劈砍芦苇,开路前行的士兵突然发出了一阵惨绝人寰的嚎叫声。 然后,他挣扎着倒在了水中。 叫声被湮灭在水中,化作咕嘟咕嘟冒出的泡泡。 伴随着泡泡出现的,是一股一股的血花。 片刻之后,水中的伏兵惨叫声此起彼伏。 他们一个一个地倒在了水中。 岸上,所有人都看地呆住了。 不管是高非。还是山丘伯爵、阿瑟爵士,抑或是普通士卒。 他们全部愣在了原地。 “难怪你可以将夜鸦堡的军队打得大败亏输,高非阁下。”阿瑟爵士涩声说道,“你刚才的演技也令我刮目相看——亏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你毫不知情,盲目追击,被我引到了伏击圈呢。没想到啊,你居然连我的伏兵都能算计得到,做好了应对准备。这一战,我败了,败的不冤!” 高非却并没有享受他的恭维。 “你不用急着夸我,阿瑟爵士。”他摇着头说,“我没算计到你的伏兵!” “嗯?” 阿瑟爵士楞了一下,旋即,他恍然大悟一般苦笑起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知道了: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对不对?你也在河中布下了伏兵,想着前后夹击是不是?真是‘高手的心思大多类似’啊!” 英雄所见略同?不。 高非可不这么想。 “我也没有在水中布下伏兵!” 阿瑟爵士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 “你……没有?”他一脸诧异,“那,是谁在攻击我的士兵?” 水下的敌人给了他答案。 当那些敌人们浮出水面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诸神在上,那些……到底是什么怪物?”威斯喃喃地说。 高非心中震撼无比。 对于这些“怪物”,他倒是并不陌生。 因为在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他玩过很多款游戏。 很多游戏中都有眼前出现的这些怪物。 ——鱼人! 它们长着鱼头,但上半身却是和人类的躯干无异,有两条强壮的胳膊,手中握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到了下半身,却又变回了鱼鳍。 它们的武器也千奇百怪,大多数武器看起来是某种海洋生物的骨头或是牙齿,偶尔还有抓着龟壳当做盾牌的。 “鱼怪!” 阿瑟爵士惊声尖叫起来。 “它们……它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一定是幻觉,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 “放箭!”高非大声下令。“不管它们是什么怪物,格杀勿论!” 弓箭手听令,弯弓搭箭,向着河中射去。一时间,箭如雨下。 箭矢很密集,但鱼人们的反应也非常迅速,很快沉入了水中,只有少数几条倒霉蛋被射中,流出了颜色诡异的绿血。 “它们马上就要冲上来了,大人!”看着一条条急速驶向岸边的波浪线,威斯大叫。 “准备迎击!”高非吼道。 与此同时,他收剑入鞘,将右手空了出来。 他隐隐觉得:这些长相怪异的鱼人要比普通士卒可怕的多。 所以他已经准备好使用火魔法了。 鱼人生活在水中,水火不容,它们应该是怕火的吧?他想。 这时,第一条鱼人已经登陆成功。 它咧着丑陋的大嘴,露出好几排看上去锋利无比的尖牙,手中举着一把惨白的半人长的鱼骨头,发出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怪声,嘶叫着冲了上来。 高非深吸一口气。 他伸出右手,一团火苗在他手中“蹭”地燃起。 “去死吧!”他大叫一声,随后将火球朝鱼人拍了过去。 上了岸的鱼人行动比在水中迟缓了不少,加之火球飞行速度也是相当之快,它未来得及反应,便被打了个正着。 火球正中它的胸口。 空气中瞬间飘起了一阵烤鱼的香味。 鱼怪惊恐地丢掉了武器,两只带蹼的手拼命地扑打着胸前的火焰,然而却徒劳无功。 它惨叫着,挣扎着,在地上不停地翻滚,但火势始终不减。 它为什么不往水里跑?高非很纳闷。 但随后他释然了:这些家伙常年生活在水中应该是没见过火,也不知道水可以灭火吧。 只要智商并不高,那就好对付。 想到这,高非原本揪着的心放了下来。 第65章 腌肉 转瞬之间,鱼人部队已经和鹰歌城的军队们短兵相接。 人与鱼混战在一起,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高非看到威斯骑着马冲过来,一剑砍掉了一个鱼人的半片鱼头,但少了半个鱼头的鱼人骁勇无比,一骨叉叉向了威斯的坐骑。 然后,骨叉刺在战马身上披挂的铠甲上,“咔嚓”一声,断成了两节。 它正愣神之间,一根利箭“嗖”地飞来,正中它的眼睛,将它射翻在地。 另一边,一个士兵对着一条鱼人刺出长矛,贯穿了对方的胸膛,但鱼人并未立即死去,而是猛地伸手握住长矛,用力一掰,硬生生将长矛拗断,然后,张开大嘴扑了上去,一口咬向士兵的脑袋。 士兵惨叫着丢下了手中折断的长矛,伸手抓住鱼人的头,试图挣脱。但凶悍的鱼人死死地咬着不放,并疯狂地甩头,很快,便将士兵的脑袋硬生生咬了下来! 高非只看得头皮发麻。 鱼人张开嘴,将士兵的头吐了出来,一转头,发现了骑在马上的高非。 它似乎完全不顾及身上插着的长矛,晃动着尾巴,向高非爬了过来。 “保护大人!”不远处的威斯见到了这一情形,焦急地大喊一句,急切地策马回援。 高非一抬手,又搓出了一个火球,对着鱼人砸了过去。 很快,这只身上插着长矛尚且不惧的鱼人露出满眼惊恐之色,被身上的突然冒起的火焰吓地“吱吱”乱叫。 不一会儿,它也同上一个被火球术砸中了的鱼人一样,变成了烤鱼。 威斯这时候赶了过来,一刀下去,干脆利落地将它的脑袋切了下来。 看着它那对死鱼眼,高非忽然想到穿越前自己去买鱼的时候,鱼贩子要么将鱼使劲往地上一摔,要么用刀在鱼头上猛地一磕,然后鱼儿就失去了意识,任人宰割了。 但如果直接杀,鱼会挣扎不说,即便是被开膛破腹,内脏全部被掏了出来,它们依旧还能存活一段时间。 所以用刀、枪等武器是很难将其瞬间击毙的。 即便是几把长矛同时插进去,一时半会鱼人也是死不了。 依旧有能力反杀自己的士兵。 想到这里,他大吼一声:“手中有战锤的士兵上前,对着这些怪物的脑袋砸!” 与此同时,他猛搓火球,对着鱼人群狂轰滥炸。每一颗火球,都烧得一只鱼人满地打滚,哀嚎死去。 “这群该死的怪物!”他咒骂着。 处理着鱼人的同时,他还要担心后方的安危。 鱼人们比黑石镇士兵难对付的多,他们应付起来已经十分吃力了。如果黑石镇的兵马落井下石,趁机对他进行攻击,他很难应对。 心中有着这样的担忧,他无法一心一意专注杀鱼,只能一边杀鱼,一边趁着间隙偷偷地观察着后方阿瑟爵士以及山丘伯爵的动向。 好在对方暂时没有什么动静。 突然之间,鱼人队伍中,一条硕大的青色鱼人张嘴发出一阵悠长的嚎叫,似乎是在下什么命令一般。 转眼间,听见叫声的鱼人纷纷转身,往血河中奔去。 “扑通”、“扑通”之声响个不停,很快,岸上再无活着的鱼人。 只有鹰歌城士兵与死去的鱼人的尸体。 高非喘着气,此刻的他,由于施展了太多次火球术的缘故,魔力已经接近枯竭,身体也感觉十分疲累。 它们,这群怪物,怎么突然退走了? 他有点莫名其妙。 不过,撤退了终归是件好事。 看着满地的己方士兵的尸体,他又是心痛,又是恶心。 那些士兵的死状实在是太惨了! 和夜鸦堡、黑石镇的士兵对敌时,虽有士兵被刀枪、箭矢所杀,但不管怎么样,大多都留有全尸。 而死在这些鱼人怪物手下的士兵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死无全尸! 很多人脖子被咬烂了,肚子被咬开、五脏六腑被拖出来的也大有人在。 实在是惨不忍睹! 他几乎忍不住要呕吐出来。 “高非阁下!” 远处,阿瑟爵士的叫声传来。 他回头望去,只见阿瑟爵士单人单骑走了过来。 “虽然你我是死敌,但此时此刻,我想暂且休战!”他说,话语中满是惊惧和忧虑。“我们的仇怨可以以后再算,但当务之急,是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这些突然出现的怪物!” 高非有些惊讶地看了看他,想不到,这位阿瑟爵士居然还挺识大体、顾大局的。 “你说的对,眼下我们的确不太适合继续内战了。”他说。 随后,他挥了挥手,下了个命令。原本严阵以待,监视着黑石镇兵马的后军立刻收起了武器。 阿瑟爵士驱马靠近。 “我从古书的记载上看过这些怪物。”他下马,走到一具鱼人的尸体旁,蹲下去仔细瞧了瞧,“它们应该是生活在东海王国以东的喋血之海中的鱼人!” “喋血之海?” “不错。”阿瑟爵士说,随后他皱起了眉头,“不过,这太奇怪了!东海王国在咱们中土王国的东方,自古以来就是防御鱼人入侵的第一道屏障,也没听说过最近有鱼人突破他们的防线啊,这些家伙怎么会深入到我们国家的腹地来了?” 是很奇怪啊。高非也想。 “难道是顺着血河溯游而上的?”他问。 “不可能!”阿瑟爵士斩钉截铁地说,“血河并不经过东海王国,而是经南国注入蓝海。蓝海与喋血之海并无交集!” 顿了一下,他又继续道,“更奇怪的是,按道理讲:生活在海洋中的鱼人是不可能在淡水中生活这么久的,淡水中可没有他们所需要的盐分!” “它们背着的是什么?” 高非注意到:每条鱼人身上,都背着一个皮制的袋子,袋口扎的很紧,防水措施做得很不错。 他蹲下来,从一个鱼人身上取下袋子,接着拔出腰间的匕首,在袋子上快速一划。 几块干肉从袋子的破口中滑落下来。 他捡起一块肉,用鼻子闻了闻,然后放到嘴里咬了一口。 咸咸的,香香的。 “腌过的羊肉。”他说。 难怪这些家伙可以深入内陆了。 原来有了可以补充盐分的腌肉。 不过,这些腌肉是谁提供给它们的呢? 第66章 复仇 “这些腌肉肯定是人类的叛徒给它们提供的。”阿瑟爵士笃定地说。 高非赞同他的看法。 “难道是东海王国故意放它们进来的?”他说。 高非想了想,否定了他的意见。 “我觉得不可能。即便是有了腌肉补充盐分,它们也不能长久地在陆地上行进。肯定是从河流中潜行的。” “那就奇怪了。”阿瑟爵士一头雾水,“难不成是大陆底下有地下通道,它们从底下潜行过来?” 他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高非。 作为穿越者,他倒是懂得一些地理知识。 据说:地球上,中国青藏高原的喜马拉雅山上就曾经发现过贝壳的化石。也就是说:在很久之前,那里原本是海洋;后来板块运动、撞击,相邻的地方形成了高山,海洋变成了高原,原本生活在其中的海洋生物死掉之后形成了化石。 撞击过后,很有可能形成庞大的地下河,或者地下海。 “血河的发源地在哪里?”他忽然开口问阿瑟?西蒙爵士。 “发源于矮人山脉,怎么了?” “没事。” 高非口中说着没事,心里却对自己的判断更加笃定了。 “这件事情非同小可,这些怪物的出现,毫无疑问会对我西境所有的居民造成巨大的威胁。”阿瑟爵士说,“甚至,如果它们顺流而下的话,也会侵扰南国,我们的邻国。必须把这个消息传递给所有人!” 他转向高非,“高非阁下,以前我对你并不了解。但今日一见,阁下的气度令我十分佩服。谁都清楚:在没有外敌时内斗没关系,一旦有外地入侵,我们必须放下仇恨,握手言和,共同抗击外敌!所以,在这里,鄙人可以做个见证,阁下与山丘伯爵不妨现场约定永久休战,合作对抗鱼怪。你看如何?” 高非看了看山丘?石洞伯爵。 那个家伙是他的杀母仇人。 鹰歌城数十名骑士、侍卫也都死在他的手里。 现在签订停战协定,也就意味着,这仇,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报了。 他如何甘心? 不光是他,那些死者的亲人们,也不会甘心吧? 对了,还有瓦妮莎公主和雷克萨他们。 卡伦也死在了黑石镇。 “停战可以。”他下定了决心。“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阿瑟爵士问。 高非伸手指了指山丘?石洞:“他必须死!” 阿瑟爵士愣在了当场。 山丘伯爵先是一愣,随后放声大笑。 “想让我死,可没那么简单!”他狞笑着说,“既然你还想再战,那我黑石镇奉陪到底!” 他大喝一声,黑石镇的兵马立即举起了武器。 对面鹰歌城士兵也同样不甘示弱。 “停下!不能再打了!”阿瑟爵士焦急地喊道,随后他劝着高非,“高非阁下,其实你也清楚:你杀了我哥哥,按道理讲,我何尝不想干掉你呢?但眼下局势,真的不适合继续死斗下去啊!” 他指着地上的鱼人尸体,“这些怪物的战斗力你们也看到了。如果你们两家再继续厮杀下去,把各自的有生力量消耗的差不多了,到时候,这些怪物卷土重来,你们拿什么来抵挡?” “你说的没错,两家的确没必要继续进行大规模混战了。”高非沉声回答,“所以,我要和他一对一单挑,亲手宰了他!” “你确定要和他决斗吗?” “你确定要和老子决斗吗?” 阿瑟爵士与山丘伯爵异口同声地问。 高非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地脱下左手的手套——右手的刚才在和鱼人作战时已经脱掉了,为了避免影响魔法释放——向山丘伯爵丢了过去。 “嘿嘿,别人不知道,老子可是清楚地很!”山丘伯爵阴狠地笑道,“你和戴恩爵士决斗的那个晚上,我就在现场。前半段,你被戴恩爵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他跃下马来,挥了下手中的战锤,战锤上还挂着粘稠的血迹。 “如果不是你耍了个花招,在宝剑上抹了油点火,使得两剑相互碰撞时爆出的火花飞到了他的眼睛上,让他目不能视,那场决斗死的就是你了!” 高非静静地看着他不做声。 山丘伯爵兀自大放厥词,“就凭你那三脚猫功夫,想要在一对一决斗中杀掉我?简直是在做梦!” “我是很喜欢做梦。”高非说,“以后我也会继续做梦。但很可惜,从今往后,你没有做梦的机会了!” “狂妄的小子!”山丘伯爵怒喝一声,提着战锤走了过来。“拔剑吧!” 高非拔出宝剑,然后轻轻一抛,将其丢到了地上。 几乎所有人都被他的举动弄得愣住了。 只有加里奥与威斯二人心知肚明,脸上波澜不惊。 “你这是什么意思?!”山丘伯爵大怒道,“不用武器,空手和我决斗?!” 高非缓缓抬手,“看来,刚才我和那些怪物的作战方式,你并没有仔细看清楚啊!” 正在怒发冲冠的山丘伯爵突然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高非的右手,突然凭空出现了一团火。 “你在搞什么鬼把戏?”他惊疑不定地问,“这……是魔术吗?” “不是魔术。”高非轻轻摇头,“是魔法——火魔法!” 话音刚落,他便动了。 微一抬手,往前一推,他手上的火苗便呼啸着往山丘伯爵身上飞去。 山丘伯爵赶紧往一侧闪躲。 他的动作相当敏捷,高非的火球术居然被他躲了过去。 但他身后的一名黑石镇步兵就没那么走运了,猝不及防的他被火苗砸了个正着。 “啊!!” 他丢掉手中的长矛,双手拼命地扑打着胸口熊熊燃烧的火苗,却始终不能扑灭。 一旁的士兵们惊骇地让开,看着他独自惨叫,扑倒在地,不停地打滚。 “看你能躲过几次!” 高非的喝声将正在一脸震惊地看着自己被火魔法击中的部下的山丘伯爵拉了回来。 他猛然转头。 两颗逐渐变大的火球在他的瞳孔中印出对应的影像,一左一右,一个偏上,一个偏下。 他想躲闪,却心丧若死地发现:他无处可躲。 “你可以去死了,山丘?石洞!” 这是他听到高非?多拉格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67章 斩草不除根 “父亲!” 山丘伯爵的儿子,路易斯?石洞爵士扑上前来,脱下披风,试图将父亲身上的火苗扑灭。 但很快,他的披风也跟着烧了起来。 魔法之火燃烧的时候不会很快扩大过火面积,但持续时间极长,喜欢往纵深发展,烧人不留骨。 见到披风无用,他抽出宝剑,往地上掘土,想用土把火苗覆盖。 依旧徒劳无功。 慢慢的,他的父亲不再动弹。 被魔火所烧过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可怖的空洞。 望着被活活烧死的山丘伯爵,阿瑟爵士脸上的表情如见鬼魅。 黑石镇的士兵们也被领主的惨死骇得面无人色,斗志全无。 “高非阁下。”阿瑟爵士艰难地耸动了一下喉结,“虽然是第一次见,但根据我从典籍中学到的旧日历史,你刚才使用的,莫非就是在大路上消失了上千年的魔法?” “你没看错,阿瑟爵士。”高非坦然承认。 虽然暴露了会使用魔法的事实,但高非一点都不后悔。 “你……怎么会……你是从哪里学来的?!”阿瑟爵士不敢相信地问。 高非笑了笑。 “很抱歉,阿瑟爵士,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 阿瑟爵士失望地点了点头。 正在这时,失去父亲的路易斯?石洞爵士悲愤地站起身来,伸出宝剑直指高非,“高非?多拉格,你使用卑鄙的邪术杀害了我尊贵的父亲,我要和你决斗!” 高非楞了一下。 这家伙,是该夸他勇猛无比呢,还是夸他有勇无谋呢? 他亲眼见证了父亲在自己的火魔法之下毫无还手之力地死去,却依然跳出来向自己挑战,试图为自己的父亲报仇。 难道他觉得:他父亲避不开的火魔法,他可以轻松避开,甚至反杀自己? 还是,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既然你要向我挑战的话……” “路易斯爵士,你疯了吗?!”清醒过来的阿瑟爵士赶紧打断了高非的话,“到此为止吧!够了,人已经死的够多了!” 路易斯?石洞双目通红:“阿瑟爵士,你阻止不了我!他是我的杀父仇人,我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活着离开!” “蠢货,你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即便不是对手,我也要拼死一战!”路易斯爵士咬牙切齿地说,他直勾勾地盯着高非,“高非?多拉格,刚刚你就是以‘我父亲是你的杀母仇人’为由向他发起了挑战,眼下,我也以同样的理由向你挑战,你应该不会拒绝的吧?!” 高非心中杀机渐起。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此时这家伙送上门来,杀了他,简直是再合情合理不过的事了。 “高非伯爵,路易斯爵士,能不能给我阿瑟?西蒙一个面子?”阿瑟爵士拦在了两人中间,“换做是之前,我也巴不得你们拼个你死我活,但现在,真的不是合适的时机啊!” “那刚才他向我父亲挑战的时候你怎么不阻止?!”路易斯?石洞对他之前的行为耿耿于怀。 “我……我阻止了啊!” “但他们还是进行了决斗!所以,既然你阻止不了他们,也就别来组织我们了吧!”路易斯?石洞说,“来吧,高非?多拉格!” 阿瑟爵士无奈,恨恨地跺了一下脚,“算了,既然你着急送死,那我也就不拦着你了!巴里?石洞大人!” 黑石镇阵中,一名披甲骑士纵身而出。 “爵士!”他轻轻颔首。 高非看了他一眼,只觉得对方有些面熟。 “你是山丘伯爵的弟弟,路易斯爵士的亲叔叔。如果路易斯爵士战死的话,你就是名正言顺的黑石镇继承人了。我希望:你能与高非伯爵缔结和平协议……” “阿瑟大人!”路易斯?石洞面目扭曲,“我还没死呢!不用着急为我准备后事!” 巴里?石洞转头看了侄子一眼。 趁这个机会,高非看到了他深邃的不含一丝感情的褐色瞳孔。 他突然想起自己是在哪里见过这家伙了。 上次护送母亲等人的遗体返回鹰歌城,并作为使者与自己谈判的,就是他! 他也回忆起了谈判时对方的表现。 不卑不亢、有条不紊,回答的十分得体,是个不容小觑的角色。 “山地氏族素来野蛮骄横,不服管教,令人头痛。”前来传信的巴里?石洞的话回响在他的耳边:“由于他们盘踞在地势险要的山区,易守难攻,山丘伯爵多次率军进山剿匪,不但战果惨淡,反而损兵折将。” “久而久之,伯爵大人也就只好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在去年,伯爵大人的儿子,路易斯爵士向他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那就是分化山地氏族,激化他们的内部矛盾,促使他们内讧,自相残杀。” “这一招实在是妙不可言,伯爵大人拍手叫好,立即依计行事,派遣使者携带财物游说各个氏族首领,效果斐然。” “这些十字弩和长弓,就是那时候为了促进他们的内耗而提供的,虽然面子上不太好看,但也是很合理的,高非大人。” …… 这是当时巴里?石洞的原话。 但综合现在路易斯?石洞的表现,他很怀疑:这个脑袋有坑的莽撞的家伙不太可能想出这么高明的计策。 很有可能,这是巴里?石洞提出的。或者干脆根本就没这回事,是他编出来的借口。 这么一想,如果自己杀掉了路易斯?石洞,把这么一个厉害角色推上黑石镇领主的位置,似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所以,这个路易斯?石洞,还是留下来比较好。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生又何所惧,只要刀够锋。 打定了主意之后,他在接下来的决斗中并没有对路易斯爵士下死手。 当路易斯大叫着向他冲来的时候,他轻轻一挥手,一团火苗便缠上了对方握剑的右手。 然后,路易斯剑落地,人跪地,哭天抢地。 “你输了!”高非说。“看在阿瑟爵士的面子上,我留你一条性命。如果你要继续再战,我不介意再把它取回来。” “现在,是战是和,悉听尊便!” 第68章 危险旅程 正当路易斯爵士痛苦挣扎的时候,他的叔叔,巴里?石洞突然冲上前来,二话不说,拔剑砍下了他那只燃烧不止的右手。 鲜血溅出,断手兀自烧个不停,路易斯爵士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把我的侄子带下去包扎一下!”他对部下说,随后又转过头来对着高非,“阿瑟爵士、伯爵大人,现在,能代表黑石镇的只有我了,我觉得:是时候停战了。” 高非眯起眼睛打量着他。 这家伙,是个狠人啊! ### 商讨完停战之事,双方徐徐撤离。 撤退之时,高非命令部下将战死的士兵遗体带回安葬,同时,也将部分鱼人的尸体一并带回。 他要回去研究一下。 瓦妮莎公主正在领主大厅内等待着他的凯旋,听到他班师回来的消息,立马出来迎接。 当高非将一具鱼人的尸体摆在她面前时,她瞪圆了双眼,小手捂住嘴巴,震惊地一言不发。 “他吗的,这是什么怪物?!”雷克萨嫌恶地骂道。 “这是鱼人,没错,是鱼人!”回过神来的瓦妮莎回复他说,“这是生活在喋血之海的鱼人!它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从哪里冒出来的?” “它们是从血河里钻出来的。”高非说。 “血河?” “是的。起初我怀疑它们是顺着血河的入海口逆流而上……” “这不可能!”瓦妮莎立即打断了他,“血河的入海口在我们南国境内,那里从没听说过有鱼人!” “嗯,我只是猜测。后来仔细想想,似乎不大可能。”高非说,“但它们不能长久在陆地上生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回到水里,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它们需要盐,淡水河是无法满足这种需求的。” “对啊,实在是太奇怪了!” “随后我们发现了这个。”高非把鱼人背着的袋子拿出来递给瓦妮莎,“它们居然背着一袋袋用盐腌过的腌肉。” 瓦妮莎一手捂着鼻子,另一手接过袋子,一脸嫌弃地看了看。 “它们肯定是不懂得制作腌肉的。”她肯定地说,“一定是有人提供给它们的!” “没错,我也这么认为。” 瓦妮莎皱了皱眉,“究竟是什么人为它们提供的呢?他们为什么要帮助这些怪物?动机是什么?” 高非提出了他的设想。 “有一个族群满足这样的条件。”他说,“矮人!” “矮人?”瓦妮莎有些不解,“矮人在数千年前与我们人类的战争中失败,已经被逐出了中土,现在只是在矮人山脉的地洞中苟延残喘。我觉得他们不可能出现在大陆之上,并且堂而皇之地为这些怪物提供援助。” “是的。矮人们的确不可能出现在这里。”高非冷静地说,“但,鱼人们有可能出现在他们那里。” 瓦妮莎认为他在开玩笑。 “你在胡说什么?那里可是崇山峻岭,鱼人生活在海里,可不是山上!” 高非露出一丝苦笑。 他不知道该怎么和瓦妮莎解释这种事。 历经千万年,沧海可变桑田。 这是后世的知识。 瓦妮莎不可能理解。 这时,有人进来传讯。 “大人,南国的祭司米亚娜女士到了,请求与瓦妮莎公主和您会面。” “米亚娜?”瓦妮莎又惊又喜,“她怎么来了?” 说完,她立即飞一般地跑了出去。 高非紧随其后。 对于这个有预言能力的女祭司,他一直心存好奇。 “我亲爱的米亚娜,你怎么也来了?”瓦妮莎开心地欢呼着,抱住了面前的一名少女。 少女长得十分美丽,一双大大的碧蓝眼睛,长长的睫毛,皮肤细腻,白如乳酪。她穿着一件翠蓝色的连衣裙,脖子上挂着一串刻有日、月、星辰的宝石,看上去端庄秀丽。 “这位想必就是高非?多拉格大人了。”轻轻地和瓦妮莎拥抱了一下,米亚娜松开她,用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望着高非,微微笑道。 高非欠了欠身,“正是鄙人。真是没想到,公主殿下口中的祭司大人居然如此年轻美丽。” 米亚娜祭司笑了笑,“谢谢您的称赞,大人。” “瓦妮莎公主曾对我说起过您的神奇事迹。”高非看着她,似笑非笑,略带挑衅地问,“说起来,今天我这里也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不知道尊贵的祭司大人能否猜的到?” 米亚娜微微一笑,“我正是为了此事而来,大人。” “哦?”高非眉毛一挑,半信半疑,“这么说来,您已经预知到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米亚娜不置可否。 “魔法的复苏,鱼人的到来,早有预言,大人。” 高非大吃一惊。 他看了看瓦妮莎,对方脸上并无讶异之色,想必是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 “您猜的不错,祭司大人。今天血河里的确有鱼人出没,对我的部队造成了不少损失。不过它们也留下了不少尸体。” “可否带我去看一看那些鱼人的尸体呢?”米亚娜问。 “当然可以。”高非说,“这边请!” 死去的鱼人双眼无神,任由米亚娜东戳戳西戳戳。 “米亚娜,这些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瓦妮莎问。 米亚娜沉吟了一会,道,“西方。” “西方?”瓦妮莎不可思议地喊了出来,“不会吧?刚才高非也说这些家伙可能从西方钻出来……” 米亚娜闻言一怔,抬头望着高非,“你也是这么猜测的?” 高非点了点头,“只是不知道,祭司大人和我想的是不是同一个地方?” 两人对视一眼,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异口同声:“矮人山脉!” 说罢,他们相视一笑。 看他们如此默契,瓦妮莎忍不住撇了撇嘴,“你们倒是真猜到一块去了。不过,这怎么可能呢?鱼人哪里会上山?而且,它们从哪里上的山?” “这个,可能需要我们实地查看一番才能知晓了。”米亚娜说。 高非愣了一下。 “祭司大人的意思是:我们要向矮人帝国开战么?” 米亚娜摇了摇头,“不,还不到那个地步。” “那您的意思是?” “只需要一支小小的侦查队就可以了,人数不必太多。”她浅浅一笑,“高非大人,敢不敢和我一起踏入这危险的旅程呢?” 第69章 被放逐者 地处中土王国西南方的法外之地,无光城。 这是一个向来被排斥和嫌弃的地方。 因为居住在这里的,多数都是被各自的国家所放逐的人。 有普通人类,也有矮人,甚至其他一些稀奇古怪的种族。 他们无法回到自己的国家。 所以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幽魂。 这是个很残酷的地方。 想要在这里活下去,必须要有点东西。 要么靠个人强横的实力,要么抱团求生。 弱者则要付出一些代价,才可以依附于强者生存下去。 这里没有国家,没有名义上的统治者。 因此,既没有王法,也没有法律。 很多人从事的都是见不得光的职业。 这也是这座城市名字的由来。 这一天,幽魂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他们一共有七个人,五男二女,成分很杂,有普通人族,也有矮人,甚至还有个银发的精灵。 此刻,他们正在无光城最大的一家酒馆中吃饭饮酒。 周围的客人们好奇地观察着这个奇怪的团队,窃窃私语。 他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队伍。 矮人、人类、精灵能够和谐相处,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当然,更吸引他们注意力的,是队伍中的两名美貌无比的女子。 这群食客自然就是高非一行人了。 在决定前往矮人山脉查询真相之后,高非和南国公主瓦妮莎、女祭司米亚娜商量过后,决定了最终的冒险团队的人选。 米亚娜原本并不希望瓦妮莎也跟着去冒险,但瓦妮莎执意要去,她无法阻拦,也就作罢。 商量了一番,高非他们觉得人数不宜太多,于是便只挑了几个精明强干的人。 最终的名单是:高非、瓦妮莎、米亚娜、加里奥、雷克萨、精灵银发和矮人铜须。 出发之后,为了防止意外,他们没敢顺着血河溯游而上——万一从河里冒出来大群鱼人,他们只能沦为鱼饵了。 他们选择的路线是鹰歌城——法外之地——无光城——矮人山脉。 这是饶了远路。 绕远路其实没什么。 要命的是避开了河流。 避开河流的弊端就是:他们这几天来一直无法清洗衣服和身体。 这对于高非、雷克萨等糙汉子们并没什么。 但瓦妮莎和米亚娜可不曾有过这样的遭遇。 即便是曾经跟着部队出征的瓦妮莎,但那时候她的待遇可不是这样,每晚都有专门的士兵为其取水,再由侍女烧热以供洗浴。 因此,几天的异样旅程下来,一路吃灰的她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 有几次,她忍不住想用随身携带的饮用水擦下身子,但被高非劝阻了。 女人实在是麻烦。他想。 不过幸运的是:眼下他们终于抵达了无光城。 另外,这一路上只吃干粮,几人早已没了胃口。 所以他们进城之后难得的做出了一致决定:前往酒馆,吃香喝辣。 “暗黑酒馆”是无光城内最有名的酒馆,招牌菜“暗黑料理”。 高非看到这个名字就有点皱眉。 不过还没有等他提出点意见,瓦妮莎已经迫不及待地点了这道菜。 除了这个,她还点了七八个菜。 矮人侍者上菜的时候兴奋无比,想必是好久没有遇见出手如此阔绰的客人了。 他觉得这些人想必都是贵族。 瞧他们,又是暗黑料理,又是熊掌,又是山鸡的,点的都是店里最贵的菜色,估计结账的时候小费也是少不了的吧? 他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点头哈腰地对食客们说了声:“各位请慢用!”便去厨房催促厨师去了。 “喂,两位美女,你们来自哪个王国啊?”一个声音粗犷的大汉站起身,举着酒杯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对着瓦妮莎和米亚娜色眯眯地笑着问。 刚问完,他“嗝”地一声,打了个酒嗝。 刺鼻的味道熏得高非立马屏住了呼吸。 高非转头顺着他来的方向看了一下,此人并非孤身一人——这是必然的。毕竟他们这边五个男人身上精良的武器装备对于任何一个长着眼睛的人来说都不是摆设。 在这没有王法的无光城,能存活下来的没有多少傻子。 大汉起身的桌子旁,另外坐着六七个佣兵模样的武士。显然是他的同伴。 人数上并没处于劣势,这也是他敢前来搭讪的底气。 思虑了一番,高非觉得初来乍到不宜惹事,于是便想随口说几句把他打发走。 但没等他开口,瓦妮莎已经又抢了先,如同刚才点菜时一样:“关你屁事?” 大汉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 “好火辣的妞,很对老子的胃口!”他大大咧咧地在高非旁边坐下,“今天……” “滚开!” 瓦妮莎冷冰冰地吐出了两个字。 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很不好。 大汉这下笑不出来了。 他感觉很没面子。 “你这臭娘们……” “巴恩斯!”酒馆老板的声音突然响起,“你是不是忘了这是哪里了?我这里的规矩你记不得了吗?” 酒馆老板的语调很温和,但听到这很温和的呻吟后,原本暴怒的大汉巴恩斯顿时没了嚣张的气焰,不敢再继续说下去。 “很抱歉,新来的客人们,打扰了你们吃饭的兴致。”酒馆老板说,“介绍一下‘暗黑酒馆’的规矩:在这吃饭喝酒吹牛泡妞都可以,但不许打架闹事。有什么恩怨,出了这个酒馆,随便你们私下里怎么解决。” 巴恩斯冷笑了两声,“臭婊子们,咱们待会酒馆门口见!” “如果有人违反了你的规矩,会怎样?”米亚娜突然开口问酒馆老板。 酒馆老板微微一笑,“主动挑事者,一要照价赔偿被打坏的东西;二么,要留下一只手,或者一只脚。如果爱惜手足,都不想留的话,那只好留下性命了。” “明白了。”米亚娜点了点头,随后转过脸来,看着巴恩斯。“我猜你肯定不希望留下手和脚,对吗?” 巴恩斯瞪着两只蓝色的眼睛看着她,一时没明白她的意思。 “抱歉,巴恩斯先生。”米亚娜说,“我的预言一向很准。很不幸,刚刚我观察了一下,得出了一个很悲伤的结论——你死期已至!” 第70章 团灭 当米亚娜说完最后几个字后,整个酒馆一片寂静。 壮汉巴恩斯并不是个好惹的人物。 在危机四伏、随时都可能遭遇意外的无光城,能活到现在,已经足以证明他的本事。 过惯了刀口舔血生活的他,不是第一次遇到死亡威胁。 但他是第一次遇到女人的死亡威胁。 而且,还是非常平淡、温柔的语气说出来的死亡通牒。 “——你死期已至!” 这让他非常不适应。 “艹你,臭娘们!”他怒气冲冲地拔出随身携带的双手巨剑。 高非沉下脸来,“我很不喜欢别人在女孩子面前说‘艹’这个词!”他说,“在女孩面前说这话,就像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漏出来一样恶心。我警告你:如果你再敢说一次,我把你那话儿割下来塞到你嘴里!” 他的身后,除了瓦妮莎与米亚娜,其余的人纷纷起立,拿起武器。 雷克萨尤其愤怒,满脸通红,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对面,巴恩斯的同伙们也跟着站起,刀剑出鞘。 双方剑拔弩张。 巴恩斯盯着看起来并不强壮的高非看来一眼,冷笑一声:“你这长得和娘们一样的小子是不是也欠艹啊?今天会死人,没错。我会把你身边这几个杂种护卫都宰掉,然后把你和这两个妞儿抓回去。然后么,嘿嘿!” 高非挑了挑眉,转头看了一眼精灵银发,对他扬了扬头。 壮汉巴恩斯狞笑着舔了舔嘴唇,“我会狠狠地艹她们,用我的……啊!!!!” 那个脏脏的词语并未出口,便已夭折。 银发不知何时已经将弓从背后取下,并快如闪电地从箭袋中抽出一支箭射了出去。 精灵族的箭很准。 银发自然也不例外。 那支箭精准地钉在了巴恩斯的右手手腕之上,力道之猛,直将他带地连退几步,撞在了桌子的边沿。 受伤了的手无法支撑他握住双手大剑,大剑呛啷落地,翻滚几圈后,静止不动。 银发此时已经又搭上了一支箭。 这一次,他瞄的不再是巴恩斯的手。 巴恩斯正抱着中箭的手腕惨呼,转眼之间,另一阵剧烈的疼痛让他瞬间失声。 他空张着嘴巴,颤抖着嘴唇,低头看去。 只看到一根尾羽不停颤动的新的箭矢,准确地把他作为男人的骄傲射了个洞穿,钉在了背后的桌沿之上。 “你继续‘艹’啊?”高非站起身来说,他拔出佩剑,缓步上前,“很可惜,从今以后你再也没这个能力了!” 原本被精灵银发的神箭惊住了的巴恩斯的同伙们这才清醒,齐声怒喝,挥舞着武器冲了上来。 高非面无惧色。 他平静地举起剑。 最先冲上来的一个武士举着双手大剑对着他的头部猛劈,威势惊人。若是被砍个正着,身上毫无防护装备的高非很可能被劈成两半。 但还没等高非举剑抵挡,他便听见耳边传来“嗖”的破空之声。 随后,面前的武士嘴里多了一根颤动不止的羽箭,自嘴巴进入,从脑后传出。 武士“蹬蹬蹬”倒退了几步,扔掉了手中的大剑,仿佛想要说些什么,但口中的箭让他无话可说。 他缓缓倒下。 紧接着,雷克萨、加里奥与矮人铜须各自挥着武器冲了上来,接住剩余的武士。 雷克萨挥剑挡下对手的一记斩击,而后飞起一脚,正中对手胸膛,踢得他踉跄后退,倒在了满是残羹冷酒的桌子之上。 随后他转身攻向了另一个对手。 这个对手是个体重几乎有两百磅的大胖子,脚步虚浮,想来是刚刚酒喝得太多还没清醒。 胖子挥刀砍向雷克萨的脑袋,被他灵活地躲开。闪避的一瞬间,他反手一剑,剖开了对方的肚子。 流淌的血水中,胖子的肠子失去了肚皮的阻拦,纷纷如泥鳅一般从他肚子中钻了出来,滑落在地。 他双腿一软,手捧着带血的肠子跌倒在地上,放声惨呼。 雷克萨听不得这样惨绝人寰的叫声,上前一间割断了他的喉咙,让他的惨叫声戛然而止。 另一边,矮人铜须挥舞着战锤,对着自己的对手狂轰猛砸。 这名武士装备还算齐全,单手剑、圆盾都有装备。 但此刻,在铜须的重锤之下,他的圆盾已经出现了好几处凹坑,本人也被一连串的重击轰得连连后退,气喘吁吁。 “去死吧!”矮人大吼一声,砸出势大力沉的一锤。 武士步伐缓慢,无暇闪躲,避无可避之下,只好硬着头皮举盾硬扛。 伴随着圆盾嘶哑的崩裂声,他的胳膊也被余势未尽的战锤击中,发出“咔嚓”的声音,显然是被战锤砸折了骨头。 他丢下圆盾,跪倒在地,惨叫连连。 铜须放声大笑,在他恐惧的求饶声中,一锤砸烂了他的脑袋。 解决完对手,铜须立即转身加入了加里奥那边的战团。 加里奥上来的位置不是特别好,对上了两名武士。 本身就是双拳难敌四手,再加上他只有一只眼睛,视野受限,所以应对起来有些吃力。 不过在经历了被卖为奴隶、被赎回、通过生死大战恢复自由身之后,他对死亡早已无所畏惧。 因此,虽然是以一敌二,他却毫无惧色,悍不畏死,半步都没有后退过。 反倒是两个对手被他的气势所慑,畏畏缩缩。 此刻铜须解决完对手赶来帮忙分担了一个对手,他便轻松了许多。 仅剩的两名武士这才注意到:几个伙伴死的死、伤的伤,如今只剩他俩了。 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们更加慌乱了。 “噗嗤!” 独自对阵加里奥的武士越打越慌,不小心撞到了桌角之上,动作一滞,很快被加里奥抓住了机会,一剑捅进了肚子。 最后一名武士见状亡魂大冒,奋力挡下矮人铜须的一锤,转身便要逃跑。 但他逃跑的速度终究比不上羽箭的速度。 在混战开始后便暂停行动的精灵银发看到他想要逃跑,不假思索地举起弓箭,对着他的后心射出。 一箭穿心。 他的奔跑停止了。 酒馆中的嘈杂仅仅持续了一小会,便又重归平静。 几分钟的时间,巴恩斯的队伍便惨遭团灭! 第71章 面子 “他们居然把巴恩斯一伙全灭了…”一个客人满脸惊讶地说。 “是啊,巴恩斯他们在城里可是很少吃亏的。” “而且整场冲突仅仅持续了几分钟,巴恩斯他们算得上是被碾压了。”另一个客人说,“这支队伍的实力非同凡响啊!” “巴恩斯完蛋了。”一个家伙幸灾乐祸的说,“这家伙曾经也算是个爷们,直到他卵子上中了一箭。” …… 巴恩斯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求求你,发发慈悲。”他忍着剧痛向高非求饶,“饶了我这条贱命吧!” 高非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声不吭。 “非常抱歉。”米娅娜发话了,“我刚才已经说了——你的死期已至。” 巴恩斯的脸上充满了绝望。 他那原本凶悍的脸此刻如同被逼到绝境,浑身恐惧的小猫一样,颤抖不已。 “布鲁克斯老板!”他冲着酒馆老板嘶喊求救,“看在我们认识了这么久的份上,救救我!您要什么我都给您!求您了,让他们放过我……” 布鲁克斯,也就是他口中的酒馆老板面上露出犹豫之色,看了他一眼,又看看高非,没有发话。 “你不用求饶了。”加里奥将长剑归鞘,反手从腰间拔出匕首走上前来,一刀挥出,干净利落地将巴恩斯的那话儿切下来,随后又像塞香肠一样塞到了他因为疼痛而大张着的嘴里。 在他动手的那一瞬间,在场的所有男人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后夹紧了双腿。包括高非自己。 酒馆老板的脸色看上去也不大好看。 “你也许不了解我家多拉格大人,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大人有一句格言叫做‘多拉格言出必行’”加里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他说到做到——比如刚刚说要把你这玩意切下来塞嘴里,这并不是虚言。” 巴恩斯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对于加里奥忠实地替自己的格言践行,高非很感动。 但此刻他也不免感觉胯下一阵发凉。 加里奥啊加里奥,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你有点脑子好不好啊! 他暗自吐槽。 这句话其实真的是我随口说说而已。 我只是想恐吓他一下,并不是真的想把他的那玩意割下来塞嘴里好吗? 恶不恶心啊? 而且,现场还有这么多的女性啊,给瓦妮莎公主和米娅娜祭司看到这脏东西,多膈应人啊! “好了,加里奥。”他说,“不用再折磨他了,给他个痛快吧!” “是,大人!”加里奥应声道。随后他举起了匕首。 “住手!”酒馆老板布鲁克斯开口了,“这位客人,你的惩罚已经够了——他的伙伴已经全部死去,他本人也已失去了男人的根基。所以,” “诸位,给我个面子。”他走上前来,“饶他一命吧!” 高非看着他,心下飞速盘算起来。 巴恩斯本身战斗力并不低,而且身边还有五六个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胆敢在酒馆率先调戏瓦妮莎,对己方挑衅,足以证明他的大胆和狂妄。 但当酒馆老板出声的时候,他立马蔫了。 若不是米娅娜开口回击,说他今日“死期已至”,这场战斗肯定打不起来。 根据巴恩斯对酒馆老板的态度,他清醒地意识到:这位名叫布鲁克斯的酒馆老板势力很大,是这里的地头蛇。 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如今自己一行人初来乍到,虽然不能怕事,却也不宜四处树敌。 而且,正如他所说的一样:巴恩斯的团伙几乎被团灭,自己也成了太监,这惩罚已经够了。 主意打定后,他决定给布鲁克斯老板一个面子。 “既然布鲁克斯老板发话了,那您的面子……” “很抱歉,您的面子恐怕我们给不了。”米娅娜温柔而又坚定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打断了高非,“我刚刚已经说过了:今日便是他的死期。” 高非楞住了。 米娅娜为什么这么执着于杀掉此人?甚至不惜得罪酒馆老板! 他心中不由地升起了些许不满。 这女人,是不是胸大无脑啊? 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懂吗?这个时候不给老板的面子,接下来可是寸步难行啊! 果然,布鲁克斯老板的脸色变了。 “好,很好,非常好!”他涨红了脸,“在无光城,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不给我面子的人,今天真是个特殊的日子啊!” 他扬起手,连续拍了几巴掌。 加里奥等人神色凝重,纷纷抽出了刚刚收拾好的武器。 高非倒是没有重新拔剑。 但他也已蓄势待发,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是时候展示真正的技术了!他想。 很快,布鲁克斯老板的部下们闻声赶来。 他们的数量不少,是高非等人的两倍多。 然而看着周围人数两倍于己方的敌人,高非一时有些错愕。 我们的敌人,居然是一群厨师?他有点懵。 没错,布鲁克斯老板的属下是一群做饭的。 这些厨师们一个个脑满肠肥,脸生横肉,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有斩骨刀、菜刀、火钳、斧头,甚至还有个家伙手里拿着一口铁锅。 一群做菜的厨子而已,乌合之众,战斗力强不到哪里去。 第72章 申请完结,忘了放大纲了…… 大纲(故事主线): 第一卷:《利与力》 高非穿越而来,与一只巨龙卓耿的灵魂一起进入到十二岁的男孩高非?多拉格的身上。 他通过为卓耿收集财宝,获得学习魔法的机会。 为了摆脱与放荡的表妹的婚约,他与知晓他秘密的南国公主瓦妮莎结盟,设计丑化自己,以求表妹主动放弃。不料表妹做的太绝,意图借怒龙城公爵之子戴恩的手除掉他。不得已之下,高非反杀了戴恩,与怒龙城结仇。 抵达领地鹰歌城后,他一方面发展经济,整顿军备;一方面与南国密切合作,接收公主那边派来的人才,励精图治,徐图扩张。 不久后,附近的领主在封君怒龙城公爵的授意下频繁侵扰他的领地,战争爆发。 凭借来自后世的智慧与高超的领兵技术,他很快打败了几个小领主。 最后,他借着南国公主瓦妮莎的情报,利用当朝国王对怒龙城公爵的不满,直接挥师进军怒龙城,打败公爵,并被国王任命为新的公爵。 细纲: 第1-30章情节: 五年前,来自天朝的高非穿越而来,与一只巨龙卓耿的灵魂一起进入到十二岁的男孩高非?多拉格的身上,共同生活。 由于无法适应人类的身体,巨龙卓耿将身体的控制权让给了高非。但一年前,它无意间见到大笔金银,勾起了它的贪财本性。于是它和高非达成协议:高非为它收集金银财宝,作为交换,它教高非学习魔法。 为了积攒“学费”,高非带着两个新收服的护卫,加里奥和威斯勇闯矮人山脉的土匪巢穴,缴获了一箱财宝,这些财宝是土匪们从南国商队那里抢来的。 南国公主瓦妮莎?克莱德曼率军队与中土王国怒龙城公爵之子戴恩爵士的千余大军汇合,表面上是意图教训矮人山脉的土匪,但实际上,瓦妮莎的目标是高非。 原来,十天前,光明教会的女祭司,瓦妮莎的好友米娅娜小姐向国王透露自己所看到的预言,预言中她不仅看到了魔法再度现世,而且还听到了龙的声音。她建议王国与这条“龙”保持良好的关系,并且尽快从北疆王国购买可以铸造魔法防具的材料。 国王听从了她的建议,派遣商会携带重金去北疆王国贸易,不料却在中土王国怒龙城领地内被矮人所劫。商会派出的报复队伍剿灭了大部分矮人,并从矮人那里知晓了高非会火魔法的秘密。 瓦妮莎等人这才意识到预言中的“龙”其实是人名,这个人就是高非?多拉格。 于是她以出兵剿匪为借口,来中土王国见高非。 高非此时正陷入困境:他得知自己的母亲与舅舅已经约好让他和表妹莉莉丝成婚,但心腹加里奥告诉他,莉莉丝小姐生性风流,还怀了别人的孩子。他想摆脱这门婚姻,但却想不到什么好办法。 与瓦妮莎会面后,双方交了底,达成了合作。高非请瓦妮莎想法毁掉自己的亲事,瓦妮莎很快便想出了办法。 她先是挑动起戴恩的妒火,让他举办一场比武大会,借此教训高非;然后离间莉莉丝和高非的关系,让莉莉丝误以为高非因为愚蠢的吹牛赔上了抢来的那箱财宝,还欠了南国一大笔钱,对高非心生不满;另外她和高非商定,高非要在比武中尽早出局,显出丑态,加深自己的坏印象。 比武大会后,戴恩获得冠军。作为奖赏,瓦妮莎带着莉莉丝陪酒。酒后,她略施小计,让这对男女睡到了一起,然后曝光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高非当即表态退婚。 本来事情到此结束,但不料莉莉丝与哥哥山姆等人也有好算盘。他们鼓动戴恩向高非发起决斗,并打算借机杀掉高非,如此一来,莉莉丝可嫁给公爵之子,她的二哥也可以顺势成为鹰歌城的继承人,她还可以摆脱高非的债务,一石三鸟。 决斗中,觉察到戴恩的杀意,高非果断反杀了他。 第二卷:《权与谋》 中土王国老国王去世,王子黑虎继位,他素来与怒龙城公爵一家亲近,对高非怀恨在心。 继位之后,黑虎国王对新的怒龙城公爵高非明里暗里打压,部分趋炎附势的朝臣也纷纷对高非进行刁难。为了谋求发展,高非忍辱负重,在朝中寻求盟友,暗中发展力量。 最后,时机成熟,他举起反旗,将黑虎国王击败,赢得战争后就任新的中土国王。 第三卷:《情与法》 高非的红颜知己瓦妮莎公主谋略无双,一直为南国鞠躬尽瘁,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她的哥哥斯文?克莱德曼对于高非的势力越来越大很恐惧,担心他坐大之后会吞并南国,于是对瓦妮莎援助高非的行为非常不满,处处掣肘。 即位之后,他甚至暗中指使部下搜罗妹妹以前做过的违法之事,尤其是开始时瓦妮莎将商会北上购买魔防材料的消息透露给矮人土匪,将商会头领、护卫悉数击杀的事。她这么做,是为了将混在其中的叛乱分子一并剿灭。 想要将妹妹置于死地,断绝与高非的联系。 高非带兵逼近,孤身前往南国法庭救下瓦妮莎。 瓦妮莎对亲人彻底失望,全心全意帮助高非,最终摧毁了哥哥的军队,将南国收入囊中。 第73章 新书《诸天谢罪群》已发 厚着脸皮推下新书…… 《他不是龙》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手打吧小说网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手打吧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