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1章 “林余余你醒醒。” “林知青,你快醒醒,你没事吧?” “不好了,林知青晕倒了,快去大队长那里借牛车送去镇上的卫生所。” “镇上太远了,还是送到隔壁大队的赤脚医生那吧。” 好吵?什么声音? “林知青醒了,她眼皮动了。” “林知青你醒了?你还好吗?” 林余余睁开眼,有些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人,这些人……一个都不认识,再看四周,这是哪里?她不是自爆晶核和丧失同归于尽了吗?紧接着,还没等林余余反应过来,一大串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涌入了脑海。 原来,她是穿书了。 林余余来自2040年,那一场大家以为的天降流星雨,为地球带来了颠覆性的毁灭,人类进入了末世。丧尸、异能者、变异动物、变异植物……还有无数的杀戮和血腥。 林余余在末世前是个大二生,20岁,她是二胎宝宝,上面还有一个大她18岁的哥哥,所以妈妈生她的时候是高龄产妇。因为兄妹年龄相差的大,哥哥非常的宠爱她,后来哥哥娶了嫂子,嫂子对她也很是宠爱。 但是,末世带走了父母、兄嫂、甚至还有才六岁大的侄子。而她因为觉醒了植物系异能,所以活了下来。 她一个人在末世生活了两年,直到这一次,他们队伍要去解决一个五级的丧尸,五级丧尸太变态了,他们拼尽了全力,根本解决不了它。最后,不知道谁提议,用一换一的办法。林余余觉得,队伍里的人都有牵挂,不是有家人就是有对象,只有她一个人,靠想着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和侄子的回忆过日子,所以,她站了出来,不顾大家的反对,自爆了晶核,和丧尸同归于尽了。死时,她22岁。末世两年,她从娇滴滴的小公主,变成了前线杀丧尸的女战士。 根据涌入脑海的记忆,林余余知道了目前的情况,她这是穿到了一本她看过的年代文小说里了,这本小说叫《七零娇知青》,女主名叫林燕,是个娇俏的知青,她下乡一是为了体验生活的,二是被好友骗的,但是哪里知道下乡的生活这么苦,不过女主福气好,她在火车上认识原主,然后活泼开朗的她和内向沉默的原主成了朋友。 于是,到了乡下之后,原主为了感激女主,总是帮女主干活。而现在,林余余穿成了这个帮女主干活的林余余。连名字都一样,林余余记得当初看书的时候,她还去留言过,表示这会不会是自己的穿书警报? 现在……竟然真的穿书了。 当然,作为书中的旁观者,林余余是看的清楚的,女主看着娇气,实际上聪明的很,她知道怎样利用人心,原主不就是这样被她收服了吗? 当然,女主对原主也是不错的,原主困难的时候她也会帮忙,有好处的时候,她也不会忘记了原主。 但是,林余余可不想当原主,为女主做一辈子“丫头”。冥冥之中,林余余有种感觉,原主不在了,而她是真的穿书了,以后会代替原主,一辈子生活在这里。 说到原主,也有一段奇葩的经历。 原主名叫林余余,是多余的意思。而她叫林余余,是一个误会。她原本叫林瑜,瑜是美玉的意思。因为家人总是叫瑜瑜,所以后来叫着叫着,大家都以为她叫林瑜瑜,再后来瑜字没有余字好写,小小年纪的她,就用余字代替了瑜字。 当时,她还觉得自己特别聪明,回家告诉爸爸妈妈和哥哥之后,还被他们取笑了。 说到原主,她妈在生她的时候伤了身子,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了,而她爸家里是重男轻女的,希望有个儿子(孙子),所以她爸妈离婚了,在那个年代,谁家都想有个儿子传宗接代,这种思想很正常。 原主爸妈离婚之后,原主妈嫁了一个鳏夫,刚好死了老婆,二婚不想要孩子,怕对前头的孩子不好,而原主妈刚好不能生,所以这两人重组成一个家庭,是一拍即合的。原主妈离婚前没把原主带走,到不是她狠心不要女儿,而是她二婚带着拖油瓶过去,那边也有孩子,她担心女儿过去会被欺负,还不如在林家过的好。 林家虽然想要儿子,但女儿是林家的骨肉,且还是前夫的第一个孩子,肯定也不会少了她一口饭吃。然后自己再接济女儿,女儿肯定比在后爸家过的好。 林余余这个名字是原主爸取得,因为前妻生的不是儿子,所以他就给女儿取了个多余,但是多余不好听,原主奶奶做主改名叫余余了。 原主是林奶奶带大的,倒是也没吃苦。林家是工人家庭,养个孩子还是养得起的。但是因为爸妈离婚,原主很自卑,所以从小很乖,很会做家务。 不过,原主的日子着实不错,因为原主妈三天两头去看她,会给她几分或者几毛的零花钱,然后还会给她带个鸡蛋什么的。这些都是原主妈精打细算、加上做零工省下来的,她二婚的丈夫不知道。 原主是念书念到高中的,一则城里职工家庭的孩子,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不去读书的,二则原主爸的孩子不多,原主一个,后来娶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一共两个孩子,所以他也就没有压榨女儿,不让她去读书。 关于知青下乡的政策,最初开始是知识青年自愿的,只是在后来,这种自愿的政策成了强制性的,只要16岁、初中学历以上的知识青年,家庭符合条件的,都要下乡。今年过了年,原主刚到了16岁,也在符合条件的名单里。 其实按照原主后妈的意思,不让继女下乡,给她找个男人嫁了,家里还能得一笔聘金,以后还能帮衬弟弟。并且,她已经在为原主物色了对象,是一个二婚的男人,还是个工厂里管理级的,而且还没有孩子,这条件相当不错的。当然,后妈之所以物色二婚男人,是因为二婚男人娶黄花大闺女,会给的聘金比较多,加上对方有点身份。 这会儿是70年代,那个二婚男人条件好,据说聘金能给到500块,后妈就心动了。 后妈和原主爸在商量这件事的时候,被原主听到了,原主吓了一跳,跑去找亲妈了,于是亲妈给她出了主意,让她下乡,这样一来,林家就管不到她了。不然,女儿如果留在林家,前夫要把她嫁人,她这个已经改嫁的妈也没有办法。 于是,原主下乡了。 原主爸和后妈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的生气,500的聘金不翼而飞了,能不气死才怪。所以原主下乡的时候,什么都没给她准备。不过原主有个好妈,钱、票,都给她准备了不少。原主妈并没有因为生了女儿导致自己不能生育而厌恶这个女儿,她原本性格就比较柔的,所以对女儿是很好的,再加上这是她唯一的孩子了,她对女儿就更加好了。 虽然她在后面的丈夫家过的也不错,但是她觉得,以后她老了,养老还是要靠自己的女儿的,于是,她对女儿就更加好了。 现在女儿下乡了,她担心女儿在乡下过的不好,每两个月都会给女儿写信,然后给她汇款,钱不多,都是她自己做零工和平时存下的,两个月能寄5块钱,但其实,这已经很好了。 原主是个节约的性子,下乡两个月了,她亲妈为她准备的钱和票都不舍得用。 而这次,林余余醒来,就在小溪边,为女主林燕在洗衣服。根据原主的记忆,这是林余余第一次为林燕洗衣服,因为林燕来大姨妈了,肚子疼,不能下水洗衣服。不过衣服是第一次洗,上工却是帮林燕干了不少。当然,林燕是女主,作者自然不会写三观不正的女主,所以原主帮林燕干活,林燕会用吃的补偿原主,比如奶粉也有过。 林余余对林燕这个女主并没有带上任何偏见的意思,用自己的东西换取别人的劳动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非常公平的交易。 但是林余余既然成了原主,她可以用劳动力换东西,可是像原主这样给林燕洗衣服的事情,她可做不来。尤其是这次林燕来了大姨妈,裤子上还有血迹。 林余余理清所有的思路之后,脚底一滑,掉进了水里。她会游泳,打算在水里折腾一下,然后再自己爬上来。她不想用原主的身份慢慢的改变自己,原主性格内向、老实,而她是在杀丧尸中拼命活下来的,她的性格比较果断,她也不是演员出身,模仿不了原主。 如果让她慢慢的改变,那么在这慢慢中,她要寻找时机,然后在这过程中,她还要用原主的性格继续帮林燕上工、做饭等等,她实在学不会原主的性格,也做不来原主的事情。所以借着原主晕倒过的时机,掉进水里,生死徘徊间,来个大大的改变。 “林知青掉进水里了,大家快来帮忙。” “林知青,把手给我。” “林知青,抓住棍子。” “林知青……” 林余余刚掉进去的时候,意识还很清晰的,但是渐渐的,有些模糊了。因为这具身体有些糟糕,她低估了这具身体的糟糕程度。 知青院 中午,大家下工回来,吃了午饭,正在休息,突然有个婶子跑了进来:“不好了,林余余知青掉进水里了,你们快来个人帮忙。” “什么?余余掉进水里了?” 原主因为沉默寡言,为人勤劳,所以在知青中的人缘还不错的。一听林余余掉进水里,在休息的大部分知青都跑去帮忙了。 “林燕,你平时不是和林余余最要好吗?听见林余余掉进水里你竟然不去,看样子你的好都是伪装的,就是为了骗她给你干活洗衣服吧?”说话的知青叫陈娇,是《七零娇知青》的女配。 ※※※※※※※※※※※※※※※※※※※※ 开新文了,前三天留言有红包哟! 第2章 林燕在家里是受尽宠爱的,这次下乡是因为好友说要下乡体验生活、搞农村建设、做知识青年,可是她哪里知道,好友是骗她的,等她报名参加下乡计划之后才知道,好友根本没有报名。而她之所以欺骗自己,是因为她喜欢的男同学喜欢自己,她是嫉妒自己,想把自己搞去下乡,让男同学断了想法。 林燕并不是傻子,她从小都聪明,这次被骗,一是因为太过相信好朋友了,二是因为下乡这件事对她一个从来没有去过农村的知识青年来说,抱有一定的幻想。结果来到这农村两个月了,她已经明白了当时怀着梦想下乡搞建设的自己,有多么渺小,这种伟大的梦想,她早就不要了。 好在她在火车上认识了林余余,因为两人都姓林,她觉得很亲切,又得知是一个地方下乡的,所以对于性格沉默寡言的林余余,她很是热情、主动的和对方聊天。到了乡下之后,她们成了同进同出的姐妹,比如她不会做家务,林余余会帮她。她不会做饭,林余余会帮她,她就烧烧火。再比如上工很辛苦,林余余也会帮忙,但是她会泡上一碗奶粉,给林余余半碗,两人劳苦之后补补身体。 今天她来大姨妈了,肚子特别疼,真的不想下水洗衣服,所以就拜托林余余帮忙了,却哪里知道林余余会掉下水里。也不是她不肯起来,而是她肚子疼的厉害,想缓一缓再起来,就因为动作慢了点,被陈娇给说了一通。 林燕听了陈娇的话,心头升起一把无名火,女人来大姨妈的时候,本来就极其容易生气,加上陈娇说的话,林燕也不是包子性格,当下就露出几分委屈:“陈知青你……你太让我失望了,你竟然这样挑拨离间我和余余的友情。”她生的娇俏,如果是男同志看到,必然不舍。但是陈娇不是男同志,偏巧她喜欢的一个男知青又喜欢林燕,她对林燕既嫉妒又讨厌。 陈娇:“谁稀罕挑拨离间了,我这是通过表象看清了你的本质。” 林燕从床上起来,四月的天气还有点冷,她因为怕冷,动作有点慢,但也不忘反击陈娇:“陈知青,你这样总是针对我,我会向陈姐提议,让我们别做舍友了。”陈姐名叫陈霞,是老知青,也是她们这群女知青的大姐。 陈娇:“那真是太好了。” 林余余是没有看到女主和女配的戏,她已经被人救上来了,救她的是村里出了名的二流子,二十二岁了还没说媳妇,没有姑娘家愿意嫁给他,只不过晕过去的林余余不知道。林余余算好了以后,但是忽略了这具身体,她刚刚穿越过来,不知道这具身体已经这么弱了。 这个地方范凹里,是个山坳坳,四面都是山的那种。通往镇上的只有一条路,这条路连拖拉机都开不进来。七零年,很多农村都通了电,但是范凹里还没有通电,因为这个地方偏,从镇上拉电线过来,可是一项大工程。 林燕赶到溪边的时候,林余余还没醒来。她有些担心、有些急切的上前:“余余你怎么样了?余余……”见林余余没有反应,她颤抖的伸出手,想去探林余余的鼻息。 “林余余知青没事,林燕知青你不用担心。”一个婶子抓住林燕的手,“她还活着。不过,你们从知青院过来没给她带件衣服吗?这四月的天人掉进水里了,也会冻坏的。” 林燕一愣,赶忙道:“我过来的急,给忘记了,我现在回去拿。”说着,林燕就往知青院跑。 旁边陈娇道:“说什么忘记了,分明就是不关心,也亏得林余余帮她做了两个月的活。” 林燕咬着下唇没有回应她,她的确是来的匆忙给忘记了,可这事情能怪吗?谁还没有忘记的时候啊?再说大家都是知青,她忘记了,也不见别人带上件衣服过来啊。 “牛车来了……牛车来了……婶子们帮忙把掉进水里的知青给抬上来。” 几个妇女一起,把林余余抬到了牛车上,她们动作倒是轻的很,林余余掉水昏迷,她们也不敢下手重,就怕待会儿有个万一。 林余余的身上已经盖了件衣服,是其中一个婶子的外衣。不过四月天大家穿的衣服起码在两件以上的,所以就算林余余身上不盖衣服,身体也不会透出来。说白了,在这个时代,身体透出来可比着凉感冒更重要,如果是前者,名声没了,还不被人说三道四的? 牛车从知青院那边经过,路上碰到了拿着衣服回来的林燕,林燕把衣服盖在林余余身上,婶子就把自己的衣服拿走了。 赶牛车的小伙子道:“你们知青来个陪林余余知青一起,带上钱啊,我们先去隔壁大队找赤脚医生,如果赤脚医生不行还得送镇上,镇上的卫生所不赊账的。” 这回林燕道:“我带了。”钱她本来就带着的,倒不是因为林余余去看医生带着,而是本来兜里就有钱。 赶牛车小伙子:“那得赶紧了,上车。” “我也去……我也要去……” “对对对,我儿子也要去。” 这个时候,人群后端,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中年妇女,这年轻男人就是救了林余余的二流子,叫范国栋,而这中年妇女就是范国栋的娘,钱菊芬。 赶牛车的小伙子:“范国栋,你去干什么?你就不要捣乱了。” 范国栋:“那是我媳妇,我怎么就不能去了?” 旁边的婶子听了,忍不住道:“范国栋,饭可以乱说,话可不能乱说,人家好好的知青怎么就成了你媳妇了?”林余余这个知青大家都知道,下乡才两个月,她勤劳能吃苦,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她印象不错,不像有些新来的知青,懒惰的很会找借口。比如那个林燕知青,什么活儿都让林余余知青干,大家都是看到的,但是人家林余余知青不说,他们说什么? 这会儿,范国栋要坏了林余余知青的名声,婶子见了,自然要说几句。 范国栋不满的抗议:“林余余知青怎么就不是我媳妇了?她掉进水里可是我救的,她的身体都被我摸了,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同志,我当然要负责任娶她过门了,所以她怎么就不是我媳妇了?” 钱菊芬:“就是,我儿子那么冷的天掉下去救她,看在她毁了清白的份上还愿意娶她,她就该感激不尽了。不然这毁了清白的姑娘,睡觉要?你家要吗?还是你家要。” 看着钱菊芬泼妇般口沫飞扬的样子,那位婶子退后了几步,就怕她的口水喷到自己。 在场的妇女们听到这样的话,也没说什么,虽然觉得范国栋和钱菊芬这举动太过分了,但是有一点他们都承认,那就是林余余是范国栋救上来的,当时大家都看见了,这身体的确被范国栋抱了。 现在出了70年,大家的思想比早几年还要好了,但就是好了一点点,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还是有些保守的,既然清白没了,就应该嫁给这个人。不管人家出于什么举动,如果林余余不嫁给范国栋,这往后哪个男人要?这不是告诉别人,自己的媳妇被范国栋抱了吗? 老知青陈霞:“现在不是吵这个的时候,现在得把林余余送去赤脚大夫那里。” 林燕:“你们够了,余余还昏迷着,大家谁都没有权利决定她的事情。” 陈霞:“对,咱们先把林余余送去看病,其他人不用跟着了,下午还要上工呢,就我和林燕去吧。” 范国栋不管大家怎么说,都是要跟着,大家不敢耽误林余余,没有办法,只得让他跟着。钱菊芬舍不得丢掉下午的工分,自然就没有去了。 到隔壁生产大队只要二十分钟的时间,那位赤脚大夫虽然医术不怎么样,但是在这个年代,大队里有个医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何况赤脚大夫一般的病还是会看的。 一到隔壁的生产大队,范国栋就大声的嚷嚷:“医生呢?快来看看我媳妇,我媳妇掉水了。” 赤脚医生从屋子里跑出来:“别动人,就这么让她躺在牛车上,我看看。”赤脚医生也是非常小心的,这人如果抱进诊所,出了事情就不好说了,让对方躺在牛车上,如果出了事情,人没进门,意味就不同了。 陈霞:“行,那您赶紧给看看了,谢谢您了。” 赤脚医生二话不说的检查了林余余的情况:“她身体有些弱,被水呛到了,有点微窒息,回去之后好好的养两天,还有这衣服要赶紧给她换下,不然身体会更加糟糕。我这里开些药回去,中药补身体,回去之后你们帮她煎一煎,她这湿哒哒的过来,就怕醒来着凉,刚好可以喝药。” 陈霞:“谢谢医生。” 赤脚医生:“进来一个人拿药,三贴中药一共3毛钱。” 林燕:“我来我来。”她进去拿了药,把钱给了赤脚医生。 范国栋:“药我来拿,回头让我娘煎了给林余余喝。” ※※※※※※※※※※※※※※※※※※※※ 开文前三天留言有红包哟,欢迎小天使们来留言! 第3章 林燕自然不会把药给他,刚才看赤脚医生要交钱的时候他去哪了?站在外面一动不动,现在拿药倒是积极。 且不说林余余被他救了就要嫁给他这件事让人恶心,他们这些城市来的知青可没有这个概念,城市里也没有这种封建的说法。但就算这件事当真,范国栋既然认定了林余余是他媳妇,他刚才拿钱换药的时候能主动拿钱,积极一点,林燕还能高看他一眼。现在,怎么可能? 林燕拿紧了药:“这是我用钱买的药,不用你拿。” 范国栋一愣,随即嘿嘿笑了笑:“林燕知青,这林余余不是我媳妇嘛,煎药这种事情交给我娘就好了,你城市来的不会这个。” 林燕:“你想要讨好余余,自己拿钱去买药啊,用我的钱充胖子,你做梦呢。”林燕从小在家里受宠,性格也是刚的,她的娇俏那是对着男主。对于范国栋这种二流子,她可没有娇俏可言。 陈霞:“我们赶紧回去吧,不然林余余的病情就加重了。” 赶牛车小伙子:“走喽。” 回到知青宿舍,范国栋还想跟进去,他一只嚷嚷着让林余余去他家,但是陈霞和林燕没同意,她们把林余余抬进去之后,直接把宿舍院子的门关了。范国栋虽然是二流子,但是也不敢乱闯,这年头对女同志耍流氓的罪名可不轻。 林余余身上湿哒哒的,林燕和陈霞先把她的衣服脱了,然后又给她换了一身衣服,都是女同志,也没好什么难为情的。 换好衣服,陈霞道:“林燕,你会煎药吧?我要去上工了。”上工关乎着粮食,陈霞已经耽搁一会儿了,现在时间还早,她还不想请假。 林燕有些为难:“我从来没有煎过药,刚才问了赤脚医生,但是我听的也不怎么明白,我就怕煎坏。”而且,她自己人还难受,感觉全身无力,真的是没有精力再煎药了。 陈霞想了想:“那算了,我下午不去上工了,我来煎药吧。”她下乡已经四五年了,这些活自己就算曾经不会,现在也摸索的会了。林燕一看就是在家里受宠的,不会这些也不奇怪。 林燕一听:“谢谢陈姐,真是太好了。” 接下来,林燕回床上休息了,她裹着被子,痛经让她很快就睡着了。林燕睡着不久,林余余就醒来了。她有些迷茫的看了看四周,已经拥有原主记忆的她很快就知道,这里是知青宿舍。 女知青的宿舍有两间,一间是老知青宿舍、一间是新知青宿舍。新知青宿舍是她们下乡之前刚刚建好的,就在老知青宿舍旁边扩建的。这次下乡的新知青中,女知青有三个人,就陈娇、林燕和林余余,所以三个人一间。 林余余从床上起来,看到了睡在隔壁床的林燕。南方没有地暖、炕之类的,所以她们的床都是一人一张木板床,到了冬天,这床非常的冷。不过木板床下面是空的,所以大家的行李都是放在床下的。 林余余起床之后,木床有了点动静,不过林燕睡的沉了,并没有醒来。她穿好衣服,原主虽然爸妈离婚了,但是她还是有几件好的衣服的,毕竟她有个疼爱她的亲妈,而且林家也不会压迫她,城里人要面子,职工院也很讲究名声,后妈如果虐待继女,这种名声传出了很不好听。所以林家也隔年会给她做件新衣服,所以原主这日子是真的不错的。 林余余从床下的行李袋里翻出一件毛衣,是原主妈在过年的时候给她准备的,她一直舍不得穿,但是林余余却舍得的,她穿上毛衣,又穿上棉毛裤、外裤,然后出了房间。 外面的太阳光暖洋洋的,陈霞一边煎药,一边在缝补自己的衣服,听到动静,她转过头:“林余余你醒了?你没事吧?身体怎么样?” 原主性格沉闷,不爱说话,所以林余余并不需要多模仿她、伪装她,只要不怎么说话就可以了。而且时间长了,这性格还是可以改过来的。 林余余对陈霞笑了笑:“我好多了,谢谢陈姐关心。对了陈姐,我记得我掉进水里了,之后怎么样了?” 说起之后的事情,陈霞有些气愤,她把事情说了一边,然后又提醒:“……余余,你们是新来的知青,对范国栋这个人还不了解,这人就是个蛀虫,好吃懒做,每天无所事事,所以在村子里讨不到媳妇,你这次是他救上来的,我看他肯定咬紧自己抱了你,要毁了你的清白,然后逼你嫁给他,你说说,你该怎么办?” 林余余从2040年过来的,那个年代你的人对这个年代是不了解的,她爸妈活着的时候不是这个年代的,即便是,也不会提起这个年代,谁家父母会在孩子面前提起自己曾经的年代有多苦?所以对于这个年代,林余余唯一的了解是从小说里,从原主的记忆里。 不过,小说也只是小说,作者没那本事还原历史。所以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这里的情况之后,林余余对这个年代的封建思想是很无法理解的,但是这个年代有她喜欢的东西,人们的淳朴、简单、生活的安逸。 是的,七十年代,对从末世过来的林余余来说,也是安逸的。 在末世,粮食成为快消品之后,大家的温饱问题比这个年代还不如,尤其是,除了温饱问题之后,最大的危机还是生命受到了危险。面对着虎视眈眈的丧尸,这里的一切就显得可爱了。 林余余:“陈姐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解决的。”她在末世过了两年,爸妈、兄嫂和侄子都去世了,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是靠自己解决的。 陈霞:“你心里有个数就好,如果真的……”陈霞想说,如果真的没有办法,你可能就要嫁给范国栋了。但是这话她没说,因为伤人心。“这里的药煎好了,我温着,我给你倒出来可以喝了。”说着,她起身去拿碗。 林余余喝了药,嘴巴里苦苦的,心里倒是想起了一些事情。末世前,她是大二生,她念的是医学院,因为妈妈生她的时候是高龄产妇,快50岁了,所以生下她之后身体很差,也因此,她从小就立志要当个医生,将来可以好好的照顾妈妈,所以即便她医学院只念了两年,对这个年代的乡下来说,也应该是非常稀少、有珍贵的懂医的人员吧? 林余余不排斥上工,自劳自得,这种日子很美。可问题是,这具身体其实很糟糕,上工能赚的粮食不多,温饱都解决不了,且原主还傻傻的帮林燕,林燕给的这些小恩惠哪里能补她的身体? 所以,林余余想到了这个年代的人,对医生的需求和尊敬。 她回想原主的经历,原主性格沉默,在林家除了干家务之外,平时林家人都不会管她,所以她利用闲余的时间做点事情,比如学点医学知识,林家人不知道也是正常的。而至于调查,林余余也不担心,范凹里这等地方,交通都不方便,更何况通讯?大队长难道还会去原主的老家调查她是不是懂医? “余余,你醒了?身体怎么样?”林燕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大概是睡饱了,她经痛倒是好了,看到林余余醒来,她当真很高兴。在这些知青里,她和林余余的感情最好。 林余余自然不知道她的想法,她照着原主的性格,带着歉意的声音道:“对不起林燕,是我不好,我在帮你洗衣服的时候生病了,掉进了水里,所以你的衣服我还没洗好。” 林余余的声音是非常温柔的,一是年龄小,才16岁,声线比较清,二是她性格内向,说话声音轻,所以在别人听来,她声音比较温柔,甚至有一些柔弱。 林燕倒是没有多想,她觉得自己了解林余余,她马上道:“这没什么,这件事还是怪我,如果不是为了帮我洗衣服,你也不会掉进水里,衣服已经拿来了,我待会儿自己去洗一下就好了,我现在肚子不痛了。” 林余余笑了笑:“林燕你真好,待会儿你能帮我去洗一下衣服吗?我那些湿掉的衣服也要洗掉,等过两天我身体好了,我再帮你洗回来。” 林燕愣住了,她还没反应过来。她看着林余余,只见林余余微笑的看着她,因为生了病,脸色有点苍白,但是人还是那个人,却又有点不是那个人了。 林燕赶忙回过神:“好的,我这会儿有空,我先给你去洗。” 林余余:“林燕加油,你最好了。” 林燕有些恍惚,这些话……怎么那么耳熟。等她拎着衣服出去,才想起,这些话不是她对林余余说过的话吗?林余余帮她做饭的时候、帮她上工的时候,她就是这样说的。 林余余倒不是故意让林燕去洗衣服的,而是现在的身体真心不好,既然身体不好,衣服放过夜也不太好,那原主可以帮林燕上工、帮林燕洗衣服,林燕也可以帮她的吧? 而且,她也没想和林燕交恶的,林燕能在范国栋想要占便宜的时候维护她,证明林燕对她的友情还是不错的,对于对自己好的人,林余余也是感激的。或者说,她现在成了原主,只要对原主好的人,她都会心存感激。 咦? 林余余睁大了眼睛,刚才她一直没有注意身体,现在发现,她上辈子觉醒的植物系异能,竟然跟着来了。 第4章 林燕去洗衣服了,陈霞在缝衣服,林余余虽然病着,但是因为她发现植物系异能跟着来了,所以她想私□□验一下,于是她对陈霞道:“陈姐,我现在身体好多了,但是我又上不了工,所以我去山上摘点野菜,晚上的晚饭交给你做了。” 陈霞:“你养着身体,暂时不用去摘野菜了。” 林余余:“没事没事,我去了啊。”她进了厨房,按照原主的记忆拎起篮子就往山上走。 陈霞看着她,叹了一声气,但是对她的印象就更好了,生病中还要去摘野菜,知青里,最勤劳的就属林余余了。 这会儿大家都在上工,林余余避开人群是很容易的,到了山上,她开始释放植物系异能。自爆前,她的异能已经是四级了,因为植物系异能稀少,所以她几乎包揽了七成适合她的晶核,也因此,两年的时间把异能升级到四级,速度算是很快了,只是现在,异能又回到了一级。 植物系异能与其他的异能不同,比如五行异能,可以凝聚出五行元素,水火金木土,但是植物系异能却不能变出植物,植物系异能能控制周边的植物,甚至可以降服变异植物为自己所用。 不过在这个时代,就别有变异植物了。但是能控制植物,从植物中得到讯息,然后寻找自己需要的植物,也是一项很大的优势了。 林余余在草堆里坐了一会儿,回想这半天的经历,她都觉得难以想象,她没有想到自爆成全了别人,却造就了自己的离奇穿书。 但是……这个世界还是没有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和侄子啊。想到这里,林余余的眼眶红了,如果家人也有这样的经历,哪怕在别的地方活着,那该多好。 林余余用袖子擦了一下眼泪。经历了末世,她早就学会在哭泣中成长了。在这个动荡,对末世来说却又和平的年代,林余余不想死了。 说句实在话,死亡的滋味真不好受,就算是那一瞬间,但是她永远也忘不了自爆晶核,脑袋爆炸的那一刻,她觉得好痛。 而且,她接收了原主的身体,也该承担原主的责任和义务。她不是圣母,但是原主的妈妈对原主很好,这是原主,也是现在的林余余不能摆脱、不能躲避的责任。 林余余调整好心情,然后使用植物系异能接受从植物中得到的讯息,很快,她知道了附近哪里的野菜比较多。 因为是一级植物系异能,所以从植物中得到的讯息是有限的,她只能得到五十米半径内的讯息。 不过,除了野菜之外,她还找到了一些别的讯息,比如,草药。 范凹里没有医生或者大夫,所以满山的药草没有人挖。就算是隔壁的赤脚医生,所知也有限,再说隔壁大队的那一座山也够他一个赤脚医生找药草了,自然也就不会来这里。 林余余有了打算。她摘了一篮子的野菜之后,在身体能承担的范围内,又使用了几次植物系异能,然后把在最后几次异能使用中,她又发现了一些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野参。 林余余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有野参,虽然位置有些不好,在陡峭的岩缝中,但是没有关系。她控制着野参,让它自己钻出泥土,然后又控制着木藤把野参搞到了手。 林余余采取的是两株最大的野参,旁边还有三株比较小的她没有动。按照她的估计,这小的野参应该是大的野参的种子掉落之后,再长出来的。不过,这地方有点陡峭不说,还比较隐秘,所以一般的人是发现不了的。不然如果有人发现了,这野参早就被挖掉了。 林余余不知道野参的价值,两株野参,一株是三十年的,一株是二十年的。她现在没有包野参的布,所以直接藏进衣服里,接着,她又摘了一些野果。野果是树莓,跟草莓有点像,但是就小很多,大概是她这半个拇指那么大,酸酸甜甜的。 摘完之后,没有看见别的,林余余就回去了。 范凹里的上工时间分为三季,春秋二季是上午8:00——12::0,下午2:00——6:00;夏季上午不变,下午2:3——6:30;冬季上午也不变,下午1:00——5:00。 现在是4月份,3、4、5月份为春季,所以下午是6点下工。 林余余回去的时候,大家差不多已经下工了,陆陆续续的回来了,陈霞在做饭、林燕在烧火,大家刚下工的时候,也关心的去看过林余余,听陈霞说林余余去山上摘野菜了,大家还十分感动,老实人原主给大家的印象实在是好,勤劳、努力、本分。 现在看到林余余拎着一篮子野菜回来,大家都纷纷打招呼。 “余余,你身体怎么样?” “你身体不好就先休息,别上山了。” “就是啊,身体养好要紧。” 林余余腼腆的笑了笑:“谢谢大家关心,我想着大家上工辛苦了,就给大家去挖点野菜,不过今天运气好,除了野菜之外,我还找到了一些野果,我吃了几颗,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如果是以前的林余余,肯定不会说这些话,她沉默的只会说谢谢,这种大家上工辛苦了之类的话,肯定不会说。 这时,林燕听到了林余余的声音从里面出来:“余余你回来了?” 林余余看到把篮子给她:“燕子,你看,我挖了一篮子的野菜,还摘了野果。” 林燕看到野菜果然多,就是野果树莓也不少。她没有吃过树莓不知道味道,忍不住好奇的问:“这个可以吃吗?” 有个老知青道:“这叫树莓,味道不错,酸酸甜甜的,这乡下地方没果子吃,所以每到季节了,孩子们都喜欢去摘这个吃。不过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多的,余余你真厉害啊,能摘到这么多。” 林余余笑笑:“燕子,你洗了分给大家吧,我刚才挖野菜出了汗,我想先洗个澡,加上今天掉水里还没洗过澡。” 林燕:“行啊,你先去洗,陈姐烧了热水呢。” 如果是平时,肯定让上工的人先洗,但是今天林余余掉水里了,又给大家挖了这么多的野菜,还摘了这么多的树莓,没人都能分到二十来颗,大家当然不会有意见了。 就连对林燕有意见的陈娇,也没有说话。她对林燕是有意见,看不惯她什么都让林余余做,但是对任劳任怨的林余余还是没有意见的。 林余余拎着热水去屋内擦了个身体,实际上,她把两株野参藏了起来。林余余擦身体很快,还没五分钟就出来了,出来之后,大家一起吃饭了。 最早的时候,陈霞他们是第一批知青,那个时候三个女的、三个男的,饭菜都是一起的,分的粮食也是一起的,这样一来,男的吃的多、女的吃的少,又或者有人干活多、有人干活少,所以知青们有了矛盾,后来粮食就分开了,大家吃多少拿出多少,菜的话有各自的,也有公共的。 林余余的晚饭是番薯,两个番薯。 陈霞还用林余余挖来的野菜放了汤,野菜汤就这味道,但是总比没有好。 林燕:“余余,你身体不好,这个鸡蛋给你吃。”林燕的鸡蛋是和村民换的,知青里有条件的都会和村民换鸡蛋之类的,用来补身体。其实原主有钱有票,但是她节约惯了,不舍得换。 林余余也没有客气:“谢谢你燕子,我明天也去换点鸡蛋,明天我请你。”她这身体实在需要补补,所以才没客气的。但是她也不白吃人家的东西,林燕给了是一回事,自己不能占人家便宜。 林燕:“你要去换鸡蛋了?”刚开始林燕去换鸡蛋的时候,就叫了原主一起,但是原主没舍得换,所以现在林余余愿意去换了,林燕还觉得有些意外。 林余余:“嗯,我想通了,这次掉进水里我差点淹死,我想着如果我死了,我妈怎么办?所以我就想通了,我要先照顾好自己,以后才能给我妈养老。” 林燕:“你这就对了,你以前的想法是错的,你能想明白实在太好了。” 林余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谢谢燕子你开导我。”她要改变原主其实很简单,死过一次的人,做出一些改变,是最说得通的。 对很多人来说食不下咽的番薯,对林余余来说,是比末世里任何东西都要美味的食物,甜滋滋的,她吃在嘴巴里,能甜进心里。 她突然觉得,她来到这个时代,大概就是为了吃的吧。 吃好晚饭,大家各自洗各自的碗。洗好碗,林余余去了大队长家。 大队长家里也在吃饭,看到林余余来了,还颇友善的问候:“林知青,你身体怎么样了?”大队长对于知青没什么意见,但是对于勤劳的知青,肯定是更加友好的。 林余余摇摇头,有些沉闷的道:“不太好,我今天觉得肺有些难受、有些疼,可能是掉进水里的时候,水吸进了肺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以前在城里跟着医生学医的时候,医生说过,水进了肺里得用医疗器材吸出来,不然肺会受到影响、污染什么的,这人的身体就会垮了。” 第5章 大队长一听,吓了一跳。乡下人思想淳朴,人命的事情不敢碰,林余余如果出了事情,就算跟他们大队没有关系,但是知青在下乡的地方出了事情,他们肯定要被公社教育批评,说不定还会犯事,有可能他大队长的职位都会丢,对他们大队的影响也不好。于是大队长赶忙道:“这不行,你得去看医生。” 林余余:“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来向大队长请个假,我明天去县里的医院看看。” 大队长道:“行,明天让范阿牛载着牛车带你去。”自己走的话,得走上三个小时才到县里,太远了。 林余余:“谢谢大队长。” 从大队长家出来,林余余有些失望,但也不是多大失望,她刚才提起自己在城里跟着医生学医的事情,但是大队长没有多大的反应,似乎是被她掉水后遗症的事情给吓到了。不过也没有关系,一次不行就两次,多提几次,大队长就会有反应了吧。 而且,自从爸妈和兄嫂去世,地球进入末世,她就从来没有指望过别人,对于自己要做的事情,她从来都是凭自己去努力的。所以她虽然向大队长提了这件事,但是她知道,自己更应该有很多充分的准备。 林余余出了大队长家,回到知青宿舍。 林燕:“余余你刚才去哪里了?找不到你。” 林余余:“我去大队长家请了假,明天我要去县城看医生。” 林燕:“你这是怎么了吗?有哪里不舒服吗?” 林余余:“我掉下水的时候吸了水进去,感觉肺里好像有水,我现在肺有点痛,明天想去医院检查一下。” 林燕一听:“这么严重?” 林余余:“那也没有办法,对了,我明天去县城,你和大家有东西要带吗?” 范凹里的牛车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县城,所以大家平时都是凑到一个月的同一天,明天是个例外。其实在范凹里,很少有人生病会去医院,大家舍不得花钱,甚至有些人宁愿病死,都不会去医院。 知青们好久没去县城了,像林余余下乡两个月了,也就下乡到县城的那天路过的时候逛过,之后的两个月就没有去过。 不过让林余余带东西,大家倒是没有。有些人买些东西,盼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有些人买了东西,是不想别人知道的。 林燕:“我也不知道要带什么,等月底的时候自己去。对了,你不是说要去换鸡蛋吗?待会儿去吗?” 林余余:“去,你等我,我去拿钱。”林余余在藏野参的时候就看过原主的钱票,有5斤粮票、1斤糖票,还有2斤肉票,这些都是原主妈省了多少年省下来的?除了票之外,还有100块钱。原主妈做了十多年的零工,家里的开销是二婚丈夫来的,自己零工赚的钱都是存着的,时不时给原主一点零花钱,或者给原主做一身衣服。不得不说,原主妈的二婚丈夫为人还不错,对于这些,他从来不过问。原主妈把二婚丈夫一家子照顾的很好,所以且不说她给原主的是自己挣的,就算是二婚丈夫的,二婚丈夫也不会说什么。 原主妈存了十多年的钱,自然是有一些小存款的,所以女儿下乡了,她就大方的给了一百块。 原主知道妈的不容易,她很节省,舍不得花钱。 可是林余余不这么想,钱不是省下来的,而且对于原主妈来说,她要的也不是钱。林余余拿了钱,和林燕一起去换鸡蛋了。 说是换鸡蛋,也不过是说的好听一点,其实就是买鸡蛋,但是知青向村民买鸡蛋,这是允许的,算不上投机倒把之类的,不过大家也不是明目张胆的,都是暗中来的。允许是一回事,但太高调了也不好。 林燕和林余余去换鸡蛋的人家是村里人口比较少的人家,一个老太太带着一个孙女,老太太身体不好,八岁的小姑娘上工、上山挖野菜养着老太太。 小姑娘养着两只鸡,鸡蛋隔天要给老太太补身体的,不过每个月也能存下四十来个。所以知青们很愿意找她来换鸡蛋。 小姑娘名叫范红花,看见林燕来了,高兴的跑到门口,她把院子的门打开:“林燕姐姐,你来换鸡蛋吗?” 林燕从裤兜里拿出一颗水果糖给范红花:“是啊,我要换10个鸡蛋,还有这位林余余知青也要换,你家里鸡蛋够吗?” 范红花自然是认识林余余的,因为之前林燕来换鸡蛋的时候,林余余是一起的,不过林余余没有换而已。现在听到她们都要换,她可高兴了:“有的有的。”如果存着的鸡蛋她每次都能换完,那么自己就不拿到供销社去了,要知道供销社收购鸡蛋才4毛钱一斤,知青们换的话不用票,可以换到六毛钱一斤。 她想要存钱,给奶奶买药,这样奶奶的身体才会好好的。 农村里除了大队里,个人是没有称的,所以一斤的量是大约估计的,一斤鸡蛋小一点的有10个,大一点的只有八个,林燕每次挑的都是小的,多了两个,可以多吃两天。林余余也学着林燕,挑了10个小的,给了范红花6毛钱。 范红花收好钱,从地里摘了一把青菜给林燕:“林燕姐姐,谢谢你的糖,这青菜给你加个菜。” 林燕:“谢谢红花。” 一把青菜不多,但是林燕一个人吃也够了。对林燕来说,每次来换鸡蛋的时候,给范红花一颗水果糖,是因为怜惜范红花,但是范红花小小年纪,也有自己的骄傲,她不白拿人家的东西,所以每次都给了自家种的蔬菜来交换。 两人从范红花家中出来,林燕道:“我明天用这青菜熬米粥,余余你跟我一起吃吧。” 林余余倒不是第一次被她这样邀请了。不过,每次邀请的时候,都是原主提早起来把青菜米粥熬好,然后林燕再起来吃。林余余有原主的记忆,原主的厨艺不错,是在林家的时候练出来的,但是她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成,所以道:“不了,明天我要赶早去县里,我起床的是你还在睡觉呢。” 林燕一想,这的确是。 两人回到宿舍,陈桥看到她们哼了声。第二批知青中女知青只有她们三个,林燕和林余余交好,剩下她一个人,好像搞得她特别难弄似的。 林燕:“陈娇,你哼什么哼?” 陈娇:“某人不是说要找陈姐换地方睡吗?那现在站在这里是怎么回事?” 林燕:“你放心,我会跟陈姐说的,今天余余生病你没看到吗?” 陈娇:“那我明天就等着了。” 林余余听着她们吵架,没有插嘴。女主和女配吵架,不关她的事情,身为原著中女主的“丫环”,她的戏份还没有女配重要,她就不参与这种战斗了。而且,命中注定的结局,女主肯定不会吃亏的。 第二天 天才微微亮,林余余就起床了。大家还在睡觉,她轻手轻脚的,先去厨房煮了三个水煮蛋,等水煮蛋好了,她也洗漱好了。 林余余迫不及待的吃了两个水煮蛋,还有一个藏在裤兜里,就背着挎包出门去坐牛车了。两个水煮蛋林余余当然没有吃饱,但是她不舍得一口气吃了三个,所以剩下一个。在末世,已经没有鸡蛋了,别说末世两年后,就是末世一个月后,鸡蛋都没有了。 新鲜的鸡蛋也就一个月的保质期,所以末世,人都没的吃了,更何况鸡?这样又哪来的鸡蛋? “林余余知青,你来了?”赶牛车的师父是在范凹里专门照顾牛的,以前是在地主家专门放牛的,所以整个范凹里他最会照顾牛了。解放后,生产大队成立,范凹里买了第一只牛之后,就一直是这位赶牛车的师父在照顾,他叫范阿牛。范阿牛没有正规的名字,在地主家是放牛娃,大家就叫他阿牛。 范阿牛今年五十多岁了,是赶牛一把好手,昨天送林余余去隔壁赤脚医生那得赶牛小伙子范粮是他的儿子,赶牛、养牛这种技术,也算他们家的祖传技术了。 林余余:“叔,我来了,今天麻烦您送我去县里了。” 范阿牛:“麻烦啥啊麻烦,你看病要紧。” 林余余:“叔,您知道县里的药店在哪里吗?我要先去抓点药补身体。” 范阿牛:“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没有抓过药,我就载着别人去过。” 林余余:“叔你年级大了,可以抓点药煎着补身体,我会抓药,你如果要抓药的话,可以来找我给你开方子。” 范阿牛一愣:“林知青你还会看病啊?” 林余余:“会啊,我在城里读书的时候,每个礼拜空了,都会去药店学知识,学了好几年了,所以我会看病,不过,我懂的也只是一些皮毛。”她当年对中医也有涉及,而且还同时在考营养师执照,所以对于养身这块,有深入了解过。 范阿牛:“啊哟,会看病好,会看病好啊,咱们大队里还没有医生呢。” 林余余笑笑:“叔以后要是有需要我的地方,可以找我。大病不敢说,但是小打小闹的病,我肯定没问题的。” 范阿牛:“哎。” 第6章 到了县城,天已经亮了,正赶着工人上班的时候。范阿牛把林余余送到药店门口,他就没有进去。药店这种地方,他这样的乡下人都是不敢进去的,就是进去了也是小心翼翼的,因为那是花钱的地方。 林余余进去之后,直接来到柜台处:“你好,请问你们这里野参收吗?” 看店的是学徒,看着很年轻,应该是二十不到的年纪,人看上去非常的和气:“收的收的,女同志你请稍等,我去叫医生。”现在人参难求,药店里很缺这种养身体的药材。 过了一会儿,医生出来了,穿着中山装,带着一副眼镜:“女同志,是你卖野参吧?” 林余余点点头:“是的。”好在药店医院收药草是属于正规的,不然林余余还得找出售野参的地方。不过在这种珍贵的地方出售,价格自然也是市场价。 医生:“你得拿出来让我看看。” 林余余今天把两株野参都带来了,不过她只拿出一株:“您看。” 医生看到林余余用破布包着,觉得里面的野参肯定被挖坏了,但是没有想到把布打开之后,里面的野参是完好的:“挖的这么好很少见,看样子你没少挖啊?” 林余余:“没有没有,平时哪能挖到这么好的东西?只是以前跟着师父见识过。” 医生:“原来女同志也是个行家啊,这野参是30年份的,你这样一株,我们这里收购价180块。” 在现代人参是按克算的,但是在这个年代,只能是按照整株来股价。 林余余虽然不知道行情,但是对180块是在她能接受并且觉得非常不错的价格里,她道:“谢谢医生,对了医生,我想问一下,这里15年份的野参多少收?” 医生听了眼睛一亮:“我姓吕,叫我吕医生或者吕叔都行,15年份的野参35块收,20年份的野参95块收。你如果还有的话,随时可以拿过来。当然,如果是其他的药草也可以拿过来。”药店里的药永远都不会嫌多,至少他们这药店就是。 林余余:“好的,谢谢吕叔。吕叔,您这有纸笔吗?我还想买一些补身体的药。” 吕医生:“有,不过你自己买的药材我要审核过,如果对身体有害,我这里是不出药的。”不然出了人命,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这几年出事下放的医生很多,吕医生格外的仔细。 林余余:“唉,这是应该的。” 等林余余拎着药包从药店出来,身上已经多了180块钱了。她从范凹里离开的时候,带了50块钱,这会儿转个身,就赚了180块。 接着,林余余又去了医院。 在看病的时候,她问:“医生,你们这里收药材吗?” 医生:“收的,你这是有什么药材要送来医院?” 林余余:“我听村里人说,以前在山上挖到过野参,我想问一下,你们医院收野参吗?如果收的话,我想去山里碰碰运气。” 医生听了哭笑不得:“你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这运气是说碰就能碰上的?” 林余余笑了笑:“那您只要告诉我收不收就成,说不定我还能真碰上。” 医生:“收的,你如果真碰上了,拿来我这,我给你打个条子送去收药材的部门。” 林余余:“谢谢您啊。” 医生:“谢什么,如果你真能挖到药材,拿来我们医院,医院还得感谢你了。” 从医院又配了一些药出来,林余余又去了一趟供销社,把1斤糖票给用了,她买的是一斤红糖6毛钱,再买了2斤大米,花了3毛钱,加上今天药店和医院的花费,一共花了四块钱。 然后又去银行存了200块钱,这会儿身上只有26块了。原主喜欢把钱带在身上,像林余余这样从后世穿书的人,自然认为钱存在银行里才是更加放心的。 等林余余回到知青宿舍,已经12点多了,大家都已经吃过饭了,正在休息。 一看到林余余回来,陈霞首先道:“余余你回来了,林燕和陈娇吵架了,林燕要搬走,你们关系好,你去劝劝她吧。” 林余余:“得等我吃好饭,我人病着,医生说身体透支很严重,要好好的养身体,所以我得先吃饭养身体。” 陈霞:“看我,都把这事情忘记了,身体这么严重,那你上工怎么办?” 林余余:“只能请假了。”上工给工分,工分换粮食,她不上工就没工分,没工分就没粮食,反正吃的是自己的,又不占别人的便宜。 陈霞对此也没有意见,生病不请假能怎么办?“昨天在赤脚医生那里配来的药还没煎,我先给你去煎药。” 林余余:“谢谢陈姐,不用了,我今天在县里重新配了药,你上工那么累先休息吧,待会儿我自己煎药。” 陈霞:“我不碍事,煎药也是坐着休息” 陈霞的确是个好大姐,她对女知青也非常的照顾,她都这样热情了,林余余也不好拒绝,她把自己从县里买来的中药给了陈霞,至于赤脚医生那里开来的中药,她看过,对身体没有坏处,但药性很弱,先放着再说。 陈霞帮忙煎药,林余余去厨房里熬米粥了,她抓了两把米,又切了一个红薯,再加水。 在熬粥的时候,林燕沉着脸从屋子里出来了,她去厨房找了林余余:“余余,我待会儿跟大队长去说,我要搬出知青宿舍,自己找房子住,你要搬吗?” 林余余回想了一下,这件事在书里也有写到。在大家眼中,林燕搬出去之后,大家都觉得是女配陈娇把林燕赶走了,对陈娇非常的不友好。但其实,林燕是自己心甘情愿搬走的,不过借着陈娇的这次机会,她搬走之后,还收到了知青们和村民不少的同情分。陈娇的名声也借着这次机会开始坏了。 林余余:“燕子你打算搬去哪里?” 林燕:“陈娇不欢迎我,我们住在一起总是吵架,经常打扰别人,这样我也过意不去,所以我打算搬去范红花家,红花家只有祖孙俩,她们都是女同志,搬去她家不会传出什么闲话,就是每个月给个一块钱的房租。” 原来她早就想好了。 原主是个老实人,原著中,因为林燕搬走的事情,她和陈娇吵了一架,不过原主没有搬走,因为她舍不得房租,所以她留在知青宿舍,还被陈娇欺负了一段时间。后来林燕知道了,就把这层皮给撕破了。陈娇的名声就更加差了。 但是现在换了林余余,她自然不会去跟陈娇吵架,她道:“我暂时就不搬了,我身体不舒服,搬东西太累了,我现在吃不消。” 林燕:“那行吧,但是你住在这里要小心陈娇,千万别为了我和她吵架啊,她嘴巴利索,你吵不过她的。” 林余余:“我晓得。” 林燕笑了笑:“那我去大队长家,跟大队长汇报这件事,你先忙吧。” 林余余:“唉。” 林燕走了之后,林余余想了想,她自然是要搬出这里的,和大家一起住着不方便,不过不是现在搬,现在如果和林燕一起搬走了,指不定要给林燕做多少事情呢,还不如在这里,自己干自己的活。等到在大队里开了诊所,到时候她再搬出去。 林余余熬的米粥香喷喷的,味道传到了外面,大家刚吃饱的肚子,也有些饿了,不过都吞了吞口水,没往厨房里走。 林余余熬的番薯米粥里水放了不少,粥非常的稀,但是大米和番薯都煮烂了,闻起来就是香。她给陈霞盛了大半碗,然后朝着外面叫:“陈姐,你进来一下。” 陈霞管着煎药的火,听到林余余的叫声就进来了:“余余,咋了?” 林余余:“陈姐,我煮的有点多,你也来吃一点。” 陈霞一看,顿时明白了。她下乡早,是第一批知青,也是带着一腔热情下乡的,但是岁月磨去了她的棱角,也因此,对于后面来的知青,能照顾她就照顾着点,但这是她为人比较好,并不是理所应当的。现在林余余感激她的好,她心里是高兴的,不过粮食珍贵,她并没有要。“余余你还病着,你自己喝吧。” 林余余:“我这煮了不是多嘛,陈姐你就不要客气了。往后我不懂得地方,还要陈姐你帮我指点指点呢。”说着,她把碗端到陈霞的手里。 碗微烫,但是手还能捧住,碗里的香味不停的传出,香的陈霞的鼻子都痒痒的。陈霞舔了舔嘴唇,她也是有些嘴馋了,大米啊,她很久没吃到了。这几年在乡下,分的都是粗粮,哪里有大米。自己买,没有粮票不说,她也舍不得。所以这些年能吃到的大米,都是年底分粮食的时候,分到的那几斤。是真的只有几斤,平时都藏着,实在嘴馋了才吃,但是就这么几斤,能吃上几次? 林余余:“陈姐,我还加了一点红糖。” 想到甜甜的糖,陈霞还是没能忍住:“谢谢你了余余。”她端着碗喝了,尽管水很多,但是米粥下腹的感觉还是不同,“余余,我觉得你变了。” 第7章 林余余不意外,毕竟她和原主的性格不同:“掉了水里差点淹死,我就想明白了很多,人活着,首先得把自己照顾好,不然还谈什么以后、谈什么未来呢、谈什么为祖国建设呢?” 陈霞一想,这话也有道理,生死一线间,的确能改变人。不过虽然是这样,让她为了现在大吃大喝,她也是不会做的。 陈霞快速的喝了番薯米粥就去外面了,林余余喝的慢,因为不管是番薯还是大米,对她来说,都是奢侈又珍贵的食物,所以她一口一口慢慢的吃着,心里得到了末世两年一来,从未有过的满足。 只是,桌子上只有她一人坐着,又显得格外冷清。如果,家人还在,那该多好。 林余余做的番薯米粥除了给陈霞的那大半碗,一共也就两碗,不管她喝的多慢,还是很快的喝光了。她洗了碗出去,陈霞道:“药煎好了,我倒出来凉一凉,你可以喝了。” 林余余:“谢谢陈姐。” 林余余喝药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声音。“林余余知青你醒了,真是太好了,你身体好些了吗?我一直在担心你。”说话的是范国栋。 范国栋虽然是个二流子,眼神有些猥琐,但是人长得不错,人高马大的。说起来,在这个年代还能长得人高马大的,也是少见。 林余余把剩余的药一口气喝了,然后起身:“昨天谢谢范同志救我,待会儿我去一趟公社,把这件事上报,范同志救了知青,这种品德应该被大家知道。” 范国栋:“……”他是想要个媳妇的,但是如果把这件事上报公社,让大家都知道他范国栋的救人事迹,恐怕还不错。“林余余知青,那个,我今天来,是来跟你商量婚事的。” 林余余:“婚事?什么婚事?范同志你要结婚了吗?那我一定会送上大礼的。” 范国栋一听,赶忙道:“林余余知青,当然是我们之间的婚事了,你昨天掉进水里,我救你的时候,你都被我摸了,如果不嫁给我,你还能嫁给谁?作为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男人,你当然要嫁给我。” 瞧着他说的义正言辞的样子,林余余内心很不耻,但面上还是很温和:“范同志,你这样的思想是不对的,你这是封建思想,现在国家正在宣传要破除封建思想,如果被革命委员会的人知道,你这是要被抓去教育的。 而且,我也不想连累你,我昨天掉进水里吸进了脏水,今天去医院看了,医生说,我的肺里有水,但现在出不来,得慢慢的养着,还有脏水感染了我的喉咙,我的身体很虚弱,以后都不能上工了。你如果娶了我,以后得一辈子养着我。 更重要的事……”林余余顿了一下,“范同志,你过来……”说着,林余余首先走出知青院。 范国栋不解,跟着林余余走了。 两人走到一边,这角落里没人,但又是光明正大的地方,不会引人误会。 林余余:“我有暴躁症,有时候会打人。” 范国栋缩了缩脖子,他只想娶个媳妇,让媳妇给他生孩子,然后上工赚钱养他,他可没有养对方的心思。看着林余余较小瘦弱的样子,范国栋咽了咽口水,他得回家和老娘商量一下。 范国栋:“那个,林余余知青,我先走了,我明天在来看你。”说着,他头也不回的跑了。 范国栋一走,林余余哼了声,想了想,范国栋的事情得解决,虽然只是小问题,但是闹起来也不好。 林余余回房间,拿了昨天刚买的鸡蛋,鸡蛋还剩下7个,她拿了六个。然后把今天买的红糖分了一半出来,接着又拿出5块钱。200块存银行了,她身上还有70来块。 拿着这些东西,林余余去了大队长家。 大队长抽着老烟斗正在休息,一边和媳妇唠嗑,就看到林余余来了。 大队长:“林余余知青,你身体怎么样?” 林余余用带着伤感的语气道:“不好,医生说水呛到了我的肺,以后不能累,累的话气喘,就是掏空了家底也治不好了。所以这肺的问题得养着,大队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大队长一听,就觉得这姑娘倒霉。这好好的洗个衣服,怎么就掉进水里了呢? 大队长媳妇:“林余余知青啊,你这不是为了给林燕知青洗衣服掉进水里的吗?林燕知青有说啥?”按着大队长媳妇的意思,这林燕就得赔点钱吧? 林余余解释:“这跟燕子没有关系,是我自己太累了,晃了晃神就掉进水里了。” 大队长媳妇:“你这姑娘真老实。”那往后这一堆的药费得自己承担了?当然,大队长夫妻没有想过林余余会骗他们,一来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把人性想的那么坏;二来原主从下乡至今两个月,一直都是非常勤劳的,上工非常的积极;三来就算林余余不上工,没工分没粮食的是她,跟别人又没有关系。 林余余腼腆的笑了笑,她这张脸张的清秀,笑起来非常的乖巧,让人很容易有好感。说起来,原主长的像她生母,原主妈也是个清秀的妇女,不然原主爸这种职工家庭出来的也不会看上原主妈,所以原主妈长的是好。 林余余:“大队长、婶,是这样的,昨天范国栋同志救了我,我想写封感谢信给他,当着全村的人对他表示感谢,同时,也把谢礼给他。” 大队长:“啊?这是做什么?” 林余余:“大队长,我觉得这样对鼓励范国栋同志以及其他风评不好的同志,很有帮助。” 大队长沉思了一下:“你这话怎么说?” 林余余:“大队长,我下乡两个月了,也听说大队里有些比较懒的同志,每天无所事事,虽然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但是孩子们不干正事,就是给家里的父母增加了负担。所以我想,借着范国栋同志救我的这件事情,然后我写一封感谢信,当着全村的人面前感谢他,再给他谢礼,这样一来,像他这样从来没有得到人肯定过的,肯定会受到鼓励。 这人一旦被鼓励了,说不定就有了动力。再说,这些都是我自己准备的东西,您把大家集中在一起,也就是图个热闹,现在是午休时间,大家不是闲着吗?”说到这里,林余余停了一下,又道,“范国栋同志救人的事情,我还想写封感谢信去报社,说不定运气好还能登报呢。” 大队长一听,有些心动,他们这些大队如果能被登在报纸上,那就是天大的荣幸了。大队长:“行,我这就去喊喇叭,把全村的人叫上。” 林余余对大队长媳妇道:“婶子,我准备了六个鸡蛋、半斤红糖、五块钱的感谢费,您看够了吗?” 大队长媳妇道:“啊哟,这钱倒是不少,不过鸡蛋六个有点少,你再凑十个,十六个看上去好看些。” 林余余:“那您家里有多余的鸡蛋吗?换我一些?” 大队长媳妇:“行,我去数十个出来。” 范国栋前脚才回到家里,跟老娘说着林余余的事情,后脚村里的喇叭就响了:“全村的村民到村委办公室前集合……全村的村民到村委办公室前集合……” 范国栋:“这啥事儿啊,还要全村的村民去集合。” 钱菊芬:“不会是哪个领导下乡了吧?” 范国栋:“不会吧?走走走,去看看。对了娘,你说林余余知青的事情咋整?她如果真的成了病秧子,那我还娶她妈?” 钱菊芬:“你个傻子,娶个病秧子干啥?你养她此后她啊?还是要老娘养她伺候她?” 范国栋:“我这不是想讨个媳妇嘛,那现在媳妇没了咋整?对了,她还说什么暴躁症,听起来怪可怕的。” 钱菊芬眼中精光一闪:“这事情说不定是她撒谎的,咱们再看看情况。” 范国栋大叫:“撒谎?她为什么要败坏自己撒谎?” 钱菊芬哼了一声:“如果你出息点,要什么样的媳妇没有?” 范国栋不乐意了:“她这是看不上我?我呸,她敢撒谎,我就一定要娶她,也不想想,她一个知青,都被我摸了,不嫁给我嫁给谁?” 母子俩说话间,已经到了村委办公室前的操场,结果看到林余余也在。 “余余,你来了。”林燕和范红花、范红花奶奶一道过来的,她已经和大队长打过招呼了,从今天开始搬到范红花家,刚才在那边整理屋子。 林余余朝着林燕挥挥手:“燕子。” 林燕:“余余,你知道大队长集合大家是有什么事情吗?” 林余余:“嗯,你待会儿就知道了。” 林燕好奇:“那你真知道啊?这么神秘?连我都不能说嘛?” 林余余:“不是什么大事情了。” 大队长在这个时候开口:“大家都来了,借用大家的午休时间,我要在这里表扬范国栋同志救人的事情。” 第8章 “大队长,你要说啥事啊?” “大队长,就范国栋那二流子的事情有什么好说的?” “就是嘛,这都啥事啊?” “二流子也要表扬?” 别说村民们不明白,就是知青们也不明白。林燕拉了拉林余余的衣服:“这是什么意思啊?我怎么就听不明白了?” 林余余笑笑:“接着看呗。” 大队长:“乡亲们安静一下,我们不管范国栋以前做了什么,但是,在林余余知青有危难的时候,他救了林余余那是事实。领导说过,要赏罚分明。错的的地方要批评,对的地方当然也要表扬。难道你们作对了,不想受到表扬吗?” 这……在淳朴的人也有一颗骄傲的心,自己作对了,做好了,当然希望受到大家的表扬。 大队长继续道:“今天这个表扬事件,主要是林余余知青对范国栋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下面,我们让林余余知青来讲话。” 林余余在林燕以及众知青的惊讶中,走到了大队长的身边,她站姿笔挺的朝着大家鞠了个躬:“大家好,我叫林余余,多余的余,因为我妈生我之后,我爸见我是个姑娘,所以很失望,就给我取名叫多余,我奶奶是个慈祥又爱护孩子的老太太,她觉得姑娘家叫多余很难听,所以就给我改名叫余余了,就是希望我余生幸福的意思。 我是带着一腔热血下乡来建设农村的,到了范凹里之后,我看见了村民们的热情和友善,我很高兴来到了这里。昨天,我失足掉进了水里,差点淹死的时候,是范国栋同志救了我,这让我更加深一步的认识到了范凹里乡亲们的善良和友爱。同时,也让我对建设农村,充满了希望和动力。” 大家对于林余余的书面话,听的不是很懂,但是林余余的话又是非常易懂的。所以大家知道,林余余这是在称赞他们范凹里。为此,范凹里的乡亲们,村委们,都是非常高兴的。 林余余继续道:“在这里,我要说三件事,第一件事,我感谢范国栋的救命之恩,虽然范国栋同志以前的行为不太好,但是他踊跃跳进水里救我的光荣事迹,是值得大家学习的,也是让我深深感动的。范国栋同志,你能上来吗?” 范国栋此时的表情是:这是哪里?我是谁?我在干什么? 钱菊芬推了推儿:“你快上去。”大队里的人都说他儿子不好,都在嫌弃自己的儿子,但是钱菊芬是很维护自己儿子的,这是她的老来子,自小哪里磕到碰到,她都心疼的要死。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在说她傻,说她不应该这样对儿子。 可是现在,她儿子被表扬了,所以钱菊芬有些激动,有些骄傲,她挺直了胸膛。 范国栋被老娘一推,也推了神,他有些畏畏缩缩、不知所措的来到林余余面前:“林……林余余知青,你要干啥?”别看范国栋平时看上去胆子很大,整天和一群人混在一起,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还是怂的。 林余余握住范国栋的手,非常激动道:“范国栋同志,谢谢你救了我,这是我的谢礼,你一定要收下,你如果不收,那就是看不起我了。”说着,她拎起篮子,把谢礼给了范国栋。 范国栋有些木木的接过篮子:“这……啥意思啊?” 乡亲们抬着头看着,篮子里十多个鸡蛋,还有一包红糖,他们都看到了。接着,他们又见林余余拿出五块钱:“范国栋同志,再次感谢你救了我,这五块钱你也收着。” 范国栋见到钱,当然不会拒绝,收的很利落。 林余余:“范国栋同志,你助人为乐,是好事情,希望你以后再接再厉,你可以先下去了。” 范国栋:“……哦。”他依旧没有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林余余:“我说的第一件事,是表示对范国栋的感谢。第二件事,我准备给报社写信,把范凹里村民对我和我们知青的照顾,写出来,寄信给报社,我希望所有人都知道,范凹里是怎样温暖的地方。但是,能不能登报我就不知道了。”她羞涩又腼腆的笑了笑。 “林余余知青,你真是太客气了。” “对啊,你们离乡背井来下乡,我们照顾一点是应该的。” “林余余知青,你真是懂事啊。” “林余余知青……” 大家听到这里,开始讨论了起来,尤其是登报这件事,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激动的。能够看到自己的大队登报,对每一个村民来说,都是觉得光荣的事情。 大队长看着林余余的眼神,越发的慈爱了,简直就像看着自己的女儿一样,如果每个知青都像林余余一样懂事,那就太好了。 林余余:“我还有第三件事,那就是,我向伟大主席宣誓,只要国家没有颁发回城政策,我留在范凹里就不结婚,我要一心为范凹里做事情、一辈子为范凹里搞建设。”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是70年,77年恢复高考,还有七年,这具身体现在才16岁,七年后才23岁,她参加高考回城之后,正巧是花一样的年龄。 在这里的七年,她是没有谈恋爱结婚的打算的,那么差的身体、那么稚嫩的身体,就要结婚生子了?不可能。所以用这个借口阻止范国栋或者其他人的心思,也为自己省了一个麻烦,这正好。 退一步说,就算在这七年里,她有喜欢的人了,她也不可能结婚。毕竟七年后恢复高考,她是要高考离开这里的,到时候对方呢?所以以防大家的规划不同,人生观不同,结婚这种事情,还是77年以后再考虑吧。 林余余第三年件事情一说,在场所有的人鸦雀无声。刚才他们有多激动,现在就有多木。他们觉得……林余余知青是疯了吗?难道是他们范凹里的人真的太好了,让林余余知青连婚都不想结了吗? 当然,他们根本没有想过,国家会颁发回城政策。毕竟从五零年中期知识青年的自愿下乡,到现在的强制下乡,十多年来,从来没有见国家下发知青回城的通知。 大队长媳妇首先回过神:“林余余知青,这话不能说,呸呸呸,赶快忘记。” 大队长也跟着道:“是啊林余余知青,你要为自己多打算打算,你对我们范凹里的心意我们都知道,但是不回城就不结婚这种话不能说。” 陈霞也劝阻:“余余啊,你不要说这种话了,你还年轻啊。” 陈娇睁大了眼睛,虽然他们都想回城,但是这种话可不敢说,她觉得林余余掉水里之后,好像疯了。 林余余义正言辞道:“你们不用劝我了,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但是我已经向主席宣誓了,只要国家不发布知青回城的通知,我就一辈子不结婚,一辈子为范凹里建设,难道你们要我失信于主席吗?” 这帽子,大家可戴不起。 所以,大家只能沉默。 林余余:“大队长,我要说的事情就这些,现在我要去写稿子了,希望我的稿子报社能入取,这样范凹里的美好和团结,大家都能看到了。” 大队长:“……行,你回去吧。” 接下来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大队长也让大家散开了,下午还要上工呢。知青们追着林余余去问候了,他们觉得林余余是真的疯了。 范国栋拎着林余余的谢礼看着他娘:“娘,那林余余知青一辈子不结婚了?” 钱菊芬一开始是怀疑林余余不想嫁给她儿子,所以故意说暴躁症,身体不好之类的,但是现在林余余都对着主席宣誓了,她觉得这姑娘可能身体真的不好了,如果身体好的话,怎么可能宣誓一辈子不结婚?当然,不回城的这个前提被她忽略了,谁都没有想过知青还能回城的。 钱菊芬一把夺过儿子手中的五块钱:“这么个身体不好的娘们,娶来干什么?好在她没想着要你负责,你救了一个她,她给了五块钱的谢礼,你也算赚的,这钱娘给你藏着。” 范国栋回过神来就去抢钱:“娘,那是我的钱,人家给我的谢礼,你还给我。” 钱菊芬:“还给你一转眼准没了,娘给你藏着,你还想不想娶媳妇了?” 范国栋和钱菊芬渐渐走远了,留下的人开始聊天。 “这林余余知青脑子坏掉了吧?” “人家这是觉悟高。” “觉悟再高也不能不解决啊?这娘们不结婚能干什么?” “去去去,主席都说了,妇女能顶起半边天,你这是看不起妇女呢?” “……” 林余余回到宿舍,拿出纸笔,准备写范国栋英雄救人、范凹里乡亲们团结友爱的稿子了,写这种稿子难不到她。这个年代对这种英雄救人的事迹很愿意宣传的,尤其是写村民和知青相处融洽的稿子,报社收到肯定会登报。所以林余余提出投稿这件事,把握是很大的。但是她也说了,投稿未必会中,所以就算没中,村民们也不会说什么。因为在大家的认知里,没中也是正常的,但是中了,大家就欢喜。 第9章 林燕走进宿舍,眼神复杂的看着林余余。林余余的转变她发现了,而且变了很多。以前的林余余是个内向、文静,没有闪光点的人,她只会做事,什么都不会说,安静的没有存在感。但是林燕很喜欢这样的林余余,因为让人觉得很安心。甚至说一点私心的话,这样的林余余不会遮掩自己的光芒。 林燕从小在家人的宠爱下长大,她不管性格还是为人处世,都是张扬的。这样的她,习惯了别人以她为中心,一时之间,她和林余余的角色好像换过来了,让她有些不习惯。 不过,可能是差点在水里淹死的事情对余余的影响太大了,所以与其默默无闻的活着,不如活得精彩一点吧。林燕这样想着。 林余余看到林燕进来了,笑了笑:“燕子你来了。” 林燕皱了皱眉头:“余余,你今天的事情还是太冲动了,要是回城政策一直没有,那你……” 林余余能感觉的出林燕的关心,她取代了原主活着,不是来当光杆司令的,不管女主对原主的好,曾经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但她对原主也是有真心的,所以林余余也愿意和她交好。她不愿意继续给女主干活、帮女主做事,但是不影响她愿意跟女主做朋友。 林余余叹气:“我也没有办法,总不能让范国栋到处去说,影响我的名声。这样一来,他总能消停了。而且,我也是真的没有在这里落户成家的打算,这里人的思想和我的思想相差太大了。我现在只想好好的活着,让自己的身体健健康康的,然后给我妈养老。 燕子你知道我家里的情况的,我爸还有后妈他们有弟弟,但是我妈只有我一个,她虽然有继子继女,但是我担心他们对她不好,所以……” 林燕知道林余余家的情况,也知道林余余因为是女孩,所以她爸很嫌弃她,为此,她觉得自己很幸运,生活在爸妈疼爱,不重男轻女的家庭。也因此,她更加意识到了爸妈的好,也想好好的孝顺他们。 林燕:“对了余余,我今天搬家了,下午请了假,你晚上到范红花家来吃饭吧,算是庆祝我乔迁之喜了,以后你如果想做些什么补身体,就来范红花家。范奶奶虽然不能上工,但是她做的东西味道还不错的。” 林余余:“真的吗?那太好了。” 林燕:“那我先搬家了,等晚饭好了我来叫你。” 林余余:“我帮你一起搬家吧,我虽然拿不了重的东西,但是衣服什么的,轻的东西我还是可以拿的。” 林燕眉开眼笑了:“谢谢余余。” 林燕利落的整理了东西,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就是一床被子和几件衣服,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林余余和林燕一起走了两趟,就把东西搬完了。 搬完了东西,林燕还要整理房间,要清洁和打扫,城里人肯定是村里人爱干净的。 林余余没有留下,她回到房间里继续写稿子。 快到五点半的时候,今天轮流做饭的知青回来了,春季的下午得上工到6点,但是知青们轮流做饭的人会提早半个小时回来。 这是老知青,叫谭青,看到林余余,打了声招呼:“余余在啊。” 林余余:“谭姐回来了,我准备出门呢。” 谭青:“去哪啊?马上要吃饭了,我们还得做饭呢,你饭做了吗?” 林余余:“我今天不在这里吃,没做。” 谭青一听,心里有些不高兴,林余余今天请假休息,连帮忙做个饭都不肯。“你去哪里吃啊?去范国栋家里吃吗?范国栋说他昨天救你上来的时候把你摸了,所以你要给她当媳妇吗?” 这话听起来有些八卦,但其实是不怀好意的。 这个谭青林余余知道,在原著中,和陈娇一样都是女配,但是谭青落幕的比较早,因为她嘴巴特别坏,特别喜欢说三道四的,所以知青都不怎么喜欢她。 林余余一听这话,脸色不变,不过说出来的话也没有讲情面:“谭姐说什么呢?范国栋这是救人,如果救人就要对人家负责,那还救什么人啊?我们都是知识青年,谭姐你的思想也太封建了吧?再说了,谭姐你的胸都被人家摸了,不还没嫁给人家嘛,和范国栋救我的事情相比,你这才是和人家处对象吧?不然怎么会给人家摸胸呢?” 谭青和陈霞是一块儿下乡的,也就是说有四五年了,作为原著中的炮灰之一,在这四五年里,她自然不可能干净的。不过原著里她是被林燕解决的,而解决的办法,跟乱搞男女关系有关。 林余余作为知道剧情的人,剧情就是她的金手指,所以她知道和谭青乱搞男女关系的人是谁,也知道他们目前搞到了哪个程度。 果然,谭青一听,整张脸都变了:“你胡说什么?你别乱说。”那声音没有刚才的有中气,显然是心虚的。 林余余:“我亲眼看见,范强同志在草堆里摸你的胸。谭姐,你也知道我的性格,我是一个不管事的人,也不喜欢到处传话,但是并不代表我好欺负,所以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心里最好想想。” 谭青的脸色很难看,但是因为心虚,她不敢大声和林余余辩护,更何况林余余说的事情是真的。谭青咬碎了牙根:“我知道了。刚才的话……对不起。”不道歉有什么办法?仔细回想,她和范强的事情没有传开,可见林余余嘴巴还是牢靠的。说起来,林余余下乡两个月了,这人的确不怎么爱说话,也不到处说人是非。难道说自己刚才把人惹急了? 林余余:“没关系,人都会犯错,只要记得教训就行。”林余余说着便走了,她要去范红家吃饭呢。 谭青看着她的背影呸了一声,她明白了,这林余余不是老实,而是会咬人的狗不会叫。不行,这件事得和范强说,不然万一传出去的话,她怎么办? 林余余不知道谭青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心思,她到了范红花家门口,范红花还没下工,林燕在烧火,范红花奶奶在做饭。 林余余:“燕子、红花奶奶。” 范红花奶奶:“哎,林知青来了。” 林余余和林燕都姓林,所以村民叫人的时候,就带着名字叫了。 林燕:“余余来了,快好了,等红花下工就能吃饭了。” 林余余:“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林燕:“不用了,你身体不好,坐着休息吧,来这里坐,这里烧着活暖和呢。” 林余余:“唉。”四月份的天气的确还有些冷,尤其是这种山坳里,特别冷。坐下之后,林余余跟林燕说起了谭青的事情。 林燕大吃一惊:“她……她和范强的事情是真的吗?” 范红花奶奶也听到了,也很吃惊。 林余余说的时候,就不怕范红花奶奶听到。原著中,林燕搬到范家之后,和范家很好,在和男主结婚前,一直住在范家。结婚后,因为林燕家不在这边,所以范红花家就跟她娘家似的。当然,作为和女主亲近的人,范红花和她奶奶也是人品好的,并不是什么极品,尤其是嘴巴很严。所以,林余余才放心的说这件事。 林余余:“是的,这件事我亲眼看见的,原本谭姐不来说我,我也没想着要把这件事说出去。但是今天这事情一闹,谭姐估计心里也记恨着我。燕子,你和我交好,我怕谭姐会对你这么着,所以把这件事跟你说了,你心里好有个准。” 林燕想起谭青那张嘴,她点点头:“我知道了,你放心,我才不怕她。” 林余余绝对是放心的,女配和炮灰碰到女主,只有自认倒霉的份。 等范红花回来,大家就开饭了。为了庆祝林燕搬家,今天的菜还是不错的,虽然都是素菜,但是大家吃的还是比较爽快的。尤其是炒蛋、蒸蛋,满满的两大碗。如果是原主,肯定不会多吃,但是林余余是放开吃的。 吃好晚饭,在范红花家坐了一会儿,林余余从范红花家隔壁的婶子家换了10个鸡蛋,范红花没鸡蛋换了,剩下几个就不换了,所以林余余就换了别人家的了。她野参卖了180块,加上原主的存款,手持280块,每天吃一个鸡蛋都吃的起,所以林余余一点都不吝啬。 知青宿舍的众人已经吃好了饭,谭青想着林余余的事情,始终是不放心的,所以去找了范强。 范强是村里比较强壮的小伙子,家里穷,都二十出头了,还没有结婚。早些年,他爸身体不好,看病的时候借了不少钱,到现在才还清,加上家里弟弟妹妹还有好几个,所以附近就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主要是太穷。 不过,范强家虽然穷,范强自己却是有些本事的,三五不时的能弄回几两肉,给家里人补补身体。 谭青从范强家门口走过,刚吃了晚饭,坐在院子里休息的范强看见了,眼睛一亮,过了一会儿,他起身跟了上去。 第10章 “青青,你来找我吗?是不是听到我娘要给我相看的事情了?”范强追着谭青过来,看到谭青在他们约会的老地方站着,他心痒痒的,上前就想从背后抱住谭青。 范强今年二十二岁了,他们家欠下的债今年还清了,所他娘想到了他的婚事,家里虽然穷,但是今年节约一下,再去借一些,打算凑下礼金出来,把长子的婚事给解决了。所以范强妈就托人给范强介绍相看的姑娘了。 谭青不知道这件事,现在听范强提起,心里窝火的很。她推开范强:“你都要相看了,还来找我做什么?” 范强笑着又上去抱住她:“那是我妈说的,我可没同意,我心里只认准你一个媳妇。”范强对谭青感情很深,原著中,为了谭青,范强打算陷害女主林燕,但是被林燕识破,范强进了监狱里。 在范强的心中,谭青是个善良的姑娘。这件事追究到谭青刚下乡的时候,那个时候范强家里穷,是最艰难的时候,爹的医药费要还债,弟弟妹妹还小不能上工,还要靠他养活,这些担子压在他的身上,他都喘不过气来了。也因此,他累倒了。 范强累倒了,倒在谭青的面前,是谭青叫了人,把他送到赤脚大夫那里,两人因此认识了,后来谭青还借过钱给范强,那笔钱是他爹的救命钱,对别人来说数额很小,但是对范强家来说,这是他们借不到的钱。 那会儿,谭青刚下乡,也想着范强是村里人,处理好关系对自己也是有利的,所以她对范强还是比较友好的。后来,范强时不时的给她送吃的,鸡蛋,肉,虽然很少,但是一个月来个一两次,对谭青来说,如果靠自己的话,那也是奢侈的。 时间久了,两人之间就暧昧了,有些关系心知肚明。 谭青嘴角上扬了起来:“那你年纪大了,你娘非要你相看姑娘怎么办?你能一辈子不结婚?” 范强知道谭青不愿意嫁给他,他不觉得谭青有错,他只觉得是自己的条件不够好,要取城里来的谭青,是自己不够资格,但是内心依然有着小小的奢望:“青青,你嫁给我吧,你们回城已经没有希望了,都几年了,过年没有回城的政策下来,所以你们肯定是回不了城的。 你也不可能一辈子在范凹里当个老姑娘,既然这样,你不如嫁给我吧,我家里人虽然多,但是我爹娘、弟弟妹妹都是好相处的,你嫁进来就是当家的,只要你说的话,家里人绝对不会反对。” 范强这话是真的,他现在是家里的当家,爹娘和弟弟妹妹都挺他的,他虽然孝顺,但是也非常有主见,他绝对是不会委屈她的。 谭青一直想回城的,等了四五年了,她也知道回城是没有希望了。她一直拖着范强,利用范强希望在村里过的好一点,至少每个月能吃到几块肉。她看不起范强,因为他是农村乡下人,但是又离不开他的照顾。她知道范强家人好相处,不强势,但是……她对回城依然抱着希望。 谭青转移话题:“先不说这个,我们的事情被人发现了。” 范强:“被人发现?”第一感觉,他不是害怕,而是高兴,这样一来,谭青就非嫁给他不可了。但是他也是聪明人,知道谭青的顾虑,所以没有表现出来,而是紧张的问,“怎么回事?怎么被人发现了?是谁发现的?” 谭青:“是林余余,今天下工去做饭的时候,我跟林余余拌了几句嘴,然后她就威胁我,她说,她知道我们……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情,如果我敢得罪她,她就把这件事说出去。范强,怎么办啊?她如果说出去,我的名声就毁了。” 范强马上道:“我去跟她谈谈,你放心,我不会让她毁了你的名声的。” 谭青:“嗯。” …… 虽然经历过末世,但是林余余还是很爱干净的,只要不出任务,她隔天就会洗澡。水资源在末世不算稀少,因为有水系异能者,所以水是可再生资源,再加上林余余是基地强者,基地自然不会短缺了她的水,她用生命在杀丧尸,保护城市,所以用水的时候,哪怕是浪费,她也是用的心安理得的。 现在在七十年代,水不在缺少了,所以爱干净的林余余自然是要每天洗澡了。她不习惯依靠别人,从范红花家吃好晚饭回来之后,就挑着水桶去挑水了。 陈霞:“余余你去挑水啊,厨房没水了吗?没的话让男同志去。”知青里是分工合作的,比如女知青轮流做饭,男知青轮流挑水,安排的还挺好的。 林余余:“我打算洗个澡,厨房里的水可能不够。” 陈娇:“你昨天不是洗澡了吗?” 林余余:“昨天洗澡了今天也能洗。” 陈娇:“瞎讲究。”其实,她也想每天洗澡,毕竟上工出汗,也不干净。但是每天洗澡没人给挑水啊,男同志挑水是为了做饭洗菜用的,可不是给女同志洗澡的。陈娇想着她有两天没洗澡了,也拎了一个水跟着去了。 林余余虽然是异能者,但是力气不大,毕竟她不是力量系异能者,所以一桶水她是拎不动的,用扁担挑水的话,能挑两个半桶。 不过,还没到井边,远远的,林余余看到有个小孩趴在那里,小孩在那边挪动着屁股和身体。 林余余吓了一跳,赶忙朝着井边跑。 小孩好像听到了动静,他抬起头,朝着林余余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刚才的事情。原来,小孩在拉水。 但是这一眼,把林余余吓到了。她肩膀上的扁担滑落了,水桶掉到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林余余不自禁的朝着小男孩靠近几步,她的眼眶红了,甚至身体都止不住要颤抖。只不过,还没等她出声,小男孩的身体突然向着井里面倾去。 林余余吓了一跳,赶忙扑过去拉住他。 心砰砰砰的跳,她喘着气,把小男孩抱到边上:“你没事吧?” 小男孩也仿佛被吓到了,他发抖着身体摇摇头。 林余余:“你一个小孩子来这里拎水?你家大人呢?”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还脏兮兮的,林余余能想象的出他在家里的待遇肯定不好。再看他的脸上,瘦的只剩下一层皮了,但是,依稀能看出,那相似的轮廓,熟悉的长相。 小男孩接着抽泣了起来:“奶奶……奶奶生病了,家里没水了,我……我来拎水。” 林余余摸了摸他的头:“别哭,姐姐帮你。” 小男孩抬起头,挂着泪珠的眼睛分外的亮,又因为脸上没有肉,所以更加的可怜兮兮。“谢谢姐姐。” 林余余笑了笑,她看向井里,小男孩的水桶已经掉进去了,浮在水面上,用手是勾不到的,除非人爬进井里。林余余捡起自己的小水桶,然后扔进水里,拎水的时候,把小男孩的水桶给带上来。 但是,小男孩的水桶是浮着的,不好带。 林余余想了想,绝对爬进井里。以前的井和后世的井不同,以前的井是用石头搭建,所以井里是凹凹凸凸的,很好爬,而且井口也就80厘米到100厘米左右的直径,稍微大一点的孩子都能爬,唯一要小心的就是里面的石头会太过光滑。 而现在的井都是用水泥砖头等,井里面是光滑的,不能踩脚。不过,现在的井也有专门踩脚的地方,很多都是用钢精专门做出来的。 林余余爬进井里之后,小男孩一直紧张的看着。等林余余捡到小男孩的水桶时,井口传来一道声音:“林余余,你在里面干嘛呢?” 原来是陈娇来了。 林余余:“这小朋友的水桶掉进井里了,我给他捡水桶呢。” 陈娇:“这多危险啊,还有,那么小的孩子来拎什么水啊?人还没有水重,掉进去了怎么办?” 林余余爬出井口,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但凡可以不来,他会来吗?” 陈娇觉得自讨没趣了,赶忙打水,一桶水她也拎不动,她打了半桶就回去了。 林余余看向旁边的小男孩:“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小男孩乖巧道:“我叫林温礼,不过现在叫范温礼。” 林余余心一紧,她拉住小男孩的手:“你说你叫什么?林温礼?”力道之大,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 小男孩吸了一口气,手臂被林余余抓的很疼,但是他没有喊出声,而是揪着脸点点头:“嗯。” 林余余的眼眶一下子又红了,她捂住自己的嘴巴,眼神有些激动的看着范温礼:“那你……那你爸爸妈妈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我以前的爸爸叫林裴、妈妈叫温馨,但是,但是我爸爸妈妈不见了,我被奶奶捡到了,奶奶说,我现在叫范温礼了,我爸爸要叫范大山,妈妈没有,现在的爸爸也死了。” 林余余咬紧了牙根,林裴和温馨,不是她大哥大嫂的名字吗?这是温礼,是她的侄子吗?是吗?她的眼眶花了,任由眼泪流着,但是她却在笑,这个人,会是小温礼吗? 第11章 范温礼:“姐姐,你怎么了?” 林余余摇摇头:“没有,姐姐刚就是身体有点不舒服,走吧,姐姐给你拎水,以后你一个小孩子别来拎水,要水了,你来知青宿舍找姐姐,姐姐来帮你。”这个小男孩的事情,林余余还存着很多疑问,但是一时之间,她并不想问那么多。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小男孩是侄子的可能性得有九成以上,毕他爸妈的名字跟大哥大嫂一样,可是这身高不对,两年前末世的时候,侄子已经六岁了,在上幼儿园,身高都比这孩子高了,现在这孩子……可能和自己一样,是魂穿,所以这个身体才比较小? 只是,魂穿的话,怎么和侄子长得那么像?不说百分百,起码有八分像。 不过,不管怎么说,林余余还是很欣慰的,暂不谈是不是侄子,就算不是,在这个地方,有个跟侄子长得几乎一样的小男孩出现,且还是这么乖巧,让人心疼,这也是她生命中仅有的那么一点意义了。如果上辈子,在原来的世界里,哪怕还有一个亲人,她也不会选择牺牲。 想到这里,林余余又摸了摸小温礼的头。 小温礼有些呆呆的看着林余余,然后傻乎乎的笑了,这个姐姐,让他很喜欢。 小温礼的水桶比较小,拎不来太多的水,所以林余余干脆用自己带来的水桶给他挑水了,路上,林余余又向他打听了一些事情,从中总结到了一些讯息。 小温礼是范大山娘捡来的,他年纪小,什么时候被范大山娘捡到已经忘记了,但是他记得,过了两回正月了。因为正月的时候,村里的小朋友会到处去拜年,然后条件还过得去的人家,会给小孩子一颗糖或者几把花生,这个时候,是小温礼最富裕的时候了,所以他记得清楚,已经经历了两回了。 过了两回正月,代表范大山娘捡到他有两年了。可再多的,小温礼也不清楚,因为他年纪实在小。 小温礼被范大山娘捡到两年了,而两年前,正是那个世界地球末世开始的时候,这个时间非常的巧合,让林余余内心对小温礼的确认又多了些。 来到范大山家,小温礼推开木栏门:“姐姐,你快进来,奶奶,我回来了。” 林余余跟着进去。 范大山家没有想象中的落魄,甚至房子还不旧,比范红花家好多了。 “温礼你回来了?你没事吧?咳……”急切的声音从里面传来,然后还带着咳嗽。 小温礼赶忙拿出碗,给装了水,然后端进去:“奶奶,我给你拿水来了。” 林余余拉住他:“你奶奶生病了,不能喝生水,要喝烧开的水,灶头在哪里?先去烧水。” 小温礼一听,赶忙带林余余去厨房:“在这里。” 屋子里的范大山娘听到了声音,着急的问:“温礼,谁来了?”范大山娘叫李秋红。李秋红听到外面的声音,非常担心,她最担心的就是温礼被人欺负。 林余余:“婶子,我是村里的知青,我叫林余余,我看到温礼一个人在打水很危险,我了解了一番知道你生病了,所以就帮他拎水回来了,您别担心。” 听到是村里的知青,李秋红松了一口气,倒不是说村里的知青有多好,而是村里的知青不至于欺负一个小孩子。再者,林余余这个知青她还是知道的,是这批新来的知青里,难得的勤劳人。李秋红:“谢谢你啊,林知青。” 林余余:“不客气,我先给你烧点开水,不管什么病都是喝开水好的快。” 李秋红:“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林余余往锅里倒了水,小温礼已经点燃火了,往灶头里放柴。林余余见状,不由得夸奖:“小温礼,你会烧火了啊?真厉害。” 小温礼一听,脏兮兮的脸上,染上了一朵羞涩的小红花,他腼腆道:“我会的。”他可会烧火了。 林余余自然是不会烧火的,但是有原主的记忆,所以做家务虽然有点生疏,但是问题不大。她看了一下火苗:“我进去看看你奶奶,你管着火,别烧到自己啊。”从小温礼烧火的动作来看,非常的熟练,所以林余余不担心。 小温礼乖乖道:“好。” 林余余进了屋内,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因为天色有些暗,所以她看李秋红色神色并不十分清楚,但是从她的咳嗽声和急促的呼吸声中能知道一些,她的身体非常的差。 林余余学的是中医,因为她妈生她的时候年纪大了,所以她学习中医是为了给她妈妈调理身体,哪怕只学习了两年,所学到的知识也是比这里普通的医生要好些的,更何况,她学习刻苦,两年中学习到的知识并不只是课本上的知识,她还选修了其他的知识,就是课外,她也在不停的学习中。 都说母爱很伟大,但是同样的,孩子对母亲的爱,也同样是热烈的。 林余余坐到床边:“婶子,介意我给你把脉吗?” 李秋红一愣:“啊?你这是要干什么?”虽然这样问,但还是伸出了手。倒不是认为林余余董医之类的,而是李秋红自然而然的反应,反正伸个手而已。 林余余一把她的脉:“你感冒很久了吧?从你的咳嗽和呼吸中,我判断你这是由感冒引起的肺炎、呼吸道感染,目前轻重还不知道,但是你要尽快治疗,不然肺炎的问题很严重的。” 李秋红心一紧,被吓到了:“那……那怎么办?”他们这样的农村人,感冒了自己熬一熬就好了,哪里会去看医生?这不是浪费钱吗?“这……这不要命吧?”如果不会要命,就是严重些,她也不会去看医生。 林余余:“……我明天给你去配点药。” 李秋红:“那要多少钱?” 林余余:“不用钱,我上山去采药,不过你身体很差,心思重,你这身体也得调养调养。” 李秋红叹气,她心思重,之所以重,还是和小温礼有关。这孙子是她捡来的,过户在她儿子名下,她儿子还没结婚就去了,她也没个养老的人,所以捡到了小温礼的时候,她是非常高兴的,但是后来,每天都担心,担心他亲人找来,那她就没了孙子。 这不,两年下来,心思熬成了病,能不重吗? 李秋红:“这……”等等,她猛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林余余知青,你也是赤脚医生吗?” 林余余:“我不是,我刚出生的时候,因为我是女孩,所以爸妈就离婚了,后来我爸娶了后妈,家里也没有人管我,加上我妈生我的时候伤了身体,不能再生了,所以我心里亏欠她,就总是偷偷去药店学习这些药理知识,我想要把她的身体看好,这一学就学了好几年,结果还没等我给她调理身体,我就下乡了。” 李秋红听了,很是动容:“林知青,你真是个孝顺的孩子。” 林余余:“我妈对我也很好,虽然她和我爸离婚了,但因为在一个城里的,所以每个月都会来看我,会给我带吃的,会给我零花钱。”这些都是原主满满的又幸福的回忆,所以原主的童年,其实挺幸福的,虽然林家人忽略了她,但是没有虐待她,也没有压迫她,还有一个随时为她考虑的生母,可以说原主是这个年代,少有的幸福的人之一了。 而且因为林家条件不错,后妈虽然有心思,但是对于原主生母给原主的东西,她也不会拿走,这后妈也算可以的了。 李秋红是一个母亲,能体会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心情,听林余余这样说,她对林余余的母亲也更加的尊重了。很多女人因为生孩子伤了身体,就会怪这个孩子,从而忽略这个孩子,但是林余余的母亲没有,所以她觉得林余余的母亲相当的不错。“你娘也是个好母亲,你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她。” 林余余:“嗯。对了婶子,我听说温礼是你捡来的?” 这事情李秋红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大队里的人,镇上派出所的人也都知道:“是的,两年前,我儿子去世之后,有一回,我去坟头看我儿子,回来的路上,我看见有个小男孩躺在草堆里,那里是山窝里,小男孩躺在那里实在少见,当时他全身热乎乎的,一看就是发烧了,我就把他送到隔壁生产大队的赤脚医生那里,赤脚医生喂他吃了药之后,又让我用冷水给他擦了一个晚上的身体,到第二天上午,他才醒来。 醒来之后,他说他叫林温礼,爸爸叫林裴、妈妈叫温馨,那个时候他可有礼貌了,又乖巧,我一听他说爸爸妈妈,就知道是城里人,咱们农村来的都是叫爹娘的。所以,我把他送到镇上派出所。但是到了派出所之后,这孩子除了知道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之外,家里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说住在锦苑花园,可派出所的同志都不知道锦苑花园在哪里,又说自己读阳光幼儿园,可咱们这县里也没有阳光幼儿园,所以一时之间,根本查不到孩子的来处。” ※※※※※※※※※※※※※※※※※※※※ ps:作者不学医,小说仅供娱乐,请勿参照现实,如果写到和现实有出入的地方,请以现实为准。 第12章 林余余听了,心里砰砰砰的跳,是小温礼,是她家的小温礼,他们家住在锦苑花园,小温礼在阳光幼儿园读书,从小他们就教他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所以他记得很牢。一想到两年前小温礼就穿越了,吃了两年的苦,林余余心里就难受的不得了,但是她强忍着问:“那后来呢?” 李秋红:“后来,派出所那边就继续查,孩子就暂时养在我家。可养了一个月之后,关于孩子的家里,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这会儿派出所提出,问我愿意不愿意收养温礼,我哪里会不愿意?我是非常愿意,愿意的不得了。孩子在我家住了一个月,会数数,会讲故事,会唱歌,那真是一个聪明哟。 我□□的时候,还闹出了一些事情,因为派出所要把孩子交给我收养,有些想□□的人家得了消息,也有了这个想法。”其实,小温礼还说了一些其他的话,只不过,派出所和李秋红都没有理会,比如爸爸的手机号码,派出所的人没有把孩子的话当成一回事,在这里过了两年的小温礼,加上年纪小,很多该忘的,就忘的差不多了,他现在还能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已经很了不起了。 而且,这里和他出生的世界不同,在陌生的地方,他因为害怕,所以把自己藏了起来,那些曾经的东西,就忘记的更加快了。 林余余听了,心里酸酸的,一个六岁的孩子,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该怎么生活?而且,小温礼也是魂穿,这身体显然不是他的,那么,又是谁把孩子抛弃在那里?想到这些,林余余就不由的担心。 不过,她既然来了,就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小温礼。 李秋红继续道:“后来还是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做主,让孩子自己选择哪户人家,孩子就选择了我。我一个妇女,什么好的也给不了他,家里只有大山留下的这套房子能给他,他跟着我啊,是吃苦了。” 林余余不这样认为:“您对他好才是最重要的,您在他小的时候对他好,他在您老的时候孝顺您,这叫因果。我想小温礼肯定是个好的,等他长大了,肯定会孝顺您的。” 听到林余余这样夸自己的孙子,李秋红是真高兴。其实,村里人对她的闲言闲语不说,倒不是其他的,主要还是说怕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为别人家养了孩子。她想着,就算以后,孩子的家人把孩子认走了,那也没关系,至少这几年,有着孩子陪着,她是高兴的,活得像个人了。不然自从儿子死了之后,她连死的心都有了。 李秋红:“林知青啊,你真是个好人,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林余余:“不用客气,热水快好了,我去给你端热水。” 李秋红:“不用了,我自己起来就行了。” 林余余:“您如果能起来,也不会让小温礼自己去拎水了。” 李秋红是真的身体难受到起不来了,不然哪里会让小温礼去拎水,这小温礼一去拎水,她就提心吊胆得不得了,但是小孩子自己要去,她劝了他也不听。她知道孩子担心他,又不舍得说重的话。 林余余来到厨房,见小温礼还在乖巧的烧水,她看到铁锅里的水已经冒泡了:“小温礼,热水好了,你给姑……给姐姐拿个碗。” 小温礼:“哎。”他蹦蹦蹦的跑过去拿了一个碗过来,然后在旁边看着。 林余余淘了水,并没有马上给他,而是在一边凉着:“还有大碗吗?盛汤的那种。” 小温礼又去拿了一个大的汤碗。 林余余把汤碗盛满:“你如果口渴了,就喝这大汤碗里的开水,喝没有烧开的水,人是要生病的,生病了就要花钱了,知道了吗?” 小温礼点点头:“姐姐,我知道了。” 林余余:“真乖,你晚饭吃了吗?” 小温礼挺了挺胸膛,骄傲道:“吃了,我自己做的。” 林余余看着他,小温礼出事的时候才六岁,穿书两年,应该是八岁了,但是看这个身体,也就五六岁的样子。若是寻常五六岁的孩子,不见得会自己做饭,但是有着八岁智商的小温礼则是比那些孩子懂事又成熟些。 想到这里,林余余又是心疼。“你晚上做了什么啊?” 小温礼:“做了番薯。”有一点点的羞耻,家里没有好吃的东西。 林余余:“小温礼真厉害,姐姐都不会做番薯呢,明天早上姐姐过来,你教姐姐怎么做番薯可以吗?” 小温礼:“可以哒,我可会做了。” 林余余在这里坐了半个小时,等李秋红喝了水睡下了,她才离开,离开前,她让小温礼自己锁好门。 小温礼送她到门口,突然出声:“姐姐……” 林余余:“嗯?” 小温礼:“姐姐,我记得我有个姑姑,我姑姑也叫林余余。”刚才姐姐跟奶奶说自己名字的时候,他听见了,他虽然对以前的事情不怎么清楚了,但是他记得姑姑的名字。 那一刻,林余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的心情,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小温礼说,她就是他的姑姑啊。但是,她不能告诉小温礼,因为万一小温礼说出去了,事情就不太好了。但是,林余余蹲下身,和他平视:“那以后,你叫我姑姑吧?好吗?” 小温礼的眼睛亮了,亮晶晶的看着看着林余余:“可以吗?” 林余余:“可以的,不过要过几天,你要等等哦。” 小温礼:“好。” 林余余伸出小手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骗。” 小温礼看着,眨了眨眼睛,然后伸出自己的小手指:“拉钩。” 小孩子有时候比大人更加重承诺,尤其是经过这种拉钩仪式的。 林余余在李秋红家的时间有点长了,再挑水回到宿舍,已经晚了,等她烧水擦了个身体,陈娇都已经睡下了。不过她动作很轻,并没有吵到陈娇。 这个晚上,林余余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她回想末世前的点点滴滴,回想着末世后一个人的孤单和寂寞,她越想越睡不着。 林余余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天亮,还没有睡着。天一亮,她就起床去洗了昨天换下来的衣服,然后拎着篮子出门了,篮子里装着鸡蛋、大米、红糖、中药还有那株没有卖掉的15年份的野参。 林余余到李秋红家的时候,那院子里的门还关着。李秋红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也起不来床,小温礼年纪小,自然没有起的那早。 林余余敲门:“小温礼……小温礼起床了。” 小温礼还在做梦呢,听到有人叫他,他摸了一把眼睛,从床上下来,然后穿上布鞋跑了出来,当他看到是林余余的时候,高兴的喊出声:“姐姐,你来了。”说着,还努力的睁大眼睛,争取把眼睛睁的大大的,可见是小孩儿昨天没睡好,今天还睁不开眼。 林余余:“是啊,姐姐想借你们家的厨房用一下,可以吗?还要请你教姐姐怎么煮番薯呢。” 小温礼:“姐姐快来。” 林余余:“那你先去把衣服穿好。”想到他昨天穿着脏兮兮又破破的衣服,林余余想着原主的那几件衣服,决定把能改的衣服拿出来,给孩子改一下穿。主要是原主没有布,不然她就给孩子去买件新衣服了。不过买新衣服也有些打眼,还是把旧衣服改了穿比较好。 李秋红早就醒了,但是她想着孙子这几天太辛苦了,不舍得叫醒他。听到外面的动静,李秋红道:“是林知青吗?” 林余余:“是的,我来借你们家的锅煮一下早饭,早饭后去给你采药。” 李秋红:“你用你用。”她没说不用药之类的话,毕竟她也想自己的身体好起来,好照顾孙子。 小温礼回到房间,拿起昨天穿的衣服,但是看了一下,又把昨天的衣服放下,然后从柜子里翻出干净的衣服换上。换上之后,他跑到厨房:“姐姐。” 林余余一边煎着中药,一边已经洗好了米,下了锅,又在蒸栏上放了鸡蛋,就看见小温礼进来了。小温礼昨天和今天的差别很大,昨天灰不溜秋的,像个小乞丐,今天倒是干干净净的。 见林余余盯着自己看,小温礼有些脸红的拉了拉衣服,他是特意穿干净的衣服给姐姐看的。 林余余看着他的小动作,不由的笑了。小温礼在家人面前其实很活泼的,但是在外人面前是有点腼腆的。尤其是紧张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去拉自己的衣服。这个孩子,是小温礼。 不过,今天看着他的穿着,林余余的有些想法改变了,她之前以为小温礼的条件肯定很糟糕,但是昨天来到这里,她发现这屋子还算新的,比很多人家好多了,所以条件应该没有她想象中的差。再看今天小温礼换了一身衣服,果然是如此。 林余余:“小温礼穿上这套衣服真好看。” 小温礼很高兴:“真的吗?这是奶奶做的。奶奶说,这是范爸爸的衣服,现在给我穿了。”他在这个世界两年了,对以前的生活,忘的差不多了,六岁的孩子本来就健忘。还能记得亲生父母的名字、姑姑的名字,主要是因为以前的家人经常教他,也许再过几年,他就忘记了。 第13章 林余余摸摸他的头:“真的,小温礼今天真好看。” 小温礼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腼腆的笑容中,带着几分羞涩,但是特别特别的可爱。 林余余:“可以请乖巧又可爱的小温礼帮姐姐看着火吗?” 小温礼:“可以的,姐姐还要学煮番薯呢。” 林余余:“那你告诉姐姐怎么煮,你说,姐姐来做。” 小温礼:“那我先去那番薯。” 林余余:“哎,好。” 番薯是在李秋红的房间里的,他们家的粮食都在她的房间,小温礼进去之后没有直接拿,而是问李秋红:“奶奶,我可请姐姐吃番薯吗?”小温礼在这里住了两年了,和李秋红相依为命,所以李秋红对他来说,就跟秦奶奶一样。但是,又考虑到奶奶生病了,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了,他又道,“我可以少吃一点,我每天少吃一点,请姐姐吃番薯,可以吗?” 李秋红哭笑不得:“家里有粮食呢,你不用少吃一点,你要多吃一点,然后快快长大,奶奶还等着你长大孝顺奶奶呢,去吧,请姐姐多吃一点番薯。”家里的确是有粮食的,虽然她生病一个多月了,但是以前家里只有她和儿子两个人,他们都是勤劳的人,两人几乎每天都是满工分的,后来儿子去世,但是粮食、工分都是存下来的。再后来她捡到了小温礼,以前存粮食。 但是,孩子的懂事,也让她很欣慰。他知道家里的情况,所以并没有自己做主,而是先问了自己,不得不说,这个孩子是真的被教的很好,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人家,能够教出这样好的孩子,那户人家一定是很爱这个孩子的。 想到这里,李秋红叹气,她既盼望着孩子能找到自己的亲人,又自私的希望孩子找不到亲人,这种复杂的心思,让她羞愧于孩子。 小温礼从房间里拿出三个番薯,两个是大的,一个是小的,然后抱着出去了。看着他跑出去的声音,李秋红又觉得心里暖暖的。 小温礼跑出去,把番薯洗干净,然后递给林余余:“姐姐,你把番薯放在锅里,然后加水就可以煮了。” 林余余:“但是家里只有一口锅,姐姐在熬粥了,怎么办啊?” 听到是粥,小温礼也没有嘴巴馋,毕竟在前世,相比于粥,他们这些小朋友更喜欢吃番薯、玉米之类的,所以别人家的孩子想吃粥,小温礼则不会,他每次吃番薯的时候,都觉得香喷喷的,这在李秋红的眼中,又觉得孩子好养、懂事,让她也更加愧疚了,觉得自己给不起孩子好的,真是耽误了孩子。 小温礼:“那等姐姐熬好了粥,我再煮番薯。姐姐,甜甜的番薯可好吃了,我请姐姐吃番薯。”在糖是奢侈品的年代,番薯的甜糯是很美味的口感。 林余余笑了笑:“那这样吧,小温礼你的番薯切块,和姐姐的粥一起煮,这样好了之后,混合在一起,等于你请姐姐吃了番薯,姐姐请你喝了米粥,你看好不好?” 小温礼虽然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也知道粮食金贵,但是对于番薯和大米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价值,在他眼中,那都是吃的,是一样的价值,在原来世界的六年记忆虽然渐渐的模糊了,但是家里的富裕他是还有记忆的,也因为受到这种记忆影响,所以他对于粮食的价值,没有这里的小孩子了解。 小温礼:“好。” 林余余把洗好的番薯切块,放进了自己熬的粥里面。然后拿出那株15年份的野参洗干净,切片,放进了自己熬着的中药壶里。 这个中药壶是知青宿舍里有的,估计是第一批知青里以前煎过中药,所以一直留着的,不然当时在赤脚医生那买了中药也没东西拿来煎。昨天来李秋红家的时候,林余余在灶头的旁边看到有用石头搭建起来的一个小灶堆,可以煎药,所以今天就来这边煎药了。 她配的中药是补身体的,比较温和的,她自己能吃,李秋红也能吃,原本一副药是一碗的量,但是她看李秋红这样子,决定自己的一副药里多放点水,给煎出两碗的分量,药效虽然比一碗的分量会差了些,但是对李秋红来说,却是好的。又因为药效会弱了些,所以她加了那株野参,中药是她自己配的,她知道两方的药效不会冲突。 早饭煮好之后,林余余给李秋红端了进去,看着番薯中混合着的大米、还有水煮蛋,李秋红把林余余的好记在了心里,她知道,林知青是可怜他们祖孙,在帮他们。 吃好早饭,林余余把煎好的中药给李秋红端来:“这是补身体的中药,虽然不是治疗感冒咳嗽的,但是你身体太弱,也需要补补。”中药的药渣她已经处理了,里面的野参片她也处理了,没让李秋红知道。 李秋红红着双眼,把中药喝了。她已经在床上熬了一个月了,全身都使不上力气,上厕所就把她一天的力气给耗尽了。如果不是孙子会给她煮番薯填饱肚子,也许她就要饿死在家里了。饿死她不怕,就怕自己死了之后孙子怎么办。 但是去看病,她又舍不得花钱,她总想着,也许熬一熬就好了。可一碗米粥下腹、一碗中药下腹,她才知道,熬一熬可能会好,也可能会熬死,她应该早点看医生,不让孙子辛苦了一个月的。 不过,现在林知青帮了她,她也不能让人白帮,李秋红心里算着,她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回礼。算来算去,好像都没有,除了病好之后一把力气。 屋子外面,林余余背起背篓:“小温礼乖乖在家,姐姐上山去采药给奶奶看病,中午等姐姐回来就给你做好吃的。” 小温礼:“好,我会乖乖哒。”对外人腼腆的孩子,其实有点内向,内向的小温礼对林余余有种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依赖,看着林余余的眼神,让他觉得很安全。只是他还小,并不懂这种眼神是什么意思。但是,小孩子天生能感觉到善恶,他感觉到了林余余眼神中的温暖的善意。 林余余背着背篓上山了,小温礼一直在院子门口与看着林余余,直到看不见,他回关上院子的门,回了屋子陪奶奶。奶奶身体不好,他每天给奶奶唱唱歌,讲讲故事,奶奶就会高兴。 小温礼回了屋子,坐在小板凳上:“奶奶,你今天好点了吗?” 李秋红:“好多了,奶奶现在都热乎乎的,等过两天,奶奶就会好了,你别担心。” 小温礼一听:“那奶奶还要听我唱歌讲故事吗?” 李秋红摇摇头:“今天就不用了,今天你陪奶奶聊聊天,好吗?” 小温礼:“好。” 李秋红:“那你跟奶奶说,你今天都做了什么,吃了什么?” 小温礼伸出手指一一数着:“今天洗了番薯,烧了火,吃了番薯米粥,水煮蛋。” 李秋红:“咱们家里还有鸡蛋吗?还有的话,这些鸡蛋不换了,等奶奶好了,咱们炒鸡蛋,请林知青吃饭。” 小温礼:“好,还有呢,鸡蛋我都藏着的。”一天两个鸡蛋,他有每天去捡,他知道鸡蛋可以换钱,可以给奶奶买药,所以他都藏的好好的。 祖孙俩聊着天,林余余也到了山上。上了山,不管什么草药,只要是有用的,她都采了。4月份,万物复苏,除了植物之外,还有动物。山上活泼的小兔子到处跑,还有野鸡。野鸡是4月份开始下蛋的,这会儿已经开始了,林余余找寻到野鸡的时候,自然也看到了野鸡蛋,但是她捡了野鸡蛋,并没有抓野鸡,因为她不会处理鸡毛。她打算等李秋红身体好了些后,再来抓野鸡,让李秋红帮忙处理鸡毛。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余余就下山了,野鸡蛋放在最下面,上面都是草药,还有一些树莓。要知道在现世的末世前,树莓是要用钱买的,价格还不便宜呢。 林余余下山也是挑时间的,是将近12点左右的时候,大家正当下工的时候。所以在路上,她遇见了一些人。如果说在几天前,大家对林余余的印象仅仅是新来的知青,干活还算勤快,那么今天,大家对林余余的印象是,这是一个很喜欢范凹里的知青,这是一个懂得感恩的知青。 “林知青,你身体不好还去挖野菜啊?” “林知青,你今天身体不好怎么不好好休息啊?” “林知青……” 村民的想法是非常直接的,林余余对范凹里友好,他们自然是热情的欢迎,像有些知青眼睛都长到头顶上了,他们也不会上赶着拍人马屁,这谁不是人啊? 林余余道:“昨天我去水井打水的时候,看到范温礼一个小孩子在打水,差点掉到井里,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婶子生病了,生了个把月的病起不来床了,所以范温礼才自己去打水。这不,我去看了之后,瞧着她的病山里的草药可以治好,所以今天我去给她采药了。” 第14章 李秋红生病的事情,大家是知道的,不过这种生病在农村里很平常,所以大家也没有在意,现在听林余余提起,大家才觉得后怕。如果小温礼在井里出了事情,这李秋红说不定就跟了去。 农村里的孩子没人管,捣蛋且不说,就喜欢到处乱跑。尤其是年纪小的孩子,因为年纪大的孩子已经要做家务,跟着上工了。但是,家长们是限制孩子去井边和水边的,就怕孩子被淹死。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特别是夏天,天气热,孩子下水去玩了,然后就淹死了,所以家长对这种事情特别在意。 林余余倒是不怕水的,她本来就会游泳,健身房里做了不少健身卡,游泳训练也没有落下。而且,游泳还是他们学校里体育项目的选修之一,所以她不敢说游泳技术有多好,但是她的游泳技术的确很好。 这也是刚穿书时,她为什么敢掉进水里的原因。她原本计划着,在水里多折腾一下,即便没有人救她,她也能自己上来,这样生死间一挣扎,然后她就顺其自然的改变了。毕竟她不是原主,没办法按照原主的性格活着,肯定会露馅的,与其这样,不如一来就改变。 只是,她低估了原主的身体,实在太弱了。 至于那个二流子范国栋想占她便宜,她压根儿不当回事。她可以用文明一点的办法解决范国栋,也可以用暴力一点的办法。别忘记,她是在末世杀了两年丧尸的人。 “林余余知青,你会采药啊?” “林余余知青,你懂得草药吗?” “林余余知青,你不懂得药的话,可不要乱采,会吃死人的。” 林余余:“各位婶子、大嫂、大叔们,我是把范凹里当成自己家的,所以大家叫我余余就可以了。”实在是林余余知青听着挺别扭的。“我的确是懂药的。我之前说过,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女孩,我妈因为生我的时候坏了身体,不能再生孩子了,所以我爸和我妈就离婚了。关于这个,我一直心里愧疚,我想我如果学了药理知识之后,说不定就能帮我妈医好身体了。 于是在我家人不知道的时候,我就偷偷的学习药理知识,我学了好几年了,大概的皮毛也懂了,昨天晚上我见小温礼奶奶身体有些严重,吃药又费钱,所以打算自己去采药。” 大家听了,心里是有些害怕的,这林余余是自己偷偷的学的,如果学的不到位,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不过大家自然不会这样说。 也有好心的提醒:“余余啊,你要小心,可不要乱采药啊,不然秋红出了事情,你就麻烦了。”就差没说,不要多管闲事了。 林余余:“哎,我晓得的,谢谢婶子关系。” 和大家聊了一会儿,林余余就到了李秋红家。相信经过今天,她会医术这种事情肯定会传开,不管传开的内容是什么,能传开就有效果。 林余余还没到李秋红家,就看到小温礼坐在门口的矮木墩上,看到她来了,小温礼飞快的跑了过来:“姐姐,你怎么才来啊啊?” 林余余牵起他的小手,轻声道:“姐姐在山上摘了野果子,待会儿洗好了给你吃。” 小温礼一听,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他对大米和番薯不挑剔,但是他喜欢吃零食啊。在这没有零食的年代,吃山上的野果子也是一种享受啊。 林余余看着他咽口水的小动作,不由的笑了,然而,笑着笑着,眼眶又红了,她觉得心酸。 小温礼听到林余余的笑声,有些害羞:“姐姐,我煮好午饭了。” 林余余:“哇,这么厉害啊?煮了番薯吗?” 小温礼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还有蛋羹,奶奶说请姐姐喝蛋羹。” 林余余:“那小温礼和奶奶请姐姐喝蛋羹,姐姐请你吃野果子,你来我往,刚刚好。” 小温礼:“真的吗?” 林余余:“当然了。” 其实,李秋红还种了蔬菜,但是小温礼毕竟年纪小,让他煮番薯他会,可是让他炒菜他肯定是不会的,而且李秋红也不放心。 两人说说笑笑的进了院子,就听见李秋红的声音了:“林知青,是你吗?” 林余余:“是我,今天运气比较好,采到了适合您的药草。”实际上,哪里是运气好,是她跑了很多地方,不停的用异能寻找李秋红需要的草药,才能找到的。不过好在在寻找李秋红需要的草药中,其他用途的草药也挖了不少。 李秋红一听,顿时放心不少:“那真是太好了。” 林余余:“婶子,您家里有砂锅或者搪瓷锅吗?我给您煎药。” 李秋红:“有的有的,有个大口的砂锅,我以前用来熬汤的,我在灶头旁专门搭了个小灶,就是派这个用场。” 林余余:“我看到小灶了,还想着这是干什么用的,用来是用来熬汤的,那可真方便了。”林余余先处理了药草给李秋红熬药,李秋红喝她的补药可以补身体,但毕竟不是对症下药,所以还是针对性的药比较好。 熬了药就开始吃饭,小温礼煮了番薯,然后蒸栏上有一碗大的蛋羹。蛋羹是小温礼自己打的,很不均匀,一块蛋白一块蛋黄,小家伙偷偷的揪着林余余看,就怕姐姐嫌弃他。 林余余抓到了他的小眼神,觉得他这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见林余余一笑,小温礼也傻乎乎的笑了。 小温礼炖着的蛋羹是用大的汤碗的,林余余用小碗装了三碗,刚好他们一人一碗,虽然是吃李秋红家的东西,但是她也没有客气,因为她已经打定主意之后要跟他们住在一起了,而且,她会回报李秋红的。 李秋红以前是舍不得吃鸡蛋羹的,都是留给孙子吃的,但是现在她啃吃了,因为她不吃,不补身体,如果她去了,孙子就一个人了,自从听到林余余说孙子一个人打井水有多危险,她就越想越后悔。 中饭后,林余余看着药,小温礼端着小碗,坐在林余余旁边吃树莓,他觉得好幸福。 林余余:“好吃吗?” 小温礼:“好吃,酸酸甜甜的。”说着,他拿起一颗喂到林余余嘴边,“姐姐吃。” 林余余:“谢谢。” 等药快要熬好的时候,林余余听到林燕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 林燕:“余余……余余你在吗?”林燕是听到外面在说林余余给李秋红挖草药的事情,所以特意过来的。她真怕林余余挖错了药,把李秋红给药死了。 林余余:“燕子,我在。” 林燕:“余余,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你。” 林余余:“来了。”她走出厨房,看到林燕站在院子门口,“燕子,你怎么来了?找我什么事情啊?” 林燕看了看屋内,然后把林余余拉到一边,轻声问:“余余,我问你,你是不是上山给这里生病的婶子采药了?” 林余余不意外她会知道,毕竟范凹里就这么大,而且她也给李秋红采药也算是新鲜事情,所以新鲜事情传的就特别快了。“是的啊。” 林燕一听就着急了:“还的啊,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万一……万一……”她真担心林余余当烂好人。 林余余见她关心自己,也不免会心一笑,她想起了末世前的闺蜜。林余余拉住林燕的手:“你放心,我又不是傻子,我是真的懂药理的。说起来,这件事我也没跟你说过,我……我是因为自卑,所以一直不敢提。我妈因为我不能生育了,又和我爸离婚了,所以我一直偷偷跟着城里的老中医在学药理,想给我妈妈做点什么,但是……到现在下乡了,我都没有做好。也因此,我一直很自卑、很自责,就没有提起这件事情了。” 林燕:“余余你别这样难过,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你一片孝心,你妈肯定会知道的。但是余余,你只是学了药理,哪怕有老中医教过,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万一……”万一出了事故,那就麻烦了。 林余余既然打算在范凹里做医生,当然想过医疗事故,她很有自知之明的,也不会逞强。她能看的病她会看,她不能看的病,她会如实说,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她不会做,害了自己也害了病人。“燕子你放心,我只是尽力而为。婶子的病是感冒引起的肺炎,还有呼吸道感染,不过现在是轻微的,所以问题不大。如果碰到问题大的,我处理不来的,我肯定不会处理的。毕竟,我还要考虑自己嘛。” 林燕听她心里有数,她就放心了。不过,林燕把林余余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余余,我发现你变了很多,以前的你不怎么爱说话,也不怎么笑,看上去心事重重的。现在的你……变得自信了,不过还是这样好,要开开心心的才好。”像林燕这种知识青年是不会相信鬼魂什么的存在的,所以她压根儿没想过林余余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 如果是原主妈妈在这里,说不定还会怀疑女儿是不是被水鬼占了身子。再说,林燕和原主毕竟才认识两个月,感情虽然不错,可还没到闺蜜的程度。所以就算林余余现在变得快了,她也不会多想。 林余余:“谢谢你燕子。从我下乡,一直是你在开导你,认识你真好。” 林燕:“你说什么呢?我们是朋友呢,而且,我做不来的活,你也一直在帮我,我还要谢谢你呢。” 两人相互笑了。 林余余:“燕子,我今天采药的时候,捡了好几个野鸡蛋,我还看到了野兔和野鸡,可惜我没本事抓到它们,等我抓到它们了,我请你吃肉。” 林燕:“那我可等着了。” 林余余:“你就放心等着吧,我一定会抓到的。”林余余在看书的时候,总觉得原主就像女主的丫头,一些苦的累的活都是原主在做,而女主付出的知识物质上的一些东西。但是现在和林燕相处起来,她觉得林燕的品行还是不错的,她会特意过来提醒自己,也是把原主当朋友的。所以很多事情,不能看片面的,她曾经通过小说对林燕的看法,就是片面的。而现在她成了原主,更能体会到来自林燕的友谊。 一个人到了这里,原本以为会很寂寞,却不料找到了小温礼,还能认识不错的朋友。也许,这是老天爷对她自爆晶核救人的补偿吧。不然,她怎么会碰到这些好事情呢? 第15章 “大少爷,您该休息了,您如果不好好保重身体,怎么继续找温礼?”一名中年男人推开房门,看见一名年轻男子站在窗前抽烟,房内,是一股子重重的烟味。 温崇回过头,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仲叔。”英俊的脸在月光下,显得有些冷冽和薄情,轮廓分明的五官非常的刚毅,这是一名性格非常强势的年轻人。 被叫做仲叔的中年男人以前是温家的下人,是温父的心腹,建国之后,仲叔下人的身份被取消,他被取名叫温仲成为温家的养子。温父名叫温伯,所以这位名叫温仲可见温家对他的重视。 但是温仲的脾气也非常倔,他自持下人的身份,私下一直叫温父老爷,叫温崇大少爷。 温仲把窗户打开些,让风吹进来,企图把里面的烟味吹散些。他知道大少爷并没有烟瘾,是这两年他的压力太大了,自从两年前的今天,大小姐和姑爷出事,温礼被拐卖,他就没有一刻给自己放松过。 温崇:“温贤那边怎么样?” 温仲叹气:“还是没有那么消息,温礼被拐的时候才3岁,那么小的孩子,也不知道……”八成是凶多吉少了,就算不是,那么漂亮的小男娃,肯定被卖到其他地方了,可这样的话温仲不敢说。温礼算是他的孙子辈的,也是他看着长大的,说句实在话,他的心疼和心急比不温崇少。 温贤是温仲的儿子,也是温崇现在的心腹。两人一起长大,感情很好。原本温贤一直在温崇的身边帮他做事,但是两年前,林文辉和温香出事,林温礼被拐,所以为了寻找小外甥,温崇把温贤派出去全国各地的寻找了。他并非不相信国家,但是对于温礼,温贤比国家人员了解的多,也熟悉的多了。 温香是温崇的嫡亲姐姐。 建国前,温家父母留洋回来,一回来就进了国家研究所,66开始的那场风波也波及到了他们,但是他们是国家研究人员,且那会儿,温崇立了大功,就是有人想动温家父母,也要看看温崇的功劳,温崇是军人,这他刚立功,有人就动他的父母,这不是寒了他的心吗? 也因此,温家父母虽然没有被动,但也离开了国家的研究所,被分配到偏远的地区去了。不过好在不是下放,一切都不用担心,就是那边条件差了些。可有温崇时不时的照顾,二老的生活还是无忧的。 然而,这件事过后,林文辉和温香又出事。 林家是军政世家,在66年开始的这场波动里,除了知识分子之外,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军政世家了。 放在古代有一句话,叫做乱世造英雄,而在66年的这场波动里,也有一些小人物像枭雄般的雄起了,其中有一家姓杨。杨家用嘴皮子起家,专门举报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在当时拉了不少人下马,同时,也让他们家的地位扶摇直上了。 67年,杨家的女儿看中了林文辉,这种缺德的家族出来的女儿,林文辉自然看不上,但是杨家人造了一些林家的事情,以莫须有的证据威胁林文辉,如果不和温香离婚,就要把林家搞破。 林文辉自然不屈服,但是杨家手拿那些所谓的证据,竟然堂而皇之的抓人,林家的人一个接着一个被抓走,林文辉就算不屈服又有什么办法?在家人和婚姻之间,他没有办法,选择了家人。 林文辉和温香离婚,温香要带走孩子,林家不愿意。尤其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舍不得孙子。在这种情况下,林家和温香商定,孩子归温香,但是林家随时可以见孩子。 说句实在话,孩子跟着林家,因为有杨家女儿这样的后妈,林家人也不放心。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杨家女儿如此的丧心病狂,林文辉和温香都离婚了,她竟然还不放心。在有一次,孩子在林家的时候,她竟然把孩子卖给了人贩子。 这件事谁都没有证据,无法证明是不是杨家女儿卖的,但有没有证据都不重要了。温香为此疯了,她冲到林家,直接用刀把杨家女儿捅了,可惜的是,杨家女儿抢救过来了,而温香最后被杨家人抓了,活活折磨死了。 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温崇并不知道,他在执行任务,等他知道之后,已经来不及了。林温礼失踪了,姐姐死了。 但是没过几天,杨家儿子出世了,直接被人废了,全身不着衣,裸着身体丢在大街上,主要的是,根子没了,血淋淋的伤口,见过的人都被吓到了。 大家都说是温崇做的,可惜没有证据。 大家都在猜测,温崇对杨家的报复,不会这样算了,可是,跌破了所有人的大眼,温崇并没有报复,他处理了温香的后事,又回部队了,此后,任务一起接着一起。 温崇又想抽烟了,两年前的今天,他料理了姐姐的后事,此后每年的今天,都是他心里过不去的一天。 温仲:“大少爷,林家姑爷送来的资料,有用吗?” 温崇听了,嗤笑一声:“我姐死了,我外甥失踪了,资料有没有用有个屁用?他有骨气当年就该自我了断,杨家那女人还能对着死人发情?我姐和温礼还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温仲:“不如直接解决了杨家女儿?”说着的时候,他的眼底闪过杀气。 温崇:“不急,死还便宜了她。” 温仲仔细想也想,如果大少爷要结果这个女人还不简单,这两年都没有动她,自然有大少爷的理由,所以是他心急了。“这两年,杨家一直想找机会报仇,您要小心。” 温崇:“就那些玩意儿还想报仇?如果不是因为我当时不在,他们动得了姐姐?”也是林文辉太无能,没有保护好姐姐。“仲叔,林文辉说杨家那娘们知道温礼的下落,你相信吗?”这也是温崇没有动杨静敏的原因之一。 当时,姐姐死了,温礼下落不明,唯一的指望就是杨静敏了,所以他没有动杨静敏。可是杨静敏的头脑也不全是豆腐做的,就是咬紧了压根不肯说这件事,除非杀了她。但是,温崇杀不了她,哪怕是一点点的希望,他也不想放弃。姐姐死前为的心愿肯定是温礼,他……不能冒险。 温仲:“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性有,毕竟我们虽然没有证据,也找不到当时拐卖掉温礼的人呢了,可是谁都明白,也清楚的很,温礼肯定是被杨静敏拐卖给人贩子,所以如果说有人知道温礼的下落,那肯定只有她。” 温崇:“继续派人盯着杨静敏,还有杨家的任何人都不要放过。” 温仲:“我知道的,你放心。” …… 范凹里 林余余喂李秋红喝了两碗药李秋红就觉得全身有了力量。像她这样病了一个月,一直没有喝药,突然开始喝药了,药效是比较明显的。所以对于林余余懂药理知识,会挖药看病这件事,李秋红经过这一天,是百分百相信了。 第二天,也是一大早,林余余就起床了。以为昨天睡的还不错,林余余放下了心思,所以昨天晚上就容易入眠了,且睡的还挺沉的。不过睡得沉并不代表她没有警觉心。在末世两年,她的警觉心已经培养出来了,就是这个世界比较和平,她一时的习惯和精神反映,也是改变不了的。 不过林余余起床的时候,知青们也起床了。 陈娇看到林余余起床了,好奇的问:“林余余,你今天也不上工吗?” 林余余:“嗯,我身体还没好。” 陈娇呵了一声:“你身体还没好你还上山采药什么的?别是假装不劳动吧?” 林余余笑了笑,语气很温和也很平静的反问:“那你的意思是,我身体还没好,只能睡在这里,然后你会帮我洗衣烧饭端饭吗?” 这语气太过温和了,却让陈娇听了更加生气:“你是假装生病逃避上工,还要我帮你洗衣做饭,你要不要脸了?” 林余余露出一副受伤的样子,虽然她不善于演戏,但是夸张的语气还是会的:“陈娇,你怎么能这样说我,我受伤是有医生证明的,你的意思是医生作伪证吗?还是你觉得我应该上工,不应该为李婶子上山采药,你这是要我看着李婶子生病去死吗?” 陈娇:“你……” 林余余打断她的话:“陈娇,这可是一条人命啊,你怎么这样不善良?”林余余心里在想,当初看小说的时候,看到这样的话,她是什么表情?拿着手机笑喷了。 陈娇:“你……我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林余余闻言,更加悲伤了:“我明白了,你是因为和燕子不友好,又见我燕子友好,所以你逼走了燕子,又想逼走我,想一个人睡一间屋子是吗?既然这样,我成全你就是了,我走……”说完,她头也不回的跑出了房间。 林燕借此搬走,她也可以借此搬走了。 ※※※※※※※※※※※※※※※※※※※※ 小天使们好,本文今天入v(17章),待会儿还有一章免费的16章,到17章就入v了,v后日六,每天早上八点更新! 第16章 这会儿知青们都起床了,也听到了林余余和陈娇这边的动静。谁都知道林余余的性格好,陈娇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所以两人吵架了,大家都认为肯定是陈娇的错。 陈霞跑了过来:“怎么了?你们这大清早的怎么回事啊?” 林余余跑出门口,和陈霞就这样撞上了,她道:“陈姐我……我性格不太好,所以可能和陈娇一起住不下去了,反正燕子也搬走了,我也打算搬走了,我这就和大队长去说一声。” 陈霞拉住她:“你……大家都是知青,好好的说说啊,你别这样。”至于林余余说的她性格不太好,她是不信的,肯定是为了给陈娇留点余地。 还别说,如果林余余和别人吵架这样说的话,陈娇肯定也会和陈霞有同样的想法,可问题是,现在委屈的是她啊。陈娇一听林余余的话,也来了脾气:“陈姐,她都说自己性格不好了,想要搬走就让她搬走呗。林燕不住这里,她也住不下去了,非得给自己找个借口干啥?再说了,她昨天都能上山,这不是身体好着吗?身体好着还要请假,这可是坏了我们知青的名声。所以早点搬走,也省的连累我们。” 陈霞:“陈娇,你少说一句。” 林余余:“陈娇你放心,我今天就搬走。陈姐,我不会让你为难的。我现在就去找大队长说搬走的事情。”然后推开陈霞,独自跑了。 陈霞:“余余……林余余……”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这大清早的都怎么了?” 其他知青也过来了,一个一个的问陈霞。 陈霞也没有办法:“林余余和陈娇吵架了,现在林余余去找大队长了,她也要搬走。” “这好好的怎么又吵架了?” “陈娇先是跟林燕吵架,现在连林余余脾气这么好的人也能吵架,她是要干什么?” “村民都在说我们知青难搞,再这样下去,他们肯定更加看不起我们。”知青们心里傲着呢,平时看不上村民,觉得他们是乡下土包子,啥都不懂。但是知青们也不是傻子,知道在这乡下地方生活,他们是不能得罪村民的,不然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所以一直以来,他们早就学乖了。却哪里知道新来的知青陈娇这样会搞事? “陈娇,你闹出的事情还不够吗?” “就是,你之前和林燕闹,现在和林余余闹,那以后是不是要和村民闹了?” “就是,我们是来下乡的,不是来闹事的。” “我们都是知青,知青之间应该相互帮助、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的。” “……” 一个一个的,开始对陈娇说教了起来。 “你们别这样。”这个时候,谭青出声,“我们都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你们这样责怪,是不是对陈娇比较不公平?” 陈娇听到谭青为自己说话,颇为感动:“谭姐?” 谭青过去,握住她的手:“我是相信你的,所以你不要自责,咱们都是知青,当然是相信自己人的。”如果不是讨厌林余余,她也不相信陈娇。陈娇自从下乡以来就娇气的很,而且以前也不给她面子过,“我想,一定是林燕搬走了,所以林余余记恨你,才跟你吵架的,是不是这样?” 陈娇回过神来,马上道:“对,就是这样,她就是因为林燕搬走的事情记恨我,所以才跟我吵架,才要搬走的,我又没有说她什么。” 不过知青宿舍里在说什么,林余余此刻已经到了大队长家。 大队长媳妇:“余余啊,你来了?”大队长媳妇对林余余印象挺好的,这孩子感恩啊。而且对陌生人李秋红也非常的好,会带着病去采药。且不管她懂不懂药,至少心思在。 林余余:“婶子,我来找叔,他在吗?” 大队长媳妇:“在的在的,他啊……” “你来的正好,我也打算去找你。”大队长拿着烟斗走了出来,“本来我昨天就要来找你了,后来事情一多就给忘记了,这李秋红的事情是怎么回事?你懂药理会看病?这可不是小事情,万一出了人命事情就大了。”大队长神情严肃,毕竟人命关天的事情可大了。林余余今天要是不来,他一大早就要去找人了。 林余余:“大队长,叔,我真的懂药理会看病,我那天来找你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懂药理,所以才知道自己的肺有点问题,才想去看医生的。而且李婶子昨天喝了我采的药,身体已经有些恢复了,不信您可以找人去看一下。” 大队长料想林余余也不敢撒谎骗他,毕竟看病可不是小事,在这里敢冒充医生,肯定会被抓进局里,所以他仔细想想,觉得林余余说不定真的懂这些。“走,我跟你去看看李秋红。”而且,他心里还有别的打算。 大队长媳妇:“我也去。” 在去李秋红家的路上,林余余道:“叔,我今天来找你,有三件事要跟你说。” 大队长:“你这事儿还真多,你不是身体还没好吗?又折腾出什么事情了?” 林余余笑了笑:“我这不是稿子写好了吗?就是范国栋那件事的稿子,我想拿去给县里的报社,然后再问问能不能给咱们范凹里等个报道什么的,所以得要牛车。” 大队长一听,停止了抽烟的动作:“哟,这还真是大事情。”如果范凹里在他担任生产队大队长期间,能上报被表扬一次,他这大队长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说的夸张一点,就是死也值得了。 林余余静等下文。 大队长:“我待会儿让范阿牛送你去,对了,还有两件事是什么事情?” 林余余:“第二件事是我想搬出知青宿舍,可能是我性格不太好,和陈娇一起住在一间宿舍里不合适。不过您放心,我不会让您为难的,我会像林燕一样,自己找地方住,和村民说好的。” 大队长原本觉得麻烦,这知青实在是麻烦,但是听林余余提起林燕,这林燕能搬,难道林余余还不能搬?所以他话就没说。再仔细一想,林燕当初搬走的时候说了啥?也是说自己和陈娇性格不合。这不,林燕和陈娇性格不和,林余余也和陈娇性格不合,那肯定就是陈娇的问题了。 不然能两个人和陈娇性格都不合? 而且这林余余大家也明白的,上工勤劳,是个好的。 那么,肯定就是陈娇的问题。 这个陈娇,得让她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做主的是谁,不然下次再来一批知青,还这样闹,就没法没天了。大队长抖着烟斗,心里想了些事情。 林余余见大队长没说话,轻声问:“叔,您看呢?” 大队长见她声音轻了,还以为姑娘怕了:“行吧,你看着好地方住。得找个合适的地方,别再生事了。”意思是,地方找好了,别传出男女关系的事情。现在男女关系的事情抓的紧,他这个大队长可还想继续当下去。 林余余:“哎,您放心吧,我肯定会注意的。而且我可是向着伟大领袖宣誓过,只要国家不召知青回城,我就不结婚,我要留在范凹里,为范凹里奉献一生。” 大队长看向林余余,还是那个秀气、瘦小的16岁少女,但是又有些不用了。她的眼睛里光辉灿烂,仿佛有光。她整个人看上去自信多了,不像之前那样腼腆内向,现在有些开朗了。 这老话说的话,人去了阴曹地府里走一回,很多事情就会看开,林余余当时差点淹死,醒来之后改变了不少,可不就是这个理吗? 不过这样挺好。年轻人,就是要有志向。 大队长觉得,他要是这么年轻的时候,估计也不会讨身边的婆娘当媳妇,因为这婆娘太辣了,他管不住。 不过大队长注定是瞎想了。 大队长:“那第三件事是什么?” 林余余:“我想当大队里的赤脚医生。” 大队长一愣:“你……你说什么?”还别说,当他理智的分析了一下,觉得林余余不可能拿李秋红的生命开玩笑的时候,那么说明了林余余真的懂药理。所以,他也动了这个心思。这个年代,大队里有个赤脚医生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村民有好处,而且别的生产大队也会高看一眼。 像他们大队没有赤脚医生,碰到病伤的事情都是去隔壁大队的,也因此,他们大队是矮了隔壁大队一截的,不然他们对隔壁大队不客气,人家不让他们进大队,他们就没办法叫赤脚医生了,那么病伤患者就会耽误治疗了。 所以,大队长也有野心,他也想要赤脚医生。 不过,并不是林余余说他懂药理,大队长就会要她当赤脚医生的。大队长:“这件事见了李秋红再说,如果你懂药理,觉得自己可以,得让镇上卫生所的医生检查一下,跟着他那个……那个实习啊……对,是叫实习,得实习一下,如果镇上卫生所的医生觉得你可以了,我就让当生产大队的赤脚医生。” 林余余一听,对大队长高看了几眼,她觉得这个大队长是非常有智慧的,并没有听风就是雨的,让镇上卫生所的医生考验她,确保了她的本事,同时,如果出一点医疗事故的话,大队长也不用被人指责要承担责任什么了,毕竟她是镇上卫生所的医生认同的赤脚医生。这真是被岁月洗涤过的智慧啊。 林余余觉得,她还要向对方学习了,在这里,她要多看、多听、多学。 大队长媳妇一直听着他们谈话,到了李秋红家,她才出声:“秋红妹子在吗?” 李秋红:“在了,是大队长家的吗?”她住着拐杖出来。 林余余:“婶子,你能下地了?你身体怎么样?可不要勉强,生病最忌讳勉强了。” 李秋红:“没有没有,我今天是真的觉得好多了,之前都使不上力气,今天能使上力气了,所以我就起来走动一下。林知青啊,这件事真是太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我……”说着,又看向大队长夫妻,“大队长,你们怎么来了?” ※※※※※※※※※※※※※※※※※※※※ 小天使们好,下章就要入v了,为了上夹子有点存在感,大家就算存文也要等5号以后呀,么么哒! 下章八点半更新! 第17章 第18章 第19章 第20章 第21章 第22章 第23章 第24章 第25章 第26章 第27章 第28章 第29章 第30章 第31章 第32章 第33章 第34章 第35章 第36章 第37章 第38章 第39章 第40章 第41章 第42章 第43章 第44章 第45章 第46章 第47章 第48章 第49章 第50章 第51章 第52章 第53章 第54章 第55章 第56章 第57章 第58章 第59章 第60章 第61章 第62章 第63章 第64章 第65章 第66章 第67章 第68章 第69章 第70章 第71章 第72章 第73章 第74章 第75章 第76章 第77章 第78章 第79章 第80章 第81章 第82章 第83章 第84章 第85章 第86章 第87章 第88章 第89章 第90章 第91章 第92章 第93章 第94章 第95章 第96章 第97章 第98章 第99章 第100章 第101章 第102章 第103章 第104章 第105章 第106章 第107章 第108章 第109章 第110章 第111章 番外1 番外2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无错章节将持续在完结屋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完结屋! 番外3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无错章节将持续在完结屋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完结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