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奴》 第1章 本书由 catherine0909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m.haitangshuwu.com--海棠书屋网手机版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白雪奴》 作者:七六二 ps:2017.9.19补全作者漏发的112章 文案 混血小美人受vs武力值爆表老流氓攻 架空魏晋,1v1攻宠受,he,正剧略慢热。 攻:曹二爷;受:柘析白马 异于常人的雪白皮肤,是羯族人的特质。 他们不同于寻常胡人与汉人,不见容于胡汉 向来被两族视作奴隶畜生 无须询问名姓,全唤作“白雪奴”。 魏蜀吴三国纷争落幕,周武帝原初二十年 只想混口饱饭吃的白雪奴柘析白马逃出匈奴大营 因缘际会千里辗转,流落至洛京青山如是楼。 背负血海深仇,却如漂泊浮萍,幸而遇到一人至情至性 不拘世俗礼法,与他共赴刀山火海,白首不离。 大概是个攻受一言不合就唱歌跳舞,只想吃口饱饭报个仇,不小心谈着恋爱把朝廷搞垮了,再不小心打了天下的简单爱情故事。 参考资料《晋书》《资治通鉴》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复仇虐渣 主角:柘析白马,二爷 ┃ 配角:周望舒,孟殊时,檀青,梁允,阿九 ================ 楔子卷 玉门雪 第1章 雪奴 永初元年七月初五,天山脚下,北匈奴右贤王营地。 新月天边高悬,银辉破开昏沉暮色,照亮山脚下牧人们的帐篷,圆顶白帐似是一地孕育着珍珠的贝壳,沉睡于沙漠中的绿洲。 橘红色的火把点点如豆,高鼻阔目的美人穿行而来,匆忙聚作一团。关外入夜清凉 ,她们却穿着单薄的红裙,各自怀中抱着一枚盘鼓,站定后将之置于地面。 无边艳丽,夹杂着塞外薄如暮烟的苍凉。 舞姬脱靴摘袜,赤足站在鼓盘上,随着乐声高纵轻蹑、浮腾累跪,以双足激发出阵阵鼓声。 鼓声洪壮,时而如奔腾汪洋,时而如缠缓清溪,仿佛不远处正有千军万马借着茫茫夜色急奔而来。 “大庆在即,还跳得如此凌乱!”乐舞班的孙掌事手中拿着一截皮鞭,双目锐利如同鹰犬,“一堆贱骨头!右贤王若是怪罪下来,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 这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目光在跃动的美人间逡巡,见彤云般的人群向四周散开,露出中央一名持剑的少年舞者,男人的视线便再移不开。 少年身长六尺余,腰肢纤细,头戴小圆帽,帽檐紧贴两根七彩雉鸡尾,手腕脚踝各戴一圈细碎铜铃,右手紧握一把亮银宝剑。 他身穿明黄底色的绫罗彩袖舞衣,就像是赤红花心中,那根带着晶粉的黄蕊。 地面上,七盘一鼓分作两列铺开。 少年旋身飞舞,动作干净利落,彩袖翻动,剑舞飞扬。激扬鼓点中,剑光碎雪惊空,赤露的双足仿佛刚从空中飘落的冰雪。 鼓声骤停,少年从盘鼓上一跃而下,回首顾盼间冠带飞扬,清澈的眼神穿过世间的风霜雨雪,直直看到人的心底里去 。 偏在此时,那精灵般的少年腹内一阵空鸣,强撑许久的双腿在触地的瞬间一软,生生摔了一个狗啃泥。 他是饿得两腿发软,脸先朝地摔了个狗啃泥。冠带滚落,长发披散,脸上污糟糟一片,引得众人发出爆笑。 “雪奴——!”孙掌事一张刚冒出薄汗的老脸瞬间气得发绿,跑上前去将那少年拽起来,破口骂道 :“没吃饭是怎的?” 雪奴心想,我每天傍晚吃一顿主人的剩饭,就算是只狗也都吃不饱罢。然而他不过是个奴隶,能活着已是不易,只得对掌事报以苦笑。 近了细看,这名唤雪奴的少年竟生得红发碧眼,但眉目却不似寻常胡人深邃,他的轮廓柔和,眼神温软得像是一头小鹿。最为奇特的莫过于他的肤色,与常人并排站着时,便好似白雪落在黄纸上。 异于常人的雪白皮肤,是羯族人的特质。他们不同于寻常胡人与汉人,不见容于胡汉,向来被两族视作奴隶畜生,无须询问名姓,全唤作“白雪奴”。 孙掌事嘴里骂骂咧咧,手上却用劲给雪奴擦拭面颊,对着他白皙的小脸又掐又捏,揉出道道红痕。 雪奴朝孙掌事咧嘴笑了笑,轻轻伸手将他推开,没有说话。 “嗳,雪奴,亏得你生了副好皮相。 ”孙掌事沉沉叹了口气,道: “可咱们当奴才的……” 向来当奴才的都是猪狗不如,纵使生了一副好皮相,仍旧是命如草芥。孙掌事话到一半,两人皆知其意,是不必再说了。 雪奴收起笑容,低眉顺目点点头,换上件乌漆墨黑的破棉袄,起身跟着众人走进凄冷的夜风中,开始练功。 所谓“练功”,须得背贴着一根立柱站好,一腿绷直,另一条腿抬起越过头顶,必须让小腿胫骨紧紧贴在耳边。 然而,他十一岁时沦为奴隶,十二岁才开始学舞,又是个肩宽腰窄的男儿郎,浑身骨骼经络较女子更为僵硬。幸而年纪不大,夜夜被逼着苦练两年,他方能勉强能曲腿摆出这姿势,却总碰不到耳朵。 “若主人不悦,”孙掌事抡起鞭子,使劲在他大腿内侧的软肉上捣了几下,“你要如何活下去?”话音未落,他径直捉住雪奴的脚踝,硬生生将他一条腿掰过头顶,用牛筋皮绳捆在背后的立柱上。 整根腿筋撕裂般地疼痛 ! 雪奴双瞳剧烈收缩,大口大口地喘气,豆大的冷汗颗颗掉落。然而,他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呼痛——雪奴是个哑巴,只能断断续续地发出若有似无的“啊啊”叫声 。 夜深露重,朔风如刀,空旷的原野蒿草丛生,舞姬们陆陆续续练完离开。雪奴面色苍白,任由孙掌事帮自己换了另一条腿,继续孤零零被绑在立柱上。 孙掌事是个近六十岁的老鳏夫,明明是个汉人,却靠着在匈奴贤王手下训练舞女来讨生活,便知其生存已是不易,遑论再娶妻生子? 此刻,他面上带着慈和的笑容,眼中却充斥着黏腻的欲望,慢悠悠踱步走到雪奴身前,给他擦了把汗,装模作样用鞭子在他腿上、身上敲敲打打,生生将对方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人生天地间,便是来受苦的。”雪奴能分明地看到,他的喉结鼓了鼓,咽下口水,才开口问自己,道:“能有片刻欢愉实属不易,嗳,雪奴,想填饱肚子么?” 雪奴过了今冬才十四岁,但他幼年遭逢巨变,人情世故比别人懂得都要多,见到孙管事的模样,自然知道这口吃的得来绝不会容易。 他勉强扯起嘴角笑了笑,一双鹿眼灰蒙蒙没有神采,摇了摇头。 孙掌事瞬间色变,重重抽了他两鞭子,骂:“一个阉奴,屁股能有多金贵?纵使你、你……!若真等得不耐烦了,休怪我将你那点子破事抖落出去。” 毕竟雪奴的主人身份特殊,老奴才惜命不敢出格,只从怀中掏出一条手臂长的粗铜链子,紧紧扣在雪奴双腕上的铜铃圈间。 他恨恨地朝少年脸上啐了口唾沫,便即离去。 雪奴奋力摇头,将那点唾沫甩掉,却总觉得自己脸上黏腻湿滑,透着十足的恶心气味。 他抬起头来 ,万里长空,群星闪耀,但天地茫茫独留自己。 他心中凄苦难耐,闭眼长啸一声,喷出的热气瞬间化作一股白霜,心想,这老东西三番两次用“破事”来要挟于我,可我不过是个寻常牧人的孩子,又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他至今所做过最坏的事,不过是将瘸腿的南匈奴小质子刘玉埋在雪地里——后来还跑回去将他挖了出来。为了这多余的良心,险些被小瘸子的母亲给活活打死。 幸而喜好歌舞的贤王乌珠流乘轿辇经过,见雪奴身形漂亮,着孙掌事将他收入舞乐班去练舞,这才留下了半条命。 雪奴抬头望向绑在自己脚踝上的牛皮筋,心想,白天背着小瘸子来回往返,日落后还要排练到半夜,此刻实在精疲力竭,若是不将我绑着,怕是早就倒下了;但若是一直被这样绑着,我决计活不过今夜。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能过多久? 他抻长了手,仅能让指尖触到皮筋,无法撼动它分毫。腿筋被绷到极限,冷汗一滴滴落下来,砸在地上,寒风吹过便滚成一颗冰霜。 就差那么一个指节的长度,他就能发力将皮筋扯下来,但这一丁点的距离此刻却如天堑一般,遥不可及。可他不能死在这鬼地方,他已经快忘了吃饱饭的感觉,无论如何也不要做个饿死鬼。 孙管事想要他,前前后后暗示了许多次,只不过碍于他的主人而不敢硬来——他的主人名唤李雪玲,是大周朝洛阳高官的女儿,南匈奴左部帅刘彰正妻,十四年前南北匈奴议和,带着年仅两岁的刘玉出关为质。 有时候,雪奴被饿狠了,也想过先低一低头。男子汉大丈夫,原也不在乎这个,可是到了此时……雪奴的脑海里翻滚着种种念头,他的目光也四处游移着,忽而一点雪芒映入眼中! 他心头一跳,脑中灵光一闪 ,猛地低下头,又将腿筋扯得生疼,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果然,刚才舞过的那把长剑,此刻正落在他脚下一掌外。 少年狡黠一笑,双眸灿若星辰,将长腿一伸,足尖发力勾起,便把长剑踢至半空,继而伸手紧紧握住。他手腕轻旋,极熟练地挽了个剑花,那皮筋瞬间断作两截,应声落在地上。 雪奴饿得两眼发黑,没了皮筋约束后果然马上扑倒在地,缓了好一阵才清醒过来,急急忙忙朝着小瘸子所在的营帐赶过去。 好容易走到栏杆外,他一低头,才发现手中仍拿着剑。 他盯着透着寒光的三尺青锋,双眼中跳动着仇恨的冷火,然而此时此刻,他还没有能力复仇。 当他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便被孙掌事一脚踩在地上,生生看着其他试图逃跑的奴隶们被凿开天灵盖,灌入滚烫的水银,然后落下一层完完整整、血肉模糊的人皮。 他恨恨地一咬牙,胡乱将那柄透着寒气的铁剑一扔。 “咻——”破风声响,剑身竟整个没入地面! 第2章 欺辱 “天杀的小杂种——!” 雪奴佝偻着背,蹑手蹑脚从李夫人帐篷外摸过,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却还是惊醒了李夫人。女人尖锐的叫骂声穿破长夜,又被淹没在塞外茫茫风沙中。 第2章 有时候,雪奴忍不住想,李雪玲怕是早就被这茫茫的草原和荒漠逼疯了吧,她甚至夜里根本就是睁眼睡觉。此刻,这中原悍妇双目圆睁,一巴掌掴在雪奴脸上,把他打得嘴角流血,继而骂骂咧咧地一把薅住他的头发,强迫少年跪在磨刀石上。 “贱奴才!若非我将你留下,给你一口狗食吃,你能活到今日?早与你那短命的爹娘黄泉相见了!不知感恩的狗东西……” 石板冰冷刺骨,待会儿离开时说不得会被粘掉一层皮。雪奴浑身酸软无力,整个人都在颤抖。 但这一切加起来,也不会比李夫人的话更能刺痛他。 三年前,雪奴还叫柘析白马,他的部落在玉门关外的云山附近放牧,他们的家园水草丰美,天蓝水绿。 那日傍晚,天空中云蒸霞蔚,族人们围作一圈高歌曼舞。 父亲满脸胡须、形容枯槁,已经看不清真实的面容。他坐在一辆小木车里,月白的武士袍下隐约现出双腿的轮廓,消瘦得如同一对枯柴棒子。日薄西山,太阳像是一颗金晃晃的珠子,正嵌在他的唇峰上。 翠色草场上不知何时飘起一道烟尘,那是张牙舞爪的匈奴铁骑,他们手上的锋镝闪烁着粼粼波光。匈奴人秋狩的日子,是父亲的祭日;匈奴人大庆的日子,他母亲的祭日。 他们血洗了自己的部落! 幸存下来的女人与孩子,统统被匈奴人劫回营地,年轻的被充为军妓,年幼的则被卖给中原行商。 李夫人通晓胡汉语言,负责在贩奴时为匈奴人翻译、与中原行商谈价。她在卖掉两个姐姐之后,以一种极为恶毒的眼神盯着白马,仿佛想要将他扒皮拆骨一般,那恶意来得莫名,白马至今都记得。然而,最后她却瞒着匈奴人,偷偷将自己藏了起来——那年,她的儿子刘玉意外堕马摔成个瘸子,身边只跟着一名刘彰的义子、名唤刘曜。孤儿寡母出关为质受尽白眼,连个奴隶也养不起。 在匈奴,奴隶是一种财产,李夫人养不起奴隶,便把雪奴“偷”了过去。 她或许是从那时起便患上了失心疯。 怕人发现自己偷窃,她便用铁钳将雪奴满口乳牙尽数拔除,不让他说话。怕有人说这奴隶来路不明,她便以烧红的洛铁在白马稚嫩的脚掌上烫下一个汉字“奴”,继而请来孙掌事,对白马做出……他此生经历过的、最为残忍的事情,将他彻底伪装成一名中原商人带过来便卖的白雪奴。 杀他父母,残他身躯,践踏他的尊严。不许他说话,更不许他再提及自己的父母、部落,如此便留他一命,不将他卖到天涯海角。 等到白马的牙齿再次长齐,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柘析白马变成雪奴,成为李夫人那瘸腿儿子的专属“人马”,背着他风里来雨里去。 满心愤恨无处诉说,哪里来得“感恩”一说? 耳边忽然传来“哗啦”一声,雪奴从回忆中惊醒,抬眼望去。 黑不溜秋的少年刘曜站在帐篷内将窗帘掀开,帐内一灯如豆,小瘸子刘玉想必还在伏案读书。他头也不抬,扯着嗓子大喊:“娘!莫要吵我读书——” 李夫人爱极了这个儿子,闻言一把甩开雪奴,跑到帐篷前絮絮叨叨说了几句,而后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刘曜长得敦敦实实,嘴却碎得很,见雪奴一瘸一拐走进营帐,还调笑他:“还道你自个跑了,这么晚回来不是找死么?” 雪奴脱靴摘袜,到角落里拎出来一桶清水,将自己擦拭干净。 瘸腿的刘玉坐在书案前,从怀里取出一小块油纸包裹的冷肉,递给雪奴,问:“孙掌事又为难你?” 雪奴闻言一愣,轻轻笑了笑,眼神中流露出柔软的悲伤,摇摇头。 “公子也太偏心了!每日都给他留东西吃。”刘曜牛高马大,将雪奴往旁边随意一拱,抢过油纸包,咕哝道:“什么为难不为难的,老东西想要干他屁……” “曜哥!”刘玉面露不愉,只喊了一声。 刘曜虽因年长刘玉一岁,当他一声“哥”,实则只是刘彰的义子,身份尴尬,绝不敢忤逆刘玉。闻言立即将那油纸包扔在地上,不再多说一字。 雪奴皱了皱眉,蹲在地上,伸出两指将油纸包小心翼翼拎起来拆开,饿死鬼投胎般,大口咀嚼一小块既冷又臊的羊肋排。 “曜哥就是嘴碎,你莫要理会他。雪奴,你冷不冷?” 雪奴摇头,低头,眼角一滴泪落在地上,没人看见。他是真的害怕,怕自己会在这个冬天,饿死在仇人的营地。 这天晚上,雪奴啃完根本没什么肉的羊肋排,将自己再擦了一遍。 等到刘玉看完书,便给他擦脸、洗脚、宽衣解带,背到床铺上,在他腿上揉了小半个时辰,日日如此,小瘸子仍旧毫无知觉。 “算了,雪奴,我知你难过,咱们都一样。” 给刘玉掖好被角,雪奴缩进角落里的枯草堆,几乎将自己卷成一团。兴许因为刘玉与父亲都有腿疾,他脑海中又浮现出匈奴铁骑劫掠家园的画面。 刀光剑影里,父亲忽然从他那坐了十一年的木头小车上站起。也不知是凭着什么力量,他竟以两条已经残废的枯腿,硬生生撑起一个七尺男儿的身躯。 匈奴人长枪挥过,父亲头颅落地,但他仍旧直挺挺地站着。 冷风透过帐篷上的破洞吹了进来,灌了雪奴满口。他却毫不在意,目光穿过那破洞,遥望着星辰满布的苍穹,幻想有朝一日,天高海阔,瀚海翱翔。 刹那间,他忽然福至心灵,睡意全消,强撑着酸痛的身体坐了起来。 雪奴盘膝打坐,双手置于膝上,调息吐纳,以中原汉话默念:“不计众苦,少欲知足。专求百法,惠利群生。志愿无倦,忍力成就”。 这心法很是奇怪,全由汉文作为口诀,雪奴不知如何将它译成羯族话或匈奴话,他甚至根本不知它是个什么东西。 那时候,雪奴还小,舅舅每天教他骑马射箭,而父亲因为行动不便,常年都窝在一辆木头轮椅上,母亲为他唱歌,他便一卷接一卷地看书。 父亲很喜欢看中原的书,他常常说书中有圣哲,能教人看见眼前没有、甚至从未见过的东西。只可惜雪奴对着那些密密麻麻的符号,半个也看不明白,纵使父亲教过他许多遍,他的天资实在愚钝,根本记不住汉字。 然而父亲却并不肯罢休,雪奴不愿认字,父亲便教他说汉话,说什么中原骗子很多,学好汉话免得以后吃亏上当。父亲还将这功法拿来作例子,让雪奴理解汉文的精深博大,他晕晕乎乎地听过一次,可也就是那么一次,便能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实在又看不出天资愚钝的模样。 雪奴后来想过,大概是自己天生就与中原犯冲吧,尤其是中原的女人,尤其是,李雪玲。 只可惜儿时玩心过重,雪奴从未认真练习,倒是被捉来做了奴隶后,一次饿昏了头误打误撞地练了起来,不过须臾,他便觉得一股难以名状的内劲在周身游走,饿意稍减。 但今夜当他再次修炼,却觉得自己一呼一吸与日月星辰相连,那股真气渐渐凝聚,由细流转为山涧中的泉流。周身游走,冲破了某个穴道,最终落回丹田,臌胀一团,带来了十分的饱腹感。 “哎。”刘玉与刘曜都睡着了,雪奴轻轻叹了一声,喃喃道:“我叫柘析白马,我父亲是柘析曷朱,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绝不能死在这鬼地方!”他奴心中盘算,冬天过去之前,一定要要想办法逃出去。 “哪个小畜生又来生事——?!” 李夫人清晨起来便见帐篷外插着把铁剑,当即开始叫骂,女人尖锐的声音刺穿了本就四处透风的帐篷。 雪奴抽了个冷子,忽然从睡梦中惊醒,悄悄掀开营帐的帘布,用一只眼朝外偷瞄。那是自己昨夜负气甩出的铁剑,也不知气劲过去后还能不能拔出来。只求光明神保佑,李夫人千万莫要将它放进嘴里给嚼碎了,否则孙掌事非杀了自己。 是时,天光未亮,朔风从西北刮来,将万千晨露吹成白霜。天地间霜雾狂舞,像是正在上演一场刀光剑影的厮杀。 雪奴确定李夫人走了,便急匆匆拎着两个大木桶,跑到营帐数里外挑水。说来也怪,平日里颇为沉重的水桶,此时提起来竟然十分轻松。雪奴心中不禁泛起一个念头,莫不是昨日练功之效? 他还没有来得及深思,已经走到了营帐之前。 锅中热水翻滚腾起白烟,他在李夫人恶毒的目光里,恭恭敬敬将刘玉收拾干净,背他到汉人先生的营帐里读书。 刘曜向来跟刘玉形影不离,他们两人读书时,雪奴就像只狗般乖乖蹲在帐篷外的角落,伸长耳朵随时探听主人们有无吩咐。 他不愿仔细思量自己此刻的处境,只怕会越想越难过,便抬头望向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圣洁如镜面的湖泊,看到塞外天地一切都如此浩大,心中烦恼烟云般消散。 此时,他虽用了“塞外”一词,实则从未去过中原,他只是曾经从父亲那里听过一句话:塞外的东西都很大,中原的东西都很小。 每每回想起父亲的这句话,他都不免生出疑惑:难道中原的人真有鸽子蛋那么小?父亲不是一直都不良于行?他是什么时候去的中原? 然而,雪奴再也没有机会询问父亲了。 从晨光初现到紫霞漫天,雪奴蹲在营帐外,低头数了三千八百七十三只蚂蚁,抬头数了两百二十九朵流云,感叹就连小瘸子刘玉,也有书中的“颜如玉”为伴。 总算听得刘玉召唤,雪奴飞奔入内将小瘸子背起,跟在刘曜身后朝他们的营帐跑去。少年修长的双腿转得跟风火轮似的,他一整日水米未进,只在傍晚能分到一口剩饭,实在太饿了! 夕阳草场,北风萧瑟,平直辽远的地平线光秃秃的,只有两道模糊的剪影,突兀,渺小,渐行渐远。 远处不知何时腾起一股烟尘,“咯噔咯噔”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骏马健壮的铁蹄将地面砸得泥浆四溅,原来是部落中的贵族乌达,他正带着众少年策马玩乐。看到雪奴三人,顿生戏谑之心,他掉转马头,不过片刻便已追了上来,将三人团团围住,挡住去路。 “吁——”乌达二话不说,兜头抽了雪奴一鞭子,笑喊:“大家快看!都说中原金砖铺地,这杂种的坐骑也不同寻常呢!” 乌达跟刘玉同样是十五六岁,却因为是纯种的胡人,生得高大健壮,这一鞭子,就将雪奴的手臂打出一道高高隆起的红痕。 雪奴连退两步,又被别人的马给拱了回来,一个踉跄趴倒在地,背上的刘玉也滚到一旁。 乌达大笑不止,纵身跃下那头枣红色的矮马。 他跨步上前,一脚踩在少年红如夕阳的柔软赤发上,将他的脸踩进身下的烂泥里,嘴里发出“呜呜噜噜”不知所谓的兴奋叫喊。 雪奴连气都喘不上来,更莫说发出痛苦的叫声,他的双腕上扣着铜锁,单凭脖子完全无法发力——再说,即使他发力撞开乌达,又能跑到哪里去? 右贤王手下牧人五万之众,匈奴人全民皆兵! 他唯一能做的,只是向光明神祈求:不要让我死在这个疯子手里。 “刘曜,别乱来!”刘玉以双手撑住上身,让自己坐在地上,转头对乌达说,“请你放开他,我们两部井水不犯河水。你想违背贤王与我父在长生天面前订下的盟约,引来刀兵之祸吗?” 虚闾权渠单于死后,呼韩邪单于趁机入京朝见汉人皇帝,匈奴便分裂为南北两部,相互厮杀数百年,终于在刘彰的推动下,出现了十四年和平局面。 “尊贵的小杂种。”乌达终究只是部落小头目的儿子,不敢轻易伤害刘玉,他目中精光一闪,轻轻抬起脚掌。 雪奴脑袋弹起来,口鼻中喷出烂泥,而后大口大口喘气。 乌达大笑,踩住雪奴的后背,半蹲下去粗鲁地扒开他的破棉裤,“玩死两个奴隶,赔你二十个!” “唔!”雪奴只觉得刺骨的冰寒突如其来,未及抵抗便已被乌达将棉裤扯至膝弯,雪白的下身袒露出来,众人的视线火辣辣地刮过。 乌达一把揪起他的阳物,朝众人大喊:“还真是个阉奴!” 雪奴双眼紧闭,半点也不愿直视自己的丑陋的下身——依照处理奴隶的惯例,他被孙掌事阉割了。虽然当时对方念他年幼,下手极轻,只将囊袋中的肉芽挑出而不伤及根本,并且这两年来又有生长复原的迹象,可他两侧的囊袋仍旧比别人的瘪小,那处更是一丝毛发也不生。 厌恶、恐惧、愤恨交织成一团业火,猛烈地灼烧着他的心,无形的浓烟刺得他双目剧痛,眼角落下数颗硕大的泪珠。 第3章 赛马 刘玉五指抠进土里,将缠绕在指缝间的野草连根扯出。 未待他开口,刘曜早已飞身冲出,将乌达扑倒在地,瞬间与他扭打在一处。他骑在乌达身上,重拳砸在对方眼眶上,几乎要将这厮眼球打爆。 其余少年们见势不妙,一股脑冲上去将刘曜拖出来扔在地上,一个个压上去拳打脚踢,直将刘曜压得失禁! 周遭充斥着少年们不知残忍为何物的笑闹声、叫好声,听在雪奴耳中,像是轰隆隆的雷鸣,震得他脑中天旋地转。 “忍一时风平浪静。”刘玉以双手作为支撑,艰难地爬到雪奴身边,把他推到干燥的草堆中,正准备帮雪奴把裤子穿好,却听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刘玉心下暗道得救了,扭腰反身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喊:“贤王——” 不待对方回应,他已将脑袋磕在地上,整个人伏身不起。 “少年郎们玩玩罢了,甚么大惊小怪?” 北匈奴右贤王乌珠流身长八尺、腰带十围,容貌甚是奇伟,胯下一匹汗血宝马竟被他衬得十分娇小,“嘿,我这侄儿总是如此礼数周到,起起起!闹甚么闹?” 不待刘玉开口,满脸鲜血的乌达反倒当先冲上去告状,大喊:“大王!这畜生阉奴要咬人了!” 乌珠流吹胡子瞪眼,一鞭子抽下去,叱道:“咬?用屁股咬?看你那点出息,连个汉人小子也打不过,莫说是我匈奴儿郎。” 雪奴慌忙将裤子穿好,连滚带爬站起,把刘玉背在背后,恭恭敬敬低头站着。夕阳给天地蒙上一层血色,雪奴的脸颊苍白,这时却像是熟透的石榴果实,鲜红剔透。 他的睫毛浓密如小扇,在眼下落着一片阴影,一双灰绿的眼睛濡湿,偷偷望向乌珠流,仿佛害怕极了。实则,他只不过是扫视了一圈,见孙管事缩头缩脑跟在马屁股后头,便知道是他将人引过来的。 孙掌事远远望着雪奴,神情很复杂。 乌珠流看见雪奴的脸,面露迟疑,似是忽然想到什么,却最终还是被他脑中那些声色犬马所淹没,想不起来了。他用手中的马鞭指了指刘曜,道:“我的地方,不许私斗杀人,奴隶各归其主。乌达,你与他单打独斗。” 刘曜闻言,如同脱笼的困兽,冲到乌达面前。 第3章 刘玉却不如他这般单纯冲动,立即出声阻止:“不!大王,我不希望父亲问起时,知他义子死得如此狼狈。”他心道,刘曜若真的把乌达杀了,难免最终要陪葬,不能逞一时之快。 刘玉没能拦住刘曜,可刘曜也没能碰到乌达。 乌珠流策马上前,打了个响哨,胯下汗血宝马引颈长嘶,前蹄咚咚两下踢在刘曜胸口,将他整个人踹飞出去,吐出一口鲜血。 乌珠流对着屁滚尿流的刘曜狂笑不止,不再管他,转头朝刘玉说道:“像你父亲,鬼主意最多!你待如何?” 刘玉感到雪奴浑身气得颤抖,不着痕迹地在他肩头捏了一把以示安慰,仰头朝乌珠流笑道:“让他们赛马,不伤和气。” 匈奴是马背上的民族,男女老少皆以走马为乐。少年人之间比试切磋,常以赛马定输赢,是举族认可的一项比试。 乌珠流点点头,然而当他看到刘玉枯瘦的双腿,还是迟疑了片刻。 乌达发出一阵爆笑大喊:“你拿什么与我比试?让他——”他说着,伸手指向被马踹飞后动弹不得的刘曜,“这个屁滚尿流的奴才?还是他——”他转了半圈,指向衣衫不整的白马,“这匹野性难驯的羯马?” “他不是……”刘玉怒极,正要与乌达分辨,却被乌珠流出言打断,见他忽然来了兴致,直觉汗毛倒竖。 “羯马?好——!”乌珠流饶有兴致地看了雪奴一眼,笑道:“刘玉,那屁滚尿流的小黑子业已趴下,让他对战乌达,有失公允。你既行动不便,本王便准你驱使这白雪奴,以二对一,不算便宜了乌达。” 刘玉大惊:“贤王!” 乌珠流举起手中长鞭,一挥,皮鞭在地上抽出“啪”一声爆响,下令:“御好你的马,莫要辱没乃父威名!” 乌达爽快点头,道:“赛马便赛马,大王,今日便让我们看看,到底是匈奴马厉害,还是羯马轻灵!谁若是输了,便剁一根手指!” 众人发出一阵爆笑,都道羯马的特点是屁股雪白。 刘曜数次想要从地上爬起,却被贵族少年们踩在脚下动弹不得。 “啊!”雪奴发出一声模糊的吼叫,继而低头咬紧牙关,抖抖上身,示意刘玉抓紧自己,与骑着匈奴马的乌达并排站在一起,双眼紧盯终点处的湖泊。 “等等——!” 乌珠流策马上前,震得雪奴两股战战,巨大的阴影罩在他和刘玉的头顶,声如落雷:“天下的马儿哪有穿衣的?岂不是成了衣冠禽兽?”他生性好色,最喜欢玩弄美人,只不过雪奴年纪尚幼未曾引起他的兴致,但当个玩笑看看倒也不错。 雪奴脸上瞬间血色全无,认命地将刘玉放在地上,见后者也没有做声,他便更明白,他们都别无选择。 雪奴明明眼泪簌簌掉落,手上却迅速将衣裤脱光,继而重新背起刘玉。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浑身上下不着寸缕,听得乌珠流一声令下,便开始在呼啸的寒风中撒足狂奔,在众人赤裸裸的视线下与一匹畜生赛跑。 可他非但不觉得冷,竟还有种被烈火烧伤的痛感——别人从他在生死边缘的挣扎中吸取快乐,对他残缺瘦弱的身体尽情意淫,这从未有过的难堪的侮辱,令他跑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 然而人纵使再快,又如何能跑得过马? 雪奴扒在终点的湖岸边不住干呕,刘玉伏在一旁,脱下外衣盖在他身上,不住为他拍打后背,低声道:“大丈夫能进能退,待会儿我求求情,他们不敢动我。” “愿赌服输!难道你也跟他一样,不男不女?”乌达却不依不饶,非要剁掉刘玉一根小指,着人将三人压住不许反抗,抽出匕首欺身上前,锋刃在刘玉竹节般漂亮的小指上擦出一道血线。 雪奴心中千回百转,最终鼓起勇气奋力推开旁人:“啊啊啊!”(剁我的)他将眼泪甩掉,瞪大眼睛环顾四周,将这些人的脸烙印在脑海中。心想,我今日所受屈辱,来日必让他们十倍偿还! 刘玉一愣,吼道:“我是主人,滚回去!” “啊啊啊啊啊!”(跑输的是我)雪奴灰绿色的双目混合着天地间最后一丝夕阳,变成了暧昧的紫色,如瑰丽的宝石。 孙掌事满头大汗,附在乌珠流耳边说了几句,后者点点头,调笑一番,这篇也就揭过去了。 只有乌达在离开时,低声在刘玉耳边嘲了句:“亏得你有个忠仆!摔成个瘸子,还未记住教训?” 刘玉额角青筋暴起,指间伤口血流不止,始终不发一言。 乌达等人笑闹着离开,夜幕彻底落下。 冷风从九天坠落,狭长的彤云遮蔽天空。天空中断断续续传来沉闷的雷声,一场暴雨将落未落。 雪奴与刘曜趁着暴雨未至,在湖泊边将自己洗涮干净,又背了一桶水回去烧好,给刘玉仔细清理。李夫人被乌珠流传唤过去,三人便围在一起,同吃一锅煮得稀烂的羊杂碎。 刘玉招呼雪奴道:“过来一起。我娘去乌珠流那了,不会回来。” 雪奴起先推拒,听得此句,才大起胆子坐到刘玉身边。他知道,李夫人什么都没有,唯有一副好皮相,她为了让儿子过得好,早就跟了乌珠流,跟他睡觉。 “狗娘养的匈奴畜生!”刘曜呼噜着没什么肉的热汤,许是被柴火熏得,眼眶通红。 是夜无星无月,隆隆雷声中,如刀的寒风吹落零星的雨点。雪奴的衣衫破烂不堪,刘玉索性让三人同挤在自己的床上,紧紧挨着相互取暖。 雪奴方才赤身奔跑,又以冰水净身,此刻似是染了风寒,浑身都是滚烫的。 刘曜将他搂到自己胸前,见对方略有些推拒,便低声道:“对你没兴趣,我可不想明早起来见身旁趟着个死人。” 刘玉摇摇头,道:“曜哥!莫要胡言乱语,咱们会比匈奴人活得都要长。” 刘曜“嘿嘿”笑,道:“我看见了,门口那柄剑是雪奴插的。” 雪奴耸耸肩,朝另一侧稍稍挪了些。 刘曜不死心,又说:“昨晚你又在念经,莫不是个潜伏的刺客?” 雪奴这才瞪了他一眼,竟开口说话:“练功,管饱。”他的声音跟他的皮肤一样,像是刚刚飘落清冷的冰雪,不消片刻便化去无痕。 余者均未惊讶,显是早就知道雪奴是能说话的。 “胡说八道,你念得分明就是佛经,自我慰藉罢了。”刘曜“啧”了一声,嘲道:“你跟孙老狗睡一觉,什么吃的没有?” 他这话说完,忽听得一道响雷,骤雨降下,暴风吹开帐篷上的小窗,巨大如银龙的闪电几乎将黑沉的夜幕撕裂。 电光忽至,雪奴双眸中光芒闪烁,活像一头受惊的鹿。 刘曜就此心满意足,话锋突转,问:“你们听说过‘白马银枪岑非鱼’么?” 雪奴摇头,心想,什么人叫这样奇怪的名字? 刘曜见雪奴瞪大了眼睛瞧着自己,愈发快意,笑道:“我听过路的行商说的,月前,岑非鱼单枪匹马连挑十二连环坞八大寨!还有四寨的寨主是女人和老头,他不稀得去。” “用枪?”雪奴想起父亲,他是个用枪的好手。父亲传授自己口诀的那日,便是匈奴人前来劫掠的时候,口诀念到一半,他便起身前去迎战。 刘曜说到动情处,唾沫星子四溅,道:“枪乃百兵之祖!据说这人先前是个耍棍的和尚,因偷喝了二十年的烈酒,这才生出七情六欲。枪法无敌,任性妄为。大丈夫当如是!” 雪奴听得这话,想到父亲也总是在喝酒,只可惜再看不到了。他想着想着,年幼的心忽然对这个神话传说般的中原高手,生出一种莫名的向往之情。 “我若是能学成绝世神功,定将这营地里上上下下屠个眼不见为净。”刘曜伸手在雪奴脑袋顶上薅了一把,“哥平时逗你玩的,莫放在心上。” 雪奴喃喃自语:“武功再高,杀不完匈奴人。” 刘曜没好气道:“就你能耐,那要如何?跳舞唱歌么?” 刘玉沉默地听着二人对话,忽然开口,道:“不可再拖,咱们须得寻个机会。” 雪奴瞬间清醒过来,他们也想逃! 刘玉正准备将自己的思虑托出,冷不防天空中又一道惊雷滚落。 这一回,却是正正打在了他们的帐篷顶上! 洁白的帐篷瞬间燃起一簇凶猛的烈火,雷电沿着湿淋淋的梁柱传下,蓝紫色的电芒像一张渔网,沿着地面上的积水蔓延开来。 “失火了——!” “来人!” 雷雨掩盖了呼救,没有人来帮助他们。 头顶是熊熊烈火,脚下电芒张牙舞爪,滚滚浓烟迅速充满整个营帐。雪奴将棉被扔到地上,立即背起刘玉。刘曜则伸出胳膊罩在二人头顶,三个少年十分狼狈地逃出了失火的营帐。 雪奴将刘玉背进李夫人的帐篷,又探出头向外看去,直至那顶帐篷被烧焦,“天火,是光明神阿胡拉的神谕。” 他话音未落,大火却蔓延至此处,三人再次逃窜。 眼睁睁看着属于他们的两个帐篷全被烧毁,少年们无处可躲,只能彼此紧紧依偎,缩在干枯的胡杨树下。 刘曜哆哆嗦嗦地叫骂着:“什么神佛都救不了咱们!” “只能靠自己,”刘玉冻得嘴唇发青,眼神却十分坚定,“我们一起想想。” 他们抱在一处彻夜未眠,商议出一个朦胧的逃跑计划——再过一月,乌珠流将为中原皇帝驾崩举办大庆,届时众人喝得大醉,刘曜便去盗来马匹,于营地东南角那颗两百年的胡杨树下等待。 雪奴向来活得如履薄冰,心思较之二人更为缜密,问:“夫人知晓,同意?” 刘玉面色苍白浑身颤抖,上下牙打架,断断续续道:“今年五月,大周的皇帝死了,即位的新皇帝痴傻无能,时局必将动荡。父亲雄才大略,定会有自己的谋划,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不会顾虑我与母亲,我们自然也不能拖累他。” 刘曜心大如斗,竟在雨中打起呼噜。雪奴也并不很懂甚么朝堂、时局,他只是伸出冰雪般洁白的手掌,将刘玉的小指握住:“若能活,我会报答你。” 但他知道,刘玉哪里盼望一个奴隶能报答自己? 第4章 夜奔 塞外夏短冬长,转眼便到了部落大庆的日子。 刘曜一大早便没了踪影,雪奴则照例挑水烧水,背着刘玉跑过茫茫雪原,去到汉人先生处读书。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广袤的沙漠换上冬装,清晨的大地上,只有一行孤零零的脚印,连接在两个帐篷之间。 午时过后,部落中的众人纷纷忙碌起来,教书先生也抱起酒壶准备过节,布置了一篇策论便将刘玉打发走了。 雪奴将他背回营帐,将诸般事物安排妥当,又与他一起堆了三个没鼻子没眼的小雪人,这才往乐舞班处跑去。 排练至傍晚,孙掌事怕夜里出乱子,故而不给众人饭食。 雪奴饿得心神不定,眼神四处飘荡,数次瞥见乌达在远处窥伺,几乎要怀疑他知晓了自己的计划。 然而,等他被孙掌事狠狠训了一通后再看,却再也找不到乌达的影子了。雪奴心想 ,这必定是小瘸子说得“做贼心虚”了。 夜幕降临,部落中的男女老少围着一个巨大的营帐,数百处篝火几乎照红了半边天。 奴隶们忙碌穿梭,将各式烤肉瓜果呈上,匈奴人笑语晏晏,用大碗装了酒“咕咚咕咚”痛饮狂歌。 乐舞班的歌姬舞姬轮番上阵,凤尾的箜篌、曲项的琵琶,走珠落玉盘似的悠扬;马头琴流出奔腾激扬的乐章,将整个部落的热情点燃。 接下来,便是一场压轴的《七鼓舞》。 悠扬的竖琴声,拉开了纷扬风雪形成的大幕。舞姬们穿着朱红薄纱,纤腰素手、丰乳肥臀,怀抱盘鼓款款行来,仿若漫山遍野同时绽放的杜鹃。 她们将盘鼓置于地面,雪白柔嫩的赤足激发出暴雨似的鼓点。长袖惊空,倩影朦胧,灯火辉煌的营帐仿若天宫乍现人间。舞蹈跳至高潮,鼓点突然消失,舞姬们模仿着花朵绽放的姿态,瞬间向四周散去。 “嚯?!”众人的胃口被提到极致,聚精会神盯住那万千红颜中的一点颜色,持剑少年身着透明黄纱衣,以凤凰于飞的姿态伫立在一枚大鼓上。 他静立片刻,抬眼望向坐在首座的乌珠流,一双灰绿色的鹿眼在灯火的照耀下,变成荡漾着春水的湖泊。 鼓点随少年的舞步响起,三尺青锋反射出亮银光芒,卷来漫天风雪。雪奴的身体灵动如蛇,舞步轻灵如风,时而带着男子的壮怀激扬,时而带着女子的柔媚娇艳,剑舞刚柔相济、尽态极妍,不分男女地鼓噪出人们内心深处的欲望。 在满堂灼热视线的缠绕中,雪奴一把扯掉舞衣——其下竟是不着寸缕,只戴着镶金嵌玉的首饰琳琅。羯人特有的白皙皮肤冰雪般晶莹,胸前两颗雕琢精细的鲜红宝石,年轻的肉体如同等待采撷的荔枝,流着芬芳的甘蜜。 雪奴在喝彩声中结束剑舞,单膝跪地,所有人都已屏住呼吸,甚至乌珠流也忘了叫他起身。 第4章 “贤王,您莫不是被一个稚子勾去了魂魄?”李夫人唇如涂丹,坐在乌珠流身旁,脸上带着极其怪异的神色,表面看来厌恶十足,但皱起的眉峰却露出了一丝隐秘的惋惜。 乌珠流若有所思,“他的神情,令我想起当年玉门关外,他很像……像是……” “大王,您还有心思想别的?”李夫人说着话,捏了捏他的手掌。 乌珠流猛拍大腿,笑道:“奴隶怎能与夫人相比!但剑舞非凡,你说该赏赐些什么?” 雪奴悄悄抬头,瞥见乌达脸上不停变色,心道不妙。 小贵族犹豫片刻,终于站起朝右贤王抱拳,道:“乌达想请贤王将这白雪奴赏赐给我。” 刘玉闻言色变,李夫人面露不愉,嗔怒:“不过是匹跑不快的羯马,竟也有人要抢我的?”继而罕见地缠住乌珠流,不住向他献媚。 雪奴抬眼对上李夫人,见她眼神中带着决绝,再看刘玉握住酒杯的一双手,指节微微发青,便知二人虽无言语,却已做了个无比艰难的抉择。 乌珠流“哎”了一声,爽快地挥挥手,道:“毕竟是夫人的奴隶,你若能给他一样赏赐,今夜,就让他给你当一回马驹子,你骑个一两回玩玩,新鲜劲便过去了。 ” 乌达朝身后招招手,着人捧来个精致的木盒,拿出一双金缕长靴,扬着下巴朝雪奴笑喊:“好马配好鞍。” 雪奴满心都是逃跑,思虑重重地坐到乌达身旁,任他捉住脚腕,将饰品似的长靴套在自己脚上,只奇怪大小刚刚合适。 酒过三巡,再过三巡,整个营地缭绕着酒气。 乌达喝酒上头,抱着雪奴上下其手,钳住他的下巴强迫其张嘴,举起酒碗从上倒下,看雪奴呛得呜呜咽咽却又无法出声,仿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伸出舌头去舔舐他嘴角颈窝沾着的酒水。 雪奴被恶心得不行,不料众人忽然发出一阵爆笑。 “刘玉尿裤子了!” “你们中原来的人怎都如此豪放?!” 刘玉满脸通红,身下秽物流出,但当他抬头望向雪奴,眼神却万分清明与无惧,只故作羞愤,颤声喊了句:“雪奴!” 雪奴闻言会意,想要起身,却被乌达一双铁钳似的手捏住腰杆:“不识趣的小畜生!没你的事!” 李夫人目光闪烁,视线在儿子与雪奴间游移,轻咬朱唇,贴在乌珠流耳边细语几句。 但见她酥胸半露,纤腰被乌珠流环握,嗔怒时亦带着十分的娇媚,不消片刻便说服了这名风流好色的贤王,只是自己再无脱身机会。 刘玉如蒙大赦,伸手让雪奴背起自己,将脸整个埋在他后心上,偷偷含着热泪,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离开。 乌达一拳砸在酒桌上,生生将一支犀角杯打爆。 营帐外,风雪漫天。 雪奴走路叮叮当当,觉得金银首饰紧紧黏在皮肉上,只后背与刘玉紧贴着的地方尚有丝毫温度。 “放我下来,你这样不行。”刘玉正人君子,双手无处摆放,最终在雪奴头顶揉了一把。 雪奴本就十分紧张,这会儿更觉莫名其妙,将刘玉放在路边的树桩上垂眸看去,鹿眼蒙着层紧张混合着茫然的水雾。 刘玉将自己的狐裘脱下,递给雪奴,道:“今夜只怕是难熬。” 雪奴浑身冻得通红,他本就不承认自己是奴隶,四下无人时更无须推拒,只在心里默默记上,塞外风雪夜,一件带着他人体温的冬衣。 他穿上衣服,感觉生命力又回到体内,背起刘玉向着东南角的老胡杨树疯狂奔跑,脚下镶满宝石的金缕靴灌满冰渣,勾起泥浆碎草屑,炸裂般溅至半空。 胡杨树已在视线内,雪奴与刘玉两人俱是心如擂鼓。 树下,乌红色的马尾摇摆,甩出冒着热烟的雪粉。刘曜身形隐在黑暗中,只伸出一只手不住挥舞。 “有逃奴——!”背后突然响起乌达饱含怒气的吼叫,在寒夜中听来甚至带上了一丝凄厉。 刘玉回头扫视一眼,“别怕!他们都喝醉了,继续跑!” “呜——呜——呜——!” 方才那个树桩旁,乌达正正站着,狂啸大喊引来零星守卫。他见族人喝得酩酊大醉,便从怀中掏出锋镝吹响。 “快跑!雪奴快——!” 雪奴紧盯着前方,心跳漏了半拍,反应过来后豁出性命大步奔逃。 刘曜见势不妙,牵马朝二人狂奔。一面大声呼喊,一面迅速抬腿翻身上马,搭箭上弦、张弓满月,对准乌达脑门心连射三箭。 “咻——!” 乌达侧身避开迎面而来的箭矢,嘴里不断吹响尖锐的锋镝——这是匈奴人世代相传的警报,不消片刻,整个匈奴大营俱被惊醒。 “手来!”刘曜一手策马,一手递出。 雪奴跑得断气,递出颤抖的手掌,试了两三次才被刘曜捉住,继而被一股巨大的牵引力拖向上方。 他咬牙憋出一股劲,高高抬腿踩上马镫,千钧一发间带着刘玉跨坐马上,这才能稍喘口气,却立即色变。 “你偷了乌珠流的汗血马?!” “王侯将相……”刘曜哈哈大笑,调转马头,对着马臀噼噼啪啪一阵乱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驾!” 匈奴骑兵迅速集结,然而汗血宝马岂是凡品?片刻便已跑至天边。 “刘彰的儿子跑了!”乌达气得面如猪肝,扯过侍卫的铁胎弓带兵策马狂飙,吼:“死活不论!给我追——!” 众人在大庆时喝酒吃肉,浑身精力无处使,兴奋地将追击当成狩猎,抬箭对着远处一通猛射。 箭矢如潮水疯狂喷出,阴影紧紧追在马蹄后,将白雪染成乌黑。 “小瘸……公子!你坐前面去!”雪奴见箭雨暴烈,心想,若是小瘸子死了,我跟刘曜决被抓后计活不下去。即刻反身将双手搭在刘玉肩头,使劲一抬一推,与他调换位置。 刘曜当先策马、雪奴在后掩护,刘玉被夹在两人中间。 然而刘玉三年前堕马摔瘸了腿,而后便再没有骑行过,此刻被颠得五脏六腑全都绞在一处,再闻见自己身下污秽的臭气,竟“哇哇”狂呕起来。 “咻——!” 铁箭凌空破风,直击雪奴,正正扎在他后心上。 “雪奴!”刘玉将苦胆汁都吐了出来,却听得一声爆响,箭矢裂帛,雪奴背后发出“叮”的一声。他大叫着回头查看,“嗳!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原来那箭矢好巧不巧,正卡在雪奴颈间佩戴的项链上。 “你们趴下趴下!找死吗?!”刘曜被惊出一声冷汗,大吼:“莫要回头!抓紧我!” 说罢,抽出一根铁箭向后猛掷,狠狠插入马臀。 “咴——!” 马儿吃痛,猛然停顿,一对前蹄高高抬起,凄厉的嚎叫响彻整个平原。铁蹄落地,砸出两个巨坑,碎土飞石四处迸溅。 汗血宝马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速度猛跑起来,马蹄爆响,震得山河摇晃冰雪破碎。 刘玉头晕目眩,被这突如其来的停顿抖得一个踉跄,竟一脑袋栽下马去! 刘曜见状顾不得其他,放开马缰伸出双手,反身紧紧抱住刘玉。 雪奴连忙挪到前方,一手控马,一手捉住刘曜手腕,带着两人悬在左侧马腹边。 三人如此跑了片刻,将一众匈奴追兵甩得老远。 “我的手要断了!”然而雪奴的手臂也被拽到了极限,他的双腕间还锁着那条铜链子,必须一手紧抓马缰,另一手牵住刘曜,承受着来自两个方向的巨大拉力,“千万抓紧!我拉你们上来!” 刘曜根本找不到着力点,但马儿只要停下,便一定会被匈奴人赶上。成败生死,在此一举,他牙关紧咬嘴角冒血,喊:“一!” 雪奴双腿夹紧马腹,咬牙:“二!” “三!” “起——!” 雪奴催动丹田,运足内劲,硬生生将另两人同时拉至半空。 “咚!” 刘曜脚踩马镫准备发力,忽听得一声闷响。 雪奴定睛一看,却是积雪过深,将一块凸起的巨石埋了起来。刘玉悬在马腹旁,脑袋正正撞在那石头上。 雪奴双瞳剧烈收缩,“刘玉!” “走!别停下!”刘玉被撞得头破血流,电光火石间,一把抓住马臀上插着的箭矢。先用力将之捅入,刺得马儿狂嘶,再猛地拽下,带出一注鲜血,“你们走!放手!” “刘曜?!”雪奴从未想过,刘玉这样的小公子,竟会牺牲自己成全一个奴隶。 身后蹄声震天,追兵顷刻便至,他的心中瞬间生出一股犹疑。心想,若是勒马停下,我们三人必定要被抓;若是催马奔走,就是我不讲兄弟情义抛下了他们,即使逃出生天又怎能安心?可他想活,想吃一口饱饭!他等了三年,只有这一个机会,他必须跑,一刻不停地跑! “就说你劫持公子,我们还有机会。”刘曜见状当机立断,放开抓着雪奴的那只手,改用双手抱住刘玉,将他紧紧搂在怀中,一起滚到地下,“你若留下必死无疑!走!” 马上不再拥挤,冷风呼呼灌了进来。 雪奴浑身佩环叮当作响,驾一匹发狂的汗血宝马向前冲锋,随即消失在茫茫雪原。 匈奴骑兵乌央央一片,从四面八方涌上来,将刘玉刘曜两人团团围住。乌达冲入重围迅速扫视,却不见雪奴踪影,立即带领一队人马向前追击:“一帮废物!追!” 第5章 剑侠 月在中天,暴雪不止,雪奴已狂奔整整一个时辰。 匈奴营地彻底被甩在身后,再看不见,久违的自由与巨大的无助纠缠在一起,混在漫天暴风雪中劈头盖脸向他浇了下来。 大部分匈奴人在抓到刘玉时便已停下,只有乌达像条毒蛇般,对他一个毫无用处的奴隶紧追不放。 雪奴边跑边想,这汗血宝马中了数箭,此刻鲜血狂飙,身后的匈奴马个个都是耐力极佳,只要我出了一点差错,决计会被他们追上,须得想个办法脱困才是。 “吁——!” 雪奴勒马驻足,深吸两口寒气,面前是一个分岔口,一条向东北,一条朝东南。 身后的马蹄越来越响,他的心跳也随之越来越快。这要么是他此生第一个选择,要么是最后一个,生死只在一念间。 雪奴眼神一定,俯身贴在汗血马耳边低语:“马儿马儿,你且选一条安全的去路,莫再让人捉住驯养,回家去罢!” 马儿双目濡湿,倒映出近在眼前的、雪奴那双纯净如鹿的灰绿眼眸,仿佛真能听懂他的话。长嘶一声,不知是为着身上的伤痛悲鸣,抑或是为自由高歌,前蹄在地上剐蹭,急速向东南方跑去。 雪奴见了马儿离去的方向,一把从脖间扯下项链,朝落东北向的路口扔去。继而瞄准一座覆满积雪的巨大树墩翻身跃出,于空中双手抱头缩成一团,以狐裘将自己紧紧裹住。 他重重摔下,于没过膝弯的积雪中滚了一路,直至狐狸毛上沾满雪渣,将自己变成一颗硕大的雪球,才到那树桩旁边定住。 如此,雪奴便伪装成了一棵树墩! 风雪呼啸乱卷,不消片刻便将地上的痕迹隐去。马蹄声由远及近,震得路旁的枯树枝簌簌抖落冰棱。 “吁——!”乌达发现情况不对,于岔路口前勒马,目光在两条道路间逡巡,“两条路?” 第5章 “此处有马蹄印,当是向着东南方跑了。小主人,追?” 乌达策马徐行,从树墩前走过,视线刮过雪奴的伪装,心头泛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他有一双绿色的狼眼。” 他说着话,视线再次扫过那颗树墩。 一轮明月大如圆盘,正正高悬中天,雪奴浑身剧烈颤抖,带着雪粉簌簌掉落,眼看就要被发现。 幸而一阵狂风起,吹动空中漂浮的狭长流云。 光影忽明忽暗,乌达看不真切,便抛去这一丝怪异。他朝着分岔路低头细看,流云飘过后,月光再次洒落,雪地中金光一闪。 乌达迅速捕捉到这刹那的闪光,眼神一亮,笑道:“果然是个狡诈的奴隶!” 骑兵下马,将埋藏在雪地中的项链拾起交给乌达,问:“主人,我们已追出近三十里,只不过是个白雪奴,我看……” 乌达一鞭子照面抽下,将那骑兵打得皮开肉绽,叱骂:“给我追!” 雪奴听着马蹄声渐远,却半点不敢松劲,知道乌达是个暴虐的小贵族,这样人的往往十分偏执,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他心中计较,乌达若是追不到我,定然返回再看,届时便会发现树墩的变化,然后往另一侧追击;然而我又已经没了马匹,不消片刻就会被他们追上。 我面前三条路,一不可原路返回,二不可追在乌达身后,三不可另走一路。我既已走到这里,余下的选择只有苦捱! 雪奴思虑迅速,下定决心后便不再摇摆。 他外头裹着的狐裘已经被冻成僵硬的壳子,所幸缩在其中盘腿打坐,默念那套不知名的心法。调匀内息,催动气劲流转周身,渐觉四周的寒冷减退。 风雪一夜不停,乌达寻雪奴不见,知道自己被骗。约莫一个时辰后,果真折回此处仔细查看,继而又朝着另一条路跑去。 再过一个时辰,那贵族少年气急败坏地返回,在原地徘徊了近一刻钟。直到右贤王派人前来传话,道那小奴隶已被射伤无须再查,这才恨恨地离去。 雪奴练功时,六感分外清明,听见匈奴人一问一答,知晓刘玉与刘曜都已经脱险,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内。 再过两个时辰,他才将内息收回丹田,练功时物我两忘的感觉逐渐消退,饥饿与寒冷便漫了上来。 雪奴红发披散,碧眸清澈,浑身皮肤同冰雪一般洁白剔透。 他张大了双眼,伸出羊脂玉般的食指,指尖轻轻点在冻成一个硬壳的狐裘上面。 “剥!” 冰壳子发出一声脆响,裂缝沿着他的指尖同时相上下蔓延。 当罩在雪奴面前的冰冷硬壳破成两半,整个荒原风销雪霁,清晨第一缕微光落在少年挺翘的鼻尖,继而将他整个笼罩。 雪奴从一颗冰雪巨蛋中被孵化出来,仿佛光明神来到世间。 再回首,天大地大,何处为家? 为奴三载,终得自由,雪奴面向匈奴的方向,定定地站着,直到雪落满头,一时间竟不知该往何处去,积雪片刻便已没过脚背。 情势不容他犹疑,雪奴转念一想,只要人有自由,去哪里不都是好的吗?他索性追着汗血马奔逃的方向,沿东南那条小路离开。 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广袤雪原只有两行脚印。 白天,雪奴一刻不停地向东狂奔,那是家的方向。渴了,便凿开冰封的湖面,灌下一肚子凉水;饿了,便将冰雪捏作一团,当成青稞饼子吃下。 夜里,在树兜中避风,盘腿打坐调息运功。只是这功法如瀚海汪洋,无人指点,能够运转已是奇迹,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成为岑非鱼那样的高手。 约莫过了半月,雪地上的人畜脚印越来越多。雪奴知道,自己已经快要走到集镇,便越发小心。 这天夜里,他照例寻到一块背风的崖壁,仗着自己饿得骨瘦如柴,从窄小的裂缝间钻进石壁底部,那是一道因常年遭受水蚀而产生的狭长空洞。 打坐至半夜,雪奴耳朵抖动,忽然睁开双眼。他卧倒在地,胡乱抓起积雪堆在面前,将这一道缝隙糊住。 片刻后,急促的马蹄声爆响,成群的骏马片刻间已奔至崖壁前。 雪奴敛声屏息,以食指在积雪中戳出两个窟窿,凑上前去窥探。 天空中星月如钩,胡杨林黑漆漆一片,冷月清辉洒落,冰晶随着云朵流动闪烁微光,仿佛漫天星子都落在地上。 “哈哈哈哈!周坞主!切磋切磋,你莫要跑呀!” 当先那人策马狂奔,背后背着柄长剑,乃是一名白衣剑客。五名壮汉用生硬的汉话笑闹喊叫,对他咬死不放。 剑客被逼至绝路,索性勒马定在原地,调转马头。 从雪奴的方向望去,只看得见他背影挺拔,身材劲瘦,宽阔的背脊绷得笔直。一如雪中劲松,任凭狂风吹打纹丝不动。 片刻后,竟有一只雀鸟翩然落在他肩头。 “吁——!” 五名胡人胯下马儿健硕,顷刻便至山前。见这剑客定在了原地,极熟练地在其四周围成半圆,将所有去路堵死。 显然,这是一股盘踞当地的山匪。 “周坞主剑术很是厉害,未想到人还这般年轻俊朗,只不知你跑个什么劲,难道是怕爷爷们将你扒皮拆骨当狍子吃了?” 说话的男子立在正中,手中拿一对硕大的铜锤,当是五人的头领。 “十二连环坞不愧是江南第一帮!不止水上称雄,在雪地里脚下都比别人滑呢 !我看坞主干脆改个名字,莫叫周望舒,叫周望逃得了。” 众人将周望舒当成了落网的困兽,满口污言秽语混着笑声,在塞外空旷雪夜中久久回荡。 雪奴暗地里细细打量,见周望舒头上发髻一丝不苟,玉冠上镂空雕着八卦,织锦白衣暗绣祥云纹饰,腰间挂一枚通红的血玉佩。 穿着打扮华美古朴,不似寻常江湖人。 果然,周望舒听得这些羞辱言语,不见丝毫怒气,端端正正坐在马上。月下白衣胜雪,与对面五人泾渭分明。 对方不见周望舒答话,嘲道:“周坞主千里迢迢出关至此,莫不是就为了半夜在这雪地里与我们跑马?” “不知右贤王有何赐教?”周望舒的声音如冰似雪,说话间不带半分情绪,却不怒自威。雪奴听得双眼大睁,直觉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听过的,最为好听的声音。 男人显然是被对方的威压所震慑,即刻举起铜锤,提高了声音,道:“咱们飞沙帮三月前才归附贤王,坞主真真是与传言一般消息灵通。其实呢,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兄弟几个想与你切磋一番,看看这中原武学到底是个什么狗屁模样。” 周望舒根本不为所动,只说:“请先传话。” “你! 远到是客,还是先由我们兄弟几人好好招待一番吧!”男人铜锤相碰,擦出一道亮银火花,其余四人得了信号,瞬间拔出武器,同时向周望舒攻去,“便请你埋骨此地,永世不回!” 雪奴见周望舒根本没有动作,一颗心提到嗓子眼,莫名地为他着急起来。鼻尖凑到冰雪上也未发觉,温热的鼻息将冰雪化开一个小洞。 “铮!” 五人攻至面前,周望舒这才拔剑。然而也就是他拔剑的这一刹那,五名男子应声滚落在地,没能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也不见血迹。 雪奴连眼都没眨,却根本未能捕捉到周望舒的动作。见他只是拔剑出鞘、再收剑入鞘,电光火石间,一剑取了五条性命! 第6章 说书 这一剑令雪奴看得激动不已,顿时心跳如雷。他心想,若是我能如此人这般,便再不会受旁人欺凌,当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但我想必此生都不可能学得这样的武功。 雪奴想着,不禁悲从中来,发出一声轻叹。 周望舒耳朵一抖,显是发现山底有人,然而他只回头看了一眼,根本不放在心上。 白衣剑客策马缓步前行,肩头的雀鸟轻啄他的发髻,扑扇翅膀,依依不舍地飞离。 直至周望舒化作一片白雪消失风中,一道极细的血线才从那五人脖间线路,鲜血缓缓流出。 雪奴看得入神,等血花开到自己脚下才反应过来,飞速钻了出去。当晚练功被打断,饥饿感如潮水席卷,只觉前胸后背都在相互摩擦。 他连滚带爬扑到尸群边,趴在雪地里翻找食物。 “唔唔唔!”硕鼠般疯狂咀嚼冷硬的干粮,咕咚咚一气灌下整袋马奶,直直吃到小腹鼓胀,差点没噎死过去。 雪奴先道了一声“得罪”,伸手摘掉尸体身上的金银首饰,又选了一个与自己身材相仿的人,将其外衣剥下。他并起食中二指,摩挲尸身上的剑伤,想起自己在乌珠流处所受的欺凌,呆望着冰冷的尸体。 片刻后,雪奴长啸一声,速速逃离当场,怀揣从仇人处得来的金银与食物。 他走在风雪中,四周漆黑一片,受到周望舒镇定气度的感染,开始冷静思虑自己的未来。 心想,这飞沙帮竟是乌珠流的人,可见匈奴势力范围极大。他当年血洗了我的部落,此刻云山牧场说不得仍在他掌控下。若是乌达铁了心要抓我回去,我跑回部落无疑是自投罗网。 雪奴面朝着家的方向,停住脚步,现在他连家也不能回了。 恰在此时,风停雪止,晨光破开云层洒落大地,将雪地中一行隐约的马蹄印照得晶莹闪光,雪奴不禁感叹:“果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小瘸子的大道理从前听来无趣,未料处处都能用上。” “以后当要好好读书习武,”想到那白衣剑客周望舒一剑直取五人性命,这剑客既是乌珠流的敌人,跟在他身后定然安全,他又忍不住想起没有逃出来的刘玉和刘曜,喃喃道:“也不知他两个如何了。” 说罢,从衣物上撕下布条,将手脚腕上四支铜铃包好,循着对方的马蹄印跑去。 雪奴追了周望舒七八日,心中越发好奇。 这白衣剑客在冰天雪地里走走停停,凡遇高山低谷,必然前往查探,他并不欣赏风景,倒像是在寻找些什么。 “可他的模样太也淡然,万丈高崖边一骑漫步,马蹄声慢悠悠的响,跟奚琴奏出的乐章同样动听。”雪奴在路上孤苦难耐,竟突发奇想,凡等待周望舒入谷上山,必定团个小雪人,放在身边与自己说话。 有时无话可说,便学着周望舒的马蹄声,“得啷得啷”地瞎叫唤。 因为总是跟在周望舒身后,雪奴从未看见过他的正脸,但在心中将这剑客的眉目描摹过千百遍。 “剑客必然有一双冰冰冷冷的眼,他看东西时总是扬着下巴,连脑袋也不转,”雪奴对着他那没鼻子没脸的小雪人,食中两指勾起,从太阳穴处向外比划,“那么眼神就是斜斜地睨着,将世间万物视作草芥。” 山匪马帮的宵小前来搦战,周望舒能甩则甩。 只因胯下一匹凡马,偶尔会被追上,他总是先问来意,再表态度,每每等待对方先动手,这才拔剑出鞘,一剑毙命。 雪奴对他的崇拜之情日益增长,在其身后越跟越近。 某日晨昏相接时,周望舒行至云山山脉间的狭长谷地。 山中忽然蹿出一群穿狐裘豹皮的西域人,身法诡异灵动,逼得这剑客出了两招。 雪奴躲在上方山崖间向下眺望,不禁为周望舒捏一把汗,慌忙间脚筋抽搐,踢落一块滚石,“哗啦”碎在地上。 “你必要埋骨黄沙地!逃不过天山圣教的追杀!”西域人磨刀霍霍,仿佛周望舒已是俎上鱼肉。 然而周望舒始终从容不迫,只冷冷地问了一句:“道法自然,谁可称圣?” 他说罢,连出两剑,一剑杀一人。 铮——! 周望舒出了第三剑,最后一个西域人大喊着喷血倒地。但剑客并未收剑入鞘,而是转身面对雪奴所在的方向,视线从地上的碎石处,移至头顶断崖。 雪奴紧贴崖壁站立,敛声屏气,吓得满头大汗。 天地静谧,大雪纷扬,寒风吹落铁剑血槽中的红珠子,“嘀”一声被摔在石板上。 雪奴将心一横,所幸提着嗓子长叫一声:“喵——袄——?” “铮——!” 第6章 周望舒似是笑了一下,收剑入鞘,向前走了一步,脚步声回荡在峡谷中。他停顿片刻,调头翻身上马,嘚啷嘚啷地朝前方行去。 雪奴迫不及待地蹿上前,只捕捉到一个朦胧的影 。 剑客的眉目看不分明,却是浓黑如墨,一袭白衣伫立天地间,是一幅中原宗师出手绘就的精美水墨画。 周望舒自南向北,走遍了云山西段的荒原与谷地,终于来到玉门关外一小镇,径直走了进去。 雪奴停步驻足,低头查看自己的行装——从死人身上扒下的衣裤鞋袜,由雪白变为污黑的狐裘。 他随着母亲信奉天山祆教,最为注重洁净,每日晨昏时分必然仔细清洁自身。但这几日匆忙逃命,竟把阿胡拉给抛到后脑勺。 想到周望舒那身白衣,只觉两人云泥之别。 雪奴到丛林中寻得一处冰湖洗澡,攥住沾满泥浆的长发使劲搓揉,闭眼咬牙在湖水中浸泡,爬上岸时抖得跟筛糠一样。 牙齿不住颤抖,他瞥见放在岸边的包袱,满满的金银饰品。甚至于乌达那双金缕靴上的宝石和金线,也全都被他抠了下来,而靴子则早已被烧成灰烬。 “刘玉说怀璧其罪,我不过是天地间一个落魄流浪子,丝毫没有与他人抗衡的能力,平白拿着这些,反易招人眼红。”雪奴堆了个没鼻子没脸的小雪人,哆嗦着与他商量,“少带些?你说得对。” 于是,他便从中捡了些质细碎轻薄的,用精钢箭挑起,放在炭火中细细烤化,拨弄成小块的碎金、碎银,再以雪水浇冷,埋进泥土中刮蹭,如此便与市面上流通的碎银两没什么两样。 其余事物,直接在一颗大树下挖坑埋了。 他虽然衣衫破烂,但收拾得清爽,一双碧眼倒映出山河雪原,说不出的清明灵秀。 雪奴长啸一声,迈步朝着集镇走去。 西域与中原的关系若即若离,自十四年前赵王梁伦到玉门平叛,双方休战言和,开设边贸集市互通有无,出现了十余年的“原初盛世” 。 集市上车水马龙,叫卖声此起彼伏。西域的皮毛、兽骨、奇珍异宝,中原的药材、香料、绫罗绸缎,琳琅满目。 雪奴万分好奇,挤在人群中偷偷张望,忽而被人在脸上捏了一把。 “这是谁家的白雪奴?竟自个走到集市上来,模样倒也俊俏,不知是个什么价钱?将你主人唤来。” 说话的是个汉人,脸上带着轻浮的笑,根本不把这羯族少年当人看待。他说着话,一巴掌拍在雪奴屁股上,抓着臀瓣又掐又捏。 雪奴心中羞愤难当,他不愿多生事端,只用力挣开这令人恶心的男人,迅速钻到人群中去。 他想不明白,为何羯人总是无法避免沦为他人奴隶的命运? 雪奴走过一片冒着白烟的小吃摊,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他站在远处,将手伸入荷包,反复搓捏着一小粒碎银子。仔细观察摊上的食客,摸清了吃饭买卖的规矩,鼓起勇气从容走近。 那小摊十分简陋,直接在雪地里摆了数张小方桌。 雪奴看别人都吃馄饨,自己也点了一碗,付给店家一文银子。然而纹银在塞外并不常见,他受店家指点,又到街边当铺换了些五铢钱。 他习惯了躲藏,此时捧起碗喷香的葱花猪肉饺,寻到角落处的位置,以后背对着街面独自坐着,伸长耳朵听街边满头白发的老人说书。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建安二十五年,前朝文帝受禅,天下遂分为三国。” 雪奴听着这段《三国演义》,心中觉得好笑。 只因小瘸子刘玉一家向来认蜀汉的刘禅为祖宗,不敢将前朝旧事拿来品评。然而,成王败寇,天下百姓不都拿来取乐? 惊堂木“梆”地拍在桌上,说书人嘿嘿一笑。 “今天说的,便是这魏国的降将、大周的申门亭侯,镇守玉门二十年,一朝谋反受诛、身名俱灭的赵氏父子——赵铎、赵桢两个将军。” 一个清冷的男声响起,“你说得不对。” 雪奴听这声音熟悉,下意识回头去看。 冷不防手中汤匙掉进碗里,油星子溅入眼中,当即捂住双眼,哭唧唧将脑袋转了回来,不敢让那人看到自己狼狈的模样。 周望舒肩头落了层薄薄的雪粉,可见一直稳坐如松,也不看那说书的老头,只问:“赵家军不过五万,大周兵力是其数十倍,如何谋反?”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那说书人也不恼,笑:“这位公子是年轻人,不知当时朝堂局势。武帝病危,发诏令诸侯藩王各归封国,只那齐王在京中盘踞,欲与今上争夺储位。赵王梁伦的封地乃是幽、凉、并等西北诸州,他前往并州收兵时,遇上了曹魏降将、镇守玉门关二十年的赵铎。你们是不知,当时在边关,老百姓都将并州军唤作‘赵家军’,那赵铎的能耐可想而知。赵王要从他手中收回兵权,谈何容易?况且,那赵铎是齐王的亲信,同齐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赵王不可能养虎为患,他的封地容不下齐王的人,齐王的人亦不可能真心臣服于他。果不其然,赵王派人前往收取虎符时,那赵铎知道自己若交了权,往后便只能任人鱼肉,故而以匈奴来犯为由,拒不交出兵权。赵铎为保全性命、支持齐王,与北匈奴的乌珠流内外勾结,说他同齐王里应外合意图谋反,并非没有道理。” 周望舒的声音冷似冰湖最底层的水,道:“原初六年五月,齐王于洛阳病逝。而赵氏父子‘谋反’,是十月初五。” 看客们哈哈大笑,嘲道:“就是!赵氏父子原是为了带兵,去阴间为齐王护驾么?” 不知是谁喊了句:“我说老头,你这一个案子说了大半月,这赵多赵少的听来太也无趣!时至今日,谁还管他谋不谋反?” 当场气氛热络,竟有人大着胆子,说:“要我说当时本就该是齐王即位,结果却便宜了怀帝这个傻子。这大周朝啊,我看是气数将尽!” 众人笑得乐不可支,指着那说书人不住嘲讽。 老头尴尬地摇摇头,惊堂木“梆”地一拍,道:“那今日老头便给你们说个,新鲜的。” 他莫名其妙地久久停顿,屈起手指、以指节在桌面敲击三下,又停了片刻,这才继续说:“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自从武林第一人赵铎谋反被诛,中原江湖十年萧条。你们可知赵氏父子师从何处? 听客扯着嗓子,答:“这有谁人不晓?中原武林至尊,少室山。” “是极!五年前,又有一名僧人入了红尘,江湖自此被他一杆银枪搅动。这人便是白马银枪、江湖浪子,岑非鱼。” 好事者被吊起胃口,问:“岑非鱼我可听说过,月前单枪匹马挑了十二连环坞,要知道坞主周望舒,那可是武林公认的剑道天才,他竟也落了下风,这花和尚到底是何等样人?” 雪奴的耳朵竖得老高,觉得中原、江湖、武林,无一样不新鲜。尤其是从他人口中听见周望舒的名字,便觉得二人间共享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心中激动不已。 然而周望舒听到此处,却将钱放在桌面上,默默离开。 说书人一捋胡子,道:“周望舒失踪数月,江湖传言,他是与人约战,战败被杀了。否则,十二连环坞所掌控的江淮河运,也不会就此落入江南士族公卿们的手中。” 第7章 借命 雪奴听得云里雾里,到此处,却禁不住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正准备为周望舒辩护。 人群中传来一阵喧哗,他生怕多生事端,只偷瞄着周望舒,看他走进不远处一家客栈。连忙背对街道坐下,几乎将脸埋进碗里。 “你说得是这名红毛羯奴?”男人吼声如雷,内劲十足。 雪奴惊恐地回头,发现一名彪形大汉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大汉身后跟着两名打手,另有一人雪奴却是见过——正是方才兑换五铢钱时,那名和和气气的当铺老板。 当铺老板额头冒汗,卑躬屈膝,道:“正是正是!您但看他皮肤雪白,便是逃跑的羯奴无误。咱们做点小生意,受石爷您和飞沙帮的庇护,方才我留了个心眼,看他身上还有许多余钱……赃物,便寻思着,就当作十月的孝敬钱给您留着。” “你个老东西!知道你石爷喜欢走旱路,滚滚滚!”石爷哈哈大笑,一把撕破雪奴的外衣,见他身上金银零碎掉落在地,“你这白雪奴胆儿忒大!须得学学为奴为婢的规矩,给老子识相点,玩够了便不为难你。” 雪奴整个人都落在石爷的阴影中,心中难免惧怕。但他自从冒死出逃,呼吸到自由的空气,哪里还能再忍受为奴的苦楚? 纵使无用,他也必须反抗! 雪奴一把扯起四角方桌,朝着石爷猛摔过去,调头就跑。 “操你妈的小畜生!”滚烫的汤汁淋了这大汉满头满脸,他瞬间色变,“老子看你往哪跑?!” “救命——!” 雪奴只跑了三步,便被人挡住去路。 石爷一步跃至他身后,胳膊一抬一抡,粗糙的手掌掐着他的腰杆,直接将他整个人抗在肩头。 雪奴虽大声呼救,周遭的人却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哪怕是替他说句公道话。哪里还有刘玉所说的,世间君子俱是“泛爱众而亲仁” ? 石爷一手扯掉雪奴的裤子,食指对着他的后穴捣了几下。然而少年未经人事,那处又紧又窄,他不得其门而入,只得改在雪奴的臀瓣上狠狠抓捏,“老子今天操死你个贱奴!” “救……”雪奴还想再喊,余光瞥见周围,甚至还有人正低头偷偷在地上捡碎金渣,即知求救无用。 “操!”石爷阔步前行,满眼都是欲望火光,忽然吃痛大叫。 雪奴竟一口咬下,直将石爷的耳朵咬掉了一大半! 石爷当即暴跳如雷,将雪奴抡起来摔在地上,一条粗壮的大腿踩在他肚子上,将这瘦弱的少年踩得鲜血狂喷。 “救……唔!”雪奴被踩得五脏俱裂,眼前发黑。 心知这一顿打决计逃不过了,便迅速催动内劲,举起双手护住脑袋,将身体蜷缩成一团,祈祷不要令脏腑受到致命内伤。 拳脚如同暴风雨般,从四面八方落下来,停歇片刻,是旁人劝解石爷先去疗伤。接着,便有人将雪奴拖到窄巷中。 两名壮汉将木棍攒在手中掂量,竟从对少年的凌辱中寻到了快乐,一把抓起雪奴的长发,厉声喝道:“叫老子一声爹,便留你一条狗命。” 雪奴双眼肿得像核桃,喉咙咯血,“咳、咳咳,狗……” 棍棒劈头盖脸落下,“娘儿们似的,老子可不稀罕。大声点!” “狗!你才是狗!”雪奴的泪珠从眼缝中滑落,“去你妈……唔!” 那两个壮汉当即被雪奴激怒,一人钳着他的下巴,逼他张嘴,将棍棒伸进去一通乱捅。 “唔唔唔!”雪奴激烈挣扎,口中血沫狂喷。 另一人扯开裤带,解开亵裤,抬起那话儿开始吹起口哨。 “唔……”雪奴拼了命将棍棒拔出,一口咬在男人手上。那男人吃痛一把将他甩开,滚烫酸臭的液体劈头盖脸淋了下来。 继而又是一顿毒打,他已疼得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已是月在中天。 雪奴的头被打破了,头发被揪下数缕,浑身青紫充血,幸而内劲催动及时,竟未被打伤内脏和骨头。 可即便如此,他也根本没法再站起来。 雪奴半死不活地躺在雪地里,感觉到浑身冰冷,连血也不再流动。心想,我怕是活不过今夜了,可我生来从不作恶,为何命运待我如此不公?孤零零一个人流浪天地间,连饭也不曾吃饱过。 他不甘心! 风雪夜,三更天,万家灯火灭,只有客栈二楼一灯如豆。 周望舒坐在桌边,眉峰紧促,他的面前放着两张黄纸。 第一张,是奇形怪状的变体字,意为:幽州军旧部,十月初六收尸,不见赵桢;第二张,则是上好的洒金银光纸上写着古拙劲正的汉隶:三弟,莫往。 他叹了口气,将两封书信都卷成小筒,放在油灯上烧了。 提起桌上三尺剑,推开窗户直接一跃而下。落地后立即退后一步,抬手按在剑上,“何人?” 地面积雪半尺,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深陷其中,似是一条刚从屠夫手下狼狈逃脱的野狗。这团物事的后面,还拖着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零星散落着几个血掌印。 月光洒落,雪白血红 ,触目惊心。 周望舒冰冰凉凉的两字,生生将雪奴从鬼门关内拽了出来。 雪奴浑身浴血,抬手顿在空中,不敢碰到对方一尘不染的靴子,气若游丝,“救我……求……” 话未说完,手便重重落在地上,没了声息。 “人各有命。”周望舒皱眉,从这半死不活的白雪奴身旁饶了过去。循着他在地上拖出的那道血痕,走到馄饨摊上。 第7章 “有何赐教?”周望舒的声音与冰雪一样冷。 “约在半夜,扰人清梦。”空旷的街市,十字路口只摆了一张方桌,手持惊堂木的说书人独自坐着,“老朽自知命不久矣,万望见谅。” 周望舒点头,“请讲。” 说书人“梆”地一拍惊堂木,笑道:“却说原初六年十月初五,匈奴将领乌珠流,亲率八万大军攻打玉门关。大周朝的前锋赵桢,领五千白马军冲锋在前,带三万赵家军出西门与敌交锋;镇西大将军赵铎身中毒箭,坚持亲率兵两万驻守东门。你知,他防得是什么?” 周望舒冷哼一声,道:“赵王梁伦驻扎在云山东麓,后半夜乌珠流撤兵,他便领十万幽州军,全歼 了幸存的两万赵家军。” 赵氏父子西出玉门抵御匈奴铁蹄,还需分神向东,时刻提防着大周朝那利欲熏心的王爷,对忠臣良将们阴谋算计。 说书人哈哈大笑:“赵氏父子军神在世,以弱胜强并非难事。东面,有曹三爵带一千白马军前来增援,以他的武力,万军丛中生擒梁伦,根本不在话下。” 此话一出,周望舒若有所悟,问:“曹三爵手下白马军中有奸细?” 乌珠流撤兵,西面不再有威胁。北面的鲜卑仍在内乱,根本无暇他顾。南面青山延绵,荒无人烟。东面既是梁伦所在的方位,也是曹三爵带兵增援的来向。 问题,必定就出在东面。 梁伦不是赵家军的对手,若是正面交锋,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全歼对方,他定然使了什么阴谋,比如说,奸细。 然而西线战事吃紧,军中将士不可能与外人联络,如此想来,便只能推测——曹三爵从东面带来的一部分白马军中出了奸细,他可能是赵氏父子的亲信,连夜出逃、轻装简行,先于大部队到达云山,再与梁伦接头,伪造书信、假称增援。 若真相如此,那么一切都说得通了! “书,说完了。”说书人却不答,收起惊堂木,仰头长啸——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他双手在两侧滑动,原来早已没了双腿,坐在简陋的轮椅中。木轮转动,白头说书人颤颤巍巍没入黑暗中,吟咏着一首《白马篇》。 周望舒紧握长剑,声音提高了许多,大喊:“你是白马军!奸细是谁?” 说书人不答,只悲歌——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周望舒双眉紧拧,声音虽依旧平稳,言语间却带着一股怒气,“幽州军旧部有消息,当日,不见赵桢尸首。” 说书人惊诧,瞬间流下两行血泪:“乞奕伽!” 周望舒还想再问,却被一声惊呼打断。 “小心!” 雪奴不知何时爬到巷口,扯起嗓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 突然三箭凌空射来,呈一竖排插进说书人的后脑,令其当场毙命。 周望舒眼神凌厉,在箭矢飞来的瞬间,便从袖中掷出一枚形状奇异的匕首。刺客应声落地,咬碎齿间毒药,黑血狂喷死了过去。 他连忙上前查探说书人的鼻息,近了一看才知,这满头白发的说书人,竟是个满脸伤疤的沧桑青年。 青年颈间挂着一根旧得发白的红棉绳,周望舒将绳子轻轻拈起,发现上面系着一块兽骨军牌,上书:白马军,骑兵部,某某。 军牌上的姓名已经模糊。 周望舒沉默良久,睁开双眼。 长剑背负身后,一手抱起说书人的尸身,一手将雪奴拎起,走到城外森林中,雪奴埋下包袱的湖边。 他在湖边挖了个大坑,埋葬说书人,在其坟头插一块无字木牌。 “咳、咳咳,救我……”雪奴被扔在地上,半截身子浸在水里,被刺骨的冰寒冻醒 ,“求求你!周大侠!” 铮! 周望舒拔剑,道:“我此生第二恨的,便是胡人。” “别、别杀我……别杀我!”雪奴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连滚带爬从周望舒脚下跑开,却又栽倒在坟边,鲜血溅落无字牌,回头哭喊,“我生来想当胡人吗?!” 周望舒不为所动,一步步朝他走来。 雪奴涕泪横流,拼命挖开冰雪与土石,双手血肉模糊。他掏出早上埋下的包袱,甩到周望舒面前,“求你放过我吧!” 周望舒面带嫌恶,一剑刺出。 “不——!” 雪奴感到寒风刮过,大叫一声,连忙捂住脖颈。 然而周望舒只是将剑尖点在木牌上,行云流水刻下一行字: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雪奴瘫倒在地,不住吐血,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借我……”他强撑着睁开眼,知道自己若是不抓住这最后一丝希望,今夜必将葬身此地,鼓起勇气抓住周望舒纤尘不染的皮靴,“借我一命。” 雪奴颤抖着把话说全,无所顾忌地摇尾乞怜,“周大侠!就当你借我一条命!我可帮你找……” 眼泪簌簌掉落,只觉得周望舒化成了朦胧的白影,他高高在上的,身后藏着一轮明月。 “人各有命。” “求你。” “你知,何谓国难?” “嗯……” 雪奴一声嗫嚅,跟猫叫似的,而后便再无声息。 周望舒伫立片刻,肩头落下一只雀鸟,轻轻啄他玉冠上的八卦,发出柔软的吱吱叫声。 茫茫雪原,黑白光影都搅在一起。周望舒肩头的雀鸟飞起,在玉盘似的圆月上,映出一个展翅腾空的黑影。 白衣剑客反身走来,一手捉住雪奴后颈,提着他穿过漫天风雪,皮靴上带着个鲜红血手印。 “呼——!” 雪奴翻身惊醒,见个白衣男人正于窗边打坐。他长发披散,神情冷峻,剑眉斜飞入鬓,身侧铁剑透着寒气。 男人眼神从床上扫过,闭眼继续打坐。 雪奴知道自己得救了,这人就是周望舒!他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看了好一阵,连眼也忘了眨。 周望舒的眉目浓黑如墨,凤目含光,然而刚刚那一瞥,眼神却似寒夜中的温茶,令雪奴从中窥见了久违的、人世间的温暖。 雪奴反应过来,低声下气地,问:“我……睡了很久?耽误您的事了吗?我、我我已经好了!我们走吧。” 他动作慌忙,扯得浑身伤口生疼,直接从床上滚下,撞在周望舒身下的长榻上,“我、我我……”雪奴几乎要哭了出来。 周望舒气守丹田,开口,“你已伤愈,便可自行离去 。” 第8章 寻迹 雪奴跪坐在地上,偷偷抬头。 想起那夜里的说书人,知道周望舒在查赵氏父子谋反案,需要在关外寻找许多知情人士,便试探性地问:“您不是在找人吗?我会讲汉话、匈奴话,羯话,巴、氐、羌这些胡族方言也略懂一些,我可以为您翻译。” 周望舒沉默片刻。 雪奴心中暗道糟糕,自己这话说得不好,像是在要挟对方。若是惹得他不悦,现在就将自己扔出窗外,大雪连天饥寒交迫,自己决计是活不成了。 然而,周望舒却抛出一个问题:“先前我与那说书人说话,你都听见了?” 雪奴当时虽然意识模糊,但关键的东西全都听见了。他正待答话,转念一想:这人明明如此英武,他的地盘怎能被岑非鱼一人独挑?若是连地盘也舍得,必定是为了更重要的东西。 他隐约感到,周望舒要查的谋反案,绝对干系重大,为免节外生枝,对方说不得会杀人灭口。 “我当时晕死过去,没有听见。”雪奴低声答话,直勾勾望向周望舒,神情真挚,“听见一些,也是完全不懂。” 周望舒瞥了雪奴一眼,也许知道他实在打哈哈,直截了当,道:“我要找的人,名唤乞奕伽。” 雪奴脑力过人,瞬间即知自己部落中并没有这人,但看周望舒的模样,定是这几日苦寻未果。 自己必须对他有用,才能继续跟在对方身边,受她庇护。雪奴实在走投无路,他被人打怕了,不想再体会一次濒死的感觉,他心如擂鼓,决定撒个谎,道:“我、我似乎听过这名字。” 但他也知道话不可说满,只说“似乎”。 周望舒目光如剑,瞬间刺向雪奴,问:“他虽是羯人,但必定隐姓埋名,你如何得知?” 竟真的给我挖了个大坑! 雪奴已经撒了一个谎,此时承认定会激怒对方,他只能赌一把,恭恭敬敬答道:“乌珠流带兵到我部落劫掠,打仗时听人喊过。但那时我才十一岁,只记得他是部落中的战士,平时不叫这个。” 周望舒眸光一闪,盯着雪奴看了好一阵,不知是在分辨他所说的话是真是假,抑或是在想要不要杀他,脸上现出一种矛盾、复杂的神色。 雪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望舒脸色,见他眉头微微拧起,心下暗道糟糕,带着哭泣喊道:“求您别赶我走!我父母都被匈奴人杀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何平白无故前来劫掠,对,对!他们像是在找什么人一样!会不会是跟你一样?我、我虽不知部落是否还在,但可以带您去找。” 周望舒将视线移开,随口问道:“你多大年纪?” 雪奴松了一口气,他知道周望舒“第二恨”的就是胡人,此人心里头不喜欢自己,根本就不愿意帮他。然而,此时周望舒询问他的年纪,多半是想要更了解他,如此便会多一份恻隐心、少一丝杀戮气。大侠的心中在挣扎。 雪奴实话实说,怯怯地答道:“过了今冬便十四了。” “十四岁,十四岁。”周望舒喃喃两下,又问:“你父亲是汉人还是羯人?” 雪奴含糊答道:“您只要看我的模样便知道了。” 周望舒刚才已经看了雪奴好一阵,此时只是瞥了他一眼,道:“你不像一般的胡人。” 雪奴听得此言,不解地瞪大了眼睛望向周望舒,反问:“不像?” 他除了赤发碧眼,实则长得与中原人没什么两样,说是纯种胡人也可,说是胡汉混血也可。 雪奴先前也有过很多疑问,父亲会汉话、爱看中原的书,知道的武功心法也都是中原人的玩意儿,可他一直不良于行,不应该去过中原,更不可能从中原千里迢迢跑到边塞来吃沙子。 然而,在被匈奴劫掠前,雪奴从未出过云山,何曾知道胡汉之别? 此时想来,父亲形容枯槁、满脸胡须,平时很难看清面容,自己对他的记忆也十分的模糊,越来越不确定他到底是胡人还是汉人。 他想着想着,倒把自己也给弄糊涂了,似乎突然捕捉了什么,然而不及细想。 周望舒不置可否,起身推门而出。 房间里干干净净,雪奴他不敢再爬上床,也不敢随便坐下,干脆继续跪在地上,陷入焦灼的等待,内心天人交战。他刚才骗了周望舒,而且未料对方竟相信了自己的话,这个谎实在难圆,心道,周望舒是我的救命恩人,阿胡拉在上,我若欺骗于他,必然是良心难安。 可他转念又想,可若我无用,周望舒多半会对我弃而不顾,届时那些恶霸找来,我便没有活路。而且我听到了他与说书人的密谈,知道得太多了,若我不做些什么,指不定他什么时候就要灭口。 第8章 眼下,我也只能咬着牙强行将这个谎给圆了,只要将他带到部落,他便不能拿我如何;若是部落不复存在,他也查不到什么,届时我借着地形优势,自可伺机逃脱。 半个时辰后,周望舒回到房间,一手端着碗药汤,另一手中拿着两根木棍 。木棍间搅着一团橙黄粘稠的东西,散发着诱人的香甜气味。 雪奴长舒一口气,关切地问:“您病了?” 周望舒将东西都递给他,望着药碗,道:“喝。” 雪奴二话不说,将黑糊糊的药汤一口饮尽。他还在想着两人先前的问答,心道自己平生第一次说谎,骗的却是救命恩人。 药汤入口苦涩,正如心头滋味。 见雪奴把药喝完了,周望舒便向窗边走去。 雪奴把碗放好,视线却一直没从自己另一只手上拿着的木棍上移去。他从未见过这东西,直觉是什么好吃的,看来看去,实在是忍不住了,大着胆子问:“这是给我的?” 周望舒坐在窗边,碾碎一粒花生洒在手心,引来一群雀鸟。直到雀鸟飞尽,他才用眼神扫过雪奴,朝少年招了招手。 雪奴将东西递给周望舒,见对方双手拿着棍子,分向两旁扯开,拉出一道极长的银丝,眼神明澈温润,然而他看着的不是自己,而是手中这玩物。 周望舒淡淡地答道:“买药送的。” “是……糖?”雪奴瞪大了小鹿似的眼睛。 “小孩子玩意儿。”周望舒随口道。 “甜吗?”雪奴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再问。 周望舒见他那模样,似乎心有不忍,轻轻晃了晃手中的东西,道:“拉丝麦芽糖,很甜。” 雪奴站在周望舒身前,低下头,试探性地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双眼瞪得跟猫似的,“好甜!原来麦芽糖是这种味道?” 客栈伙计送来数桶热水,将屋里的大木桶倒满。 周望舒把木棍递回雪奴手中,望着窗外自顾自倒酒喝,道:“洗澡换衣服,明日午时出发。” 雪奴舔着嘴唇,差点没把牙粘掉,用力点头,竟将那两根木棍擦干净收进怀里。 周望舒皱眉,可也没说什么。 看雪奴迅速跑到木桶边,背对自己脱光衣物。少年身形修长漂亮,肩胛单薄,背沟深陷,因为连日受饿挨打,瘦得一对蝴蝶骨像翅膀般突出。 雪白的皮肤布满青紫淤血,微卷的红发落在腰窝。 “你干什么?!”雪奴正费力解开手脚腕上包裹铜铃的布条,周望舒突然出现在身后,捉住了他的手腕,瞬间如坠冰窟,“不……” 周望舒抽剑连劈四下,铜铃断作两半应声落地。 雪奴满脸惊诧,周望舒近在咫尺,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这名剑客身高八尺,眉目如画,武功既高,人也是如此正义不凡,在他年幼的心中,简直如同刘玉所说的先圣完人。 少年忍不住落下泪来,真心诚意跪地,磕了个响头:“您的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男儿膝下有黄金,只可跪天、跪地、跪父母。”周望舒回到窗边继续喝酒,窗外吹来寒气,将他的呼吸化为白霜。 雪奴将自己整个泡在热水里,心中矛盾异常。 他思虑片刻,“哗啦”一声将脑袋探出水面,张口就要对周望舒坦陈实情,却见对方目中染上淡青天光,弹剑作歌。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他唱了一会儿,见雪奴愣在水里,不知想说什么,“借问谁家子……” 雪奴与周望舒视线相交,又打了退堂鼓,只轻轻说了句:“我叫柘析白马。” 永初元年九月初六,天空飘着小雪,两人离开集镇。 周望舒翻身上马,目不斜视,将马鞍后头空出一截。 雪奴却自觉走在前面,接过缰绳为其牵马,忽然听周望舒说:“我以为胡人都会骑马。” 他茫然抬头,“我会骑马。啊?!” 周望舒提剑挑着雪奴的衣领,直接将他甩到身后,奋力催马向外跑去,道:“我也会。” 雪奴一脑袋撞在周望舒后背,把鼻尖都磕红了。 周望舒与前几日不太一样。雪奴忽然觉得,这个剑客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冰冷,他只是……似乎只是心中有过很深刻的仇恨。 雪奴回首遥望城门,听城中人声鼎沸,又是一日悲欢离合反复上演,见门上头刻着几个大字,在他眼里只不过是几个歪歪扭扭的图案,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你不识字?”周望舒勒马。 雪奴顿感无地自容,没有答话,只告诉他:“沿着云山朝东南方向走,但不要太靠近。山里豺狼虎豹很多,我父亲就是被豺狼咬断了腿。” 他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从未注意过的事情——父亲的双腿是好的,根本没有被野兽噬咬过的痕迹,更像是是堕马致使的头部淤血积压,就跟刘玉一样。所以,自己才会对小瘸子心存怜悯。 “你来指路。”周望舒将雪奴提到前方,双手环过他,再次催马,道:“此地,名唤白头镇。” 雪奴跟周望舒贴得极紧,感觉到练武之人体温很高。心中突突狂跳,心想,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这剑客便知道我不识字,不知他什么时候会识破我的谎话,到时又会否一剑杀了我? 他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带着周望舒走了三天,来到云山中段。 山间云雾缭绕,冰雪封冻。 周望舒手掌轻拍,将面粉碎渣抖掉,两只鸟儿吃得小腹鼓胀,连着扑扇数下翅膀才飞起,欢快地吱吱叫个不停。 雪奴将嘴边的粉末抹进嘴里,背着周望舒偷偷嘬了几下手指,转过来夸他,道:“您特别喜欢这些雀鸟?您的心地真好。” 周望舒摇头,见四周不少圣火残迹,问:“羯人也信奉祆教?” 雪奴想了想,道:“我们这一支部落名唤羌渠,据说是受到光明神的指引,从天山迁徙到此处,我母亲就是圣女。当然,现在看来传言恐怕都是假的。” 山路陡峭湿滑,两人下马徒步。 终于走到平原,却发现上边一片雪白,连匹马的影子也没有,只到处垒着高高的玛尼堆。 “啊——!”雪奴瞬间泪崩,冲上前去跪地不起,趴在石头堆上仰头长啸:“父亲!母亲!羯族的兄弟姐妹!” 少年涕泪横流,疯狂地用脑袋撞击石头,前几日刚刚愈合的伤口崩裂,洒落几滴炽热的鲜血,“上天为何如此……不公……” “切莫过度伤怀,”周望舒居高临下望着雪奴,声音仍旧冰冰凉凉,“世上无人不死,早晚而已。” 雪奴内心仇恨翻涌,抬头对周望舒怒吼:“你知道什么?他们是我的父母亲人!是我的兄弟姐妹!我们世代在云山放牧,天降的灾祸便来到面前,我们有什么错?” 周望舒垂眸,问:“伤心又有何用?起来!” 雪奴只觉得周望舒心肠冷硬,一时被气昏了头,对他大喊:“他们都死光了!没有了!我都是骗你的,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乞奕伽!闻所未闻!我只是在利用你!” 周望舒背对雪奴,蹲在地上,团了两个雪团子。将它们摞在一起,拼成个没鼻子没眼的小雪人,塞进雪奴手中:“莫哭。” 继而抓起雪奴的衣领,将他横着提在手中,一路朝山林更深处走去,道:“还道你聪明,那些石头,是大风吹来的?” 雪奴闻言一愣,“你说得是。”石头不可得自己飞来,一定还有人活着。 他手里冰凉,眼看着雪人渐渐融化,视线忽高忽低,远处雪原上成片的玛尼堆,随着周望舒快步前行,迅速向后退去,彻底消融于天地间。 第9章 奸细 日落月升,山中寒气逼人。 雪奴被周望舒牵着,从正午行至夜半,穿过儿时游戏的山崖,走过平如镜面的圣湖,温暖的回忆如傍晚时分逐渐涨起的海潮。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夕之间重新做回了“人”,自匈奴大营逃出来后走得每一步,都将这三年的艰辛踩在脚下,碾作泥水。 世上无人同情你,你又何必再去顾影自怜?雪奴心中暗自叹息。 这三年当中,他一次次地徘徊在生死边缘,每每以为自己再也撑不住时,总能绝处逢生。这才明白,人皆是在世间的苦难中被磨成型的,正如小瘸子常说的“贫贱忧戚,玉汝于成”,越是美玉便越不畏惧雕琢。他不愿让仇恨的烈火焚烧自己,去效仿那些逞一时之快而丢了性命的奴隶,他不断地遗忘已经过去的痛苦,不断地在仇人的脚下学会坚强,一刻不停地向前奔跑。 他深刻地懂得苦难,才在苟延残喘中学会了如何战胜苦难。 纵使他很渺小,纵使他疲累至极。 “冷?”周望舒回头,眉如剑、目若星,眼神似寒夜中的一杯温茶。 雪奴冻得鼻尖通红,道:“不、不,唔,是,有点……冷。”他不愿让周望舒看轻,然而整个山头都被大雪封冻,他说话时就觉得自己活像个喷着白烟的大锅,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周望舒将雪奴一把抱起,用披风裹住继续前行,两人身长相差近二尺,跟父亲抱着儿子没什么两样。 雪奴这时才隐约地体会到,自己还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他看着周望舒的侧影,心想,在白头镇上被打的时候,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我不应怨恨他们,因为他们不过是庸庸碌碌的平凡人,不是那些悍匪的敌手,无须为一个陌生人冒险,世上原不缺一个柘析白马,原就没有谁欠谁的。 人世间总会有没来由的恶与恨,因此恩与情才显得弥足珍贵。这天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侠义的精神才为人所称道。 周望舒恨胡人,谁又知道是否他的父母族人都为胡人所杀?他能经过一番挣扎而伸出援手,雪奴觉得,他当得起一声大侠,而自己却利用了他。 “我骗了你,周大侠。”雪奴把脸埋在周望舒胸前,觉得他胸膛结实极了,“我不是有意的,不,我是有意的,不不,我……” “单凭一个名字,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我本不怀期待。”周望舒抬头仰望,星河横亘,“须知,知止不殆方能长久。不明白?” 雪奴摇头,道:“我只知道你救了我,而我骗了你。” 大雪纷扬,染白了两人的头发。 “我曾在峨眉山学道,”周望舒摇头,继续前行,“都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时常觉得自己过得,唉。”雪奴对天地的不仁颇有体悟,然而话到一半又咽了回去,好奇地问:“你是道士?” 雪奴的视线忽高忽低,觉得天河似在流淌,听周望舒在耳边低语,“然而我非天地,岂可见死不救?我非神明,岂能轻易判你生死?奈何人活一世,许多事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雪奴觉得奇怪,问:“谁人能逼迫你?” “中原的奴隶,都是不戴枷锁的。”周望舒欲言又止,仿佛有许多话想说,却最终全都压在了心底。 雪奴只听明白了一件——周望舒早就知道自己在骗他,但他顺水推舟,把自己送了回来。 雪奴心中半是羞愧,半是欣喜。他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了解一个人,明知不该问却还是问了,“你是赵桢的儿子?你要为父报仇吗?” 周望舒摇头,“我的血是冷的,才会对你见死不救。我心里没有道,当不起大侠的称谓。” “可你还是救了我,你离开,本就应该,你回来,才更难得。你是个大侠。”雪奴嘴上虽如此说,心中却瞬间生出了无数的推论,周望舒不想复仇还说他自己冷血,莫非,他并不是为了给赵氏父子翻案,而是……要杀人灭口? 周望舒停下脚步,问:“你知赵桢战死时,多大年纪?” “将军么?总该是已过而立。”雪奴心事重重,随口猜了句。 周望舒面无表情,叹:“赵将军战死时,十五岁。” 他的语气森林,白衣青峰,像寒夜里远在天边的七杀星。 雪奴敏锐地感觉到一股杀气,心中惊疑不定,我带他来此究竟是对是错? “到了。”周望舒将雪奴护在怀中,从背后拔剑出鞘,只用左手挥剑,接连将三支飞箭格挡开,“认识?” 雪奴循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望见一座瞭望塔。塔下,是一个巨大的山崖溶洞,洞口守卫森严,俱是白皮羯人。 “别动手——!”雪奴操着略有些生疏的羯话大喊。 第9章 然而两地相隔甚远,塔上的羯族战士居高临下,听不清喊话,三根箭矢仍搭在弦上,吼道:“外族人,滚!” 雪奴转头道:“可以先让我……” 然而,周望舒根本不将守卫放在眼中。他提剑上前,一跃而起,从容格挡开四面八方射来的箭矢,继而如鹘鸟般轻盈落在洞口,目不斜视,问:“让你什么?” 雪奴从周望舒怀里跳下,跌跌撞撞跑到前头,朝着如临大敌的守卫们大喊:“我们不是敌人!是我!柘析白马!” 守卫们举着武器面面相觑,看这少年是羯人模样,所说也是羯族语言,彼此嘀咕两句,答:“我们部落中没有这个人!” “我、我我,对!我找须提勒!他是我舅舅!”雪奴历经生死回到部落,竟已无人认识自己。他急得双眼通红,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羯人少年,你不该将外族人带来,滚!” 雪奴往山洞里跑,被守卫用武器叉出洞口。他便大喊着须提勒的名字,然而山洞中黑漆漆一片,连回音都没有。 周望舒抱起雪奴,剑指前方,道:“让我们进去,或者将你们的首领请出来。” 雪奴呼吸未匀,见周望舒说完便动手,登时被吓得魂飞魄散,抓住他的肩膀大喊:“你别杀他们!” 周望舒先向高塔掷出一枚造型奇异的匕首,瞬间割断了守卫的弓弦,“咄”地扎进木梁中,如何也拔不出来。 守卫们一哄而上,周望舒侧身轻旋。他身法奇绝,人剑如一,只用剑身在守卫后劲、肋下、头顶轻拍数下,每击必中。健壮的守卫们应声倒地,瞬间昏死过去。 雪奴的话刚喊完,周望舒已在山洞内站定,收剑入鞘。纵使剑未饮血,他恍惚在方才那短兵相接的瞬间,窥见了人间最锋芒的剑光。 周望舒牵起雪奴柔软的手,道:“我不喜杀人,走。” 溶洞幽深,地面湿滑,淌着涓涓细流。 “啊!”雪奴被冷得双腿发软,跌了一跤,周望舒索性像方才一样,将他整个抱在怀中。 这一路走来,雪奴实在有些受宠若惊,不禁发问:“周大侠,多谢。可你,你为何对我这样好?” “你说得对,没有人生来知道自己是胡是汉,重要的并非胡汉,而是他做了什么。”周望舒警惕地察看四周,随口答:“你是个孩子,我与你一般大的时候……” 话音未落,只见整个洞穴突然火光大盛。 周望舒将雪奴抱紧,拔剑出鞘,道:“你舅舅来了。” 但见溶洞巨大,四周崖壁上数十道狭长裂缝瞬间燃起火光。七名健硕男子戴着兽骨头盔,自空中疾速跃下,从四面八方将两个外来者团团围住。 “他们是什么东西?我舅舅可不是这般青面獠牙!”雪奴可从未见过自己的族人作此种打扮,朝周望舒大喊,“将我放下,我也可作战!” 铮——! 周望舒环顾一周,似是成竹在胸,“作战,是大人的事。” “你背后有两个!”雪奴惊呼道。 七名男子瞬间攻来,雪奴只得紧紧搂着周望舒,想为他守住身后。 然而话方喊出,只见寒芒一闪,那两人头上牛角被削去半截,周望舒的剑已收回,断角才应声落地。 “赵家七门阵。”周望舒觑准时机快步上前,如一道幽冥鬼影,刹那穿破包围,自平地飞跃至三丈高空,挥剑刺去,“你是乞奕伽!” 亮银剑光闪过,照出黑暗中一张布满伤疤的脸。 舅舅竟然就是“乞奕伽”?舅舅就是那个叛徒?! 雪奴双瞳紧缩,无比震惊,完全不敢相信。 他张嘴欲喊“舅舅”,却在临出口时咬住牙关,心想,我到现在也不知周望舒到底是何目的,他武功如此高超,若是舅舅因我而有所顾忌,定会死在他剑下,我又有何面目去见爹娘? 但舅舅又是白马军中的内奸,害死了数万名戍边将士,如此无情无义,别人要来索命也是理所应当的。 救命恩人和亲舅舅,雪奴的内心天人交战。 乞奕伽听得这一声喊,竟出现了片刻沉默。 他被周望舒一剑划破脸颊,本就伤痕斑驳的可怖脸庞鲜血直流,在幽冥烈火的照耀下,如同地狱恶鬼。 他亮出长枪,横扫而过,大声叱问:“你是何人?” “要将你扒皮拆骨的人!”周望舒迅速闪避。 雪奴只见枪头在崖壁上划出一道闪烁星火,他从不知叔叔有如此功力! 乞奕伽轻挽枪花,一杆银枪刚劲无敌,功法套路霸道至极,将周望舒逼得节节败退,一时间竟占了上风,“中原人滚回中原!此处没有你要找的人,更没有你要找的真相!” 周望舒以短兵对长兵,本就失了先机,但他面上仍是淡定自若,仿佛毫不担忧战败被杀。果然,待他看到乞奕伽双手握枪,先是向后一收,继而突刺斜挑,将自己披风刺破挑落后,终于开始反击。 “好一招‘守志奉道’!”周望舒大喊一声,终于提剑刺向对方,“你的《六合枪法》可谓是炉火纯青!” 与此同时,他的披风落在地上,露出怀中抱着的赤发雪奴。 雪奴调头望向乞奕伽,灰绿色的鹿眼倒映着溶洞中的熊熊业火,微卷的赤也发像是暗淡的火焰,“舅舅!” “白……马?白马!”乞奕伽听得这一声,竟在激烈的打斗中瞬间止住,呆立原地不能动弹,眼中倒映出雪奴伤痕斑驳的脸庞。 “哐——!” 周望舒剑尖点在乞奕伽喉头,后者手中长枪落地,滚到剑客脚下,被他随意踢飞。 乞奕伽双眼不眨,紧盯雪奴,怒吼:“放开他!” “首领!”七名战士迅速上前,将三人围在中央。 乞奕伽胸膛剧烈起伏,吼道:“全都滚开!滚!中原人,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但罪不及妻儿,你只可冲我来!” 周望舒笑了笑,眼中不带丝毫温度,问:“若我偏要拿他试剑呢?”其实,他的剑与雪奴隔得很远,只有乞奕伽因过度紧张而失去了理智。 众人被乞奕伽挥退,隐入黑暗中。 “你不可如此!”乞奕伽慌忙大喊,神情极为痛苦。 连雪奴也不知他为何会如此慌张,舅舅既然能出卖数万赵家军,则应当是个极为冷血的人。可现在,周望舒假装以雪奴为人质,只是一次要挟,乞奕伽却如此激动。 周望舒直视对方的双眼,问:“为何?” 乞奕伽被激得双眼通红,欲言又止,最终深吸一口气,道:“赵将军就是为他们而死的。” 周望舒垂眸,道:“你不说实话。” “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放过他吧!”乞奕伽眼中流出血泪,滴在剑锋上,瞬间碎裂,“我就是为了族人,才背叛了少帅。” 周望舒收剑入鞘,将雪奴放下,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 雪奴连忙跑到乞奕伽身旁,搀住他的手,“舅舅,我回来了。” “好孩子。”乞奕伽欣慰极了,却见周望舒手中的东西,当即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接连磕了九个响头:“我,乞奕伽,愧为人臣!愧为人!” 周望舒迅速将手撤回,洞穴内光线昏暗,雪奴只看出那是一块残缺的玉石,单看一块,根本辨认不出是个什么形状,问:“这是什么?” 周望舒将东西收了起来,说:“你不该听。” 雪奴能感受到,自从周望舒认出乞奕伽,杀意就越来越浓。他在这短短的交锋中,又变成两人初识时那种冰冷的模样。雪奴有些害怕,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朝周望舒大喊:“请你不要杀他,周大侠!” 周望舒一把抓住乞奕伽的后劲,运起轻功推出洞穴。 第10章 灭族 雪奴走到洞穴深处,见其中竟有块极宽广的平地,山顶敞开一个巨大的豁口,天空仿佛一只倒扣其上的圆盘,灿烂星河与皎洁白月都被盛放在内。 众人见他到来,登时如临大敌。 雪奴举起双手,证明自己是三年前被抓走的羯族人中人,细数记忆中的种种快乐,终于取得了大家的信任,而后随口编造了一个名字,便朝着高台上的一丛圣火走去。 火光金白,人影被投射至岩壁上,仿若幽冥鬼魅。 “愿阿胡拉与你同在,阿纳希塔的儿子。”说话的,是满脸褶子的圣火祭师,被部落中人称作“老麻葛”。 雪奴仍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老麻葛就是如此神通。他行了个祆教的大礼,心不在焉地说道:“您还认得我。” 老麻葛笑容慈祥,让雪奴坐到自己身边,和蔼地说:“你身上,有不息的圣火。” 雪奴经历生死,已经不大相信神明了,但他不能对老人出言不逊,只问她:“舅舅会被杀吗?” 老麻葛幽幽叹道:“死神早已等在乞奕伽的门外。” 雪奴喃喃道:“我们要想个办法救他。” 老麻葛却握住了他的双手,叹道:“我时日无多了,孩子,我要替阿纳希塔将两件礼物转交给你。” 雪奴想着救人,心中焦灼,挣脱老麻葛的手朝外跑去,边跑边喊:“礼物以后再看!我把大家找来,先想个办法救……哎?!” 一个近百岁的老妪,只是稍一抬手便将自己凌空抓了回来!是时,雪奴对武学尚且知之不详,简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雪奴被老麻葛用双手抓住,只觉得一股极强的内劲如洪水奔流,源源不断钻进自己的体内。他浑身青筋暴起,雪白的皮肤布满血丝,感觉自己像一只将要被挤破的羊皮水袋。 老麻葛虚弱地喘息,突然大叫一声,继而慢慢地将刚才传入雪奴体内的内力封在他的气海里,悲叹:“以你现在的体质,尚不能承受这股力量。我再传你一篇光明神诀,须在每日子时运功,将气海中的内劲反复琢磨而化为己用。” 老麻葛念诵着口诀,将浩瀚汪洋般的内力化作江河,共分七次为雪奴传功。她每传一次,便将那股内力封入雪奴的气海,如此反复,她自身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枯瘦干瘪。 “呼——!”雪奴突然被传入巨大的内力,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着巨大的冲击,昏厥数次再醒来,月亮移至东天,在洞穴中已看不见了。 “老麻葛?老麻葛!你怎么了?”雪奴猛然惊醒,只见一个已经瘦到脱形的老妪躺在一旁。 老麻葛悠悠转醒,虚弱地说道:“我休息片刻,你且将口诀背来。” “光明清净,寂灭无常。会无忧愁,诸恶不侵。”雪奴每说一句,都要偷偷地向身旁看一眼,两句过后便已坐不住了,“您真的没事吗?您为何要牺牲自己传功于我?我、我的身体,是不是这辈子都没法练成什么功法?” “不,孩子,你是阿胡拉在人间的化身,注定将带领胡汉两族走向光明的未来。穷于为薪而火传,我给予你的不仅仅是武学修为,更是整个部落乃至于羯族的希望,是人的灵魂里头的东西,它们薪火相传以致生生不息。”老麻葛气若游丝,双眼半睁半闭,颤颤巍巍地从手边的祆教圣物中取出一样东西,递给雪奴,“这是,第二件。” 雪奴伸手接过,只见一块残缺的玉石,扁平古拙,更精细地刻了些繁复的暗纹,整块碎玉呈一个马头的形状,“这有什么用?” 老麻葛摇摇头,道:“寄托你父母思念。” 雪奴想将碎玉挂在胸前,然而他心思细密,知道财不可露白,又将东西小心翼翼地塞进靴内,再问:“您既如此厉害,为何三年前匈奴人杀来……” “武力再高,难敌千军。”老麻葛捉住雪奴的一只手,用力地握着,告诫他:“白马,人心之狠毒,甚于剑锋千万倍。未来的路上荆棘遍布,你须时刻谨慎提防,既不可轻信他人,也不可失了本心,当以内心光明照亮漆黑长夜。” 这话云里雾里,雪奴根本听不懂。 他思来想去,心中原有的疑问与今日乞奕伽叛徒身份的暴露相叠加,他忍不住生出一个莫名的念头,试探性地问老麻葛:“我有几个疑惑,您能帮我解开吗?” 老麻葛闭目,点头:“问罢。” 雪奴深吸一口气,道:“我父亲他、他会汉话,他那么喜欢中原的东西,他去过中原?” 老麻葛:“他是个汉人,乞奕伽把他带到族中时,胡汉边界上的战火刚刚停歇。” 雪奴双瞳一缩,问:“他教过我一篇心法,口诀乃是汉文,像极了佛家的经文。” 第10章 老麻葛:“你父曾在少室山习武,是佛门的俗家弟子。” 雪奴双唇轻轻颤动,问:“我们部落中,是不是……是不是只有他一个汉人?” “你呢?”老麻葛张开双眼,问:“你觉得自己,是胡人还是汉人?” 雪奴语噎:“……我不知道。” 老麻葛:“若你自认为汉人,族中便有两名汉人。若你自认为胡人,族中便只有他一个。” 雪奴隐约摸到了真相的模样。 舅舅是白马军旧部,是害死数万将士的奸细,放眼整个部落,他只对残疾的父亲照顾有加。在雪奴的脑海中,父亲的模样已经十分模糊,他只记得他形容枯槁,而脊背却挺得笔直。 他会是赵桢将军吗? 雪奴已经完全乱套了:“老麻葛,可赵桢将军,不是死了吗?” 老麻葛闭眼,疲累至极,“乞奕伽把他带来,阿纳西塔治愈了他。”她紧紧攥着雪奴的手,用力地握了三下,继而沉沉睡去。 忽然,人群中传来一阵喧哗,雪奴起身张望,将乞奕伽带着周望舒回到洞中。 “您且好好休息!向阿胡拉借点火行吗?”雪奴瞥见老麻葛身旁铜盆内用来点火的药粉,登时觉得寒意袭人,随手用麻布片包了些“圣洁的种子”,匆匆忙忙跑向乞奕伽的营帐。 “周大侠,给你些点火的……”雪奴见周望舒迎面走来,忙不迭跑上前去举起布包。 然而,周望舒目不斜视,刹那间已与他擦身而过。 雪奴看着周望舒离去的背影,视线越来越模糊。觉得他与自己就像刘玉所说过的泾河与渭河 ,纵使短暂相交,也仍然清浊分明,继而各奔东西,再不能相见。周望舒待他好,跟待那些雀鸟没什么两样——救命也好,施舍也好,被骗也好,他根本就从未将一个羯奴少年放在心上,故而无所谓动怒或原谅,更莫说相交相知了。 雪奴垂眼,对着周望舒离去的方向,轻轻道了声:“多谢。”他心想,纵使你今后再不记得我,我也会永远铭记你的恩德,记得你曾摒弃两族间的嫌隙,救我于生死边缘。 雪奴长啸一声,将心中的愁绪抛诸脑后。 他随手给自己搭了个狗窝似的帐篷,然而心中思虑万千,半点睡意也无,心想,老麻葛的意思,应当是默认了我的疑问。我父不修边幅,实则眼眸清亮,不像一个碌碌无为的寻常百姓,我十一岁时他,约莫只二十出头。他让我修炼的内功,刘曜说听起来像是佛经,匈奴来的那日,他使出的不就是方才乞奕伽的那招“守志奉道”? 帐篷外点了一小簇圣火,橙黄的火光映在雪奴一双鹿眼里,变成了一团没有温度的鬼火。雪奴越想,越肯定自己的猜测,心中愤愤难平。他双腿枯瘦如柴的父亲,十年未曾踏出云山,娶了羯胡小帅乞奕伽的妹妹,生下个赤发碧眼的儿子。 可他也许就是专杀胡人的大周名将,可他,也许是枪法如神的武林天骄。 雪奴越想越心寒,恨不得立马跑到乞奕伽面前去质问他:我父亲到底是不是赵桢?若是,你怎可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少帅?若不是,那真正的赵桢到底是不是被你出卖,又背负着一身不实的罪名,去了何方? 然而当他望向对面的断崖,见周望舒在上头打坐,白衣剑卿沐浴着清冷的银月光华,便又冷静下来。 他心想,单看刘玉的爹如此狠心,便知政治当中无善恶。若我真是赵桢的儿子,这旧案、这阴谋、这千丝万缕利害干系,能成为多少人手中的筹码?则又是“怀璧其罪”。白头镇上我如此小心,一文银子尚且引来他人迫害。老麻葛看透了世间事,反反复复告诫我必须步步为营,不可轻信他人,无论周望舒是敌是友,我暂时都不能让他看出端倪。 雪奴放下帘幕,翻身便睡,陷入了久违的酣眠。 天光未亮,鸟鸣阵阵,再醒来是清晨时分。 雪奴偷偷掀开帘帐,虽不见周望舒在何处,却还是蹑手蹑脚地从帐篷后头钻了出去,绕到乞奕伽帐中。 是时,乞奕伽跪在地上,双眼充血,眼圈乌黑,显是一夜未眠。他见雪奴进来,愣生生望了他好一阵,继而对着他接连磕数个响头,悲叹:“乞奕伽,愧对五万赵家军英灵。” 此举,令雪奴如遭雷击。 他虽已有猜测,却还是在这瞬间怔住了,嘴唇哆哆嗦嗦,道:“我父……” 乞奕伽重重磕了一个响头,伏地不起,“我对不住你父亲!对不住……少帅!” 雪奴直觉像在做梦一样,然而有了先前老麻葛的回他,他心中本已有了些准备,一时间说不上是什么心情,将乞奕伽搀扶起来,随口劝道:“舅舅,你不要朝我跪拜,单看你如今境遇,便知当初的事另有隐情。” 乞奕伽泪眼婆娑,不听劝慰。 雪奴双手捏住他的肩膀,令他直视自己,道:“舅舅!如今英灵尽已埋骨黄沙,你再悔恨也于事无补。我的疑惑,老麻葛已经为我解答。我的身世,只有你我和她知晓,万勿冲动,当心引来周大侠。” 乞奕伽幽幽叹道:“白马,颇有乃父遗风。” 雪奴:“当年……” 乞奕伽伸手摁在雪奴肩头,面色凝重,道:“时间紧迫,接下来我所说的每个字,你都须听清。” 他从腰间取出一支极普通的匕首,抽刀出鞘,轻扣刀鞘内沿的机关。只听“咔哒”一声脆响,鞘中弹出个严实的小暗格,装着一张泛黄的青纸。 乞奕伽抽出青纸,道:“原初六年十月,赵王梁伦领亲兵赴玉门,与大帅交接兵权。他假称路遇暴雪、道路不通,驻扎在北山山阴。向时,乌珠流尚且是个小头目,可他野心勃勃,与赵王密谋佯攻玉门关;又派人与我联络,以整个羯族部落为质,胁迫我传递军机。” 雪奴眉峰紧蹙,将乞奕伽所言在脑中过了一遍,发现了问题,道:“若你仅是泄露军机,不至于扭转整个战局。” 乞奕伽点点头,“赵王趁双方交战无暇他顾,遣使传书大帅,向他索要虎符,临阵易帅乃是兵家大忌,此举自然被大帅拒绝。赵王似乎早就算好了,回头便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遣国丈谢瑛为使,持节巡察,匈奴则退兵不动。 “是时,朝中易储的呼声很高,谢瑛忙得焦头烂额,他连夜赶来,匆匆看了几眼,不见大军临城,便回禀武帝言赵王所报属实。武帝勒令大帅,七日内交出帅印、虎符。此七日内,玉门关遭到两面夹击,赵家军血战力竭,向朝廷连发九道带血的羽檄,均被赵王在北山拦截。” 乞奕伽眼中的血红越来越多,一拳砸在自己胸前,欲大吼,然而声音却已喑哑:“我便是那道催命符啊!” 雪奴脑海中浮现出尸山血海,问:“你……做了什么?” 乞奕伽几乎要发不出声音,喘息着回答:“你父十二参军,入并州军下属的白马营,十五为白马少帅。他与曹三爵从虎符中发现楼兰秘宝,将其分为三块,二人各执一块,第三块令曹三爵秘密送与齐王梁攸。” 雪奴满心疑惑:“曹三爵是谁?白马军又是什么?” “没时间了。”乞奕伽神色慌张,迅速说道:“我与千骑白马军护送曹三爵到东海寻齐王,回程途中才知武帝下诏讨逆。赵王领幽州军前往玉门,匈奴依约撤军。幽州军赶到时,只见全副武装的赵家军,便将他们尽数当做叛军……诛杀了!” 雪奴血气刚刚上头,却越听越冷,胸膛剧烈起伏,问:“乞奕伽,你到底做了什么?!” 乞奕伽泣不成声,竟然略有些七窍流血的迹象。他跪地抱头痛哭,道:“我随曹三爵从东面来,趁他领兵突进时潜逃。我、我提前带着……赵王的人,和他伪造的圣旨,一并送给大帅,让他们开城门,迎接……援兵。” “你!如何能做出此等伤天害理的事情?!”雪奴夺过乞奕伽手中的匕首欺身上前,将刀刃紧紧贴在他颈间,整个人剧烈地颤抖,“你!你——!” “那你要我如何做呢?!”乞奕伽怒吼。 雪奴吼了回去:“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何惧哉?我没读过书,却也知道忠君爱国!你是大周朝的百姓,是赵家军的将士。五万人和五百人,孰轻孰重,难道分辨不出来么?!” 乞奕伽悲痛欲绝,“食君之禄,而令父母愁!大周何曾将我们胡人视作百姓?五万人是人,五百人就不是人了?人命怎能数计量?天地间最多的便是人,可部落里的人,是我的父母兄弟!” “哐当”一声,雪奴手中匕首落地,他始终没有下手。这能怪谁?他们都不是老天爷,哪里争得出一个答案! 乞奕伽只是一枚棋子,在那些以天下为局者的手中,他的命,五百羯人的命,五万将士的命,乃至于天下百姓的命,俱是轻如鸿毛。 乞奕伽告诉雪奴,赵桢本领兵在西线作战,带千骑白马军向外突围出了玉门关。而后又在云山受到乌珠流的伏击,仅有乞奕伽凭借地形优势,带其突出重围,来到羯族的地界。 最终,赵桢在圣女阿纳希塔的照料下捡回一条命。 乞奕伽引颈就戮,双眼汩汩冒血,“但那已是一年后,赵家被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少帅回不去,也不能回去,日日借酒消愁。后来……总之,他与你娘有了你,便留下了。” 雪奴背脊发寒,浑身颤抖,“他们为何要致我父于死地?” 乞奕伽闭目摇头,“没有为何,利字当头便是如此,你永远不要轻信中原人,不要轻信任何人。” 雪奴,一时无语。 “你的敌人,是乌珠流与梁伦。可他们权势滔天,你无法撼动分毫。”乞奕伽说完最后的话,终于大口大口地开始吐血,“不要去……报仇……白马……好好……活……” “舅舅!”乞奕伽的血染红了雪奴的衣襟,带着他的话,如利剑般,将少年的心扎得满是窟窿,“如此血海深仇,你叫我怎能放下?!” 雪奴看着乞奕伽布满疤痕的脸,直到天光微明。 清晨第一缕微光穿进营帐,落在雪奴双眼上,那灰绿的宝石,经过此夜后,变得无法描摹的深邃。 乞奕伽满脸青紫、七窍流血,是被人毒杀了。 雪奴慌忙将那道矫诏收入匕首的鞘内,带着刀大叫着冲出营帐。 “人呢?你怎么了?人呢?你们都怎么了?!” “起来!起来啊——!” 日光入渔网般洒落,网住了洞穴中所有的生灵,照亮天地间纷扬的雪花,微小浮游的尘埃颗粒。水源旁边横七竖八的羯人,男女老少,俱是七窍流血。 “啊啊啊啊啊——!” 整个世界没有了颜色变幻,没有了光阴流动,只剩下雪奴孤独而巨大的喘息在他自己的耳边回响。 部落中,不剩一个活人。周望舒,早已不知去向。 第11章 围攻 雪奴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悲伤里,他在连日带夜的奔逃与躲藏中学会了太多。 他抹干了眼泪,在祭台上累起一个小小的玛尼堆,心中暗自推测,有人早就在水源处下了毒,族人们毫不知情、日日饮用,才会在同一个夜晚发作,若真如此,下毒者必会再来查看。 他明白,想要在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不可有任何犹豫,于是迅速换下沾满鲜血的衣物,以方巾包裹赤红长发,隐于黑暗当中,步步为营地走出洞穴。 回首遥望,雪奴的内心竟有一丝可怜的庆幸,庆幸自己昨晚的经历太过离奇,故而根本无暇吃喝。他搓红了双手,捂住口鼻,不敢去碰被冻僵了的耳朵,生怕它们一碰就掉。 暴烈的风雪席卷大地,令人睁不开眼。 雪奴循着周望舒的脚印,在封冻的雪山中狂奔。他边跑边想,周望舒纵然心中愤恨,也不至于残杀老弱妇孺,更兼此等手段太过卑鄙,他那样的侠客绝不会做。雪奴甚至觉得,周望舒若真见到此番惨状,是绝不可能坐视不理的,故而他应当是在半夜就已经离开。 他为什么是半夜呢?他是发现了什么异常,或是去追逐什么人? 雪奴凭借着自己幼年时所学的捕猎经验,艰难地分辨出周望舒的足迹。可是,这剑侠轻功太好,他在雪地中奔跑,就像是一只飞鸿踏雪而过,他所留下的清浅痕迹不消片刻就已被雪所覆盖。 雪奴只能沿着周望舒离开的方向追逐,幸而片刻过后,他便发现地上还有数行不同的脚印,兼有一些打斗的痕迹,便一路半蒙半猜,直直追到后半夜。 此夜新月如钩,光线暗淡,负雪的群山比白日里更显巍峨,给人一种被包围和挤压的错觉。 雪奴远远地就听见了打斗声音,他佝偻着身子躲进草丛中,缓缓地向前方推进。与初遇时很像,他不声不响地趴在冰雪中,偷看周望舒与人对决。 不远处,三名劲装黑衣人将周望舒围在中央。 白衣剑客的额发垂落数缕,形容有些罕见的狼狈,他的手在抖,身体也有些轻微的摇晃。 “周坞主,不不不,您现在已经不是坞主。听说你的地盘被朝廷的人给抢了?中原人呐,心眼儿忒小。”说话的男子身材高大,肩抗一柄六尺长的斩马刀,说话流里流气的,“这深更半夜又冷又饿,你帮个忙,赶快将东西交出来,免得咱们都遭罪。” 周望舒持剑轻挥,正正刺在斩马刀的刀尖上,他借着一股巧劲,一剑将对方推开数丈。然而,他的行动已不及平时轻灵,只不过是慢了半步,前方的去路又被另一名黑衣人给堵上了。 这人同样身形魁梧,一柄四尺长剑于常人来说,必定会因过长过重而成为鸡肋,但在他手中却显得十分轻巧灵活。他将剑身一转,把剑刃对准周望舒,冷冷道:“莫跟他废话,咱们联手把事办了。” 斩马刀听了却不乐意,竟扛着刀跑上前来与这人争吵,“你个榆木脑袋!若是他并未把东西带在身上,咱们把他杀了,又能去哪里找?师父生气起来,又要打你的屁股了!” 四尺剑面无表情,骂:“蠢猪!他单骑出塞,能将东西藏到哪去?”说罢绕开斩马刀,一剑刺向周望舒。 常言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周望舒剑长三尺余,未交手便已占了下风,这下更被对方以巨力震退了数尺,喷出一口青紫色的污血。他的气度依旧从容淡定,不去擦拭嘴角的血迹,仿佛吐血的人不是自己,此时终于开口,道:“诸位拜火教的高手,本应在天山上远离尘俗寻求大道,为何要做他人的走狗?” 斩马刀吵不过四尺剑,便调转刀刃对向周望舒,嘲道:“都说你是江南第一剑客,却不想竟是如此的羸弱不堪,咱们不得不下山来,教教你们中原江湖客如何做人呐!” 白马远远看着,直觉有些奇怪。 他心道,周望舒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作战时几乎从不与人废话,更莫说此时已然中毒,按理应当速战速决,却突然与对方作口舌之争,应当是为了套话。如此想来,斩马刀此一言是默认了周望舒所言“他人的走狗”,透露出自己是为着“东西”而来。 果不其然,周望舒印证了自己的推测后,直言戳穿了对方的身份,道:“你们投了齐王,当真是鼠目寸光。” “周坞主还是担心担心自己罢。我看你内力凝滞、脚步虚浮,所吐污血呈青紫色,显是中了川狼毒。”说话的是第三名原先一直沉默着的黑衣人,他身材劲瘦、个头不高,后腰皮革袋中插着两把形状怪异的弯刀。他声音冰冷,双眼湛蓝,言谈中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第11章 斩马刀不乐意听了,骂道:“你管他中了甚么毒?打死再说,快点儿的!” 碧眼男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四尺剑问:“你动手,还是我动手?” 碧眼男冷哼一声,道:“我只是教他知道,此举并非我等所为,故而只能怪他运气不好。周什么?今夜是生是死,交给手中刃罢。” 雪奴紧张极了,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战场,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字不落。他以此推测,这三人乃是周朝齐王从天山上雇下来的高手,专门找周望舒抢夺“东西”的。族人中毒多半不是他们所为,因为他们的目的只是对付周望舒,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折。 然而,不是他们,又能是谁呢? 碧眼男脚步如猫,轻灵无声,行至周望舒面前三步停下,郑重地道了一声:“请!” 他冷冷地吐出这一字,瞬间抽出一金一银两把弯刀,从左右两个方向同时进攻。两把弯刀如同狂舞的毒蛇,令人避无可避。 周望舒许是从未见过此等怪异武学,纵使立即举起铁剑在身前迅速格挡,也只能堪堪将那弯刀挡住。幸而他身经百战,不消片刻便掌握了对方攻击的规律,找准破绽,抽剑突刺! 碧眼男眼神一闪,正欲后退,却发现周望舒因毒气攻心,其进攻的动作出现了刹那停滞。他便捉住这个时机反守为攻,弯刀一挑,将刀尖刺进周望舒的右肩。 周望舒旋身退步,登时血流如注。 碧眼男虚虚地挥了两下刀,掸掉刀尖血,叹道:“不错。” 话音未落,周望舒已换了左手持剑,直直冲着碧眼男的左胸刺去。他的动作丝毫没有因换手而变得迟钝,显然是练过双手剑。 碧眼男嗤笑,将双刀交错,架在胸前。只听“哐”地一声,他借着双刀弯曲古怪的弧度,紧紧锁住了周望舒的长剑,让他一时难以抽出,只能被自己带着跑。继而猛地发力一扯,将周望舒朝他缩在的方向拉了过去。 周望舒被这一扯带得失去重心,看似猝不及防,实则正中他的下怀! 他中了川狼毒,内力凝滞,只能出奇制胜。先令碧眼男如愿锁住自己的长剑,令长剑沿刀身曲线穿进双刀间的缝隙,使出暗劲提剑一挑,对方的双刀便与自己的长剑紧紧卡在了一起。碧眼男以为自己锁住了他,殊不知其实也被周望舒卡主,周望舒抽不走剑,他不也拔不走刀?拔不出刀,意味着他无法再次发招。 周望舒已然反客为主,再借着碧眼男的一扯过后那一瞬间的松懈,强行将自己的内力蕴至掌中,使尽全力以剑身挑起对方的双刀向斜后方甩出,是借力打力。 碧眼男猝不及防,平生第一次在打斗中被人同时夺了双刀! “阿九!我干你娘的!”只听一声怒吼,原是弯刀飞快射出,刀尖正刺进那看热闹的斩马刀的脚背上,他瞬间暴怒,骂道:“我去你妈的切磋比试!中原人娘们儿叽叽那一套!一起上!” 雪奴被两人精妙的武学震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与周望舒打得有来有往。又见那碧眼阿九模样特异、武功奇高,且是拜火教的高手,他便目不转睛地望着,将每招每式都深深烙在脑中,决心要将这刀法与老麻葛所传授的心法同时修习。 周望舒必定是在山洞中喝了水,只因功力深厚且所饮不多,并未与雪奴的族人同时毒发。尽管如此,当他与面前这三名高手缠斗许久后,也难免成了强弩之末。 玉门夜雪,高手决战,杀气四溢,千钧一发。 “喵——袄?” 雪奴已经一无所有,他不愿再退缩,于是沉下心来鼓起勇气,扯起嗓子学了一声山猫叫。他想要以此知会周望舒他还有帮手隐在暗处,让他将三人引来,自己好出其不意帮他的忙。 三名黑衣人未觉有异,但这一声猫叫,周望舒是听过的。他瞬间忆起了什么,且战且退——却是朝着相反的方向,领着众人远离雪奴。 雪奴不得不主动进攻,他伸手摁在怀中布包上,极为谨慎地前行,寻到一处上风向,悄悄地将布包中的药粉撒了个干净。 药粉在月下闪着细碎荧光,无声无息,落在黑衣人的后背上。 铮! 周望舒在羯族部落中见过那助燃的药粉,恍悟出雪奴要做什么。他立即跃步腾空,飞身俯冲,将长剑横在身前,与碧眼男的一双弯刀激烈碰撞,溅出两道闪电般的火星。 继而滚落在地,提起雪奴的衣领,带他飞快地蹿向山下。 火星子落在碧眼男的后背上,瞬间点燃了那星星点点的助燃药粉。 碧眼男始料未及,尚不知自己身后为何窜出烈火,大叫着滚进雪地,然而无论如何都无法扑灭那火焰。 “阿九!”斩马刀与四尺剑上前帮忙,一个不注意,反而将自己也点燃了! “阿胡拉终于发了一次威!”雪奴热血澎湃,望向周望舒,“周大侠,你如何了?” 周望舒喷出一口毒血,眼前发黑,一个踉跄跌倒在地,顺着陡坡向山下滚落,他只能将雪奴抱在怀中以免他受伤。如此向着山下滚了一路,干干净净的白衣上已是血迹斑驳,他也在半途便已经昏迷。 “咚”地一声,周望舒的左腿撞在一块巨石上,两人终于停了下来。 雪奴眼看山上闪着三点橙黄火光,知道是三名黑衣人正极速向下跑来。他将心一横,把周望舒放在背后半背半拖,继续疯狂地逃窜。 幸而他从小长在云山,选了一条隐蔽的小道,又不要命地催发出气海内被封住的内力。让那些汪洋般的内力在自己体内乱窜,催着他不受控制地一路狂奔。 雪奴数次跌倒又爬起,双眼始终朝着前方。 周望舒被他剧烈的晃动抖得不住咳嗽,恍惚转醒,气若游丝道:“放我……下来……” 雪奴的手却钳得铁紧,“我的命是你救的,莫要多说,撑住!” 周望舒显是疲累至极,不再与雪奴分辨,强行运功逼出部分余毒,人虽乏力,却总算是找回了些许精神,“我害了你。” 雪奴轻叹,不语。 周望舒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不知雪奴凭着什么力量,竟背着他跑了整整一夜。 直到日光破开云层,这瘦弱的羯族少年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热汗湿透棉衣,脱力昏迷。他已再无一丝力气,剧烈地喘息着,说道:“你走……找个山洞……藏……”话未说完便已没了气息。 周望舒爬到他身边,强撑坐起,将雪奴的外衣解开,双手交叠摁在其上,使劲按压数次。 然而,雪奴依然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周望舒不愿放弃,尽管雪奴看起来像是已经死了,他还是如此反复按压了数十回。不知过了多久,雪奴终于发出一声极深长的抽气声,继而重新开始呼吸。 周望舒眉峰舒展,双眼阖上,倒在雪奴身上,一动不动了。 这是雪奴第二次被周望舒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天空像是床破了洞的被子,白雪棉絮般扑落。 雪奴强撑着,将周望舒拖进深林,回头把两人的足迹隐去,又脱下他的靴子,在雪地里故布迷阵。 周望舒干净的皮靴上,仍留着一个发旧的血手印——那是我留下的,雪奴心想,血迹是最难洗去的,他救过我的恩情永不能忘。 少年抖抖脑袋,重新背起周望舒,一路跌跌撞撞,寻得个隐蔽的山洞。 只是那洞口正对北方,寒风卷雪呼啸着往里猛灌。 雪奴不得不费力地捡来数块大石头将风口堵上,又在缝隙间塞满零碎的石块,只留一处极细的缺口观察四周。 一束紫色的霞光从那个缺口射入,落在周望舒脸上。 此刻,他面色泛青、嘴角冒血,显是余毒未清。 “周大侠?周大侠!你醒醒啊!”雪奴几乎要哭出来了,使劲摇晃周望舒的肩膀,却始终无法将他唤醒。他又想起三年前的冬天,暴雪不停,母亲躺在雪地里,永远地闭上了她那双宝石般的绿眼睛。 雪奴抖抖脑袋,不敢再想,颤抖着双手取出水袋,把它杵进周望舒嘴里一阵猛灌,又在他小腹上来回按压,“醒醒、醒……太好了!” 片刻后,周望舒剧烈咳嗽,吐出一口青紫色的污血,呼吸稍稍恢复。 死马当活马医罢! 雪奴接连给周望舒灌了两袋清水,他吐出的毒血才逐渐变淡,然而清水用尽,仍是远远不够。他不得不跑出山洞,用里衣裹了好大一团白雪拿回洞中化水。 天气太过寒冷,积雪中夹满冰渣。雪奴心中焦急,可他的双手已没什么温度了,干脆解开外袍,将冰雪焐在自己胸口。 “嘶——!”冰雪缓慢地融化,冰水顺着少年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腹流下。他被冷得剧烈颤抖,大张着双唇发出无声的呻吟。勉强接满一袋,他便连滚带爬地扑到周望舒身旁,捏开他的嘴唇将雪水灌下。 如此,一袋用完、再接一袋,周望舒的情况逐渐好转。 “再坚持一下,你马上就能好了,周大侠。” “娘……” “你也有娘?不不,你当然有娘!”雪奴听得周望舒出声,高兴坏了,跑到外头继续包雪团子。 然而他稍一侧目,忽见寒风吹落枯叶,直觉有人正朝此处疾速行来,便将积雪拨乱,抖落衣袍中的白雪盖去脚印,跑进山洞。 脚步声越来越近,雪奴双手抓着碎石一顿猛塞,“咔”的一下,终于在对方到来前完全堵住洞口。 一块薄石片掉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漆黑的碎石屑随风飘散,擦着雪奴的睫毛飘过,两名黑衣人正好走到山洞前方。 雪奴一颗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听二人似在争执,不正是昨夜里的斩马刀与四尺剑?! “楼兰埋在土里两百年,金银财宝早都化成灰了!真不知师父在想些什么,跟个汉人眉来眼去。”斩马刀骂骂咧咧,握着根树枝四处敲打,“都说了脚印在那边,偏你心眼子最多。” 四尺剑嗓音低沉,但内劲深厚,说话声震得人耳朵生疼,道:“金银财宝?你懂个屁。瑟明帝国的钢盔铁甲才是楼兰真正的宝藏。” 洞中空间不大,仅容两人并排躺下。 雪奴将周望舒搂在怀中,捂着他的嘴,大气都不敢喘。 斩马刀搜寻并不认真,“反正我看那汉人野心挺大,人却蠢如猪,迟早要完。”他说着说着,已在洞口来回转了两次,继而离开。 “汉人多是奸诈狡猾,平庸的,才是可遇不可求。”四尺剑话不多,心思却很缜密,即使斩马刀已看过一次,他仍旧走上前去再次细细查探。幸亏这地方已被斩马刀踩得凌乱不堪,故而他也未能发现异常。 雪奴手心冒汗,松开周望舒,蹿上前去侧目向外望。 第12章 避难 雪奴敛声屏气,透过岩壁上的小孔窥视四尺剑。 “嗯?白……”未料周望舒忽然醒来,且发出了一声轻哼。 雪奴差点被他惊得跳起来,连忙竖起食指贴于唇上,比了个禁声的手势,“嘘!” “有声音!”四尺剑耳聪目明,周望舒的轻哼未能逃过他的耳朵。他旋即飞身上前,落地时的一脚带着霸道的内力,散发出的气劲竟震得山洞微微摇晃,落下一阵碎石粉尘。 雪奴吸入粉尘后鼻尖酸涩,不受控制地仰头张嘴,差点打出喷嚏。他立即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口鼻——喷嚏没打响,反将眼泪逼了出来。 “你是狗耳朵吗?我可什么都没听见。”斩马刀不住催促,也懒得过去,“快点的!雪太大,脚印要看不见了。” 四尺剑摊开手掌,抚摸洞口的碎石壁垒,道:“周望舒,很狡猾。” 雪奴暗道不妙,伸出食指左右摇晃,示意周望舒稍安勿躁,自己则以后背撑住洞口的石头堆。 突然,四尺剑伸手向前,猛推一气。 雪奴运功死守,直咬得牙齿流血才成功挡住,高兴地咧嘴朝周望舒笑了笑。 千万束紫红霞光穿过石缝,将漆黑洞穴照得如梦似幻,光芒镂刻出少年精致的轮廓。 周望舒点点头,洞穴外隐约传来靴底摩擦雪粒子的沙沙声,他与雪奴对视一眼,都以为四尺剑已经离开,终于松了一口气。 忽然间,却听“铮”地一声! 一柄四尺长剑缘着碎石壁垒间的缝隙刺入。雪奴吓得面色惨白,周望舒浓眉紧拧,比出一个手势,示意他过来。然而雪奴若是离开,碎石壁说不得就要被四尺剑推倒,周望舒虽已无生命危险,可体内余毒未清,显然不是两名天山高手的对手,只要被发现,他和雪奴绝对都没有活路。 雪奴摇摇头,忍住内心的恐惧,任由一柄长剑在自己周围一下一下地刺入与退出,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万丈高崖前,一块松动的石头上。 剑刃再次退出,雪奴已是满头冷汗。天地静谧,唯有四尺剑步行离开的声音。雪奴无声地喘息,对着面无表情的周望舒笑了笑。 第12章 然而就是在这瞬间,外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四尺剑原来是佯装离去,半道折返,使尽全力刺入了最后一剑。 寒铁生生从雪奴手臂上擦过,雪白的大臂皮开肉绽,鲜血汩汩冒出。周望舒按剑欲起,却被雪奴制住——狭小的空间内,他借着筋骨柔软,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曲起长腿,脚尖点在周望舒左肩胛上,咬牙朝他摇头。 斩马刀等得不耐,发出一阵爆笑,喊道:“你哈哈哈哈!你那模样太滑稽了!稚子带着个废物,还能把天翻过来?” “那阿九儿时呢?”四尺剑将长剑慢慢推入碎石壁,直至其整个没入。 洞中的两人俱是屏住呼吸,不敢有丝毫动作。 四尺剑终于缓缓向外撤去。 疼痛伴随着刺骨的冰寒,雪奴觉得,剑锋几乎要割到自己的骨头上了,他踢起散落在地上的衣袍,垫在自己与碎石壁间,顺势抹去剑身上的鲜血。 “神神道道的。老七,你走是不走?”斩马刀完全没了耐性,说罢便走。 鲜血顺着雪奴的胳膊流下,慢慢浸出石缝。 四尺剑背后的雪地,被血水染出了一道隐约的殷红痕迹,他若有所觉地回头查看。恰好日落西山,夜幕降临,看不出任何异常,他不得不强压住疑心,道:“走。” 周望舒见雪奴手脚、鼻尖俱是通红,盯着他灰绿澄澈的双眼,劝道:“你不必如此。” “别……说话……”雪奴额头冒汗,胸口却冻得青紫,连话都说不好了。他摇了摇头,朝外跑去,继续接雪水给周望舒洗胃,“他们、他们都……死了,周大侠,你不要死。” 如此约莫重复了三四次,周望舒吐出鲜血,总算是得救了。雪奴如释重负,笑着笑着慢慢倒下,像一片雪花落在地上。 周望舒伸手探在雪奴额头,只觉得火烧般滚烫。然而他这时根本无力动作,只能先撕下里衣为雪奴包扎大臂,再将他湿透的衣帽鞋袜全部脱去。 “柘析……白马。”见他左脚掌上一个大大的“奴”字烙印,周望舒的动作忽然停住,伸出食指,隔空在凸起的疤痕上比划数下,又看了一眼雪奴的睡颜,“胡人。” 哐当一声,一把质朴的匕首从雪奴靴中掉落,周望舒不觉有异,随手捡起放在身旁。他以两指拈着雪奴的束腰革带,见半块碎玉从袋中露出,便用食指轻轻推了回去。 最终,周望舒卷着一件狐裘披风,将雪奴抱在怀中降温发汗。 雪奴又梦见自己第一次逃跑被抓时的情景,孙掌事把他提到牢房中,看匈奴人活剥逃奴的整张人皮。他把所有能吐的东西都吐了出来,又在雪地里跪了一日,饥饿摧折人心,令他恨不得马上死去。 “爹,我好饿。” “什么?” “周大侠?”雪奴悠悠转醒,吓得弹了起来,大叫一声,“我、我、我,我不是有意冒犯!” 周望舒将他拉了回来,用披风裹好,道:“小心着凉。”他说话时,语调没有什么起伏,完全不似关心人的模样,倒像是问对方“吃了没有”。 不过雪奴还是受宠若惊,他甚至有些惊慌失措,试探性地问:“我睡了多久?是不是耽误您的事了?抱歉,我……” “一天一夜,你很好。”周望舒叹了口气,只是雪奴,道:“应当道歉的是我。当晚我发现异常,推测下毒者必定在部落附近暗中观察,故而独自离开,正巧遇上这三名天山来客。事出突然,我未能顾及到你,抱歉。” 雪奴使劲儿摇头,暗中观察周望舒,见对方神色无异,应当是真的没有因为自己的昏迷误事而生气,才暂时放下心来。他心里也明白,自己平平无奇,在周望舒眼中是个无足轻重的路人,他离开时只怕想都没有想到自己。 雪奴寻回自己的衣物,将匕首插进靴中,不露声色地摸了摸革带侧袋中的玉石,继而笑道:“我又不是你儿子,哪能事事仰仗于你?你本就无须理会我,能让你挂心片刻,我也应感恩戴德。” 逝者已矣,此种无奈他经历了太多,又因近日大起大落,对人世无常有了新的体悟,不得不更加豁达一些。心中藏着深仇,眼里却有光明,才能在重压下继续生活。 “我们走么?我只求跟着您走到关内,便自己去寻个生计。”雪奴穿着身土色皮毛袄子,小臂小腿束上皮革护具,腰围一条手掌宽度的皮带,其上系着些渔猎用具。 周望舒看着他稚嫩的面容与跟年龄不符的沉稳神情,忽然说了一句:“你跟我回江南。” 雪奴目瞪口呆,听周望舒咳了一声,略不自然地说:“江南气候好些,捕鱼打猎都能吃饱。” “真……真的?”雪奴的肚子发出一声巨响,高兴得不知所措,“那我们现在就走吧?我还从没去过中原,去父亲……”他说着话,忍不住向外走去,继而有跑回来,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儿。 周望舒看向他,眼带疑惑。 雪奴差点说漏嘴,连忙将话头拐过来,道:“父亲一直说,中原是个好地方,那儿的稻子一年收三季,人人吃穿不愁。”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周望舒摇头叹息,问:“你知,何谓国难?” 雪奴记得分明,这是他第二次提出此问。他心想,周望舒看样子不过二十出头,若有心结,自然是在上一辈。可大周近二十年来风调雨顺,没有什么外族入侵,自然就没有国难。他是江南人,而江南旧属东吴……是了。 雪奴脱口而出,问:“你是东吴孙氏的后人,想借楼兰秘宝来复国?” 周望舒倒抽一口凉气,面色凝重地望着雪奴。 雪奴以为自己猜对了,却不想周望舒突然笑了起来,无奈道:“你懂得倒多。” “好了!我知道自己没什么见识。咱们还是赶紧行路吧!”雪奴臊得小脸儿通红,不得不转移话题,赶紧把这篇揭过去。 周望舒却没有动作,道:“只怕眼下还走不成,白马,我的腿摔断了。” “是那夜滚下山时摔得?周大侠,我,对不起。” 雪奴想起当天晚上,周望舒抱着自己滚下山腰,迅速逃离三人的围攻。当时他只觉得天旋地转,山上一团火光,晃晃悠悠不停闪动。 而周望舒即使摔断了腿,看起来也是不痛不痒,令雪奴更加钦佩。 随后,两人换了处背风的山洞,在荒山野岭中暂时安顿下来。雪奴用风蚀的石头打磨出薄石板、石锅,架起烤架等等,捡来干草树叶,在山洞中搭了个简陋的帐篷。 游牧民族的天赋尽显,令周望舒都有些吃惊。 雪奴做完这些,便抱来一堆柴禾,让周望舒用剑削成木板。他盯着对方的剑,好奇地问:“小瘸子常说宝剑都有名姓,它叫什么?” 周望舒:“此剑名为‘望舒’。” 雪奴恍悟:“剑以你为名?” 周望舒眼神闪烁,低声道:“我以剑为名。” 雪奴点点头,心想,周大侠的父母当是爱剑成痴,否则谁会为自己的孩儿取个如此凶煞的名字? “小瘸子?”周望舒半躺在帐篷里,手中动作不停。 雪奴盯着剑客带着薄茧的大手,道:“刘玉,他是南匈奴的质子。被乌达设计堕马摔断了腿,李夫人就把我弄回去,给他当代步的畜生。” “不可自轻自贱。”周望舒将木板递给雪奴,又问他:“你们被抓了多少人?” 洞中点着篝火,暖意袭人。但雪奴并未就此头脑发昏,他知道周望舒是在探听情报,便答:“我当时年幼,只记得有许多人。” 周望舒继续削木头,问:“有一对姐妹,你可有印象?” 雪奴心想,周大侠是个好人无疑,但我这事越少人知越好。料想他是从叔叔口中探听到了消息,叔叔若要为我掩藏身份,所说的话当是半真半假。 他想罢,也不绕弯子,答:“羯人不多,我记得确有一对姐妹,她们的父母俱是羯人,故而两人都生得赤发碧眼。可惜后来父亲死了,母亲守寡,又与一个中原人生了个黑发黑眼的儿子。” 这回答印证了周望舒心中猜想,他长舒一口气,问:“他们都如何了?” 雪奴想了想,道:“小的约莫是被卖了,那名妇女被乌珠流……玷污,没能挨过冬天。她的尸体被扔在雪地里,跟……我娘一起。”他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悲情,然而真情流露无法自制,只得加了句“跟我娘一起”,以掩饰自己目中的热泪。 周望舒:“我不该问你。” “我三岁便学骑马,五岁时,小马驹摔断了腿,大人都说没法治了,我却不肯。哭向找母亲求救,便见她如此为马驹接骨疗伤。”雪奴从周望舒手中接过木板,半跪在地上,拿着木板在他腿上比划。 “我是马?”周望舒失笑,不料雪奴手上突然用劲一勒,他猛然吃痛,双眼一瞪,跟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雪奴莫名地觉得,这样的周大侠竟少了一份仙气、多了一点人味,大着胆子调笑道:“我的手劲大,比不上周大侠家中的如花美眷吧?” 周望舒不解,反问:“如花美眷?” 雪奴扬了扬下巴,道:“你怀中藏着个香喷喷的小银球,我见李夫人也有,不是女人用的么?” 周望舒将小球从怀中取出,揭开包裹其上的绣花方巾,便闻暗香扑鼻。球体长短不及拇指,自中部分为两半,可随意开合、扣紧,球顶则勾着根细长银链,正是王亲贵族的女眷们,最爱使用的小香球。 周望舒摇头道:“银薰球,是家母亲手所制。荆州的山梅花,她每年六月都去山中采撷。” 雪奴恍然大悟:“难怪我初次见你时,便觉得你似寒梅临雪,原是有股幽香。你母亲定是个大美人。” 周望舒摇头,不语,额前冒出冷汗。 雪奴为其包扎好伤处,便将披风盖在他身上,见周望舒始终面无表情,似乎断骨的事情也是不痛不痒,忍不住羡慕,道:“您真厉害,伤不重,很快就能好。” 大雪封山,人迹罕至,转眼便已过了一个月。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纵使周望舒武功再高也无法违背这自然规律。此时,他仍旧半躺在地上,曲起一条腿坚持打坐。 雪奴天光未亮便外出打猎,在封冻的山涧旁去皮放血,回到山洞将猎物放上烤架。再去捡些白雪回来化成水,让周望舒擦拭身体,净面漱口。 周望舒脱下锦衣白袍,他的皮肤白净健康,浑身肌肉紧实,紧绷的背脊跟猎豹似的优雅漂亮,胯间那物因突然受冷而勃起,也是雄伟异常。 雪奴想到自己身上最丑陋的地方,更觉羞愧,根本不敢直视对方。 周望舒擦好了身子,穿上衣服,与雪奴围坐在篝火边,问:“这几日都是傍晚回来,可是猎物难找?” 雪奴将烤野兔撕开,放在洗净的树叶上,递给周望舒,“前几日,野兔都还肯出洞吃草,现越来越冷,真是好难才逮到。” 周望舒身上有伤,加上身形高大,纵使再多几只兔子也是吃不饱的。 雪奴虽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将大部分都给了他,自己只留一小条兔腿,细细啃咬咀嚼。 周望舒想了个办法,道:“你去找些树枝来。” 雪奴立刻捡来一堆树枝,靠坐在周望舒床边,侧头望他,问:“做什么?” 当地一声,周望舒怀中的银薰球落在地上,他愣了愣神,不小心被树枝刺破指尖。指尖滴出一颗血珠,他赶忙捡起小球,继续编织,道:“做几个鸟笼子放在外边,洒上些炭火堆边掉落的食物碎屑 ,等雀鸟自投罗网。” “你真聪明,什么都知道。”雪奴可没做过这等精细活,明明是学着周望舒的模样,也清楚他每个编织步骤,但手指就是不听自己使唤,。 周望舒接过他手中的东西,三两下编好,再递给他,道“仇恨不值得拿起,不容易放下。”他莫名其妙地叹了一句,其后便不再言语。 洞中幽静,只有树枝摩擦的沙沙声,听得人耳朵痒。 第13章 临行 鸟笼捕猎缓解了两人的食物危机。 然而,随着天气转冷,山里的动物彻底没了踪迹。雪奴怕周望舒觉得自己没用,不敢以实相告,只好背着他烤制猎物,再将肉块切成细条,装在两个用树叶卷成的小筒里——其中一个先垫些撕碎的树皮,故而表面看来,两人吃得都差不多。 只是到了半夜,雪奴必然会被饿醒。他腹内空空,鸣声如雷,根本无法入眠,更怕这响声将周望舒吵醒,只好像在匈奴大营时一样,不声不响地爬起来,跑到山洞外头练功“充饥”。 雪奴先前修炼的,是父亲所传的佛门心法。 其实,说佛门并不贴切,他只是从刘曜口里听得一句调侃,道这口诀像是佛经。说传授也不贴切,他不过是偶然听得几回后记在脑中,再于天山飞雪下数十个凄冷寒夜中,独自跌跌撞撞地摸索着练习罢了。 幸而雪奴悟性极佳,虽修习日短,体内仍凝出了一股极细的真气。 此时,他回忆着老麻葛所授的《光明神诀》,反复尝试开启气海、运功催动真气,起先数十次总是不得其门而入。可雪奴并未灰心,专心地与功法进行较量,到后来竟连饥饿与寒冷都抛诸脑后。他正凝神屏息地进行第十五次失败后的又一次运功,忽然脑中灵感乍现,仿佛有一扇石门訇然中开,气海里锁住的所有真气猛然迸出。 温凉如水的佛门真气,炽热如火的光明真气。 两股气息相互碰撞,水火不容。雪奴对此始料未及,被逼得生生吐出一口鲜血。他忙不迭地刨土把血迹掩埋,同时向洞中探头探脑地观望,见周望舒面色安详仍在梦中,这才松了口气。 雪奴随意抹了一把嘴角,竟还要继续练功。 他心中感慨,《光明神诀》果然与自己先前所练的佛门心法天差地别。佛门武功庄严深厚,均是自外而内。先与万物合一,将天地间的真气凝聚于手掌,再流转周身,最终汇聚于丹田、沉入气海。拜火教的功法则奇巧诡谲,是自内而外。先将所有的真气纳入丹田,再运功打开气海,通过修炼,令真气与自身合同,最终达到随心所欲。 这回,雪奴首先全力控制好气海的开合,继而放出少量真气用于修炼,感觉真气缓缓流过周身,如同光明普照,饥饿感也逐渐消退。 第13章 雪奴睁开双眼,见东方既白,心中略有些踟蹰。 他心想,那日遇见的三个黑衣人均是拜火教的高手,可见天山武学极其高明,若自己能上山拜师,得到指点,说不得也可练成神功。 然而,母亲曾告诉过他,拜火教早在老麻葛那一代就已分为两派。 一派从天山上走了下来,进入云山,过寻常牧民的日子,正是他的族人。他们信仰光明神,却放弃了对极致武学的追求,只想要现世的安稳。另一派始终追寻至高武道,对阿胡拉有着狂热的崇拜,他们不像是人,更像是神的奴仆。 两派水火不容,即使雪奴隐姓埋名,也难免因为对待信仰的不同态度而露出马脚,此路不通。 再看周望舒,此人既能不远万里前来查案,决计是有着长远考虑、不会轻言放弃的人。 虽然乞奕伽嘱咐雪奴不要报仇,可少年的内心深处,仍旧留着一丝不甘。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跟在周望舒身边,见机行事,做一次“蚍蜉撼大树”的冒险。 天亮了,周望舒忽然睁开双眼,他的眼神一片清明,显是已经醒了很久。 “白马?”周望舒喊了一声。 雪奴低着头假装穿裤子,边跑边答:“这天气太也寒冷,我出去尿尿,感觉那话儿都要给冻掉了。”见周望舒眉峰微蹙,雪奴怕他疑心,连忙缩头缩脑地问了句“可是我的话太……粗俗了?”以试图掩饰。少年灰绿的眼珠子跟琉璃似的,眼白则极干净,合在一起如同不染尘的画中人,只是眼神满含担忧。 周望舒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摇头道:“我教你一招剑法。” “什么?!”雪奴瞠目结舌,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周望舒坐在地上,抡起树枝于空中轻挥一圈,道:“此招威力极强,只可在危急关头使出。” 雪奴仍旧疑惑,“可你,为何……” 周望舒手中握“剑”,好似瞬间变了个人,只问:“你学是不学?” “学!”雪奴斩钉截铁,目不转睛盯住周望舒。 “越女与袁公战,以竹枝为剑,守三招、攻一招,将其逼得化身白猿遁逃,她即为峨眉派的开山始祖。”周望舒又比划了一次,却不说招式手法,只问:“你有何感悟?” 雪奴眼珠子骨碌转了一圈,答:“人到武功高强时,随手拿起什么东西都能御敌。我当以越女为榜样,苦练武功,届时连妖魔鬼怪都不用惧怕了。” “道法自然。”周望舒摇头叹息,轻挥树枝,半点风声也未曾带出,枝头却已点在雪奴胸口,“学武不仅是招式,更在道心。不可急功近利、思虑过多,应当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记清楚没有?” 雪奴支支吾吾,点头道:“是。” 雪奴知道,周望舒一定发现了自己夜里偷偷练功,他话里有话,是在提醒自己,怕自己急功近利、走火入魔,于是更加钦佩与感激他,越发地认真起来。。 “锋霜影雪。”周望舒收回树枝,边说边在空中比划,道:“此招手腕发力,挑起敌方武器、破其防御;进而剑身轻旋,连环冲刺五下。若是使用得当,可一招毙命。” 雪奴照猫画虎,将周望舒所授剑招完整重演,总觉得不得其神,喟叹:“可这太快了!我使出来,威力不及你十一。” 话虽如此,雪奴只看过三次便学会了周望舒的一招剑法!周望舒对他的表现颇感惊异,道:“未想你天赋过人,苦练一番,定有所成。” 雪奴不明白,疑惑地问:“都说您是江南天剑,我在您眼里头也算天赋过人?” “天剑?”周望舒眼神暗淡,摇头哂笑,道:“天赋如你一般,才配称作天剑。我三岁开始习武,此招学了两年,只是不愿令人失望罢了。” 雪奴知道不该多问,收起树枝,单膝跪地,朝周望舒磕了个响头,道:“您于我有再造之恩,当受此拜。” 周望舒嘴唇翕动,受拜此一拜,不置可否。 不过,雪奴终究是没能听从周望舒的劝诫。 他夜里修习《光明神诀》,进益不少,可运行的真气从无至有,六感越发清明。白日里单练周望舒的锋霜影雪,其攻速愈来愈快,最终可以树枝为剑,一招将刺入树干两寸。如此,他也能勉强猎得些落单的动物,令二人不至于饿死深山。 然而,随着学武日益深入,他心中变强的欲望与日俱增,仇恨如火苗般越烧越旺,根本没有办法不急功近利。 雪奴学成一招,只觉得不满足。 一次捕猎途中,他追逐着一只矫捷灵敏野兔,未能一击即中,心中既气恼又难过。此时,他突然忆起那拜火教高手阿九的双刀功夫,当即脚尖轻挑,从地上随意踢起一根树枝,改作双手持“刀”式。 他边想边出招,竟毫无错漏地将阿九的动作完整重演。再回过神来,野兔已经被两“刀”四断。 见识到双刀的威力后,雪奴就瞒着周望舒暗自修习。遗憾的是,他所知仅为残招,即便勤加修炼,也不过是日渐熟练而已。 “我要报仇,这些都远远不够。”雪奴在地上堆了个小小的雪人,在它脑袋上放了一点绿叶,当作周望舒的玉冠,问它:“我偷学你的武功,行么?” 雪人不答,他便自言自语起来:“你说得对,此非大丈夫所为。那,你能收我为徒吗?”他自然等不到答案,只觉雪人头顶那点绿叶像是个绿帽子,横竖看着都不顺眼。 于是,少年手持树枝,轻挥一下,指甲盖大点的叶片便瞬间被划作两半,无声落在雪上。 雪奴收“剑”,转身回到洞中。 周望舒撑着雪奴捡回来的长树枝,正在洞穴中艰难地行走。 “您怎么下来了?”雪奴生怕对方不再需要自己,连忙跑过去将他搀扶着送到帐篷里,担忧地劝道:“当心伤口裂开。” 周望舒摆摆手,道:“转眼已过两月,大雪将要彻底封山。你我再留,定会困死山中。” 雪奴乍听要走,竟有些不舍,劝道:“您说得对,可你才休养了五十三日,腿伤必然还未痊愈,只怕会落下病根。” “五十三日?” “五十三日,我心里记得清。” “你今日去山下集市,采买些干粮。七日后,我们避开行人,走山间谷地回中原。”周望舒说着,给了雪奴几枚碎银子、一袋刀币,道:“关门附近的集镇,两种通货均可使用。匈奴人在找我,虽然我一向独来独往,可你仍须作些伪装,切记安全第一。” 雪奴把钱币收进怀中,扯了截黑布将头发包住,朝周望舒郑重地点头,道:“明日天亮前我一定赶回来!您不必担心。” 周望舒拄着拐杖,将雪奴送出山洞,边走边说:“我知你心性纯良,然幼年遭逢大变,思虑较常人更多。教你一招保命,将你带回江南,是希望你能放下仇恨,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周大侠,我只想自保。如果,真能跟你回到江南,我就将从前的事都忘掉,安安生生过日子。”雪奴双手握拳,坚定地答道,说罢不再停留,欢呼着冲进风雪中。 看少年在雪中奔跑,轻盈灵动如鸿鸟翩飞,周望舒本就温润的双眼,更添了一丝温度,嘱咐道:“白马!路上小心。莫要妄动杀心,也无须惧怕杀人。” 雪奴笑着挥手,边跑边喊:“是!您回去吧。” 大雪簌簌扑落,周望舒靠在石壁上,从腰间抽出一支仅手掌长短的玉笛,贴在唇边吹奏起来。 悠扬的乐声混着白色的霜露,从白衣剑侠的唇边流泻。 少年的身影消融于风雪中,笛声也由婉转变为激昂。吹到后头,乐声中甚至带上雄浑的内力,漫天剑气如雪花狂舞,割裂了树枝碎冰,如星火四溅。 “因祸得福,《飞鸿曲》总算是成了。” 周望舒握着玉笛,眺望远山,陷入漫长的等待。 雪奴满心欢喜,一口气冲到山下。 再往东北跑了十里,来到一座没有城墙的集镇,称云山边集——往年,胡汉边界常有战事,到处都是战火痕迹,集镇大都临时开设,商户们往往只是暂住其中。 然而雪奴虽兴奋,却也没忘了小心为上。他生怕有人知晓周望舒需要伤药,会在药铺里放下眼线,若自己配了什么药方便可能泄露他的所在,故而在集市中逛了好久,分别在数个商贩处采买,不着痕迹地将周望舒所需药材配齐。 再买足干粮,打个蝴蝶结将大包袱背在背后,雪奴心里止不住地大叫着:我就要去江南了! 傍晚时分,紫红霞光铺满万里雪原,商贩们慢慢悠悠地收拾货物。 “江南龙泉剑,冠绝天下!” “洛阳棠溪剑,名门所选!” “漠北七星刀!哎——!” 雪奴听得这一声叹息,心中生出好奇,停在摊位前,问:“七星刀如何?” 那店家摇头失笑,道:“便宜!嘿,您来一把么?劈柴狩猎,倒是能用上呢。” 雪奴听到“江南”二字,双眸一亮,再看那龙泉宝剑光华流转,连腿都迈不开了,十分想要拿起来试试招法。只是周望舒的武功轻灵奇绝,带着浓烈的南方特色,若自己公然以剑使出,怕是会教人认出,平添麻烦。 “刀,给我来两把轻些的。” “您拿好了!” 雪奴手里提着两把短刀,心中莫名添了一丝底气。 霞光散尽,日落月升,天色彻底黑了下来,集市上人烟不减反增,熙熙攘攘,格外热闹。 雪奴走到街头,忍不住被老乞丐说的故事所吸引。 杀来杀去的江湖事,引得他抻长脖子隔街眺望,侧耳闭目仔细聆听,脑海中浮现出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直觉热血澎湃。 老乞丐:“那江南天剑周望舒,实是名不虚传。他单骑单剑只身出关,连挑塞北诸多马帮,为民除害,是大快人心!” 好事者应声道:“听闻两月前,他在白头镇一剑斩石爷,平了飞沙帮恶贼。侠之大者,仁义为先!无论胡汉,周望舒都不愧为大侠。” 两月前不就是自己遇到周望舒的时候?他竟不声不响,跑去把石爷杀了!雪奴不知为何只觉得鼻尖发酸,自作多情也罢,试想除父母外,何曾有人如此厚待自己? 正在此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轻蔑笑道:“周望舒哪里当得起‘大侠’的称呼?” 第14章 偶遇 雪奴听得有人轻蔑周望舒,张嘴便欲反驳,未料听客们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地同那人吵了起来。 人群中有人扯着嗓子嘲道:“总比你个臭乞丐强吧!” 如此大言不惭,竟还是个乞丐?雪奴心中好奇,顺着众人的视线望去,见那出言不逊的乞丐与自己隔了一条街,背靠河边的石栏杆,曲着一条腿坐在地上。原本,老人说书,附近的听客将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可雪奴的视线轻易地穿过了人群,落在那乞丐的身上,总觉得他也在望着自己。 那乞丐的声音极其洪亮,穿过人海,远远地传到雪奴耳中。 “大侠,自然非我……非岑非鱼莫属了!别人十七岁独闯江湖,枪挑大漠神龙刁鹏云、刀斩金眼雕邱志,自龙门至玉门,悍匪莫不闻风丧胆。那周望舒呢?不过是个黑道小毛贼,控制江淮水路从中渔利,岑大侠将他挑了下来,还利于江南百姓。” 此言一出,听客们纷纷点头,有不少人都是赞同的,附和道:“岑非鱼十七声名鹊起,刀枪棍棒无所不精,至今未尝败绩。论资历、论武学,称得上是中原武林第一人!” 也有人不服,反驳道:“他入少室山修行数年,修为日增、自创武学,若清心寡欲当个和尚,说不得能成一代宗师。然其好色贪杯,流连风月场,如此邪性怎能称侠?” “你不曾喝过二十年的烈酒,怎能醉倒在十丈软红中?”那乞丐摇头晃脑,轻轻拍打着身后倚靠的石栏杆,仿佛是在哼唱着什么,继而哈哈大笑,无赖似的喊道:“反正岑大侠、周小侠,岑大鱼、周小虾。岑非鱼就是比周望舒大,哪里都比他大!” 雪奴只道这人是酒癫子,不再凑这热闹,收起好奇转身便走。 那乞丐占了周望舒的便宜,提起身旁的一只大酒囊,晃晃悠悠地离开了。他走后片刻,方才被他倚靠着的石栏杆突然“啪”地一声,裂作三段,噗通扑通落入小河中。 风雪夜,商贩们的摊位上挂起一盏盏风灯,橘色火光点点如豆,光影随风摇曳,朦胧梦幻,无比温馨。 雪奴腹内空空,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被一家卖馄饨的小摊给吸引住。摊主是一名老者,他熟练地舀起十余个浮在沸水上的馄饨,一把倒入碗中,再淋上一勺高汤、洒满浇头,碗口冒出股股带着香气的白烟,看得人口水直流。 雪奴抬腿欲往,却觉身后突然传来一股拉力,扯得他无法挪动分毫,心中登时惊疑不定,生怕临到头来突生变故。可又他想起临行时周望舒的嘱咐,伸手摸了摸自己方才买来的两把七星刀,立即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猛然回头,瞪着对方骂道:“你干什么?!” 可他并未看到土匪恶霸,入眼的,是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他身上带着股浓烈的酒气,就像刚从酒桶中爬出来似的,雪奴仅仅是闻见便觉得头脑晕眩。 他从那股刺鼻的酒气的冲击中回过神来,发现此人模样熟悉,不正是方才那个酒癫子、疯乞丐? “施主。”乞丐打着赤膊,胸前挂一串硕大的佛珠,他先是单手立掌,正正经经对着雪奴比了个稽首,继而瞬间色变,吼道:“你包袱里有肉啊!化点儿缘怎么啦?” 和尚化缘倒还吃起肉来了!雪奴不欲节外生枝,强忍着怒气,压低声音道:“化缘,化什么缘?我与你无缘,放手!”他的声音十分清冽,纵使隐含怒气,听来也教人耳朵舒服。 “相见即是有缘,我还吃。”乞丐说罢,迅速从雪奴包袱中掏出块风干肉,后者完全未及反应,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乞丐泰然自若地咀嚼。乞丐吃完一块,又掏一块,笑道:“嘿!我饿了,你又带着肉,如鱼得水,即是有缘。我又吃,老天爷让我吃,怎么啦?” 雪奴活了十四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偏生对方还是个脑袋恍惚的醉汉,他不敢也不能把对方如何,自己被气得脸色发红,骂了句:“好不要脸的人,滚开!” 第14章 他使劲一把推开乞丐,系好包袱转身就走。 那乞丐没想到雪奴看似柔弱,手劲却如此大,被他推得一个踉跄,在原地单腿跳了好一阵。 雪奴心中正得意,却不知那乞丐何时跑到他身前去了,雪奴一脑袋撞在乞丐胸口上,当即眼冒金星,只觉这人穿着铁甲钢盔。 “你到底要干什么?!”雪奴不愿再忍,抽刀出鞘,沉声威胁道:“你既醉酒又肚饿,偷了我的东西,我可怜你、不与你计较了。若再胡搅蛮缠,休怪我刀下无情。” 乞丐闻言,脸上浮现出极夸张的惊恐神情,八、九尺高的大汉缩在地上瑟瑟发抖,抱头哭喊:“大侠饶命!不要杀我!” 集市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朝着两人望了过来。 乞丐来劲了,不住大喊:“救命!救命啊,杀人啦——!” 围观者甚众,雪奴羞愤难当,连忙把刀收起,一脚将疯乞丐踹翻在地,朝着馄饨摊跑去,喃喃道:“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恰是戌时二刻,馄饨摊上吃客寥寥,雪奴长舒一口气。 “老板,来碗纯肉馅的馄饨。” “好咧——!您坐好了,我给您端过去。” 雪奴点头道谢,找到角落的空位,背对人群坐着等待。抬头,漫天星河如瀑;回首,万家灯火辉煌。他不禁感叹:“今日怎么如此热闹?” 店家将馄饨摆在桌上,笑答:“今天可是元辰节呢。”他收了雪奴的钱,顺口说了两句吉利话。 雪奴很久没过节了,问:“元辰节?” “孟喜月的第一日,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人未到、声先至,酒气扑面而来。先前那醉醺醺的疯乞丐,不知何时已坐在雪奴身旁,大掌在桌上一拍,那馄饨碗便“咻”地滑到他面前。疯乞丐毫不客气,舀起一个便吃:“呼!好烫!你怎知我爱吃纯肉馅儿的?” “你怎么还死皮赖脸地缠着我?!” “我吃我的馄饨,与你何干?哎,馄饨真好吃。” 雪奴扑到桌上,双手抱住陶碗想将馄饨抢过来。然而那乞丐力气奇大,他既抢不动、又不好意思收手,两人一阵僵持。 疯乞丐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仰头哈了好长一口气,雪奴不明所以,还道他要放弃。 不料,他竟……竟朝碗里做了个吐唾沫的动作! 雪奴吓得瞬间松手:“你恶不恶心?!” 疯乞丐哈哈大笑,将碗推到他面前:“给你给你,别客气啊。我没有真的吐进去,你尝尝就知道。” 即使那乞丐根本就没有吐口水,雪奴见了他的动作,哪里还会再吃?!他算是明白了,这人是有意纠缠,只得认命喊道:“店家,再给我来一碗馄饨!” 疯乞丐伸手比出食中二指,乐呵呵晃了两下:“两碗!” 雪奴既气又怕,挪到小桌对角的位置,偷偷抬眼打量对方。 这疯乞丐短发及肩,满脑袋凌乱卷翘,像是常年不曾清洗。可仔细一瞧,又会发现他身上干干净净,甚至带着股脂粉香气?八尺壮汉佝偻着吸溜馄饨,说不出的滑稽。可他面上悠然自得、极为满足,仿佛是在吃什么山珍海味。 “来喽——” 雪奴正看得出神,店家又摆上两碗馄饨。 “店家,这味道比二十年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疯乞丐将整碗剩汤倒进嘴里,再抢一碗,立即开吃,“我的!” 店家须发皆白,闻言颇感惊讶:“客官莫要说笑,二十年前,你才多大个?” 疯乞丐:“我七岁时头次出塞,在你这吃了碗救命的馄饨。” 未料,店家竟记了起来:“咸宁二年,洛阳瘟疫,出塞的人很多。但我记得你,你骑了匹白马,饿倒在我摊前。” 疯乞丐笑道:“是了!捐身赴国难,来参军的。” “你二十七?”雪奴踹了他一脚,没好气道:“怪不得脸皮忒厚。我付的钱,如何就成了你的?” 疯乞丐抱起陶碗把汤喝光,冲雪奴咧嘴笑。 雪奴被他看得如坐针毡,忍不住抬眼瞪回去。 疯乞丐是黑发黑眼的汉人,轮廓却极深刻。他双眉如刀,下巴上留着青皮胡,即使形容狼狈,也能看出是个极英俊的人物。最令人惊异的,是他的眼。普通人若是好酒贪杯,多半双目浑浊,可这人疯疯癫癫,眼睛却明亮如星。 只这一点,便能在芸芸众生中显出不凡,真是奇也怪哉! 雪奴打了个激灵,被他笑得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抱起陶碗背对这疯乞丐,小老鼠似的咀嚼吞咽。 他将最后一个馄饨舀起,张嘴欲吃。 疯乞丐突然并起食中二指,在雪奴背后轻点两下。 “你对我做了什么?”雪奴登时无法动弹,被疯乞丐双手掌着肩膀,转了个方向,大骂:“你这么大的人戏耍一个小孩子,还有没有廉耻了?” “最后一个,是最好吃的。”疯乞丐将脑袋伸过来,揪着雪奴的勺子,将馄饨吞下,明知故问:“这馄饨是你的?” 雪奴几乎要崩溃了:“我出的钱,我出的!” “你的钱?” “我的!” 疯乞丐在雪奴身上四处敲敲打打,对着他的头巾吹气:“你唤何名?倒是应我一声啊。”——就好像雪奴是变戏法的,能从帽子里吹出个兔子。 雪奴崩溃了:“你就是来找事的对吧!” 疯乞丐取出雪奴的钱袋,继而坐回原处,抬腿架在他大腿上。冰天雪地,他连鞋袜都不穿,脚踝却是热的。加之浑身肌肉虬结,雪奴知道,这是个练家子,内力深厚不畏寒冷。 “你也是个穷鬼。”疯乞丐懒洋洋地将钱袋倒空,对着银子细细查看:“这钱哪儿来的,嗯?” 雪奴心跳漏了半拍,这人在自己买刀时候,就看出银两不对劲!他眼力太好了,他一定是来找周望舒的?他们是敌是友? 雪奴心中回转两次,答:“捡来的,全都孝敬给你。” “你二爷可没那么容易上当,从实招来!”疯乞丐嗤笑一声,手指勾了勾雪奴的下巴,明明是威胁,眸中却带着笑意。 他挨得近了,见雪奴双眼灰绿,唇红齿白,不住感叹:“还是个小美人,藏头露尾做什么?莫非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你!” “你舌头打结?只会大吼大叫,‘你你你’的,没半点风情。” 二爷鹦鹉学舌般嘲弄着雪奴,顺势扯下他的头巾。 空中新月如钩,漫天大雪纷飞,橘色的灯火交相辉映。馄饨铺子冒着袅袅白烟,街头巷陌人来人往,交织出一幅极温馨的冬日夜景。 雪奴微卷的赤发散落,整个人被朦胧的火光笼罩,灰绿双眸漾着翠而不妖的春水。 其中星星点点,都是世间的光明。 “你……要开光么?” “什么?叔,钱是我从一个白衣剑客身上偷的。他被三个黑衣人围攻,受了重伤,我便悄悄摸了他的钱袋。后来他向西北方逃走,你若现在去追,应当还来得及。” 二爷本已看得愣住了,却被这声“叔”给吓醒了,一手摸在自己的青皮胡茬上,“别叫得那么亲热,老子才二十七。” 说罢抬手,在少年身上轻点两下:“要说实话才行。” 雪奴被他解开穴道,如释重负,问:“我可以走了吧?” “砰——!砰砰砰砰!”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爆响,继而是接连不断的巨响。少年郎们嬉笑打闹,从两人身后跑过,带着湿冷的火药气味。 “放炮竹啦!过新年啦!” “爹!娘!回家啦——!” 雪奴怕迟则生变,道:“行了么?我就住在镇上,爹娘若还不见我回家,定会带人来寻。我想,您定还有要事在身。” 天际炸裂的烟花,倏然绽放,瞬间消失。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二爷抬头仰望,一掌扣在雪奴头顶,抓着头发将他拉至面前,眼神游过他的眉梢眼角、鼻尖唇峰,叹:“你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雪奴眼中映出二爷的影,他的嘴唇干涩、眼睫颤动,眼神中有一团冷火,两人便如此相对而视。这一眼,是秋去春来,是滚滚红尘中早已故去的深情。 他忍不住问:“你在看谁?” 二爷听见声音,如遭雷击,连忙将雪奴甩开,有气无力地答道:“不行,你得跟我去……嘿!你这小兔崽子!” 雪奴可不懂什么深情,觑到机会立即抽出双刀。 他本可用那招锋霜影雪一击突袭,想到这人身份不明,若让他发现端倪,说不得会连累周望舒。 故而这一击,使的是从阿九那里偷学的拜火教双刀。 刀路诡谲,锋刃直劈二爷面门。 二爷是个内力深厚的练家子,他纵使酒醉、反应仍旧极迅速,仅用双指拈着块碎银,“铛铛”两下便挡去雪奴的速攻,不止借势化掉对方力道,反将内劲蕴在碎银中,对准雪奴的两处要穴猛掷。 雪奴不懂点穴,只是不愿被打。他瞬间催动体内真气,无师自通地将气劲渡至刀身,勉强挡住那两粒碎银。 只听“铛铛”两声,碎银带着火光飞出。 一粒打穿桌面,直将地上的石板砸出个小洞!另一粒弹在二爷胸前,将他的大佛珠打烂一颗,其余珠子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二爷痛不欲生,双手抱头大喊:“拜火教妖人,你赔我珠子!” 二爷的行为令雪奴大为吃惊——如此关键时刻,这疯乞丐竟不顾对手的刀锋,趴跪在地,去捡他那滚得到处都是的珠子。然而更令他吃惊的是,这疯乞丐如何就认定自己是拜火教的妖人了? 雪奴满心疑问,却知道机不可失,且自己根本不是二爷的对手。想起他曾在白头镇上求人救命而不得,便知危急时刻是不能仰仗他人出手相救的。 毕竟这天地间,哪有这么多周望舒? 他扯起嗓子,大喊一声:“谁的钱袋掉了?好多的——金子!” 众人蜂拥而至,小小的馄饨摊瞬间被围得水泄不通,二爷则遭人踩来踩去,险些被扒了裤子。 雪奴哈哈大笑,抓起包袱撒腿就跑。 漫天烟花开开落落,黑色的天幕上,五光十色的光点被拖成细长的彩带,绚烂、瑰丽。 雪奴朝着周望舒的方向狂奔,置身风霜雨雪,穿过苍茫雪原,天地间的芜杂,仿佛都被他甩在身后。 雪奴憋着一口气,跑了大半晚,终于回到云山脚下,又累又困,腹内的馄饨早被消化干净。 更莫说这碗还少了一个,他没头没脑地想着,不禁“呸呸”两声,直觉那疯乞丐太也晦气。 他坐在背风的大树上,准备休息片刻,从包袱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是两根木棍串起的拉丝麦芽糖。橙黄晶莹的软糖已被冻硬,然而闻到甜味,少年还是口水直流。 这是我给周望舒买的,雪奴想着,心生欢喜,我总算能报答他一次了。 “我这十几年,一直填不饱肚子。”雪奴对着麦芽糖说笑,偷偷从上面掰下一根细糖丝,捏在指尖,伸出舌尖轻舔,又笑,“若是去到江南,便不用愁啦。” 然而,他话音未落,后心忽然被一颗石子打中,整个人朝下坠落。 第15章 那瞬间,父亲的轮椅,刘玉坐在地上不能动的模样,走马灯般浮现在他脑中,巨大的恐慌如洪水侵袭。 “啊——!” 雪奴只觉得天旋地转,然而当他闭上双眼,却未等来落地的痛楚,而是掉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反应过来时,已被二爷打横抱着转了个圈。 疯乞丐将他压在树干上,脸贴过来,咬牙切齿:“小兔崽子心眼儿忒多,你倒是跑呀!” “滚开!”雪奴冲对方吐了口唾沫,自然被闪避过去。 二爷将他扔到地上踩着,嘲道:“还满地金子?你二爷的精元都要被人给踩喷出来了!” 雪奴见他浑身上下布满脚印,形容狼狈至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骂道:“臭流氓,活该!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是不会……喂!” 二爷脚尖探到雪奴腰窝,轻轻一踢,将他提起抗在肩头,朝远处走去,喃喃自语:“小小年纪不学好,信个邪教还要杀要剐,老子能和你个光屁股小孩计较?” “我可是有马的人!”二爷说着说着,突然没头没脑地喊了一声,满眼都是炫耀。喊罢,他倒真从林间唤出匹白马,将雪奴扔上去,用绳索勒住,反手啪啪打了两下屁股,笑:“屁股上几两肉都没有,拜火教的伙食也太差了。入我佛门多好?” 雪奴一时间被他弄得乱套,气闷大喊:“老流氓!你放开我!” 二爷拍马朝山上走去,笑:“你可别拍坏了我的老马,否则将你当个小马驹子骑上山去,看你还敢说这些污言秽语。” 雪奴气得就要吐血:“你血口喷人!你!你不想知道周望舒所在?” 二爷在他屁股上揪了把,骂道:“老子是傻的么?” 雪奴却欲哭无泪:“是啊。”不仅傻,还疯! 二爷摇头晃脑道:“此处上山只有一条道,顺着走,哪有找不着他的?” 雪奴用力踢在马腹上,可那老马只打了个响鼻,根本不叫一声。 他低头才发现,马儿头戴金镶玉刻的面具,嘴里塞着个黄金嚼子,腹侧挂精钢锁甲,甚至于马尾都被编成小辫。马蹄上也包裹的,是厚厚的丝绸锦绣,踩在雪地中毫无声息。 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第15章 误会 雪奴被疯疯癫癫的二爷抓住,满心担忧的却是周望舒的安危。 自己被捉,仅仅是技不如人。可若他将二爷带往山洞中,从而危及周望舒的性命,则是不仁不义。也许是因为太久没过上“人”的日子了,雪奴对外物已经没什么渴求,只要活着,他便能苟延残喘下去。他只知道,要活,便要作为一个“人”而活下去,因此人心中的道义无论如何也不可丢,与出卖救命恩人相比,自己的生死反倒是其次。 即使我自己逃不走,也须尽全力将这疯乞丐引开,雪奴心中思虑不停。 奈何那马儿似有神通,边走边摇屁股,竟将他一个世代游牧的羯人颠得哇哇大吐。三岁能骑马的柘析白马生平首次“晕马”,简直羞愧到不想活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雪奴忍着强烈的眩晕感,一面挣扎一面吼叫。 二爷翘起小指掏了掏耳朵,摘下腰间的大酒囊,咕咚咚狂饮一气,大掌一擦、嘴便抹净,笑道:“老子是你二爷,早先就说过的。瞧你这小小年纪记性竟这般差,果然是妖法练多了。” 妖法?他为何总说自己是拜火教的妖人? 雪奴又呕了一阵,忍不住心疼自己的馄饨,不过也因此想起来了一些。方才在馄饨摊上与此人交手,他怕暴露周望舒的招法引人猜疑,便以两把七星刀使出碧眼双刀客阿九的功夫,恰巧当时自己一时情急,莫名其妙地使出了一股极强的内力,内力灌注于刀身,将两枚碎银弹开,竟将桌板都砸穿了。 此人许是将自己错认成了阿九,雪奴心道,这是一件好事。 “喂!你这不识好歹的中原人,难道不知道你爷爷我是谁吗?”雪奴狡黠一笑,狐假虎威地喊道。 二爷哈哈大笑,在雪奴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答道:“年纪轻轻就出来胡作非为,长得跟个瘦猴儿似的,爷听过你的名号,今日一见更觉你并非浪得虚名。天山碧眼双刀客,阿九,是也不是?” 雪奴呸了一声,威胁道:“那你就该知道,此地乃是我天山派的地盘!周望舒是师父要的人,我们来了数十个师兄弟于白头镇截击他,任他甚么白衣剑卿,出了关便是一条网中鱼。我看你这模样半点不像个好人,多半也是要对他图谋不轨,若你就此收手,目的亦可达到。若你不识好歹,却决计没办法我们手上抢人!” 都说“双拳难敌四手”,任此人武功再高,面对数十个兄弟,哪有不退缩的道理?雪奴心里的小算盘,打得梆梆响。 二爷正在悠闲地喝酒,闻言噗嗤一笑,喷出一口酒水,骂道:“浪费!你、你个妖教美人,呸,妖人!欲以花言巧语,乱我心邪?二爷可不上你的当。” 雪奴撇撇嘴,“是祆教!臭乞丐。” 二爷摇头晃脑,喝酒,“妖教!妖怪的妖。” “祆教!你不识字吗?”雪奴几欲抓狂,从未想过自己竟有骂人不识字的一天。 二爷再喝了一口酒,继而将酒囊贴在耳边使劲儿摇了两下,听得其中水声,便知酒已不多。他想了想,反手将酒囊拿到雪奴头上,摇晃着倒了下去,“爷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不愿做妖教,那便是袄教,大棉袄教!” 莫看马儿颠簸,二爷人也摇摆不定,倒出来的酒水却无丝毫偏移,正正淋在雪奴下巴上,原来是要帮他把冲干净下巴上沾满的秽物。二爷冲罢,大掌在雪奴嘴上一抹,笑道:“嗨呀!好软的嘴,如何就去吃了袄教的妖饭?你们真有数十个师兄弟?” 雪奴:“……” 他若是未记错,方才这人用手才擦过他自己的嘴?雪奴不敢多想,随意编了个数字好取信于人,说道:“算上我,共有三十七人。实话告诉你,周望舒早已经身受重伤,我今日下山就是为他买药的,怕他还没上天上就死在半道,不是白忙活吗?纵使你不与我们抢人,此人无几日可活,你又何必得罪我们天山圣教?” 二爷闻言,眉峰微蹙,问:“他受伤了?” “难道我们还会对他手下留情么?”雪奴用他那少年独有的清冽声音说着这种话,残酷中带着一丝天真,给人一种无比诡异的感觉,“把腿给打断了呗。” 二爷眉头舒展,道:“你们有三十七人?” 雪奴以为他已经上当,终于松了一口气,笑道:“三十七人!” “你二爷万军从中七进七出,害怕你区区三十七个袄教妖人?驾!驾!”谁想二爷竟丝毫不惧,他狠狠一鞭子抽在马臀上,催马疾行而上,兴奋地喊道:“上山捉妖,抢空妖窟!” 二爷喊完,又回头敲他脑袋,问:“你们那三十七个兄弟里,有没有与你长得一般好看,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年纪太小,下不去手,只能拿回去杀了吃肉。喂?喂!你怕不怕?” 他说罢,在雪奴身上轻轻点了两下,后者当即不能动作、无法言语。雪奴索性两眼一闭,安心装死,何必封他哑穴?我本就已经无言以对。 二爷一路上信马由缰,竟真找到了两人藏身的洞穴,当真邪性。 雪奴心急如焚,强行开启气海,催动丹田里的真气浑身乱窜,试图以此冲穴。可是二爷功力深厚,点穴手法奇特,任他如何横冲直撞,在觉得喉头腥甜时,还是只冲开了哑穴。 “师兄!有贼人来了小心……唔!唔唔唔!” “你个小妖人,打草惊蛇懂不懂?” 二爷根本不把对手放在眼中,反而是没料雪奴竟能强行冲穴,对他尤为好奇。他先捂住雪奴的口鼻制止他大声嚷嚷,再伸手贴在他灵台查探,继而面露异色,叹道:“好深厚的内力!双刀、碧眼、矮子,你还真是阿九?” “你才是矮子!”雪奴一口咬在二爷手掌上,骂道:“怕了就将我放开!” 二爷将内劲聚在指尖,再在雪奴颈间重重点了一下,立即令他闭上嘴,继而扛着他翻身下马,朝着洞穴走去,“我呢,有三不杀:一不杀亲朋,可你我非亲非故;二不杀良将,你毛都没长齐呢,也算不上;三不杀孩童,你们胡人显老,我看你定是未及弱冠。故而我不杀你,却不得不教你些东西。” 雪奴心中惊惧到了极致,却口不能言、无法动弹。 幸而二爷走到洞前,其中却是空无一人,地上的篝火根本就没点起来,根本没有人活动过的痕迹。 周望舒抛下自己,独自走了?雪奴半是庆幸半是失落,心想,算算算,毕竟我于他已没甚用处,他也不必真带我去江南。若他能因此躲过一劫,我即便是死了,也了无遗憾。 二爷眉峰紧蹙,额前一道悬针纹如利剑高悬,沉声道:“人来过,他被你们弄到哪儿去了?” 雪奴翻了个白眼,腹诽道:你问我,倒是让我说话啊。 茫茫夜色中,忽然传来一声暴烈的笛音。 “哈哈!月下吹箫,不是你还能是谁?”二爷将雪奴扔到地上,头也不回地走出山洞,朗声道:“穴道十二个时辰后自行解开,你且在洞中面壁思过,莫要继续学那妖教邪术,害人害己。” 这是周望舒的笛声,他竟然还在!雪奴想要叫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更要命的是,二爷走到洞外,转身一掌劈下。洞顶的石头被拍得开裂掉落,将整个洞口死死堵住,只余几丝缝隙。 雪奴倒在地上,视线穿过石缝,天地都是倒转的,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听到一些。 他看到周望舒在吹笛,感觉到笛声中饱含雄浑的内劲,仅是乐音便能将飞沙走石碎冰乱雪全都卷至半空,劈头盖脸砸向二爷。 二爷站定雪原中,不为外物所动,漫天星河月色落入他眼,令他的双眸星辉闪耀。他伸出食中二指,于空中拈来一片枯叶,放在唇边轻轻吹响。 笛声激扬,梵音袅袅,两股强劲的真气在空中激烈碰撞。 “砰——!” 两股乐声同时停下,真气于半空炸开,将地面砸出个巨坑。 周望舒拄着一根木柴,从洞穴对面土坡上的大树后走出,长舒一口气,欲哭无泪,“二哥,你来救我,还是消遣我?” 二爷施展轻功,魁梧的八尺大汉,兔起鹘落就到了周望舒面前。他两指捏着周望舒的下巴,仰头轻笑道:“一走就是两个月,妓馆里的鸭子都要被老子嫖光了!” 周望舒收起玉笛,拍开他的手,念叨起来:“我那是风雅地,听曲享乐、谈笑风生,可不是拿来让你嫖的。倒是你,浑身脂粉气,像只老鸭子。” 冰天雪地里,二爷只穿一件玄色锦袍,上衣解开掉在腰间,赤膊赤脚,油亮健硕的胸肌袒露在外。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模样,也笑了起来,“我当时正与老冯喝酒,听乔姐说你被人围攻,失了下落已有月余。可把我吓着了,衣服也不曾穿,连夜就骑着马来了。” “你和老冯喝酒,也要脱得精光?”周望舒提起木棍,点在二爷小腹上,笑道:“幸而你早养了一身膘,可以御寒。” 二爷捉住他的木棍,随手扔掉,拍干净自己胸前的雪花,将周望舒打横抱起,拿在手里掂了两下,道:“叫你不要来,偏不听老人言。饿得没剩下三两肉,还好意思你比二哥长得高?” 二爷八尺余,周望舒近九尺,明明是后者比前者高上些许。然而,二爷看起来就是高大魁梧些,抱着个大男人也毫不违和。 最令雪奴吃惊的,还是周望舒的笑容。心中不禁好奇,他们是兄弟?看起来却不是一路人。 周望舒闭眼,掐着太阳下,道:“你就别学我娘说话了,烦得嘴里长燎泡。你如何寻到我的?只怕是见了我刻有暗号的银子,那羯胡少年……” “你别话多,观音菩萨下凡么?”二爷跨步上马,长吁一声催马下山,“你知我有三不杀,那小胡孩跟个鸡崽似的,自然是放了。” “屁话,他人呢?”周望舒闻见二爷身上酒气熏天,根本放不下心,伸出两根手指比在他面前摇晃,问:“这是几?” 二爷甩开马缰,颠儿颠儿地以双腿夹紧马腹,低头掰手指,半晌答不出来。 第16章 落难 周望舒叹气:“你喝醉了!醉酒误事。” “那个阿……什么?忘了,那个妖教小美人儿,自然是被我给普度了!”二爷知道周望舒仇视胡人,生怕他执意要杀人,故而假模假样双手抱头嚷嚷了好一阵,继而出其不意地迅速点了周望舒的睡穴,“你老实歇着,咱们明日去把事办完,早些回家过年。” 佩着金羁的白马晃晃悠悠,片刻后便融于风雪。 雪奴倒转的视野中,在他看来,周望舒仿佛是走入了青天,自己则像块石头落在冰冷凡间。 他躺在幽黯洞穴里,眼泪顺着面颊滑落,哭着昏迷过去。一股北风倏忽灌入洞穴,尚挂在他脸上的一颗泪珠直接被冻成了冰晶,少年面色苍白如雪,浑身都蒙上了一层霜露。 雪奴不敢再等待任何人,期盼任何人,不知过了多久,他便被冻醒过来,睫毛颤动,睁开双眼。 是时,天光已明,他试着催动真气冲穴。 但这次不似先前幸运,真气不受控制地在体内乱窜,将他逼得喷出一口鲜血,瞬间又昏死过去。 云开日出,光影交错,云霞飞舞,昼夜更迭。 雪奴无数次尝试,无数次失败被反噬,一次次的努力,乱窜的真气仅仅只能让他不被冻死。然而纵使整个人已在死亡边缘,他仍旧只要一恢复意识便尝试冲穴脱困。 奈何屋漏偏逢连夜雨。 第二日子夜过后,雪奴的穴道并未如二爷所说的那样自行解开。他痛苦,却不能叫喊;他挣扎,却无法动弹。死亡如阴影笼罩,雪奴心中惊恐、悲伤、彷徨如江河入海,汇成一股,端的是五味杂陈,不知如何描述。 第16章 他努力让自己睁开双眼,只求万不要像母亲那样,在雪地里一睡过去便再不能醒来。 再过几个时辰,雪奴实在疲累到了极限。他再也撑不下去,干脆彻底开启气海,催发出所有真气,让它们完全不受管束地在体内狂奔浪涌。 他在这剧烈的冲击下双眼充血,浑身青筋鼓胀,仿佛下一刻便要从体内爆开。 雪奴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啊啊啊啊啊——!” 少年凄厉的吼叫响彻山谷,紧接着是一声巨大的轰鸣,洞穴整个炸裂塌陷! 天山山脉,荒漠冰原。 二爷单手策马,灌下数口烈酒,再将酒囊杵到周望舒嘴边。 周望舒只喝一口便罢,摆摆手,道:“喝酒伤身。” “兀然而醉,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二爷闭目长叹,将酒囊拿回来一气喝光,嗤笑道:“咱们家小云多金贵。” 溪云是周望舒的字,他实在懒得跟个醉鬼计较,嘲道:“唯酒是务,焉知其余?二哥,人若心有愁绪,不是借酒消愁,便爱胡言乱语。如今看来,你两样都占了。” 二爷面色通红,晃晃悠悠,道:“不喝酒的男人,那还叫男人么?”说着说着,一脑袋栽在周望舒肩头,瞬间打起呼噜。 周望舒认命地接过马缰,叹:“于事何补?” “你……不懂……”二爷梦中仍在与周望舒吵架,咕哝着:“大哥,我害了……大哥。” 两人连着骑了一日两夜,终于赶到北匈奴营地。 “吁——!”二爷将马缰一甩,火烧屁股般跳下马去,扒在路边的树桩上哇哇狂吐,对着那颗树桩大骂:“这匈奴的水土专克老……恶!” 周望舒将马牵到路旁,“它日行数百里也未见不适,到底谁不是男人?都让你不要多喝了。照夜,待会儿听到笛声,劳烦你过来接我们。” 照夜通体亮白,在夜中如有辉光,打了个响鼻表示明白。 二爷终于吐完爬起来,大摇大摆走到周望舒身前,曲腿蹲半蹲,懒洋洋道:“得!没马骑了,快骑你二哥脖子上来罢。谁让你没了腿呢?” 周望舒不愿与他分辨,将一杆粗树枝做出的拐棍扔到照夜蹄边,继而单腿跳到二爷背上,立即便听见耳畔风声呼啸,见四周景象飞速向后倒退,不禁赞一句:“好轻功!” 是夜无星无月,茫茫雪原凛风如狼啸,凄清萧瑟,是个潜行入营的好时机。 “娘——!” “过去!”周望舒皱眉催促。 二爷莫名其妙,风雪太大,一切人声在雪幕中都显得极渺小悠远,他大喊着问:“什么?!” “李雪玲出事了,快过去看看。”周望舒揪着二爷的耳朵向他解释,“她是刘彰之妻,十四年前胡汉议和,带其四子刘玉前来为质。大哥的儿子被抓来为奴,便是由她作翻译卖给了中原商队。 “方才那声‘娘’喊得是汉话,是……刘玉喊的?”二爷登时紧张起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疾速狂奔,不想却还是晚了一步,“遭了!有人捷足先登。” 他们赶到时,只见两名汉人少年。斯文的那个,抱着个女人的尸体,黑壮的那个抽刀呲牙,俱是悲愤交加。 黑壮少年刘曜见到来人,立即挥刀挡在身前,大吼:“你们是什么人?滚开!休怪我剑……” “你让开我看看。”二爷在刘曜身上轻轻一点,将他定在原地,大摇大摆走上前查看李夫人的尸身,见其双手握着一把华美匕首、颈间一道割伤右深左浅,下了定论,道:“她为何要自刎?小子,她死前见过谁?” 斯文少年刘玉面露迟疑,反问:“你是齐王的人?” 二爷摸了摸胡茬,不答他的话,再问:“还挺机警,你就是刘玉?” “莫说废话,他当然是刘玉。”周望舒捂住二爷的嘴,不让他再乱搅和,朝刘玉说:“我是周望舒,你不必信我,但请听我一言。” 刘曜不服,咆哮着大喊:“你都被岑非鱼打得屁滚尿流了,如何信你?!” 周望舒面无表情,可语气却透着毫不遮掩的轻蔑,嘲道:“岑非鱼算什么东西?在下手中有怀沙楼,背后有江南望族,目的是对付乌珠流。我猜你们也是恨毒了他,如何?” 刘玉抹了一把眼泪,先是斥责刘曜,继而恭维周望舒,道:“久仰周先生大名,不知有何赐教?” 二爷将周望舒的手扯下,逗弄孩子似的朝着刘曜龇牙咧嘴。 周望舒懒得管他,朝刘玉说:“长话短说,你想不想回中原?” 刘玉点头,道:“日思夜想。” 周望舒:“三年后,你为我办一件事,我保证令乌珠流身败名裂、死无全尸,且让你被刘部帅风风光光迎回中原。” 此时的刘玉一无所有,甚至他唯一的、不那么光彩的依靠——他的母亲李雪玲,也已经莫名自刎于帐中。他根本没有资本与周望舒讨价还价,反而是必须抓住一切机会离开此地。先前他已失败一次,却也因祸得福,因巨石猛击后脑将脑中淤血撞散,此时下半身已经能够活动。 在恢复行走的日子里,刘玉反复琢磨,并不断责备自己太过莽撞。他是左部派来的质子,怎能轻易背弃盟约逃离此地?他必须想办法,名正言顺地回去,一则不显得他胆小怕事,二则顾全了两族的颜面与曾经的盟约。 故而,周望舒给他开出的条件,他根本无法拒绝。 刘玉当机立断,点头道:“好!谢过先生。” 周望舒自腰间取出一枚铜制刀币,上书“怀沙”二字,他将内劲蕴于掌中,轻而易举便便把刀币一分为二。 刘玉接过信物,见上面是个“沙”字,问:“你为何要对付乌珠流?周先生若觉不便透露,自可不答。” 周望舒摇头,道:“赵氏父子,国之良将。无奈为奸佞所害,天下不知其冤,此可谓‘国难’。今我知其冤屈,又有微末之力,若不助其沉冤昭雪,岂不是枉为人?” “先生高义。”刘玉站起身来,朝周望舒行了个礼,“请您务必小心齐王梁炅,方才的刺客便是他派来,向我娘探听赵桢之子的消息。” 二爷啧啧称奇:“你不是瘸子么?” 刘玉摇头道:“我出逃堕马、因祸得福。您知道我先前腿瘸,难道是见过雪奴?” 周望舒点点头,道:“他助我脱困,眼下身上带着钱,在云山边集一带。探营危险,过后我将回去寻他,你无须挂心。” 白雪奴?脱困?二爷脑中浮现出赤发碧眼的“阿九”,心里咯噔一跳,感觉自己可能、可能醉过头了。可叹一个奴隶,竟有勇气为救周望舒而假冒了阿九与自己周旋?! 他偷看周望舒一眼,心想,自己一是醉得不清,故而思虑不周,未能识破那白雪奴的谎言。二则是那少年内力深厚,他想当然地就认为对方确是阿九,如此一来便更加担忧周望舒要找胡人少年的麻烦。自己不杀孩子,可周望舒……反正,后来他瞎编一气,暂时稳住了周望舒,谁想竟闹出这天大的误会! 他怕对方知道真相后要大发雷霆,笑着打了个哈哈,道:“将他打发走了,带着个孩子总是不方便。你娘说了什么?”二爷心道,快快说完,我可得快马加鞭赶回去救他! 刘玉点头,答:“我只听得后面几句,娘说赵桢将军所出,自然是黑发黑眼的汉人模样,被她卖给中原商队,许是被带到江南为奴。” 二爷眸光一闪,面色沉了下来,问:“此话当真?” 刘玉:“千真万确。是了,你们快跑!我娘要求刺客去刺杀乌珠流,才以此情报交换。可他身边高手如云,刺客单人匹马怎能得手?刺客只重伤了乌珠流,现已带着情报逃跑。武士们俱已被惊动,快走!” 周望舒轻拍二爷肩膀,对刘玉道:“你节哀。” “善恶到头终有报。贫僧不为你超度她,小友珍重。”二爷垂眸转身,双眼陷在阴影中,“老子要去杀了乌珠流。” 周望舒一巴掌拍在他天灵盖上,吼:“你莫要犯浑!乌珠流要死,那也要死在大周的律法之下。” “有刺客——!” 锋镝声响,匈奴营地里数万支火把瞬间亮起。 二爷气闷地一掌劈下,将东南角那颗老槐树一掌两断,吹响口哨。 黑暗中一道白影如电,划破长空,照夜向二人狂奔而来。 “二哥,走!” “来日,我定要让他们每一个人,血债血偿!驾!” 一骑绝尘,自天山至云山,再到羌渠部落。 整个洞穴中极度森寒,尸体尚未腐烂,二爷将周望舒放到高处,只见浮尸遍野,不禁悲从中来。 “他是乞奕伽。”他背对周望舒,将须提勒的尸体从营帐中拖出来,又把所有尸体堆在枯柴上,“当年若非我冲动行事,也不会教他趁机潜逃,害了大哥。” 周望舒抓了把药粉,蕴足内力洒至半空,“你不能未卜先知。逝者已矣,你只改个名字,又有何用?” 磷粉纷纷扬扬,飘落到尸体上,光芒闪耀如同碎星。 “我对不起他。” 二爷点火,双手在胸前比出数个结印,念了段往生咒。 他私心作祟,背起周望舒,沿着他先前与雪奴逃跑的方向,一路走回那个山洞。 可远远望去,那山洞已经坍塌! 周望舒终于察觉不对,捏着二爷的耳朵质问他:“你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 二爷不住求饶:“我、我我,哎!我就是把那个白雪奴认错……错当成拜火教的双刀客阿九,就把他……” “你对他做了什么?” “他内力深厚,我就加重了点穴的力道,将他关在山洞中面壁思……三弟!三弟!你的伤还没好!” 周望舒强行翻身,滚落在地,拄着拐杖跑向废墟。他直接用手将碎石拨开,直到双手鲜血淋漓,也不曾发现雪奴尸身。 他满心悲痛:“你怎能如此草菅人命?!你放浪形骸惯了,竟忘了自己是谁!” 二爷自知有错,面色泛青,道:“我当时,确是有些醉了,这是我的错。可他内力深厚,根本不是一般人。你看此处,有血迹,有脚印?!他还是冲穴逃了出来,善哉!善哉!” 周望舒循着血迹,见雪奴确是往山下去了,面色稍霁。可他不愿理会二爷,自顾自翻身上马,缰绳一甩,跑了。 二爷杵在原地,看着地上那个被踩坏的雪人,道:“以后再不……不喝那么多了,至多三爵、三爵。溪云!你等等我啊——!” 却说雪奴当日强行冲穴,引得真气乱流,将洞穴冲毁。 尘埃落定后,只有一个灰黑的人影立在其中。 雪奴红发如血,绿眸如电,直直望向前方。他一步步走出废墟,却在洞口外的平地驻足,迟疑片刻。 地上,有一个小小的雪人,被人用树叶点上了一双绿眼,用树皮戴上了红发——那是周望舒做的雪人,在他离开的时候。 “周……” 雪奴闭眼,身体轻轻颤动,握拳的双手鲜血滴落。继而抬腿,一脚将雪人踩进冰雪中,朝着山下走去。 他一瘸一拐走到集市上,茫然地望着热闹的街道,喧嚣的行人,不知要去往何方。去江南么?他要如何走到江南,路途近万里,沿途到处都是抓捕胡人、贩卖为奴的军队。 “嘿,少年人,来一串拉丝麦芽糖么?不甜不要钱!” 雪奴回过神来,见一个笑容憨厚的老头,正挑着根长长的木棍,上面琳琅满目,是形状各异的麦芽糖。 他眼神黯然,失落道:“给我来一串,多少钱?” 老头笑得合不拢嘴:“两个铜刀币,不甜不要钱!甜吗?” 雪奴看也不看,直接把整个麦芽糖塞进嘴里,双目垂泪,“你骗人,根本就不甜。” 老头笑问:“是个什么味儿?你跟我过来,咱们说说。” 雪奴迷迷糊糊,跟着老头边走边吃,来到一个窄巷中,道:“是苦的,真的是苦的,不对……” 他发现麦芽糖的味道不对,可已无法反抗,当即晕死过去。 老头朝着朝身后喊道:“陈老板,这白雪奴可是上等货色!” 第17章 富态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道:“白雪奴少年漂亮,可也老得快,毛发旺盛不好伺候。三钱银子,不能再多。” 老头踢了雪奴一脚,道:“老头子干这行多少年了,是个什么货色能看不出来?这少年算是半个阉人,下刀的人功夫好,他既能人事又可省了你不少麻烦,声音没的说,毛发也不是问题。大过年的,您就给个四钱银子吧!” “个老滑头,成交!” 当雪奴再次睁眼,只见自己被关在铁笼子中。马车晃晃悠悠,身后是一堵城墙,墙上也不知写得是什么。 他的衣服被剥掉,值钱物事一样不剩,换了身粗布麻衣。 幸好靴子还在,靴子里的匕首也没被搜走,只要有矫诏,父亲便有沉冤得雪的一天。 笼子里还有别的少年,他伸手推了推对方,问:“这是什么地方?他们要把我们卖到哪去?” “洛阳。”那少年模样斯文,很有些书卷气,问:“你睡得也太久了,吃了多少麦芽糖?” 雪奴苦笑:“整个吞了。” 那少年面露疑惑:“都这种时候了,你还笑得出来。知道他们要将咱们卖到什么地方去?” 雪奴摇头。 那少年咬牙切齿:“模样一般的,被卖去做苦力。模样中等的,卖去为奴仆。模样姣好的……” 雪奴又乐了:“我算模样好的?” 那少年没了脾气:“你他妈长得……!你是不是傻的?你家大人呢?” 雪奴反倒笑了:“我一直想来洛阳,卖了又如何,你不会跑么?” 他说着话,催动体内真气,抓握住铁笼的大门,竟将锁住笼子的一根细铁链给生生掰断了,“你想走,走呗。” 那少年还没反应过来:“你……那你为何不走?” 雪奴垂眸轻叹:“天大地大,你能跑到哪去?不是饿死街头,便是再被人抓。若有心要逃,须得按兵不动,审时度势。你还走不走?” 那少年神色复杂,最终还是把铁链打了个结,不跑了。 雪奴想起二爷夜行万里,出塞救援周望舒。忽然明白周望舒比岑非鱼厉害的地方,就是他有朋友、有势力、不是单枪匹马。 他苦笑,挪到另一个角落,与那少年挤在一处取暖,问:“你唤何名?别怕,都是胡人,以后咱们相互照应。” 那少年思虑片刻,答:“我叫檀青,是鲜卑人,你?” “雪……我叫柘析白马,羯人。” 马车晃晃悠悠,驶向未知的将来,数十年的乱世,就在柘析白马踏足洛阳城的这日,悄然酝酿。 第一卷 洛阳青山 第17章 春楼 洛水西来,将王都一分为二。 宫城在北,官衙府邸朱阙结隅,达官显贵冠盖习习;外廓城在南,四十九里七坊街冲辐辏,贩夫走卒俱是平头百姓。白日,货郎们自天津桥过洛水,入东西二市讨生计;夜里,桥上车水马龙,王孙公卿们至南市纵情寻欢。 泰熙三年四月,钟声五响,朝阳飞落,繁华王都缓缓苏醒。高大的金楸檀缀满粉白花苞,风起花枝乱颤,街道上光影浮动。 “花魁娘子,送春纳福——” 春光暖透人心,青山如是楼派出花车游街,花魁娘子临江仙在前独领风骚,尚未开苞的新鲜少年少女在后点缀。 车上美人如云,男女皆有,透着盛世风光。车下行人摩肩接踵,有人锦衣华服,也有人衣衫褴褛,蒸腾着盛世背后的些许悲凉。 周朝自赵王收凉并二州兵权,胡汉议和通商,已出现近十七年的原初之治。故而,这车队中有几个胡人少年,便也不足为奇。 胡人天生颜色美,车队里最为打眼的,是个赤发碧眼的羯胡少年。 青纱帐随风舞,他软软地躺在高车上,长发披散如水波微卷,戴半张水滴形镂空银面具,只露出挺翘的鼻尖与薄唇,一颗唇珠鲜艳欲滴。 这胡儿年方二八,身长七尺二寸,肩宽腰窄,天生一副好骨架。因曾在塞外匈奴为奴,十余岁便被主人半阉了,浑身皮肤光滑洁白,像块温润的羊脂玉。 他自小跟乐班学舞,浑身筋骨柔软,精通七鼓,能反弹琵琶。在春楼中被调教三年,健舞能跳拓枝、胡腾、胡璇,软舞能作长袖、白舞、折腰,乐器无一不精。 京中不少显贵都看过他的舞,知其雅号为“点绛唇”。 马车辚辚,招摇过市,留下漫天香风花雨,珠落玉盘似得琵琶声绕梁不去。点绛唇一对灰绿鹿眼波光流转,病病怏怏惹人怜爱。 然而他心中却怄得慌,不住抱怨:“饿极饿极,愣头青!什么时辰了?今天不会又没饭吃吧?” “刚过午时,你饿死鬼投胎?”鲜卑少年将脑袋从纱帐外探进来,他眉眼浓黑,面容英俊,靠坐在花车外缘,拨弄一把金镶玉的竖琴,“我说白……点绛唇,你又乱喊什么?冯掌事晚上将你吊起来打。” 原来,这辆花车上的两名少年,便是白马与檀青。可为何柘析白马刚摆脱了雪奴的蔑称,又得了个滑稽可笑的“点绛唇”? 却说永初二年正月,他好不容易逃离山洞,在云山边集因贪吃麦芽糖被人贩子迷晕,四钱银子卖给中原行商。 马车晃晃悠悠三四日,自关西至洛阳,穿过洛南定鼎门,进入晕着脂粉气味的花街宜人里。 那夜漫天飘雪俱是粉紫,面容姣好的少年少女被驱赶下车,脱光衣服任人挑选。 白马和檀青年纪相仿,一个明秀,一个英挺,被卖至城里最富盛名的春楼——青山如是楼,作了卖艺的倡优。 来春楼的人里头,不是风雅客,便是附庸风雅的,老板拿了一卷词牌名,挨个给楼中的倡优妓子作号。 入了青山楼,便只许称号,再不能提起自己的名。如此,柘析白马便换做点绛唇,檀青则为青玉案。 白马大字不识一个,根本不觉有异,但檀青是个读书人,可难受了好一阵。然而难受过后,日子仍要继续,被抓、被卖、受训。 韶华易逝,转眼三年过去,两人相互照应已是亲如兄弟。 白马无力地扫了把琵琶,道:“将来要让咱们做皮肉买卖,再如何打,也就是吓唬吓唬你。想我在匈奴的时候……不想提了,腹内空空,男儿膝下什么也没有,点什么鬼的名字。” 他虽已十六,却因身有残缺,嗓音未如同龄少年般发生变化,仍旧清冽干净,透着股雪水的凉意。用着抱怨的语气,也能让人听出柔软的委屈,看似天生就比别人更弱气。 檀青手中琴弦少拨一根,吓得不轻:“呀!你说老冯听到没?” “别自己吓自己,他又没长着狗耳朵。”白马靠在凭几上,琵琶扫扫停停,“一弦错,谁人能听?” 檀青视线游移不定,道:“方才那人看了我一眼。” “看你的人多了,不看才奇怪。”白马沿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白蒙蒙的影子。 檀青:“他本来没看,弹错才看的。” 白马饿得手抖,琵琶“铮”地弹多了个音。 那白影瞬间回头,遥遥朝着花车望来。 白衣玉冠,三尺剑,白马心跳漏了半拍,琵琶脱手而出。 幸而檀青眼疾手快捞住琵琶,嘲道:“还道你不担心。” “周……你说什么?”白马迅速接过琵琶,重新开始弹奏,“我是饿得头晕气短出癔症了,除了晚饭,再没什么可担心的。” 说罢,垂眉敛目,眸光瞬间黯淡。 花车颠簸,如乘小舟于风浪大海,载沉载浮。 檀青面色凝重,低声道:“虞美人跳楼那日,正好十四岁。按楼里规矩,先向恩客展艺,继而拍卖初夜——价高者得。可愿意对雏儿下重金的,哪有善类?当夜,她没法忍受,便从三楼一命呜呼。” 白马扫弦,想起他与檀青被买来的那日。十四岁的虞美人,漂亮得如同新鲜红石榴。 可她偏就在众人面前,从三楼跳下,摔得脑浆子都流了出来。 第二天,雕栏仍是雕栏,屋檐瓦顶的金粉,仍旧反射着熠熠日光。 “不怕,哥帮你想办法。”白马抬脚伸过头顶,脚尖轻勾,将青纱帐放下,“大不了逃出去,我可是逃过几千里的人。” 檀青“嘿”了好长一声,钻出帐外,随口道:“这话你三年前就说过,可一年又一年。你说你几千里都逃了,怎会受困于青山楼这几里地?定是骗我的。” “你只消练好哥教你的功夫,其余的,自然是哥我自己来打点,不必挂心。”白马老神在在,净占着檀青的便宜,然而慵懒的笑容中却深藏着几丝忧虑。 “去你的!咱们不陪睡,赚不到几个钱。你遇到的达官贵不少,人要给钱、赎身,你却都婉言相拒。你到底要什么?”檀青想不明白,看白马那副懒散模样,摇头叹道:“算,看你那绣花枕头的德性,还是等哥哪天发达了,回……回不了鲜卑,带你逃到江南去罢。” 白马听到“江南”二字,突然愣神,笑而不答。 花车慢慢悠悠开过,两个骑马的游侠儿也从车下走过。 “小云,美人有你哥哥好看?”二爷扔了颗碎银,打在身边人的太阳穴上,拖长了声音喊。 “去你的!”周望舒回头,策马扬鞭抽在他身上,笑:“箜篌弹得不错,琵琶像要杀人。走!早把事办完,你早回温柔乡。” 黑白两匹骏马,驰向宫城中。 事实证明,檀青并非杞人忧天。 青山如是楼只养三种人,一是卖身的妓子,二是卖艺的倡优,三是卖力气的掌事、打手和其余杂工。 当然,春楼也遵循大周律。入楼时,各自报上生辰八字,刻成木牌挂至后院的梧桐树上。男子年满十六、女子年满十四才算成年,卖艺的倡优若成年时尚无人赎身,便会被拍卖初夜,而后沦为风尘妓子。 白马心眼多,当初为掩藏身份,报八字时故意说小了整整一岁。 檀青生在五月初六,比他大半岁多,故而游街后一个月,便是他展艺卖身的日子。 两个少年同住,趴在窗边烦恼。 小院里的金楸檀高大,花枝正触到窗框,他们满心怒气无处释放,有下没下地揪花苞。 “卖了是死,卖不了是生不如死。”檀青心中本就郁闷,可现在,连卖身这事也进展得并不顺利,“不如,我们现在就逃?” 周朝开国时,武帝分封诸侯九十余,世族门阀无功受禄。此时执政的周惠帝,是个公认的庸君,任由国丈谢瑛逼走托孤重臣,为朝臣们加官进爵以拉拢帮派。洛阳城里遍地王侯,财宝布帛堆积如山。 世风侈靡,朝政腐朽,时人皆以阴柔为美。 檀青英挺俊秀,精通音律,倒像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但客人很少买账,莫说赎身,初夜能否卖出高价还未可知。 “受训两年,卖艺不过半载,你弹琴唱歌连个笑脸也不给,在楼里都吃我的用我的,逃出去拿什么过日子?”白马掐着太阳穴,像是眼皮极重,快要抬不起来了,“更莫说那些杂役个个能打,掌事又成天把你盯死。” 檀青翻起白眼,活像条离了水的鱼,气得话都说不清,“我是、是……绝不可去卖、卖……总之就是不行!” “人若只知逃跑,总要走到绝路。”白马忽然睁眼,指尖发力,电光火石间已把整个花苞揪下,正正弹在檀青脑门上,打趣道:“横竖要卖,不如博个高价,自己能多存点钱。” 檀青扯着头发满地打滚,大喊:“啊啊啊——我不去!”他几乎陷入癫狂,直接张嘴把花苞吃了。 白马两腿一蹬往地上倒,跟他一起打滚:“你差不多得了!若实在不行,灯一吹换我上,瞧你那点出息。” 手下人卖不了好价钱,莫说自己日子不好过,更过不去楼主那一关,冯掌事为此操碎了心。 白马安抚了檀青,两人商议后,便主动请缨为跳舞他助阵。 第18章 然而,眼看日子临近,白马也开始头疼了。 展艺须精心准备,前两日都不准吃饭。饥饿摧折人心,他此生最怕的莫过于饥饿,挨饿时不知自己何时会死去,每刻都被死亡的阴影笼罩。 “我要跑。”檀青肃容道,对着铜镜里妖里妖气的自己皱眉。 “先前那些都不提罢,就说逃出去之后。”白马人看着弱气,却因数年来杂草般地生长着,力气出奇的大,强行把檀青脑袋一揪,继续给他画眉,“咱们是杂户,户籍纸在洛阳府尹手上不能动,出城门时如何对付戍守城门的中军?” 檀青:“你不是有个当大黄门的义父?求他出点钱赎身。” 白马笑道:“谁也不做赔本的买卖。我攀上董晗不到半年,做他在坊间的耳目,本就无甚大用,只不过因与其同病相怜,得些许照拂。勉强求他赎我还行,你?头次见他就指着别人鼻子骂。” 檀青擦掉眉粉:“我看那个殿中中郎就很喜欢你,有门儿吗?” “不过是个掌管宿卫军的小官。”白马将檀青的手甩开,给他涂唇脂,“再说,孟殊时若真心对我,无论如何,我都不可对他不义,陷其于危难,这是男人的担当。” 檀青一把推开白马,吼:“你平日处处当好人,谁都认作朋友,偏不把我当兄弟!” “我……”白马饿得脚步虚浮,没防备被推倒,竟因筋骨柔软而双腿叉开,劈了个一字马,“我日你二大爷,愣头青!” 檀青登时转怒为笑,踩在白马大腿上调笑:“你总是吹自己有神功在身,到底何时才能练好?那日初见时,一招断了锁……” “那锁链本就有缺口!”白马欲哭无泪,那日他与檀青被关在同一个铁笼中送到洛阳,为了唬住这愣头青,便假装淡定、实则使出了全部可操控的内劲,将本来就有缺口的锁链给扯断了,谁知檀青就认定了他有神功在身? 白马无奈道:“你知我身体残缺,练功本就不易,现在也不知怎的时好时坏。再说双拳难敌四手,被抓了咱们必死无疑。” 檀青将白马拖起来,朝他道歉,唉声叹气,“其实大丈夫能屈能伸,可我是……总之我与你不同,我可怎么办?” “就你精贵。”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说了你也不懂。” 两人各自都有秘密,白马看得明白,也不追问。 他帮檀青换上天青色的绉纱衣,道:“不管是谁,我会给他的酒水里洒寒食散。飘飘欲仙,还知道个屁?若不行,你便蕴足内劲将他劈昏,哥来帮你善后。” 檀青还是紧张:“呸!你别占我便宜。” 冯掌事扯着嗓子催促二人。 白马回骂两句,将檀青牵上台去,嘱咐:“孙子被剜膝盖骨,能征战天下;韩信受胯下之辱,辅佐刘邦建立伟业。我们全须全尾的,只不过是时运不济。俗话说舍得一身剐,哎?你要忍住,檀青。”白马本欲筹钱赎身而后去往江南,谁知因缘际会,现在的他不能走、不愿走,只求一切顺利,自己能实现愿望,亦能攒够银子为檀青赎身罢,“再忍忍,哥真的有办法。” 檀青被他逗乐了,问:“你还想把皇帝拉下马?” 白马狡黠一笑,反问:“不行么?”此时的他一改慵懒习气,与平日简直判若两人,灰绿双眸玻璃珠子般透亮,叫檀青看了直觉背后有依靠,心里也有了底气。 檀青知道,白马无论如何都会全力帮助自己,他们已经共同渡过了太多难关。他伸手在白马肩头重重拍了一下,道:“先谢谢了,兄弟。” 第18章 展艺 檀青肤白、眉目浓黑,此时额发全部梳到脑后,整整齐齐地束了个发髻。少年身长七尺五寸,头戴乌黑的小帽,身穿天青绉纱衣,越显得气度风流雍容,君子如玉。 他执一把琵琶,跪坐在铺满红毯的圆形高台中央。 身后朦胧纱帐中,白马腰肢紧窄柔韧,伏跪于地,作为檀青奏乐之伴舞助兴。 他偷偷望了一眼,见檀青敛目凝眸,气质出尘,便觉得自己央求冯掌事取消先前的安排、变一人独舞为琴舞相伴是对的。两人虽然都学过跳舞,檀青还有些功夫底子,跳起舞来比白马更有气韵,但若是让他如此不留尊严地献媚,只怕这愣头青会气得直接咬舌自尽。 虽然我那样劝他,白马心想,可谁在众目睽睽下做这样的事情,心中会不难过?我只是知道难过无用罢了。 琵琶声起,白马似是一把劲弓挽作满月,倏然跃起。 数十条长纱帐随风飘散,带着花香铺在客人的脸上。待得众人将纱帐揭去,禁不住爆发出阵阵惊呼。 白马赤发披散,戴半张镂空银面具,唇若涂丹,鲜红欲滴。他此时只穿一件宽大的石榴红纱衣,雪白的赤足在衣袍下若隐若现。 平日里,掌事们管教得严,白马在形容举止上不敢不讲楼中的规矩,且须尽力求得他人怜悯,如履薄冰地过着,好让自己的日子安稳一些,故而他惯常都是一副病怏怏、懒洋洋的模样。 然而,他毕竟是七尺男儿,跳起塞外的胡璇,端得是刚劲猛烈,隐隐透着一丝深埋心底的杀机。 再看满座宾客鸦雀无声,俱是心神荡漾,白马禁不住嗤笑一声,旋身急转如风,劲舞裙摆飞扬。他对着客人们将长腿踢过头顶,霎时春光乍现,再次引来一阵惊呼。 白马乘势将纱衣扯去,随手抛下台,见倒还有人上前哄抢,便扬眉笑了起来。他心想,我要仔仔细细看清你们的面目,今日受此大辱,明朝定来讨还。 吏部中郎刘端、工部侍郎余闻、太子少保李悦轻、襄阳王梁范……达官显贵济济一堂,为的不是上朝议政,而是在春楼里看两个少年人卖弄风姿。 白马仿佛看到远处天空中一片阴云渐起,山雨欲来风满楼,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纵使大周亡了,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家早已经没了,没有人将他当人看。 客座下一片哗然,只因白马红衣下不着寸缕,只戴着一身金雕银镂的首饰。 他自腰间抽出一把软剑,与檀青对视一眼。 下一刻,琵琶声疾如骤雨,剑舞越发清健旖旎,满室银光如乱雪惊空。 白马跳得正欢,却饿得手腕脱力。软剑不意间脱手而出,快如奔雷,奔着二楼雅座而去,闪电般刺入帘幕中! 白马自知闯祸,当即单膝跪地,不敢抬头。 “没吃饭是怎的?”冯掌事立即跑上台,捏着耳朵将白马拖到台下跪着。 冯掌事回头,见大堂中气氛不错,杂役来报贵客无恙,便暂时顾不上白马。他连忙着人搬来软塌,把檀青抱到榻上,掐住下巴、掀开亵裤,在众目睽睽下伸手至胯间玩弄。 站在一旁的妈妈开始喊价:“鲜卑人面目英俊,高大健壮,胡儿年方二八尚未经人事,精气十足。” 正值此时,客座中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开个价,这白雪奴爷买了!” 白马眼中闪着恶狼般的凶光,抬头的瞬间,却立刻换作迷蒙的神情,望向那名不知好歹的客人。 喊话的是个玉面青年,生了一对上挑的吊眼,笑起来像极了正在捕猎的狐狸,阴毒而机敏,“掌事聋了?” 冯掌事赔笑,道:“桓爷,小的知道您是皇亲国戚。可行有行规,既入咱们青山楼,左右不过是为了买个乐子。” 玉面青年从客座跃起,落在台边,抓起白马的头发,迫使他仰头与自己对视,笑道:“爷就喜欢这个,你不开价,我便自己带走了。” 冯掌事跑下台去,劝道:“桓郁公子!这白雪奴尚未成年,按律不可接客。求您莫要与我们为难,小的这就着人为您换两个好的。” 桓郁一手就着头发将白马提起,另一手在冯掌事脸上啪啪拍了两下,骂:“我就喜欢年纪小的,就喜欢脾气不好的!” 白马偷偷打量,见这人面色潮红,似是吃多了寒食散。 他穿布衣带铁剑,座上犀角杯盛着紫葡萄酒,应是身无功名、腹无诗书,兜里更没有银钱。 京中桓氏乃是望族,以广陵王的岳丈桓温为首,冯掌事称他作皇亲国戚,这亲戚可不是随便敢乱攀的。只怕是桓温家中刚来洛阳的远亲,不晓得京中满城满朝金紫。 白马双手抓住桓郁的小臂,低头轻声道:“您弄疼我了。”他看似惊惶,实则暗自催发真气,把内劲蕴于掌中,看桓郁神思迷乱便趁机在他手上狠狠掐了一把,希望早些摆脱。 桓郁吃痛,甩开白马的手。可他当真是药吃多了伤到脑子,不怒反笑,再次将白马拥入怀中,“这匹马儿还挺烈?我更喜欢。” 三人相持不下,白马穿着暴露,看官们都乐得欣赏。 台上的檀青双脚被束,保持着双腿大开的姿势,其他掌事连忙跑到台上来主持。然而他不似寻常倡优柔和,看客都有些拿捏不准。 掌事见状不妙,便将装着混了香粉膏脂的盒子打开,两指拈出一串莹润青玉珠,将玉珠一颗颗塞入檀青后穴。 “白银百两,尝个鲜。” 每颗玉珠拇指大小,少年眉目紧紧蹙起,因剧烈挣扎而不得释放,后穴紧紧咬住翠绿宝珠。 “二百两!”“五百两!” 掌事把珠串慢慢扯出,少年双眼通红,身下流出一滩淫水。 “白银八百两——” 喊价由低升高,勉强达到了楼主的要求。 台下,三人移至后台。 桓郁仍在喝醉似的撒泼,喊叫:“你们楼主好大的架子,看不起我也就罢了,连广陵王也看不起么?” 白马烦不胜烦,随口道:“爷您别生气,我们只看不起您。” 他知道桓郁吃多了寒食散,药性过后是不会记得今夜之事,只不想他如此不依不挠。所幸扑上去抱着这疯子求情,趁机一掌劈在对方胸前,见桓郁当时就疼得倒吸凉气,差点没笑出声来。 桓郁连吃几回哑巴亏,都不知道是遭到何人暗算,气得直接从袖中拿出个包着药粉的小布包,踉踉跄跄走上前,朝白马和冯掌事洒去,破口大骂:“给脸不要脸,爷今天晚上就拿你试药!” 迷药效果强劲,冯掌事当即昏倒在地。 恰在此时,二楼雅座中忽然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黄金百两,人,我要了。” 那声音如冰似雪,说话间不带半分情绪,却不怒自威。 檀青双目如电,循声望去。 那是方才被白马软剑甩入的房间,帘幕被放下后仍在微微摇动,隐约透出个白蒙蒙的影,温茶似的黑眼睛。 那是周望舒的声音! “卑鄙小人!”那是白马心中一惊,羞愤难当,瞬间生出迟疑,如此便因疏忽而吸入了两口药粉,登时头脑晕眩。他挣扎着走了两步,还是因为药效太过强劲,最终倒在桓郁怀中,“什……什么东西?” “不是瞧不上我么?今晚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好东西。”桓郁打横抱起白马,即使大笑也透着股阴郁的味道,“都给爷滚开!” 白马实在晕得不行,伸手摁住太阳穴。 他并没有放弃反抗,他可以忍辱负重在夹缝中求生,却绝不可受如此奇耻大辱。 白马悄悄将食中二指探入发间,拈住一根以红线系在发丝上的细小皮革带,两指挤压,革带中露出一截钢针。 他顺势用钢针的针头戳破指头,令自己保持清醒,柔声问:“桓爷,您要带我去哪?” 桓郁听得白马低头,心中高兴,答:“去个好……” 不料白马夹住银针,对着他的左眼弹去! “叮——” 银针落地,针头仅沾着白马自己的指尖血——他实在瘫软无力,可惜了,这招保命的飞鸿踏雪一击不中,已不能再用。 “你是月季花么,还带刺?”桓郁低头笑说,忽然猛抽下一耳光,压低声音骂:“贱人!”手打在白马白皙柔软的面颊,瞬息留下红印。 白马闭上双眼,紧咬牙关,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他心想,我身在春楼,不是什么王宫官邸,往日里难对付的人还不算多?光明常在,父亲、母亲、老麻葛,他们都在真神的国度守护我,这次,我能应付。 桓郁的声音却如同跗骨的蛆虫,在他耳边不停回响:“白雪奴肤色最白,拿来试药再好不过。” 白马先前遇到的人多少都还讲理,至不济自己还有机会下药。但桓郁不仅疯癫,还是个会用药的江湖客,一时间他完全想不出脱身法子。 桓郁见他惊惧无语,不知为何又起了兴致,笑说:“上回我买了个白雪奴拿来试药,只可惜那药练得不好,他死时浑身血脉都是蓝的。若是练好了,当是绿色才对。是了!你这对眼珠子也是绿的,小鹿似的好可怜,和我的药相配。” 白马长舒一口气,强压心头怒火,心想,我为报血海深仇苦苦熬到今日,绝不能死在他手上。可我也不能强行运功,此时若暴露武功,即便杀了桓郁,下场也好不到哪去。只能先忍忍,待到我俩独处时再下手。 第19章 他反复劝慰自己,最终鼓起勇气,说:“爷,我陪你,只求你待我好些,别在众……” 少年心气高傲,他的声音本是清冽至极,然而深陷泥潭不得不低头屈服,这请求中更透着股屈辱和不甘,将桓郁那变态的心挠得奇痒难耐。 眼看白马就要被桓郁带出,却忽见一柄软剑疾速飞来。 软剑正是白马先前所舞的那支,剑身从桓郁左肋与大臂间的缝隙穿过,钉进铜板打制的墙面。 “谁?!”桓郁面色青白,大吼,“什么东西敢挡我的去路?你可知道我叔父是谁!” 白马被扔到地上,撞得几乎要背过气去。 “我的乖儿子,才来京城几日,便将你爹给忘了?你可是爹一把屎一把尿给喂大的,不孝,不孝!” 天地都是倒转的,白马只看到一个朱红的人影,他龙行虎步、身手矫健,几乎是话音未落便走到了自己跟前。 桓郁想要故技重施,手刚摸到药包,尚未反应过来就被对方一拳打碎了手腕。来人哈哈大笑,叫着“乖儿子”,攥着桓郁的手,翻转过来将药包闷在他自己的脸上! “你得多补补,尤其是这颗狗脑子。” 桓郁软塌塌地倒下,那人扯着他的腰带将他拖到窗边,也不知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能有如此神力,他直接单手将桓郁提起来晃了两圈,继而猛地扔出去,“这年头连狗也能来逛窑子,生意越来越难做喽。” 白马此时已经看不清东西,总觉得声音熟悉,却如何也想不起来,更怀疑这人也是个疯癫的——最后这句如何听来,都觉得是将他自己一并骂了进去。 男人像白马走来,他的脚步声极轻,应当是个内功深厚的高手。 他越走越近,但白马等了许久也不见下文,忍不住抬头偷看。 入眼是一只皮靴,扑面而来是一股淡淡的酒气。 男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白马,随手将软剑从墙上拔下。他盯着白马看了好一阵,才弯下腰,伸手将东西送回。 白马虽根本握不紧,却还是接过软剑,强忍着疲惫,道:“多谢,实在是为您添麻烦了。我自己可以。”他说罢,手脚并用地试图爬起来,奈何实在没有力气,每每刚一将自己撑起,便啪地倒在地上。那模样既狼狈又可怜,深深埋着一股不屈的倔强。 朱衣男人伸手,在白马脸颊上捏了把,他的指腹粗粝、动作野气,却没有带着任何情欲的意味,似乎只是在确认白马的长相。 “你不必谢我。”果然,他摸完后便收手,将白马扛在肩头,边走边说:“难道不记得我了?我如此英俊神武的一个人,你如何就会忘了?奇也怪哉。” 男人开口就是一种十分熟稔的语气,像与白马是相识多年的旧友。 灯火摇曳,漫天柳絮被风吹入走廊。 春楼中,每个房间都是一个世界。或充斥着淫词艳曲,或是赤条条的白肉交战正欢,或是新来的妓子哭哭啼啼,整个天地光怪陆离。 白马被朱衣男子抱着,穿过灯火暧昧的走廊,回到自己的房间,只觉得他浑身滚烫,心跳极有力。 男子将白马放到床上,转身推门而出,“爷就住在楼里后院,你若想我,只管朝天喊一声,随叫随到。” 此人只怕是有病,这是白马昏迷前最后一个想法。 第19章 温泉 朱红的披风带着淡淡的酒气,裹着少年雪白的身体。 白马难得酣眠,他又梦见三年前的元辰节。云山边集飞雪漫天,热闹的街市上风灯盏盏,街边人来人往的馄饨摊上,破陶碗冒着白烟。他舀起最后一个馄饨,刚刚张嘴准备趁热送入口中,却被醉酒的疯乞丐半道抢去。 他被点中两处要穴,鹅毛般的雪花灌进喉咙。夜空变成了巨大的梦魇,乞丐的面目融于天幕,唯余一对清亮的眸子,变成天幕上唯二的璀璨晨星。 “你还我的馄饨!” “哗啦——!” 白马挣扎着起身,不料,一盆热水劈头盖脸落下。透过顺着睫毛流下的水帘,他看见衣衫整洁的檀青正站在床边,双目通红地望着自己。 “我真是失心疯了才来照顾你!”檀青原本抱着个铜盆刚走到床边,准备用热水为白马擦身,奈何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叫惊住,手中铜盆带着热水脱手而出,将白马浇了个满头满脸。 铜盆哐啷啷掉在地上,檀青呆愣愣地站在床边,手里还拿着条湿棉布,欲哭无泪,“不如直接在你枕头边上放碗馄饨,估计早八百年就能把你馋醒了!” “你没事?”白马头昏脑涨,迷迷瞪瞪地捏了捏檀青的脸,又在他屁股上揪了两把,最后才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如释重负,“没事没事,摸到你的贞操还在哥就放心了!” 檀青眼眶湿润,哽咽:“哥没事,先生他、他买……救了我,你呢?” “我也被人救了,好得很!”白马一拍胸口,将自己打得咳了起来,继而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未料那桓郁的药粉如此厉害,此时他的头脑仍有些晕眩,方一站起又立马栽倒在檀青身上,两个人便抱在一起滚到门边。 檀青破口大骂:“你是傻的吗?!” “是啊!”白马斩钉截铁。 两人相对而视,同时笑出声来。小小的房间内没有灯光,但劫后余生的喜悦却若有实质。 “怎么我身上……”白马抽抽鼻子,寻着气味一路走回床边,将那件朱红色的外袍捧起嗅了嗅,“好大的酒气?算了,洗个澡再回来说话。” 话虽如此,他却一面抱怨,一面仔仔细细地将那件外袍叠好,放在桌上,继而胡乱套了件衣裳,喊着话跑出房间,“愣头青,看你干得好事!乖乖把被单换了,回来再打你屁股。” 檀青原本还想与他互骂几句,见白马一路跑得踉踉跄跄,出门时更是啪地一声撞在门框上,知道他此时还在难受,只是不愿表露出来让自己觉得愧疚。檀青心里实在很不忍落,喊了声“你路上小心些”,便认命地开始打扫这个烂摊子。 白马一路跌跌撞撞,偷跑到偏院中的温泉池子里。 他将长发挽成髻子,束在头顶,修长的脖颈连着漂亮的肩胛,站在齐胸深的池子里,像只凫水的天鹅。 白马差不多清洗干净,走了两步,靠在池边,憋了一口气将半张脸浸在水里。 他心中不停思虑——方才我听得分明,可以肯定出价买定檀青的人就是周望舒,他的声音带着冰雪寒气,纵使三年过去我也不会忘记。如此想来,我游街那日见到的白衣人应当也是他,当时他正策马向宫城行去。然而,白日入宫城的,不是贩夫走卒便是达官显贵,这几年我四处打听过,确定周望舒只是个江湖客,根本没有功名在身。那日,他到底是去做什么?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周望舒那样出尘脱俗的人,如何会来到青山楼参与妓子拍卖?难道他对檀青一见倾心? “不,周望舒不会喜欢我们这种人。”白马摇头轻叹。周望舒与父亲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与青山楼又有什么联系?一夜单骑出玉门,三年奔波四海间,他在秘密地谋划着什么? 旧案、灭族、宫城、青楼,一切看似毫无关联,但白马能够感觉到,冥冥中仿佛有人手捻针线,将它们全都串在了一起,一张巨网已经织就。 那个人,是谁? “呼——!” 白马将脑袋探出水面,灰绿的双眼蒙上雾气,映出水上的落叶浮沉。他侧头,问落叶:“你说,周望舒是不是把我给忘了?” “自然,他只会记挂赵桢的儿子。”然而落叶无情,随水漂流,很快就不见了踪迹,他只得自问自答,“他难道要为我父翻案?你说,他会为我的族人报仇么?” 哗啦一声,白马突然从水中站起,扯过岸边的浴巾擦身,喃喃道:“算,莫要异想天开,报仇须靠自己。可我的玉佩被人搜走,哪里还能找着?舅舅给的矫诏,我连看都看不懂,说是从乌珠流枕头底下偷得亦无不可,能证明个什么?” “我,能做什么呢?” 月白如霜,照得少年浑身雪白光亮。漂亮的蝴蝶骨,光裸的背脊,窄腰丰臀,两个可爱的臀窝,实是一副极美的出浴图景。 夜风起,吹皱池水,草木摇曳沙沙作响。 白马正想得出神,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一道灼热的视线落在自己背上。 他一回头,只见池边有一个人影。两人相隔太远,匆忙间一瞥,他只看到那人一对眸子映着月光,亮晶晶的,正盯着自己看。 白马吓得一个趔趄,叱道:“何人鬼鬼祟祟!” 那人听见白马叱问,仿佛离了体的游魂瞬间归位,抖抖脑袋仰起脸。他的上衣解开挂在腰间,油亮健硕的胸肌袒露在外,背着光看不清面目,隐约是个高大英挺的青年男人。 哗啦一声,男人跃入池中。 即使在水中,他行时却如履平地、足下生风,眨眼间就已走到白马身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白马,沉声道:“是我。” 男人身长约有八尺余,白马与他几乎面对面挨在一起,整个人都被他的阴影所笼罩,感受到一股极强的威压,直觉此人绝不好惹。一个春楼卖艺的少年郎半夜沐浴时脱得精光,突然遇上个雄壮武夫,不是白马胆小,而是现实令他不得不害怕。他吞了口口水,低声下气道:“恕小的失礼,打扰了您的雅兴。告退。” “转过去,莫说话。”男人突然伸手,抓着白马的头发把他压在池边,强迫他头朝前方,命令道:“别动。”他的手掌炽热,动作温柔,抚过少年雪白柔软的脖颈,肩胛,脊背,直到臀沟。 没有情欲,像是在鉴赏玉器。 “客人,我不是……”白马浑身颤栗,几乎要背过气去,满心都是无可奈何的悲戚与愤怒,“我不是妓子。”他越说越没有底气,到最后几乎是声细如蚊,身在青山楼,谁能相信他是干净的? 其实此刻四下无人,若换了先前那头脑不清白的桓郁,白马早就动手了,可偏生对象是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武夫。白马很懂得审时度势,知道自己不是此人对手,就没有必要挣它个一个鱼死网破。 唯有与其周旋伺机脱身,才是解决之道。 白马想通此节,强行令自己镇定下来,放软了语气,央求:“贵客,小人遭逢巨变,不得已入楼卖艺,求您念在小人年幼,饶了我冲撞您的罪过。我这就去帮您找几个美人过来服侍罢。” “年幼?”男人一把捂住白马的嘴,凑到他耳边,侧着脑袋低声问:“多大了?” 灼热的鼻息混合着酒气,喷在白马耳边,他的恐惧到了极限,大喊:“十、十五,十五——!” 男人听过,沉默片刻,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同时将白马放开,叹道:“男大十五变!上回见你还是个小鸡崽,晃眼竟成了个小鸭子。” “是你?!”白马听得了这人的声音,便想起了七八分,再一回头近距离地瞥了他一眼,听完他的调笑,立马就全部记了起来——这不就是三年前那个倒霉的疯乞丐? 白马大叫一声,逃命似的跑出浴池。然而他跑得太快,浴池边的鹅卵石又十分湿滑,没跑出两步就脚下打滑,再次跌进水池。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二爷稳稳地接住白马,顺势把他搂在怀中,一手掌住白马的后脑勺,让他靠近自己,使两人鼻梁相触,笑着逼问:“甚么你你你的?说说,我,是,谁?” “疯乞……”白马刚喊出两字,直觉对方呼出的热气喷在脸上,万分危险,只得强压怒火,喊了声:“二爷,您别闹我了。” “你父母都是胡人?”二爷星眸闪亮,就是不肯撒手。 “我母亲叫阿纳希塔,父亲叫柘析曷朱,俱是羯人。”白马掩藏身份惯了,遇到有人盘问都用此话回答,此时脱口而出,料想二爷看不出假来,只是心中不解,问:“您何来此问?” 二爷听罢,笑着摇头,“你长得漂亮,不似寻常胡人深目高鼻,他们那样啊,不好看!自从见了你,我便一直寻思着找个胡人女子,生他十个八个跟你一般漂亮的儿子养来玩玩。” 他明明在笑,声音里却带着难掩的失落。 你才是儿子呢!白马既惊又怒,觉得被人侮辱了。偏偏对方比他强势许多,他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尴尬笑道:“您若喜欢,生他百八十个又有何不可?我不打扰您的雅兴,告退了。”说罢,挣扎着想从二爷怀中脱身。 “且慢!”二爷紧紧抱着白马,锁住对方不准动弹,“是你自己投怀送抱,还兴玩完就跑?” 他头发长长了一下,随意地束在脑后,刀眉、星目,剃净胡须后模样干净利落,整个人气度大变,可那股子疯劲儿还在骨子里,凑在白马面前,委屈地问:“刚才救你一命,不晓得知恩图报么?” “晚上救我的人,是你?”温泉里热气蒸腾,白马面颊绯红,愣愣地说:“那……多、多谢?” 每当白马忆起往事,总因为仇人与坏人太多且太过遥远,往往不知到底应该要恨谁。 有时候,他会觉得是二爷害得自己沦落至此。然而,那口麦芽糖毕竟是自己主动去吃的,若要论起来,还是周望舒教他知道糖有多甜。难道他要连周望舒也一并恨上?白马心头总有百般滋味,偏没有一种是恨——他要恨的人太多啦! 可他又十分矛盾,觉得这很不应该,只怕是自己被温泉的雾气,或是二爷的酒气给熏晕了罢。 少年低眉敛目,灰绿双眸中惊异、庆幸、感恩、疑惑、愠怒交替浮现。他心中原有些动摇,然而转念一想,方才叠好朱红外衣时,自己是多么地小心翼翼?而那衣袍却正是面前这流氓所有。 思及此,白马羞臊不堪,下定决心先把这人好好打上一顿才算,他低声喃喃道:“可害我沦落至此的,不也是你么?”他本是用着疑惑的语气,然而声音轻柔干净,听到别人耳中便像是委屈极了。 二爷听见他的呢喃,面上浮现出懊悔的神色,刚准备温言安抚。 白马却已悄悄运起一股内息,化作内劲蕴于掌中,突然发难。他使劲挣脱束缚,朝二爷胸口劈去! “哦豁?”二爷被打得猝不及防,可一点儿怒气也没有。他看着白马的架势,直道自己是糊涂了,忘了这少年是个内功深厚的练家子,若非如此,三年前他决计不能骗过自己。 二爷打算好好领会白马的武功,看看他到底是哪路神仙,故而不动不防,好整以暇。未料拳头打到身上,却挠痒痒似的,他白眼一翻,心道,那日难道真是我喝得太醉? 二爷想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装模作样地干嚎,“别打!别打了!疼!疼疼疼疼疼!好疼!” 第20章 白马出招迅速,可体内真气时好时坏,打在二爷那健壮的身上如泥牛入海,毫无作用。 他被二爷叫得心中生出一股邪火,越打越急、越急越气,下手失了方寸,拳脚乱七八糟,倒把自己弄得气喘吁吁。再看二爷不动不防却毫发无伤,白马简直恨不得一拳头闷死自己,最终不得不停手,“哼!” 二爷可怜兮兮地揉着自己的“伤处”,贼眉鼠眼地“偷瞄”白马,见他终于喘匀了气,这才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掌中揉按,温言道:“给你陪个不是,莫气坏自己。想打我说一声就是,二爷自己来,何必自己动手,打疼了没有?” 白马起先是觉得反感,这些话他已经从客人们嘴里听得太多。然而听着听着,他却觉得二爷的神情太过诚恳,话也透着十分的真心。白马从未想过,这个地方还有人会真的在意自己的感受。 而且,方才二爷……还救了他。 “你……不会要掉猫儿尿了吧?”二爷正经不到片刻,翘起一根食指,点在白马脸颊上戳来戳去。 “你!”白马欲破口大骂,可转念一想,这人武功高强,连皇亲国戚也敢随意得罪,大约有些背景,我若能给他留个好印象,日后或许用得上。况且我命若飘萍,哪有悲春伤秋的资本? 事已至此,不该感情用事。 白马想明白后,立即挤出一个微笑,道:“我不过是个逃奴,死了也不会有人伤心,劳您一直记挂,哪还能有怨气?” 二爷听了这话,瞬间没了玩心,将白马放开,自个泡在水中,摊手靠在池边,侧头瞥向白马,嘲道:“这不说实话的毛病还是没改过来,你心中怨我直说就是,何必阴阳怪气,怕个什么劲儿?” 变脸比变天还快!你这遇佛杀佛的疯和尚,谁见了能不怕?白马一阵腹诽,边擦身边说:“我是真心感谢您,否则我这辈子,怕是没有机会来到洛阳。再者,你忧心周大侠,夜奔万里出关寻他,我很是敬佩。” 现实如此,尊严、感情都须先放一放。 白马长得好,声音干净清冽,态度软和地说话,便仿佛每个字都用了万分的真心。 二爷尴尬挠头,问:“你生辰是什么时候?” 白马穿好衣服,闻言打了个激灵,心道这人看似粗枝大叶,实则心细如发,我不可掉以轻心,答:“原初……八年正月初一。”玉门关一役在原初六年五月,赵桢落难于关外,次年八月生下白马。 他到青山楼时,则谎报为原初八年正月,因为正月是周望舒让他看到希望的时候。 “所以那天你点了碗馄饨?”二爷思路清奇,不曾纠结他的年龄,而是突然想起馄饨,简直与白马默契极了。他仰头望来,眼中倒映着少年洁白的影。 许是他这对眼睛生得太好了,清亮有神,望着白马时便如同天上地下只看得见他一人。 白马莫名心动,傻了:“馄饨?” 那呆愣愣的模样,像个扒在洞口探头探脑的小兔子。 二爷吹了个口哨,摆摆手:“得,你回去吧,我之前说的话还算数,若有所求,尽管开口。待到你生辰时……” 白马懵了,“什么?你先前说了什么?不,我已是感激不尽,您不必如此。” 二爷侧头看他,眼神像两道钩子,舔着嘴,笑道:“生辰时,贫僧给你开光。” 白马过了好一阵才回味过来,惊得双目圆睁,心道自己真是傻了才会听这疯乞丐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他轻哼一声,蹲在池边,红着脸将二爷的左手从水中捞出,细细摩挲。 二爷一脸期待,还道白马已经为自己的魅力所倾倒,却不想他慢慢张嘴——突然使劲咬在自己大臂上! 白马实在装不下去了,大声骂道:“臭流氓!” 二爷吃痛,奈何白马因受外貌声音所限,且常年被逼着练春楼中人的形容举止,寻常时候实在难狠起来,这一声“大骂”听在二爷耳中,倒似在撒娇说情话。他浑不在意手上的牙印,反倒乐不可支,“老子说话算话,正月初一,非把你给——普度了!”说罢,伸出食中二指,捏了捏白马的鼻子。 度你二大爷!白马拍开二爷的手,丫子狂奔,片刻就不见踪影。 月光遍洒,天地间白霜一片,水中有一轮圆月。 二爷伸出两指,在水里一捞,那月亮便摇晃破碎,散成千万波光。 第20章 阴谋 夜半三更,春楼中大半房间灯烛已熄,细语低喘入春夜小雨。 白马趿拉着木屐,哒哒哒地跑回房间。天气乍暖还寒,他哈着气搓了搓手,从里边将一把小铜锁挂在门上,转身跑朝床铺边跑边喊:“青玉案!你就睡着了?”他见檀青躺在床上,裹着被子活像一条大毛毛虫,眼珠子一转,轻手轻脚地靠近,忽然一跃而起、两腿一踢,梆梆两下甩掉木屐,跳水似的扎进檀青的被窝里,冰冷的脚丫子蹬到对方小肚子上,笑问:“死了哦?” 檀青猝不及防,被冷得跳了起来,骂道:“你怎么没被淹死!” 两个少年相互殴打,终于精疲力竭。 白马气喘吁吁地趴在枕头上,拖长了声音,咕哝着:“洗澡遇到个酒癫子,晦气。” “跟我比晦气?今晚在台上,想死的心都有了。”檀青叹气,但不知想起了什么,眼神马上又亮了起来,兴奋道:“不过要说起来,你定然想不到!先生就住在后院,似乎也是青山楼的人。” 白马打了个呵欠,故作漫不经心,问:“他还好么?不,我是说,你的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檀青想着,微笑起来,道:“是个玉树临风的正人君子。” 白马恹恹的,“哦,怎么说?” 檀青并未发现他的异常,一面回忆、一面傻笑,道:“先生用百两黄金买了我的、我的初、初夜。”他见白马闭上了眼睛,也不知有没有在听自己说话,伸手在对方肩头拍了两下,“可当我被送入厢房,他却衣冠整齐,只让我坐下说话。” 白马翻身背对檀青,懒洋洋地问:“说什么?” 檀青睡在内侧,白马睡在外侧,他翻过身来,视线正好落在门上,说话间忽然发现门上窗棱边落着一道黑影,当即知道有人躲在门口偷听。 “你不舒服?”檀青发现白马语气不对,扳着他的肩膀将人翻过来对着自己,继续说:“先生让我帮他办事,然而反复告诫我,此事不可向第三人透露。” 白马捉住檀青的手,在他手心比划了个叉,指了指门,继而随口道:“我没事,累了,先说说你的先生。让你办什么事?不会连我也要瞒吧。” 檀青与白马相处日久,两人极为默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大声说道:“你有所不知!他见我时,脸上戴着个模样可怖的青铜面具,怪吓人的。他只让我叫他作先生,许是戴着面具的缘故,声音也瓮瓮的听不清楚。他说这事极为紧要,若我办好了,便可重获自由;若不能守口如瓶,便将葬身此地。” 可疑。 虽然二楼贵客厢房有帘幕遮挡,可是周望舒已经当众亲自喊价,他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若是有心之人,先听声音、再去稍微一打听,定然知道出价的就是他。 再者,若旁人没有一个知道他的身份,那么以檀青的“聪明才智”,就更不可能猜得出来了。更别说檀青根本就不认识周望舒,他又何必要遮掩面目?倒像是此地无银,故意引人猜疑。 白马思及此,不由疑心,喃喃自语:“难道不是他?” 檀青疑惑,用胳膊肘拄了拄他,问:“是谁?” 窗上有影,门外有人,白马不可多说。 “也许是我的一个故人,他心地很好,喜欢给雀鸟喂食。我猜那人多半是他,可又不知他为何遮掩面目,也许又不是他。”白马拉起被子蒙在两人头顶,道:“算了,你只要当心就行,万不可轻信他人。你的运气虽好,可福祸相依,应知世间的好事情多半没有白来的。” 白马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半。 若对方真是周望舒,听见这话多半能想起自己,三年前两人共同经历许多事,多少还是有些“共患难”的旧情,希望他会因此而对檀青好一些。若不是周望舒,这话就会让对方忌惮自己,他若怕身份暴露,就会对檀青手下留情。 檀青肚子里没有这些弯弯绕绕,他听白马说什么,就觉得他的意思仅止于此,笑道:“是。我还没谢你,白马,现冷静下来,只觉先前你所说得很都在理。” 白马眨眨眼,随口道:“自个儿兄弟,说这个。” 片刻后,少年们呼吸轻缓,翻身便已入梦。 门口窗纸上逐渐现出两个朦胧人影,晃了晃,逐渐消失。 待得偷听的人走了,两个少年蒙在被子里小声商量。 檀青有些紧张,问:“偷听的人,会是谁?” 白马眼神清明,道:“一,青山楼的人。二,你那个‘先生’的人。不过他既然住在后院,极有可能与青山楼是一伙的。” 檀青莫名其妙:“你这两句话,不都是一个意思?你就是说,先生是青山楼中人,他派人过来窥视咱们,他想看我是否如约而行不透露他的嘱托?可我好像,说得也有点多了。” 白马摇头,“不多,你什么都不说,反而太刻意。像咱们这样,说一半、留一半,才是人之常情,更能取信于人。现在,他多半已经信你。” 檀青:“信我?真的?” “信你是个傻不拉几的愣头青,刚好给他当刀使。”白马轻轻哼了一声,懒洋洋道:“青山如是楼原本就不是个寻常的地方,咱们早就在贼船上了。你难道从未注意?” 檀青摇头,不小心撞在白马脑门上。 白马一把推开檀青,捂着被撞红的额头,继续说:“其一,楼中上至掌事下至杂役,虽不知有没有特别厉害的,但多少都有武功底子。其二,你我来了近三年,京城中大大小小的官员,谁也不曾在这里找麻烦。” “有些特别没有眼力价的乡巴佬不算。”白马撇撇嘴,想起桓郁,补了一句。 檀青心思不如白马复杂,想当然道:“因为楼主是乔姐,她一个女人经营不易,请江湖客来看家护院很正常。再者,她人长得美,又八面玲珑能周旋,故而没有人找麻烦。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青山如是楼的东家姓乔,不知其名,早年丧夫,四处辗转奔波,算是半个江湖人。 她来到洛阳后喜爱京中繁华,从别人手中盘下此楼,治理产业雷厉风行,周旋于权贵间左右逢源,遂将一个小小的春楼发展成京中第一的风雅地。楼里人唤她作乔姐,稍有些身份地位的客人,大都给她个“小乔”的美称。 这奇女子近些年来已经不大抛头露面,行踪也无人可知,更不晓得多大年纪。白马只远远看过几次,觉得她总是三十出头的模样,肤白唇红,极其美艳动人。 白马摇头道:“掌事每旬向我们例行问话,有时则要指使我们去套客人的话,探听情报,询问消息,你觉得这也很寻常?” 檀青目露疑惑,道:“许是我不讨客人喜欢,未曾做过这事。” 那是因为你愣头愣脑,不被别人骗就已经不错了!白马翻了个白眼,只能自己思考。 “楼主,乔姐?” 他闭上双眼,回想起二爷与周望舒的对话。 三年前,二爷出关寻周望舒,曾说过“妓馆里的鸭子”“听乔姐说你被人围攻”,周望舒则说“别学我娘说话”。 白马从前不愿回想这段经历,况且天下同名同姓者多不胜数,他也未曾注意。现想来,乔姐莫不就是周望舒的母亲? 若真如此,青山楼极有可能是周望舒与其母“乔姐”二人的产业。 江湖上有周望舒照应,以十二连环坞作依仗;白道上有乔姐周旋,春楼在京城,人多是非多,可用以营利兼探听情报。另有倡优妓子被高官赎身,更像是把人安排进了朝廷,譬如泰熙元年花魁许韶华被广陵王梁遹娶回。 江湖上关于周望舒出身的传言很少。 许多人都只知道他是江南人士,自幼在蜀中峨眉山学艺,后来因缘际会结识了十二连环坞上代坞主,凭借其高强的武功和过人的胆识接手了这个位置。江湖人不知其与乔姐的关系,故而看不出这一明一暗两股势力,极有可能是在为了某件事而谋篇布局。 三年前,周望舒独自出塞,此举引发了三个后果。 其一,岑非鱼在他离开时枪挑十二连环坞,江淮水路的控制权落入江南望族手中。 其二,乌珠流派塞外匪帮追杀周望舒,多半是怕自己与赵王梁伦的旧事被查出。 一方面,乌珠流可能收到了赵王的指示,派人追杀周望舒。 另一方面,乌珠流害怕旧事败露,早早地就派人找到了白马的部族,在他们的饮水中下毒——是了!白马恍然大悟,怪不得当时自己一回到部落中,族人就全部毒发。 其三,齐王梁炅勾结天山派,三名剑客围攻周望舒,要从他手中夺取有关楼兰秘宝的“东西”。乞奕伽告诉白马,赵桢与曹三爵从虎符中发现楼兰秘宝,将其分为三块,二人各执一块,第三块令曹三爵秘密送与先代齐王梁攸。 梁炅自他父亲处继承秘宝的碎块,故而知晓其中秘密。 白马从前未曾细想,周望舒与父亲并无半点关联,梁炅为何要向他索要东西?若非周望舒偷了齐王的东西,那便是周望舒从别处得了父亲或曹三爵手中的东西。 白马觉得以周望舒的脾气,断不会做出偷鸡摸狗的事,可这事还能如何解释? 他想着想着,竟不知周望舒是敌是友了。 朝堂、江湖、匈奴牵连不休,白马直觉周望舒有一个惊天谋划。 赵家军旧案不止牵连着赵王梁伦、匈奴右贤王乌珠流,父亲留下的三块虎符碎片,更隐含了楼兰秘宝与瑟明帝国的强大军备,财帛动人心,多少人想要那宝藏? 自己一旦身份暴露,必定会处在漩涡的中心。 第21章 千丝万缕,一团乱麻,白马眉峰紧促,太阳穴突突直跳。他看了眼檀青,见对方肤白眉黑,英挺帅气,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对周望舒的计划有了个模糊的推测。 其一,周望舒曾经出塞查案,遇到过白马军的旧部,从舅舅口中得知了一些隐情,料想以他的聪明才智,一定已经清楚了其中原委。 其二,周望舒曾经向自己询问过“与你一同被抓的人当中,是否有一对姐妹”,当时族中的双胞胎姐妹只有自己的一对姐姐,他是想旁敲侧击,寻找“赵桢的遗孤”——要么是为了查案,要么是为了虎符碎块,要么就是为了灭口。 然而赵王与乌珠流都欲除之而后快,周望舒找自己,必定非是为了灭口。只可惜舅舅为自己隐瞒了身份,周望舒按照错误的描述去找人,决计是找不到的。 其三,周望舒出高价买了檀青的初夜,那价钱甚至可以为檀青赎身了,然而他或者二爷却没有对檀青动手,而是神神秘秘地让檀青去办事。 白马联系前后,不禁推测周望舒要以檀青为胚子,亲手捏造一个“赵桢遗孤”。他要用真假参半的方式,将旧案的真相揭开。 自己是否应当挺身而出? 白马犹豫了,一方面,羯族人背叛过一次,自己又没有信物在身,很难取信于人。另一方面,自己藏身暗处,更能自保。 然而他一想到檀青,心里十分过意不去,只叹是福是祸,现在都躲不过了。 檀青被白马瞪着,忍不住抽了个冷子,抱怨道:“你别那样看我,眼睛绿得跟狼似的。” 白马长舒一口气,“愣头青,你或许会有危险,但我会保护你。此间事了,咱们去江南寻个生计,给你娶媳妇过日子。” 檀青云里雾里,“怎的突然说起这个,我能有什么危险?我求先生连你一并赎了,可他未作回应。但你放心,我决计不会抛下你。江南就江南罢,咱们一块儿娶妻。” 白马哂笑摇头,给两人掖好被子:“睡觉!” 檀青突然想起什么,一激动坐了起来,问:“你先前不是问我先生说了什么?” 白马疲累至极,蒙头便睡,“我都知道,你不用说了。” “你就不能装装傻?总是这样话说半截惹人厌,我很想说啊!”檀青抓狂,无奈白马今夜已精疲力竭,翻个身就已经打起呼噜,他只能自言自语:“先生说,他就喜欢我这样、这样英气的少年郎,像个……武将,尤其是我知音识律。他还要教我骑马射箭,读书识字,然后让我为他去办一件极重要的好事,不过暂时不能告诉我。” 黑暗中,白马眨了眨眼,露出一片柔软的水光。 第21章 消息 洛京繁华,清晨宜人里的沟渠里飘着美人们净面梳头所留下的香粉油脂,芬芳斑斓天女巧手织成的锦缎。 白马早已再不寄希望于阿胡拉,可仍旧保持着对洁净的苛求。他虽彻夜未眠,翌日清晨照例五更不到便起床,抢在众人之前将自己收拾好。 晨光熹微,白马独自走过林荫小径。 凉风穿而过林,地上晃动着树木朦胧的碎影,叶片摩擦发出的砂纸声刮着耳廓。抬头,千万点新绿缀满枝头,始觉又是一春,又是一年。 哗啦——! 少年舀水净面,坐在水渠边的桃树下擦脸,对着水中的虚影说话:“当时我和愣头青同在台上,他为何不选我?还说要带我去江南。” 然而人有愁绪,水却无言,水波浮动着粼粼金光。 他揪了根细长桃树枝,每日都先将周望舒的锋霜影雪练上数次,树枝一点便破去一片枯叶。再折一支化作双刀,重复练习阿九那套不知何名的天山双刀。 枝头枯叶与干花簌簌扑落,水里少年的影碎成千万片。倒影始终默然不语,白马收“刀”身侧,只能自问自答,“许是我已长大,他不认得了罢。” 这三年,他的命运始终被别人掌握,过得如履薄冰,既要进行严苛的训练,也要应付刻薄的掌事和下流的客人,明里暗里收集消息,想尽办法寻找报仇的法门。指腹上的老茧,不是舞刀弄枪而成,便是拨琴扫弦磨得,为两文银子喝到吐出苦胆,没有尊严也没有气节,难怪周望舒不会认他。 憋屈,难过,很多时候白马都觉得再过不下去。 然而,当他想到自己还须拼命攒钱,托人四处寻找两个失散的姐姐,什么辛苦与耻辱,都能咬牙咽下。 白马仰头长啸一声,用力甩掉手里的桃枝,半枯萎的暗红花瓣铺满水面,随水漂流。他抱起木盆转身离开,忽闻不远处传来男人的低沉的吼声—— “去!莫要扶我,没、没醉!” 声音突如其来,惊得白马失手掉落手中木盆,盆子骨碌碌滚向地处,落入茂密的夹竹桃丛。他忙不迭追过去,踏入树丛便踩到条人腿,差点吓得跳了起来。 朱衣男人趴在岸边,右手杵进河渠,被白马甩掉的桃花枝勾在他衣袖上,枝杈纷繁如人的手指。男人怕是醉得不清,如何也甩不开花枝,以为有人在扶他,不住嚷嚷着“去!去!去!” 白马本不愿多管闲事,只怕这人跌进河里淹死了,自己必定良心不安,匆匆忙忙帮他翻了个身:“……” 男人刀眉浓黑如墨,正是二爷。 白马心里怕他,可想着送佛送到西,还是忍着熏人的酒气,沾湿抹布给他把脸擦干净。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抬起来,可喝醉酒的人身体沉,白马刚走出两步,便被二爷带着压趴下。他又继而拱着二爷硬邦邦的胸膛,从他身下钻出来,咬着牙半背半抱着把人挪到廊下。 白马愤愤地拍打二爷的脸,低声唤道:“二爷,你这样会着凉的。” 二爷醉得厉害,白马表面一脸无奈,心中却暗自窃喜,手上毫不留情,噼里啪啦对着二爷的老脸一顿抽,终于将他打出了一丝清醒。 “白、白的……淹死鬼?没醉!”二爷一把攥住白马冰凉的手,嚷嚷:“你!打我!我……我让我大、大哥揍你!”他显然还是酒醉未醒,睁着眼胡言乱语。 “起来吧,太阳都晒屁股了。”白马毕竟是个少年,多少有些玩心,不敢明着骂人,趁机嘴上占他便宜,“说说,你是疯乞丐,还是老流氓?” “爷是疯……乞丐?”男人眉峰紧蹙,似乎是在思索,一面喃喃自语。 眼看旭日东升,稀稀拉拉的人朝水渠走来。 白马低头,将耳朵贴在二爷唇边,听他说:“大哥,别走。” “你大哥是谁呀,那么厉害?”白马好奇,二爷与周望舒天差地别,必定只是结义兄弟,他如果有个大哥会是何等模样,为何令这疯疯癫癫的男人如此挂怀。 “这、这你都不晓得?老子的大、大哥,是大名、名鼎鼎的大、大哥,赵、赵……找不着了。大哥?”二爷半醉半醒,舌头打卷儿,半天说不清楚。不知他是否做了恶梦,突然挣扎着坐起,大喊:“大哥等我!” 二爷腰身好,呼吸间惊起而坐,白马未想他醒的这样快,根本来不及退让。两人几乎是脸贴着脸,四目相对,嘴唇碰在的一处。 梆——! 白马手中木盆应声落地,涨红着脸蹿出老远,头也不回地跑了。 二爷醉眼朦胧,望着少年落荒而跑的背影,目光由呆滞转为清醒,再转为不可置信的惊异。日光落下,他两眼瞪得像只波斯猫,那对琥珀色眸子晶莹闪光,仿佛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白马慌慌张张跑到房中,啪地把门拍上,狠狠擦了两下嘴。 房里,檀青已经不见踪影,他的衣物还在,惯用的琵琶却不见了,地面上残留着隐约的脚印,想必已被人接到后院的贵客居所。白马扯开衣服扇风,坐在桌边一面喝水一面擦嘴,总觉得唇上沾了酒气,无论如何也擦不干净。 他越想越气,恨恨地放下茶杯,却并未听见陶杯碰撞木桌发出的声响,目光落在茶盘上,只见杯子下面压着一张草纸。 纸上画了一个青瓜、一个马头,背面是一棵毛茸茸桃树,朔月在中。——白马不识字,这是他和檀青的暗语。 “铛——铛——铛——!” 院子里,铜锣三响,美貌的少年少女身着天青色的练功服鱼贯而出,开始苦练才艺。 白马将草纸团起来塞进香炉,倒了些白水进去,逃命似地推门而出,一口气跑到练舞的偏院。 冯掌事手里软鞭子照面抽来,不留痕迹,却疼得钻心。数十名舞者被赶到一处,先开经络、再练动作,日光渐盛,众人的衣服也都差不多湿透。 到此为止,是做好了基本的日课,掌事打开记录用的书卷,笔锋轻勾,道:“今日跳折腰,点绛唇你来带。点绛唇?点绛唇——!” “啊?是!”白马满头大汗,饿得头晕眼花,止不住地喘气,耳朵里全是自己呼吸引起的嗡嗡响。 三年,他依旧不习惯那个滑稽的“雅号”,反应过来时又挨了一鞭。 临江仙唱起《出塞》,古拙的旋律带出昭君那柔情与豪气交织的绚丽色彩。 白马以背示人,只露出侧脸和闪着碧波般的绿眼睛,折起衣袖,勾起小腿,劲瘦的腰肢绷成暴雨降临时弯曲而不折的青竹。 他不以卖身求荣、以色侍人的“小人”自视,形态刚柔并济,神意是合于自然,是一个生灵在天地间以肢体的动静彰显生命的苦难与快乐,正如宋玉所言“张弛有度,圣哲所施” 。 歌尽舞成,余韵不去。 “凉风习习,你却汗流浃背,在看什么?” 二爷猿猴般扒在偏院外一颗桃树上,偷看院内少年舞蹈,冷不防周望舒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吓得他一屁股摔在地上,怒吼:“走路不出声专躲人背后,你是鬼吗?!” 此人身形魁梧,桃树被他晃得厉害,青涩的桃子骨碌碌往下掉,正砸在两人头顶。 二爷一跃而起,抽出周望舒的玉柄剑,穿中一颗落在半空的桃子,反手对向自己,张嘴便咬,嘎巴嘎巴地边嚼边抱怨:“你家这桃子,真他娘的酸!” “唤你三声,不见反应。”白衣剑客不明所以,面无表情道,“乔姐说你昨夜连喝两局,日出也不见回来,怕是掉到水渠里淹死了,让我来收尸。” “那你可得把我裹在竹席里头抬回去。”二爷说话,桃汁儿飞溅。 周望舒一身白衣,连忙退避。 二爷得意笑道:“我初见大哥那年八岁,热血冲头离家出塞,在玉门关内穿越一处沙地,路遇流沙被埋了进去。他当时,也不过十四五的年纪,收到我父快马加鞭传去的书信,二话不说,单骑跑到关内寻了我数十里地。” 自从玉门一役,二爷便甚少谈及大哥。 周望舒不解,问:“乔姐总说你与我父怕是很对脾气。怎想到这事?” 二爷一手提起周望舒的后衣领,足下发力,将他带到高处的瓦顶,道:“大哥虽英武,却天生体弱,从娘胎里带着病。他把背我出沙坑,行了数里路,我奄奄一息,只记得他的肩宽却很瘦,背后有对突起的蝴蝶骨。”他说罢,朝偏院中努努嘴,道:“像,太像了。昨夜怎不选他?” “胡人,会落人口实。”周望舒循着他的视线,见青衣少年正面朝大树压腿,汗湿的薄衫紧紧贴在身上,现出宽肩、窄腰和突兀的蝴蝶骨,沐浴在日光下,整个人是发着光的雪白,“而且聪明过头,反倒不好。” 堂堂大周戍边将领怎能与胡人结合? 二爷挑眉,仔细查看周望舒的神情,“周道长你那什么眼神?我看你分明就是心疼,就是舍不得用他,莫不是动了凡心?” 周望舒神情坦荡,望着脚下摇头,叹道:“曾许诺带他去江南,全赖你一通搅和,未能成行。你若得闲,当给他说声对不起。” 二爷嚷嚷着:“屁话,昨夜咱俩个去偷听,他都被你害成那样,却还是你是个什么……对,是个‘极好的人’!是不是对你也有情?” 周望舒冷下脸来,道:“休得胡言乱语。” 二爷哈哈大笑,伸出食指勾了勾周望舒的下巴,被对方一巴掌拍开。他像是习惯了,也不在意,笑道:“你不要,我反正是要了。走了!” 周望舒没了脾气,指尖轻点,把二爷定在当场,“让你办的事办好了没有?” “总对哥哥动手动脚是个什么脾气?” 二爷嚷嚷着:“办了办了!姓刘的小子在天山习武,我的人几番周折已将信送到。据说他们两个现在武功不错,而且刘玉的父亲是匈奴左部帅刘彰,这人心思重,这十几二十年来一直苦心孤诣地熬着,眼下势力越来越大,断不会投靠赵王齐王之流。刘玉想要回中原,绝对会尽全力把‘那个人’擒住带来,他是个聪明人,稍一想就能明白你的安排。” 周望舒掐着太阳穴,问:“还有呢?” 二爷撇撇嘴,“你倒是先把我解开啊!” 周望舒不答,背对着他望向远方。 二爷无奈道:“昨夜第二顿酒是在外头吃的,请了国子学的老臣七八个,后来老冯又带来八、九个饭桶,二十几人喝得稀糊烂醉,跑到赵王府门口撒尿,说是‘尿谏’。只有你爷爷我……” “行了!”周望舒懒得再与他啰嗦,也不解穴,只道:“回头你若得空,替我跑一趟江南,找我大哥,两月未收到他的音讯。顺道看看四弟那边,听他说又遭齐王找了麻烦。” 周望舒说罢,闪身便消失无踪。 二爷随意一运功,便将穴道冲开,挠了把刺猬似的头发,坚持对着周望舒离开的方向把话说完,“你爷爷我尿得最远!嗨呀,剃个头去。” 然而话虽如此,他抬脚临走,远望偏院中又起了新的舞蹈,一条腿滞在空中也忘了。直看到日头偏西阳光刺眼,白马仰头擦汗发现了他,这才脚下打滑,噼里啪啦地滑了下去。 第22章 隐秘 第22章 白马见二爷从房顶摔下去,实在莫名其妙,喃喃道:“他到底喝了多少酒?晌午已过竟还晕着。” 然而,除了莫名其妙以外,他见到二爷时,心中不由地生出一些别的想法。 白马心里有恨,背上背着血仇,时常幻想自己如那些话本故事里的英雄人物,随便几个谋划就翻云覆雨。可他大字不识,空有一身真气无处使,根本没办法玩弄什么阴谋诡计。 原本要报仇,他只寻得了一条无比艰难的路。 在楼中多结识一些达官显贵,攀上贵人,最好能接触到赵王,即使做个下人也好,只要能埋伏在他身边伺机而动,不说翻案,就是不翻案,也能有亲手杀了他的一日。 若是不能接触到赵王,那就混进宫去,凭自己看人脸色的本事,只要过上那么三五七年,一定能混到个好位置。为此,他早在年初就已经认了大黄门董晗作义父,这也许是上天对他别样的“眷顾”罢。 故而檀青让他出逃的时候,他十分的犹豫。他不是不愿想办法出逃,而是心有挂碍,一直留在京中等待时机。他辜负了舅舅的嘱托,也辜负了老麻葛的期望,白马心中是矛盾的,可是复仇的欲往驱使着他,忍辱负重,一路向前。 这是后话,眼下不提也罢。 现在周望舒出现,一切便不同了。 按照白马与檀青谈话时的推测,周望舒找不到自己,就想要以檀青为胚子亲手捏造一个“赵桢遗孤”。 白马不确定周望舒的此举有何目的——他是单纯只想挖出真相、对付赵王梁伦?或是与父亲有旧,或是想要为国除奸?更有甚者,只是崇敬赵家军,不愿见忠魂蒙冤而倾尽全力去翻案? 他只知道,只要周望舒撕开一道口子,勾结匈奴乌珠流构陷忠良的赵王必定脱不了干系,这就够了,只要赵王能为他所犯下的过错偿命,白马别无所求。 他要亲手为父报仇,一定要搭上周望舒。 然而,眼下见不上周望舒,直路不通,他只好绕行曲径,先以跟周望舒走得极近的二爷为突破口。 白马刚刚练完舞,与临江仙配合的极为默契,回头向她打听道:“姐姐,你知道二爷么?” 花魁临江仙自幼长在青山楼,虽才二十出头,资历却很老,她知道得隐秘事情很多,为人也极重义气,白马很喜欢她。 今年初,虎头虎脑的檀青曾得罪大黄门董晗,亏得白马从中转圜才得无事。临江仙自此对白马另眼相看,白马也就打蛇随棍上,时常向她打听事情,两人的交情愈发好了。 美人朱唇轻启,笑道:“此人姓曹,是楼主的义子。他武功高强,知音识律,不光家财万贯,出手还很阔绰。只一点,此人好酒贪杯。” 临江仙果然知道! 白马继续追问:“他三年前也来这儿住过吧?大言不惭,说他把此处的……那啥,都……那啥光了。你知道,他说话粗俗得很,我不想说。” 临江仙捂嘴笑了起来,道:“你怎如此可爱?还去避讳这几个词儿!” “你是女子啊。”白马红着脸咕哝道。 临江仙伸手在白马脑袋上薅了一把,道:“三年前,他确实曾来住了几月。我记得这事儿,我还陪过他,以为他有隐疾呢。你不知道,这人点人陪酒,往往事还未办自己却先喝趴下了,跟个酒桶似的,竟也没喝死过去,多半是武功太好的缘故。” 临江仙说着,眼珠子一转,附在白马耳边低声说道:“兄弟姐妹们都说,即使把事办了也不亏。昨夜,为青玉案出钱的就是他,你打探他做什么?” “男的也喜欢他!”此问几乎是脱口而出,白马十分不解那人能有什么魅力? 临江仙叹了口气,道:“情爱发乎于心,原不必分男女。你长大便懂了。” 白马反应过来,脸一红,立即调转话头,道:“我就是随口问问,担心檀青愣头愣脑,可别吃亏上当。可昨天晚上明明是周……明明是别人喊的价,跟二爷又有什么关系?怎会是他出的钱?” 临江仙瞟了白马一眼,似乎想到什么,却是欲言又止,只说:“二爷这人很仗义,为朋友一掷千金也不是没有过,你管他呢?贵人们的事情,咱们还是不要多问的好。” 虽然这春楼可能是周望舒家的产业,然而展艺当晚必须先拿出真金白银才行。未想这邋里邋遢的疯乞丐,竟能随手一挥豪掷百两黄金? 白马心中惊叹,自己的月钱才几两银子,刨去吃穿用度、接济同行做人情,剩下的都用来托人寻找阿姊,幼小的内心受到了剧烈的冲击。 周望舒随口乱喊一句,二爷就能为他出那么多钱,可见这两人关系极好,必定是共同谋划大事。白马越想,越觉得自己猜的不错,若真能接近二爷,得了他的信任,也许就能问出他们的密谋。走一步看一步,接近了周望舒,说不得自己还有机会参与进去。 临江仙见白马神思凝重,出言打断了他,调笑道:“青玉案不是二爷喜欢的类型,我陪他喝过酒,知道他大约哈哈,大约是喜欢你这样的,你想去把二爷抢过来么?” 白马心不在焉,摇头道:“我哪敢呢。” 他见临江仙裙袍过长走动不便,连忙过去帮她把长裙挽好,“吃饭去么?实是饿狠了。” “还在找你那对姐姐?银子若不够花,只管向我要。” “攒点钱不容易,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花你的。可姐姐,你不打算出去了?”临江仙是个有钱的,可白马不是轻易向别人乞讨的人,次次都是回绝。 临江仙莫名其妙,反问:“出哪去?咱们就在院子里吃罢,瞧你瘦得。” “多谢姐姐。”她既避而不答,白马亦不好再问。 临江仙自半年前檀青那事之后,一直都很照顾白马——给他加餐、置办冬衣,甚至时不时问他需不需要银钱。那种好并非施舍,且与对别人不同,白马真心感谢她。 风起花落,晨光甚好,莺莺燕燕聚在中庭大树下纳凉。 临江仙牵着白马来到树下,杂役把地方打扫后呈上饭食。 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埋头猛吃,他自懂事以来便甚少吃过饱饭,唯有吃饭时无法矜持。稍稍填饱肚子,他心里便又开始计较。 他想,我看周望舒年纪也不大,左不过二十七八,他对父亲的事应当不会太熟悉,所以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是父亲的旧识,更没有什么理由为父亲他们翻案。周望舒所知道的旧事,多半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不是他自家的长辈,那便是他的朋友兄弟。 三年前周望舒出塞遇险,乔姐让二爷独自前去寻人,可见此人不仅与周望舒是结义的好兄弟、与他家里关系匪浅,更是一个同样知道周望舒的密谋、知道父亲的旧案的重要人物。 而且单看二爷那模样,瞧着其实不算太老,略有些像是个历经风霜当过兵的人——白马前后一联想,禁不住要猜:二爷会否曾是并州赵家军?他会否是父亲的旧识?会否从自己身上看出蛛丝马迹? 唉,我这模样,就是他看出来,多半也不会往父亲身上想。毕竟,谁能想到大周戍边的将军会生下一个半胡半汉的儿子?说出去不仅令人疑其忠心,更会惹来笑话。 白马想着,自嘲似的摇头苦笑。 临江仙给白马布菜,“慢些,没人跟你抢。” “唔——”白马嘴里塞得满满当当,使劲一口吞下,“我、我又让你见笑了,你也吃。”他惯常安静待着,不敢引人注意,此时被如此照料,反倒受宠若惊。 白皙的小脸泛起红晕,让人觉得窝心。 檀青时来运转羡煞旁人,白马与他关系好,楼里人都看在眼里——檀青虽读书识字且精通音律,但不会讨好客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时常和白马同吃一碗饭。 有些无聊之人此时刺挠不到檀青,便来白马处嚼舌根。 “别看青玉案平日不声不响,竟也有苦尽甘来的时候。枉你处处照应,也不晓得提携你。”妓子心小嘴碎,妒火无处烧。 白马自视与他们不同,从来不愿理会,只轻笑摇头道:“人各有命,大家都不容易。” 临江仙则嘱咐白马,道:“听姐姐的,富贵都是水中月、镜中花,世间没有白来的好运气。你可莫再与楼中那些不三不四的人牵连不清,乱嚼舌根,不知何时便会让人割了舌头。” “嗯。”白马低头称是,不敢插手女人间的唇枪舌战。 然而他听了临江仙的话,却是心中一动。 他心道,临江仙自幼长在青山楼,虽才二十出头但资历却很老,她这话说得很奇怪,除了指桑骂槐,怕是话里有话地在暗示什么。 白马知道青山楼与周望舒的联系,故而不禁会往深处去想,临江仙知道二爷的背景、暗示檀青被接走并不是“白来的好事”,而且还劝自己不要多问,她必定知道更多秘密,只是不一定会全都告诉自己。 白马正想得入神,却有一名年轻貌美的妓子听了临江仙的“酸话”,不高兴了,当即回嘴道:“仙儿姐说得是极,怕是自己深有体会,我以后当小心仔细莫要被人抽了嘴巴哈哈哈。” 此话引得旁人捂嘴偷笑——从前,临江仙总被花魁一寸金压过半头,两人虽是好姐妹,但也时常相互使绊子。 泰熙元年,一寸金被惠帝长子、广陵王梁遹看中,接入府做侍妾,回复原名许韶华。许韶华临行那日,临江仙拦住她的轿辇指着对方的鼻子骂,最终被狠狠抽了十个耳光,成了当年楼里最大的笑话。 啪——! 出言讥讽的妓子正笑着,突然被临江仙扇了一耳光,听她慢条斯理地说道:“谁说不是?妹妹可莫要步姐姐的后尘,长个记性。” 那妓子面上表情还未变,泪珠已汩汩落下,登时捂着脸跑了。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吃过饭后相继回去休息。 临江仙没什么胃口,望着埋头苦吃的白马,捏了捏他白玉似的耳朵,笑道:“咱们这出身入宫的,几人能有好下场?更莫说广陵王……唉,韶华易逝,她就是不明白。” 广陵王为惠帝庶长子,其母只是个宫女且被皇后毒杀,他的身后没有什么势力,常年郁郁寡欢,直到娶了一寸金,为心爱之人彻底改变。 周朝立嫡、立长、立贤,惠帝的皇后萧氏多年没有生育,眼下广陵王作太子实至名归,被册封是早晚的事情,一寸金也算是押对宝了。 临江仙为何欲言又止?她很重义气,决计不会嫉妒别人。 韶华易逝,是不是指一寸金选了一条必定会没有善终的错路?这条路的关键在于广陵王是否能夺得太子位,临江仙的意思,大概是广陵王会出问题。 白马想到便问:“姐姐是收到了什么风声?” 临江仙苦笑道:“左不过是街头巷尾传得那些。广陵王独宠一寸金,为她改了往日的脾气,跟从名师修学,礼贤下士,数次在议政时得到朝臣们首肯。从前广陵王年幼时,先帝便对他万分的器重,眼下今上对他也十分满意,你说还能有什么?许韶华要享福了,可这时来运转的福气,当真能长久么?” 白马点头道:“我明白了。” 临江仙颇感惊异,低声问:“你明白什么了?” “天底下的父亲,都是爱儿子的。”白马想到父亲,他的面目已经模糊,但那一轮剪影,一直透着夕阳柔和温暖的金光。他看了眼临江仙,知道不好说破,只言 ,“即使天家,也有这人之常情。然而,有时候家业大了,父亲的偏爱只会让儿子被亲戚们仇恨。可是他的儿子说到底,似乎并没有与亲戚们周旋的能力,只要一着不慎,便会万劫不复,身边的人也会被殃及。姐姐,还是在为故人忧心。” 问题确实出在广陵王的改变上。 他无能继承大统也就罢了,可现在极有可能被立为太子。先前,白马与常人一般,只看到太子的好,却没有再想深一层。 太子位是一柄双刃剑,广陵王继承大统,就是断了别人即位的可能。 广陵王梁遹并非当朝皇后萧氏所出,一直为皇后所忌惮,这是一个敌人。 他的叔公赵王梁伦,早在惠帝为太子时就敢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白马不信他会对现在的太子多么恭敬,这是第二个敌人。 老国丈、谢皇太后的父亲、当朝太傅谢瑛,在武帝死后就将与自己同为托孤重臣的赵王逼出了洛阳,他专权干政、把持朝纲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是第三个敌人。 齐王梁炅虽远离权力中心,可从他对楼兰秘宝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来看,似乎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是第四个敌人。 现在随便数数,大的敌人就已经有四个,广陵王若真被册封为太子,届时,皇后萧淑穆、太傅谢瑛、赵王梁伦、齐王梁炅以及前后两代、数十个手握兵权的藩王决计再坐不住,凭他在街头巷尾那些传言中所展现出的智谋心性,白马可不相信这些人他都能对付。 即使广陵王敢于争这一把,即使他有些谋略,可他无依无靠,又能用什么去与人争斗?王妃桓婉,桓家,桓温?白马觉得桓家不过是广撒网罢了,若真是风口浪尖,他们不一定会站在广陵王的身后,因为他的路确实很难走。 白马不懂朝政,只是从人之常情来推断,就知道广陵王这样既没有势力依靠、也没有什么雄才大略的人,是很难在众多豺狼虎豹似的藩王、外戚间守住自己的江山。 那么,一寸金也就有可能被卷入危险中,临江仙果然还以心忧一寸金的安危。 然而,一寸金既然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被广陵王看上,则也是个极聪明的女子。临江仙晓得危险,她自己更不会不晓得此路难行。 只怕此中真的有人在推波助澜,她不得不去,不能不去。 白马转念一想。 泰熙元年,广陵王纳一寸金为妾。 泰熙元年,周望舒出塞查案。 莫非这也是周望舒一早的布置?莫非他从那时开始,就把一寸金安插在广陵王的身边?他想要一个根本没什么势力的王子,为他做什么? 白马一时间没法再想得深入一层,不过他觉得朝廷越乱越好,乱了,他的机会也就到了。 临江仙见白马一脸兴奋,幽幽叹道:“许韶华走时,与你一般大,却没有你这样聪明。俱是苦命人,你可莫要去走他们的老路,还是……为自己活着罢。二爷是个好人,若你喜欢,跟了他真的不亏。” 白马:“……” 临江仙摇头,明明是笑,却莫名带着些悲凉,唱着:“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楼塌了。” 白马抬头,见罡风自九天飞落,扬花漫天,云中有雾。日光是凉的,金粉浮光也是白的,天地间充斥着暴雨将至的征兆。 第23章 第23章 探听 “抢我馄饨、封我穴道、吓唬我,还说……说那样的话。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大混蛋。”约莫是被临江仙说的话给惊着,夜里二爷入梦,白马抱着枕头磨着牙,呓语不止。 他身披金甲,手握长枪,踏碎成片的白骨,趟过尸山血海,来到红彤彤的婚房前。红烛帐暖,鸳鸯锦被,殷红的盖头掀开,面前赫然现出二爷那张野性的俊脸。 白马呼吸急促,翻个身猛然坐起,发现原是被子裹得太紧,此刻自己已被憋得满面通红、汗湿衣襟。他一面喘气,脑海中断断续续浮现着梦中的情景,恐怖血腥混合着梦幻绮丽,余韵久久不去。 我为何会做那样的梦?白马呆坐了一会儿,实在想不明白,只能猛捶枕头、一阵自言自语:“臭流氓,看我把你的老底儿掀出来! 啊、啊——且!”说罢鼻尖一算,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喷嚏。 四月清晨微寒,凉风自窗口钻入。 白马三两下穿好衣服,打着呵欠爬起来关窗,疑惑道:“昨夜睡前我不是关窗了么?” 窗外,一名黑衣人两脚勾在房檐上,倒悬于窗框右侧两寸处,收敛了气息,在空中微微摇晃。 啪——! 随着白马扣上窗户,黑衣人脚腕与腰腹同时发力,跃起至半空,继而一个翻身,稳稳当当地落在屋顶。他明明生得高大健壮,这一落地却未曾发出丝毫声响,仿佛是猫儿变来、脚底长着肉垫,可见是个轻功了得的人物。 此人穿着墨色夜行服,半长的头发高高束起,以一条腥红三角巾覆住口鼻,只露出琥珀色的双眼。他蹲在檐边,探出脑袋,饶有兴致地朝下张望,见白马抱着个磕破角的木盆向水渠走去,立即无声无息地踩着屋檐瓦顶尾行其后。 清晨雾气未散,花叶上蒸腾着微蒙的白烟。小径两旁林花着雨,都成了胭脂颜色。 白马值此年岁,抽条很快,为省钱,平日总是穿着不合身的宽大衣袍,紧紧系一条掌宽的腰带,七尺余的男儿竟也显得有些弱不胜衣。 他从林间疾行而过,无意间触动了道旁的树木,枝头水露带着落花砸下来,他便笑着把木盆举在头顶,高高兴兴地跑走了。 巨大的野牡丹花瓣间集满露水,终于不堪重负,剥地一声、落在地上,继而被黑衣男人大脚踩扁,瞬间零落成泥。 白马与往常同样,先折树枝练剑,再折一枝练刀。 只可惜他没有一个真正的师父,手里翻来覆去练得都是那几个记忆中的片段——即使出招已是行云流水,身法快至惊鸿游龙,其威力不过尔尔。更莫说他时常连饭也吃不饱,纵使真是游龙,最多也只能显出个泥鳅的模样。 耳际充斥着树枝挥动发出的咻咻声,漫天帘幕般的飞花落叶。 黑衣人隐在茂密的夹竹桃后头,明亮的双眸中映出白马天青色的身影。 修长的手脚,劲瘦的腰腹,细长枝条里毫不掩藏的杀意,那招招毙命的打法与白皙柔弱的外表极为矛盾。这个名为柘析白马的羯胡少年,纵使零落成泥,也无时无刻不在向天地宣示着,他的内心从未真正屈服于任何事物。 咻——! 一道微弱的气流顺着树枝尖飞出。只听噗噗数声,气流刺破夹竹桃修长椭圆的叶片,径直点到黑衣人面前。气流本就微弱,倏而散开,冷风沾到了他的眉心。 白马自学数载,竟练出了一道朦朦胧胧的剑气?! 流水淙淙,丝竹声起。 丝竹声落,午后青山楼,开张了。 白马盥洗后练功如常,既要接近二爷,当日便开始行动。他先去向楼中掌事们打探,都说二爷是楼主的义子,武功高强,在江湖上颇有名望,尊称二爷。 黑衣人大白天穿得浑身漆黑,莫名其妙跟了白马一路,见他那小心翼翼、仿佛揣着什么惊天秘密的模样,实在忍不住解下猩红面巾捂嘴偷笑——模样粗野英俊,正是二爷本人。 二爷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走在楼里,浑不在意旁人目光,从怀中捏出两锭金子,找到几个熟人耳语一阵,哈哈大笑着回去了。 于是,当白马跑去打听,听到的都是醉人的好话。 “他是楼主的结义兄弟,姓曹,三岁读书识字,五岁下笔千言,文采斐然,天下才共一石、他独占八斗。” “他精通音律,从不将人分作三六九等,不轻看咱们,虽流连花丛,然风流却不下流。家财万贯,富可、可……哎呦说不出口。总之出手十分的阔绰就是了。” “我还听说二爷武艺高强,曾在鱼山习武,技压岑非鱼。在点苍学艺路遇周望舒,将其打得满头包。上可……下可……直是武神再世。” 周望舒是你们家少爷你知道么?白马每听一人说话,必然要腹诽一阵。 见众人将二爷说得天花乱坠,他终于被自己的腹诽给撑得到反胃,摆摆手不愿再听,捂着满身的鸡皮疙瘩落荒而逃。然而,没能问到有用的东西,白马又不死心,不得不再跑去询问其他客人。 客人们的说法越发荒诞,譬如二爷是楼主儿子养的娈童,与楼主生了少爷,直是越问越糊涂。 白马如此又问了三日,终于到了月末休息日。 他总觉得自己这几日忙得脚不沾地,却似乎不曾问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难免灰心丧气,干脆抱着脑袋呼呼大睡,直到日上三竿被一阵奇怪的乐声吵醒。 青山楼地方宽敞,未成年的少年少女们各自分开,两人同房。白马与檀青住在二楼角落,房间门朝南开,东西两面都有窗户。一侧窗户斜对街巷,少年人闲来无事,时常趴在窗边看街头人来人往。另一侧窗户正对青山楼的大院,其中最老的那颗金楸檀,枝杈刚好点到窗外一尺,枝头花苞寥寥,还有一颗硕大的花苞却是半残不死,约莫是常常被白马和檀青揪来泄愤的缘故。 白马刚睡醒,寻声而去,揉着眼睛推开窗扉。 啪! 他刚一推开窗户,只隐约看了一眼,便立即把窗重重阖上,背靠其上以身体堵住窗口,吓得瞬间清醒过来。 乐曲声随之停歇,背后传来催命般笃笃笃的扣窗声。 白马等了片刻,那声一次三下、音不徐不疾,却始终没有停歇。他不得不咬咬牙,打开窗户,挤出个僵硬的微笑,道:“二、爷爷,不,二爷,您这是做甚?” “小白马儿,听说你近日都在打听我?”朱衣青年斜椅枝头,刀眉飞扬,双眸如星,端的是无边英俊。纵然白马见过诸多显贵公子,也不禁被二爷的雍容气度吸引,反应慢了半拍。 片刻后,白马才觉出对方叫了他的真名,“你怎知我……” 二爷怀抱胡琴,随意在弦上揉了把,激出的乐声却带着调,笑答:“这么大点地儿,你对我的思慕之情,爷隔着墙都能觉出来。” “您……”白马朝后连退两步,“梆”地踢倒矮脚凳一个,那凳子骨碌碌滚了一路,“啪”地撞在墙上摔坏了——哪有矮凳如此不禁摔的?不过是白马的生活太过拮据,房里许多东西都已坏了许久,他与檀青没钱修理罢了。 白马心疼矮凳,内心几欲抓狂,脸上却装出委屈模样,低眉敛目道:“您莫要言语戏弄。” “谁戏弄你了?”窗外没有任何可供站立的平地,仅有一簇金楸檀的花枝,二爷此时便是以脚尖轻轻点在枝头,“总是冤枉我!是男人,就把头抬起来说话。”其余花枝随风摇曳,偏他脚下那枝稳如磐石,可见轻功精妙。 白马心底有股不服输的气,最是受不了激将法,闻言立即抬头与二爷对视。 二爷的头发长了许多,胡乱束在脑后,他的面目修整过,干干净净,带着股昂扬的精神气。年月流逝,他反倒更显年轻,练武之人精气十足,像是二十七八岁。 两人两次相遇俱在深夜,白马从未如此清楚地打量过二爷,未觉自己竟看呆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轻咳一声恭敬问道:“您屈尊降贵前来,可有吩咐?” 白马习惯见风使舵,平日对付一般客人,俱是游刃有余。可面前的男人实在令人捉摸不透,光天化日扒人窗户是个什么脾气?他活了近十七年,尚未遇到过行事如此乖张的人,直觉有一丝危险。然而,为了接近周望舒的密谋,白马不得不去与二爷接近,简直矛盾透顶! 白马干杵着,心里唾骂,面上假笑,“您是楼中贵客,有事尽管吩咐。” 二爷的微笑却很真诚。他单手收起胡琴,伸长脖子缓缓靠近,正容沉声道:“你过来,我与你说个事情。”言语间带着股不容他人质疑的威严,像是要说出什么惊天大秘密。 白马心里咯噔一跳,满脑袋问号:这人不会就要这样直接拉我入伙吧?他又不是我肚里的蛔虫!难不成,他从我身上发现了我爹的影子? 白马心中有些激动,迅速走了过去,将脑袋凑近二爷,肃容道:“您请说。” “我说……”二爷嘴唇贴在白马耳边,与他白皙如玉的耳朵仅有分毫距离,静止片刻,突然凑上前,在白马柔软的面颊上亲了一口! 白马猝不及防,被吓得运起内劲,一把推开对方。 哗啦——! “糟了!” 只听枝叶爆响,二爷站立不稳,竟从二楼高的树上栽了下去。 白马迅速扑到窗框上,探出脑袋朝下张望,然而偌大的院落,却不见二爷踪影,他试探着喊了几句:“二爷?二爷!” 白马不见回音,慌张地大喊大叫,心中充满恐惧——若是将二爷弄伤,得罪了此人要如何是好?不仅见不上周望舒,自己怕还要被人打死。 “二爷——!” 他心急如焚,惊慌失措,不停地呼唤,渐渐将大院里其余人都吵醒过来。 众人推开门窗,不明所以地探头探脑。 二爷这才从树干后头走出,大摇大摆朝围观者举手行礼,继而双手张开,虚虚地放在面前,抬头向上朝白马的房间大喊:“柘析白马!二爷喜欢你——!” 众人哄笑,白马的小脸蹭地一下红到充血,啪地摔上窗户。 “那夜里你我坦陈相对后,爷是辗转反侧、寤寐思服!二爷对你初见倾心,再见痴心,终日费心,欲得芳心,煞费苦心,想得催心,难道你……喂!” 白马实在忍受不了被人注目的羞臊,一巴掌拍在窗户上,窗扉被他突然汹涌的内劲冲开,“咻”一声飞出,落在楼下,直将二爷的额头打出个大大的包。 白马气得眼睛都红了,暗骂:“莫名其妙!” 第24章 义父 二爷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就此开始对白马缠烂打。 然而,白马知道凡事欲速则不达,他怕被对方弄乱阵脚,且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仅仅相识数日,二爷便对自己穷追猛打?他生怕二爷再来作妖,找了几片木板、几个铁钉,对着窗户眼儿一阵敲打,准备把那扇被自己拍坏了的窗户给封死。 啪——! 白马钉下最后一颗铁钉,擦了把汗,心道,都说盗亦有道,二爷好歹是个有身份的人,总不至于光天化日强行破门而入罢?他不放心地看了看另一扇窗户,窗外是热闹的街市,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白马舍不得把它也封上。 “点绛唇!你这辈子除了吃还会作甚?董大人唤你过去!” 白马正迟疑间,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一回头,便见到冯掌事站在自己房门口,扯着嗓子干嚎。说来可笑,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明明没甚么残缺,却如女子一般、成日涂脂抹粉,将他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 白马放下锤子,迅速将自己收拾一番,跟在冯掌事身一路小跑,问:“他怎的这时候过来,这也太早了吧,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冯掌事瞥了白马一眼,理了理自己鬓边的一支淡红楸花,嘱咐道:“贵客看样子心事重重,你须得好生伺候,仔细些看人脸色说话就是。他的烦忧非你可解,莫要如往常般问东问西,只须将他所说一字不落地记下,过后回禀于我。” “老冯,不好伺候啊。”白马扯了扯冯掌事的衣角,他知道此人色厉内荏,两人独处时,冯掌事往往不像平常在众人面前那般严厉,他也算是个称职的“上司”,十分的护犊子。 冯掌事翘着兰花指,一把拍开白马的手,低声骂道:“你当自己是来吃花酒的公子哥儿么?董晗有武功在身,我若安排人守在附近必定被他发现。你赶紧拿东西去,我到时将窗户开一条缝儿,着人在院中远远看着你们。” 白马笑嘻嘻地跑去拿乐器,继而跟在冯掌事屁股后头跑。 朱红回廊,灯烛辉煌,照得光线昏沉暧昧,地板光可鉴人。 白马穿鹅黄绉纱长袍,怀抱一个大箜篌,跟着冯掌事走到回廊尽头,一个奢华的厢房前。 冯掌事朗声通报,木门从两侧滑开,他有条不紊地打点好一切,继而带着杂役们悄然告退。 白马嫩如枝头花苞,对董晗露出个笑容,问:“义父今日终于得空了?” 大黄门董晗,穿宝蓝锦袍、束琥珀冠,高瘦清癯,没有寻常阉人的扭捏姿态,不答反问:“听说你前几日被桓家的游侠儿轻薄,吃亏没有?” 他见了白马的笑容,蹙起的眉峰稍稍舒展。 白马跪坐在表演席上,与董晗隔着十余尺,故作不愉,撇撇嘴道:“那都是月前的事了,只有您贵人事忙,到这时候才听说。” 董晗喝了杯酒,道:“人老了便是如此,你瞧我额前这缕白发。” 白马笑道:“看着像丹顶鹤,有仙缘,能飞得高。” 白马过惯了看人脸色活命的日子,心思十分细腻,通常别人随口一句话,听到他耳中则要拐上三拐,品出其中深意。他来到青山楼后,常常观察楼中众人如何迎来送往,又花了心思将见过的客人一一记下,时时暗中留意,很快便能摸清客人的喜好。 果然,看白马没大没小的故意拍马屁,董晗倒觉得亲近。 “这话就你敢说。”董晗笑了起来,又喝了一杯,道:“义父近来事务繁忙,但料想你如此机灵,总能化险为夷。先前我让你随我入宫当差,你不愿意。现在想来,不去也好,进去两年少年意气全磨没了。” 第24章 白马摇头,语气淡淡的,道:“谢义父抬爱,可我没那个野心,也没那个命吧。” 董晗朝白马遥遥举杯,道:“不慕富贵虚名,远离颠倒是非,你面上温顺、内里坚韧,跟那些凡俗之物不同。我当初若有你一半坚持,不进宫、不认得他,也不会数十年为他劳心劳力——偏偏人还不是我的。此杯,敬你。” 白马嗅到不寻常的气味,他可无意探听大黄门的秘辛,只恭恭敬敬答了一句“不敢。” 白马心中嗟叹,若董晗一个月前说这话,自己定然要怄死。 他在年初刚刚出来接客时,远远地见到董晗一面,当时妓子们议论纷纷,都在说世风日下、阉人也来逛窑子。白马觉得好奇,问了临江仙,才知道此人是个身份不同寻常的阉人——他是惠帝的贴身奴才,一路陪着惠帝从太子变成皇帝,眼下更是萧皇后眼中的红人,很得帝后的信赖。 原本宫中有权势的阉人前来逛窑子,因为自身残缺的缘故,大都喜欢找那些浓眉大眼的男子作陪,以“采阳补阴”。董晗从一批新鲜的倡优中点中了檀青,多半也是看他长相英俊、很有男子气概,只可惜檀青愣头愣脑,对董晗这样的阉人很是看不惯,不仅不会阿谀奉承,还时常直接讽刺对方。 如此,檀青终于激怒了董晗,幸而那次白马亦在厢房中作陪,他怕檀青出事,并且心中又早有接近董晗的想法,故而立刻挺身而出。三两个回合下来,白马不仅使得董晗息怒,还因那股子与外贸毫不相符的英勇义气,得了董晗的赏识。 如此一来二往,董晗越来越喜欢他,最终将他收作第四十七名义子。 在白马原本的计划当中,取得董晗信任、跟随董晗入宫、混成萧后的心腹,再慢慢借力对付赵王,是除了直接混到赵王身边以外的,一条最有成功复仇之希望的道路。 天知道他当时多想跟随董晗进宫。拒绝对方的邀请,不过是欲拒还迎的把戏。 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周望舒出现在白马面前。 白马隐约窥见了周望舒耗费数年而成的暗中谋划,知道他成功扳倒赵王所需的时间,绝不用太久。 其实说到底,哪一条路都万分艰险,白马想要走更快的那条,因为他还年幼,他不想为复仇葬送自己的一生。 白马与董晗随意聊了一会儿,见对方仍旧不太高兴,然而却什么都不说。 他想着,虽说我决意打入周望舒的内部,然而前路茫茫,成功与否谁又可知?我还是不能放弃董晗这棵大树,若将他伺候好了,往后无论做什么,都多一份助力。 白马想要抓住这个表现的机会,问:“我弹几首小曲儿,给您舒舒心?” 董晗闭目养神,轻轻点头。 白马轻拨竖琴,伴着悠扬的前奏低声道:“义父处在这个位置,高处不胜寒,知音难觅。我不敢妄称您的知音,只是我日日身处此楼中,根本没地方将您的秘密透露出去。您若有什么心事,只管说与我听,说出来,心里就舒坦了。” 董晗懒洋洋地答道:“心中事多,容我想想罢。” 白马不再多言,专心奏乐。 他心想,董晗在武帝时便是侍奉东宫的寺人监,及至惠帝登基,他也变成了大黄门,深得皇后萧淑穆信赖,成为了帝后两人的心腹。 董晗围着帝后转,他们的难处,必定就是董晗的难处。 然而,大周上上下下都知道,惠帝痴傻。白马虽不认为一个真傻子能当皇帝,可空穴来风、必有其因,惠帝即使不是真傻子,也绝对是个庸人。 庸人无远虑,能看见朝局动荡的不是惠帝,而是萧皇后。故而他推断,董晗今日是在为萧后的难处而忧心。 惠帝的皇后名唤萧淑穆,样貌奇丑无比,家室不算显赫,年近二十才嫁给痴傻无能的皇长子梁衷为妃,再熬了数十年,终于等到成为皇后的一日。 听说萧后一直将惠帝吃得死死的,她还能有什么烦心事? 白马一曲毕,心中隐有猜测,问:“义父可忘忧?” 董晗听得眉目舒展,“忘忧,却不能解忧。” 白马宽袍大袖的绉纱衣松垮地垂在地上,鹅蛋脸雪白柔嫩,气质纤尘不染,笑着跪地前行,挪到董晗身侧为他捏肩,柔声道:“愿为义父分忧,或者您觉得我身份低微,不配听?” 董晗捉住白马的手,揉弄把玩片刻,将一支镂金孔雀羽交到他手中,道:“咱们同病相怜,义父不会轻看你。然而说与你听,你难道还能帮我不成?” 阉人多在性事上无能,大都须借助外物纾解情欲,痒、麻、疼、痛,各有所好,董晗到青山楼来,多半是让人为他挠痒。 白马为董晗脱靴,捏着毛羽,轻轻扫他的脚底心,笑道:“荆轲刺秦时,殿上一众臣子均没有武器,乃是侍医夏无且解开药囊扔向荆轲,拖延了片刻,秦王放得机会拔剑,最终击杀刺客。有时候,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用处,也许我机缘巧合,意外成就了您的大事呢?再者,纵使唇儿无用,您将烦恼与我说一说,心中也能舒坦一些。” 董晗机警地看了白马一眼,问:“我记得你未曾读书识字,然而前人典故竟记得这样清楚?” 第25章 烦忧 白马点点头,坦然道:“我记性好,时常听人说书。再者,青玉案读过很多书,我与他同住一屋,时常让他给我讲前人的典故,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么?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您莫看我身在春楼,不过是个卖艺的,伺候人的活儿也不好做呢。” 董晗哈哈大笑,夸白马心思灵活。 “父亲过世后,您是第二个如此善待我的人。我是真心想为您分忧。”白马嘴上说着感恩的话,心中却想,董晗在情欲中沉沦的模样丑陋不堪,我切不可臣服于肉欲,沦为他这样的人。此外,我还须小心谨慎,他若不是轻看我,也不会让我做此等羞辱的事情。 董晗闭目轻哼,极为享受,他喜欢痒,“第二个,心里还想着那白衣剑侠?世上没有完人,你若真了解他,白月光便成了地上霜。” 白马的语气带着深刻的情感,温软里透着雪水清香,“我还是觉得他好。”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毫无疑问,董晗被触动了,“我初见那人时,也是念念不忘,最终误了此生。少年郎,用情不可深。” 白衣剑侠,指得自然是周望舒。 白马知道董晗是个极重感情的人,为了给自己塑造一个“痴情”的形象,他曾把周望舒的事情拆开来、添油加醋地说给董晗听。 并且,人若共享了秘密,关系便会拉近。他当然不可能爱上周望舒,对此人念念不忘,只是因为雪夜救命的恩情。白马崇敬他的人品与武艺,窥见了凡人可企及的强大,做梦似的憧憬着变成周望舒般的江湖传奇。 扮演单纯的痴情人,为的是卸下董晗防备。 正如白马所料,此番对话过后,话匣子便被打开了。 渐渐地,董晗面上泛起潮红,轻哼几声,开始吐露心声,“我的主子们,近来很是烦忧——儿子没有贤能才干,媳妇儿一家不省心,叔父还对家产虎视眈眈,老丈人又如此盛气凌人。我替他们办事,想要找几个能看家护院的人。然而,手里除了钱,什么也都没有,一日复一日,事情毫无进展。” 白马将他的裤腿搂起,用孔雀羽慢慢扫弄,笑道:“愁也愁不来,义父康健,别急坏了身子。” 董晗张开白玉似的手,解开白马赤色长发,五指探进去轻轻抓弄,发出压抑的低喘,“嗯,好孩子……” 白马脑袋低垂,羽扇似的睫毛在下眼睑上落下一层阴影,鼻尖微微泛红,鲜红的唇珠像是时刻可能低落的水滴。别看他面上如此,后背却被激起了成片的鸡皮疙瘩。 面上再如何,伺候别人,总令他无比羞愧。 总觉得活成如今这模样,实在愧对父母。 然而,他不得不如此苟延残喘下去,迅速收拾了心情,开始揣摩董晗的话。 董晗云淡风轻,将朝廷里的腥风血雨说成家长里短,大抵在上位者皆是如此,把整个天下看作自己的家业,把天下的百姓看作家中的牲畜。 白马笑着,心里有些唏嘘。 董晗哂笑:“听不懂了罢?” 白马一面伺候他,一面柔声问道:“若义父不想让我懂,我自然不懂。若您想让我懂,那么我便懂一些。” “有意思,你且说说看。”董晗轻哼两声,暂时沉沦在欲望当中。 主子,代指萧后和惠帝。他们虽掌握权柄,却前狼后虎如履薄冰。 儿子,自然是广陵王。 广陵王梁遹,乃是惠帝的庶长子,其母仅为一寻常宫女,偷偷在皇太后的庇护下生下了这个儿子,而后不久便被萧后毒杀。惠帝胆小,对此根本不敢作声。广陵王自幼长在宫中,却习惯了受人冷落,才智不算出众,更从未表露过对皇位的向往。 只不过他是个痴情人,在青山如是楼遇到了谢韶华,从此便如同换了个人似的,开始奋发图强。 媳妇,是广陵王妃桓婉。 桓婉出自司州桓氏,父亲尚书令桓温乃是清谈家的领头人物,桓氏家族盘根错节,在司州很有名望,他们算是广陵王除了长子身份外、唯一的倚靠了。 然而桓家的野心很大,他们不仅想要控制广陵王,更派出家中的年轻人前往各个势力派系中为人幕僚,不知到底是有些什么打算。 叔父,是赵王梁伦。 他是先帝的同母弟,多年来手握并、凉、幽三州兵权,开疆扩土倒不曾有过他,但为天子杀功臣、收兵权,贡献尤其突出。及至先帝驾崩,托孤不成,被谢瑛逼出镇守豫州,共掌控着四州兵权。 老丈人,自然就是老国丈、太傅谢瑛。 他少年得志,借着家族势力平步青云。先帝深爱其大女儿谢雁,可惜红颜薄命,病重垂危之际请求武帝娶了自己的亲妹妹,自此谢家“一门二后”,谢瑛风光至极。 眼下,谢皇后成了皇太后,谢瑛与赵王梁伦同受武帝托孤,却大胆到把托孤的诏书从中书监手中“借走”。后又掌控禁军威慑赵王,将对方吓得只敢躲在大司马门外长啸,连夜逃出京城。 此后,谢瑛总览朝政,任赵王为侍中、大司马、假黄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发配出去镇守许昌。将自己晋为太傅、大都督、假黄钺,录朝政,甚至于令“百官总己以听”,其手中权力几乎等同皇权。 萧皇后害怕大权旁落,她的眼中钉便是这四股势力。 萧后毒杀广陵王的母亲,如今报应不爽,自己至今没有生育,眼看着这个庶长子越来越有贤名、极有可能即位,她心中不痛快。萧后不痛快,便一定会在惠帝耳边吹枕旁风,总是朝臣再如何议论广陵王贤明,惠帝只怕还是觉得他没有才干——即使并不如此认为,也迫于萧后的淫威,不敢表露。 目前,萧后还能压住广陵王,并且这皇子她早晚都要对付,即使对方真成了太子,以萧后的手段也有的是方法让他被废黜,故而并不急于一时。 更何况广陵王是惠帝的亲儿子,惠帝纵然不喜,广陵王没有过错,他也不会与自己的儿子大动干戈。 桓家一直低调处事,与各个派系的矛盾尚未显露,眼下,不会对萧后等人造成致命的伤害。 赵王与谢瑛水火不容,偏安在外——指不定哪天就驾鹤西去了。 试想,萧皇后辛辛苦苦熬到今日,控制了惠帝,面前却一直挡着一个谢瑛,她只怕是时时刻刻都如鲠在喉。 从董晗的话里看来,皇后想对付谢瑛,她准备动手抢回被谢英霸占多年的权柄,却苦于找不到帮手? 白马想得入神,不发一语,像是没什么话可说。 董晗被他伺候得极舒服,服用了掺了寒食散的酒水,额头冒出一层薄汗,见他那模样,叹道:“就说你听不懂吧,不懂也有不懂的好。只是我从未想过,有钱无处使,竟也是如此愁人的一件事。” “义父莫要太过伤神。”白马心中有了计较,道:“就说主子刚刚当家那年,老丈人闹出来天大的笑话,便知道他是草包一个,纵使眼下得志,也不过是火仗风势,不值得您如此费心。” 惠帝即位那年,谢瑛将武帝的原初年号改为惠帝的永初。完全违背《春秋》所载,新帝即位后第二年方可改元以敬先皇。闹出天大的笑话,又急急忙忙再改了个泰熙年号。 白马以此调笑谢瑛,实则并非是当真觉得这事是个笑话,而是要借此像董晗表明:我不仅听得懂你的话,我知道得也不少,或可为你出谋划策。 董晗目露精光,诧异一个春楼倡优竟能听懂自己的暗语,玩笑般问道:“你能为义父解忧?” 他问完此句,似觉不妥,喃喃道:“可叹如今京城中万马齐喑,我四处奔走,毫无所获,只能到春楼与一倡优谈国家大事。”他自言自语间,似乎终于想明白了,笑道:“算,就当广撒网罢,今日之事不可向旁人透露半句,否则莫怪义父不念旧情。” 看董晗的模样,估计是被萧后逼得太急。 然而朝中局势不稳,谁也不愿此时就站好队。更莫说萧家自萧皇后父亲去世后,便呈现衰落之象,哪有人愿意舍弃谢瑛、赵王等人,去投奔一个掌握不了实权的皇后,或者无能的皇帝? 白马为他理好衣衫,侧身躺在董晗身边,懒洋洋地把玩他腰间的玉佩,道:“大道理我可不懂,但身在青山楼,见的人遇的事都不少。心中有些朦朦胧胧的东西,或许真能帮到您的忙。” 董晗肃容,问:“你想到什么?” “我认识一个人。”白马肃容,可他没有把话说死,只言:“只是我知道,若想为义父办事,须慎之又慎,我还须再看看、再想想。” 董晗点头称是,正欲开口细说,门扉被扣响三下,侍卫的声音隔着门传入—— “大人,家中有事,须回了。” “备好轿辇。” 白马立即起身,为董晗穿衣梳头。 他单膝跪在董晗身前,低眉顺目为他打理腰带玉佩,心想,这人义子无数,只爱颜色好的少年人。我拒绝入宫追逐名利,可让他记得我。但若想得他信任、为他器重,必须将眼下的困局解开。万事不可靠别人,周望舒未必能算无遗策,我也需要抓紧董晗。 他想着事情,不防头发被董晗揪起一缕,听他道:“你都有白发了?风尘飘摇,过得辛苦。” 白马起身将董晗送出,边走边说:“人各有命罢。” 第25章 董晗:“今日我知你有才干,往后你便是义父的落在市井中的眼耳口鼻,平日多听多看,若能寻到几个人为我助力,义父绝不亏待你。” “是,义父。”白马低眉敛目,眸中却有精光一闪。 第26章 紧追 屋外头日光明媚,春色正浓,雀鸟叽叽喳喳。 白马在前引路,鹅黄纱衣晕着一层柔和的暖光,仿佛带上了一层柔软的细绒毛。 三名侍卫们在后环顾董晗,将他紧密护住。一行五人下了楼梯,穿过长廊,冒着漫天浮动的花雨,走到楼中庭院。 高大的长楸树下,人头攒动,粉白花雨纷纷扬扬,落得极不寻常。 侍卫上前将人群驱赶开。 白马心中咯噔一跳,心道,此楼中如今最爱作妖的,非二爷莫属。那金楸檀的花枝正好点在自己窗边,晨起时他刚刚将窗户封上。二爷若是故技重施、再来扒他的窗户,定然要吃个“闭窗羹”。以他那样的性子,只怕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他带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压低脑袋、惴惴不安地行至树下。 果不其然,那大树上还真有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他骑在最高最长的枝头,怀里抱着把蟒皮三弦琴,正旁若无人、兴高采烈地弹拨。 琴声欢快、激昂、热烈,音波推出气浪,雄浑的内劲带着火山喷发般的热情,将满树的花苞都给振开了。 见到二爷的一刹那,白马平静的脸上,仿佛瞬间现出一道裂纹。 开窗不好、关窗不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为了接近周望舒,平白无故捡来一个“烫手”的二爷,他真有些悔不当初,心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句话——我为何要犯贱去打听他? 花雨随乐音而动,飘摇天地间。 二爷骑在枝头,与二楼同高,对着白马房间的那扇已被封死的窗户,瞎唱:“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小马儿,起床、开门、收拾漂亮,让我——进去吧!” 众人鼓掌哄笑,白马脸色青白红紫。他因为相貌与中原人不同、外表又十分出众,总是被人注目。平时,除了为客人奏乐跳舞助兴,他从来都是低调行事,从来小心翼翼,只想安安生生地活着。 然而,幼年受人欺侮的记忆,总会在午夜梦回时浮现心中。他很害怕,因为眼下他并没有能力去反抗任何人,他怕受人欺压强迫,怕再有人让他脱光衣服,当一匹好看的羯马。 此时他行至树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有人艳羡、有人嫉妒,有人惊异于他的颜色、毫无顾忌地对他品头论足。 白马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董晗却觉得有趣,笑道:“哪家的痴儿,竟如此倾慕于你?” “他?痴儿?”白马重复着董晗的话,喃喃自语,不解地望着二爷,越看越觉得此人并非痴情,而是疯癫。 二爷独自疯癫也就罢了,可他发疯的对象正是自己,白马的心中五味杂陈,实在无法再忍受他的无理取闹,抬头大吼:“二爷,请您自重!” 二爷猛地回头,目光如电,射至白马脸上。他见少年纱衣鹅黄,长身玉立,面目如雪如玉,竟一个激灵突然腿软,从枝头摔落下去。 “当心——!”白马见二爷陡然栽了下来,吓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句“当心”脱口而出,没有丝毫犹豫。他说罢反应过来,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在心里暗骂:当真是鬼迷心窍了! 铮! 二爷身如游龙,众人根本未看清楚,他便就着脑袋朝下、坠落的姿势,脚尖轻勾几下,在几条树枝间来回转换。 他迅速找到一条稍微稳当些的枝条,继而仅以脚腕发力,便将自己整个人送至其上,用双腿稳稳地攀住树枝,再次坐了下来。 二爷张开五指,狂放地扫了一把琴弦,大笑,朗声唱道:“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心中藏之,何日忘矣?小马儿,你担心我!” 白马心头,原本笼着一层总也驱散不了的黑暗阴影。 安宁的幼年生活突逢巨变,苦难的奴隶生涯挣扎求生,辛酸的倡优岁月无人关爱,他在漂泊零落中入一片水上浮萍般摇摇晃晃地长大了。仿佛他的顽强就是天生的,仿佛他的心天生就是一块石头,他的心事,不曾向任何人诉说,也没有人曾经问起。 没有人在意他,甚至于他自己,都并不在意。 “心中藏之”“心乎爱矣”,白马听见这一句诗歌,内心仿佛有数百朵烟火疯狂炸裂,五光十色,光华耀目。 如同多年前的元辰节,那个一个风雪夜。 董晗并不在意白马的心思变化,他只是望着二爷,目露疑惑神色,仿佛在自言自语,问:“他的模样,我曾在何处见过?” 白马心思早已飞远,回头:“啊?”他双眼大张,日光落下,灰绿色的眸子像透光的上好琉璃。 董晗摇头轻笑:“京洛出少年。许久未见如此血气方刚的少年了,这人武功不错,歌儿唱得也好,像……像鄄城县公。” “大人。”侍卫轻咳一声,似乎是在提醒董晗什么。 董晗摆摆手,陷入回忆,“陈思王、曹祭酒,他们一家子,俱是性情中人。当初曹祭酒全力劝谏,本就是不偏不倚、忠于朝廷,奈何他太过刚直,太不通达人情,不会退让,唉……现下说说,倒也无妨。” 突然间,他双眼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拊掌笑道:“说到曹祭酒,国子学的那帮读书人、老冯将军……咱们大周的忠义之士,原就不少。” 白马被侍卫的咳嗽声唤醒,低头静听董晗所言。 他记忆力惊人,流言蜚语听得也多,当即知晓董晗所说的,乃是魏武帝之孙、陈思王次子、官居大周国子祭酒的曹跃渊。 此人恣情纵性、豪放不羁,此外还是公认的文采斐然、武功高强,曾做出痛饮狂歌、一日策马飞驰玉门上阵杀敌的壮举,洛阳城中至今仍流传着他的豪迈轶事。 可惜,曹跃渊因为上书陈情、请令齐王即位,而被废黜。后又因别的事情上书怒斥先帝昏庸,朝中有人在先帝耳旁鼓唇摇舌、进他的谗言,曹家最终被满门抄斩了。 坊间流言,都说从前的齐王是个大贤人,周武帝年迈病重,其嫡长子、如今的圣上又毫无治国才能,满朝文武一边倒地支持齐王梁攸。 当时,只有以谢瑛为首的外戚,作为藩王宗室的敌对方,坚定地站在惠帝身后。董晗一路陪着惠帝走来,说不得还有过与谢瑛共患难的时候,只不过世易时移,双方变了,各自的立场也变了,朋友不再,变为仇敌。 董晗透过曹跃渊,想到了什么? 白马自然明白——敌人的敌人,是自己的朋友。 那些在皇权斗争中随齐王之死、受谢瑛迫害,蛰伏待时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眼界高远,忠心于朝廷,在惠帝已经即位的当下,纵使不愿肝脑涂地为其效力,亦绝不会向谢瑛或者别的势力偏斜。 白马知道董晗是找到了方向,他要向那些赋闲隐居的老人们求援,立即向他贺喜,道:“恭喜义父寻得良方!不过,唇儿还是更希望您能保重,莫因过度操劳而伤身。” “闻琴音而知雅意,唇儿,你太懂人心了。”董晗收回视线,面露欣喜,笑道:“未曾想,今日前来散心,竟能豁然开朗,说不得真是我的福星,能给义父带来的好运气?” 白马连忙谦虚道:“哪里的话,义父吉人自有天相。” 董晗十分开心,亲手为白马扯了扯衣襟,道:“莫要再送,半月后,义父再来看你。其实,说句实话,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期望,你也不必太放在心上,像我这般病急乱投医。且行且看罢,只记住一条,小心谨慎。” 白马点头称是。然而,他心中所想,却是如此一来,自己若想为董晗寻找可用的棋子,便是难上加难。不过纵使再难,他也不会放弃,更何况他心中确实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历史与命运的暗涌潜流许久,终在此日开始奔流。 白马目送董晗走出大门,再回首时,漫天花雨如瀑。 此日天朗气清,碧空如洗,长楸树柔软的花瓣飘飘摇摇,粉红与雪白相杂。他行在花雨中,被花粉呛得打了个喷嚏,回过神来,已经走到了院中最大的那颗长楸树下。 二爷仍稳稳当当地坐在树枝上,迎着日光,弹琴作歌。想来也是奇怪,寻常时候,若有人如他一般玩闹,大都会因为太过尴尬而被当作哗众取宠,引来嘘声一片。 然而,此人没脸没皮,在万众瞩目下仍旧泰然自若,跟与白马单独相处时,没有丝毫的不同。大抵是他心中本就坦然,看的人心中便不会生出轻蔑,他心里头快乐,看的人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二爷兴高采烈,为围观众人展示自己的琴技与歌喉,一低头,才发现白马已经走到树下,眼角沾着一片泪滴似的花瓣。他一个扭身,双脚勾在枝头,整个人倒挂在树梢上摇来摇去,朝白马大喊。 “小——美人儿——!” 二爷嬉笑着摇头摆尾,从高处荡下,晃眼便来到白马面前——他在摆荡的过程中,脑袋一抖,张大嘴“叭”地一声,将梢头最大的一个骨朵儿咬下,带着一段手掌长短的枝条,叼在嘴里。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二爷已经倒悬在白马面前,两人四目相对,彼此的脸近在咫尺。 二爷一点一点,慢慢贴近。 白马敛声屏息,双目圆睁。 灿烂日光下,他那对漂亮的眼睛越来越绿,从深冬湖泊,变成孟春江水,是蓝田翡翠,是喀纳斯最神秘的远古圣湖。 光阴岁月,在此刻逐渐变得柔软绵长,仿佛被日光融化,滴滴答答、颗颗掉落的石蜡。 两人的双唇,就这么碰到一处,刚刚折断的花枝还带着泥土和树液的清香。 白马双瞳瞬间收缩,只听“砰”地一声。 二爷以内劲催发,将一个紧闭的花骨朵儿逼得灿然绽放! 他用舌尖将花枝推至白马嘴里,腰腹发力,倒转翻腾,一个翻身飞落而下,单膝跪在白马面前。 三十岁的大男人,双眼明亮如星,面上带着赤子般的笑容,仰头直勾勾盯着身前的少年,柔声唱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白马眼眶红了,他的心莫名地抽动,甚至有些发疼,不禁微微张嘴。 花枝落地,花瓣粉白粉红,羽毛般清扬浮空,好似一场春梦。 “莫、莫名其妙!” 白马大叫着跑开,方一转身,立刻满面通红。 二爷落寞地低头拾起花枝,将半残的花朵插在领口,懒洋洋环顾四周,骂道:“看甚么看!不给钱白嫖老子啊?!” 他虽气势汹汹,可围观众人都不怕他,见他竟也会被人拒绝,纷纷大笑不止,出言“安慰”他。 转眼已是五月中旬,大街小巷弥漫金楸檀的花香。 大半个月里,二爷时不时赶走白马的客人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给他找事。 晨起爬树,弹琴唱歌扰人清梦。 二爷的琴弹得确实不错,带着边塞的风沙,又有着精编的韵律曲调。可白马夜里不是练功就是陪客喝酒,清早呼呼大睡,好几次都直接推窗动手打人——偏生还打不过他。 二爷得了便宜,任由白马对自己拳脚相加,踩在一条花枝上岿然不动。白马见他这老神在在的模样,满心都是无可奈何,越打越生气,只能返回床上,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将自己裹成一个“花卷”。 夜里敲窗,提着个白玉玛瑙的小夜壶催他尿尿。 白马知道此人贪杯又易醉,只要不带酒气,多半就不会有过分的举动。他每次都隔着老远的距离,先好好闻一闻二爷身上的气味,确定他并未喝酒,才把东西接过来,心道都是大男人,原就无须避嫌,转身便尿上了。 流水声伴着二爷“半夜尿尿舒筋益气”“年轻人不可贪睡,当心那话儿越睡越软”此类荒唐言语,哗啦哗啦地响。二爷老脸有城墙那么厚,还时不时探脑袋过来偷看白马,指点他把尿的方向,连口哨都谱了好几种曲调,以达到“应天合人”的尿尿的境界。 白马面无表情地尿完,伴随着二爷“试试老大夫的经络按摩秘方?”的询问,转身便把夜壶朝他掷出,问一句“老大夫就没有哑巴药?” 二爷可不敢碰那夜壶,随手扯过墙角的珊瑚树当叉子,颠颠儿地从窗口跳出去。 他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白马可不相信他只是来送个夜壶,可他偏就那么走了。 虽然白马完全想不明白此人为何就缠上了自己,但是在这个事儿精的烦扰下,他感觉到日子越过越快。换言之,他的日子似乎没有往常那么难过了。 如此一日又一日,白马对二爷那时而阴郁、时而深情、时而浪荡——但大多是时间都是幼稚的脾气,竟开始习惯了。 又是五月的一个夜晚,白马不陪客,难得清闲。 白马为了练功不岔气,干脆将两扇窗户都关上,希望今夜不再遇到二爷。他阖上窗户,喃喃自语:“不知愣头青近来过得好不好,他可不要多说多错,把我卖了。” 原本,白马气海中封存着一个祆教老祭司毕生的功力,他必须在每夜子时练功,以将巨量的真气化为己用。然而,他幼时遭人残害身体,虽然随着年岁增长慢慢恢复过来,可毕竟伤及了根基,纵使每夜勤加练习,也未必能在武道上有所成就。 更莫说身在青山楼的这三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来练习。 头两年,他与檀青还有同时被买来的一干少年少女,同住在一个大通铺里,没日没夜地练习歌舞乐器,别说练武了,就连读书识字的功夫也是没有的,往往脑袋一沾着枕头便睡着了。他只能不分冬夏,每日早早地起床,趁着小沟渠边没什么人,提心吊胆地练一些招法,内功却搁置了。 第26章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得到掌事的认可,方能出来表演、陪客,不仅开始有了一些私房钱,还能两人同住在二楼的小厢房。 白马与檀青同居,两人朝夕相处,他若是练功,断无可能不漏痕迹。一开始,白马只是时常在陪客时观察客人的武功,将他们一一记在脑中,等到回房歇息后试着练习,继而观察檀青的反应。 檀青对白马过目不忘的尤为佩服,而关于武学的来路,往往是白马说什么、檀青就信什么。相处日久,白马知道檀青纯良,索性不再隐瞒,反倒把佛门心法传给他,希望自己能有个助力。 别看檀青平时做事愣头愣脑,读书学习却是一等一的聪颖,这心法白马只给他解释过三次,他便已经能够自行修习,或许是心思单纯,学东西的时候比常人更加心无旁骛吧。 白马叹了口气,安慰自己道:“不过,他若一不小心露了马脚,其实也没什么。如今京城里伽蓝遍地,和尚到处都是,佛门心法亦算寻常,应当不至于引人疑心。而且,我别的武功,他也不晓得。” 白马当然没有把所有功夫都露给檀青,毕竟世事难料,人心变幻无常,这种事情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今檀青走了,他凭着记忆,开始使用平时捡来的趁手的木棍子,光明正大地练习从那碧眼双刀客阿九身上偷看来的天山双刀。 白马一面划着,一面自言自语,道:“檀青人不笨,只是心思单纯,我教他时再三叮嘱过,应当不会被发现。” 他挽了两下木棍做的“刀”,叹道:“可是周望舒那样聪明,他以前发现我偷偷练功,就并没有直说过什么。说起来,愣头青一直待在后院,眼下也不知如何了,他那个样子,周望舒会喜欢么?” 白马又是一“刀”劈出,明明没有运功,却不知为何漏出了一道真气,气息从桌边擦过,险些将桌腿劈坏。他一个闪身,害怕再出意外,忙不迭收起双“刀”,过去检查那条桌腿,脑中又浮现出一个疑问:“那个藏头露尾的‘先生’,到底是不是周望舒?” “就是周望舒,这么个大活人你不问,偏要去费脑伤神,是个什么脾气?”二爷的声音忽然在窗边响起。 白马被吓得滑了个趔趄,绊倒了桌上的茶壶,茶壶撞飞杯盘,五六个小杯子噼里啪啦打碎了。他大叫着跑起来打扫,气鼓气涨,骂道:“你是吊死鬼投胎么?总是大、半、夜地!扒人窗户!” 他已经放弃对二爷维持虚假的客气,因为即使再好的涵养对上这没脸没皮的人,似乎也并无用处。 且此人脾气怪异,又精明能识人,虚情假意怕是要弄巧成拙。 二爷单腿踢开窗户,脚尖勾着上方的窗框,蝙蝠般倒悬着,笑道:“功夫都是哪里学的?早知青山楼还教你们这个,爷也不必跑到山里苦练十年。身子不如你精贵,可到这来卖身,边享乐边学。” 白马对他这些粗俗言语已习以为常,讥讽道:“您自个来陪两个客人,试试不就知道了。不是会两百多式功夫么,花魁非您莫属。” 二爷“咄”地跳落在地,将背的大包袱随手往桌上一放。 他把东西乒乒乓乓地摆上桌,笑道:“趁热来吃,这可是刚从十二连环坞里卷来的稀奇货,爷想着你最是爱吃,自个一口都没碰。一回来就跑到厨房去热菜,哎!馋死我喽!” “周望舒的十二连环坞?” “此话的重点,在于爷一口都没碰,你为何反倒关心起他?” “你去江南替他办事?他的地盘果然没有被人夺去。他在洛阳,在……楼中?”白马一听到周望舒的消息,知道自己的猜测已八九不离十,激动得两眼放光,直觉陪二爷闹了大半个月也并非一无所获。 二爷脸垮了下来,浓眉拧在一处,言语中略带着一丝委屈的气恼,咕哝道:“你吃不吃?” 白马暗自观察他的神色,知自己说对了,便不想逼得太紧、怕自己反露马脚,脑袋一点,道:“吃!” 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无法拒绝任何与吃有关的事物。 第27章 吃饭 菜品甚繁,眨眼间摆满了一大桌。 白马假装鼻尖发痒,伸手摸了摸鼻子,实则迅速地用小指在唇边擦了擦,摸到嘴唇周围仍是干的,这才放下心来——二爷拿来的饭菜刚刚热过,此时正腾着水汽白烟,香气扑面而来,他实在害怕自己不觉垂涎,那样也太丢人了。 其实白马也很无奈,他对于饥饿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每想起匈奴营地里小瘸子给他留下的那些根本没有肉的羊排,他都觉得腹部隐隐作痛。在匈奴整整三年,他几乎不曾吃过一顿饱饭。太过饥饿的时候,他甚至趁着晨起挑水,跑到在湖边偷偷挖一些草根树皮混着冷水吞下。然而,这并不顶饿,往往不过多时东西就已经消化光了,他能听见自己腹内咕噜咕噜响,猜测那大概是自己的前胸和后背都在生气,隔着他那一肚子的水正在打架呢。 故而,世间诱惑千万种,唯有食物令白马难以抗拒。他的视线穿过二爷,在十余个菜碗间来回游荡,仿佛少看哪个一眼都是一种损失。如此,也就逐渐忘了心中的疑惑,忘了问二爷去过哪里、为何前来,为何偏偏来找自己? “不喜欢?”二爷行事不拘一格,时常给人一种粗枝大叶的感觉,实则心却很细。 他仅用余光瞟了白马一眼,便立即发现对方神色有异,或许是怕自己又惹他不高兴,忙不迭解释道:“那地方河鱼好吃,我想着你打小在关外长大,怕是没有吃过。莫不是闻到这股子周溪云的鱼腥味儿,呛着了?” 白马:“……” 他记得,三年前二爷出塞寻找周望舒,见面时开口便唤他作“小云”,当即推测溪云是周望舒的字。白马不懂其中深意,只觉得这闲云野鹤般的名字,与周望舒冰冷孤傲的性子并不十分相符。 再想起那日,自己跑到云山边集围观老人说书,二爷像个疯乞丐似的坐在地上,大骂“周望舒算什么大侠?”此时随口一句话,竟又把周望舒拿来当说笑的佐料。 白马以往没有见过他这样的人,很有些怀疑二爷跟周望舒到底是不是十分要好。 二爷看了白马的脸色,虽不知他神情迷茫在想什么,但见他脸上没有厌恶的神色,知道不是菜不合口,便伸手在他肩头轻轻拍了两下,笑道:“坐坐坐,都是自己人,何须与我客气?” 三更半夜,凉风习习,二爷极像是一簇火苗,将他的四周照得既亮又暖。 白马罕见地没有与他斗嘴,微微躬身,朝二爷拱了拱手,道:“请您先入座。” 如此一来,二爷倒是受宠若惊,大张着嘴愣在原地,不怎么敢坐了。他神神道道地围着白马转了一圈,机警地贴在他耳边说话,“你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你可不要对我的小马儿动手动脚啊。” “没有!”白马翻了个白眼,想要生气,侧目一看二爷正对自己挑眉毛,便知自己又中了他的计,原本装得好好的,却被他一句话给激怒。 白马深吸一口气,柔声道:“多谢您有好事时还能想着我,您坐吧,我伺候您吃。” 二爷咬咬嘴唇,“你一天到晚多辛苦啊,还是您先坐,我伺候您吃。” “我!”白马险些又要骂出口,在心中不断劝慰自己:权当他是个三岁小儿,不与他计较罢。他将怒气强压回去,道:“您来我房里,是贵脚踏于贱地,简直令此处蓬荜生光,我本来昏昏欲睡,见了您以后顿时来了精神,只想伺候好你。” 二爷摆摆手,笑道:“不然,不然。你瞧你,”他说着,伸手摸了摸白马的脸颊,“肤白胜雪。你看我在房中来回走动,根本都不会撞到东西,这正是因为你白得如同一颗夜明珠,将房间都照亮了。如此美人,我疼爱还来不及,又怎会让你伺候我,做那下人要做的事情?” 两人虚情假意地客套了一番,将彼此都吹上天去了。 二爷似乎觉得这样很有意思,若非怕菜凉了,也许他能如此玩一个晚上。 白马却是筋疲力尽,他本就是个心眼很多的人,凡事比别人想得更深三分,往往别人随口说一句话,他都要琢磨出个五六七八来。累得很,却也是这样的疲累,才能使得他在此残酷人世间苟延残喘下来。 他抹了把汗,无奈道:“二爷,我看您还是拿回去独享罢,我明日晨起还要练功呢。” 二爷不依不挠,一手搭在白马肩头,道:“不,我就想在这里吃。” 白马将他的手拱掉,朝床铺走去,“那我先睡了,您自个吃,吃完我来打扫。” 二爷抬腿,脚尖一勾,出其不意地将白马绊了一个趔趄,顺势将人带入怀里,笑道:“我看你不是馋得很么?” 白马终于败下阵来,一把掀开二爷,抓狂大喊:“吃吃吃!我饿得胃疼呢!” 二爷哈哈大笑,拉起白马的手,让他与自己挨着坐,道:“你要多说实话。” 经二爷这一通胡搅蛮缠,白马垂头丧气,食欲稍减。 待得他脑袋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险些忘了如今的身份。他虽已不再为奴,却仍旧低人一等,是一个任人呼来喝去、看人脸色过日子的倡优。就跟周望舒曾经说过的一样,来到中原后,他成了一个不戴枷锁的奴隶。 白马平日里都是谨小慎微,不晓得为什么,一遇上二爷就容易露出几分真性情,在他面前,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现在想来,不免后怕:他面对的可不是平常人,而是一个家财万贯的武林高手。大凡武林高手,总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没有激怒对方也就罢了,若什么时候惹得二爷一个不痛快,他手起刀落杀了自己,按照《大周律》来判连杀人都不算,只要能给青山楼足够的赔偿,也就无人追究了。 况且,二爷赏他一口饭吃,并没有带着轻蔑侮辱的意思,纵使此人脾气再古怪、再讨人厌,自己还是应当懂得感恩。 白马拿起筷子,夹了一条小鱼,鱼儿肉质十分鲜嫩,他夹菜时生怕一个不小心碰坏了,手有些微微发抖。然而等他好容易将鱼放进碗里,却没有立即大快朵颐,而是紧咬双唇,仔仔细细地先剔鱼刺,然后把肥美的鱼肉堆在一个空碗里,推到二爷面前。 他陪客时惯常如此,先用吃的堵上客人的嘴,然后挖空心思灌酒。 可眼下剔完了鱼刺,桌上却没有酒,话匣子不好打开,他准备伺候伺候吃饭,只不晓得对方爱吃什么,于是就那么呆坐着,眼巴巴地看着二爷吃完一只鸡腿,嘴唇晶亮。 二爷抬头准备夹菜,才发现白马并没有动筷子,自己手边放着一满碗鱼肉,刺儿都被人给剔掉了。他双眼一睁,眼珠子一转,咋咋呼呼地问:“怎么,你不喜欢吃鱼?” 白马看着二爷亮晶晶的嘴唇,咽了口口水,道:“您先吃,我伺候着。” 二爷眉头一皱,放下筷子,双手按在膝上,瞪着白马嚷嚷起来:“嘿,你可真有意思,我给你钱了吗要你伺候?” 白马恭敬道:“您是贵客,伺候您是应该的。” 二爷被他气笑了,“原来你给青山楼干活还是不拿钱的?新鲜,你可还有甚么兄弟姐妹?给我介绍介绍,统统拖到爷的马场里去干苦力,那我可发财了。” 白马:“……” “再说,爷有手有脚,何故要人来喂?”二爷说着,迅速拿起筷子,从白马剔好刺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鱼肉,一下戳到他嘴边,“尝尝这江南的芦花鱼,你甭在爷面前装相,看你那对眼睛饿狼似的,都要放绿光了。” 喂到嘴边的东西都不吃,那可就真是傻子了! 白马二话不说、一口含住,险些把二爷的筷子咬断,大口大口地咀嚼,直觉唇齿留香。 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高兴得又开始得意忘形了,撸起袖子、抄起筷子,随口道:“我谢谢您了!我也有手有脚的好吗?自己来。” 白马觉得,身旁此人甚是矛盾:想对他好点吧,偏如此善于惹人不痛快;想要讨厌他吧,这行事做派偏令人恨不起来。 他只能含着一口饭菜,鼓囊着腮帮子,恨恨道:“我这可不是饿的,我眼睛本就是绿的。” 二爷摇头轻笑,这才高兴起来,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一点点倒入杯中,自顾自地喝酒。 白马心思活络,马上知道二爷是看穿了自己的套路。 方才他先低头猛吃,故意不放酒水在桌上,他知道,自己说是要伺候他,实则并没有多少诚意,没了灌酒的机会,定然不会主动出击、对他嘘寒问暖,场面自然会变得十分尴尬。 如此,二爷再出言调笑,白马很容易就会被他激怒,从而忘了自己的身份。 他是在帮自己,白马心想,我应当说些什么感谢他,可是,我又能说些什么?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觉得鼻尖发酸,为了掩饰,只能埋头猛吃。 二爷吃完了鸡腿,随意夹了些小菜,他似乎并不饿,只是一味地喝酒。随着酒气渐浓,他的眼神中逐渐带上了塞外寒冬的飞雪,似乎陷入了业已逝去的回忆。 白马吃了一成饱,先稳住心神,给二爷夹了一筷子小菜,道:“不是说你自己都没动过这才菜么?眼下肯定饿了,别光喝酒,先垫垫肚子。” 二爷赞了一句“晓得疼人了,不枉我一路念着你。”继而兴高采烈,就着那一碗脆竹笋和其他三两样小菜一通猛吃。 白马偷偷看了他一眼,心里十分惊异,自己吃遍了这一大桌子,独独不喜欢那那几样小菜,所以方才随意夹了一筷子给二爷。二爷听了他的劝告,开始边喝酒边吃菜,满桌子大鱼大肉,他却只吃那几碗小菜。 要不是饱腹感太过真实,白马就要以为这是在做梦,二爷仿佛偷偷溜进了自己的心里——若非如此,为何自己爱吃的菜他都没碰过?他好像只是吃了一筷子竹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白马想着,摇摇脑袋,不太愿意相信自己的猜测,他觉得更有可能的是,这人天生就跟自己脾气相反,说不定他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就想换换口味,对菜色如此,对人亦如此,要不然青山楼中如此多的莺莺燕燕,他为何单单纠缠自己一人? 二爷可不知道白马已经从菜想到了他,再从他想到了莺莺燕燕。 他这人遇上看着顺眼的人时,无论身份地位天差地别,都没有什么架子,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此时正轻车熟路地给白马剔鱼刺,嘱咐他:“多吃点,慢点,没人跟你抢。” 白马不敢要他做这活计,连连说道“使不得。” 二爷却摸了摸他的脑袋,笑道:“小孩儿长身体,都是贪吃的。” 白马吃到两分饱,心情里渐渐高兴起来,眉毛一挑,咕哝道:“我长身体,您多吃长点儿,长膘也是一样的。” 白马赤色长发随意捆作一束,露出两只白玉似的耳朵。 二爷看不到白马的脸,只能一直盯着他的耳朵看,反唇相讥道:“我吃来长膘,过了秋天好让你宰来吃肉?爷的肉是那么好吃的吗?”说罢,迅速在白马耳朵上揪了一把。 白马抖抖脑袋,气闷地瞪了二爷一眼,道:“你们佛家,不是说众生平等吗?如此,你曹二爷跟鸡鸭猪牛又有何不同?” 二爷抚掌大笑:“有意思!不过你说得虽没错,可那是出家人的话,二爷早些年就已经还俗,现在是个俗人。我虽没有自视很高,可也是有底线、讲原则的。” 白马捧着他,随口问:“敢问二爷,有什么原则?” 二爷清了清嗓子,答:“原先呢,我有三不杀:一不杀老人,二不杀女人,三不杀孩子。” 白马觉得不对,插话道:“你上回可不是这样说的!” 二爷哽了一下,挠挠头,道:“噢,后来我调了一下。” 白马:“……” 第27章 简直是无耻之尤! 二爷自顾自地点点头,道:“瞧你这脾气,就知道记那些无用的东西。我呢,一直自认为不是个多么精贵的人,心中没有挂碍,作和尚也做得,作乞丐也做得。可心中一旦有了牵挂,那便会把自己当成千金之躯,不可损伤毫分。” 白马被他说得稀里糊涂,问:“什么是牵挂?” 二爷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白马,笑得眉眼弯弯。 白马起初不解,然而见了他的眼神,忽然福至心灵,就那么明白了。他的脸颊蹭地一下烧得通红,低声骂道:“臭流氓!” 二爷绕来绕去大半天,竟然还是为了调戏他。 第28章 酒醉 原本,伺候客人吃饭对于白马而言,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他只须打扮好、坐在那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他的细心与耐性,寻常人物都能轻松应付。 然而,今天这小半个晚上,他与二爷共处一室,两人相互挨着坐在桌边,除了吃饭而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对方也未曾做过什么轻薄举动。他的心里却七上八下,忆起往昔时伤感,受到厚待时感激,时而气闷,时而悸动,皆因此人不循常理,仿佛叫自己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他用吃食将受到调戏的气闷压进肚子里,心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二爷的脸皮只怕有三层城墙厚,以后我当少与他作口舌之争,不能被他带着走。 白马将视线从二爷脸上移开,大口大口地吃了一会儿,见二爷不怎么动筷子,意思意思与他客气了两句,确定对方似乎真的不饿,才放开手脚疯狂地呼噜起来。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几乎埋在碗里,把精细的江南小鱼当羊腿似的啃得梆梆响。 二爷摸也摸过、抱也抱过,觉得自己暂时占够了便宜,便越发殷勤地为白马布菜。他看着白马痛快地吃饭,脸上笑意渐浓。然而片刻过后,他却叹了口气,道:“三年前那事,我一直记得。” 白马正吃着,闻言动作一僵,一块快要到嘴的肥肉掉进碗里。为了掩饰,他便抱起饭碗,埋头刨了几口,咕哝道:“三年前有什么事?太久,记不清了。” 二爷哆了一口酒,道:“三年前周溪云出塞查案的事你全都知道,我晓得你是个不会多嘴的聪明人,也就不与你绕弯子了。那原本是个圈套,若是往常,按他的性子是决计不会前往,我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病,偏偏不听劝告单骑出关,一去就是数月。他娘按捺不住,催着我去寻他。” 白马“哦”了一声,仍旧不看二爷,随口道:“那你那时候还说自己一听到消息、连衣服来不及穿就赶了过去,原来是信口胡诌,花言巧语。” “嘿!”二爷咧嘴大笑,一巴掌呼在白马脑袋让,胡乱揉了几下,“那你方才还说什么‘太久,记不清’呢,你也是花言巧语,想要哄我开心?” “我!”白马哼了一声,压住怒气,有了前几个回合的缠斗,他已经知道二爷这人是给点儿颜色就要开染坊,自己只要不咬他的钩、他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吵也吵不起来,故而说出一个字后,便继续埋头苦吃,不再辩白。 果然,白马不理会二爷,二爷也不与他斗嘴,继续说道:“我走得匆忙,身上分文没有,一路行来不是劫富济自己,便是化缘,幸而有真气护体,没被冻死。我走到云山边集,觉得有些累了,便随意坐在人气最旺的一处街头,看对面兵器铺子的老板们口若悬河,骗那些初入江湖、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 白马知道二爷是看见自己买了两把七星刀,嘲笑他没有眼光,差点一口饭卡在喉咙里被噎死过去,好容易咽下饭菜,他也没力气再争辩,懒洋洋地说道:“好咯好咯,我就是个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二爷您天下第一咯。” 二爷:“……” 他没想到白马已经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调笑,冷不防被这句话哽了一下,不是很服气,于是便抬腿在桌下轻轻碰了碰白马的小腿肚子,白马忍不住一脚踢了回去。不想二爷的小腿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白马踢他一下,乃是杀敌八十、自损一千,痛得飙泪而不能言。 二爷这才满意,给白马夹了一筷子菜,继续说道:“那时集市上人来人往,我哪里注意过谁?这事说起来还得怪你,若非你生得好看,我怎会穿过那样拥挤的一条街,从数百人中一眼就望见你?若非我一眼就望见了你,我怎会看见你所用的银钱上,刻着周溪云的记号?我若没有看到那记号,又怎么会嫉妒他认识了你这样好看的人?我若不嫉妒他,又怎会去吃你用他的钱买来的肉干?所以,别的先不说,这事儿真的怪你,你可不能抵赖。” 白马:“……” 二爷微微仰着脸,面上带笑,道:“那日正值元辰佳节,夜色渐浓,各个摊铺都挂上了一盏橘色风灯。我在你身后拉了一把,你战战兢兢地回头看我,一对眼睛跟小鹿似的。那一眼,就看进了我的心里。” 白马:“……” 他打了个激灵,背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二爷又哆了一口酒,道:“周溪云的钱,就是我的钱,你拿他的钱买馄饨,我便吃了你的馄饨,本来并不是想为难你。谁料你为了掩藏他的行踪,竟然敢与我动手。我见你所用的是天山双刀,内力又如此深厚。阿九是天山派新一代的中坚力量,他做事狠绝、出名早,当时在关外风头正盛,我一路行来听得不少有关他的传言,想当然地将你错认为他。” 白马:“那时候你问我是不是阿九,我答你说是,其实就是想要借他的名头,吓唬吓唬你。让你误会,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这事怪不得别人。” 二爷摇头道:“我又不是真糊涂,若换作平常,断然不会如此草率。我当时,一是喝得有些醉了,没有仔细思虑;二是关心则乱,知道梁炅那厮勾结天山派围堵溪云;三是因为自己武功高强,虽听过天山双刀客阿九的名头,却觉得他三两招败在我的手下,也是理所当然,故而将你认错。” 白马听了这话,只轻轻瞟了二爷一眼,他对二爷那些惊人的不要脸的言论已经见怪不怪,而且此人武功确实高强,这话别人说来是自负,从他口中说出,其实还挺有点道理。 白马摇摇头,觉得自己真是疯魔了。 二爷:“找到周溪云以后,我的酒劲更大,脑子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你小小年纪走上歪路,十分的要不得,就将你点了穴道扔在洞中面壁思过。离开的时候,我嫌周溪云聒噪,更怕他因你是胡人又曾为难他的缘故想要杀你,便将他点了穴道强行带走。谁知阴差阳错?这一走,差点将你害死。几日后,我知道了实情,心中万分懊悔,幸而再回到那洞穴前去寻你的时候,你已经离开。” 往事历历在目,白马脑中风雪漫天,他摇摇头,将冰冷的苦楚抛诸脑后,道:“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人各有命,该发生的,任谁也改变不了。” 二爷点点头,看着杯中酒水印出自己的轮廓,道:“诸行无常,是生是灭。因缘与劫数,皆是命中注定。不过,自那次喝醉办错事害你受苦,并非天意,而是我错。我心里万分悔恨,循着你的足迹却找不到人,被周溪云打了个半死。此后我便发誓喝酒不过三爵,你看着,此乃第二爵。” 二爷举起酒杯,对着白马敬了一下,继而一起饮尽,酒气渐渐浮上脸来。 白马吃了个五成饱,整个人彻底冷静下来,有了力气,心中就开始算计:此人短短数日间,往返于洛京与江南,必定是日夜不停、狂奔数百里,此刻好容易坐下来休息喝酒,心里松快,也是嘴最松的时候,我可趁机多灌他几杯,许能套出些话来。 他可不信这个每次与自己相遇、身上必定带着酒气的男人能戒掉杯中物,趁二爷陷入回忆,偷偷为他再倒了些酒,随口道:“二爷,你真的不必再说这个,我都忘了。” 此话其实也不假。 白马心里装了太多东西,那些与自己有关的苦痛,除了深入骨髓的饥饿,其余的大都在岁月光阴的作用下渐渐变淡了。 二爷闻言一愣,继而摇头轻笑,道:“梁彦没死的时候,有个狂士,此人最爱在家中赤身裸体。别人讥笑他,他便反驳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为何入我褌中?” 白马听着故事,心想,此人竟敢直呼先帝名讳,怕是对朝廷不满,他们的秘密那么多,我且多给他灌些酒,总能旁敲侧击问出一些。 于是,他挖苦二爷一句,反问:“你俩挺像的,他是你爹?” 趁机,又偷偷添了些酒。 “你爹!”二爷给了白马一个爆栗,又在他脑袋上胡乱揉了一把,道:“爷的意思,这大千世界自然万物,本都是无主的。有人欲将其占为己有,才想出礼法、规矩来约束人。我自认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你在我面前,不必谨小慎微,想什么便说什么,要什么便拿什么,失去不必伤怀,得到也不必惴惴不安。我若是你,遇到我这样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样,心中怎能不气?” 白马这个年纪,毕竟未读书识字,对二爷所说的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并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说不气就是不气,我气了难道还能撒在你身上么?既然不能,我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过和尚,有人供养没有忧虑,才能说出这种天真的话来。” 天真?二爷摇头,知道眼下与白马说不通,也就不执着了。 他看着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当年云山边集的馄饨,想到这孩子幼年遭逢巨变、三年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馄饨,还被自己抢了,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他是个胸怀坦荡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当即说道:“我那时不仅吃了你的馄饨,还抢了你快到嘴边的馄饨,哎,再给你赔个不是。” 说罢,又举起一杯,朝白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马:“……” 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人,摆摆手,道:“我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过得好,我便心满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个小心眼,便觉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儿。哼。” “人,当真能心满意足?”二爷摸了摸白马的脑袋,动作中颇有些宠溺的味道,“别看你不识字,说话一套套的,我很喜欢。” 白马吞下滑溜溜的热豆腐,烫得直哈气,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烫!他生在富贵人家,读过很多书,也时常读书给我听。我小时候不聪明,读书认字根本就学不会,这几年哪里有时间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 二爷拈着个酒爵,轻轻碰了碰白马的筷子头,借他的筷子尖儿弹起颗醋溜花生米,迅速张嘴接住,道:“檀青那个绣花枕头,读书认字马马虎虎,功夫几乎没有。你人机灵,武功也不错,那时候连我也能骗过,总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个三脚猫的功夫,半夜起来偷偷练那佛门心法,估摸着也是哪个野和尚传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马咬碎一根鱼骨,心里唾骂,面上却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从客人身上看来的,春楼中来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达官显贵,便是江湖客,他们喝多了就爱显摆,看不起我们这些人,自然从不设防。” 他只说招法,对自己的内功避而不谈。 “看?用……眼睛,”二爷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弯曲,作了个挖眼睛的动作,“你就这么用眼睛看来得?你可莫要诓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门各派早就倒台——没人缴钱缴粮作学费,饿死祖师爷了!”或许是白马所言太过惊人,或许是二爷知道他不想谈及内功,他也就没有多问,而是顺着白马的话,发出一声惊叹。 不用眼睛难道用屁股么?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这人带得粗俗了。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别过头去,低声骂道:“你连马都要调戏!我,算!此招乃是我陪禁军里的大爷们喝酒时,遇到有人滋事,见其中有人使过一回。” 二爷随口问:“幽州军跟定梁伦,单独出来干得不多,李峯、孟殊时、唐未……总不过十来个,还有何人?” 他竟连这事都知道?白马打了个激灵,提起防备,含糊其辞道:“我就是见过罢了,不晓得什么幽州并州的。” 此招飞鸿踏雪针,乃是禁军殿中中郎将孟殊时授与白马的。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当时,孟殊时刚刚升任殿中中郎,被同僚请来喝酒。禁军们路过偏院,见庭院中风吹落木萧萧,正在练舞的少年人赤发如枫、肤白胜雪,不顾大周律法与楼里规矩,强行将他带去陪酒。 禁军是洛阳唯一的戍卫军队,向来在坊间横行,且人多势众,故而无人敢为白马发声。他用尽花言巧语曲意逢迎,暗中灌酒、掺寒食散,把几个闹得厉害的色鬼灌倒。 抬头一看,孟殊时正看着他摇头轻笑,招手便让他退下了。 后来,孟殊时单独来找过白马几回,只不过此人谦和有礼,每次前来酒也不喝,几乎就是与白马说说话,也曾数次为他解围。 白马发间插着的钢针,便是孟殊时教他一招飞鸿踏雪的暗器手法后,亲手为他系上,再三嘱咐他时刻防备客人,出了任何事情,孟殊时都会为他担着。 虽然白马不相信区区一个殿中中郎能有多大能耐,可他不得不承认,此人算得上是这几年里,唯一对自己真心相待,甚至有些痴情的……客人。 当董晗说出烦忧后,白马立即就想到了孟殊时,还准备过几天就托人给他传话,让他前来与自己相见,到时候再探探口风,将他骗去给董晗差遣。 此时,白马听了二爷的话,很有些心不在焉,满心都在琢磨着,原来孟殊时竟是幽州军出身?那么,他是否曾参与过玉门关一役,他的刀刃,是否曾经沾上父亲的鲜血? 白马暂时不愿多想,他也不敢再多说,只怕多说多错,反问二爷:“您是幽州军?” 二爷总有很多歪理邪说:“我最是怕冷,不喜过冬,如何会去幽州参军?爷这辈子最为不耻的便是幽州军,穿得那身袍子比别人铠甲还厚,心眼子忒多。” 他摇头晃脑,道:“不过,爷打小跟随大哥从军,立下军功无数。” 白马见怪不怪,吃得几乎顶到了喉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嗝儿——!哦,爷您厉害,要我为您鼓鼓掌么?” 二爷“切”了一声,提起白马的筷子开始比划,问:“那你看我此招,如何?” 白马能看出来,他所使用的乃是剑招,招式灵动多变,非常眼熟。 二爷出招迅速,几乎是一晃而过,收招后朝着白马一扬下巴,道:“武功都是用眼睛看来的,这话是你自己所说,那便学学方才我出的这招。若是学不会,嘿嘿。” “这样么?” 白马翻了个白眼,提起另一根筷子,依样画葫芦,把二爷比划的剑招原样重现,最后还挽了个漂亮的剑花,道:“这是周大侠的剑法,但他只教过我一招锋霜影雪,其余的我虽见过,然而未得他的许可,我是不会偷学的。” 二爷不高兴了,忘了惊讶于白马的武学天赋,只是嚷嚷道:“别人的就可学,偏他的不行?”他见白马一脸不屑,似乎很是气恼,开始咋咋呼呼地说道:“我跟你说,他那人不行!你看他来了这楼中也大半个月,虽然日日念叨着你……” 白马禁不住喊了一句:“偷他的就是不行!” 周望舒乃是白马的救命恩人,这几年中,每当白马遇到令自己厌恶的中原人,都会把周望舒从记忆深处挖出来想上一想。每每想到此人忍着“第二恨的就是胡人”的心思,向自己伸出援手,他便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原也有好人,自己不可仇视他们,要不然就会沦为与他们一般令人厌恶的人。 因此,白马渐渐遗忘了周望舒的冷淡,记忆力保留下来的,都是周望舒的好,他不容别人亵渎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白马不是很高兴,起身开始收拾桌子,用胳膊肘拱了二爷一下,是赶人的意思,低声道:“夜深了,小的来收拾打扫,还请您回去歇息,我会记得二爷的好。” “我再教你几招么?你也好多记得记得我。”二爷捧着个大脸,捉住白马的手,拉他过来与自己对视,“春宵苦短,少年人刻苦学习才是正途。” 第28章 白马不答,甩开二爷的手,开门揖手送客,道:“夜黑风寒,二爷慢走。” 二爷深深地看了白马一眼,点点头,双手抱胸,懒洋洋地走到门边。 白马以为他闹了大半个晚上,也应该累了,就等二爷快点离开,自己好上床歇息。 然而二爷一只脚踏出房门,却突然转身回来,“啪”地一掌拍在门框上,把白马锁在自己与门板中间,低头,将嘴唇贴在他耳边,问—— “小马儿,你不是,想接近我么?怎的,总把我往外赶?” “二爷何出此言?” 白马抬头望向二爷,双眼湿漉漉的,活像只被豹子狩猎的麋鹿。 “起先你打听我,这本身很合常理,我如此英俊风流的人物,你不打听才是奇怪。令我生疑的是,我这么个生生的美男子与你近在咫尺,你竟半点也不动心——自然,我也特地看过了,你并非不举。能撇开人之大欲,奇也怪哉……” 灼热的气息带着酒气,扑打在白马脸上。 白马闻到酒气,暗道糟糕,他怎知道二爷如此没有酒量,自己只偷偷为他添了几杯而已,这就喝醉了? 二爷眼眶微微发红,眼神有些迷离,直勾勾地盯着白马,仿佛又变回了初遇时,那个疯癫模样。 第29章 掩饰 此番,白马听了二爷不要脸的言论,不仅没有发怒,反倒松了一口气。 只不过他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心道,此人表面粗粝,却并不是个糊涂人,他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差,况且还比我多活了十数年。方才的话看似没头没脑,然而细想之下,必定另有深意——起先我探听他的消息,他或许觉得我……看上他了,想要抱他的大腿;然而一段日子过下来,他发现我对他并没有那方面的念头。 如此一来,白马的所作所为确实显得十分古怪。 可这不能怪我啊,白马苦不堪言,谁曾见过这样不要脸的人?心想,我若是个渔夫,他便是一条不待我放饵抛钩,便已经蹦跶上岸自投罗网的鱼。试问谁人见了能不吃惊? 白马这一发散,直觉脑中仿佛有几千条鱼在岸上瞎蹦跶。 他迅速摇摇脑袋,将这些荒唐念头抛诸脑后,稳住心神,想着,二爷即使再神通广大,也不是我腹内的蠕虫,他不知道我的目的,只不过是在吃我豆腐的时候随口试探我,呸!然而若我装傻充愣,不让他试探出东西,只怕会弄巧成拙更令人疑惑。 白马看着二爷,见他目如朗星、神情温柔,当即心生一计。 “二爷。” “你说,说你倾慕我已久,想要一亲芳泽。” 白马翻了白眼,继而望向饭桌。 桌上杯盘碗盏一片狼藉,最为空荡荡的乃是方才两人所用的饭碗,那是江南特制,碗底浅、碗口小。 他看着小碗,说道:“那是江南的碗。听闻,江南几乎没有人挨过饿,故而大家吃饭,都拿小碗。” 二爷天生健谈,任谁说一句话,他几乎都能接上来,立即点头道:“对,江南是鱼米之乡,物阜民丰。南方开化比中原晚,风物多柔美秀丽,人不大讲排场、端架子,去过日子确实不错。然而,哪里都会有人挨饿,小碗是有钱人家的东西。” 白马叹了口气,道:“三年前,我刚从乌珠流的营地里逃出来,你知道白头镇么?我在镇上无端受人侮辱,因反抗而被打了个半死。周围全是人,却没有一个敢出声。是周大侠救了我的命,此事他想必是没有放在心上,应当未曾与你说过。” 二爷机警地向门外探出脑袋,迅速望了一眼。 白马脑中思虑万千,不觉有异。 二爷两眼一瞪,用一种并不必要声量大声说道:“提他做什么?他没说过,你也不必多感谢他。哎!你先不要生气,”他说着话,见白马面色不对,连忙一手捉住他两个手腕,将人死死压在身前,“我了解他还是你了解他?他那时自顾不暇,带着你只是个累赘,想也知道不可能有救你的心思。最后决定带上你,多半是你自己聪明,用什么办法把他糊弄过去。” 白马甩开二爷的手,却挣不脱他的压制,无奈道:“他看破了我的谎话,却没有拆穿。纵使他确实是被我哄骗才出手救我,可他救了我却是不争的事实,我认定他是个好人,我必须报答他。” 话虽如此,白马还是不禁感叹,二爷确实很了解周望舒。 “你这样不好。” 二爷听了白马的话,不禁发出一声轻叹,苦笑道:“做人不可没有良心,那样容易众叛亲离、孤独无依。可也不能太有良心,任凭对着什么人都讲感恩——毕竟人都是从飞禽走兽变来的,天下间披着人皮的禽兽不在少数。” 他说着,又朝外瞟了一眼,继而大声道:“而且周……” 二爷每说一句话,熏人的酒气就拍在白马脸上,叫他苦不堪言,甚至觉得自己都要醉了。 他连忙打断二爷的夸夸其谈,插话道:“知道知道,多谢二爷教诲!反正周大侠救了我不假,遇到你的那天清晨,他说要带我回江南。我一个高兴,就跑了数十里,赶到云山边集采买干粮药草,谁想到结果遇上了你?” 二爷低头,几乎要跟白马脸贴着脸了,“此乃命中注定,一见钟情。” 他说罢,用鼻尖碰了碰白马的鼻尖。 奇怪的人,去你的一见钟情! 白马鼻尖着火般迅速向后退去,觉得自己就要融进门板里去了。 他愠怒道:“我若没有遇见你,现在也不会在此处。我一直记得,周大侠说江南的稻子可产两季,河里有鱼有虾、不会挨饿。他要带我去江南,纵使并未成行,我也一直心向往之,始终记得。” 白马说得都是实情,只是把那些鲜血淋漓的画面略去。他这么个年纪,为生存不得不骗人同情,心里却还保留着那么点岌岌可危的自尊,不愿彻底把自己剖开了让人可怜。 “檀青展艺那晚,我听见他的声音,我知道那就是他。” “我想见见他,向他道谢。” “我想去江南,我不喜欢这里。” 或许是背负太久,又或许是疑心过重,他不敢把自己身负的血海深仇说与任何人。 可这些话轻描淡写,内里却是心如刀割。 对方毕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二爷听罢,眼神里甚至流露出自责。 他拉着白马的手,把他拖到怀里,贴在他耳边,温言道:“你跟了我,咱们回青州。胡人喜欢骑马,二爷有个马场,我对不住你,以后日日都亲自下厨,让你吃最好的。” 白马只觉得耳边既热又痒,自己仿佛初生赤子,沐浴在二爷那温柔言语所化成的水池子里,很想说个“好”字,那么他此生便算是能够安定了。 可他是男子汉大丈夫,不,即便他不是男人,也还是个人。周望舒教他,人生天地间,不仅仅只是为了一口饭食,男儿膝下有黄金,只可跪天跪地跪父母。 他断不能为另一个男人,屈膝折腰。 二爷低着头,面目被阴影笼罩。 白马看不清他神情,也不敢看他,挣扎着起身,说道:“多谢二爷肯问我的意思,但我绝不会以色侍人。若有一日,我能与你比肩,或许……” 他却不知,此时二爷脸上带着坏笑,正望着窗外屋顶上一个白色的身影,龇牙咧嘴,耀武扬威。 那人月下独坐,面若冰霜,肩头停着只雀鸟。 他摊开手掌,让鸟儿啄食其中的零碎小食。鸟儿吃得大腹便便,更加不愿离去。那人也不管它,收了手,取出玉笛吹奏。 二爷偏要把白马捞回来钳在手里,带他来到窗边,正对着窗外的屋顶,大声说道:“人生苦短,既然早晚都可,为何要等?时不我待,不如春宵一度,先把事儿给办了。我这么大一个宝贝儿,晚了,可就被人抢去了。” “不,你又喝醉了。”白马实在后悔,他都不记得自己给二爷偷偷倒了几杯酒,看这模样决计是醉了!他嚷嚷着:“你放开我,放开我!二爷,你这样是触犯律法,要……” 二爷却不管这许多,他面色微红,伸手在白马脸上乱摸一气,叹道:“你这眉眼、背上这对蝴蝶骨,每一寸都似为我而生。” 他的指腹粗糙,掐着白马柔软白皙的脸颊,来回不过揉捏了数次,便把他的脸摸得留下数道红痕,看上去不仅添了几分颜色,更多了几分诱人想入非非的色气。 “什……”白马脸上既痛又痒,心里更是酥酥麻麻、莫名其妙,他十分紧张,伸出手脚胡乱踢打,一句话还没有骂出口,忽觉脸上一凉。 二爷趁着月色皎洁,使劲在白马侧脸上亲了两口,哄道:“乖了,二爷疼你。”他的唇上有酒,冰冰凉凉,在白马脸颊上留下了一个透明的水痕。 说话间,伸出一手,绕到白马背后,对屋顶上的白衣人比了个中指。 “臭流氓!”白马刚刚对二爷生出的好感,顷刻间如烟云消散。他心想,我果然不能在吃饭时与人谈事情,更不该给他灌酒! 可那酒也不是毒药,为何这人一碰就疯?! 他不及多想,飞速抬腿,照着二爷面门踹去。 二爷向后一闪,轻易躲开,然而人却委屈至极,不解地问道:“你非和尚,我已还俗,男欢男爱,如何就成了流氓?难道你父母是并排面壁而坐,神思合一就生下了你?我看你对我也是很有点意思么。” “你怎么来了?!”白马自知打不赢,出其不意地发出一声惊呼,试图以言语转移对方注意。果然,二爷不知是不是心里有鬼,闻言立即向身后望去。 白马趁此机会,转身拔腿就跑,准备从二楼窗户跳到树上。 偏生二爷的动作更快,抬腿就到了白马背后,伸手便缠上他的腰腹,将他给捞了回去,问:“宝贝儿跑什么?这儿可是二楼!” 白马多次与二爷缠斗,对他已使过的招式十分熟悉。这人所学约莫是佛门武学,内劲刚猛雄浑、招式大开大合,即使只使出两成,自己也决计无法抵挡。 只能以言语分其心——打架打出心计来,他也很是无奈。 白马声音颤抖,轻轻地呼了一声:“疼……” 二爷立即紧张起来,不敢动弹,问:“别动,我看看,伤到哪儿了?” 白马靠在窗边,慢慢曲起一腿。 他日日被逼着练舞,腿上筋骨极软,脚掌轻轻踩在二爷胸口,石榴红色的绸缎袍子滑落下去,露出光洁如雪的大腿,委屈道:“打了人还不承认,你自己看。” 别看二爷平日嘴上没个把门的,此时却老脸微红,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有些无所适从,“我……没碰着你的……腿啊?” 白马睁着对灰绿色的鹿眼,睫毛颤动。即使有着一副比寻常中原人更为高挑的身材,在二爷的映衬下也略显柔弱。 他人长得清丽,做出此等神态不显扭捏,反倒惹人怜惜。 二爷懵了,杵在原地,睁眼说瞎话:“好像是有一块红的。” “你再过来看看。”白马直直望着对方。 二爷闻言,红着脸靠近。 白马抓住机会,一脚蹬在二爷胸膛上,借力翻身,从小窗一跃而下,大骂:“蠢蛋——!” 二爷回过神来,已经过了片刻,手里只剩下一条扭曲如水蛇般的腰带,嘲笑着他鬼迷心窍,竟栽在一个少年手里。他摇头轻笑,当即运功拔腿,跨出窗框,月下身影矫健如猎豹,自言自语:“这匹马儿倒真有点意思。” 谁料他人还在空中,鱼山落鹰的轻功姿势未收,半道竟被一颗从屋顶飞来的肉干击中肋下。那肉干暗含内劲,令二爷吃足苦头,如同断翅的鸟儿扑棱棱落到地上。 二爷抬头,对着掷出肉干的白衣人破口大骂,“见色忘义周望舒!”继而急起直追,跟着白马一路跑到荷花池,绕过层叠假山、钻进九曲回廊。 过了许久,周望舒冷如冰雪的声音才随风传来,“恃强凌弱,岑非鱼。” 第30章 夜遇 白马逃命本事极佳,他一面应付二爷,一面观察好窗外诸般事物。 待得一脚踹在二爷硬邦邦的胸膛上,借力翻身钻出窗外,他便分毫不差地攀上了那一枝刚好点在窗口的长楸树的枝丫。 碎散的花瓣在空中划出一个半圆形,继而飘散零落,在地上洒了一片。 少年人身形灵活,但见他猴儿般在枝杈间游移一番,三两下就已从树上爬下,双脚初一点地,不得片刻休息,旋即火烧屁股般冲入了黑暗中。 二爷被周望舒以一粒肉干击中麻穴,扑棱棱落在地上,再起身追去时,已与白马隔了一段距离。 白马向着偏院的一个小湖跑去,因他的功夫在二爷面前等同没有,想要以弱胜强是绝不可能,他便穿过九曲回廊,扎入假山丛中,试图借助地形优势甩开二爷。 第29章 况且白马知道,二爷此人虽不怎么要脸,可勉强还算是个正人君子。方才两人在房中独处,对方又喝多了酒,一时情动难以自持,也是无可厚非。只消让他吹吹冷风,清醒过来,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自己,热情与耐心都消磨干净,应该也就会离开了。 湖边布满假山,湖中荷花茂密,夜风一起,花摇影动如梦似幻。 二爷一路追着白马,只见他的身影在黑暗中忽隐忽现,被弄得头晕脑胀。 片刻后,他果然如白马所料,逐渐冷静下来,刚刚停下脚步,准备回房睡觉。 忽然刮起一阵狂风,风吹云动,遮蔽明月的乌云散开,银辉遍洒大地。二爷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感应,微微侧头,透过左前方假山间一道极细小的缝隙,远远窥见了白马的身影,见那少年紧紧贴在假山后,朝外边探头探脑。 “着——!” 二爷一声爆喝,但见他手掌一摊、手指一勾、手臂一振,指间夹紧周望舒打他时所用的那颗肉干,将内劲灌注其中;再两指一弹,手中肉干登时化作神兵利器,眨眼间就已穿过假山间的缝隙,一招点中白马的大腿。 二爷得意洋洋地吹着口哨,小跑上前,“我看你往哪跑!” 白马绕来绕去,将自己也绕得稀里糊涂,正扒着假山寻找二爷,冷不防大腿根上一痛。他的腿脚登时失去知觉,手上没有东西可抓,整个人不由自主地软倒下去。 眼看着白马就要倒地,却在最后一刻被二爷稳稳接住。此人轻功高强,身形好似幽冥鬼魅,也不知是从何处飞来,只是一个呼吸的功夫,他便已无声无息地闪现在白马身前。 二爷将白马一把捞进怀里,贴在他耳边笑问:“小马儿如何跑得这样快?难不成真是马儿变来的?你让爷骑一回,好弗啦?” 白马惊疑不定,问:“你!你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他对旁人的视线十分敏感,然而方才根本没有感应到任何人的目光。回味过来,顿觉二爷好似一只翱翔高空的鹰,将自己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随时准备俯冲下来将他一口叼走,令他莫名害怕。 二爷大笑道:“我从来处来,往你所在处去。说起这个,你只怕是不晓得,原本我已经打算回房歇息,可谁料刚动了这个念头,忽然就起了一阵狂风,闭月浮云刹那间消散。我一侧脸,便见到你在月下如明珠生辉,令人移不开眼。” 白马被二爷封住腿上的要穴,摁倒在假山上。 他咬牙切齿,以双手将自己和对方隔开,低声骂道:“先前,我认为你是武林豪侠,对你毕恭毕敬,然而你却如此不讲江湖道义,恃强凌弱。今日你若欺侮我,来日我必、我必要将你碎尸万段!” 小湖偏僻,夜色深沉,白马带着喘息的低吼在这情景中,竟变得有一丝旖旎。 二爷欺身上前,如阴云般将白马压住,重复他的话,问:“来日?”他捉住白马的双手,摁在自己心口,“你听听我的心。” 白马怒不可遏:“都是龌龊念头!” 然而到了这时候,二爷嘴上虽这样说,但是并没有即刻动手。 他只是言语戏弄,嬉笑道:“我可算明白,那夜那姓桓的臭小子,为何定要将你掳走。”他认真地看着白马,眸中只有白马的身影,仿佛天上地下,只看得到他一人,低声道:“莫要乱动,挑起我的邪火,你可受不住。” 他摊开手掌,一把抓握住白马的一侧臀瓣。白马身无二两肉,唯有屁股还不算太瘦,加之常年练舞、筋骨柔软,二爷抓住捏了两下,似乎觉得手感颇好,忍不住赞了一句,又使劲儿捏了两下,最后重重一拍,笑道:“等等,还未到时候。” 白马看着二爷的眼,知道他并不是这样不解风情的人,再听他说出这句话,只觉得此时的情景奇怪极了,不禁发问:“你在等什么?二爷,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到底要做什么?” 远处房顶上,瓦片轻响,哒哒、哒哒,极富律动。若有人仔细一听,则会发现那是一阵极轻微的脚步声。 二爷耳朵抖动,咧嘴狡黠一笑,以一种全不必要的声量大喊:“你二爷最是爱马,在青州有个牧场。想把你买将回去,剥光了衣服,嘴上栓个马橛子套在房中,养一辈子!” “我还从未养过羯马,想来你这白花花的大腿缠住爷的熊腰,喊我用力,也是别有一番风情。”偌大庭院中,仅有两人紧紧抱在一处,二爷说话的声音却越来越大,无比突兀。 白马被点了腿上的穴道,上身却还能动,“羯马”二字将他埋在心底的曾经受辱的回忆引了出来。 他气得眼眶通红,虽自知完全不是对手,还是挣扎着与二爷过招。 二爷以掌接拳,交手时击出一连串噼啪脆响。他打得并不认真,分神留意着黑暗中的脚步声,忽然耳朵一抖,听得那脚步声变换了方向,正朝着自己赶来,于是便急忙忙低声喃喃道:“来了来了。” “我要杀了你!” 白马反抗不成,反被对方将白皙的手掌攥住,二爷手掌滚烫,将他弄得浑身颤栗。 过不多会儿,两人俱是薄汗覆面、气喘吁吁。 二爷抓起白马的手掌,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轻轻舔了一下,笑道:“你以为周望舒会来救你?他不会,他不敢,因为,他害怕。” 白马浑身战栗,发出喘息:“唔……” 耳边蝉鸣蛙叫,头顶星河天悬,自然万物辽阔壮丽,他却被挟制在这一座人造的楼阁中,被人亵玩。此情此景,他的身体却还不争气地,起了微妙的反应。 白马脑海中闪现出周望舒的身影,他策马徐行,寒夜中剑刃随风掠出,轻而易举便将那些包围着他、斥骂他、挑衅他的狂人,一刀毙命。 可自己却卑微如蝼蚁,周望舒救了他一次,不会再来救他第二次。 白马既难过又气恼,十分想彻底打开气海,将二爷炸死算了。 只不过,他毕竟不是个冲动的人,且在三年前吃了教训,知道此招凶险,稍有不慎便会爆体而亡。故而这三年中,他一直尝试着以佛门心法固本培元,再以此心法催动光明真气,因势利导,化去真气中的凶煞。目前,他已经能够控制一股光明真气,在体内流转一个小周天。他稳住心神,暗自放出了这一股真气流转只腿部经络,试图冲穴。 然而二爷的点穴手法极巧妙,白马不曾在别的地方见过,他体内的真气流转一个周天后,竟并未起丝毫作用! 二爷得意挑眉,大喊:“若他真来救你,我这个曹字倒过来写!” 白马似有所感,抬头一看,瞬间双瞳紧缩—— 只见月下屋檐上,那人一袭白衣翩然而来,面目冷若冰霜,肩头停着一只胖嘟嘟的雀鸟,正扑棱棱拍打翅膀。 周望舒,来了。 “救……唔!” 白马大叫救命,被二爷一手捂着,心里咆哮:不是说“曹”字倒过来写吗?! “唔唔唔!臭混唔!”白马在二爷手上咬了一口,骂出两颗字,又被捂住嘴。 “他还真来了。”二爷低声咕哝,双眼紧盯周望舒,琥珀色的眼珠转个不停,随即一定。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动作一滞,旋即收起手掌、加大声音,把脸贴近白马,令两人脸颊相互摩擦,“小美人儿太也热情!” 白马双眼圆睁,颜色灰绿,比之湖水更加清澈灵动。二爷吞了口口水,趁着白马挣扎,一口轻轻咬在他脸颊上,“乖一些,疼你。” 在高处看来,乃是一副耳鬓厮磨、欲火燃烧的模样。 白马知道此景不堪入目,不敢发出声音——他不愿让心中偶像,瞧见自己如此狼狈的模样。他再次催动真气循环周身,血气猛然涌起,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撑爆,他却咬紧牙关死命硬撑。 二爷全心听着屋顶的动静,一面做着夸张而并不实在的假动作,忽觉脸上一热。他一转头,便见到白马口吐鲜血、双目布满血丝——这少年不知何时已经冲开穴道。 不仅如此,白马还以其人之道治其身,一指点在二爷的大腿上,竟是将他的点苍七绝指完全临摹! 二爷动弹不得,白马解气地冷哼一声,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见二爷咋咋呼呼地大喊大叫,忍不住再抬腿狠狠踹了他几下。 然而,白马自己是强行冲穴,腿脚尚不算灵便,一是担心二爷冲开穴道擒住自己,二是想着周望舒快要到场,不愿让他见到自己的狼狈模样。他便强撑着不适慌忙逃窜,跌跌撞撞地走到湖边——突然眼前一黑,抬腿迈步,愣生生就走进了湖里! “周溪云!看个屁快救人!” 白马意外落水,二爷一时间腿脚不能动弹,只得抬头朝高处大喊。 周望舒刚刚走到当场,闻声未有犹疑,但看其肩头雀鸟惊飞入天际圆月,他的身影如电光一闪,顷刻间已跃至湖心。 白马长在苍莽草原,是个旱鸭子,入水便如泥牛入海、无迹可寻。 白衣剑客脚尖点水,凌波荡漾,转身轻旋两周,竟踏水而行,没有高超的天赋与多年苦修绝无可能。他眉峰微蹙,循着水面波纹,摘下佩剑,啪地甩到二爷脸上,一个猛子扎进水里。 荷花池中淤泥水草满布,目之所及几乎都是一片黄绿土黑。 周望舒气也不换,张着眼睛四处游动,觑到个白晃晃的影儿,双腿一抖冲上前去——伸手一捞将东西拿到面前,却是不知谁扔下来的手绢。他的嘴角泄出一连串小小气泡,转身换了个方向,朝湖心那一丛幽绿茂密的水草扎了进去。 时间过去小半刻,周望舒和白马都不见踪影。 “难不成坞主也有被水淹的时候?”二爷心里担忧,强行冲穴,自言自语道:“回头得跟师父说道说道,这点苍点穴手法,人人都可冲开,我练它到底有何用?有……何用?有何用!日!冲不开?那小鬼什么来头?!” 水下,白马陷入昏迷,微卷的赤红长发与水草缠在一起,仿佛被森绿鬼影拉入无边深渊。月光穿透水面,洒落在他惨白的脸上,显得他仿佛已经出离了人间苦难,永远归于沉寂。 周望舒气息将绝,穿过簇簇水草,拨开带刺的莲花根茎,脖颈间被划出数道细小血线,终于找到白马。 “哗啦!” 白衣剑客怀抱气息奄奄的少年胡儿,从水底跃出,谪仙降世般落在二爷身边。 “哗啦!” 谁料二爷先一步强行冲开穴道,抬脚就朝湖里扎去! “二哥?”周望舒落地抬头,只见二爷留下的一个朱红色的魁梧背影。是夜,他两度入水,救出两个自己投湖、秤砣般沉底的旱鸭子,面上无可奈何,心里千头万绪。 白马已经长大,周望舒单手拎着,会拖到地上。他似乎觉得这不是很方便,干脆将白马打横抱在怀里。 对于二爷则没什么所谓,周望舒将他随手掂起往肩上一搭,肩头坚硬的肌肉磕在他肚子上。只听“噗”的一声,二爷从口里吐出小鱼一条。 吱呀—— 周望舒毫无困难地走到白马厢房前,推开门后,把二爷随手往地上一丢,将白马小心翼翼放在床上。 他取来热水、干棉布,径直朝床的方向走去,经过二爷时,看他那睡得香甜的模样,周望舒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上腿一抬,随意一脚踩在他小腹上——二爷便如同一头鲸鱼,噗噗地喷出小水柱。 二爷爆发出一连串咳嗽,终于装不下去,暴起大骂:“有你这样对待哥哥的?!” “我该把你剥光了天葬,令鸟儿分而食之,舍身饲鸟,你此生也算是做了件好事。说不得还能成一代高僧,青史留名。”周望舒给白马擦脸擦身,换了套干净衣服,“说了,莫要欺负他。” 二爷坐在床边,望着白马并不轻松的睡颜,撇撇嘴,道:“哥就想看看,你到底会不会救他,没想到你周溪云也是有心的么。” 他说着,伸手在白马脸上掐了一把。 周望舒一把将他那不安分的手拍开,不答,只说:“去厨房端碗姜汤来。” “老子不去!”二爷翘起二郎腿,伸手揪周望舒的头发,咕哝道:“你倒命令起哥哥来了。 剑客甩起抹布,掸开二爷的咸猪手,问:“去不去?” “不去!打死不去——!”二爷屁股黏在床上,翘起脚尖,耀武扬威似的颠了两下。 “咳、咳咳。”周望舒半夜受风,咳了几声,起身欲往厨房。 二爷摁住他,鲤鱼打挺跳起来,两步跨到门边,十万分的不耐烦:“去去去去去!” “周大侠?”白马悠悠转醒,气若游丝,意识恍惚睁不开眼,只隐约见到一个模糊的白影,“多、咳咳、多谢。” 周望舒手掌冰冷,覆在白马额头,道:“你无大碍。” “那日,我下山……”白马正说话间,不料二爷来得如此迅速,哐当一声踢开门。 白马皱眉。他原本借着落水,轻声细气想惹周望舒怜悯,好与其攀上关系——自己虽尊敬周望舒,不愿被他厌恶,可报仇的事情远比任何东西重要。更莫说自己这样的人,哪里还敢求周望舒另眼相看? 然而,话才开头便被打断,多了个讨厌的人在场。 白马与二爷大眼瞪小眼,实在不怎么“柔弱”得起来。 二爷与周望舒相对而视,也横不起来了。 场面尴尬,气氛全无,白马一时间不知该用什么语气继续说。 第31章 拒绝 在场三人,仅有周望舒一人不觉气氛有异,他见白马欲言又止,却不知其想说些什么,只得率先打破沉默,道:“雪……白马,令你沦落至此,是我二哥的错。” 他的语气仍旧淡淡的,仿佛开口呵气便能带出一缕白雾。 第30章 “喂!一个巴掌拍不响啊,他也有错!”二爷打断周望舒的话,挺起胸膛表示不服。 白马见周望舒在场,知二爷不敢胡来,抬眼望向他,质问:“我有什么错?” 二爷呵呵一笑,道:“你的错处有三:一,你生得太过合我心意,令我见了便心生欢喜。二,你惯常装出一副虚伪姿态,与你好好说话,你却阴阳怪气。三,我满心欢喜追求你,可你接近我却是为了他,我一颗真心原本琉璃似的,眼下已经摔得鸡零狗碎。我知你见上了周溪云,必定会将我抛诸脑后,可你也不想想,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么?” 他说着,伸出食指戳了戳周望舒的发髻,问:“啊,你说你是么?” 瞧他那副委屈模样,硬生生颠倒了黑白,不止颠倒,甚至还要倒打一耙。 白马无话可说,不过他回忆方才的情形,忽然发现一件事情。 二爷应该早在出门时,就看见了周望舒的身影,故而半道返回,捉弄自己。他故意大声说话,为的是让周望舒听见;他捉住了白马,却并没有真的动手,不过是在周望舒面前做戏,想要将他引过来——看周望舒会不会对白马出手相救。 可,这是为何? 白马眼神扫过面前两人,见二爷伸出不安分的手,贼兮兮地戳周望舒的发髻,周望舒微微动了一下,向二爷丢了一记眼刀,可他的眉目间并没有怒意。无须推断,白马便知道他们感情甚笃。 至于二爷偶尔会在背后说周望舒的不是,则是此人惯常胡说八道,嘴上没个把门的,言语无心开玩笑罢了。先前白马为此愤愤不平,现想来还是自己太嫩了,太过较真,试想像二爷这样的急脾气,定然是个快意恩仇的人,他若真不喜周望舒,一定不会认这个兄弟。 白马深刻地记得,周望舒曾说过一句话,他说“我的血,是冷的。” 当时,白马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他不觉得周望舒是个冷血的人,若真冷血,他便不会忍住仇恨救自己于危难。二爷是否也跟自己一样,认为周望舒并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他总在言语上“占便宜”,是否只是不喜欢周望舒身上的一些脾气习性? 譬如万事皆不关己的冷淡、譬如不分青红皂白地憎恶胡人。 所以,方才他借着欺负白马的机会,激周望舒伸出援手,去救一个倡优、一个胡人、一个与他并不相干的平常人。 白马想着,忽然觉得二爷在自己心中的形象,莫名地高大起来,就连他嘴角挂着的那一抹傻笑,也很有些高深莫测的味道。 可是如此良苦用心,周望舒是否能明白?或许二爷根本不在意被误解罢。 周望舒见白马被二爷呛得无话可说,飞快地瞥了二爷一眼,道:“闭嘴。” “哦。”二爷在嘴上划了个叉,侧脸对白马咬牙切齿,“你笑什么?小心爷打你屁股。” 白马见此情此景,忍不住笑了出来,周望舒在场,他可不怕,“笑你!” “楼里人多口杂,说话不方便。”周望舒拿着一条干棉布,摊开盖在白马头上,不太熟练地以棉布包着他的头发,擦两下、停一下,如此反复,白马的赤发仍贴在脸颊边滴水。 白马不好说话,二爷却看不下眼,撂下手中东西,抢过棉布,包住白马的脑袋一顿搓。 不一会儿,白马抖抖脑袋,头发已经半干。 周望舒的表情虽无变化,眼角眉梢却带着一丝尴尬,又从二爷手中接过姜汤,喂到白马嘴边,道:“喝药。近来诸事缠身,不得空闲。但那时说过的话,我还记得。” 二爷偷偷插嘴:“他没钱、没权,还怕乔姐,日日偷偷向我问起你,却连面也不敢露。你若嫁给他,定受不了婆婆的折磨。还是爷英俊多金父母双亡还经验……” 周望舒不多言,剑柄轻摇,点中二爷的哑穴。 白马一口热汤下肚,感觉整个人又活过来了,笑道:“未曾想您还记得这话,我已经觉得心满意足。三年前你我共同经历身死,无奈世事无常、天意弄人,原本我以为此生再不能见到您。谁想前几日展艺时,我听见您为檀青喊了价,立即就认出那声音是你,后来知道您并没有对他做什么,而是将他接到后院,另有安排。您的事,我在三年前也算知晓一些,眼下心中隐隐有些猜测,想着您或许是在谋划大事,必定事务繁忙,故而不敢贸然前去找你。” 周望舒盯着白马,看了片刻,道:“我不是个食言而肥的人,三年前未能寻到你便离开,是因有要事在身,不可耽搁。前几日见到你,我嘱咐二哥代为照顾,只不想所托非人,反倒让你受了欺负。你不必再来找我,此间事了,我会带你去江南。” 白马:“可我找你,并不是为了去江南的事情。” 周望舒不解,看着白马:“为何?” 白马:“我已经长大,是个男子汉,自然不必处处寻求别人的庇佑。只不过,您知道我身负灭族大仇。柘析白马是男子汉,一愿为族人报仇,二愿替叔叔赎罪。” 周望舒:“与我何干?” 白马:“我知道您自有一番谋划,虽不敢妄自揣测、不会与任何人提起、不会再去深究,但我知道您是个仁义为怀的大侠,跟着您,我的两个愿望都能达成。周大侠,我想要为您效犬马之劳,只求您能借一股力,助我复仇。” 周望舒:“我们不同路。” 白马:“周大侠,我知道我们的目的不同,然而此事若办了,矛头终将指向一人,咱们殊途同归,我知道很多东西、我手……”他说着,想起二爷还在场,及时住嘴,道:“请让我助您一臂之力,更请您帮帮我。” 二爷冲穴跟玩儿似的,听闻白马的话,露出一副极夸张的吃惊神情,叹道:“哟,没想到你是真聪明,他的事儿都让你几句话给猜完了。”他无事可做,嘴也闭不上,用靴尖去撩白马露在被子外头、光洁的小腿。 白马被火舌舔了一般,向后闪躲,“别碰我!” “别碰他。”二爷的脚掌被周望舒一剑拍开,当即哇哇大叫。 白马憋不住笑,感觉周望舒一来,自己便像小孩儿被欺负后找来大人帮出气似的痛苦。 他见周望舒满脸无奈,却又毫无嫌恶的神情,不由羡慕起二爷。心道,他们不是亲兄弟,但感情甚笃,可如今我在世间唯一的亲人、我的两个姐姐,却不知正漂泊在什么地方,她们是否还在人世,是否会受他人欺凌? 白马心中片刻欢喜、片刻失落。 周望舒思虑清楚,果断地答道:“我不知你如何猜测,也不管你如何猜测,我行事问心无愧,只是不便多言。你年纪尚幼,又是全族唯一血脉,我不会让你牵扯进来。此间事了,我会兑现诺言,带你回江南。其余,不必挂心,谨记心中更不可装着仇恨。” “我可以帮……” “无须多言,不可与人提起我,不可前来找我。”周望舒说罢,将药碗放在二爷手中,转身离开,临走前了嘱咐一句:“先前让你办的事,麻利点办好了,乔姐生起气来你自己去交代。” “交代个屁,她能管我?还有你,你那是跟哥哥说话的语气?越来越不像样了。”二爷将碗一撂,双手扯着自己的耳朵,诡异地一面点头答应、一面满口抱怨。 他见白马挣扎着试图起身,一手将白马摁倒在床上,语气不善,骂道:“睡你的睡你的!二爷发话,明日停工休息不接客,何苦如此拼来?” 白马从周望舒嘴里撬不出东西,只能硬着头皮对二爷旁敲侧击,问:“你跟周大侠都住在后院,是他在教导檀青?檀青过得好不好?他都学了些什么?” “你无须知道得太多。”二爷看着周望舒离去的方向,叹了口气,罕见的没有多言。 白马心道,二爷是不屑于说谎的人,若自己猜对,他定然一口就承认;若是猜错,他也断然会否定。如此遮遮掩掩,则必是另有隐情,只不过他不愿多说。 他试探性地问:“不是周望舒在教檀青,但有人在教他,对不对?那是什么人?你们有很多人,是一个帮派?” 二爷酒醉后口干舌燥,起身咕咚咚喝了半壶水,他不答白马的问题,反问:“那小子是你哥们儿?你两个相互牵挂,倒是很讲情义。放心罢,他很有点用处,他们不会让他出事。而且有我在,我会保他安全无虞。” 白马皱了皱眉,“他不爱想事,你们不要骗他。” 二爷似乎是累了,不答、不动。 白马可不愿再招惹他,把心一横,蒙头大睡。可他又不敢真睡了,一对绿眼睛骨碌碌地转,不过一会儿就听见二爷发出微微的鼾声。 白马掀开被子,见那朱衣男人盘腿斜椅在窗框上,凉风穿堂入室,吹动他额前几缕翘起的发丝。刀眉、漆黑的睫毛,眉间一道悬针纹即使在睡梦中也未消去。 他能有什么忧愁? 白马轻脚默手地起身,围着二爷转了半圈,对他比了个中指,又伸出一根食指,在他眉心处虚虚地划了一下。 第二日,午后阳光暴晒大地。 二爷在一片金白中缓缓睁眼,见自己身上披了条薄被单,呜呜叫着跳到床上,差点把白马吓得魂飞魄散。 “你疯了?”白马正酣眠中,突遭一庞然大物从天而降压在身上,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双眼瞪圆,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波斯猫。 他尚没有认清眼前的情形,只觉得好梦被人打断,一肚子气无处撒,大吼:“滚!我不想与你说话!”说罢扯过被子,似乎又要蒙头大睡。 “你还是心疼我么?昨夜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二爷拉着白马的被角,把下巴搁在他的手上,微微侧脸、仰着头望向对方,笑道:“可我现在才想起来,昨夜那酒水莫名其妙,竟是越喝越多。你个小东西!”他伸手,在白马鼻梁上轻轻一捏,被后者摇头甩开,便继续自说自话,“你不知我只有三爵的酒量,多了,人就痴了。” 白马被人当面戳破了小动作,表情僵硬,梗着脖子支支吾吾:“那我,还、还不是看你喜欢喝酒!你身上总带着股酒气。” “酒非好物。”二爷摇头晃脑,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摸摸白马的脑袋,道:“你今日歇着罢,日日喝酒看着怪可怜的,往后二爷罩着你。” 白马撇撇嘴,咕哝着:“谁要你罩?你不来祸害我,我便谢天谢地了。” 二爷苦笑道:“我又不是故意欺负你,我原是想好好疼你,谁想你自己脑中成天装着那些个,什么,对,那些个‘龌龊东西’,自己晃晃悠悠走水里去了。老子吃沙子长大的人,想也不想,方一能动弹便跟着你一起跳了下去,你都没有一点儿动容。” 白马:“……” 二爷忽然想起什么,掰着白马的下巴,仔仔细细打量他,问:“还来强行冲穴,你学过点穴么你就冲?脾气比你二爷还急,让我看看可有内伤。” 白马使劲摇脑袋,甩开二爷的手,无奈道:“您离我远些就成了,真的,二爷,我那是牙齿磕了嘴唇,碰的。” 二爷凑到白马面前,迅速在他额前落下一个轻吻,不待白马反应,一跃而起,兴高采烈地推门而出,大喊:“老赵?老李!今儿爷请客,所有账都记老子头上——!” 白马目瞪口呆地望着前方,两扇木门打开,日光爆裂,照得人睁不开眼。 二爷几乎与门框同高,站在门口,颇有种顶天立地的意思。他似乎对白马的视线若有所觉,挠着后脑勺、转过身来,高高扯起嘴角给了白马一个露齿的微笑。 “砰!” 二爷笑得灿烂,冷不防撞在门框上,面上立即由笑转怒,骂骂咧咧地跑走了。 白马忍了好久,终于在大门阖上后,捶着枕头哈哈大笑。 第32章 夜访 那夜过后,二爷又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或许是他太过自信,或许是根本没有将白马那三脚猫的功夫放在眼里,纵使他知道白马与自己接触,目的并不单纯,却仍旧毫不设防。 此人成日游手好闲,那对琥珀色的眼珠子一转悠,就会将青山楼闹得鸡飞狗跳。或许是钱多烧心的缘故,他不是在楼中吃喝玩乐,就是出门耍个一两日,时常大半夜才回到后院。只是无论多晚,只要他一回到楼中,必然先去找白马,给他送些莫名其妙的零碎小食和小玩意儿。 白马看着他那没心没肺的模样,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可忙的,实在担心周望舒的谋划,会不会因为这个不靠谱的人而半路夭折。 不过,二爷信誓旦旦地说要“罩着”白马,或许也算是说到做到。 白马陪客人喝酒,二爷在门外唱歌;白马被客人欺侮,二爷抡起拳头就上。 总之,自认识二爷,白马日渐地消极怠工,成天懒洋洋躺在窗边一张破旧的木躺椅上,看街市上人来人往。等到日光晒红了半张脸,他翻个身再睡到日落西山,偷偷摸摸跑到温泉池子里,边洗澡边做糖水煮鸡蛋。 不想张嘴开吃时,忽听哗啦一声水响,温泉池子里竟钻出来一个人! “什么人!” “莫再生气了,小马儿。” 白马哗啦啦钻出池子,便见二爷嘴里插个小管儿,尸体般从池底浮出。他被吓得再钻进水里,打翻破陶碗,甜甜的蛋花洒满池子,变成水中月。 两人拳脚相加,从水里打到岸上。 二爷凭着一身好轻功,每每要被打中便蹿上房顶。 白马只能在下边抡着拳头干瞪眼,大骂:“我不想与你说话!” 二爷委屈极了,蹲在房顶上,双手托腮,喃喃道:“昔日举案齐眉,现成糟糠之妻。你如何能过河拆桥,见上周溪云便将我弃如敝屣?” 白马:“……” 到后来,白马的客人都被二爷赶跑了,赚不到钱,又不愿意拿二爷的钱去花用,只得四处向兄弟姐妹们化缘。幸而他人缘好,总能讨来些东西。 这时候便显出了二爷的矛盾处。 他虽说他喜欢白马,成日成日绕着白马转,可又半点看不出有要为他赎身的意思。按照白马的心机,以二爷如此财力而言,白马想哄得他为自己赎身,并非难事。谁想,白马见了二爷,总忍不住从心底冒出一股无名火,说什么都不愿对他低头、求他帮自己的忙。 他当然也知道二爷对自己很好,可他更明白两人短短数十日相识,再喜欢又能好到哪里去?故而,白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过二爷的真心。 他一直将临江仙的话记在心里:身在青山楼,最忌讳的就是自作多情。 可是,自个心里头的计较是自己的打算,人世间的事却并不都能遂人愿。 两个人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你来我往一段时间,白马自己都不知为何,竟开始有些习惯了——若有哪,日二爷不来烦他,他还会莫名其妙地想起来,当真是奇也怪哉。 第31章 幸而,二爷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楼中,这几日他就一直未曾在白马面前出现,想必是出了远门。 冯掌事碍于二爷的身份,一直不好出面斥责白马,索性两眼一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白马也就什么都不做,坐吃山空,成日闷在自己房中。 五月末,三更天,春夜豪雨不停。 青山如是楼灯火摇曳,生意受天气影响,娼妓们难得清闲,早早歇下。橘色风灯盏盏熄灭,唯余看门跑堂的杂役,还耷拉着眼皮子苦熬。 无人看管与打扰,白马高兴坏了,他没有像别人那样蒙头大睡,而是趁机关门闭户,躲在房里练功。 他从床底下取出两根树枝削成的木棍,棍身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他凝神屏息,以棍为剑、为刀、为枪,脑海中的画面走马灯似的交替浮现,全都是这些年月中,他所见过的武功招式。 然而,记忆最深的,仍旧是黑暗洞穴中,乞奕伽用过的“守道奉志”。长枪如银龙空中舞,白马总是忍不住幻想,此招若是父亲用来,会是何等的英武模样? 可惜,自己以前从未看过,以后也再看不到了。 白马抖抖脑袋,眼神定在手中的一把匕首上,道:“我不可再悲春伤秋,再过七日,便是与董晗约定再见的时间。” 那是一支极普通的匕首,白马抽刀出鞘,以一食指轻扣刀鞘内沿的机关。只听“咔哒”一声,鞘中弹出一个严实的小暗格,格中装着张泛黄的青纸。 青纸折痕深重,其上更是布满斑驳的暗色痕迹,只叹纵使曾经有血有泪,在这冰冷黑暗的刀鞘中装了近二十年,连赤红血色都已经消退成了淡淡的青黑。 匕首反映着烛光,打在白马没什么血色的脸颊上,他自言自语道:“周大侠暂时不会让我参与他的谋划,那么董晗这边就更不可松懈。我知道,董晗看不起我,他不一定会将这约定放在心上,可我必须时刻准备好,我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拿出个办法给他。” 哐的一声,白马阖上匕首,单膝跪在床边,从床底拖出一个破旧的木箱子。 他小心翼翼地将匕首放进木箱中的另一个小盒子里,再以油布裹了两层,关上箱子时,不禁伸手在小盒子上轻轻拍了两下,喃喃道:“姓孟的近日也不见人影,若再不来,我便不得不托人给他传讯了。” 董晗刚刚提出烦恼时,白马就想到了禁军。大周自先帝时便有铁律,在京藩王一概不许养兵,少数几个功臣获许培养自己的护卫队,也仅仅只是作为仪仗。故而,禁军乃是京城唯一的戍卫军,是京城唯一的武力,谁若想要控制洛阳,则必先控制禁军。 这一点白马知道,不光他知道,所有人都知道。 然而,董晗没有提起禁军。 为何?因为他没法拿下禁军。 都说君权神授,天下人本就是皇帝的臣民,本就应当效忠于皇帝,此外,朝廷又给了他们该有的官职、俸禄,只此一点,每个官员都该感恩戴德。然而,数十年前京中两位巨富争豪,并穷绮丽以饰舆服,就连先帝也对其中一人暗中相助,开启了一个穷奢极靡的时代,极少有人能在此时以忠心战胜欲念。 皇帝已经不能再为他们加官进爵,否则长此以往,终有一日,他们会与天子仅有一片纱的距离。况且,天子所赐官爵都无法填平心中欲望的人,你怎能期望他们的忠心?今日天子赏赐财帛,他们便为天子所用,明日他人给予他们更多的钱财和律法所不能容的权力,那么他们是否也能改口将他人当作天子? 想必,禁军的高层将领已经被别人招揽,而董晗所代表的帝后,既拿不出更好的东西,也不相信他们的忠心。故而,他们对于禁军束手无策。 白马先在那时想到禁军,自然就想到了孟殊时等一众禁军中的小军官。 再到上回半夜与二爷吃饭,因一招“飞鸿踏雪针”,说起孟殊时的幽州军出身,他便更加留了个心眼,一是想:这姓孟的会否曾参与过十八年前的那场血战?二是想:这些幽州军的旧部,若跟着赵王干过“大事”,自然是前途无可限量,缘何跑到京中做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出来单门独户地干?赵王梁伦势力很大,即使要用人,也根本轮不到孟殊时这样无权无势的小角色。 故而白马推测,以孟殊时为首的一众脱离幽州前来进城的禁军小头目,已经不算赵王的势力。并且,他们的官职太过低微,京城中的人,谢瑛、广陵王、桓家,他们身处高位,俯视其下,都看不起这些武夫。 可是,白马却一直混迹市井,身处尘埃泥土中,仰视其上,恰恰看到了他们可以利用的地方。 反复思虑后,他觉得把孟殊时介绍给董晗驱使十分可行。白马闭眼回想,粗略一算,已近半月不见那姓孟的,既有些无奈,也在心中嘲笑:这些人满口情情爱爱,只不过是玩玩而已,自己半句都不可信。 片刻后雨势稍减,青山如是楼门口的迎客铃叮咚作响。 一名杂役正打着瞌睡,冷不防脑袋忽然磕在桌上,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一抬头,便见到一名戴着斗笠的黑衣客疾行入内,他忙不迭跑上前去,笑道:“风雨迎贵人,孟爷来得……” “废话少说。”孟爷两指捏着块碎银,轻轻一弹,正打进杂役外衣内袋中,“你知道我来做什么。” 杂役见怪不怪,连连道谢,将孟爷送到二楼,见房间里还点着灯,便道:“点绛唇等着您呢。” 孟爷站在门前,余光瞟见杂役退下,而后才摘下斗笠、振衣抖水。 他伸手曲指,轻扣三下门扉,轻轻地问了一句:“白马,能进来么?” 哐当一声,门开了道缝。 这人可算是来了!白马一开门,心里乐坏了。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谄媚,便只穿月白里衣,先将脑袋探出仰头望向来人,假装是从床上爬起、睡得迷迷瞪瞪,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道:“进来呗,我又不是女子。” 孟爷推门而入,将斗笠放在桌上,是个眉眼英气、气度儒雅的武人。 他道了一声“冒昧叨扰”后,就那么站在原地,不动了。 逛窑子倒还讲起礼了,孟殊时也算是个人物。 白马苦笑,将椅子拖出来,随口道:“坐吧,浑身酒气,孟大人的饭局刚散?”他看着孟殊时,心道这人忒奇怪,大大小小也是个当官的,在自己面前却总有那么点儿愣头愣脑的味道。 “同僚都是失意人,没钱来青山楼吃喝,请他们下馆子聚聚。”孟殊时坐下,从腰间截下短刀,立在桌边,“房里点着灯,以为你没睡,这才进来的。” 白马点点头,道:“前半夜闷热睡不着,你淋湿了,我去后厨拿碗姜汤吧。” 孟殊时攥住白马的手腕,将他拉回来,贴着少年白玉般的耳朵,低声道:“恍惚中以为走到家门口,实在是想你了。” 第33章 卧谈 果然,这地方没有善男信女,孟殊时毕竟不是真愣,三两酒下肚,什么事做不出来? 白马连忙抽回手,扯起袖子,将孟殊时与自己隔开,顺势用力给他擦脸,道:“孟大哥,你是朝廷命官,应当很清楚大周律法,不是我不留你,只是眼下还不行。若你心里有事,尽管说与我听,我虽帮不上忙,却没有地方可以出卖你。” 屋里点着油灯,焦黑的轻烟伴着滋滋声升腾至半空。 火光昏黄温暖,少年的面庞被黏上了朦胧柔和的光边,灰绿的双眸中仿佛有一潭刚刚被石子儿击中的碧波,让人不敢轻易碰触。 白马见孟殊时不答话,又接着说了一句:“自然,你若强行要留下来,我也挡不住你。只不过,我虽很喜欢你,然而此时让你……我并非心甘情愿,你留下又有什么意思?” 孟殊时略带歉意地放开白马,笑道:“你愿意见我已是帮了大忙。莫怕,孟某什么都不做,只想跟你说说话。” 白马心中暗道鬼才相信,面上却作出一副备受感动的模样,笑道:“您是正人君子,来来去去的客人那么多,只有你曾想过要帮我赎身。” 孟殊时叹了口气,道:“孟大哥是真心喜欢你,只可惜我没本事,在军中没法出头,一个铜板当两个使也存不下钱来,不知何时才能给你赎身。”孟殊时的兄弟们手头拮据,他也好不到哪儿去,只做个小小的殿中中郎,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想献殷勤其实很简单,你只须买些吃的来,和我谈些风花雪月又有什么用?白马心里觉得好笑,他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何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总喜欢和他们这些朝不保夕的人谈情说爱? 他不知这人为何就看上了自己,还许诺要为他赎身。 他只知道,赎身需要很多钱,姓孟的一时间断然拿不出来。白马只要抓住这一点,求孟殊时为自己赎身,多半可引他上钩、铤而走险为董晗办事,去赚取荣华富贵。 白马想着,忽然有那么点不忍,毕竟,孟殊时无论喜欢自己什么,他都是带着真心来的。 白马摇摇头,露出感动神色,道:“你能把我当人看,柘析白马已是感激不尽。然而,你既真心对我,我就更不能害你断子绝孙。只求您帮我离开此地,我不喜欢这里,孟大哥。” 这话倒是有一半真心,他此身残缺,不打算祸害任何人。 “我定然是要帮你的!白马,莫要自轻自贱。”孟殊时起身,帮白马把外衣披上,苦笑道:“莫要如此客套,我哪算什么大人?小门小户出身,真刀真枪杀出来。禁军里官员繁冗,都是外戚与藩王的亲信,拼死没什么混头。现只想多弄点钱,带你离开此处。你若喜欢平静,我们便归隐山林,不去听那些世俗流言;你若喜欢热闹,我便带你闯荡江湖、浪迹天涯,我的功夫还可以。如何?” 都是外戚与藩王的亲信? 白马耳朵轻轻抖动,是听得了想听的东西:孟殊时能看明白朝中的风起云涌,他知道各方势力已经划分了派系、甚至侵入了禁军,可他的语气又是那样无奈与愤懑,多半是不屑于此,又无奈于现实。 白马知道自己先前的猜测是对的,大家都在紧紧盯着禁军,都想掌控禁军。 他心中有了计较,试探性地问:“风大雨急,今夜怕是不能停了。你上半夜应酬喝酒,下半夜又淋了雨,一身湿漉漉的,若现在再出去吹风,纵使身体再好,只怕也会感染风寒。” 孟殊时毫不在意,摇头,耿直地说道:“不会,我常年习武,身体好得很。从前一直在苦寒之地,当了禁军以后,值守时更是日晒雨淋,也并没有因此就病了。” 白马无奈,心道这人怎么这般不解风情,我已经暗示得如此明显,他本就有留下来的意思,可这话到底是装作不知,还是真没听懂? 孟殊时浑身都是湿的,可他脊背挺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自带着一种翩翩风度,面上更没有寻常客人的露骨神色。 白马不敢相信他有多正直,但至少从表面上看,孟殊时像是一个正人君子。而且,自己先前一番话,已经警示过姓孟的,得到他的承诺,相信他不会对自己动手。如今,白马将自己作为“鱼饵”抛下,孟殊时答应为他赎身,等同于跳起来一口咬住了钩子。 他决定还是兵行险地,今夜,将孟殊时留下来深谈。毕竟客人来去并不受自己控制,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白马笑道:“现在太晚,等你回家天都亮了。正好我这几日都闲着,白天睡了大半天,眼下并不疲乏,您就留下来,躺在床上养养神?” 孟殊时缩了缩脖子,似乎有些挣扎,最后点点头,沉声道:“我坐,你睡,我确实有些心事,说完就走。” 说罢,只听哐当一声响,桌边立着的短刀被他不小心踢倒在地。 孟殊时:“……” 白马忍着笑,站着看他弯腰拾刀,发现这三十来岁的愣头青,脸已红到耳朵根子。他心想,一样米养百样人,天底下有二爷那样没脸没皮的,却也有孟殊时这样正经的,此人到底喜欢我什么?他真喜欢我么? 白马劝道:“大人睡床,我坐着,反正我睡了也白睡,成日不做什么好事。” 孟殊时斩钉截铁道:“风尘中求得自保,比朝中钩心斗角更难。你面上谁也不得罪,心中却洁身自好,过得很不容易,我都知道。” 白马背对孟殊时倒水,闻言杵在原地,手中还拿着半包已经打开的寒食散,正准备倒进茶水里给姓孟的喝。 孟殊时见床尾有个小立柜,柜门因太老旧而没法完全阖上,露出一点旧棉被的被角。他便转头问白马:“柜中的棉被可用?” 白马这才回过神来,手一抖,把整包寒食散都倒入了杯中:“……”他连忙放下手中东西,急急忙忙道:“那床太旧了,是檀青用过剩下来的。我给你取我的来。” “不必,行军打仗,时常风餐露宿。能睡在你身旁,我该做个美梦了。”然而孟殊时的动作迅速,待得白马藏好东西回头时,他已经取了床被子铺在地上。 孟殊时倒地就睡,两手垫在脑后,侧头望向白马,道:“听闻近来有两人对你死缠烂打,那时我在外执行公务,不得照顾你。我明日带人教训教训他们?” 世界上还有人能教训二爷么?你可别给我添乱了。白马腹诽道,他对付一个二爷,已经是一个头两个大,若孟殊时再来添乱,那真是,他都不敢想了。 他见孟殊时坦坦荡荡地睡着,双眸反映出烛光,没有丝毫杂念的样子,心里一个犹豫,还是将方才那杯茶水倒出窗外,只把开水壶拿到床边,放在孟殊时身旁,道:“酒后口干舌燥,多喝水。” “多谢。”孟殊时狂饮两杯,赞了句“水很好喝”。 白马摇着头睡到床上,扯起被子将自己紧紧裹住,道:“孟大哥,我是个男人,这些事都能处理,帮我教训人的话请不要再说,平白惹人笑话。倒是你,年纪轻轻当上殿中中郎,日日都与圣上如此接近,前途无可限量,哪来那么多愁绪?” 孟殊时叹息,道:“我等小官,护卫的乃是圣驾所在大殿,日常就是巡防值守,若不是我时常抢着外出办公,只怕这一身武功都会废了。我听人说,有些人当了数年禁军,直至被外派也见不到圣上,何来‘前途’一说?” 白马:“人各有命,我不觉得孟大哥是平庸之人,纵使时运不济,也一定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我能看出来,你与别人不同。” 孟殊时躺着,纹丝不动,道:“我非自贬,而是你有所不知。禁军自前朝便已设立,后来却成了是大周开国的最大助力,这些事情,街头巷尾都有流传,想必你都知道。此一建制,利弊均等,如同剑有双刃。” 白马过目不忘,听过的传言故事更记得清楚,孟殊时所说的事,他自然知道。 周武帝的父亲,乃是前朝丞相。当时,禁军拱卫京畿,平日严禁佩戴武器。他趁皇帝出宫祭拜先祖,控制住洛阳武库,等同于扣住了满城禁军的“脉门”。待得皇帝回到宫中,禁军、武库皆已不受自己所控,于是不得不“禅位”。 向时,魏蜀吴三国鼎立百余年,曹丕称帝数十年后,封刘禅为安乐乡公,孙皓退守江东,天下一统近在眼前,终究还是为他人作了嫁衣裳。 周武帝为防藩王作乱,因循先朝王侯不可带兵入京、从燕赵等地挑选良家子轮流充当禁军拱卫京畿的旧制,却再不敢令禁军势大。 眼下,洛阳禁军由中护军选拔、考核、监察,由北军中候统率,下设左、右卫将军,领骁骑等六军、屯骑等五校,其下再各自细分。 如此,禁军受多人节制,难以在朝夕间生变。 白马点点头,道:“剑有双刃,看谁用得好。你们现在虽然受制很多,但皇帝不会对你们疑心,虽有掣肘的时候,却更加安全,这不挺好的么?” 孟殊时摇头,道:“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咱们表面风光,内里根本不得志,我也就对你说说,别……别看不起我。” 若换作别的诗句,白马多半不晓得,可这句诗他却很清楚。不为别的,只因为作诗之人闻名京城,正是作《三都赋》而使得洛阳纸贵的左思,客人们很喜欢谈论他。 左思曾作过《咏史八首》,其二有言: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都说这是对时局不满,因周朝沿袭前朝辅政大臣陈群陈长文所创之“九品中正制”,选官用官,皆凭门第出身。出身官宦世家,一出生有光明前程;出身市井中,辛苦操劳一辈子,也很难得到那些世家出身的高官的肯定。 如此经年累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局面。 孟殊时在此用了这句诗,同样也是对朝廷不满。 第32章 禁军聚集在王朝的权力中,其中大大小小的军官,各自掌握着不同层级的权力,高级军官往往受到各路势力的大力招揽,甚至会“货比三家”,最后择一于己最为有利的势力效忠,划分成大大小小的阵营,关系网无比复杂。 如此一再发展,各路势力已不满足于只招揽军官,更会将自家的子弟们派入军中,对他们全力相助,让他们逐步登上高位,以为己方势力谋求利益,增添一分与他人角逐的军事保障。京中数万禁军的阵营,转眼已经成为士族与王侯角逐的战场,将领官职高低全看出身。 如此,世家子弟参军便是将军,寻常百姓子弟拼死也只能任低级军职。 孟殊时的本事,白马并不清楚,可他的武功应当是极好的,而且他曾在幽州参军,能审时度势、从赵王手下全身而退,再入京为官,也可以看出,此人乃是一名人中翘楚。 只可惜他的出身并不高贵,故而一直郁郁不得志。 白马无奈道:“从前,我被抓到匈奴当奴隶,简直畜生不如,当时满心只想能有一口饱饭吃。故而在我看来,若不与人攀比,小门小户,家有余粮、身无是非,娶妻生子、白头偕老,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往后,咳,会的。”孟殊时说着,莫名其妙的咳了一声,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了。他沉默片刻,道:“其实,我并不想做禁军,成日待在宫中,实在没什么意思。少年时,我曾随同乡到幽州参军,在行伍中,晋升全凭军功。我喜欢战场狼烟,喜欢与兄弟们并肩作战。” 白马虽已有过猜测,此刻亲耳听孟殊时说出来,却又是另一番心情。他哽咽了一下,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稳,道:“既然如此喜欢,那你为何不再从军?” 孟殊时眼神一暗,摇头叹道:“经玉门关一役,我再不想打仗。我那时年轻,在军中官职不高,而且很敬佩……唉,不提也罢,此事,孟某问心有愧。总之,那一战中,我并没有拿到多少军功,甚至还因为事情办得没头没尾,王爷原本对我还有些印象,这一遭便惹了他的不痛快,不过,此事孟某问心无愧。后来我便离开了幽州,受试选入朝中作禁军,不过数年,混了个中郎,原本也算孟家祖坟上冒青烟了。” 白马的神情有些呆滞,喃喃道:“你是幽州军?” 孟殊时陷入回忆,眸光一暗,道:“玉门关外风雪夜,幽州儿郎浑身浴血,屠刀所对,却……不提,也罢。” 这是说不提,就能不提的吗? 乞奕伽临终所述,一一浮现在白马脑海——匈奴撤军,幽州军见并州军全副武装,便将他们当作叛军,尽数诛杀。 尽数,诛杀! 第34章 暗线 白马努力抑制住追问的冲动,不敢在孟殊时面前露出丝毫异常。可是,内心郁积数年、汹涌的愤恨与难过,哪里是忍一忍就能压制下去的?他用五指抠着被单,几乎要将棉被抠出五个洞,咬牙笑道:“不打仗,很好。可赵王势大,你为何舍近求远?” “那人刻薄寡恩,兄弟们跟着他做过许多错事,良心难安。”孟殊时闭着眼,对白马不设防备,也完全没有察觉到白马的异常,继续说道:“未知朝堂中明争暗斗,更甚于战场刀兵。赵王、谢国丈,两派势同水火,在我禁军内招兵买马,现我们如同一盘散沙。表面看来,风光无限,可我却知道,这是一株空心大树,朝不保夕。” 赵王梁伦和老国丈、太傅谢瑛同为先帝钦定之辅政大臣,只可惜谢瑛仗着自己有个做皇太后的女儿,在朝中只手遮天,先帝尚未出殡的时候,他便将赵王逼出了洛京。可他也不想想,赵王毕竟是藩王,且是个心狠手毒的老滑头,他一时退避,过了七八年时间,怎么可能不卷土重来? 所以,如今的官场上,赵王与谢瑛两派斗得最厉害。 所以帝后都很害怕,四处想办法,想要对付这两个最为危险的人物,而尤以并非宗室中人的外戚谢瑛为最大的敌人;所以,广陵王适时崛起,一是谢韶华的爱让他奋进,更多的是外力拉扯着他,让他不得不成长,以防大周的权柄落在外人手中。 白马眨了眨眼,让一颗泪珠从眼角滑落,随意揩了一把,抽抽鼻子,心里盘算着如何引孟殊时上钩。 他假模假样地建议道:“禁军护卫乃是皇帝,其余众人是皇帝的臣子,他们的东西也都是皇帝的东西,你只管拿就是了。” 孟殊时苦笑:“这可没有你想得那么容易,他们哪看得起我等小官?都是从北军中侯那一层开始角逐下来,上头层层站队,要到最后才能轮到我们。然而,总是轮到我们,这又是什么好事么?是什么光彩的事么?” 白马呼了一口气,平复心情,道:“我却觉得你想得太复杂,太平盛世来得不易,大家都是惜命的人,不会轻易胡来,他们收买你们,多多少少就是好个面子,有谁敢做那大不敬的事情?所以我觉得,无论是赵王或是谢国丈,给你多少好处,你就拿多少好处么,苍蝇再小也是肉。你可以安心拿、两头吃,两头都不帮。”他知道孟殊时不是这样的势利小人,所以故意说了这么一大堆,是想让对方越听越反感。 果不其然,孟殊时睁眼,语气虽仍旧柔和,眼神却变得无比坚定,道:“我是大周的臣子,应当效忠于天子皇权。我站了谁的队,都是不忠不义;然而若是不站,圣上又不会管、也管不了我们这些小人物的死活,只能立马卷铺盖走人,过往所有拼搏,前功尽弃。况且,我也已经不可能再回幽州。” 孟殊时出生于书香门第,忠君爱国的观念根深蒂固,若换作别人与他说这番话,他只怕是要不屑或愤怒。可白马是个胡人,更是他喜欢的人,他用足了耐性,谈起了一些平日里不太能直说的东西。 白马知道,时候到了,他深吸一口气,开始今夜的表演。 他假装脑中灵光乍现,忽然坐起身来,冷不防用力过猛,一脑袋栽下床,骨碌碌滚了两下,刚好撞进孟殊时怀里,喊道:“孟大哥,你、你、你的机会来了!” 孟殊时立马浑身肌肉紧绷,不敢动弹,问:“你,你疼么?” “孟殊……叔叔,大人!”白马一个激动,险些没大没小、喊出孟殊时的名字,他拉起对方的手,与他相对而视,问:“先别管我,我且问你,你为何不愿跟从赵王或谢瑛?” “俱是奸佞小人,无德无才,无论谁能角力获胜,于国于民均无裨益。我虽任性妄为,却出身书香门第,从小便知、知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他望着面前的白马,说话逐渐变得吞吞吐吐。 少年肤白似玉、眉目如画,十五六的年纪不幸沦落风尘,如九天上的六角冰晶刚落下地——虽然原本洁净刚强,过会儿便要化成冰冷雪水,跟泥土混在一起。 孟殊时见不得,他知道这少年跟别人不一样。 可白马却不知道孟殊时还有这番心思,他只道对方是因为两人太过接近,而起了反应。他心道,正常男人难道都是如此,不用脑子只听下半身的? 然而他正有些愠怒,脑中却不自主地浮现出二爷那张得意洋洋的老脸,想起他坦坦荡荡地说“男欢男爱,人之大欲,乃是自然之理”,便又……又不那么气了。 白马红着脸,爬回床上,背对孟殊时,道:“他们二人即使拿下对方,可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多半没有做大事的能力和魄力,注定没法长久。依我看,你方才所说的想法很对,他们既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们。然而,你还是可以吃着他们的,却不为他们办事,不行么?”他还要再试一试,确定孟殊时确实不慕虚名与蝇头小利。 孟殊时断然拒绝,道:“不,白马,我父从小便教我‘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他说罢,看向白马,可白马没有读过《论语》,哪里明白这拗口的话有何含义? 孟殊时见白马没有反应,才想起来他不识字,无声地道了声“抱歉”,迅速解释一番,道:“此话的意思,若是生在世道好的时候,一个人当不了官、赚不了钱,落魄贫穷、低人一等,乃是何故?” 白马:“自然是他自己没本事。我明白了,若是世道好,你却混不好,那是自己没本事。若是世道不好,你却家财万贯,定然是用了什么卑鄙手段,赚得都是黑心钱,这是令人耻辱的事情。” 孟殊时点点头,道:“故而,子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从前,我一心想要为国出力,求取功名,无奈世道如此。现如今,我已经不想要别的什么,只想……” 白马生怕他说出什么“与你双宿双栖”这类的屁话,连忙出言打断他,道:“我没有看错你,你是个忠君爱国的伟丈夫,方才所言,请你莫要放在心上,我只是试探你一番。” 孟殊时恍悟,笑道:“孟某的回答是否令你满意?” 白马:“我很是敬佩你,孟大哥,而且,我知道你并非没有别的选择。” 孟殊时:“还能如何?” 白马喜欢和孟殊时说话,或许是因为他读得书多,知道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他从来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白马,不会事先给他下定论,白马说话,无论有没有道理,他必然先认认真真地听上一遍、琢磨一番,而后再来与他交谈。 此时,孟殊时不知是否相信白马能给他指出一条明路,可仍旧摆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白马擦了把汗,道:“世家子坐享高官厚禄,良家子积功升迁,这是如今的世道。然而,眼下只是世风侈靡,却还算是个太平时候,没有到‘邦无道’的时候。我且问你,真正到了要掉脑袋的时候,满庭士兵是听从作威作福的将军,还是听从与自己同生共死的当头上司?” “兄弟们自然是听我的,否则我也太无能了。”孟殊时想也不想,答道。 白马:“所以我说,那些已经在赵王、谢瑛背后站好队的高级军官,他们能做什么?不外乎是作威作福,向你们下命令。可真到了关键时刻,官大一两级,就真的能起作用么?我看不然。” 孟殊时点点头,不做声。 白马继续说道:“反而是你,你是殿中中郎将,从权力上来说,你直接指挥着两三百名禁军,他们是你的部下,是你的军中兄弟。以你的才德人品,他们对你定然心服口服,危急时刻,能够听你号令。故而,你退,可护卫大殿保帝后平安。” 孟殊时的眼神有了变化,望向白马,示意他继续说。 白马:“从职责来说,你只须戍卫大殿,对皇帝负责。你不应该向任何人偏倚。” 孟殊时:“你所言,正是我的心声。忠君爱国,是我的本分。” 可你也不想想,现在的皇帝,是一个值得你付出忠心的明君么?白马腹诽道,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有为孟殊时的赤诚动容。他摇摇头,道:“从身份来说,你身在禁军,也有奉上级官员或皇命外出办公的职责,每日都有许多禁军来去各地办公差,你做什么,都不会引人注目。” 孟殊时慢慢回味白马的话,有些懂了:“你的意思是……” 白马:“你进,可直接奉皇命行事,暗中动作不会引人注目,可作为……圣上与外界藩王、臣子暗中联系的一道线。” 孟殊时眸光一闪,不禁拊掌叹道:“对!是我太过狭隘,只想着站队,却未能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未曾想过我的微薄之力,也能有为大周效劳的地方。” 白马话已说得如此明白,孟殊时若还不懂,或许就真的不适合做官了。 他知道孟殊时想要往上爬,也知道孟殊时心中不屑与赵王、谢瑛之流为伍,便抓住了这个矛盾,引导他走上一条最为艰险的忠君之路。 他方才对孟殊时说得委婉,意思大抵是:若有兵变或突袭,你就是皇帝身边最后一道防线;若是皇帝想要暗中与外界联络、招揽势力,你就是自带着障眼法的一条秘密连接线。你的用处很大,你的前程也很光明,只要找对了路,效忠于皇帝。 白马只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孟殊时:惠帝是个愚痴儿,你纵使再忠再勇,跟着他哪里又能有什么未来?惠帝被萧后所控制,你最终,不是变成萧后的心腹,与她沆瀣一气,便是成为赵王、谢瑛等人,脚下的一颗小石子,湮没于黄土中。 孟殊时若真通过白马,与董晗搭上线,必定会违背他的初心。 白马想着,心中惴惴不安,很是过意不去。 可他没有别的办法,他只有孟殊时一个人可以利用,白马挤出一个微笑,道:“孟大哥,你哪里是毫无用处?你的用处简直太大了。你时常劝我不要轻视自己,现在,我也要如此劝你。那些世族公卿成日高高在上,做什么事都是想当然耳,看不到你身上的能量,这是他们的一处大疏漏,却也是你的一个机会。” 孟殊时十分惊喜,不禁夸赞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福相依,有用与无用全看如何去用。白马,你实在是冰雪聪明,与你说过一番话,我心中的烦忧烟消云散,虽前路茫茫,但我已找到方向。” 冰雪?聪明?!白马被孟殊时一席话语激起一身鸡皮疙瘩,扯起被子蒙住脑袋,瓮声瓮气道:“我不聪明,只是习惯了看人脸色过日子,心眼儿多。你知董晗是我义父,他近来在找忠于大周的人,为帝后办事。其中种种隐秘太多了,我不说,你应当明白。当时,我就想,这或许可以作为你的一条出路。” 孟殊时自然明白,而且不仅仅是明白而已,他思虑一番,忽然抛出一个问题:“我懂,不过,这些话是你一早想好的,还是董晗教你说的?” 白马双瞳一缩,心虚了,反问:“你说什么?没有人教我,没有人。” “不是。”孟殊时低头,伸手挠了挠后脑勺,道:“我……你不要多想,我只是觉得,你似乎懂得很多。” 白马听对方的语气,知道他没有疑惑或生气,悬着的心微微定下,道:“我若懂得不多,是个无用之人,谁又会喜欢我?谁又会在意我的生死?我不想与别人一样,自然比别人更加奋力求存。孟大哥,我不骗你,也不害你,我有自己的苦衷。” 我对不住你,白马在心里说了最后一句。 “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白马。孟某只是觉得,”孟殊时说着,稍稍低头,一笑,那笑容略带着些与其身份不符的腼腆,像个二十出头的毛小子,他说:“我只是觉得,你如此思虑周全,却都是为孟某着想,我觉得,我觉得很好。” 第35章 吃醋 白马听了这话,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他实在无言以对,只能轻咳一声,道:“你若有意,六月三日早些过来找我。” “我会来的,多谢。”孟殊时想也不想,自然是答应了。 今春一场及时雨,终于让白马解决了董晗的烦心事。 董晗可以花小价钱收买孟殊时,让姓孟的替帝后办事,董晗自己则在京中联络旧臣们。若是事成,这个重要人物便欠下白马天大的人情。 孟殊时暗中出入,联络各地可为天子所用的藩王,让他们适时入京勤王。若他能在关键时刻护住宫城,或可一战封侯。只不过,这一战包含了太多的政治内容,孟殊时能否守住初心? 白马不愿多想,他一面觉得自己故意引孟殊时参与朝堂争斗,手段很不光明;一面不断告诫自己:他曾是幽州军,他曾参与过玉门关一役,他手上染指并州赵家军的鲜血,我无须与他讲什么情义。 无论如何,白马相信孟殊时会向那些贤王寻求帮助,相信凭他的能力,在惠帝的诸多兄弟中找出一两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英豪不成问题。若此人能上位,既忠于天子,又不操纵那些鬼蜮伎俩,于国于民都有裨益——自己虽不学无术,却不能因谋私利而害了百姓。 孟殊时确保大殿的安全,帝后与有兵权也有血性的某个藩王搭上线,再集结从前与谢瑛有嫌隙的老臣们,拿下谢瑛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谢瑛若倒了,他们下一个要对付的,必定就是赵王。谢瑛若倒了,梁伦就会急躁,他越是急躁狂妄,破绽便越多。白马相信,如此发展下去,自己为父洗雪沉冤的日子,就要来了! 很好,一切如此按部就班。 白马心中还在千回百转,冷不防听孟殊时说了句“此间事了,我必然要给你个名分。” “什、什么名分?我又不是女子!”白马几乎要同烟火般炸裂。他心道,这姓孟的对我谈情说爱,看起来情深如许,却还是免不了要将我当作女子对待,还说什么“名分”? 然而,为了接下来的谋划,他必须吊着孟殊时。 白马深吸一口气,装作愁肠百转,道:“先前说了,孟大哥既对我有情,我怎能对你无义?我不能害你断子绝孙,我不能与你在一起。” 雄鸡打鸣,天光微明。 孟殊时一夜无眠,此时却神采奕奕,万分认真地说道:“我父母早亡,家中有个大哥在外做官,他年长我五岁,现已育有三子两女。” “我、我们可以,请他过继个儿子或者女儿给我。”他边说话,边站起身,慢慢朝白马走去,一手解开腰带,脱下湿润的外袍,边走边说:“白马,两年前我调入京城,头次到青山楼喝酒,路过偏院,一眼就看见了你。我与禁军们喝酒,他们各个英武非常,你却偷偷朝他们的酒水中倒寒食散。” 白马听见布帛摩擦的窸窣声,心里打起鼓,暗暗将内劲运在掌中,接话道:“你看见了,却并未拆穿我。” 脚步声越来越近,孟殊时停在白马床前,伸手抓住他的被角,道:“我从没见过如此好看的人,只觉得你做什么都是对的。” 第33章 白马心中紧张、恐惧、感动、屈辱,连呼吸也开始混乱,内心极其矛盾。他心道,我虽然对姓孟的没有真情,可他待我太好,猛然出手若,打伤了他,我便是真的无情无义。可我若不出手,又能如何?总不能遂了他的意! 哗啦——! 白马掀开被子,心想先礼后兵,先出言劝他,捏着嗓子挤出哭腔,柔声道:“孟大哥,别……” 不料孟殊时走到床边,却是衣冠整洁,全然没有白马想象中衣衫不整的样子——他不过是把衣袍脱下,整理了一番,继而单膝跪地。 白马掀开被子时,两人正好面对面,四目相对。 孟殊时面目英俊成熟,虽为武将,眼角眉梢却都带着出身书香门第的彬彬文气。 他的眼神透着克制,慢慢、慢慢地低下头,双唇离白马莹润如玉的额头越来越近。 白马刚刚长舒一口气,心又提了起来。他双眼大睁,手背上青筋暴起,发誓只要孟殊时敢真的碰上自己,他马上就会出手! 然而,等来的只是孟殊时的片刻停顿。 而后听他叹了口气,朝门外走去。 木门发出吱呀声响,白马侧头望去,见孟殊时已经站在门外,反身关门。两扇门扉间只留一道缝隙,武将低头,朝自己微笑,道:“我等你。” 夜雨已停,天色仍昏暗,湿漉漉的空气带着泥土清香。 柘析白马坐在床上,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低头看着自己两腿间,心想,他们都是看我颜色好,若知实情,哪有人会不厌恶我? 他走到门边,摸着方才孟殊时摸过的地方,心中烦闷,叹了口气,道:“你别等我了。” “等我?”哐当一声,床边的窗户被人从外扒开,“嘿呀,小马儿夜里头想我了!” 白马根本没有察觉到任何声响,被吓得登时破口大骂:“滚出去!” 二爷扯着嗓子大喊:“是我呀!那夜我见你不上岸,想也不想便投入水中,自个淹个半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想哄了你小半月,只是离开几日而已,你却还在记仇?” 白马梗着脖子,怼了回去:“我没有那么小肚鸡肠!” 二爷高大健硕、身手敏捷,偌大个人穿窗而入——好巧不巧,被卡在窗框上动弹不得。可他并不是一般人,面对如此窘境,毫无半点儿窘迫,反而没脸没皮地朝白马招手,喊他:“那就别杵着,过来搭把手啊!” 白马双手抱胸,站在门边分毫不动,他将二爷当作洪水猛兽避之不及,怎么还会去自投罗网?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好容易消停几日,莫再戏弄我。” “他搂着你的时候,我差点冲进来英雄救美。”二爷边说边挣扎,浑身黑衣湿透,额发上水珠啪嗒啪嗒往下掉,“怎料你如此机灵,三言两语就将他哄得三迷五道。爷喜欢你还来不及,如何会戏弄你?” “您、自、重。”白马心中气极,不想让他进来,又不好把他推出去。 二爷抻长了脖子,吐着舌头,挤在小小的窗框里,手脚并用,跟个狗熊似的。 白马远远看了半天,面对着滑稽情形,实在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喊道:“你别把我的窗户弄破了!” “小马儿,你再不过来帮忙,我可要喊了。”二爷放弃挣扎,只能耍无赖。 “你……当心!”白马对二爷的话不敢有半点怀疑,生怕自己的窗户再破了,闻言立即跑上前去,双手捉住二爷的腰带朝房里扯,念叨着:“我这破窗户本就漏风,你当心碰坏了。来了也没有多久,就弄坏了我一扇窗户、五六个茶杯、一个小矮凳,你也不赔我!” “什么窗户?什么、什么、什么的?你明明就是担心我。”二爷说着话,忽然反手一把将白马抱住,把他搂在怀里,对着白马白皙修长的脖颈一顿乱嗅,低声道:“那姓孟的忒不老实,对你动手动脚,为何不在他茶里下寒食散?心跟嘴唇似的软,早晚要吃亏的,知不知道?” 白马摆脱不了,挣扎中反倒将自己弄得脸红冒汗,“再不老实也不能与你相比,你放……你放开我!我要透不过气了!” 二爷反倒把他抱得更紧,对着他的脖子一顿亲,“个禁军小头头,比得上你二爷么?透不过气?我给你……度点儿气过去,嗯?” 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白马暗道糟糕,这人一定是又喝多了。 “唔!”白马下巴尖被二爷捏住,尚未反应过来,便被他咬住嘴唇狠狠吻住,“我舌头……唔,你轻点!舌头,唔!” 二爷脚后跟发力,瞬间从窗框跳下,方才显然是装的。 他搂着白马,大力撕扯白马的外衣,顺势将他带上床,低声问:“马瘦毛长,姓孟的精瘦个,阳物定然极长。当真把你捅了,你这嫩屁股挨得住吗?想要他操你吗?啊?” “你是装的?你……你放开我!老……” 老流氓!白马上半身衣衫尽退,皮肤洁白如雪,不知道二爷又发什么疯。 二爷舌尖猩红,沿着白马的下巴舔至肩头,笑问:“老?老什么?” 白马反抗不得,只能求饶:“老……老爷!你饶了我吧。” 二爷听得这句讨饶,反倒变本加厉在他肩头咬了口,道:“想骂便骂,反过来求我作甚?低声下气的模样,教人看了……只想操。” 白马闻言,瞬间愣住,继而双肩抖动、浑身战栗,灰绿色的双眼中隐约现出波光。 二爷抬头与他对视,只听得白马颤着声音,说了三个字—— “我害怕。” 鬼使神差,那三个字羽毛般轻飘飘的,从二爷耳中落进心头,无意中触动了他某条神经。 他愣在原地,松手将白马放开。 哪晓得白马立即收起眼泪,拔腿就往门外跑去,破口大骂:“老酒鬼!臭流氓!呸!” “个小兔崽子,连你二爷也敢……”二爷原被他逗乐了,忙不迭追上前去。可当他抬头,望见白马的背影,眼神却瞬间起了变化。 “……骗?”二爷蹿步上前,他轻功出神入化,可见平日与白马过招,倒真是在逗弄他。 二爷的声音磁性沙哑,带着躁动的血气,由远及近。 那个“骗”字贴着白马的耳朵吐出来,气息喷在他耳蜗里,既热又痒,将他的鸡皮疙瘩都激了出来:“满脑精虫的臭流氓!” 哐地一声,门扉阖上。 二爷明明站在白马眼前,未有片刻离开,却似忽然变了个人,平静的表面下,是凶猛的暗涌。 陌生,充满危险。 他捉住白马,扯下腰带将少年的双手捆在一起,沉声道:“出门办事没几天,紧赶慢赶半夜回来,就见你让别人进屋。” 他整个人挤在白马双腿间,巨石般把他压在床上,重重亲吻。 第36章 推心 “走、走开,你喝醉了!” 白马将双手挡在自己与二爷中间,试图把他推开,可醉酒后的人格外沉,更莫说二爷本身就极为健壮,他胸膛上的肌肉很结实,整个人像是一块根本推不动的石头。 白马侧着头,躲避他狂风暴雨似的一顿胡亲,仍旧时不时被他触到脸颊——时而是下巴上的青皮胡茬,时而是带着酒气、柔软而冰冷的嘴唇,粗粝与柔软相间,是一种极为奇异的感觉。 今夜,二爷亦遭暴雨淋得浑身湿透,白马被他压在床上纠缠,一身薄薄的里衣被水沾湿,皱起来,紧紧贴在身上,仿佛多了一层不属于自己的皮肤,十分难受。 可衣衫半透,不知为何又有那么一点儿暧昧。 白马听着二爷粗重的喘息,从耳朵痒到心里,竟似在迷离中生出一些冲动,他努力压制着自己的欲望,整个人紧张得朝上弓起胸膛,像是一根再不释放便马上会被拉断的弓弦。 或许是因为他的皮肤既白且薄,与二爷缠斗间,脸颊、手肘、锁骨与胸口,被蹭出了一片又一片的粉色痕迹,跟一颗刚刚被去了壳的荔枝似的,仿佛会滴下晶莹甜腻的蜜。 二爷咬着白马的耳朵,嗓音略有些沙哑,喃喃道:“你看我湿衣服都没换,扒在窗外,眼巴巴地,看着你俩搂抱。”他说着话,伸出舌头,在白马耳垂上轻轻舔了几下,“你真甜啊。” 白马未经人事,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刺激,登时被激出一声颤抖着的呻吟,咬牙道:“那是我的事,醉鬼,你别碰我。” “若不是怕坏了你的正事,老子他妈早就冲进去揍他了。”二爷低吼一声,许是真的在窗外等了一夜不曾喝水,吼完这一句,他的嗓子更哑了,“老子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不就是想攀上董老狗,跟他进宫,像他一般做一条皇帝的狗?你聪明,有能耐,可你若真的只求荣华富贵,何必去选这样一条下贱路子?” 二爷说着,将嘴唇凑贴到白马唇边,在他嘴角落下一个吻,道:“你跟了我,我都给你。” 白马听了这话,直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想也不想,一口咬在二爷唇上,生生将他咬得鲜血流出,还在他唇上留了几个牙印。 白马呸了一声,不怒反笑,道:“你既觉得我下贱,便不要来招惹我,平白坏了你的名声,曹二爷!” 二爷眼神一定,面色一沉,好整以暇地看着白马,道:“你有气,说明你并非真心想要如此,是也不是?”他的语气笃定,很显然,方才的话是他故意用来激怒白马,好让他表露真心。 白马自知上当,可他不想别人可怜自己,故而把自己的所思所想都憋在心里。他红了眼眶,强撑着不答,只低声道:“我的真心,并不重要。” “我知道你不是趋炎附势的小人!你还只是个少年时,便不甘为人下,天山至此百八里崎岖路途,你一个人跌跌撞撞、走了过来。再见你时,你令我肃然起敬。”二爷重重吻上白马,鼻翼与嘴唇与他紧紧相贴,琥珀似的眸中只有一个雪白的倒影,“你并非没有办法,可为何三年过去,你都走不出这方寸之地?” 白马被二爷戳到了痛处,心道,我难道不想走么?可天地如此浩大,我却是一片无根的浮萍,关外茫茫风沙苍雪,早已将我的故园埋葬;关内物华天宝,却没有一样是我这个不名一文的胡人所能拥有。试问除了报仇而外,我哪里还有路可走?我自知复仇是死路一条,可也只有此一条路,能让我下脚了。 他的嘴里有一股血腥气,胸膛剧烈地起伏,将这千丝万缕的痛苦心声合着血腥咽下,笑得比哭还要悲凉,道:“曹二爷,你家财万贯,武功高强,偌大洛阳城,无处不是来去自由。纵横江湖,随心所欲,你是人中龙凤,身无分文时亦可独行千里,可我不是,我只是一个比普通人更羸弱的蠢材,我只是一个低贱胡人,请您莫要将我与您相提并论,莫要以己度……” 二爷在白马脸上掐了一把,打断他的话:“以己度人可不是这样的用法,我对你,是以心度心、以情度情,解衣……”他说着,一手扯开白马的腰带,迅速将白马两只手的腕捆在一起,上下其手、出其不意,迅速在白马嘴唇上啃了一下,“……推食。” 白马只有脑袋能动,发狠用自己的额头撞开二爷,怒道:“你曾是稚童时,想必是没有因为不愿屈从雌伏他人,而被当街打个半死——又因为是白雪奴,纵使呼救也没有人愿意相救。你解衣推食,不过是想与我做那些事!你何曾知道在烂泥里摸爬滚打的奴才们,过得是怎样的日子?” 白马的眼眶里有两团泪水,他使劲张着眼睛,不让它们落下来。 “我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与你一样,一无所有。”二爷见白马眼中波光粼粼,忍不住伸出舌头,在他眼珠上舔了一下,舌尖既麻又涩,“你的眼睛真苦。” 二爷用双腿死死压住白马的大腿,一手横过头顶,以手肘压住他的双手,手掌抓着他的头发,伸长手指,摩擦他刚刚因为使劲撞击自己而弄得红了一片的额头。 他用嘴将白马的衣襟咬开,低头凝视对方,眼神中的悲戚几乎要如水般溢出,“一切都在那一瞬间,天翻地覆。我曾因此遁入空门,然而仇恨的烈酒,却是酿得越久,越加醉人。我与周溪云,都是无法从这酒醉中醒来的人,知道恨的滋味比什么都苦。” 白马被舔得浑身战栗,直觉二爷的舌头又软又热,令他双眼温热刺痛,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从眼角滴下一滴眼泪,“赵王勾结乌珠流,以我全族生死,要挟舅……乞奕伽假传圣旨。他们害怕事情败露,十年后再次扫荡了我的部族。一再相逼,最终将我的族人尽数毒杀了。” “如此深仇大恨,不是我要拿便拿起,我要放便能放下。”他忽然睁开双眼,似乎疲累全被二爷扫清,此时眼中只剩怒火,吼道:“我曾翻来覆去地想,这世上难道没有天理吗?这世上难道没有公道吗?这世上难道没有英雄吗?我沦落至此,翻不了身,明明能跑却无处可去,这就是这个人世给我的答案!” “没有!没有!就是没有!”他的另一只眼也流下一滴眼泪,沿着面颊、落到肩头,“我只不过,只不过是想要做你们手中的一把刀!你们……却也不要。不就是因为我无足轻重、没有能量,什么也不是吗?” 二爷低头,一口轻咬在白马肩头,舌头舔过他光滑雪白的肩膀,将那一滴眼泪舔掉,“青山楼远比你想得要复杂,它是一个遭仇恨的业火焚烧灵魂的人,耗费数十年建起。你以为你平日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真能逃过别人的眼?我们帮你拦了下来,是不希望你受到伤害,不愿见你活在仇恨中,变成一副疯狂痴癫的模样。白马,你的敌人,同样是我们的敌人,我会为你报仇。” 白马用肩膀将二爷撞开,瞪着他,问:“你能有什么仇?喜欢的妓子被人抢去么?” 二爷凑到白马颈间,亲吻他的脖颈,低声道:“血海深仇。” 白马止不住地挣扎抖动,喘息着迅速说道:“三年前我相信过周望舒,三年前的遭遇让我明白,万事只能靠自己。你今日许诺我,明日便可一走了之,我知道世上一切都不是白来的,若要让我臣服于你、讨你欢心去报仇,还不如以我如今的隐忍下贱,去换明日权柄在手、不让人低看。在我看来你与董晗等人并无不同!你放开我,放开我!” 二爷唇上的血沾在白马肩头,像一点点寒风中飘落的红梅花瓣。 他似乎有些清醒过来,怔怔地望着白马,问:“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白马衣衫半褪,鬓发被汗水沾湿,喘着气,嘲道:“那您是什么样的人?” 二爷眼中尽是不解的神色,道:“我视万物众生为平等,从不口出狂言、从不虚与委蛇。我见到你,心生欢喜,我就一直追着你如实相告。我见你怒火焚心,我知道你满心算计时,成日都不曾快乐了,便日日给你弹琴唱歌,让你忘记心中烦忧,便日日逗你露出个笑容,让你远离颠倒梦想。” 他说着,低头苦笑,道:“要报仇,要杀人,难道如此杀人便不是杀人了吗?你要做的事情本就下贱,与你的目的有什么关系?我与周溪云都不是什么好人,我从不否认。我甚至知道自己死后,决计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二爷与白马面对面,白马能看见他紧蹙的眉峰,看见他浓黑如墨、根根分明的眉睫,听他声音沙哑,慢慢说道:“我不想在那里看见你,所以劝你不要去做那下贱的事情,懂吗?” 白马一时无语,只能说:“可我不喜欢你。” 二爷斩钉截铁道:“你会喜欢我的。” 白马反唇相讥:“你以为你今日、你今日……”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你今日……上了我,我就会喜欢你?” 二爷叹了口气,将头埋在白马胸口,耳朵贴在他左胸上,“你还那么小,没有见过天地浩大,不曾吃过江南的桃花酒,不曾见过东海的鲛人泪,不识江湖豪杰至情至性,不懂男欢女爱,道法自然。你不可如此葬送了大好时光,不可,不可。” “星河横亘长空,告诉我宇宙是何等浩渺,生不过一粒恒河沙,仇恨是虚妄的。我端起酒爵,饮下苦酒,颠倒痴狂,醒后才知那并非我所求。”他说着话,却仿佛陷入了回忆,明明是对白马说的,却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最好的复仇,既是驱散自我心中的黑暗与痛楚。这是我在鱼山面壁十年,悟出的道理。只因我有牵挂,做不到无欲无求,我要将罪人绳之以法,可你能得解脱,你不必如我一般。” 白马不明白,道:“冠冕堂皇,义正言辞,可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如今是以何样的姿态,将我压在此处。我不喜欢你,你若无意助我复仇,便请离我远些。” 第34章 二爷吐出一口酒气,闭上双眼,安然地躺在白马胸口,叹道:“不可。” 白马:“为何?” 二爷眨了眨眼,眉睫触在白马胸膛,搔得他心里一颤一颤。 二爷带着笑意,道:“我见到你第一面开始,就知道。” 白马:“知道什么?” 二爷:“我知道你的长相,我是见过的。你的背影让我想起一位故人,他的死带走了我的一腔热血与深情,从此世上再无一人,可让我在作战时将身后交与。” 白马:“他是……什么人?” 二爷:“是吾父、吾兄、吾师、吾友,他是我的心魔,令我不得解脱。” 二爷似乎是酒劲过去,甚为疲乏,声音也是懒洋洋的,叫人听了昏昏欲睡。 白马听着他的话,也有些累了,渐渐平静下来,问:“他是你的心上人?” 第37章 开光 二爷轻笑:“世上诸多情感,唯有爱情,我一生只给一个人。遇到你以前,从未给过别人,遇到你以后,再不会给别人。他不是我的心上人,他是我最重要的人,可我把他害死了。” 白马面颊通红,怒道:“多谢,我受不起您的爱意,你干脆把自己烧给他吧。” 二爷说得入神,根本不把白马的话听进耳中,自顾自地说道:“然而当你转过身来,小东西,我看见你的眉眼,仿佛那位故人再世。然而你是个胡人,老天爷在你身上,将我最敬的与最恨的东西揉在了一起。你出现在我面前,便又教了我一个道理。” 白马不知为何,听到这话,忽然心跳一停。他很不明白,非常不明白,二爷为何先说喜欢自己,再说最恨胡人?他自己也没发现自己的失落,反问:“你恨不得杀了我吧?” 二爷:“初见你时,我动了杀念,上山路上,我却放下了屠刀。老天爷就是因为我恨胡人恨得没有道理,才让你生了一副我最敬的眉眼,再将它染成了我最恨的颜色,让我内心天人交战,让我自己扇了自己的耳光,让我认输了。” 白马心中的担忧瞬间消散,松了一口气,嘴上却嘲道:“那还真是委屈你了。” “上个月,我终于在白日里见了你一次,才发现你与他长得根本就不像。云山那夜,或许是你那孤注一掷的神情,与他太过相似,我才会恍恍惚惚烧了脑子。否则,我可不敢将他压在身下,我还怕他的鬼魂打我屁股呢。”二爷说完这通话,仿佛放下了什么沉重的负担,抬起头望向白马,笑道:“后来我再想了一下,我确实见过你。” 白马一本正经道:“何时?” 二爷:“你长得与我未来的夫君一模一样。” 白马:“……” 二爷趁机咬住白马的嘴唇,哄道:“你就从了我,你不愿在我身下,那么便让我在你身下,你作我的夫君,我作你的妻子,这还不行么?我为你报仇,你在家中相妻教子。” 绕来绕去一大圈,最终还是要站他的便宜! 白马怒道:“你这淫贼!你放开我!纵使我粉身碎骨,也与你没有干系!” 二爷终于放过白马的双唇,喘着气轻轻咬他的下巴,声音越发轻柔,道:“莫说这样的话,听了你的话,你知我有多难受?”他黑衣湿透,紧紧贴在身上,更显出腰腹结实紧窄,如一头雄壮的公豹子,体温透过衣衫传出。 白马沦落在滚滚红尘中,像是一只蚌壳。原本柔软、善良,内心凝着洁白漂亮的珍珠,奈何人世间的恶化成凄风苦雨、暴雪冰刀,推着他生出一身粗粝的壳。 可每当他看见街边孩童跌倒,哇哇大哭,再被父母责骂着扶起,都会觉得心头泛酸。 他也渴望得到关爱。 正因如此,才会明知无用,还是将周望舒奉为心头神明,才会明知优柔误事,依然对孟殊时心存愧疚。 二爷对他说出那么长的一段话,他并非没有感动。此刻,他更是从二爷言语间感受到了真实的悲戚。那么大个男人,“难受”二字却隐隐带上了酸涩的哭腔。 “二爷,你、你莫说这些,这些不着边际的话。”白马一颗心砰砰跳个不停,怀疑对方可能是真的喜欢自己,喜欢到不行。孟殊时太过克制,白马与他周旋,像是隔了一扇门。 “要我把心剜出来?”二爷却用粗鲁的方式,强硬地掰开他的壳,两人只隔了一层衣衫。 白马平日八风不动,此刻却慌了。 他害怕这种陌生的感觉,他颤抖不止,试图用大骂来掩饰:“谁、谁要你的心?你剜出来的,也就是一颗黑心!孟大人正人君子,与你云泥之别,莫说我不是断袖,就算是,也万不会屈从于你!” 二爷低头,明亮的双眼落在阴影中,嘲道:“我看他是不行吧?你明明就很喜欢我,死鸭子嘴硬,看爷现在办了你,保管一次就食髓知味。” 白马至今仅被调教过两次,虽并不配合,但青楼方法多。少年人饿得无力反抗,身体上留下被调教的痕迹,反应异常敏感。 灯光昏暗,他胸前一对茱萸被磨得通红肿胀,还带着些薄汗,就像是溢出乳汁般。 “长得真漂亮,像个刚熟的水蜜桃。”二爷发现不寻常,当即笑道:“这么想要?” 他说着话,伸出一根手指,插在白马嘴里搅动,继而带着黏糊的口水,划过他的腰窝、股沟,在他的臀缝间轻轻摩挲,以一种极具蛊惑性的语气说道:“张开腿,放松些。小马儿,你不快乐么?” “唔!”白马的内心是屈辱的,身体却起了反应。不知为何,被调教时无一刻不觉得恶心,即使是应承孟殊时,心中也觉得难受。然而,对象换成了二爷,这感受竟变成了他不愿承认的,暧昧的快感,他颤声道:“不……别这样……” “你真甜呀。”二爷脑袋埋在白马脖间,吻住他的颈窝:“还不承认?” 因为被阉割过,那话儿勃起时有些疼痛,白马浑身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当真跟水蜜桃似的香甜可口。他毕竟未经人事,心里非常害怕,叫骂中已经带上哭腔:“你为何要如此羞辱我,你当真……喜欢我?” 二爷动作骤停,对着白马的脸仔细打量。 “你不要问我喜不喜欢你,你要问我,有没有不喜欢你。”他叹了一口气,道:“我的答案,自然是没有。” 他看着看着,眼神逐渐黯淡,像是渐渐被抽走灵魂,“难道真的是我自作多情了么?” 白马嘴里含着一个“不”字,可是刚刚发出半个音节,便被他自己合着嘴里的血腥给吞了回去,“我不懂你,你喜欢我什么?你不要喜欢我了。” 不值得,白马在心里想着,我不是个值得你喜欢的人,我怎么配得上你? “不行。”然而话虽如此,二爷最终还是将手一把松开,跪在床上,略有些尴尬地说道:“逗你玩的,不要就不要,难道我还会霸王硬上弓么。吓着了?” 此时,烛火的微光才能照到他的脸上。 白马也才看到,二爷的眼神时而清明、时而迷离,是真的喝醉了,故而才说了这么多真心话,做了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白马也有些疲惫,头脑中一片混乱,一时间也很难理清这些一团乱麻的东西。 二爷跪在白马面前不动了,低着个脑袋,鬼魂附身般喃喃道:“都说气氛到了便能水到渠成,那些猪朋狗友原来一个个都不曾真心喜欢别人,还说什么先婚后爱最是寻常,食髓知味才能稳住感情,诓我钱财来的。以后要记住,霸王硬上弓决计是不行的。” 他说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抬起头来问白马:“喂!你说!你到底喜欢什么?” 白马摇头,不知所措,紧紧盯着二爷,只见他眉间一道悬针纹。 他不敢细想,飞速用被子将自己裹好。 “别动。”二爷轻轻抓起白马的手,隔着衣衫,摁在自己的阳物上,柔声道:“我从不强迫人,可你……你先别动!” 白马只稍稍挪了挪,大腿便被个滚烫如烙铁的东西抵住了,惊慌大叫:“我喜欢你快给我滚出去!你到底要做甚?” “憋得久了,我哪控制得住?”二爷嘴上仍是流氓语气,老脸却泛起红晕,只不过黑灯瞎火难以看清,“就……就那个嘛,你没有过?” “那个是哪个?你还有理了?”白马运气内劲,挣脱二爷的束缚,却还是被他压住,无法动弹,“你别动手动脚的!” “你不是也硬了?”二爷换上平日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玩笑似的碰了碰白马胯间,“对你二爷大呼小叫的,有周望舒撑腰了是不是?可他绝不会与你做这快活事情,他都不敢来见你。” “你听不懂人话么?让你不要……”白马如遭雷击,迅速将自己裹得紧紧的。 二爷十分委屈,低声下气道:“都是男人,相互帮个忙怎么了?我在军中,兄弟们从不避讳这事啊。唉哟!我难受得紧,你就当可怜可怜我吧。若我因此不举,你可要成了千古罪人,花花世界多少男女得错失我这么个大宝贝。” 他人长得高大英武,双眼明亮如星,无论是初见时的落魄邋遢,还是再见时的张扬狂气,都无法掩盖其自内而外散发出的光华。 故作委屈态,却丝毫不显扭捏,反倒让人心生怜悯。 真是中了邪了!白马心中暗骂自己,抬头肃容道:“二爷,我不是卖身的娼妓。” “咱们相互帮忙,那你就当我是个卖身的行不行?我来教你,莫怕。”二爷言语极温柔,双手撑床上,面对面凝视白马,道:“七情六欲,俱是自然之理,再正常不过。” 白马别过脸,面色潮红,终于抵挡不住这未知的诱惑,喃喃道:“歪理邪说。” 二爷长得高大健壮,浑身都是硬邦邦的肌肉。然而他最精于轻功与棍棒,并没有像寻常力士那样壮得恐怖,而是每一块肌肉都恰到好处,紧实、漂亮,充满着原始的力量与野性。 纵然同样是男人,白马也忍不住要在心中叹一句漂亮,继而感到失落:自己只怕是此生都没法与二爷并肩了。 二爷腰身紧窄,此时正轻缓地开始律动,令两人胯间之物相互摩擦。 起先极为轻缓,若有似无弄得白马既麻又痒,忍不住要抬起腰来迎合他。其后逐渐快了起来,他扯开白马裹住上身的被单,让他抱着自己,将自己紧紧拥入怀中,亲白马的脖子,舌尖滑过他的颈窝,弄得他痒梭梭的直颤抖。 如此过了好一阵,彼此都是口干舌燥,额头泛起薄汗。 二爷见了白马的模样,笑了笑,低声问:“小东西,疼吗?” 白马却心不在焉,想着,他认识周望舒,又在沐浴时见过我,必定知道我身体残缺,眼中却不带轻蔑,还问我的感受,他会不会真的……喜欢我? 二爷紧紧盯着白马,咬上他的鼻尖,咕哝道:“你真过分,还在想别人。” “有些,疼。”白马声细如蚊,头次向别人坦露自己的感受,“你……你别戏弄我。” “哪里疼?”二爷将手探至白马胯间,伸出两指,夹住他一侧囊袋轻轻揉弄,“让二爷多摸摸,以后便不疼了。” 白马满面通红,咕哝道:“你快点的!” 二爷加大了手上的力度,大言不惭道:“时间长才是厉害,你年纪小,还不知道个中乐趣。”许是太热,他那老脸竟也有些微微泛红。 白马被他带得莫名其妙,反唇相讥道:“哼!你当我不知道么?时间过久也是病,喂!你轻点。” 二爷抓住机会,迅速在白马唇上啄了口,坏笑道:“你当时年幼,操刀的人功夫好,未将你弄伤。日后多让爷摸摸,会慢慢长起来。” “当真?”白马脱口而出,反应过来后当即涨红了脸,“少废话!快点,嗯,轻点……” “自然是日后才知道,嘿嘿,这是谁伺候谁呢?”二爷动作不停,白马渐觉痛感消失,酥麻挠心的快感涨潮似的涌起,一阵一阵,愈来愈大,几乎要将他淹没:“啊……别。” “别?别什么?”二爷忽然停了动作,戏谑道:“那我告辞了?” 白马既羞又怒,阳物从未如此硬热,又不得纾解,骂道:“伺候完我再走!” “得令!”二爷大笑,将两人的亵裤都褪去,单手揉弄,相互磨蹭,同时亲吻白马的嘴唇,“柘析白马,白马,我喜欢你,小马儿。跟我过吧,嗯?” “你想得……美,嗯……” “贫僧给你……开光,答应你的。” “臭和尚。” “勾魂的精怪。” 两人同时得到释放,白马耻于自身残躯,十六年来从未真正射过精,头次如此,竟有片刻的失神晕厥。 直到二爷喷出的大股白浊,将他胯间弄得湿漉漉的,这才回过神。 白马回复冷静,瞬间运功,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直接将二爷用被单裹着整个丢出门! 门扇砰地被撞开,壮汉从二楼飞落小院,碰得迎客铃叮当响。 咯咯哒—— 雄鸡打鸣,天,彻底亮了。 此事过后,白马在初尝人事的余韵中恍惚了一整日。 等他回味过来,如何也不愿承认自己竟跟二爷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 第35章 可是每每到了夜里,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海中浮现得都是二爷的脸。男人近在咫尺,附在自己耳边轻言细语,就像吐着红信的毒蛇,给自己下了邪恶的咒语,轻易令他心跳乱了方寸。 白马在这冰火两重天中辗转反侧,心中的傲气与朦胧的情愫激烈缠斗,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最终趁着月色,跑到后院外墙西北角边的大桃树下,自己被自己气得嚎啕大哭。 “白马?白马!等会儿再哭!先过来托我下来!”檀青以一个古怪的姿势扒在墙头、摇摇欲坠,扭着屁股大喊:“衣角被挂在墙头钉子上了,快快快!” “愣头青?”白马抹了把眼泪,跑过去顶着檀青的屁股,把他托起,终于让檀青解开衣服,两个人骨碌碌滚作一团,激动地紧紧抱在一起。 “就知道你懂我。”檀青打扮得古朴大方,气质与先前判若两人,对白马咧嘴大笑。 白马自然知道他说得是什么——先前檀青走时,给白马留了副草纸作的画,是青瓜、马头、朔月下的桃树。白马心思细腻,当即会意:桃树长在后院外墙边的角落,是两人平日受委屈后惯常躲着去哭的隐秘所在,是愣头青知道防人,约自己下月一日老地方见。 “你变样了啊,日子过得不错?”白马还红着双眼,眸中水光微微闪烁,不愿让檀青看出端倪,便硬生生挤出个笑容来。 檀青“嗨”了一声,叹气:“我觉得快要过不下去了。” 白马:“怎么说?” 第38章 夜会 檀青与白马并排坐着,靠着他的肩膀,摇头晃脑,道:“我真是郁闷死了!平时弹个琴、唱个曲儿,不过是体力活。现如今,我住在后院里,如何行路、行礼、饮茶,甚至于如何吃饭,先生样样都有要求。这也就算了,可他还要教我刀枪棍棒、骑马射箭,你知道我学东西慢得很,哪里是短短几月就能学会的?” 当年云山石洞中,周望舒曾教过白马一招剑法。虽然那时白马才十三岁,且毫无武学根基,但是周望舒总共也才演示了三次。听到檀青的抱怨,白马并不惊奇,心道,原来周望舒对谁都是如此冷淡,许是因为他自己是个天才,所以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样的招式都很简单,他能多演示几次,已经是莫大的关怀了。再加上时间紧迫,他教檀青时定然教得很快,檀青学起来很吃力,倒不见得是他蠢笨。 白马想象着檀青耍大枪的模样,无奈地摇头,苦笑着摸了摸檀青的脑袋,道:“辛苦了。” “你病了?”檀青受宠若惊,伸手按在白马的额头上,一惊一乍,“没发烧啊,难不成是被鬼附身了?” 白马拍开檀青的手,撇撇嘴道:“滚你娘的。” 檀青摸摸鼻子,觉得有人关怀,心里好过了许多。可他和白马患难与共了好几年,兄弟间心意相通,原就无需说太多。他笑了起来,随口与白马对骂几句,遮掩心中的感动,反问:“方才你眼泪汪汪跟条小狗似的,哭什么?” 白马原本很有些难过,然而被檀青一同搅和,与他说了会儿话,烦恼早已烟消云散,他吸吸鼻子,道:“你才哭了!什么眼神?还是说说你吧,我看你已经自顾不暇,还想来看我的笑话。你那个先生,他都教你些什么功夫?” “对!他教了我佛门的心法,跟你教得有些点相似,此一门我学得还不错。可他教了我一些别的功夫,有点难,我也……不是很明白。”檀青挠了挠后脑勺,瞥了白马一眼,犹犹豫豫,最终决定实话实说,道:“虽然咱俩是过命的交情,但是武学上的东西,都是前人苦心钻研出的心血,我若如此轻易便向你透露,一是不讲江湖道义,不太好;二是毁了我自己在先生面前发过的毒誓,我有点良心难安。马,你明白么?” “当是如此。”白马重重点头,在檀青肩头重重一拍,道:“我不愿让你为难,别的就不多说了,只一点,若有什么危险的事情,你无论如何都要事先知会我一声,咱俩一起想办法;若他们让你做的事情,有违仁义道德,你一定不要做。武学的事,是你自己的福缘,珍惜机遇,旁的事暂且不提,至少在此事上,你应当感谢你的先生。” “那是自然!可我总觉得、总觉得先生有些……奇怪。”檀青挠头,探头探脑环顾四周,继而贴在白马耳边,小声地说道:“他虽一直冷若冰霜,但变化得太快了!有时,他上午给我买糖吃,下午一言不发地,忽然就开始与我过招,总是嫌我学得太慢,直将我训得筋疲力尽,才肯罢休。我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他却总是说我笨,先生也太不食人间烟火,不晓得楼里多得是比我蠢笨的人,比如说点绛唇、白马和柘析白马。” “知道他为何总嫌弃你么?”檀青人高马大,却身在危险境地而不自知,天真烂漫,白马实在无可奈何。 檀青哼了一声,道:“他是有时嫌弃我,可没有总是嫌弃我。你不要添油加醋,挑拨我们的关系。”他说着,脸颊上飘起两团可疑的红晕,不知是觉得自己确实有些笨,或是想到了别的什么,喃喃道:“我觉得,先生摘下面具,一定是一副英俊模样,一定如谪仙般气质出尘。” 白马翻了白眼,道:“你废话太多,多说多错,不要在别人面前喋喋不休。“ 不过,白马听了檀青的话,内心也很疑惑。他所认识的周望舒,即使知道自己在修炼祆教内功,也没有当面指责白马,而是讲道理给他听,并为他指出了另一条学武的道路。这样的人物,纵使再心急,也必定知道檀青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他不会对别人苦苦相逼,所以檀青所言,十分奇怪。 “算了,一时间想不明白,你记得少说少错就是。”白马摇头,安慰檀青,道:“你不要多想了,反正你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毕竟,这位先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他不是你爹,没把你给办了就是你走了大运,还想真要他对你有多好?他留下你,是因为你对他有用;他的谋划是极为隐秘凶险的事情,你若一再试探他,反而会遭他疑心,说不得一个不高兴,就将你咔嚓了。”白马在自己脖子上比了个手刀,吓唬檀青。 檀青抱着脑袋假哭,眉眼都挤在了一处,嚷嚷起来:“太难了!什么赵家枪李家枪的,我这辈子怕是学不会的,多半也办不成先生交代的事情,如何是好?马儿,他教我那套枪法实在太难,骑马射箭,我自小就不精于此道,我可是个读书人!读书才能料敌于先、不战而屈人之兵!” 白马双瞳一缩,问:“枪法?” 檀青倒吸一口凉气,反问:“我说了枪法?” 白马没有调笑檀青,他垂着双眼,没有说话。 檀青破罐子破摔,知道自己是捂不住秘密的,干脆告诉白马,道:“先生教我,主要就是练习枪法,这枪法倒不是不能说,只是赵氏父子是叛将,当年赵王带人平叛,是一夜间血洗了玉门关,如今世上没有几个人会了,先生或许与叛军有些关系,所以才对它了若指掌。不过,若是让别人看见,难免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白马点点头,道:“难得你能看出来。” 檀青继续说:“此枪法,原是赵铎老将军自创的《六合枪法》,后传于赵桢将军。可赵桢将军先天不足,身体羸弱,提不起重枪,自己改良成了《白马枪法》。嘿!我先前就觉得熟悉,现在一想,可不是跟你同名么?” 白马隐约听到,耳边忽然想起了金戈之声,军号响起,风杀中有一个朦胧的身影,那是他的父亲。他喃喃道:“不是跟我同名,是我跟它同名。” 檀青不解:“你说什么?” 白马反问:“你知道为何唤作白马枪法么?” 檀青笑道:“白马向来威风,以此为名,多半是此枪耍起来俊俏的缘故。“ 白马摇头轻叹,道:“赵铎是曹魏旧臣,数十年戍守边关,拒匈奴铁骑于玉门。及至魏帝禅让,大周开国,先帝更对他赞赏有加,不仅没有因他是曹魏旧臣而将其废黜,更看到了赵家并州军的重要性,为他加官进爵。赵铎晚年得子,赵桢先天不足,可仍旧学着他父亲,自幼入鱼山习武,练成了一身好武艺,回到玉门,从此半步不离。当时赵桢年幼,先帝要给他封赏官职,都被赵铎拒绝了,他只让儿子当一名裨将。可赵桢很争气,他礼贤下士、侠义为怀,很有情义,身边有许多将士自愿追随,自己建起了一支突击小队,因他们总爱酒后高歌陈思王的《白马篇》,故而名曰:白马军。赵桢的《白马枪法》,就是作战时创立的,故有此名。“ 檀青听得目瞪口呆,“你如何知道得这样清楚?难不成、难不成你是赵桢的儿子?不可能吧,他在玉门一役中死透了,尸体还被带回来示众呢。” 白马苦笑:“若我的回答是:是。你会如何?” 他一口气说了太多,可这几年下来,他抓住了所有机会,打探关于父亲的旧事,所知道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他还有太多的事情,想要晓得,太多的东西,存有疑问,可如今,再没有谁能为他答疑解惑。 檀青笑得没心没肺,道:“你肯定不是,就算你是,那又如何?兄弟就是兄弟,跟你是谁、你做过什么,没有半点关系。而且,时至今日,坊间仍旧流传着赵氏父子的事迹,我还听说,说当年赵氏父子就没有把这功夫藏着掖着,军中人人可学,还派人专门教给老百姓。我觉得他们是好人,唉,只可惜我可能跟赵桢将军一样先天不足,还是觉枪太重了,招式太难了,学不会。” “学不会就努力学,你个绣花枕头。”白马听着听着,眼泪啪嗒啪嗒落在地上,父亲身量颀长,十分清瘦,却能舞动数十斤的铁枪屹立关塞。拨开岁月的尘烟,他仿佛看见一个与自己同样的柔弱的身影,踏上万级石阶走到鱼山顶峰。 白马在檀青肩头重重一捏,坚定道:“有志者事竟成,我们都能做到。你也许参与了一件惊天大事,惊天好事,莫要轻言放弃,我时刻都在你身后。” 檀青看呆了,他不明白白马为何如此伤心,只是唏嘘:“圣人因材施教,人都是各有所长的,这事我真的做不到。不过,听了你的话,我觉得自己顿时了不起了许多,也许他们是要为赵氏父子报仇呢?我学了人家的枪法,也应当出一份力,可他们为何偏偏选了我?“ 白马想也不想,答道:“我直说了,免得你以后做错什么事情,我猜,他们是想让你假扮赵桢遗孤。一来,赵桢若在玉门一役中幸存,为了活命绝不会再回中原,赵王权势滔天,又勾结了许多势力,赵桢的势力都已被剿灭、他们支持的齐王也已倒台,回来不过是蚍蜉撼大树。二来,你虽为鲜卑人,却是个黑发黑眼的,与汉人没什么差别,按时间推算,赵桢若有儿子,年纪当与你相仿。三来,青山楼是你先生所拥有的势力,里面的人他定然知根知底,所以才会从一帮小鸭子里挑了最有男儿气概的一个。第四么……” 檀青连连称是,问:“第四是什么?你别总是有话说半截,这样容易遭雷劈的!” 白马给了檀青一记眼刀,他刚刚哭过,此时眼眶通红,看起来像兔子似的可怜。 檀青噗嗤一笑,险些被白马一脚踹到树下,听白马继续说道:“第四就要问你自己了,我翻来覆去想过,楼中干干净净、不曾当众露面的人那么多,为何偏偏选了你?我猜,是因为你的身世。” 檀青突然紧张起来,眉峰微皱,“你知道什么?” 白马:“你是我兄弟,你不愿让我知道,我自然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猜,不止我不知道,连周……连你的先生,他也查不出你的身世,是也不是?” 檀青眼神中带着十万分的歉意,支支吾吾道:“你猜得没错,眼下还不太安全,但我以后会告诉你的。谢谢你,白马,你若问我,我也会告诉你,只不过那样就会很尴尬了。” 檀青想着想着,突然一拍脑袋,大喊:“你个烦人精!我明明是在说你的事情,你方才到底在哭什么?竟比我还伤心!哦,对的对的,我听说你近日过得都不错,也不接客了,还跟二爷坠入了爱河。” “咳咳咳!”白马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骂:“你听那个王八蛋说的?” 檀青莫名其妙,道:“什么王八蛋?就是二爷啊,你不是正在跟他谈情说爱么?我看他人不错,日日都来与先生谈心,说今日见到你,看你在做什么,遇见几个人,吃了什么东西。他还知道你在练什么功夫,全都说与先生听,我在旁边也听见,直觉他是真心喜欢你的。” 白马想也不想,脱口而出:“胡言乱语!” “真的哦,我觉得二爷人真的不错,他的武功也好,但是比先生平易近人多了。先生教我的那些功夫,他全部都会,每每随口指点两招,我都能有所领悟。”檀青知道白马是害羞了,笑道:“其实只要心里头喜欢,是男是女,与你相差多大年纪,都不是问题。我挺喜欢先生的,我想追求他,你觉得如何?” 白马哪还有那些个心思,他追问:“你是说二爷会赵将军的武功?” “他认识赵将军的,常常摇着头与周望舒说‘不像’。”檀青还在摇头晃脑地吹嘘二爷,突然被白马捂住嘴巴,指着内院朝他摇头。他耳朵抖动,这才听见隐约的脚步声,朝白马点点头,对方便放开捂住他口鼻的手掌。 檀青做了个口型,问:“如何是好?” 白马回他:“莫要轻举妄动,听我的。” 月色昏暗,孤鸟高飞。天地间只听见树叶被踩碎的沙沙声,枯红的桃花瓣被狂风卷起,漫天飞舞,流淌在月色中。 院墙之内,两名男子长身直立。 院墙外头,两个少年紧紧贴靠在角落里。 “你昨夜做了什么?”周望舒白衣玉剑,踏着落叶走到桃树下,风吹花落,粘在他衣袍上,像碎落的血点子。 二爷仍是吊儿郎当的模样,嘴里叼着根细细的枯枝,唯有枝头一点新绿,笑道:“与有情人,做快乐事,与周道长有什么干系?难不成你不做道士以后,改行当月老了么?那你看,我与小马儿这桩姻缘,是不是天造地设?”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周望舒语气淡漠,边说边抽剑出鞘,剑影虚晃一下,剑锋已点在二爷咽喉处,与他的喉头只有半寸距离,冷冷地说道:“你不过是看他的眉眼与背影,与大哥有几分相似,故而起了邪念。可大哥不能死而复生,你活着,便要朝前看,莫要沉溺于过去,去追那些镜花水月的东西。” 二爷发出一阵爆笑,喉结触到剑尖,周望舒不及收手,二爷的脖子却并没有被剑锋割伤,可见其外功练得极好。 他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终于喘匀了气,道:“你们到底是打错了哪根筋?都觉得我喜欢大哥。若大哥知道,铁定要气活过来。小周弟弟,要我说,你知道个屁,这些都是乔姐告诉你的,是也不是?她心里只有情情爱爱,便觉得旁人都与她一般,心中除了情爱没有别的。我真是后悔。” 周望舒面无表情,道:“请你莫要口无遮拦,她是我母亲。” 二爷嘲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单看乔姐让你戴上这张劳什子面具,就知道她不曾真心为你考虑过!我真后悔,早知如此,当年我入鱼山剃度出家,就应当把你一同带上去!不让那毒妇将你教成如今这样这般无情模样。” 周望舒没有回答,白马只听见他的剑尖晃动了一下,搅起一阵风声。 二爷嘲道:“虽然他现在还不稀罕我,不过我日日念着他,心里头又多了一点念想,你情我愿有何不可?总不能你自己‘最下不及情’,便要别人也与你一般清心寡欲。” 周望舒:“太上忘情,天地间自古就空无一物,情爱痴缠,世人都是作茧自缚。我不是不让你追求他,我说得是你对他动手动脚,仗着自己比他厉害,强迫于他。那白雪奴身体不好,经不起激烈的性事,你偏要去逗弄他。” 二爷吊儿郎当地,撇撇嘴,道:“你拿剑指我噢?你周溪云不是我对手。” 周望舒皱眉,骂道:“与你说正经事,莫要嬉皮笑脸。” 二爷突然爆喝一声,弹指便将周望舒的剑刃推开,矮身扫腿,把对方逼退数尺。他大笑着,自左右长靴中拔出两把扭曲的三刃短匕,电光火石间,已冲到周望舒面前,对他展开猛攻,骂道:“你真是翅膀硬了,敢教训哥哥了!老规矩,谁赢听谁的!” 周望舒怒道:“你做法无赖,只顾自己开心,不考虑他人感受!” 两人几乎都是八、九尺的身量,周望舒劲瘦挺拔,曹二爷健硕英武,白衣剑客毫不退避,剑光如雷电惊空,疾速落下。 看得出二爷的功夫更在周望舒之上,无他——兵器乃是“一寸短一寸险”,他那两把匕首仅有尺余,与六尺长剑交锋却丝毫不落下风,还有空闲聊天,朗声笑问:“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长剑与短匕碰在一处,激起火花迸溅至半空,仿佛要将那轮本就残缺的弯月给剖成两半! 周望舒难得多言,反问:“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之乐?你向来觉得我受乔姐管束,不得快乐,可我与自然天地相感应,清心寡欲,修炼悟道,正是快活所在。你不过是以己度人罢了!” 二爷嘲道:“你快不快乐,须得扪心自问,你敢么?你不曾爱过什么人,不曾恨过什么人,原本就没有拿起,又何谈放下?你连人道都不曾晓得,又如何去看破世间的风霜雪雨,去参悟天地大道?周溪云,周大侠,你过得没个人样!” 二爷旋身飞转,横着匕首,以刀身重重拍在周望舒的剑尖,将他击退数十尺,两脚在地上留下两条深重的拖痕。 他不知想到了什么,情绪十分激昂,破口大骂:“那些摇唇鼓舌的奸佞小人,那些背德负心狼心狗行之徒,做官的做官、封侯的封侯。他们即使表面上如何谈论礼义廉耻,也根本不配与人谈情说爱。此为心有无药可救之残缺,方为有所残缺之人。可是,我的白马身负血海深仇,心中依旧光明常在,你如何能说他有残缺?他所遭遇之事,在我看来与断指无异,我不过是把他当作常人看待,故而用与常人相处的方式与他相处,何错之有?” 二爷站定,收起匕首,双目清明,道:“我晓得他心里对我是爱是恨,你却不懂。” 墙外,檀青听得目瞪口呆,双眼圆睁,望着白马。 白马站起来,因听得入神而双腿发麻,不经意打了个踉跄,小声道:“你、你自己回去,你就从这里翻墙过去。” 檀青紧紧抓住白马的大腿不放,“你不会是惊喜过头,给高兴傻了吧?他们会杀了我的!” “不会,只要有外人在,周望舒便会停手。你假装半夜起来尿尿,他们不会注意到。我先走了,我……”白马双手微微发抖,拨开檀青的手,又因为心不在焉、抖得太厉害,拨了好多下都没成功。 檀青呜呜咽咽地假哭,大喊:“白马!” 白马终于一把推开檀青,红着脸,头也不回地跑了。 意外听得此番戳心窝子的话,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穿破了他包着一层粗粝外壳的心,悄无声息地在其中生根发芽,他实在是难以承受。 天知道!即便是他自己,也从未将自己当作正常人看待,遇到二爷这样不拘小节的人物,何其有幸? 周望舒还是不明白,“我说不过你,可乔姐知道。我觉得她说得没错,你就是喜欢大哥,否则不会在他死后剃度出家,可你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 “我没有!”周望舒的话,似乎戳到了二爷的痛点,被他狮吼般打断,胡乱地叨叨逼逼起来,“难道我从前出家,如今便不能还俗,还俗后长不出头发,你还要道我是惦记佛祖不爱老婆么?” 周望舒不善与人作口舌之争,还在想要如何还击。 檀青终于翻过院墙,偷偷爬了进去,按白马所言假装尿尿,迷迷瞪瞪走到正在交战的两人中间,听二爷竟然还在说话,不禁感叹:“二爷,你可真能说啊。” 第36章 “当心!”周望舒当即收剑,一把揽住檀青,半抱着把他送回房里,“溪云言尽于此。阿青,你早该睡了,在做什么?” 檀青抬头,见先生已经带上面具,心里反复念叨着“溪云”两个字,鬼使神差道:“起、起来练功。” 周望舒将他放在床上,吹了灯,道:“少年人应当夜里早睡,晨起练功,不必急于一时。” 幸而屋里很黑,檀青撒谎脸红,周望舒也看不见,他便鼓起勇气,说:“可我不能耽误了您的大事。” “歇息。”周望舒从怀中掏出个油纸包,递给檀青,甜滋滋的酥糖味道透着纸包传出。 第39章 情急 六月初一,暑气渐浓,傍晚时分,紫霞布满长空。 夏日鸣蝉暂停聒噪,躲在树叶间,吮吸甘甜的水露。虫儿们心满意足,偶尔发出一声欢欣的短鸣,声音打破傍晚的安宁,更显得天地静谧,夏日悠长。 白马双手撑着栏杆,遥望北方。 他的神思游过洛水,飘向遥远的宫城,望见那上头风云涌动,耳边隐约回响起金鼓之声。他伸出手,准备摸摸耳朵,却觉得耳垂上忽然一热,侧过头去,才发现二爷不知何时已经靠在一旁。 二爷背靠栏杆,单手撑在雕栏上,一手揉着白马的耳垂,笑问:“看我做什么?” 一道夕阳如同自西天滚落的绸缎,金紫颜色,滚过天、地、海,展开在人世间。 夕阳落在二爷的身上,他的眉目染上一层淡金,仿佛身披一道紫金绶带,昔日放荡气息烟消云散,显得贵气粲然。 白马反问:“你看我做甚?” 二爷想也不想,“我看你好看。” 白马整只耳朵都烧红了,一抖脑袋,甩开二爷的手,道:“您为何成日无所事事?” “你于我而言,便是大事一件。” “油嘴滑舌,也不知哪句是真。你若总是如此,我只得将你所有话语,全都当成玩笑。” 二爷嘿嘿一笑,拍了拍白马的肩膀,道:“少年郎,你也未曾回答我的问题。” 白马叹了口气,道:“我看见宫城上的天空中,有彤云一片,天色并不好看。然而,宫城鎏金瓦顶重重叠叠,纵然是远望,亦只见光芒闪烁,不见其中情景。” 二爷嘴里叼着半截草根,嚼得津津有味,点点头,道:“你与董老狗约在后天会面,然而不知宫中情势如何,怕他不能赴约。” 白马一愣,心道,我的心思既已被他猜出,与其遮遮掩掩、自欺欺人,不如痛快承认。 他学着二爷的模样,反身靠在栏杆上,道:“我自知人微言轻,董晗前来,只是拿我解闷,他必不将我的话放在心上。然而,眼下我没有别的办法了,我的仇,是一定要报的。” 白马说话时盱衡厉色,眸中精光乍现,与平日很是不同。 二爷一直盯着他看,直到白马仰头与他对视,他才一怔,挠挠后脑勺,吐出嘴里的草根,边走边说:“他们处境艰难,定会狗急跳墙。你等着罢,后天天黑后,董老狗必然前来。” 白马追问:“为何是天黑后?” 然而,二爷走出两步后,回头笑着看了白马一眼,“你这时候,不叫他‘义父’了?”他不答话,说罢一个翻身,仗着自己轻功了得,从二楼的雕栏内直接跃出,瞬间没了踪影。 “狗急跳墙!” 四下无人,白马骂了一句,毫无顾忌地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顺手从栏杆上的一盆小盆景中,揪下一颗小草含在嘴里咀嚼,喃喃自语:“他说‘狗急跳墙’,定是知道宫中发生了变故。什么变故?皇帝一再退让,谢太傅盲目自大,只怕姓谢的又做了什么事,将帝后逼急了,董老……” 白马被二爷带跑了,连忙“呸”了一下,“董晗病急乱投医,即使起先不来找我,几日过后也会焦头烂额,来我这儿解解闷。” 他回头,再望向西方。 ※ 沿着白马的视线,一路向北,穿过人头攒动的天津桥。中阳门外,一对丈高铜驼相对而立,走过熙熙攘攘的铜驼街,进入司马门,便是巍巍洛阳宫。 此时此刻,太极殿顶上一片紫红云霞,大殿肃穆庄严,西侧厅堂中,惠帝与萧后并排坐在书案前,阅览奏章。 惠帝梁衷形容清癯,脸庞瘦削。他穿着黑红相间的龙袍,更显得面颊白得泛青,显是常年处在宫中,不常外出走动。他身材高挑,微微佝偻着背脊,虽已年近不惑,然观其神色,与弱冠少年无异,却并不如传言一般,有一副痴傻模样。 皇后萧穆淑坐得端正,与惠帝隔了一段距离。 她的年纪比惠帝略大,皮肤黑且无光,只有一对雁眼,眼角上挑,闪着精光不怒而威。这个曾挥舞大戟,挑破怀孕嫔妃肚子的毒妇,并没有长着青面獠牙,只不过,她虽没有传言所说得那般丑陋,但与满朝吃多了寒食散,致使面色白里透红的士大夫们,自然无法比较。 惠帝低着头,全神贯注地阅览奏章。 他读罢一卷,便偷瞟萧后一眼,见她神情舒缓,方才提笔沾墨。 然而,朱红的笔尖离折子还有半寸,却又悬停其上。他虚虚地划了一个“准”字的起笔,再次偷看萧后,见她两道浓眉一拧,连忙写下“再议”两字。 今日的奏章批完,萧后回头吩咐道:“行了,拿去给太后呈阅。”她的神色淡漠,双眉虽舒展,仍旧隐隐透着一丝不耐烦。 侍中吴允静待其后,听见吩咐,连忙走上前,朗声答一声:“诺。” 吴允整理奏章,将书简的数量仔细数过两遍,把它们放在几个漂亮的大木盒中,命人好生抬起,继而一声告退。 他在众人注视下缓缓走出太极殿,穿过朱墙林立的宫殿群,疾行至太后所在的永安宫。 然而,奏折送到永安宫后,谢太后看也不看,让人把东西放在身侧,再着人烹茶、备糕点,让吴允自个打发时间。 谢太后对镜画眉,也不知能给何人欣赏。 谢太后姓谢名芷,并非惠帝生母,而是其生母的亲妹,太傅谢瑛的小女儿。 原本,谢芷并没有入宫的打算,奈何阿姊红颜薄命,临终时恳求先帝娶谢芷入宫,接替自己做皇后,好稳固谢家的势力。 谢芷入宫后,与先帝不算恩爱,亦没有生育,眼下不过三十余,比皇后萧淑穆还要小上两岁,看起来仍旧明艳动人。 吴允自顾自地喝茶,众人已是见怪不怪。 然而,一个小小侍中何故有此殊荣?原来,这吴允并非外人,而是太傅谢瑛的外甥,今年四月被谢瑛任命为侍中,专门侍奉在帝后身侧,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小半个时辰后,一架黄金镶顶的马车停在永安宫外。 侍卫跪伏在地,谢瑛抬腿,踩在侍卫的后背上,慢慢走下马车。 看见谢太傅的黄金马车,太后宫门口的侍卫纷纷跪地请安,没有任何人前去通传——不仅是在此处,洛阳宫中任何地方,谢太傅俱是来去随心。 谢太后也不看谢瑛,一面勾勒眉尾,一面说道:“父亲终于来了?快入座,热茶刚刚烹好,让吴允伺候您喝茶。” 吴允连忙起身,谄媚地端茶递水,招呼着谢瑛,“舅父。” “都退下吧。”谢太后画好眉毛,见谢瑛喝完一杯茶,立即挥退左右,让大殿中只留三人。 谢瑛时时刻刻都想牢牢执掌权柄,他将外甥安插在帝后身旁,仍旧很不放心。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个外公远,比不上皇帝的枕边人,更莫说那萧淑穆,绝不是个省油的灯。 于是,五月上旬,谢瑛又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法子——每日皇帝批好奏折,必须呈送太后过目,圣令方可下发施行。然而,谢太后虽知书识礼,却从来恪守本分,哪里懂得政务? 过目奏折的,自然是谢瑛。 吴允压低声音,道:“侯爷请看此折,是您的上奏,要将禁军北军中侯杨广成外调。我看圣上本已允准,不料被那贱妇一眼给瞪了回去,改成再议。” 谢瑛接过奏折,仔细查看,不予置评,点点头,道:“明日再送。” 吴允又拿了一本上前,道:“此折,乃是您上奏,将见安兄调任为中护军的折子,也被那妇人给缓了下来。这、这不是牝鸡司晨么?” 北军中侯和中护军,俱是禁军的最高统帅,共同挟制禁军。 此时,谢瑛调走杨广成,又将自己的另一个外甥吴见安调任中护军,简直是要将整个皇宫,变成自己的后花园。 萧后见到,怎能允准? 谢瑛叹了口气,道:“只怪我那外孙仁厚木讷,偏娶了个悍妇为后。幸而,她父萧太尉早亡,萧家树倒猢狲散,已不足为虑。明日,我便让群臣联名上书,请她莫再干政。” 他虽说着争权的话,言谈间却颇有些痛心疾首,叮嘱谢太后,道:“女儿,你贤良淑德,执掌后宫多年,未曾出过什么岔子。但是,你不可仅仅待己严苛,得空要去劝劝萧穆淑,教她谨守妇德。否则,来日朝堂上风言风语,都说宫中阴盛阳衰,闹得人心惶惶。” 太后笑道:“那是自然,深宫妇人晓得什么?” 谢瑛仔仔细细地翻阅奏折,双眉紧锁,似是十分头疼。 吴允很会察言观色,立即上前为他揉按太阳穴,偷偷看了一眼奏章,见那是地方官员为楚王请功,言其平定了荆楚水匪,皇帝朱批一行大字:弟弟干得好,重赏! 吴允一对吊梢三角眼,眼珠子一转,低声道:“舅父,听闻楚王在年轻一辈中的宗室藩王中,很是有些威名。当年先帝驾崩,他入京祭拜,也不过十四五的年纪,却引得众人夹道相迎。” 谢瑛叹了口气,“你所言属实,此子虽仅是一匹夫,然颇有武力威名,很能呼朋引伴,确是我心头一患。” 谢太后可不愿掺和,谈完了正事,便又开始对镜梳妆。 她的目光清澈,穿过铜镜上朦胧的人影,流至中宫的另一面铜镜中。如此柔和的眼波,穿过波诡云谲的朱墙深宫中,从铜镜中反射回萧穆淑的眼中,已然变成了狠毒的厉色——萧皇后亦在对镜梳妆,余光看着镜中反映出的,在其背后不远处的惠帝。 惠帝坐在案几前,双手支颔,与大黄门董晗说话:“寡人自然知道,吴见安是谢太傅的外甥。可太傅是寡人的亲外公,他的外甥不就是寡人的亲人?由他执掌禁军,寡人很是放心,不懂你们有何担忧。” 董晗给惠帝擦了把汗,道:“陛下,太傅是您的外公,吴见安则不然,还是皇后思虑周详,此事应当先搁置片刻。” “此事,终究还是要应允的。”萧穆淑幽幽道,声音低沉沙哑,“谢太傅什么心思,你何曾想明白过?本宫今日得罪他,想必明日,他又要鼓动群臣上书,逼本宫退回后宫,不再干政。届时陛下独自处理政务,必定忙得焦头烂额,更莫说在前朝与他单打独斗,根本就没有玩的时间了。” 惠帝听罢,面色一沉,苦恼地喃喃着:“皇后说得对,谢太傅总有一堆事务,拿来给寡人处置。” 萧皇后不理惠帝,问董晗:“事儿办得如何了?” 董晗答道:“回禀皇后,近日,臣与冯飒老将军深谈过,他心中激愤非常。其后,臣四处奔走,找到当年跟随曹祭酒的一众国子学士,被废黜、贬谪的在京文臣。他们对陛下忠心耿耿,关键时刻,定会响应。” 萧皇后色变,将铜镜砸向董晗。 后者自然不能躲避,不料惠帝见状,立即扑倒董晗,免得他被砸得头破血流,“董卿,你要不要紧?” 董晗不敢多言,跪地不起,道:“小人无能,请皇后赎罪。” 萧皇后见惠帝的行为,浓眉皱得更紧,怒道:“眼下已经到了危急关头,拿你的狗脑子多想想!本宫要的不是什么北军中候、中护军,这些人见风使舵,拿来亦没多大用处。本宫要的只是几枚棋子,官职不必多高,但忠心与武力不可缺一,你去禁军中找几个军官能有多难?只要能随意进出洛京,不引人注目,为陛下联络宗室藩王入京勤王。” 董晗脑中灵光一闪,白马的脸一闪而过,他并没有及时捕捉,安抚惠帝就寝后,在殿门外守到第二日天明。 ※ 六月初二,酷暑燥热。 董晗侍候好惠帝起居,等到别的黄门前来换班,他便匆匆策马,奔入城外禁军大营。 一去便是一整天,直至傍晚方还。 当天,宫中出了两件大事。 其一,在前朝:谢瑛上奏惠帝,请立广陵王梁遹为太子。 虽然,惠帝并未当堂应允,但是,广陵王乃是先帝在时,钦定的皇位继承者,更是惠帝能够即位为帝,最重要的依仗。广陵王的太子位,早晚都要拿到,只是没有人想到,谢瑛会如此按捺不住。 其二,在后宫:谢太后给萧皇后送了一卷《女戒》,萧皇后看过后,幡然悔悟,从此不再入太极殿。 此事,虽出乎众人所料,却也不算多么新奇,毕竟萧家树倒猢狲散,早已没有与谢家抗衡的资本,萧穆淑再如何厉害,终究是一介妇人。 六月初三,风清气朗。 第37章 董晗再次单骑入禁军营,不知在做什么,不知何时回还。 只有白马记得,此日是自己与董晗约定相见的日子,然而他也不能确定,董晗到底会不会来。他起了个大早,将自己收拾干净,发间散发着淡淡的皂角清气,穿一身雪青色长袍,衬得整个人愈发柔和明秀。 只可惜,他今日心里忐忑,没法在房里独自闷着,便抱着古琴,来到偏院,为练舞的少年少女们伴奏。 白马身后,白衣剑客怀抱玉柄望舒剑,背对着院子,坐在屋顶上,眺望远方苍山延绵,眉睫上似乎覆着一层雪白的冰霜。 他听着幽幽琴声,手掌盖在腰侧一柄短笛上,久久没有动作。 人来人去,繁华起起落落,明媚的少年们相邀朝外走去。 有人回头看了一眼,见白马独自坐在原地,知道他是被二爷看上,不怎么陪客了,感叹道:“点绛唇也是个有福气的人。” 白马苦笑摇头,正欲起身。 周望舒忽然站了起来,转身,朝着院子的方向,抬腿迈步,似是要从房顶跃下。 然而,偏院门口,垂落如帘幕的柳枝一阵轻晃,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穿行而过,更先一步出现在白马面前。 来人微微颔首,墨色锦袍镶着细银线,行礼如仪,颇有儒将之风,正是孟殊时。他英俊的脸庞,在飘摇垂柳间忽隐忽现,微微低头,笑道:“白马,想必我没有来晚。” “孟大哥。”白马起身,朝孟殊时遥遥行礼,招呼他先去厢房里坐着,“你来得太早了,早饭都还没有备好。” “每日五更起来,练功,挥刀,操练手下。”孟殊时则几步走上前,帮他把古琴抱在怀里,“我来!” 两人的手指不经意间轻轻相触,孟殊时立即快步疾行而去,低声道:“想必今日,董大人不会来得太早。” 白马觉得好笑,追在他身后问:“孟大哥知道厢房在哪,是因为常来青山楼的缘故?” 孟殊时笑着摇头,“你知道我的。” 高远处飘来凄凄笛声,白马回头,落入眼中的,只有一片春和景明。 孟殊时来得早,白马也无所事事,二爷更是不知跑到哪里疯野去了。两人坐在厢房中,孟殊时点了一大堆茶点小食,看白马吃,偶尔与他说话。 “哈哈,你父母真是有趣。”白马吃着茶点,听孟殊时的家长里短,羡慕他家庭美满,于是便吃得更多,想着反正是姓孟的出钱,心中颇有些捡了小便宜的得意。 孟殊时见白马边笑边吃,就像自己在吃一样开心,轻轻给他拍背,道:“家母是个大家闺秀,却爱舞刀弄剑,父亲疼爱她,惯常是让她远离庖厨。” 白马笑着笑着,忽然叹了口气,孟殊时仿佛是生怕自己做错什么,连忙问他怎么了。白马道:“也不知董老……”他倒抽一口凉气,立马改口,道:“也不知义父今天会不会来。” “莫要忧心,他一定会来。”孟殊时面无异色,像是没有听到白马的话,反而给他剥了个蜜桔,桔子皮撕成大小相同的四瓣,放在白马面前,道:“昨日,董晗……”孟殊时看了白马一眼,可能是因为一时不注意,说出了直呼董晗名讳,立即改口道:“昨日董大人清晨便亲至禁军大营,说是看望兄弟们。今日,听说也过去了,故而不会来得太早,我们可以吃了午饭,再吃晚饭。” 白马哭笑不得,他哪里看不出来,孟殊时是怕自己因说了句真心话、怕露马脚而紧张,故意直呼董晗名讳,让两人“同上一艘船”,他是想让自己安心。白马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吃了一瓣酸得倒牙的桔子。 他又喂孟殊时吃了一瓣,道:“你尝尝,很甜。” 孟殊时吃下,面不改色,问:“你可知昨日,朝堂上发生了两件大事?” 白马:“知道一些,谢太傅请立广陵王为太子,皇帝并没有回应。谢太后劝诫萧皇后,皇后倒像是决定要悔改了。不过,我觉得她多半是要韬光养晦,否则,义父也不会往外跑得那么勤快。” 孟殊时终于吃完了酸橘子,点头答道:“这个太子,皇帝一定会立。” 白马:“我只听说过,先帝很喜欢广陵王,其他的倒是不知。” 孟殊时:“向时,齐王贤名远播,得到朝中重臣一片倒的支持,而今上……仁讷,人所共知,先帝动过要易储的心思。然而,有日夜间,宫中粮库发生火灾,先帝正带着广陵王玩耍。先帝刚刚爬上高楼,想要远观火势,却被广陵王扯着衣角,拉到暗处。广陵王说:夜间混乱,不可令火光照到陛下,以防有人趁夜作乱。先帝因此认为广陵王聪颖过人,决定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后继者,为此才保住今上的太子位,命今上一定要传位于梁遹。” 白马明白了,道:“广陵王既年轻又聪明,虽为庶出,却是长子,还被先帝看重,被立为太子是迟早的事情。可显然,萧皇后还没有做好准备,毕竟她毒杀了广陵王的生母。萧皇后退出太极殿,说是不再干政,其实只是知道朝堂中的大势,已不在她手上,即使她仍在其中,也做不了什么,不如退居幕后韬光养晦,立即动手对付谢太傅,而后再去解决广陵王,如此,说不得还能博得一个好名声。她们被逼急了,就会……就会……” 白马看了孟殊时一眼,欲言又止。 孟殊时会意,笑道:“就会狗急跳墙。白马,你在我面前,不必有所忌讳。你有所不知,谢瑛奏请立广陵王为太子,不成,再奏请将北军中侯杨广成外放为官,把自家亲戚吴见安调任中护军,北军中侯空出来,暂时不定人选,那就是他谢瑛一家把控了禁军。我从军,想要护卫百姓,我入朝,想要保一方平安。可现在朝中,任人唯亲,腐败奢靡,我不想再混日子,只想赚些钱,带你回乡。” “哦。”白马有些尴尬,东拉西扯地,将这话题扯开了。 两人相谈甚欢,不一会儿,就到了晚饭时间。 白马肚子咕咕叫,趴在桌上,半死不活地,问:“你家里都是你爹做饭,那你的厨艺一定也很好吧?” 孟殊时点头,道:“大哥像父亲,日日读书讲大道理,肚饿时,总是对着我念书。我只能丢盔弃甲,当上一回小人,去厨房里闷头做饭,远离他的‘仙音’。故而,我的厨艺倒还可以。” 白马一对鹿眼笑得弯成月牙形状,想也不想,叹道:“谁做你老婆谁有福气啊。” 孟殊时陪他笑,道:“我想……” “点绛唇?又在吃!”冯掌事叫了一声,气冲冲地跑进房,见到彬彬有礼的孟殊时眉峰微蹙,才想起这也是一位客人,立即压低声音,“孟大人,您看这……董大人点了他过去伺候,小的给您叫两个乖巧听话的?” 戌时二刻,董晗终于来了! 白马觉得终于办了件有用的事,心里高兴,笑容中多了份少年人的朝气。他拍干净手上的酥糖碎粉,用话逗弄孟殊时,“多叫几个乖巧听话的。” 孟殊时举起古琴,双手递给白马,道:“用不了多久,我等着,时刻听你吩咐。” 第40章 解困 走廊两侧,数十盏青铜树形灯彻夜长明,灯火跳跃。 冯掌事传话后,不等白马,立即转身离开。 白马知道他有心避嫌,虽略有些奇怪,但机会近在咫尺,他也没有多想,只是向冯掌事询问了厢房的位置,便独自抱着古琴,不徐不疾地穿过走廊。 在来自四面八方的火光的映照下,白马原本孤单的影子,分散成千百个,在天上、地上、两侧墙壁上,重合叠加,如梦似幻。 董晗的厢房与孟殊时所在,仅隔着两间空房。 笃,笃,笃。 白马走到厢房门前,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敲门问安,“义父,让您久等了。” 董晗没有即刻应答,他坐在茶几前,看着杯中的茶水,见滚烫的白烟逐渐消失,等到水温刚好,才一气饮下。他闭目沉吟,眉头紧锁,一手按在大腿上,轻轻拍了两下,终于开口,道:“进来罢。” 白马得到许可,推门款款而入,跪地行礼,道了声:“义父康健。” 董晗放下茶杯,“半月不见,你……似乎有些变化,很好。” 白马跪行上前,为董晗添茶倒水,甚为殷勤。 董晗一直看着白马,总觉得他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不似从前那般,总是低眉敛目、恭恭敬敬,“多了几分少年人的朝气,很好。” 今日,董晗穿了件玄青长袍,衣袍上沾了薄薄一层土灰,鞋底少见的带着些泥渍。短短半月,他额前的白发又多了数缕,人似乎也老了不少。 房中仅有白马这一名少年倡优,董晗并无顾忌,终于露出神情疲惫,朝白马招招手,道:“过来,让义父仔细瞧瞧。” 白马把琴放好,跪坐到董晗身侧,让他把脑袋枕在自己大腿上,伸出白嫩的手指,为他揉按太阳穴,温言道:“您太操劳了,看着怪心疼的。” “人,都有自个的命数。”董晗仰头望着白马,近了,才发现他唇红齿白,目如春水,白皙柔嫩的脸颊,透着少年人蓬勃如杂草一般的生命力,已过四旬的董晗,连连叹息,“从前种下的恶根,今日,怕是要结出恶果了。” 白马自然知道他在说什么。 当年,惠帝若非得到太傅谢瑛的力挺,几乎就要与太子之位失之交臂。 然而,当真是力挺么? 在齐王与惠帝争斗最激烈的时刻,赵王趁乱勾结匈奴,意图谋害戍边良将,吞并赵氏父子手中的并州军,使他自己军事实力空前强盛。在赵氏父子带兵抗击匈奴的关键时刻,赵王上书先帝,先帝便钦定谢瑛作为巡查使,命其前往边关核查赵王上书是否属实。谢瑛忙于政斗党争,分身乏力,数日间匆匆来回洛京与玉门,在玉门关上远远眺望,不见匈奴铁骑,旋即启程离开,回禀武帝赵王所言属实。 此举,一是为了节省时间,速回洛京;二是为了拉拢赵王,让他支持惠帝。 谢瑛并非力挺,而是违背了天地良心,不顾及仁义道德,将自己的一切,全都压在了惠帝身上。 及至齐王重病不治,惠帝坐稳了太子位,投桃报李,惠帝梁衷、萧后还有他们的忠仆董晗,决计曾在谢瑛排除异己的道路上,奋力为他推波助澜。 眼下,帝后与谢瑛,在许多人的心中,说不得还处在同一条船上。 谢瑛树大根深,帝后轻易拿他没有办法;谢瑛的敌人,却又不敢相信帝后,不敢相信他们已在沉默中与谢瑛决裂,故而不会轻易站队。 因此,除了那些已经推出朝堂斗争的老臣,或者那些暂时退隐的在野贤臣,董晗找不到帮手了,尤其是拥有武力的帮手。 白马问:“主人的家仆,还是忠心的多。您不是早就想到了许多人么,如何?” “从前虽受冷落与不公,他们对大周、对天子,却仍旧忠心耿耿,都是满口答应。此诚为,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董晗微微阖上双眼,摇头失笑,“然而,老骥伏枥,能有什么作为?一群老弱文官,办不成事儿。”他说到此处,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没有使用暗喻,双眼张开一道缝隙,精光流转,打量着白马,“你若向外透露半句,莫怪义父心狠手辣。” 白马肃容道:“自然。” 董晗叹息道:“我收了那么多儿子,可共富贵,却不可同患难。接连两日,一无所获,那些人对我避之不及,有些人甚至反过身来,还要倒打一耙。一帮废物,狼心狗肺!” 白马见状立即俯跪在地,劝道:“义父息怒!莫要气坏了身子。”你都这样了还生气,就不怕一个不小心,把自己气得吐血三升,嘎嘣一下没了么?白马一面腹诽,一面努力挤出两滴眼泪,道:“白马对义父忠心耿耿,日月可鉴。我有一法,或许真能为您解忧。” “你?”董晗摇头轻笑,抬手把白马从地上扶起,“怎的就被吓哭了?义父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孩子,莫哭。” 白马扯起袖子抹眼睛,两个眼眶红通通的,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白马想为义父解除烦忧,日思夜想,想得饭都吃不下,绝不会像别人一样,无论您身在何种处境,我都记得您的恩情。” 许是年纪大了,董晗看见白马的可怜模样,不禁为之动容,摸着他的脑袋,劝道:“莫哭,说说你的办法,聊胜于无。” 董晗果然从未真心看得起自己,白马心中苦笑。 他试着抬头,眼眶微微泛红,一对灰绿鹿眼甚是清澈,很能令人卸下防备,道:“义父,我在楼中卖艺,日日看人脸色过生活,十分害怕贵人们生气动怒,是被打怕了。” 董晗拍了拍他的脑袋,示意他继续说。 “就说我时常犯错,受掌事们责罚的事吧。”白马眼珠子转悠着,笑问:“义父您想想,若我不想受罚,是要与谁处好关系?” 董晗不知白马卖的什么关子,只是看见他破涕为笑,便觉得自己心情也舒展了,答道:“自然是操着你们生杀大权的楼主,可乔美人怎是你能接近的?那便退而求其次,摆平那些个掌事老鸨。” 白马摇头,道:“掌事们都是见风使舵的人,谁有钱听谁的。故而,他们早就被花魁头牌们拉拢了,我钻不到空子。” 董晗一听就懂,他是在借身边事,类比自己所遇到的困境,登时来了兴致,鼓励道:“往下说。” 白马续道:“于是我便想着,楼中规矩甚繁,谁都有犯错必须受罚的时候,若是赏罚不明,那么大个地方总会乱套。我们挨打时,鞭子是拿在打手武夫的手上,我们受欺负时,也是打手去出头。他们地位不高,头牌自然不放在眼里,而我只要稍稍给点好处,受罚时,那鞭子就是打得最轻的。” 董晗眼睛亮了起来:“你个机灵鬼!” 白马的话已经说得不能再明白,董晗闻言会意。 整个朝堂中的达官显贵,都被谢瑛、赵王等人,用官位、财富、名望收买,他们被人收买惯了,不是早已站队,便是成了一丛丛墙头草。 大周开国不久,还沿袭着建国初的惯例,天子总览兵权,而具体的掌兵带兵之权,被分给了天子的诸位兄弟。眼下,诸位藩王当中,兵力最为强盛的,乃是赵王梁伦。 然而,赵王一来忌惮谢瑛,二来强不过惠帝的诸多兄弟联手——藩王禁止带兵入京,若有一人犯禁,必会被其余诸人联合讨伐。 可是,谢瑛虽在京城势大,却又不能执掌兵权,府中只有数百私兵,不成气候。 就如同楼中,执掌着一条刑罚长鞭的,乃是打手武夫。整个洛阳城中,真正控制着京城安危的,是最不起眼的禁军! 董晗从未预料到,白马竟能想通此节,登时对他刮目相看,道:“你比义父知道的,还有聪明百倍。你既说了这话,怕是知道我要在禁军中,挑几个信得过的人。而你,早有人选?” “白马是卑贱之人。”白马一面说着自污的话,一面在心里向自己和父母的在天之灵解释着:我可不卑贱。而后,他努力憋了口气,将自己弄得面颊泛红,道:“只是、只是……我……” 少年人红着脸,支支吾吾的,必定是陷入了爱恋。 董晗再明白不过,笑道:“你说就是,义父不是不开明的人。咱们这样的人,能找个归宿,也是不容易。” 白马重重点头,道:“大人、大人很喜欢我,时常与我说些心里话。他近日来也很烦忧,与您是同样的。我知道您时间宝贵,我便自作主张,今日将他约了过来,只不过他不知道您也来了,此刻还在其他厢房中傻等呢。” 第38章 话不说破,董晗已经明白,道:“你让他过来罢。” 白马前去通传,孟殊时很快便至。 孟殊时目不斜视,走入厢房,礼数周全,坐在董晗对面,见董晗枕在白马腿上,微微皱了皱眉,可也没说什么。 董晗看人细致入微,仔仔细细打量孟殊时,问:“我见过你,你是禁军,李峯?”他明知故问,是想要试探对方的深浅。 孟殊时面不改色,从容应对:“回大人,下官与李峯同为殿中中郎,各掌管殿中虎贲五百人,俱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只是下官出身行伍,惯常全心护卫殿中安全,不曾与大人有过照面。” 董晗点头,似乎有些满意,又问:“出生入死?很好,那你便说说,如何出生入死。” 孟殊时:“下官年少时,曾跟随冯飒老将军习武,也是少室山的俗家弟子。” 董晗眼前一亮,叹道:“少室山?天下武学,尽出鱼山,少室山中多豪杰,名动江湖的中原武林第一人,岑非鱼,便是少室山的弟子。” 孟殊时点点头,将从军经历简略说了一遍,只略去其中曲折,“大丈夫志在四方,跟随赵王自然前途无量,但下官想要靠自己打拼,为国尽忠。” 董晗:“尔等职轻任重,是不可或缺的。” 白马看了董晗一眼,知道他是看上了孟殊时,想与他进行秘密谈话,便自觉离开,道:“义父怕是饿了,我去弄点小食过来。”行经孟殊时身侧,低头与他笑了笑,孟殊时则回以微笑,董晗都看在眼里。 白马阖上门,嘱咐外头待命与侍候的侍卫杂役们,未经传唤不可入内打扰,继而下楼,向着后厨走去。 他高高兴兴地着人弄了数盘点心小食,嘱咐不可过甜,等了约莫小半个时辰,双手端着东西慢慢走回去,心道这两人密谋大事,时间不会很短。 当白马再次回到主楼背后,遥遥望向那个透着橘色灯火的厢房窗户,却见一个朱红的身影,懒洋洋贴在窗边——嗑瓜子! 他吓得差点摔坏手里的东西,压着嗓子喊了句:“二爷,你干什么呢?君子不听人墙角!” 二爷罕见地没有立即冲到白马跟前,而是竖起食指,贴在唇边,对他晃了晃,做了几个口型:待会儿疼你。 说话间,瓜子壳儿顺风飘来,刚好落到一块酥糖上头。 白马连忙用指头去刨那瓜子壳,却又不小心把糖刮花了,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抓起酥糖,自己吃掉。 二爷乐不可支,把手里的瓜子壳一股脑撒下去,气得白马一溜烟跑了个没影。白马总算是明白了,为何冯掌事先前会轻易离开,原来,他们方才的话,都被二爷蹲在窗外听了去。 笃,笃,笃。 白马轻叩门扉,道:“义父,我回来了,在门外听命。”他的声音十分温柔,话未落音,便将自己激起一身鸡皮疙瘩,轻轻倒吸凉气。 哗啦—— 门被推开,孟殊时接过白马手中的木盘,嘴角含笑,压低声音对他说:“你的嘴。” 白马想着二爷在外偷听,若是让孟殊时帮自己擦嘴,总有种诡异的感觉。他打了个激灵,连忙伸手,将自己唇边沾着的食物碎屑抹掉。 孟殊时却还是不动,抬手至他头顶,拈起两片瓜子壳。 董晗格外高兴,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让白马与孟殊时同坐在自己对面,问:“柘析白马,是你的胡族名字?” “是。”白马忙着帮两人煮茶,低着头,“羯人爱马,白马寓意着光明吉祥,父亲希望我能如白马般茁壮成长。只可惜,他去得早,不能看见我长大。” 实则,白马在被唤作雪奴前,几乎从未注意过自己的名字,更不知父亲为何如此替他起名,此时不过是随口胡诌罢了。 孟殊时抬手伸到白马手边,犹豫片刻,又缩了回去,微微低头,望向白马,道:“羯族早在魏武帝时,便已归附大汉,行礼仪、受教化,在华夏十二州内,繁衍生息。‘白马’二字,应当出自陈思王的《白马篇》,你父亲大概是希望你能为平定边塞战乱出力,还百姓以安宁。” 白马不读书、不识字,还是头次知道,自己的名字竟有如此高深的寓意,心中五味杂陈,道:“被你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意思了。” 董晗笑道:“实是极好的寓意,今日看来,你并未辜负他的厚望。” 当真未曾辜负么?白马不敢回答这问题。 他与董、孟两人说了会子话,恭恭敬敬将董晗送走。 而后,他便与孟殊时四目相对,又绕到楼中的回廊中,吹着夜风,说了会儿悄悄话。 姓孟的与董晗谈话时,与现在判若两人,那不卑不亢的模样,很难让白马把他与跟自己独处时的大龄愣头青对上号。 孟殊时对白马知无不言,“董大人让我明日便启程去豫州。” 白马嗅到了不寻常的气味,“去找……‘叔父’?” 赵王是惠帝的叔叔,封地就在豫州,他封地广大,兵力强盛,曾一度与谢瑛争权。直至先帝驾崩,命赵王与谢瑛共同辅政,怎料谢瑛“借走”托孤遗诏,赵王当不成辅政大臣,灰溜溜地连夜跑回封地去了。 他们竟想着要联络赵王! 这是想要让谢瑛与梁伦两个仇家相争,帝后一党,好隔山观虎斗。此招剑走偏锋,若顺利,便是两败俱伤;若不顺利,留下谁,都是后患无穷。 如此大胆毒计,惠帝不可能想出来,董晗想出来也不敢用,定然出自萧皇后。白马倒抽一口凉气,不知该说些什么,“很……很高明。”古来成大事者胆识非凡,萧后不怕引火烧身,果真是心计毒辣之人。 孟殊时叹了句:“高明?只怕到时会出乱子,我便成了千古罪人。”若是赵王冒天下之大不韪,起兵造反了,又该如何? 白马笑道:“你过去就是,董大人他们是笼中囚鸟,哪里知道豫州的事情。意思意思,应付交差,我时常如此敷衍那些匈奴人。” 孟殊时眸中尽是笑意,道:“你与我想到了一处,孟某不会做有害于国家的事情。唉,白马,往后,孟某不会让你再受苦。” 四下无人,白马也懒得假装,他故意避开孟殊时的话,不作回应,而是无奈地摇摇头,道:“赵王怕事惜命,他已经错失数次良机,若无十足把握,不会再回洛京。我觉得你还须先想好,想想别的什么人。” 想好什么?孟殊时自然清楚,道:“齐?” 齐王梁炅,封地物阜民丰,且手里掌握着兵权,人有贤名且年少气盛。 “你觉得他们两个,于‘夫人’而言有何分别?”白马由于天山剑客们围攻周望舒时,听到过只言片语,对齐王并无半分好感,且知道这代齐王与先代半点不同。 梁炅人在青州,却死死压着身在江南地界的淮南王梁允,还曾勾结塞外胡人,抢夺周望舒身上的东西,企图夺得楼兰秘宝中瑟明帝国的武器兵甲,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孟殊时是个出身行伍的武将,知道如何御敌,从不将心思放在朝堂的弯弯绕绕上头,这非是因其愚笨,只不过是不在意罢了。当他顺着白马的话去想,自然是考虑着:齐王与赵王俱是兵强马壮,而齐王更有贤名在外,于封地拱卫天子自然是极好,可入京便是引了比赵王更年富力强的一匹恶狼入室,萧后怎能不忌惮? 虽然是鸡同鸭讲,但他很快便明白白马所言非虚,道:“我会多留几个心眼。” “我想我若是夫人,应当会喜欢那些热血冲动的少年人,既有武力,又不会生出异心。只是我地位卑微,对主人家的事情知之不深,希望多少能对你有些帮助。”白马不敢多言,他只能有意无意地引导姓孟的自己去想。 “多谢你,白马。”孟殊时说完这句,两个人便四目相对,呆愣愣站在荷花池边的假山中间,月落银辉,波光浮动,天地间如有水流。 他朝白马进了一步,“我,我想……” 白马向后退了一步,背靠在假山上,再无路可退。 孟殊时伸手按在假山上,把白马困在自己的两臂间,低头看他,把他的额发拨开,看他那异于常人的灰绿双眸,低声道:“我想亲你。” 他明日便要启程,要亲便让他亲?白马心里想着,脑袋却不禁左右摇晃,说着个“好”字,脸上的神情,却是毫不掩饰的抗拒。 最终,他见孟殊时也犹犹豫豫,索性将脖子一梗,大声道:“亲呗,我又不是女子,亲一口还能怀上孩子么?” 他心中忍不住感慨:若亲一口真能怀孕,那我跟二爷早就儿孙满堂了。 孟殊时贴了过去,与白马鼻尖相触,等了片刻,还是放开他,退了回去。 他从怀中取出个锦盒,道:“今晨走过街市,给你买了点小玩意。” “多谢。”白马拆开盒子,是一条锦缎绞银丝的发带。他自幼长在关外,没那么多讲究,抓起头发胡乱捆起来,看着十分滑稽。 “我来吧。”孟殊时接过发带,让白马转过身去,看着他的背影,不知为何竟有片刻呆愣,再回过神来,即刻以指为梳,帮他把头发拢起,以发带缠住发尾,让他将头发披在背后。 白马背对着孟殊时,脸上的表情精彩异常——那湖心亭瓦顶上坐着个正在嗑瓜子的老流氓,天知道他到底带了多少瓜子! 孟殊时似乎有话想说,却不好开口:“白马,我是个追名逐利的俗人,今日承了此事,往后怕会有危险,不能常来看你。” “我倒想有追逐名利的机遇,谁也不给我呢。”白马心思根本不在此处,随口应付他。 二爷饶有兴致地盯着这两人,拍干净双手,曲起两根食指,比作两个小人,小人相互贴着,磨来磨去。 更不要脸的是,他还用食指与拇指掐了个圆圈,伸出另一根手指,捅进去抽抽插插。 孟殊时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然除名利而外,孟某尚有非做不可的理由。” 白马朝着湖心比了个中指,骂了句“流氓”。 孟殊时紧张得不行,不敢置信,反问他:“你说什么?” “无事,我送你出去罢。”白马连忙牵着孟殊时的手臂离开,“不用多想,人活在这世上惯常是先做事,到后来才明白其中道理。” “好。”孟殊时回头张望,只看到湖面上数点涟漪。 可他心里总觉得,方才有什么地方,很不对头。 第41章 争风 办成了董晗的事情,作为解困的奖赏,白马拿到了数十两黄金。 他又托人将各色珠宝零碎,拿去换成真金白银,心道,从前一直寻不到两位阿姊,只怕是银钱不够,眼下我有钱了,办事的人定然更加上心。 他在寻亲一事上,重振信心,可面对从前想也不敢想的大量财帛,却说不上有多么欣喜——他一日不脱离青山楼,一日不摆脱倡优的身份,命运生死,便都被握于他人掌中。 白马只觉得,自己也许能从此开始转运,期盼着从今往后,在生命中能少遇些风波。 未曾想,好运来去匆匆,他的期望,隔日便落空了。 春楼夜里吵闹,白马心事重重,难以入眠,脑海中翻来覆去,都是过往的画面:傍晚,匈奴人杀入云山;清晨,李夫人毒打自己;雪夜,周望舒救下徘徊在生死边缘的他;老麻葛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悄无声息,羯人惨遭灭族;元辰节,馄饨摊上,他遇到了一个浑身酒气的疯癫和尚。还有,云山边集上,那口味道很不对劲的麦芽糖。 过往种种,越来越模糊,因为他总是在努力向前奔跑。 想着想着,他迷迷糊糊,终于入梦。 只是,白马晚上睡得既晚又沉,直至第二日午时,才被饿醒,强撑着疲乏睁开双眼,感觉一缕凉风穿堂而过,吹起他羽扇般的睫毛。白马使劲眨了眨眼,不经意间,抬眼一看,发现原本被钉死了的窗户,此刻却是大敞着。 不仅如此,窗扇还被人换上五颜六色的窗纸! 他目瞪口呆地打量自己的房间。 地上,铺着盘金丝镶银线的细羊毛毯,毛毯厚重柔软,布满精细织造的棕红太阳花,金银细线,星光点点。墙上,挂着玛瑙象牙玉璧雕。就连角落里的破水缸,也变成了两三尺高的红珊瑚树。 奇珍异宝,像是自己长了翅膀,趁夜飞入他的厢房。 再看自己身下,不知何时,被人换成了雕花的紫檀木大床。丝绸锦缎,作帘帐、作被单,就是铺盖和中衣这等私密物件,都在他毫不知情时,被人换成绫罗绸缎。 若非窗口一枝金楸檀,白马还以为自己被人丢进了皇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砰——! 大门被人撞开,两个壮汉抬着把紫檀木小躺椅,准备进屋。 “停停停!”二爷人未至、声先到,喊完三个“停”字,他猛然压低声音,嚷嚷起来:“我千叮万嘱,让你们把东西放在门口即可,爷又不是不给钱,你们非得抬到了地方,是个什么脾气?当心把我家小马儿吵醒了!他昨晚喝酒,睡得太晚,不晓得怜香惜玉吗?” 小……马儿?白马被激出一身鸡皮疙瘩,心想,这场面太过尴尬,自己不如继续装睡,莫让别人看了笑话。 杂役满头大汗,进退两难,硬着头皮,问:“爷,那您看,我们是放下,还是……退出来?” 二爷扒在门框上,将脑袋探进来张望,胡乱摆摆手,敷衍道:“我宝贝儿醒了,爷自个来,你们找老赵拿钱去。” 第39章 此人武功当真如此深厚?竟能从气息中,辨出我是睡是醒。白马心里咯噔一跳,再装不下去,不情不愿地睁开双眼。他对于自己的厢房,十万分的不习惯,面上仍保持着初醒来时的震惊神情,看二爷毫不费力地单手拎起一张大躺椅——那可是需要两个壮汉,才能勉强扛动的东西。 二爷径直走到西侧的窗边,先将躺椅放好,再铺上软垫。 白马实在无法理解,忍不住开口询问:“你,不,您这是做什么?” 二爷胡乱拍拍坐垫,自在地躺了上去,双手交叉垫在脑后,翘着二郎腿,感叹:“呜——舒坦!” “二爷,这是我的厢房。”白马瞪大眼睛,双眸几乎要射出愤怒的绿光,心道,你闯进来就算了,还好意思躺着?还呜呜怪叫!实在太不要脸。 二爷伸手一摸衣襟,不知从何处摸来小银针一根,边掏耳朵边说:“爷自然知道此乃你的房间!故而,我才未着人将它搬走。” 他像是累了大半天,此刻懒洋洋地一躺,表情极为享受,解释道:“一来,青州有些远,爷知道你喜爱这个房间,不然为何住了三年,却不曾逃离?我原本想着,让人单独把它凿下来,一路抬着去青州。可是,毕竟是抬着个房间,虽个头并不算大,但毕竟是个包袱,无法朝发夕至,磨磨蹭蹭,我不喜欢!再者,你就躺在房间里,若是半道醒来,出去尿尿,被人多看几眼,爷不就亏大了?二来,这房间破旧,没有咱家里的好,我看,不必带回去啦。” “您发得什么疯……不,您发得什么慈悲?”白马看二爷自说自话,直是欲哭无泪。他心道,我问的是房间的事吗?尿尿如何就能吃亏?呸!我就算是吃亏,跟你有分毫关系么?世上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你这地儿太破,住着不舒服,爷喜欢你,自然要疼你。铺上地毯,若咱俩夜里激战正酣,突然从床上滚下,嘿!”二爷越说越起劲,面上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地上也不凉,咱们就继续干。” 白马:“……” 嫌破?嫌破就不要来,说得跟我让你来似的。白马一阵腹诽,骂完才发现不对劲,他被二爷搅得头昏脑涨,一时半会儿没有想到,这似乎不是房间破不破的问题。 二爷花言巧语一套套,白马越听,脸色越黑。 可是,看看自己的房间,再看看二爷满脸笑容,他的愤怒不知何时,已如烟云般消散,只觉得二爷总是如此奇怪——嘴上说着污言秽语,神情却自在坦然,做事虽十分激进甚至于无礼,可他的心,又好像赤子一般,没有污垢,叫人骂不出口。 他起身,对二爷行了个礼,恭敬道:“二爷美意,我心领了,多谢。然而,柘析白马虽身在此地,却从未将自己当作春楼中人。我会曲意逢迎,却不会假戏真做。无论如何,纵使身体残缺,我也并不是女子,多谢二爷错爱,白马对不住您。” 二爷吊儿郎当地听着,饶有兴致地打量白马。 少年刚过十六,身长已七尺有余,许是长得太快,略显瘦弱。他的皮肤上,几乎看不见汗毛,肤色极为白皙,当他沐浴着日光,会显出皮肤下的血管,仿佛能隐约看见鲜红的血液,在其中缓缓流动着。 那种白,不同于中原人的严密护养,是天然而成,未经修饰的,带着些远古的荒凉,像埋在天山里数万年的璞玉,甚至有那么点圣洁的意味。 看起来如此脆弱,却有着难以想象的顽强。 “我的眼瞎了么?”二爷嗤笑,朝白马勾了勾手指,“爷当然知道你是个带把儿的,如若不然,我还不稀罕呢。过来,过来!” 白马吃过一次亏,说什么也不愿过去,杵在原地,恭恭敬敬地说道:“您有事,吩咐就是。” “你头上戴的是什么玩意儿?那东西也忒寒酸了,姓孟的送你你便收下?我给你的,比他给的好上千万倍!为何轮到我这儿,怜爱就变成了错爱?你跟他搂搂抱抱的时候,根本不是这样说的!”二爷鼻孔朝天,唇齿间透着股酸劲儿,全然一副打翻了醋坛子的模样,。 白马又好气,又好笑,道:“逢场作戏罢了,我不想敷衍您。” “听话过来,还能吃了你?”二爷柔声道,说话间摊开右掌,对准白马,五指虚虚抓握。他做着动作,自己转念一想,嘿嘿笑了起来,道:“爷吃不了你,最多是把你日了,你也不算吃亏么。” 白马面色泛青,咬牙切齿道:“二爷,我才十五。” 二爷竖着食指,左右摇晃,拖长了声音,道:“你今年十六、开年十七,二爷会摸骨,休想骗我。” 白马先前就觉得奇怪,心道,他知道我的名姓,许是从树梢上挂着的生辰牌上看到,可他还知我年纪,这事我一直隐瞒着,连愣头青也不晓得,若非周望舒向他提起,还有谁能说与他。 平日里,周望舒会谈及我? 白马不及细想,见到二爷的动作,脑海中便浮现出老麻葛的模样,她隔空将自己抓回时,强大无形的内力,就如一张网,让白马无奈、无力,避无可避。 他连忙用双手挡在身前,退后躲避,极其防备,道:“不,您说就是。” 二爷干脆伸出两手,在半空中张牙舞爪地比划,明明什么都还没做,却已把白马吓得左躲右闪。 他玩游戏似的,一通瞎胡闹,玩到后来,实在忍无可忍,收手、抚掌,发出一阵爆笑,叹道:“哈哈!瞧你那小模样儿,活像我会打雷放电似的。电芒钻进你心里,电得你小鹿乱撞。嗨,你这人,怎生得如此有趣?” “若您无事,还请出……”白马几乎要崩溃了,那个“去”字还未说出口,二爷已随手扯起一条绸缎,他将真气灌注其中,缎子便如灵蛇游移,眨眼就缠住了白马的腰肢。 绉纱衣,宽袍大袖,颜色绿如碧波,缎带仅有掌宽,鹅黄明媚。 白马身无二两肉,腰腹被紧紧锁住。因常年练舞,浑身都是软的,突然被二爷扯过去,竟是双腿先跪到榻上,上半身朝后翻去,活生生地——下了个腰! “嘶——”白马疼得嘶嘶吸气,趴在二爷胸膛上使劲喘。 二爷被他那模样吓住,立即松开缎子,关切道:“二爷给你摸摸,摸摸就好。” “你松……!”白马紧咬下唇,努力压住心头怒火,暂时做小伏低,低声讨饶,“请二爷高抬贵手。”他心道,等练好了功夫,看老子不打死你! “得了吧,你现在心里若不是想要打死我,我便不姓曹。”二爷的手,没有一刻是老实的,在白马腰腹上又掐又捏,带着股玩笑的意思,“我天,你如何生得这般软?” “您自重。” “已经很是克制了。你二爷见多识广,床上功夫知道两百多式,只可惜,不是人人都能体味。你看你,竟这柔若无骨,咱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日后、日后定是无边快活。” “我日你二大爷!你放开我,下流!”白马彻底绷不住了,破口大骂。 “你怎能随意辱骂他人呢?”二爷玩性极重,甚至莫名其妙探出手指,去戳白马的肚子上的软肉,咋咋呼呼:“你可真有趣!软得我都不敢揉了,莫要任性乱动。” “您是有身份地位的大人物,不可如此轻佻……”白马被二爷捏住痒痒肉,想笑不敢笑,努力憋着一口气。 可怜他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突然发出一阵爆笑,如同离水的鱼一般跳来跳去,笑骂:“哈哈哈哈!哎!你快松手!别闹!你个臭流氓!放开我!哈哈哈哈!” 白马被挠得又哭又笑,心中那些杂乱的想法,忽如烟云随风消散。他也不再顾虑,反手去挠二爷。 两人短兵相接,你来我往,不觉已过一刻。 “你是三岁小孩儿么?”白马气喘吁吁,他的动作并不慢,但几乎没能接触到二爷的腰。胡闹过后,他终于意识到两人身份上的差距,决定及早放弃,“哈!别闹了!” 二爷突然拽住白马的脚踝,将他的袜子摘掉,捉住他的脚踝,用绸缎上头的碎须,搔他脚底心,“说,服不服?要不要让二爷疼?” “不服!你放、放开我!”白马笑得眼角飙泪,一会儿捂着肚子,一会儿将二爷的肚子当枕头捶,“我天!怎么、哈哈哈怎么、怎么会有你这样奇怪的人!” 二爷突然停下动作,把手放在白马胯间捏了捏,懒洋洋道:“看来,我将你伺候得很舒服么?” 白马未有所觉,整个人都窝在二爷怀里,脑袋正磕在他肩头。此时,突然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胯间的感觉极怪异,那处微微发热,略有些肿胀,像个……像个去了皮的软香蕉。 他自然知道,自己是起了反应。 他被去势时年纪小、做得不干净,五六年后两侧的囊袋逐渐鼓胀。冯掌事也说过,他也许还能人事,只不过仅有的几次被迫受调教,他都觉得痛苦大过欢乐,那话儿毫无反应。 不想,自己在二爷手中,连着两次如此狼狈,白马心头怒火高涨:一则,是以自己的残缺示人,他内心不可谓羞愤。二则,是想起前几日听墙角时,二爷所说的话,觉得这人说话真真假假,做事颠三倒四,不知能不能相信,不敢轻易相信,似乎白瞎了自己的感动。 白马害怕,怕自己喜欢上二爷,结果,对方不过是玩玩而已。 “你欺人太甚!”白马暴起,劈掌直击二爷面门。 “我?”后者满脸疑惑,随手化开少年的攻击,“咱们玩得好好的,你怎么说打人就打人。” “花言巧语!”白马见过太多人沉溺情欲中的丑态,再看他那漫不经心的模样,更觉受到侮辱。 “再说,我也不是有心的,爷什么大风大浪未见过,怎会打你这身无二两肉的小鸭子的主意?别打了,乖。” “不打我主意?那四次三番调戏,都是你酒后梦游不成。” “那是爷喜欢你,想要追求你。发乎情,止乎礼,何错之有?” 可怜白马心思重,几次三番被二爷带入这荒唐的窘境,心中羞愧大于愤怒。他闻言,有些不知所措,被二爷带得如同小孩吵架般回了句:“那也不行!就是、就是不行!” “为何不行?”二爷还来劲了。 白马被气得既忘了要在贵人面前做小伏低,更忘了为自己隐藏武功,骂道:“我对你恭恭敬敬,你却对我言语戏弄、百般欺侮!” 二爷一脸懵逼,反问:“我喜欢你还来不及,何曾有过欺侮?天理人欲,如何就成了恶心的事?小东西,我看你是害羞了。” 拳脚相交,噼噼啪啪地响。 “咱有病及早治,不要讳疾忌医。你打得我好疼,轻点儿。” “讳你爷爷的!” 白马的武功没有招式,都是在别人交战中惊鸿一瞥,靠着日积月累学来的。东一拳、西一脚,竟能严丝合缝地接上,可见除了记忆,他是真的下过苦心。 “八卦游身拳、落叶追风掌、劈挂、小天星……”二爷惊异极了,将白马的武功套路一一点出,感叹:“我说,你是练武呢还是吃卤煮,竟没有练岔气?” “只要能打死你就行!”白马身体柔韧灵活,虽处境艰难,但未有一日懈怠,练武极为勤勉,连串速攻使出,端的是快如疾风骤雨。 二爷的内劲霸道,招式大开大合,跟白马缠斗,就如同逗弄小孩般简单,令人看不出什么套路。 他是单手对敌,另一只手还死死捏着白马的腰不放,活像小童在田间捉住了一条泥鳅,高兴得不得了,“哎呦!别打了别打了!你的手不疼,我的手都青了!你要给我揉揉。” 白马打红了眼,骂道:“你把我扔在山洞里!穴道过了第二日也未曾解开!你、你就是将我视为草芥,肆意玩弄轻易践踏。喜欢?见鬼去!” “你听我……”二爷面上本带着笑,可抬头望见白马眼中泪光,忽然就停下不动,“是,那是我的错。” 白马未想过,二爷也有老实认错的时候,可自己总伤不到他,现在一掌劈下,是蕴足了所能用的全部内劲。 “唔——!” 二爷一挺胸膛,硬生生地接住此掌,当即喷出一口鲜血。 白马目瞪口呆,骂:“蠢货!你不知道躲?”他的手虽软,可掌风雄浑,自己都觉得疼麻不止,对方没有丝毫防备,纵使武功高强,毕竟还是肉体凡胎,如何承受得了? 二爷鲜血沾衣,向后躺倒,脑袋磕在窗框上,又吐了一口血。 他双眼半睁半闭,有气无力,道:“你……要打,我怎会……退避。” 他人高马大,斜斜地靠着,仰头望向白马,眉眼带笑,神色极为温柔,“高兴……了?” 二爷抓住白马的手,摁在自己胸口,虚弱地笑着说:“若还不解气,你再打我几下。为讨你欢心,曹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轻浮!”白马将手扯回,别过脸去,半晌才转回来,气呼呼道:“你脑子里头,都是浆糊么?” 二爷的眸子就像夜空明星,看着对方,就如同世上只有他一人,简直是再宠溺也没有了,“那夜我喝多了,将你错认成天山双刀客,故而下手失了轻重。先前虽解释过,可错了就是错了,你要打要骂,我都只能受着。” “你早说就是,为何要挨这一下?”白马心里五味杂陈,平日待客游刃有余,不知为何对上这人,就乱了方寸。 “我那事做得不对,差点将你害死。我没法求你原谅,只求你不要恨我。行么?小马儿。”二爷的手掌很大,指节刚劲。他伸手,食指微曲,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擦过白马尚显稚嫩的脸颊,他的轮廓,鲜嫩欲滴的唇珠。 最终,在他鼻梁上刮了一下。 “我待你好,不是求你原谅。” “那是为何?” “我……”二爷说着话,气息越来越弱,大口大口开始喘气,太阳穴上青筋暴起,面色白得可怕,“以后,再,不能……说……” “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假扮阿九吓唬你,骗过你不过是因为我扮得太像了。柘析白马不是斤斤计较、是非不分的人,我、我从未记恨你!二爷!二爷你不要死!”白马抓住二爷的手使劲摇,被对方带着趴倒在小榻上。 二爷用手掌覆着白马的后脑,温热传了过去,道:“这几日,我时常躲在那边看你,你总趴在窗上看什么?我想着添个躺椅,你能舒服些。” “我……我想回家。”白马看着外头的街道,人来人往,稚童跌倒在地哇哇大哭,他的父亲也是如此,用手掌覆在他的后脑。 二爷在白马耳边轻轻地落下一吻,柔声道:“曹某喜欢你。” 白马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嗡”地一响,亲手杀人的恐惧与突如其来的悸动,混合成一种莫名的情愫,竟自己把自己给逼哭了,眼泪啪嗒啪嗒,落到二爷脸上。 他哭到动情处,几乎整个人趴在二爷身上,嗫嚅道:“我不是有意的,你别死!”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咳、咳咳!”二爷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抓着白马的手:“求你,亲我一下。” 英挺的九尺男儿,面无血色,憨笑着摇着自己的手,就像一头因贪恋蜂蜜而被蛰得满头包的大笨熊。 第40章 看二爷此番模样,白马不知为何,只觉自己的心都要掉出来了。 他毫不犹豫地俯身贴近,亲上二爷的唇。 春光正好、天光大亮,二爷就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双眼忽然瞪得滚圆,瞳孔几乎缩成一道线。 白马柔软的双唇,融化在他的嘴里,如流动的温水。他那琥珀般的眼眸,醉意全消,多少经年往事历历浮现,又忽而消散。他心中有一个深不见底的窟窿,在这瞬间,被少年的两片薄唇度来的温柔,给填满了。 “再、再来一下?宝贝儿,你可真甜。” “!” 白马再抬头,二爷已是面色红润,哪有半点被打的印记?他当即知道,自己铁定是又被骗了,“滚!滚滚滚滚滚滚!老流氓!” “别气别气,我遇到你才枯木逢春老树开花!竟然起死回生啦!哎哟别打别打!好疼!”二爷抱头鼠窜,直接由窗户眼儿钻出去,从二楼飞身而下,跳到热闹的街市。 他低头一看,自己腰带松垮、衣衫半挂、左脚穿鞋右脚穿袜,模样无比滑稽,嘿嘿一笑,回头高喊:“记住了!小马儿,不可让别的男人亲你,想想也不行!不可随意收人的东西,想要什么只管找二爷要!我爱你!” 二爷啐了一口唾沫,把被自己咬破的舌尖在牙齿上刮了刮,虽然自己咬破自己的舌头,是十分疼的,然而他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叫嚣着:可他妈值当! 他翘起一只脚,朝楼上大喊:“宝贝儿我的鞋还在你床边!” 啪! 白马气急败坏,拾起落在地上的皂靴,猛力掷出。 他关上窗户,背靠躺椅直喘气。 椅子上,还留着二爷的余温,白马逼着自己,控制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就是不让它流出来。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一个大男人,会为了另一个男人争风吃醋? 难不成洛京的汉人都有毛病! 二爷则丝毫不顾他人的目光,在大街上泰然自若地佝偻着穿靴。 背后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 “二哥,你若真心喜欢他,便不要总去逗弄他。”周望舒眉头微蹙,怕是知道自己这单薄的劝告,对于这剃头挑子而言,没有任何作用。 “此间乐趣,道长不明白。”果然,二爷还饶有兴致地望着白马厢房上,那扇闭得紧紧的窗户,自言自语地念叨着:“上回看见董老狗,老子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可未料还真让他给做成了。董老狗搭上那姓孟的,跟咱们的计划差不多,聪明,有趣!将他卖给我呗,小云。” 白衣剑客一矮身,似乎是崴了一脚。 为了掩饰,他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边走边说:“有正事,四弟来信,上次你去总舵看过回来后,梁炅又派人去过,设计伤了老陈他们,威逼周大人将淮扬水路东北线送与他。” 他想了想,片刻后回头,道:“白马不是货品。” 二爷不高兴了,双手抱胸道:“哼!那姓梁的也不是我四弟。”说话间,他肚子骨碌碌响个不停,牵着周望舒,也不管人愿不愿意,将他拉到一处尘土飞扬的路边摊,给两人分别点了两碗牛肉面。 淮南王梁允与周望舒是结义兄弟,可二爷不喜欢这人。 “你一向识人不明,从前在齐王府,给梁炅当谋士,眼下却被他打得落花流水,半点不顾念旧情。”他从周望舒碗里夹了片牛肉,道:“天家没有人情,那些个王子王孙没一个好东西。我不喜欢梁允,我跟你说,这小子是个阴肚子,娘儿们似的小心眼,指不定哪天便把你卖了。” 周望舒掐着太阳穴,道:“白马的事,我不与你计较,可江南那边,你须得过去看看。我留在洛京,谢贼死期将至,不可有任何差池。” 二爷摇头晃脑,“什么周大人周大人的,周邘是你二哥,你已不是三岁小儿,莫要事事都听乔姐的。” 周望舒皱眉,“乔姐是我娘。” 二爷似乎对周望舒的家事颇有微词,但毕竟是别人的家事,不好多说什么,故而只是趁着乔姐看不见的时候,明里暗里,引着周望舒做些什么,“爷是看小马儿比你强多了,你不让他跟你一道,人家便知道自己去做。” 周望舒:“他不听劝,容易孤注一掷。练功如此,行事亦如此。” “男人便要有男人的样子。”二爷摇头失笑,一口气将面汤全都喝光,啪地把一锭金子拍在桌上,“店家!收钱!弟,我这就去了,帮我照顾好他。” 二爷走到路上,见货郎挑着扁担,叫卖糖人儿,便坏笑着,让人照着自己捏了个大大的糖人儿,兴高采烈地举了一路,屁颠颠儿跳到白马窗边。 他将内劲蕴于指尖,轻轻一插上,串起糖人的小木棍,轻而易举地被刺入了砖石中。 二爷轻叩窗扉,立马闪身离去。 白马打开窗户,只看到个浓眉大眼、模样滑稽的朱衣小人儿。 他自然知道,除了二爷,再没人会如此幼稚地捣鬼,只可惜糖人儿香甜,他实在忍不住。 白马探头探脑,把糖人拿进来,两口就把“二爷”的脑袋给咬了下来。 然而,当他吃完了肚子,小脸蹭地一下涨得通红,嘎吱嘎吱地胡乱咀嚼一通,把剩下的部分给摔碎了。 等到第二日,白马气呼呼地跑去找二爷,却突然发现他不见了。 谁也不知二爷的行踪。 周望舒不再出现,窗户也再没人敲响。 冯掌事又来叨叨着逼自己出去跳舞陪客。 再过几日,白马劝自己面对实情:所有人都走了,不会为他停留。 就好似,大梦一场,再睁眼,了无痕迹。 再过几日,他也没有时间悲春伤秋,因为,京城来了太多人,他又要开始算计了。 第二卷 宫廷血海 第42章 风雨 泰熙三年六月,两封书信,传遍洛阳城。 发信人,是刚刚被罢官的太子太保,谢珧。 回信人,是尚书左丞,孙真。 谢珧,乃是老国丈、太傅谢瑛亲弟,自出仕以来,一路平步青云,既身居要职,又是皇亲国戚,眼下谢瑛把持朝政,谢珧的前途不可谓不光明。 然而,他的目光比他大哥,长远数百倍。 谢珧深知,同为托孤重臣,谢瑛的胆识谋略,不及外戚霍光,谢瑛才华人品,更无法与周公相提并论。惠帝即位以来,谢瑛打压宗室,滥用外戚,大肆封赏朝臣,急迫地党同伐异,可他无才无德,如何能够长久? 先帝在世时,谢珧曾秘密上书天子,书云:“历观古今,一族二后,未尝以全,而受覆宗之祸。[注]” 一族二后,最多能够从中窥见,此一宗族争权夺利的野心极重,红颜从来不是祸水,不过是托词而已;实则,谢珧以自己对大哥的了解,早早地预见了将来的祸事,覆宗之祸才是他真正的忧心所在。 为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谢珧与先帝打了个赌,将此书信,藏于家族宗庙的石函中,如若应验,便请免除自身的祸患,帝允之。 此后,谢瑛看谢珧,便是万般的不顺眼,数次将他降职,最终废黜。 世间有小人,便也有贤臣。 时任尚书左丞孙真,为人刚直,屡次上书劝诫谢瑛,提醒其谨守为人臣子的本分,劝其将手中权力交还惠帝,退居幕后出谋划策。 谢瑛气量狭小,读罢书信,立即焚毁,决定将孙真外放。还是谢珧连夜赶到谢瑛府邸,苦苦劝说,才令他作罢。 谢珧很是欣赏孙真,为此,给孙真写了一封短信,书云:“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注]”意思是,孙真官居要职,不可事事认真计较,不如效仿那些愚痴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方可免受是非侵扰。 此信,道出了大多数洛阳京官的心声——水至清则无鱼,为官从政,要懂得和稀泥。 然而,孙真不是寻常人,他的脾气太过刚直,读过书信后,立即提笔,回了一封,书云:“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安有空空为忠益,而当见疾乎![注]” 孙真寥寥数语,尖锐地指责了官场怪相:一来,担心因直言劝谏而招来灾祸者,不过是心术不正,为了明哲保身。二来,行端坐正,所谏有理,是一片赤诚热心,忠言虽逆耳,却不至于受人仇视。 书成,孙真将两封书信贴在自家门口,供人阅览,让世人自行分辨孰对孰错。 可惜,孙真的愿望落空了。 整个六月,洛阳城的大街小巷里,都流传着这样的歌谣:“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了事正作痴。[注]” 反倒是孙真自己的回信,如泥牛入海,连个水花都未砸出来。此时他才明白,原来盛世之中,自己才是特立独行的少数人。 民风如此,上行下效,朝堂可想而知。 歌谣声声,在繁华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中响起,仿佛静谧天空中,无声汹涌翻滚的雷雨云,深深藏着不安。 所有人都预感到,将有大事发生。 时局不明朗,人不敢妄动,朝廷动荡前途晦暗,沉湎于声色犬马以避世躲祸的人,便更多了。 咯噔,咯噔。 二更天,铜驼街上仍有马车前行,宫城中士大夫府邸夜夜笙歌,青山如是楼的倡优们变成抢手货。华贵的马车摇摇晃晃,穿过五光十色的朱楼碧瓦,赶赴一场再一场夜宴。 “那是什么地方?”白马把脑袋探出车窗,绿眼睛里映出华贵豪宅,流光溢彩的。然而,一路走来,唯独见两户家,没有灯火,“像是个苜蓿园,宫城里也有人养猪?” 苜蓿是猪食,白马不懂士大夫们吃饱喝足后,闲来无事在家劳作的快乐,惊讶于宫城中竟有人养猪。 临江仙翻了个白眼,道:“那是国子祭酒曹跃渊的旧宅,他三番五次上书直言,先被贬为护乌桓校尉,后又触怒先帝,遭到被废黜,在家中种草养猪以自娱。” 白马疑惑,问:“他可真有意思,可他不是早就死了么?” 临江仙压低声音,道:“都说曹祭酒才高八斗,先帝爱惜人才,废黜他,是为了保住他,避免其以直致祸,想等风头过后,再行启用。只可惜,曹祭酒随他父亲陈思王的脾气。” “陈思王,是前朝那个陈思王?”白马更疑惑了,那可是“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陈王曹植,他一直以为这样的风流人物如神仙下凡,是没有七情六欲和儿女的。 姓曹的人,都是如此么?白马脑中浮现出二爷的面容,只觉得曹祭酒的所作所为,与二爷的风格实在很像。为何又想起他来? 日日得见,十分烦人;忽然消失,却总是想起。 白马也弄不懂自己,苦笑着摇头,感慨:“怪不得,他会如此意气用事。我听人说,当年储位未定,先帝有心传位于惠帝,曹祭酒指着龙椅,向先帝感叹:此位可惜,百姓何辜!众人皆醉,他独能醒,很是令人敬佩。” “世上还能有几个陈思王?正是魏国陈王,曹植曹子建。”临江仙莫名其妙地看了白马一眼,继续说道:“原初七年,叛将赵氏父子业已伏诛,司空卫明主持两千石草,调查赵氏父子谋反案。卫明虽非外戚、亦非宗室,可他是太子太傅,哪里愿意在那个立储的关键时刻,平白惹祸上身?他未曾调查多久,便草草结案,以谋反定罪,令赵家满门抄斩、夷三族。” “卫明,还活着么?”白马听得头皮发麻,背上冷汗直流,他的声音冰冷。 “早都死成灰了。”临江仙以为他在暗讽祸害遗千年,也不在意,继续说:“当时,司隶校尉周瑾,同样因上书劝谏,被贬为御史中丞。他因不服此案判决,上书弹劾卫明,要求彻查案件。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适逢荆州突发暴 乱,周瑾从前曾在荆州为官,被任为建威将军,前往平叛,而后战死沙场了。” 荆州,荆州。 白马莫名地,忽然想起了周望舒的银薰球,他记得周望舒曾经说过:“银薰球,是家母亲手所制。荆州的山梅花,她每年六月都去山中采撷。” 马车咯噔一下,车轮卡在地上一个小坑中,车夫嗨哟一声喊,拉动车轮再次向前滚动。 白马被打断思路,回过神来,唏嘘不已,道:“周将军是个好人。”太过华丽的形容,他用不出来,只觉得周瑾很好,“可是,这跟曹跃渊家中的苜蓿,有何干系?难不成死人都飞到他家里,帮他种田么?” 临江仙被他逗得哈哈大笑,道:“曹跃渊为周瑾的事情,上书痛斥先帝昏庸,欲为赵、周二人平反。坊间传言,曹祭酒曾直言得罪了国丈谢瑛,又明指赵、周二人的死,是谢瑛与赵王狼狈为奸所为。故而,先帝病重之际,他被谢瑛进谗言,定下诬罔罪名,满门抄斩了。” 听到此处,白马不可能不明白,点点头,道:“只怕是先帝觉得周、曹等人,都是齐王党,本就想要打压他们。然而,病中昏聩,不小心听了奸人的谗言,玩脱了,把两个忠臣都弄死。病愈后,他才幡然醒悟,为曹祭酒保留着府邸,警醒自己,警醒后人。” 临江仙闭目养神,道:“你倒是见一知十,当时的情形,只怕是比现在精彩百倍,可是真相到底如何,已经无人可知。” “仙儿姐姐厉害,你知道的可真多。为何坊间传言那么多?”白马勾起嘴角,发出一阵笑声,仿佛云淡风轻,只是听了一段朝堂秘事,可他的眼中,却没有笑意。 第41章 临江仙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对了,听闻近来,你得了一笔赏钱,又拿去托人找你姐姐了?” 白马轻叹:“可惜我没什么门路。” 临江仙沉默一阵,突然说:“回头你拿些钱给我,我帮你找人办事。” 白马十分激动:“找什么人?” 临江仙:“怀沙,你应当听过。” 白马不解,道:“听过,乃是一江湖帮派,势力不小,主要在南边,专做杀人越货的勾当。” 临江仙捂嘴轻笑,摇头,“怀沙里有青山舫,养刺客收钱杀人;有如是观,专为人探听消息、出谋划策。姐姐认得里头的人,比寻常的三教九流有用。” “好,不知如何谢你了,姐。” 白马的眼神远远地扫过第二间无灯的府邸,宅子与苜蓿园紧紧挨着,问:“那还有一间,想必你也知道。我瞧着牌匾似乎还在,只可惜我不认识字。” 临江仙:“那是赵府,赵铎、曹跃渊和周瑾,乃是结义兄弟。周瑾是江南人,吴国旧臣,家在江南,在丹阳。赵铎是本地人,曹魏旧臣,他自幼与曹跃渊相识,大周开国后,两家都做了周臣,府邸紧紧挨着。” “赵……府?” 白马不再言语,当即抻长脖子,使劲向后望去。可惜,两人说话间,马车已经驶出太远。 身后,只有璀璨灯火,辉煌楼阁,家家户户穿来靡靡乐音,什么都看不见了。 白马长啸一声,引得临江仙侧目注视,他也没法在意了——那个荒草满地的园子,是他从未见过的、真正的家啊! ※ 六月九日,夜。 豫州,许昌县,赵王梁伦府邸。 夜雨连绵,细润无声,两朝旧都许昌,屡次经历战火,是汉朝亡国的地方,也是曹魏筑基起家的地方。 地面上积聚的雨水,亮如松油,反映出淡黄的月色,与千万家橙红的火光,如同流动的火水,令历史沉郁的气息蒸腾而起。 漆黑的积水上,光影疾速闪动! 黑衣人在空无一人的街巷间疾跑,斗笠边缘甩出雨水,如同千万缕银线,脚底踏起朵朵水花,一如银莲花开花谢。 接近赵王府邸时,他突然闪身,隐入黑暗中,整张脸都被笼在斗笠下的阴影中,只现出锐利如鹰隼的双眼。 吱呀—— 赵王府的大门打开,主薄宋琳亲自将访客送至门口,道:“桓公子慢走,下官代王爷再次谢过。” 桓公子着青衣,雨夜视线模糊,黑衣人一把抹去眉睫上的水珠,仍旧看不清他的面貌,只听桓公子说:“大人客气,莫要再送,都是应该的。”他的声音很冷,带着一股令人不愉的寒气,像毒蛇。 桓公子从怀中取出一本旧书,道:“我多年来四处游历,遍访名山大川,机缘巧合,得了本据传是张天师亲笔抄录的《太清金液神丹经》,今日,便将它赠予有缘人。” “使不得使不得!”宋琳两眼放光,嘴上却推辞不受,反反复复念叨着“正一天师”,无疑是个天师道的信徒。 天师道,又称“五斗米道”,乃是正一天师张道陵所创。周朝民风奢靡,人浮于事,吃寒食散,追逐虚幻缥缈的快乐,佛道都很盛行。其中,教众最多、势力最大的,就是天师道。 桓公子直接把东西塞进宋琳怀中,道:“宝剑赠英雄,还望大人多在王爷面前进言,与齐王殿下同仇敌忾,共谋大事。” 原来是齐王的人。 “那是自然。”宋琳不再推辞,目送桓公子策马离去。 黑衣人在雨中静候数个时辰,直至夜深人静,才悄悄走到赵王府的屋檐下,振衣抖水,摘下斗笠,笃笃笃地叩了三下门扉。 吱呀—— 守门人睡眼惺忪,开门,问:“夜深人定,何人来此?可有拜帖?” 孟殊时肃容道:“下官自洛京来,没有拜帖。” 守门人胡乱挥手,十分不耐,骂道:“滚滚滚!当心王爷要你杀头问罪!什么玩意儿都敢来敲王府大门了。” 孟殊时自怀中取出一枚信物,上面有一个“萧”字。他将东西递给对方,恭敬道:“事态紧急,烦请通报一声,此处有信物为证。走一趟,通传一声,是举手之劳,若因一时怠懒,耽误大事,您觉得划得来么?” 守门人清醒过来,从言谈间看出孟殊时出身不凡,接过信物仔细一看,看出来,那是精细雕刻的天家事物,当即色变,道:“你、您请稍候,容我通报一声。” 孟殊时摇头,哭笑不得,可见萧后恶名在外,可止小儿夜啼。不过一会儿,他便被恭恭敬敬地请入了赵王府,待赵王穿衣整容,立即受到传召。 赵王梁伦,是周武帝的弟弟,年近六旬,然而须发皆黑,身材微微发胖,看得出,此人略有些武功底子。他的抹额与鞋子上,都绣着八卦符文,显然,也是笃信天师道。 若非他声名狼藉,看起来还颇有些仙风道骨。 赵王并未询问孟殊时的名字,对他相貌也没有什么印象,不与他多有半句废话,先看过皇后的信物,再扫了眼皇后的密信,继而叹息一声,道:“收买人心,专权自恣,如此凶暴的外戚,历来都没有好下场。” 孟殊时默不作声,恭敬侧立。 赵王捋捋胡子,继续说道:“本王看来,他的死期也不远了。你且回禀萧后,本王忠心于陛下,只是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啦。谢瑛多行不义必自毙,此人不足忧也,咱们只虚静观其变即可。” 听听,这算是托孤重臣说出来的人话么? 孟殊时觉得荒唐极了,只不过临行前,萧后还是觉得要赌一把,亲手写信,让他务必先找梁伦,他不敢敷衍。 此刻,他实在庆幸梁伦不愿入京搅浑水,与对方客套了几句,准备离开。 梁伦稀疏的眉毛一皱,道:“慢着,我似乎在何处见过你?” 孟殊时从容应对,道:“禀王爷,在下曾在幽州从军。” 梁伦常年服食丹药,记忆力大不如前,对于很多人、很多事,脑中只有个模糊的影。他慢悠悠地,围着孟殊时踱步,停在孟殊时右前侧,望着他额前一颗水珠,沿着饱满的额头滑落至俊挺的鼻梁、温润的嘴唇,恍然大悟道:“你是冯飒老将军的弟子,是也不是?” 孟殊时:“是。” 梁伦一拍脑门,道:“那夜清点战场,前来向我回禀的人,是你不是?” 孟殊时心如擂鼓,只答了一字:“是。” 梁伦挥退左右,压低声音,问:“你当日所回禀的,是否全然属实?那叛将当真落下山崖、尸骨无存?若有欺瞒,你知道本王的手段。” 孟殊时眼神一闪,心道,赵王数十年来不曾找我问过,为何此时突然想起往事,还认出了我?他一定思虑了很久。先前那桓公子,乃是齐王的使者,是否齐王知道了什么,想以此事要挟赵王,让他支持自己? 孟殊时迅速思虑一番,继而抬头,神情严肃,道:“当夜,下官等追击包括赵桢在内的两名叛军,至云山脉东段深处。叛军们跑得太快,无路可逃,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投降,最终向前冲去,跌下了山崖。崖数百丈高,下官亲眼见到他们落在崖底,继而找来数十人辨认,都说是看见那两人摔成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只是那处无路可下,便没有将尸骨收回。” 梁伦自言自语:“血肉模糊的东西,便不是尸骨,不是尸骨。当真有人如此命大?” 孟殊时心中咯噔一跳,连忙说道:“王爷,叛将的双腿在战时已经折断,护住他那人,更是浑身刀伤、鲜血横流,即使命大未能摔死,也不可能从下面爬上来。” “那便是见鬼了,还是小心为上。”梁伦咕哝着,全不将孟殊时放在眼中,朝他胡乱摆摆手,道:“走吧,想必你见不到圣上,便代我向皇后请个安。” “是。”孟殊时抹干净额头的雨水与汗珠,表面垂头丧气,心中欢天喜地地走了。 孟殊时小心谨慎,来时将马匹栓在城外数里处的林中,以防引入注目而致行踪暴露。时间已近三更天,雨势未有稍减,他隐在黑暗中,疾行向前。 “京官办公,开城门——!” 守城的官兵举着火把,隐约看见孟殊时手中的令牌反射着银光,不过一呼吸间,那银光便如电芒射出,咻地一声,扎在城墙垛上。 官兵拾起细看,见令牌上刻个着大大的“禁”字,连忙拉动铁索,将侧面的小门打开,跑到城下,递回令牌,道:“大人,请!” 孟殊时接住令牌,道了句“有劳”,将东西收入怀中。他走得很快,三两步便将穿过门洞,行至门洞前。此时,外头下着大雨,孟殊时停步驻足,抖掉眉睫上的水珠。 然而,当孟殊时再抬头时,却猛然驻步——恰好一道电光划破昏沉夜幕,忽然有一道细长的黑影,从门洞出口处上方的城楼上落下。 那影子随着闪电的强弱,产生长短变化,如同飞速滚过一圈的日晷,瞬间显现,倏忽消失。 那是个人的影子! 有人埋伏在城门上方,正待自己投入罗网。孟殊时深吸一口气,继而闭气,抬手按在刀上,踩过数个小水洼。 夜中唯有暴雨声,显得黑夜更加寂静。孟殊时的耳边,只有水珠滴滴答答落在门洞里的声音,空旷寂寥,仿佛还带着回声。 铮——! 孟殊时在离门洞出口半掌处,突然足下发力,跃至半空,同时拔刀!他保持着背对城门洞的姿势,向后挥动长刀,令刀身以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反曲着劈向他的身后。 裂帛声响,出刀见血,打得对方措手不及。 孟殊时抓住机会,在将要下落时,一脚蹬在墙壁上,借力再起,凌空横劈一刀,反手再挑一刀,将埋伏之人的斗笠掀开。 那人原本是躲在城门洞正上方,一块牌匾上,眼看偷袭不成,他便不顾手臂伤口溅血,跃起,向后退至城墙上方,在接连疾退数十步,抬头,咬牙道:“鹰犬借势而猖狂,孟大人,别来无恙?” 尾注: 标[注]字的文言,均来自《晋书》 第43章 断指 鹰犬借势而猖狂,狐兔畏威而乱窜。 禁军威名赫赫,地位向来高人一等,既是因其武力万里挑一,更是因为供权贵驱使的缘故。很多人看来,他们就如同狩猎时,听凭主人号令的猎鹰与猎犬,故而禁军又被蔑称为“鹰犬”。 埋伏在城门洞上的青衣人,莫名吟了半句诗,用以讽刺孟殊时的禁军身份,能显然与他认识,并且对他颇为厌恶。 此人姓桓,又被称为公子,且厌恶孟殊时与禁军。 雷雨夜,暴雨如瀑,三丈之外的事物难以辨认,可孟殊时一番思虑,已经知道对方是谁。 他瞬间松了口气,只因从未将此人放在眼里,一手提刀,一手抹了把脸,笑着反问:“狐狸?兔子?桓郁公子是骂我,还是自责?” 桓郁是广陵王妃桓婉家的远亲,此人脾气怪异,为气任侠,不学无术而沉迷于天师道。他曾在蜀中峨眉山学武,说起来,还是白衣剑卿周望舒的师弟。 然而,桓郁手段毒辣,因以毒物炼丹,走入歧途,在三年前被逐出师门,仗着一手制毒用毒的好功夫,四处游走,行事作为亦正亦邪。 孟殊时对此人了解颇深,无他,只因他曾在不久前,派了一帮禁军兄弟,前去教训过桓郁,目的是为白马出气。 禁军是官差,其中亦有许多官宦子弟,桓郁没有功名在身,桓家也不会为了一个远亲,轻易得罪禁军。故而,当桓郁从麻袋中挣扎脱出后,只能啐一口唾沫,一瘸一拐,灰溜溜地走了。 未料,峨眉武学重吐纳练气,孟殊时奔跑时没有提放,桓郁先前就已经发现他躲在暗处,眼下是要来寻仇了。 孟殊时知道此战无可避免,不待桓郁回话,迅速挽了一个刀花,雨水溅出,在空中留下一圈向外扩散的银白射线。 他没有半句废话,浓眉一拧,飞身纵跃,照面朝桓郁招呼过去。 一刀一剑,在半空相撞,一道巨大的闪电撕裂墨黑长空。 借着照亮天地的电光,孟殊时清楚地看见,对方的衣袖已被鲜血染成深蓝,显然,方才自己砍在桓郁手臂上的那一刀,让他伤得不轻。 刀长三尺,剑长四尺,两人交战时,相互隔了一段距离。 桓郁的脸在光线晦暗的深夜里,显得愈发狰狞阴郁。只可惜,他的剑,是轻灵缥缈的峨眉剑,孟殊时的刀,却是在沙场上百炼成钢的杀人刀。 幽州的寒风卷着黄沙,劈头盖脸砸下,桓郁避无可避,逐渐露出破绽。 桓郁浓眉拧紧,轻哼一声,他知道自己力有不敌,立马改换策略,以言语攻其心,道:“孟大人离京数日,不见你那心爱的白雪奴,不想他么?” 第42章 他说罢,跨步上前,以剑身拍开孟殊时的刀,一跃而起,跳至半空,借着下落时的惯性,冲到孟殊时上方,脚尖一点,似是想要踩在孟殊时的心口,欲借此力,再次跃起。 然而,孟殊时身经百战,万分警觉。他知道桓郁歹毒,在对方差半寸就要点到自己心口时,一个矮身,立马向后退去。 果不其然,桓郁下落时,抬起两脚,用力相互碰了碰,一片淬了毒的小刀自他靴尖弹出,嘶啦一声,在孟殊时胸口处的外衣上,划开一道极小的开口。 孟殊时举刀,护在胸前,低声道:“与你无关。” 桓郁哈哈大笑,趁孟殊时退避时,在城墙上一滚,翻身跃下,跳至城门边的一架小马车上,大喊:“如何就没有关系?小弟帮你把他带来了!他可想你得紧,路上嚷嚷个没完,教人听了烦躁不堪。” 桓郁踩在车顶,用脚后跟重重点了三下,厉声道:“出来!来见见你的心上人,看他见你如此模样,还认不认你?哈哈哈哈!” 孟殊时站在城头,居高临下俯视桓郁,虽不信桓郁所言,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原可以狠狠揍桓郁一顿,甚至杀了这个罪行累累的败类。 只不过,自己有官职在身,更知道趋利避害,不应在此风口浪尖上,因为一件小事,得罪极有可能成为太子的广陵王。 若是因此坏了大事,实在很不值当。 想到广陵王,孟殊时不由心生疑惑。 广陵王势弱,他不仅要防备外戚、宗室等势大,更有一个视他为眼中钉的萧皇后,日日与他为难。 两害相权取其轻,萧皇后与广陵王有杀母之仇,将来亦不会将权柄交付于他,联合自家的血脉近亲,于广陵王而言,比暂时躲在萧皇后身后,更为有利。 所以,他不可能派遣桓郁前去说服赵王,让他不要入京。 是了,方才桓郁离开时,提到的不是广陵王,而是齐王。桓郁离开后,赵王所思所想,也并非权谋,而是忧心当年的旧案。只怕,是桓郁前去以旧案为要挟,阻止赵王入京,并劝说他联合齐王。 此举,会是广陵王的授意么?不,他不会。于广陵王而言,一个年富力强的兄弟齐王,远不如一个垂垂老矣的叔父赵王。 可见,桓郁在广陵王身边是假,暗中勾结齐王,图谋不轨才是真的。思及此,孟殊时只觉心中一凉,他原本觉得齐王是宗室中,年轻一代的佼佼者。可现在看来,齐王用人不择善恶,桓郁如此阴狠恶毒、两面三刀,也可为他所用,可见其并非善类。 孟殊时心中难免有些厌恶,庆幸自己当初听了白马的话,没有先去找他。 桓郁根本不是孟殊时的对手,现在,是否要杀了他? 孟殊时心想,自己命人殴打桓郁,下手很有分寸,对方一来有事在身,二来即使要找自己报仇,也不至于以命相搏,眼下是危急时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想罢,朗声道:“桓公子,你我无冤无仇,偷袭一事,孟某权当是你年少贪玩,不与你计较。武学较量,不如点到即止。” 筹谋大事,当忍一时气愤,以防节外生枝,给桓郁一个台阶下,过后再来计较。 桓郁轻笑摇头,厉声喝道:“给老子滚出来!” 不多时,一名少年自桓郁脚下的马车内缓缓爬出。他穿着极轻薄的石榴红纱衣,白皙瘦弱,胴体隐约可见。少年低着头,赤红长发散落肩头,似乎是由于四肢乏力,没爬两下,他便从马车上滚了下去。 孟殊时心中咯噔一跳,“什么人?” 桓郁笑道:“你的人。雪奴,爬过去,让你孟大哥好好看看你!” 少年在满是泥水的地上爬行,抬头时,满脸都沾着烂泥,声细如蚊,朝着城墙上方喊道:“孟大哥?” “白马!”孟殊时根本没有听清他喊的是什么,只想确认此人是不是白马。他闻言瞬间落地,将少年从地上扶起。 这一看之下,却吓了一跳——少年的双眼布满血丝,眼珠充血,半红半绿,面色亦如死人一般的苍白,显然,这是个被药物改造过的药人。 遭了! 孟殊时知道中计,一把推开少年,朝后退去。 少年抬手,试图抓住孟殊时,可动作实在太慢,只用指甲盖划破了孟殊时左手小指。 “看来我的药人做得很像,竟连孟大人都骗过了。”桓郁跃起、落地,一脚踩在那少年后脑勺上,啪地一声,竟将少年的脑袋踩破了!他原本笑容满面,此刻却一脸嫌恶,骂道:“可惜,赝品就是赝品!不经折腾。” “你!”孟殊时气急攻心,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出刀迅速,毫不留情地挥刀斩去。 桓郁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只见孟殊时呼吸间就已到了自己身前,继而颈上一凉,被划出一道深深的破口。 孟殊时收刀、掸血,准备两刀结果了桓郁。他双眼微微泛红,骂道:“心肠如此歹毒,根本不配为人!” 桓郁鲜血迸溅,从浓烈的杀气中,意识到自己完全不是孟殊时的对手。 他立即退后,抬腿、上马,一剑砍断马车上的锁链,用尽全力,在马臀上抽了一鞭子,捂着自己的脖子,催马逃跑,边跑边喊:“孟!大人!你,到阴曹地府,去说罢!” 孟殊时没有追击,因为他惊觉一事:方才被那少年用指甲划破的小指,竟在片刻间失去了知觉! 他抬手一看,左手小指的第一个指节,已经变成黑紫。 “多……谢。”地上的少年抬头,双目泣血,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孟殊时说道:“毒……六阴……散。” 蜀中六阴散,取巴蜀山林中六种至阴至毒的蛇虫炼制,是见血封喉的毒药。幸而此夜雨势很大,毒入伤口时,已被冲淡许多,然而这时若要寻找解药,绝无可能。 孟殊时低头迅速思量,下定决心后,立即从靴侧抽出一把匕首,一刀将小指的第一指节砍落,继而扯下一截衣料,随意包扎。 动作干净利落,竟连眼也不曾眨一下。 那名少年彻底没了气息。 孟殊时戴上斗笠,抱起他的尸身,走入城外树林中,慢慢行至系马处,坐在一棵大树下避雨小憩。 梦中战鼓喧天,白雪荒原,遍开着腥红血花,赵老将军口吐黑血。 “赵将军!是赵将军!停手——!” “那不是赵将军!那是叛将!杀!” “他中毒了!你看不出咱们被人设计了?兄弟们!住手!” “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咱们幽州军已杀了一夜,若对方并非叛将,你要兄弟们拿命去赔?!让开!” 长戟挥舞,赵铎的头颅滚落在地。 那颗头颅,骨碌碌地滚了一路,在地上拖出一道,长到不可思议的血线。 孟殊时的视线,紧紧追着那颗头颅,只听“咔”地一声,那头颅竟正正地立在地上,赵铎双目圆睁,瞪得如同修罗鬼将,一直一直地看着自己。 “他们只剩两个人了,快追!死要见尸!” “前面是断崖!他们跑不掉了!不要紧逼!停下!赵将军!” 孟殊时气喘吁吁,追着一个身影——确切地说,是两个,赵桢的腿摔断了,一名胡人亲兵背着他逃跑。 孟殊时明明想要停下,然而所有人都在向前冲,他越跑越快,根本停不下来,继而看见胡人亲兵跳下山崖。 他扑倒在山崖边,朝下看去,却什么都没有,白茫茫的一片。 不,那上面只有一个血红色的小点,孟殊时睁大眼睛望去,惊恐地发下,那是赵铎的头颅。 那头颅双目瞪得越来越大,最终撑破额角、头颅,撑破了雪原、断崖,继而撑破天地,在他脚下划开一道巨大的裂缝。 最后,划破了他的梦境。 孟殊时从噩梦中惊醒,倏然张开双眼,灰黑天地间,仿佛还留着一个血红的背影。 他把少年僵硬的尸身,与自己的断指放在一起,一道埋了,马不停蹄,向荆楚方向赶去。 ※ 半月过后,洛阳城中,宜人里仍旧夜夜笙歌。 不知从何时开始,街头巷尾,开始流传着谢瑛时日无多的传言。 谢瑛仗着惠帝势弱,独揽朝政,在六月上旬,惠帝允准他调换北军中侯及中护军的请求以后,再次为所有朝臣加官进爵。 只可惜,当他振臂高呼,想要联合众人,奏请立广陵王为太子时,得到的敷衍掌声却大于实实在在的拥护。到此时,谢瑛才知道,这帮人全都在明哲保身,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他手下可用之人总是不够,便将目光转到了朝堂外,专门搜罗在野的奇人异士,而后,频频闹出笑话。 “听说谢瑛屈尊降贵,到安居里的牛马市场,搜寻隐士魏和。魏和听说他前来,就这么,”孟殊时双手放在眼眶上,滑稽地翻起白眼,“这么两眼翻白,倒地装死。谢瑛面子被扫了一地,灰溜溜地离开了,真是闻所未闻的笑话。” 孟殊时似乎是办成了事,心情很好,难得哈哈大笑,笑着笑着,才发现白马心神不定,关切地问他:“白马,白马?可是累了?还是有什么心事?孟某昨夜才回京,对你照顾不周。” 白马两眼不眨地盯着孟殊时看,心想,姓孟的要办许多大事,现在也已经回来了,那姓曹的成日无所事事,到底去做什么了,如何现在还不见人影?按他那嚣张的个性,莫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他听见孟殊时询问,猛然回过神来,敷衍道:“没事,是有些困了。” 他接过孟殊时递来的茶水,总觉得十分好笑——贵客给鸭子端茶递水,实在比谢瑛屈尊降贵还要罕见。 白马心中顿时浮起了那个,困扰他许久的疑问:我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姓孟的如此喜爱,如此付出? “你的手在流血?!”白马觉得手上黏湿,放下杯子,两指一搓,才发现手指上沾着鲜血,血不是自己的,而是孟殊时的手在杯身上留下的,“莫要乱动,等我。” 白马拿来白纱和金疮药,抓起孟殊时的手。 然而,孟殊时却十分抗拒,如遭雷击般收回手,“不妨事。” 不想白马力气如此大,孟殊时刚收回手,又被他强行拽回。 白马一看,更觉得心惊——孟殊时的小指缠着白布,比正常的长度短上一截。 他再抬头打量对方,发现孟殊时今日所穿,乃是一件宽袍大袖的常服,不似平时一身劲装,应当是为了遮掩伤情,而自己竟然到现在才察觉到。 “还是让我来吧。”白马低着头,把孟殊时手上的白布一层层剥开,发现最后两层白布已经全被染红,最里层的布已经紧紧粘在肉上,“孟大哥,你忍忍。” 白布被彻底揭掉,孟殊时面不改色,他的小指断了一个指节,切口平滑,应当是被利器瞬间砍掉的。 孟殊时云淡风轻,道:“是我自己学艺不精,才会遭人暗算。当时手指沾了毒粉,幸而我斩断及时,才不至毒发身亡,也是极幸运的了。歇息几日便好,不碍事的。” 白马十分愧疚,若不是自己将孟殊时拉进来,他也不会以身犯险,不会受伤。 白马最明白身体残缺的痛苦滋味,他认认真真为孟殊时包扎伤口,祈求这伤不会令他困扰终生,“我对不起你,孟大哥。” 孟殊时摇头失笑,问:“莫不是吓着了?” “是谁人伤你?”白马低着头,幽绿的眼中,有一把锋利的刀。 “听他说话,像是广陵王的人。”孟殊时悄悄看了白马一眼,知道他内心却很善良,怕他会将自己的伤,归咎到他与桓郁的恩怨上来。 孟殊时还担心,白马会因自己为了一个疑似他的人,以身犯险而受伤,从而负疚自责,孟殊时怕他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疏远自己。 他不愿白马自责,提前准备好了一套说辞,道:“可我后来仔细想过,阻止我向外联络宗室,于广陵王而言,并无好处。然而,若是赵王派人杀我,以他的脾气,根本不会让我走出府邸。毕竟,杀一两个无名小卒,他是不在乎的。故而,我还未想明白。” “伤口莫碰水,少喝茶,莫要饮酒。” 白马包好伤口,给孟殊时倒了杯白水,分析道:“此人知晓你的行踪,则必定时时刻刻,都注视着宫里的风吹草动,也是一方势力的人马。你会轻易察觉出他的来历,想必是他有意要嫁祸于他人。” 他自己也喝了口水,继续说:“如你所言,应当不是赵王。而我猜想,应当也不是谢瑛,我数年来听过许多他的丑事,知道此人项高于顶、后知后觉,又是个怕事的,一般不会将手伸出京城。帝后董晗等人,自然也要排除。” 孟殊时见白马说得入神,不忍打搅,一面听着、微笑点头,一面为他倒水。 白马:“故而我想,只怕是哪个宗室藩王,想让萧后更加痛恨广陵王,故意朝你下手;或者是他们夜间与赵王通讯,碰巧撞上你,想要除掉你,定然是知道了你们的谋划,而且想要切断帝后的后路、切断他们与其他藩王的联络,并且不让其他藩王有机会,与帝后联手而势大。那么,他的谋划便更深。” 孟殊时赞了句水很好喝,接着白马的话,道:“或许吧,我总觉得,此事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一时想不明白,没有多想。” 白马不假思索,道:“是齐王!按你的说法,心有力一争的,不是楚王便是齐王。” 第43章 孟殊时双目中闪过惊讶神色,笑问:“为何不是楚王?” 白马粲然一笑,“你请来了楚王。以我对你的了解,恩,我猜的。” 孟殊时没想到白马心思如此通透,仅凭自己两句无心之言,便能才到这层。 他生怕白马再问下去,自己露出破绽,话锋突转,道:“你很聪明,白马,你当真只是……?” 白马失笑:“见过有人装乞丐、装酒鬼,你见过有人装妓子的么?” 孟殊时皱眉,道:“你莫要贬低自己,年底前,我一定替你赎身,官也不当了,回我老家山阳去过年。旁的事无须再提。” 他伸手摸到白马头顶,扯下他的一根白发,叹道:“你不到十六,竟也有白发了。” 白马十分感动。 然而,感动之余,白马忽然觉得奇怪。 青山楼培养倡优,请来的,都是国手级别大师。将倡优们培养出一身好本领,花费不可谓不大。故而,赎身需要数百两黄金。 周朝形势如此,俸禄、赏赐,全看官职品级高低、看身份地位高下,孟殊时身份并不显贵、品级也并不高,即使诛杀谢瑛有功,领了朝廷的赏赐,恐怕也只是杯水车薪。 而且,孟殊时自从决定与董晗接触,便再没有提过钱的事情。从前,此人时常感叹自己郁郁不得志,此刻机会来了,他却又说要辞官。 前后矛盾,必有蹊跷。 孟殊时所求,当真是功名钱财么?只怕还有其他。 白马一时间没有头绪,便打住不想,算了,孟殊时总不会是自己的仇人。 只是,所有的事都太过于顺利了,就像是有人在暗中安排,白马不太相信,自己会有如此好运。 他从小漂泊零落,疑心很重,再想下去,竟隐约怀疑孟殊时,不,甚至于董晗,都有可能与周望舒有过接触——青山楼的人找孟殊时,孟殊时答应了青山楼的要求,同时得到了青山楼的许诺。董晗找青山楼,通过楼中的情报网络,寻找可用之人。 只不过,白马瞒骗掌事,没有把自己的情报上报,青山楼的人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层,所以董晗一直没有头绪。 反倒是,白马向董晗表明心迹后,楼中默许了他的做法。 所以,他才能如此顺利地联系上董晗;所以,当时冯掌事贴心地安排了临近的房间;所以,白马几次与董晗密谋,冯掌事都没有派人暗中窥探,过后更是没有询问过自己;所以,当时二爷在窗外嗑着瓜子偷听,孟殊时和董晗都没有在意。 白马握着孟殊时的手,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试探性地问:“我就是喜欢刨根问底,否则无事打发时间。说说吧,你为何去请楚王?” 灯光昏黄暧昧,彼此在对方的眼中,都很朦胧,像是褪去了平时的虚伪。 “我……”孟殊时呆住了,认真思考了片刻,道:“孟某不想骗你,只是与人有约在前,暂时不能告诉你。” 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孟殊时果然和周望舒联系过。 白马心里觉得自己如此努力,却还是被周望舒瞧不起,生出些许不该有的怨愤。幸而,他一直遵照老麻葛的嘱咐,心里长存一簇圣火,愤怒如火如电,忽闪而逝。 而且,忧愁没有停留多久,他再被孟殊时的话所抚慰。 白马很想对他说:算了罢,你所喜欢的,不过是我的外表,镜花水月,人皮下的,不过是个阴毒自私的东西。 可话到嘴边,最终只化作一句感谢,“多谢,孟大哥。” “为何总是谢我?”孟殊时笑了,亲昵地在白马脸颊上捏了一把,把他的嘴角提了起来, “是孟某一厢情愿罢了!唉,知道你不喜欢我,可你愿意给我机会,与我接触,试图接纳我。应当感激不尽的,是我才对。” 白马哭笑不得:“你就别酸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饿不饿?我去后厨给你找点吃的来。”他跑到门边,将两扇方门一左一右推开。 夜风凉爽,拂面而来,吹得人的都清醒了过来。 “不不不,夜深,我该回了。”孟殊时以为白马是在送客,识趣地告辞,与白马一同走到青山楼的门口。 白马还想说点什么,忽闻冯掌事扯着嗓子喊自己,便知道又有客人在催命。他向孟殊时笑着点点头,道:“老冯催命呢,我先走了,你路上小心。” 孟殊时起先觉得好笑,目送白马,看他跑得很急。 数日不见,白马似乎又长高了些,肩宽腰窄,双腿笔直,修长的脖颈连着漂亮的肩胛和蝴蝶骨,耳侧忽然响起一些话,一些白马曾经说过的话—— 你是幽州军,玉门关? 你为何舍近求远,不再跟从赵王? 多谢,孟大哥。 孟殊时眯起双眼,瞳孔紧缩,天地间缓缓现出一个血红的身影,摇摇晃晃,与眼前这白马的背影,重叠在一处。 他摇摇头,怎么可能呢?白马是个胡人啊。 第44章 水鬼 同样是六月,孟殊时断指的那个雨夜,江南却是月朗星稀。 夜色下,淮扬运河静静流淌。 漆黑的河面,反映着白色月光,夜风吹皱河水,将成片的月光揉碎,河道如同一条蛰伏的银龙,因循着自然天地的一呼一吸,轻轻地抖动着一排排鳞甲。 银龙游至远方,却一片片绿色的苇塘挡住,不愉地分开,化成一条条小蛟,蜿蜒流淌。芦苇茂密处,是淮扬运河最险要的地方,即乾阳埔。 唰!唰!唰——! 黑暗中,两列船队飞速穿过芦苇荡,其中船只均为快行船,数量近百,体量适中。一丛芦苇向两侧分开,船头如利箭一般,穿破茂密芦苇形成的天然屏障,自丛中突围而出。 银白的草木碎屑,漫天飘扬,明灭可见,如星辰坠地,碎后浮空。 月光照亮船身,可以看见,行船的吃水很深,应当是装载着某种重物。 船队中领头的,是两名男子。 一人衣青衫,一人衣蓝衫,两人均作文士打扮。然而,两人的腰侧,俱悬挂着武器,一刀、一剑;船上众人,模样虽与寻常商队伙计无异,但各自都有兵刃在身。 再仔细一看,青衫男子腰悬短刀,一直在前指挥,是个办事的。蓝衫男子腰悬宝剑,其气度从容,衣着考究,一直站在青衫男子身后,低声说话,才是真正的领头人。两人的形容都有些狼狈,应当是连日赶路,不曾歇息的缘故。 看样子,这支船队,并不简单。 一片芦苇屑闪着光,飘至面前。 蓝衫男子一眨眼,伸手,将碎屑从睫毛上摘掉,温文儒雅,问:“文兄,方才走错路,耽搁了不少时间,船夫们定然累了。兄弟们一路上万分警惕,也十分疲乏。我看前方有一片沙洲,不如在此稍事歇息。” “是!都怪下官认错了路。”青衫男子面露愧色,恭敬答道,“周大人思虑周全,不过,在此前,下官还要确认一件事。” 他说着,自袖中取出一支极短小的骨哨,贴于唇边吹响。哨声低沉嘶哑,声如老鸹,其中甚至带着一丝内力,声音瞬间穿透层叠芦苇,惊起滩头宿鸟。 白鹭高飞,扑打羽翅,尾羽后落下一串闪着光的细小毛羽。 青衫男子耳朵抖动,收起骨哨,道:“回禀大人,前方安全无虞。下官马上下令,让船队停靠歇息。” 蓝衫男子:“文兄好功夫!你不必自责,也不要与我太过生分。” “大人谬赞。”青衫男子摇头,笑道:“你我虽为同窗,而今已入朝为官,品秩不同、贵贱有别,不可乱了纲纪礼法。”他说着,拍了拍腰间的短刀,“佩刀佩剑,就能看出尊卑来。我等平民百姓,只能练练这没有半点文雅风度的市井武功,周大人家学渊博,剑法了得,文勉望尘莫及。” 他似是在开玩笑,可眼神却十分认真。 蓝衫男子无奈叹息,不再与文勉分说。 原来,此人出身名门望族江南周家,是家主周邘的远亲,名唤周勤。 江南周家,树大根深。汉朝时,周家便人才辈出,自汉朝至新朝,再到后来助力光武中兴,直至献帝被曹操挟持,孙吴建朝称帝,周家人一直在朝廷中任要职,出过大都督、御史中丞、太守等大官。 只可惜,上一代家主周瑾,因平定巴蜀叛乱而战败身死。而后,周家一直人丁不旺,渐露有没落之势。时至今日,周家最大的官员,还是家主周邘,蒙其父荫,任从四品的建邺令。 周勤人如其名,读书习武,俱是十分勤勉,得到了周邘的赏识,更将周家江凝剑法传授于他。周朝选官,以九品中正制为主,有了周邘的提携,周勤在官场上平步青云,年二十一,已然成为户部仓部郎手下的一名主事,官阶从七品。 二更时分,领头的船只慢慢减速,最终停在一片水中沙洲旁。其后,船队依次停靠,船夫与伙计们步上沙洲,或吃干粮,或生火做饭。 周勤近些年常驻洛京,此次前往江南公干,是得了仓部郎的专门照顾,一方面让他到民间多走多看,熟悉诸多事项;另一方面,是知道他为人勤勉,文武双全,让他督运一次漕粮,多些历练,为升官作准备。 漕运,乃是国之要政。自商周以降,历朝历代,均有南粮北运的制度。汉朝时,更在江淮间开凿了数条运河,转门用于漕运。 督运漕粮,却是个苦差。运河水系庞杂,河道曲折,路上更有可能遇到水匪。周勤此次的任务,便是从江南督运一百船漕粮,至于淮安以北的转运仓库。 他从未走过运河,心中本就担忧。幸而,江南方面负责接洽的,是他曾经的同窗文勉。周勤对此人十分信赖,文勉也十分热情,主动提出要送他至安全处。 眼下,这船队中,伙计都是周勤带来的官兵,而船夫则是文勉帮忙雇来,不知晓实情的。 不想,傍晚天色昏沉,文勉指错了路,耽搁时间,导致船队半夜还在路上行进,十分危险。即使眼下四周平静无波,周勤也不敢有分毫懈怠。 他四处走走看看,目光极为警惕,绕着沙洲走了一圈,不见附近有异常,才长舒一口气。然而,他一抬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行至沙洲外围。 此处河道迂回曲折,水流遇上苇塘,被分成数股,流速较快。仅有不远处的一片水域,算得上开阔平缓,像是一块黑色琉璃,唯有夜风忽起时,吹皱水面,吹起一片缥缈白烟,才能看出这是一片水域。 广阔的水面上,除了被夜风起,漫天飘飞的吹芦苇碎屑外,只有一艘小小的乌篷船,稳稳当当地停在中央。 夜风停歇,原本闪烁着的草木屑,纷纷飘落水面,点出千万朵涟沦。 天幕无星,空中月明,河面漪澜千万,水上微光与月上下。天地静谧,水上即开即灭的涟漪亦然静默,如同一幅自然泼墨,信手绘就的水墨画卷。 周勤的视线,落在船头,猛然发现,那里竟有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男人,屈膝盘腿,枯坐不动。 周勤定睛一看,越发觉得此人形貌颇不寻常:短发、朱衣,身长八、九尺,体格健硕,戴一串大佛珠,双手掐着佛印,置于膝上。虽看不清面目,但他乌发如墨,不像胡人,倒像是个短发的武僧。 汉亡而经学衰,儒道合流而生玄学,此学盛极一时,却因过度颓靡、消极避世,终不能长久。魏终周及,随着大师竺昙摩罗刹万里寻师,学成三十六种他国异言,东至长安翻译经书弘扬大道,佛学诞出六家七宗,盛极一时。周朝至今,出现了北佛南道并立的局面。 世人或有先为道士,后成禅师的,或有先为和尚,后成道长的,多数都是游走各地、通晓各家学说,却形貌怪异。故而,周勤此时见到那僧人,不觉有异,不觉危险,反倒从他入定的气场中,感受一股如泰山般的庄严威慑。 周勤心道,这是一名高僧。 由于乌篷船与沙洲相隔甚远,周勤不喜大声呼喊,便招来手下代为传话。 手下得令,运气,大喊:“大师!我家老爷邀您过来一叙!” 可偌大湖面上,他这一点儿声音喊出来,传到那僧人耳中时,已是一点儿隐约的声响了。周勤以为那僧人不喜吵闹,便不再强求,只让手下问路,道此处距淮安还有多远。 不知那僧人是否听不到声音,又或是入定太深,总之,最终也没有回话。 周勤回到篝火旁,手下带来一名渔夫,言其深夜在此鬼鬼祟祟,形迹可疑。 渔夫抹了把汗,解释道:“各位爷,我乃洪泽湖边一百姓,打渔为生,接连劳作数日,傍晚时实在太累,躺在船上眯了一会儿,不料竟睡着了。眼看着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便决定今夜宿在沙洲上,不回家了。” 周勤微微皱眉,问:“你既然是洪泽湖边的渔人,为何不在湖中打渔,偏来此处?为何宁可夜宿沙洲上,也不赶回家?” 渔夫看得出周勤是众人的头领,殷勤答道:“各位有所不知,此处乃是乾阳埔,再往前一段,便是运河中最为狭窄、险要的一段水路,人迹罕至,但是鱼虾肥美。若非贱内染疾,要钱治病,我也不会不要命,跑到这里来打渔。” 周勤又问:“此处水路虽较先前狭窄,可水流不算十分湍急,何来险要一说?” 渔夫嗨了一声,叹道:“从前倒是没有,可近来三四年,漕运船队在前边翻船的,有数十次之多;所运的粮食稻谷,只要沉入水底,一概消失不见。都是漕运,都是夜间,您说邪乎不邪乎?” 他说着,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道:“县官请风水先生来看过,说是昔年,冯飒老将军带兵南下,伐吴,攻打了附近的屯田兵。那几年,南方饿死了很多人,尸体堆积如山。有些人家没钱下葬,便将尸身扔到河里,说是水葬,不过是喂鱼罢了。因此,水里鱼虾肥美,可也有水鬼,饿死鬼,怨气很重。” 文勉喝止渔夫,骂道:“胡说八道!鬼神之言,何足信?” 第44章 渔夫连连点头,道:“是是是,不足信。船行水上,意外在所难免。传言神乎其神,实则船只倾覆,是一阵儿一阵儿的。咱们,也有一年半载没有听过传闻了,想来也不会有事。” 文勉仰着下巴,点点头,转身面对周勤,拱手,道:“周大人,再有数十里即至淮安,下官指错路,已耽误了不少时间。还是一鼓作气,以免夜长梦多。” 周勤点点头,“你来得次数多,经验足,听你的。” 简单地吃过饭后,周勤命众人灭了柴火堆,上船,向淮阴进发。他负手立在船头,面露疑惑,问:“文兄,一路行来,虽然河道变窄,可水面平静,并不算险要,你说,为何总有漕运船只倾覆?是否是水匪所为?” 文勉哈哈大笑,道:“除十二连环坞外,下官在这一带,不曾听闻别的江湖帮派,可他们……”他听了片刻,瞟了周勤一眼,欲言又止,“可他们是白道,信誉不错,不沾人命。而且,并非所有船只均会遇险,而是十有六七。” 周勤回看文勉一眼,道:“文兄,你同我说话,不须顾忌其他。十二连环坞与周家交好,不算什么秘密。” 周勤摸着下巴,喃喃道:“十有六七?像是天灾。” 文勉点头,终于有些放松下来,开起玩笑,道:“想来,水鬼也是看菜下饭。” 周勤笑了起来,“看菜下饭?那咱们这碗饭,可是十分香甜。” 他说着话,见文勉右手一抬,继而,一点寒芒从眼前闪过——文勉指尖夹着一片小刀,出其不意地划过周勤的脖颈! 周勤从未想过,文勉会对自己出手,只觉脖间一凉。 幸而,他虽未能发现文勉的小动作,但毕竟也有武功在身,一反应过来,立马向后退去。故而,文勉的刀只在最开始时刺入周勤脖颈半寸,而后周勤已向后退,刀锋掠过,只留下一道浅痕,擦出零星几个血点子。 周勤胡乱抹了一把,抽刀指向文勉,喝问:“文兄!你意欲何为?” “还叫我文兄,呵。”文勉摇头,笑而不答,纵身一跃,落到另一条船上,两个扫腿,便将一名船夫与两名官兵踢落水。 他从袖中摸出先前那只骨哨,贴在唇边,用力吹响。 呜——! 低沉的呜呜声,回荡在几乎融为一体的漆黑天水间。 那一刹那,无数个黑色的鬼影,在水底迅速游动,如同一簇簇巨大的蝌蚪队伍,朝漕运船只收拢,极速而有序。 快行船的船底,不断传来“咄咄咄”的闷响。 官兵惊疑不定,问:“什么东西?” 船夫见鬼一般,仓惶奔逃,大吼:“水鬼凿船!水鬼!” 周勤是京官,头一次南下押运漕粮,带来的官兵,不少都与他自己一样,是刚刚接触漕运的新鲜人。 众人听见声音,俱是神色紧张,然而看不见对手,只能不明所以地四处张望,再见船夫们的惊恐神色,听到“鬼”字,气势几乎是瞬间就掉了一大半,惴惴不安地追问:“什么是水鬼?” “快点逃命吧!”船夫们见势不妙,扑通通数下跳入水中,逃了个干净,“江湖分黑白,黑道无信无义,无所不用其极。溺水而亡者的冤魂化为鬼怪,最喜凿人船底,唯有黑道水匪敢于豢养,用于凿船、抢劫货物!” “现在就逃,还能活命!”最后一名船夫,扯着嗓子大喊一声,几乎是喊破了嗓子,他凄厉的声音,为这个充满莫名“咄咄”声的黑夜,更添了一层诡异。他喊罢,一个猛子扎进水中,不消几时便已消失不见。 周勤立在船头,左摇右摆,朗声喊道:“魑魅魍魉作不得真,兴许只是过路游鱼,大家不可慌乱!” 船夫们逃命去了,快船吃水本就很深,此时剧烈地摇晃着,其上装载的粮袋纷纷掉入河中。 官兵们倒是镇定——他们不能不镇定,丢了漕粮是死罪,牛鬼蛇神还能挥刀杀上一杀。可是,水底游动着的“水鬼”一刻不停歇,如此大规模的水上攻击,纵使是押运漕粮许多年的老兵,也是头次遇上,一时间无法应对。 场面嘈杂,人群慌乱。 此夜,天幕漆黑,不见半颗星辰,只有一轮椭圆的月亮高高挂着。 冷月银灰下,漫天芦苇的碎屑,变成了闪烁的银芒。相较于奔逃四散的人群,芦苇的银芒飘浮着,十分缓慢,从人们的眼角眉梢游过。 就在这荒诞而梦幻的银芒中,一艘小小的乌篷船,缓慢地逆流而上。船头,那名短发僧人盘腿而坐,双手合十,嘴里念着一段往生咒。 一动一静,喧杂尘世,乍时寂寥。 一人一船,佛陀眉目低垂,冷眼洞察人世间。 尾注: 1汉亡而经学衰,清末学着皮锡瑞所言,此处经学主要指儒学。 2竺昙摩罗刹……通外国异言三十六种,出自《高僧传》。 第45章 怀沙 直到一把钝刀自下而上,扎破船底,河水汩汩涌出,周勤才不得不接受现实。他引颈抬头,朝另一艘船大喊:“文勉!你勾结水匪,企图劫掠漕粮?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 文勉大笑,跃起,抽刀,回到领航船上,与周勤缠斗在一团,笑骂:“老子辛辛苦苦,往返来回数年,讨得过什么好?左不过是给你们这些京官、世家子,给你们这些蛀虫,糟蹋了东西!” 周家江凝剑法,乃是先人所创,年代久远,招式古拙,其威力毋庸置疑。然而,数百年来,周家人热衷于政治,在武道上少有进益,江凝剑法在近身械斗中,优势远不如从前。 哐! 一刀一剑在空中相撞,火星四溅。 哐当! 周勤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同窗好友一刀刺伤,本就惊魂未定,尚未做好应敌的准备。更何况,水鬼凿船,漕粮被劫,他已是心急如焚,再加上船只颠簸,这名周家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竟一时不防,连二十招也不到,便被文勉觑到破绽,以刀压制,按在甲板上动弹不得。 刀刃闪着寒光,距离周勤的面颊,仅有一寸距离。 阴沉黑夜,水凉风冷,周勤呼出的热气喷在刀身上,瞬间化为一片白霜,“漕运乃是国之要政!文勉,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文勉冷笑,“周大人又知不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 周勤啐了一口唾沫,反问:“我死何足惜?我可怜的,是吃不上饭的老百姓!我忧心的,是北方的将士,是大周的国政!” 他的眼中,没有惊惧与憎恶,只有真诚的担忧与疑惑,“进之,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况且你不过区区一个九品小官,没有通天手腕,吞不下百来船漕粮。告诉我!是否有人要挟于你?” “九品小官?呵呵,下官与周大人同齿同科,只不过,下官没有你的家世背景,没有贵人相助,到死也不过是个九品小官。”文勉的刀刃,已经贴在周勤的喉头,于他颈间压出了一道极细的血线,“良禽择木而栖,告诉你,让你死得明白。” 咄!咄咄咄咄! 水鬼们猛力地凿击甲板,恐怖的爆响从四面八方传来。夜间视物不明,然而从这爆裂的声响中,即可知道,水鬼已经缠住船队。 大势已去。 周勤的瞳孔骤然收缩,还想再做最后一搏,故作好奇,问:“是谁?” 他紧紧地盯着文勉的双眼,余光却落在对方握刀的手上,准备等待时机,绝地反攻。 文勉一直在笑,得意洋洋,眼中却总带着一股不甘的劲儿,低声道:“下官,跟了一位殿下,他是我的贵人。” 他说着话,双手握刀,运起一股暗劲儿,哐地一声,转动刀柄,将刀刃调换好角度,屏住呼吸,朝周勤压了下去,“他有勇有谋,雄才大略,会是一位明君。而你,既如此忧国忧民,便以尔血肉身,入此大河大江,滋养鱼虾,去喂养你的老百姓罢!死!” 咻——! 不料,文勉的寒刃,还未曾舔到周勤的血肉,黑暗中,突然射来一杆银枪! 叮! 尖锐的枪头瞬间扎穿了文勉的虎口,正正地点在他的刀柄上,激出一星火花。 文勉猝不及防,手中短刀落地,他本人更因疼痛与惊异,向后连退数步。 周勤瘫倒在地,吐出一口热气,却顾不得自身伤痛,来不及查看四周,只利落地侧向一滚,握剑跃起站稳。 咄! 银枪虽已与文勉的短刀发生过一次激烈碰撞,攻势却未有稍减,直如奔雷一般,射破如墨夜幕,继续向前方刺去——刺破夹板,扎穿船只,大半截没入水下。 掷枪者的内力深厚,由此可见一斑。 空气中只留下一股血腥味。 那并不是文勉的血,他的血太少了,太新鲜了,不多时便已消散在夜风中。那是枪头本身的味道,是积年累月蓄积下来的,陈旧而浓重的血腥味。 好一把杀人枪! 文勉扯下衣角,飞快地包住手掌,同时脚尖一勾,踢起掉在地上的短刀,重新握在手中。 他的视线越过周勤,望向银枪飞来的方向。 狭窄的水道上,满河船只被凿得稀巴烂,麻布袋七零八落,半数漂浮,半数沉入水中。船夫四处逃窜,几乎已经看不见踪影,官兵与水鬼缠斗,被打得狼狈不堪。 唯有一艘小小的乌篷船,与世相隔,不受鬼魅惊扰。 那小船无人撑篙,却能无风自动,所过之处,芦苇丛自动向两侧散开。船头,一名短发僧人盘腿而坐,他的双手不再合十,也不作佛印,而是握着一把掌宽的器物,不像是武器。 黑压压的水鬼,在漆黑的水下疯狂游动,然而方一接近他的船只,便仿佛触碰到了一层无形的结界,纷纷被振开。 僧人将手中的器物,轻轻贴于唇边。 但见他胸膛微微起伏,竟在这修罗场中,吹响了尺八。 乐曲声苍凉,悲壮,如同一片片雪白的锋刃,裹挟着天地间最为粗粝的砂石,聚成一股股羊角旋风,卷碎芦苇,搅动河水,在水中搅出一个个小漩涡,将水鬼们尽数吸了进去,继而炸裂开来,水花四溅。 那乐曲声中,竟蕴藏着一股极为深厚的内力! 船只左右摇晃,天地都在颤动。 原来江湖传说并非都是以讹传讹,内功深厚至一定的境界,片叶飞花也可伤人。天人合一,自可以音载力,以乐为刀。 定是那名高僧出手相助,周勤反应过来,立即用双手紧紧捂住耳朵。此时,他的船只破了两个洞,已有半截没入水中,幸而,他正站在较高的那头,而文勉站在较低的那一头,他便借着地势优势,抬腿飞蹬,在文勉胸口连踢数脚。 周勤穿一双皂靴,黑面白底,他虽然连日奔波,鞋底却干干净净,此刻蕴足内劲后,踢在文勉的青衫上,竟把为数不多的细小粉尘,全都振开了,将后者踢得一个趔趄。 足可见,周勤已使出全力,不再犹疑。 文勉捂着耳朵,一时间忘了防备,回过神来,气愤地一刀劈向周勤。 谁想,文勉的刀尖还未曾挨到周勤的衣角,他便已经在乐曲声的冲击下,被逼得口鼻喷出血沫,是被内力震伤了脏腑。 人有立场,曲却不分敌我。 官兵们有样学样,站在船上,双手捂住耳朵,努力保持平衡。水鬼们见势不妙,也不恋战,立即沉潜入水,想以河水为屏障,隔开乐曲的传播。 只可惜,强劲的内力,无形无相,并不囿于山河湖海,一是将官兵们吹得东倒西歪,二是逼得水鬼节节败退。 周勤咳了一声,只觉喉头腥甜,他心下暗道糟糕,原以为这僧人是道遇不平前来相救,怎料他出手不分敌我,不知到底是何意图。 为免官兵负伤过重,周勤只能道一声“得罪”,继而以剑柄叩击船舷,拍出一阵阵咄咄声,打乱了尺八的韵律。 乐曲声终于停下,众人如蒙大赦。 僧人张开双眼,眸光澄澈,犹如赤子。他的视线穿过深沉夜色,扫过周勤和他雪白的鞋底,神色转为狠厉,如尖锐的枪头,钉在文勉身上。 文勉被看得打了个激灵,正准备出言威吓。 怎料,那僧人跨步腾空,自乌篷船上一跃而起,冲至半空。 于站在船上的周勤看来,那僧人几乎是一抬腿,便跨过了半条河,脚掌凌空一点,正踩在那轮椭圆的月盘上,彷如天外飞仙,踏月而来。 第45章 那僧人轻旋转身,无声无息地,自腰间拿出一只大酒瓶。他以拇指撬开瓶盖,将酒瓶倒扣着拎至头顶。酒水迎面洒落,他便张口去接,一口气喝了个痛快,而后,单手一抡,大笑着,将空瓶砸向文勉。 酒瓶虽已空,但仍带着千钧力道。 文勉短刀横陈面前,用力格挡,竟被一个酒瓶推着,向后退了三四步。船被凿出了一个窟窿,半边没入水里,一头高一头矮,他本就站在低矮的那一头,此刻,更是被冷水没到了大腿根。 文勉咬牙发狠,将刀刃一转,贴在酒瓶上。只听剥地一声,酒瓶与刀刃相接处,出现了一道裂缝。 文勉发力一顶,酒瓶砰然破裂,零星的酒水混着粗陶碎片炸开。 就在这电光火石间,那僧人已然踏上船只,拔出银枪,侧身拉一弓步,双手一上一下握枪,枪尖点在文勉喉头,闪过一点寒芒。 “带着你的妖魔鬼怪,滚。” 僧人穿朱衣,腰间紧束一条革带,夏日里衣袍松散单薄,他飞跃水面时,上衣就已被夜风褪去,露出健硕的上身,胸腹结实油亮。他的鼻梁英挺,眉毛浓黑,唇角带笑,面目英俊异常。 船身摇晃,河水波澜起伏,水映月光,波光粼粼,仿佛九天上的星子,全都坠落在河道中,如梦似幻。 僧人有一对琥珀似的眸子,他似笑非笑地斜睨着文勉,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道:“告诉你主子,这块儿肉,他吃不下。” “哪儿来的疯和尚?装神弄鬼,你算个什么东西!”文勉恼羞成怒,大叫着,一刀挑开银枪,旋身借势,再出一刀,直劈那僧人面门,一面大喊:“水鬼何在?” 那僧人站定船上,分毫不动,他的枪长约一丈三,近战本不及短刀灵活。然而,这笨重的大家伙,在他的手中,却如银光电芒,轻灵机动。 只听“叮叮叮叮”的连续数声脆响,文勉的每一下攻击,都被那僧人轻易化去,他气定神闲,根本不似在交战,而像是一只大猫,藏着利爪,正逗弄着自己的掌中小鼠。 周勤很想上前帮忙,可文勉一声大喊,将藏入水下的水鬼们,全都唤了出来。他只能持剑驱赶周遭凿船的人,并出声警示:“大师不可恋战,当心他们有援兵!” 那僧人闻言,噗嗤一声笑了出声,道:“在下可不是什么大师。” 周勤驱散水鬼,发现他们不过是一群水性极好的黑衣人,下过命令,让手下官兵沉着应对、格杀勿论后,便上前两步,看护那僧人的背后。他走得近了,愈发清晰地闻到对方身上,那一股浓烈的酒气。 朱衣,银枪,短发,烈酒。 周勤心中一动,脱口而出:“大侠莫非是银枪白马岑非鱼?” “白马?”那僧人听见这两个字,动作一滞,回头看向周勤。 文勉觑到机会,弹出指尖的一把小刀片,“管你白马黑马,敢挡我去路,便是一匹死马!” 周勤惊呼:“大侠当心!” 那僧人打了个酒嗝,并起食中二指,轻轻一划,毫不费力地夹住了文勉的小刀,顺手一抛,射死一个水鬼,鲜红的血花绽放在河水中。他眼露嫌恶,回头,双手持枪,一枪扎在文勉肩头,继而横向一挑,再用力一挥。 “白马,也是你能叫的?” 银枪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半圆。 只听啪的一声,文勉连人带刀,被甩飞出数丈,落在一艘船上,将那船只砸了个稀巴烂! 文勉摔得眼冒金星,口吐鲜血,立马被官兵所擒。 那僧人不再继续,眼看自己的鞋子被水沾湿,他仿佛十分难受,退至小船最高处,一屁股坐在船舷上,扛着银枪,拇指贴于唇边,吹了个极响的口哨,吼道:“热闹看够了未?” 周勤不解,还道这僧人是嫌自己不出手帮忙,站在一旁无用。他正准备致谢道歉,却抖抖耳朵,听到四面八方传来一阵水响。 那是许多艘船只,破水而来的声音。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二爷厉害,您真身上阵,哪儿还有小的们出手的份儿?” 周勤环顾四周,发现近二十只渔船,在众人慌乱时,已悄无声息地靠近。渔船呈一圆形,将自己的船队包围其中,每艘船上约有一名渔夫、四名百姓,穿着打扮各异,但都是寻常人的装束。只不过,他们手中均拿着弓箭,箭在弦上。 周勤略一思索,心中便有猜测,问:“十二连环坞?” 方才说话的女人笑道:“十二连环坞,渐台坞,施水瑶。” 周勤望向说话的女人,见她风姿绰约,最多不过三十来岁,着实吃了一惊,道:“云波娘子施水瑶?幸会,多谢出手相助。” 施水瑶行了个礼,不多废话,下令:“收网。” 那一瞬间,二十艘渔船上同时燃起火光。 近百只火把,将乾阳埔的天空烧得一片通红,沉潜水下的水鬼们,在光芒中无所遁形,想要潜着水离开,可是怎能得逞? 箭矢如雨,射入水中,血花朵朵绽放。 先前那名僧人,面对这修罗鬼域,仿佛什么也看不见。他只是歪歪斜斜地坐在船舷上,屈起手指,以指节叩击木板,打着节拍,唱起一首悲凉的歌谣:“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伤怀永哀兮,汩徂南土。眴兮杳杳,孔静幽默。郁结纡轸兮,离愍而长鞠。” 文勉欲趁乱奋起反击,怎料被人发现,一箭射穿大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没用的废物!废物!” 僧人眉目低垂,摇头,再摇头:“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夫惟党人鄙固兮,羌不知余之所臧。任重载盛兮,陷滞而不济。怀瑾握瑜兮,穷不知所示。” 杀戮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江淮水道上,没有比十二连环坞更加熟悉水战的团体了。 施水瑶喊了一声“收网”,二十只船上渔夫打扮的人同时动作,他们结实的大臂鼓了起来,拉动一张张深埋水底的巨网,满河的尸体、重伤昏迷的水鬼,全被困在网中,吊在船尾。 那僧人唱了最后一句:“曾伤爰哀,永叹喟兮。世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鲜血满河,尘埃落定,唯余流水泠泠。 施水瑶挽着一只装满荷花的竹篮,纵身一跃,凌波而来,跳至僧人面前,问:“多谢二爷指点援手,现如何做?” 那自认为并不是僧人的僧人——曹二爷,张开双眼,眼神中有一丝几不可查的悲戚,笑道:“人是你们杀的,可不要赖在我头上。唉,作孽呀,作孽。” 施水瑶嗅着一支荷花,人比花娇,道:“我杀的就是我杀的,不过下地狱罢了,何所惧哉?老娘是问你,这些东西如何处置,不说我便让人绑了石头,扔河里啦。” 二爷从竹篮中取出一支荷花,学施水瑶的模样,嗅了两下,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擦着鼻子,道:“你个妇道人家,不懂规矩。没见着大人站在一旁?” 施水瑶翻了白眼,试探性地问周勤:“请大人示下?”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周勤茫然不知所措。 “说些儿男人们的事。” 二爷拉着周勤的大臂,带他凌空点水而过,回到自己的乌篷船上,开门见山,道:“周大人,是友非敌,我也不多废话了。你可知,这三四年来,接连发生的漕运船只倾覆、漕粮遗失案,是何缘由?” 周勤略一思索,道:“据文兄……文勉所言,乃是一位……殿下。” 他说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小,因为若一国藩王以劫掠的手段,抢夺漕粮,其心思,可以说是如狼似虎,离谋反不远了。 周勤不敢胡乱猜测,更不敢轻易相信文勉。 二爷却毫无顾忌,道:“施水瑶的人比谁都清楚,是齐王殿下捣的鬼。近年来,他三番五次,对渐台坞予以打压,想要霸占此处,控制江淮运河的咽喉,从而图谋不轨。自然,你可以当我是胡言乱语,但是,”他瞟了一眼周勤,见对方眼中全是不可置信的神色,继续说道:“我看你是个老实人,抓了人,多半是要告官的。我只是想提醒你,这地方官匪勾结,都是齐王的党羽,纵使你报官,要求彻查,也不会有回音,更会惹来杀身之祸。你若不在此地告官,而是上报朝廷,值此风口浪尖,未必有人敢管这件事,说不得还会将事情按在你的头上,治你个督办不力的罪名。” 周勤深呼一口气,道:“多谢大侠,周勤心意已决,会向朝廷上报,要求彻查此事。” 二爷肃容,问:“明知不可为,而偏偏要为之?” “方才大侠叩船而歌,是楚辞《怀沙》。屈子怀瑾握瑜,清白忠义,却不见容于朝堂,受奸佞小人所迫,终为楚王放逐。其心也悲,其赋也哀,然不惟有悲哀,更有胸怀抱负,终怀抱沙石而沉江,仗节死义,以警醒君王,告诫后人。于是,其人虽已死,却千古流芳。” 周勤抬头,眺望天边明月,见夜空中阴云散尽,漫天繁星尽显,他叹道:“周勤读书习武,都是为了做官,但做官,并非是为了君王朝廷,只是想让百姓过得好一些。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不怕千难万险,只怕于心有愧。” 二爷一巴掌拍在周勤肩头,大叫一声:“好!好好好!你很是不错,我喜欢性情中人,这船就给你了。” 周勤忙不迭说道:“还未请问大侠……” 二爷终于回答:“你先前猜得不错,在下岑非鱼。” 周勤双眼圆睁,赶忙问:“果真是白马银枪岑大侠?你的马呢?” 二爷哈哈大笑:“如假包换。白马银枪、江湖浪子之类的名头,不过是为了押韵而已,说书人随意胡诌的,不可轻信。我本姓曹,兄弟们看我年纪大,都唤一声‘曹二爷’。你是有官职的大人,不必如此,喜欢怎么喊便怎么喊罢,反正我估摸着,往后我俩打交道的机会不会多。” 周勤知道自己说了蠢话,连忙道歉,也不与二爷客套,只问了关键几个问题。 一,岑非鱼三年前枪挑十二连环坞,为何如今会与渐台坞搅和在一起?二,岑非鱼为何对自己出手相助?三,此事是否真与齐王有关。 岑非鱼只简单地说了两句,忽然狡黠一笑,贴在周勤耳边,道:“你的名儿,与周瑾很像。你是否知道,从前,周瑾就是齐王的幕僚?而且,关于周瑾,还有另一个传闻。周大人是聪明人,想必是知道的。” 岑非鱼话不明说,但周勤略一思索,心中突然咯噔一下。 他心道,周瑾是江南有名的人物,他少年时飞扬跋扈,为害乡里,被迫进国子学读书后,受到“洛阳三俊”之一的陆机指点,幡然悔悟,再入江湖行侠仗义,结识少年曹跃渊,两人痛饮狂歌,酒后策马狂奔,至于玉门,抗击匈奴。关于周瑾的传言着实不少,但只有一则不同:周瑾在江湖上,与女侠乔羽出双入对,育有一子。只可惜,乔羽还未能进入周家的大门,周瑾便已战死。此后,乔羽不知所踪。 如今细想,十二连环坞坞主,乃是周望舒,此人姓周,多年来深居简出,行踪不定,江湖上甚少有人见过他,更没有人知道他的出身、年龄。家主周邘为建邺令,向来执法严苛、赏罚分明,但对这个江湖帮派以及周望舒,从来不闻不问,仿佛是默许了他的存在。这其间,会否存在什么联系?譬如说,周望舒就是乔羽的儿子,就是周邘的异母亲弟?而曹二爷与国子祭酒曹跃渊,与周瑾和周望舒,是否同样有着什么关联? 周勤相通此节,连带着看二爷的眼神都不同了,他本想说些什么,可一开口,便见二爷伸出一根食指,贴在唇上:“嘘!我还有要事在身,走了!周兄,后会有期。吁——!” 二爷不待周勤回答,一步跨过千江水于月,长吁一声,便见一匹白马泅水而来,二爷稳稳当当,骑在它的背上,扬长而去。 他的手中,还拈着一支荷花,不知为何,他将花瓣全数振去,只留下个胀鼓鼓的莲蓬,塞进怀中。 月落日升,天光大亮,喧嚣落幕。 轻柔夏风中,半是荷香,半是血腥。 风中飘来几片红白粉嫩的荷花瓣,清风停歇,血腥未散尽,荷花瓣落下,点在水上,点开涟漪,点在周勤眉心上,被他用两指拈起,放在手心。 尾注: 1歌是屈原的《怀沙》赋,怀瑾握瑜,嘿嘿。 2一枝一叶总关情,诗是郑燮的。 第46章 中毒 转眼已是六月末。 自春至夏,枝头柔嫩的新绿,转眼已成饱满多汁的墨绿。 随着黄昏时分心宿西斜,燥热的暑气渐渐升腾,将人间的水露吹了个一干二净。于是,水嫩的叶片逐日缩扁,最终变得薄如纸片,干燥的热风穿林过叶,激发出恼人的沙沙、沙沙声。 天地焦热,众人焦燎。孟殊时回京后,不是待在宫中,便是在禁军营里操练,一直不得空;二爷将一个小糖人放在白马窗外,拍拍屁股,也没了踪影。 神州大地上,芸芸众生都在为着各自的生活,奔波忙碌。 随着七夕临近,洛京较往日更加繁华。 女人们已经按捺不住,纷纷走进街市,购买乞巧物事。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三两丽人相邀而行,云鬓花容、态浓意远,仅仅是脂粉香气,便已将街道“堵”得水泄不通。 车马力役,至夜仍未退去。 见到此情此景,倡优们都坐不住了,想方设法地往外跑,买胭脂水粉的、凑热闹的,少年少女们闹腾起来,掌事也管束不住。适逢乔姐心情极好,将每月歇业休整的日子提前,让青山楼闭门谢客,着掌事们带着倡优妓子一同出游。 “点绛唇,大家都去呢,你、你不来一起玩么?” 白马闻言,抬头一看,见一名少女扒拉着自己厢房的门扉,探出个小脑袋,模样怯生生的。他想也不想,喊了一声:“月边娇?” 白马记忆力极佳,整个青山楼中,但凡是打过照面的人,他都能立马叫出名字。然而,他记得月边娇,却是因为两人遭遇相仿:一样是胡汉混血,一样是父母双亡,一样是被人贩子拐骗至此。倒不是同病相怜,只是他一看到月边娇,就会想起自己流落中原的一双姐姐。 三年来,白马从未放弃过寻找,却连一丁点线索都不曾找到。 全族被灭,两名阿姊是他仅剩的亲人,是他在这个残酷人世间唯一的牵挂,是他的执念,几乎成了他的心魔。可他找不到阿姊,压抑的情感无处释放,只能将这种亲情转嫁给别人,譬如青山楼中的可怜人——对临江仙恭敬,将其视为长姐,对月边娇爱护如,将其视为幼妹。 这种情感不见得有多么深厚,如风雪夜中,恰巧被困在荒村破庙里的几个天涯旅人,相互依偎取暖,彼此关照,聊以自慰罢了。 第46章 许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许是因为他一直将自己当作一个行在路上、未曾归家的旅人,总之,白马对任何女子,都从未动过男女之情,更无须提什么“动心”了。 白马摇头苦笑,答道:“我不是女人,乞巧做什么?而且,我不喜欢凑热闹,去了也没意思。倒是你,多大了还如此贪玩?” 他看月边娇没心没肺的单纯模样,忍不住嘱咐道:“到时候跟紧些,小心莫走丢了。”说罢,想了想,从枕头下取出个钱袋,拿去两粒碎银,问:“有没有钱?看你也是没钱的样子,拿去花用。” “我有钱哩!”月边娇拿着个绣着小老虎的钱袋,话未说完,已经笑着跑走了,“那你好生看家,我给你带吃的回来。” 我知道自己家在哪,此处,不是我的家。白马轻叹一声,看着月边娇快乐的背影,最终也没有说出心声。 月边娇走后,白马关好房门,从床底拿出两根木棍。 此日天气闷热,他穿一件水绿色的薄纱衣,不动还好,跪地弯腰时,衣服绷紧了,底下白皙的皮肉若隐若现,可谓是春光乍泄,若被人看见,定然浮想联翩。 白马原本身有残缺,体质寒凉,十分耐得住暑热,他不喜暴露,夏日里甚少穿纱衣。然而,前段时日,他被二爷闹得无暇练功,唯有此时闲来得空,才能整日窝在厢房中加倍练习,想要把先前耽搁的功夫都补回来,每每弄得汗流浃背,干脆穿一身纱衣,方便换洗。 果不其然,数十招双刀练下来,白马已是大汗淋漓。 他盘腿坐在窗边,扇风歇气,继而尝试运行光明神诀。这门功法十分玄妙,他练了三年,仍旧是懵懵懂懂。若仅是如此,也就算了,练功毕竟需要日积月累,他相信水滴石穿,持之以恒总能有长进。 然而,这几个月以来,奇怪的事情出现了——不知为何,他越是强行运功,体内真气便越是凝滞不动。原本,他曾被周望舒称为“天剑”,可见在练武一道上,很是有一些天赋,再加上记忆力过人,断不会出现记错口诀,或者理解错误的情况。 他的修文本就很浅,而今不进反退,着实令人着急。白马翻来覆去地想,时而怀疑老麻葛记错了口诀,时而怀疑那口诀本就是错的,想不出个所以然,反倒弄得自己头昏脑涨。 左右楼中无人,他干脆搂起衣袖、裤腿,趿拉着木屐,抱着木盆下楼沐浴。 哪知道,方才走到中庭,他便听到一阵古怪的沙沙声,不禁皱起眉头。 盛夏夜来风起,原没什么奇怪的。 可白马是练武的人,耳聪目明,他能听出来,声音是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干瘪的树叶全都在沙沙作响,那声音由杂乱至整齐,并非自然生成,更像是被人的真气振动,从而发出极富律动的响声。 他竖起耳朵再听,甚至能从细微处察觉到,人是直奔此楼而来的,且数量不少,他们似乎分作两派,双方一面奔跑、一面交战。 是一场围猎追杀! 对方速度极快,他想要退避,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空中,明月高悬,星斗阑珊。 一名朱衣人疾速狂奔,脚步飒沓,一个纵跃,仿若流星坠地,率先落在青山楼的瓦顶,“剥”地一声,踩裂一片砖瓦,继续向前奔跑,将青瓦踩出阵阵爆响。 数十名蒙面黑衣人紧随其后。 见朱衣人跃入楼中,黑衣人中主事者吹响口哨,扬起臂膀,连比三个手势。余者见状,知其命令,即刻分作三路,散开至四周,继续向前推进,是要对朱衣人形成合围之势。 朱衣人虽未回头,却从脚步声中,推断出追赶者的布置。但见他足下发力,运起轻功,猛地跃至半空,如雄鹰展翅,凌空俯冲而下,正正对准院落中唯一的人——柘析白马。 “二爷?你去杀人放火了吗!” 白马目瞪口呆,他手里抱着一个木盆,抬头望向上空,只见九天上罡风顿起,蔽月浮云霎时流散,黄澄澄明月如钩。 二爷一身朱衣,大袖随风鼓动,似旌旗猎猎作响,他神色张扬,仿佛在踏月摘星一般,于空中虚踩两步,带着身后数十名黑衣人,直奔白马而来。 他浓眉飞扬,双目如星,笑道:“马儿!爷带着彩礼,来向你求亲了!” 这阵仗也着实把白马吓了一跳,他可不想不明不白地被人在这种地方灭口,当即向后连退数步,将木盆挡在身前,大喊:“我可不认识你!” 那模样,十足的嫌弃。 白马很是不明白,曹二爷此人,身高八、九尺,没有缺胳膊少腿,长得结实健壮,远远看去,勉强算得上是仪表堂堂。再看他的武功,即便是被数十人围攻,也丝毫不落下风,若他能不说话,确确实实是个风流倜傥的青年才俊。 临阵对敌,眼中全不见惧色,白马见之,心中一股倾慕之情油然而生,简直想要高呼一声:大丈夫当如是! 奈何,此人偏偏成日嘻皮笑脸,常年一副流氓模样,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 二爷大叫一声,张开双臂,梦幻地从天而降,直直扑向白马,一把将他抱在怀中,“可我认定你了。”他的嗓音低沉温柔,带着三分笑意、七分真心。 白马直觉自己整个人瞬间僵硬,定在原地,手中木盆“梆”地一声掉在地上,骨碌碌向前滚了一路,继而“啪”地一声,被一名刚刚落地的黑衣人踩碎。 人在楼中行,麻烦从天而来。白马挣扎着,低声抛出一连串问题:“他们是什么人?你都做了什么?为何会被人追杀?” “白日里赶路时,道遇一美人,轻纱遮面,世人都道她好看,我却不信,上前去揭了美人的遮面纱,才发现,他根本不及你千万分之一。”二爷脚尖点地,旋身翻转,一手环过白马的腰杆,将他搂在怀中护住,“食色性也,我不过是随性而为,我是没有什么歪心思的,任他是什么皇亲国戚,我都不稀罕。” 皇亲国戚?他果然参与了周望舒的谋划,他去刺杀谁了?又或者找到了谁的把柄,从而被人追杀? 白马还欲深入分析,却因被二爷搂在怀里,弄得天旋地转,根本无暇思考,无奈道:“你跑你的路,莫要连累我!”话虽如此,可他知道,自己只要是青山楼众人,定然会被划作二爷的同伙,无路可逃,不如同战。 白马不再管二爷的疯言疯语,伸手,从发间拈出从不离身的钢针,使出一招飞鸿踏雪。 黑衣人见他模样漂亮,只当他是个平常妓子,根本没有防备,见到钢针飞来时,不及反应便被刺中了眼睛,登时失去作战能力。 “干得漂亮!夫唱妇随,爷是个闯江湖的,你须得提前习惯习惯。”二爷带着白马,急转退后,一脚踢在被钢针刺中的黑衣人胸口,直将对方踢得肋骨断裂,继而口喷鲜血,倒地昏死。 白马满脸通红,怒道:“谁是你妻?”他临阵对敌,心思不在此,想也不想,不争是不是夫妻,而争谁是夫谁是妻,果然中了二爷话语上的圈套。 二爷就坡下驴,笑道:“夫妻不过是个名分,谁是夫、谁是妻,有什么要紧?” 白马自知中计,不愿再与他纠缠,挣扎道:“不,你放开我。” 二爷无赖起来,根本不要脸面,没羞没躁,反而将白马抱得更紧,是将他完完全全护在自个怀中,道:“我不放,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你想得厉害。” “没皮没脸!”白马破口大骂,顾不得其他,非要与二爷说明白了。其实,他对二爷的武功有着莫名的信任,虽被众人包围,却并未惊慌失措,反而被二爷带跑,众目睽睽下与他推推搡搡,斗起嘴来。 二爷在白马脸上亲了一口,道:“奴家洗耳恭听。” “当心!” 白马说话间环顾四周,见有人突然杀来,同时,冷不防被二爷亲了一口,整个人汗毛倒竖,不经意间催发了体内真气,学着二爷方才踢腿的招式,一脚踢在偷袭者腰侧。 来人登时双目充血,撞在朱栏上,以腰部为分界,折成一个不可思议的姿势,口中鲜血狂喷,无疑是死了。 白马:“……” 二爷:“……” 白马虽自己也十分吃惊,但见二爷那大吃一惊的模样,深感自己受到了轻视,恨不得跳起来敲烂他那满是浆糊的脑袋,可现在不是“窝里斗”的时候。他一把抽出二爷腰侧的匕首,喊:“看什么看?咱们被包围了!想办法摆平他们再说。” 他挣脱二爷后,本想拿着匕首开始突围,可总觉得兵器并不趁手,细看下去,立即后悔了——那匕首形状怪异,刀有三刃,像是被怪力扭成了一股绳,“你这是什么东西!” “莫要生气,我是你妻还不成么?我是你的小娇妻。” 二爷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才反应过来白马拿了自己的匕首,他那东西是自己特制的,平常人根本不会用。 他生怕白马受伤,连忙握着对方的手,把刀拿回来,插在腰侧,继而摸着白马的脑袋,哄道:“刀剑无眼,打架杀人这种粗活让我来。” “莫怕,二爷在呢。” 白马的手被二爷攥着,白皙柔软的手指,接触到对方长着薄茧的指腹,不知为何,心中突然安定下来,想要推开他,却又舍不得这份安定的感觉,只能梗着脖子,道:“你别趁机占我便宜。” 二爷开心极了,用手指在白马掌心轻轻刮了两下,道:“我占你便宜,不就是你占我便宜么?分得这么清作甚,快来,我让你多占占。” 两人窃窃私语许久,黑衣人许是看不下去了,骂道:“死到临头还嘴硬!岑非鱼,识相的就把东西交出来,咱们敬你是条好汉,给你留个全尸!” 白马双瞳一缩,惊呼:“你是岑非鱼!” 二爷面色一沉,道:“走,别管他们。” 他强行打横抱起白马,使出鱼山落鹰的轻功,脚尖轻点数下,踏着树梢、栏杆、屋檐瓦顶,径直从窗口奔入白马的房间,回头,朝院落中大喊:“还看戏呢?给爷上!打他个娘的。” 黑衣人不过是江湖杀手,面对岑非鱼,优势仅仅是人多势众,尽管如此,还是追了一路,都没能挨到岑非鱼的一脚。故而,岑非鱼突然变色,认真使出轻功,他们根本就赶不上,只能眼巴巴看见他瞬间跑入厢房,而自己却还杵在原地。 岑非鱼一声令下,那瞬间,青山楼中外表平平无奇的杂役、掌事、厨子帮工们,如潮水般涌了出来。 三、四十个人,拿着平日干活用的菜刀、长鞭等物件,将数十名黑衣人围在其中,短兵相接,丝毫不落下风。 “这才是真正的青山如是楼?”白马扒在窗口,看中庭刀光剑影,被激得热血沸腾,“他们能打赢吗?二……岑非……二爷?” 砰! 只听一声闷响,白马回头查看。 岑非鱼一头栽倒在地上,气喘吁吁地说道:“杀人,有你二爷我,好看?”他说话十分困难,几乎是一字一顿。 “你受伤了?”白马把岑非鱼拖到床上,见他腰腹上被人划了一刀,然而伤口不深,“都这样了你还说那么多!你不会是装的吧?” 岑非鱼面色青白,道:“毒,中毒。” “什么毒?哪里能找到解药?”白马见岑非鱼嘴唇发青,显是真的中毒,边说话边帮他把上衣褪去,并在其中翻找,可对方身上连金疮药也没有,“你怎么连药也不带?你到底是不是岑非鱼?” 白马太过惊异,手指不小心碰到岑非鱼腰腹上的伤口。 岑非鱼痉挛了一下,“嘶——好疼!” 白马仍旧不敢相信,愣在一旁,“血都不流了,还疼什么疼?你莫要诓我。” 他匆忙中看了一眼,见那伤口十分细长,弧度颇多、弯弯绕绕,不知是什么利器所伤,伤口皮肉外翻,看着有些吓人,可血已经止住,伤口也隐约结了淡淡的血痂。 孟殊时手指断了,也不见他吭一声,岑非鱼这么点伤,却惨叫连连。或许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他的模样看着可怜,立即惹起了白马的恻隐之心,令他担忧得心如擂鼓,甚至生出一种感同身受的痛感,“你不要嚷嚷了!闭嘴!真是中了邪了,先找解药。我去哪给你找药?” 岑非鱼强行运功,将毒气压制住,咕哝着:“疼死我了,你先给我吹吹,吹好了,我就告诉你。” 白马几欲抓狂,反问:“是我中毒了吗?” 岑非鱼望向白马,浓眉皱得跟蚯蚓似的,几欲垂泪,“好疼……” 白马觉得,自己或许也中了毒,否则,他不会拗不过二爷,俯身低头,在对方小腹上连吹几口气。他十分无奈,只能认命,喃喃道:“你竟然是岑非鱼。” 白马的红发,散落在岑非鱼身上。灯火下,少年毛茸茸的脑袋,看起来越发的柔软,整个人蹲在岑非鱼身前,像一只名贵、温顺的波斯猫。 “爷的肉体,漂不漂亮?”岑非鱼抬了抬腰,白马猝不及防,一口亲在他小腹上,瞬间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炸毛的波斯猫。他一个激灵跳了起来,连着吐了好几口唾沫,“你若自己找死我,就不帮你了!” “不不不!好了,好了,不疼了。”岑非鱼一把攥住白马的手,将他的手拉至自己面前,在掌心亲了一口,笑道:“我是岑非鱼,爱你的岑非鱼。白马,许久不见,真的想你了。” “说什么胡话?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离开时一声不吭,都不知你死哪去了。”白马脱口而出,脸上刚刚才褪下的红晕,登时又涨了回来,却十分不甘愿,补了句:“哦,你死了才好。” 岑非鱼笑着叹了口气,盘腿坐起,闭目运功打坐,一面说道:“这毒是蜀中奇毒,被人抹在刀刃上,幸而我早已将毒逼出大半。只可惜,先前我为了救人,耽搁了一些时间,余毒已经浸入脏腑。” 白马:“如此严重如何是好?” 岑非鱼:“莫要担心,无妨。我先自个运功逼毒,烦请你去后院找周溪云,问他要两粒太清丹。” 白马点点头,话也不答,转身推门而出。 不过片刻功夫,外头的大战却已经结束,杂役们接水、打扫、冲洗院落,仿佛只是平常的洒扫,根本不见任何异常。 白马走在路上,闻着风中残留的血腥气,心中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方才岑非鱼没完没了地喊痛,是否,也有那么一点不想让自己直面血腥场面的心思? 他想着,心情越发复杂,一口气跑到后院,顾不得楼中闲杂人等不许入后院的规矩,推门跑入,恰巧撞在一个人的身上。 白马抬头一看,此人是他认识的,“周先生?” “白马?” “站住!不许动。” 周望舒戴着面具,负手而立,像是在训导檀青。后者扛着一杆长枪,大汗淋漓,显是在练武,见了白马,立马跑上前来,却因为周望舒的命令而定在原地,眼巴巴望向白马,不敢动弹。 第47章 这日,周望舒罕见地穿了一身黑衣。白马总觉得很不对劲,但不及细想,只能硬着头皮,道:“周、周先生,冒昧叨扰。” 周望舒不答,提起腰侧的玉柄剑,连着剑鞘,突然点在白马咽喉,继而缓缓移动剑尖,将他的下巴挑起,问:“你可知,擅闯此地者,死?” 他戴着面具,声音模糊,语气冰冷至极。 第47章 逼毒 白马听见周望舒如此说,心中难免失落,一时无语。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对方,一双碧绿的眼眸中,反映着两簇跳跃的火光。他的视线落在面具上,仿佛想要透过冰冷的面具,看一看周望舒的神情。 然而,入眼只有一片锃亮的金黄。那面具以青铜制成,宽颐广额、长眉直鼻,双眼向外凸出,最上方有一圆形小孔。此物形制怪异,透着一股诡异森寒,不似中原事物,倒像是巴蜀的东西。 白马不禁疑心:仅仅是两人在夜间相处,周望舒为何要戴面具? 江湖上知道白衣剑卿的人不少,他并无遮掩的必要。更何况于他而言,无名小卒如檀青者,根本丝毫不具威胁,并不需要防备。 若要说原因,按常理来推断:一,周望舒有多重身份,未免被人识破,必须谨慎行事;二,自三年前两人相遇时起,齐王为了抢夺那劳什子楼兰秘宝,一直不曾中断过对他的追杀。 然而,白马总觉得还有第三点,最为重要的一点。 自从听临江仙说起爷爷、周瑾和曹跃渊的渊源后,他就留心探听过。这三人乃是大周崛起时期的英雄人物,无论身处何地、身份地位如何,于边塞、于江湖、于庙堂,他们都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虽然时隔近二十年,但他们的事迹,不仅没有随着光阴流逝而被人遗忘,反倒历久弥新——英雄人物本就非凡,随着时代更易,江湖人又将自己的幻想,附会在他们身上。故事从而越说越多,英雄越发地具有传奇色彩,故事听得多了,反而让人一时间理不出头绪。 但其中有一条,白马记得很清楚:有传言称,周瑾与女侠乔羽相恋,两人曾仗剑同行、携手江湖,而后育有一子。周瑾家中有悍妻,但仍坚持带着乔羽回到江南,一定要给她个名分;那乔羽心气高傲,却为了周瑾甘心为妾。只可惜,巴蜀爆发叛乱,周瑾因曾在当地为官,临危受命前往平叛,而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他们一个姓周、一个姓乔,不正像如今青山楼的两位主人?而且,周望舒手上还掌握着一块虎符碎块,他和乔姐,周瑾与乔羽,巴蜀、银薰球、山梅花、面具、叛乱……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然而,白马的疑心太重,他曾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一口麦芽糖迷晕,今日,更发现一个流氓竟是武林豪侠,越发觉得中原人心思复杂。诚然,周望舒有一块碎玉,可万一那是他从齐王手中抢来的呢?万一这一切都是巧合呢?甚至于,万一他其实是齐王一党,两人唱了一出大戏呢? 白马除了这条命而外,已经一无所有。但他身上背负着整个部落的血海深仇,不能够有丝毫的不谨慎。即使周望舒亲口承认,说他自己是周瑾的后人,承认他是想为父辈们翻案,白马没有见到确凿的证据,也不敢相信他。 而且,此刻显然不是细想的时候。周望舒的剑虽在鞘中,然其力道之大,长剑点在白马咽喉,已经让他快要喘不过气来。 周望舒不为所动,问:“你以为我对你与他人不同,以为我不会杀你?” 白马深吸一口气,答:“擅闯此地是我的错,我向先生道歉。”面对如三年前初见时,同样冰冷的周望舒,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心道,上回我与檀青躲在院墙外会面,周望舒与岑非鱼在院中打斗,此二人皆是高手,定然已经觉察到墙外有人,但他们知道少年人的兄弟情单纯热烈,并未追究;岑非鱼也正是知道这一点,才会让我前来求药。 可此时,周望舒的态度与上一次截然不同,他为何自相矛盾? 白马感觉十分奇怪,仿佛此人既是周望舒,又不是周望舒。不过,他也没有闲心去关心面前的人到底是谁了。 白马用力抱拳,行了个礼,挺直腰板,不带畏惧地看向周望舒的双眼,道:“我知,擅闯此地者死,然而事急从权。二爷……岑大侠他中了蜀中奇毒,且因被人追杀,一时不慎,致使毒入脏腑。此刻情形十分危急,他才让我代劳,来请您送两粒太清丹。” 周望舒的眼睛也很冷,像是刚从地底采出的黑曜石。他沉默片刻,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扔给白马,收剑转身,不发一言地走了。檀青紧随其后离开,擦肩而过时,拍了拍白马的肩膀。 白马全未意识到,他将瓶子打开,确认其中确实有数颗丹药,才放心离开。 ※ “药拿来了!快、快吃。” 白马路过后厨,问伙计讨了刚烧好的热水,用一个广口大碗装着,两手小心地捧起。他急匆匆跑了一路,热水洒出来不少,将虎口、手背烫得一片红。 待他跑到厢房前,热水刚好被夜风吹成了温水。 白马一脚踢开房门,冲到床边,换着名字一连喊了好几声,“岑非鱼、岑非鱼?曹二爷?二爷!” 然而,岑非鱼盘腿坐在床上,貌如老僧入定,不见任何反应。 白马想要上前摇醒对方,或者扇他几巴掌,却怕打断他运功,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围着岑非鱼打转,咕哝着:“臭流氓、老混蛋,无耻老贼!若让我知道你是在作弄我,我、我就替天行道杀了你!你到底在做什么?醒醒、醒醒,把药先吃了,二爷……” 待岑非鱼运功收回真气,睁开双眼,白马已是急不可耐,整个人跪在床上,直接扒开对方那两片烦人的嘴唇,将两颗药丸塞了进去,再把热水递到他唇边,整碗水一气灌下,“好了么?” “咳、咳咳,无妨。”岑非鱼不知白马会如此紧张自己,虽仍未脱险,但心中十分高兴,匆忙中喝下一碗水,被呛得不行,水柱直接从两个鼻孔中喷了出来。 白马见到他这滑稽模样,不禁笑出声来,“你不是厉害得很么,怎么看着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岑非鱼老脸微红,摆摆手,咳出一口淡紫色的毒血。他的嘴唇、下巴、衣襟上,都沾染了不少血污,加上被追杀了一路,衣袍上满是尘土,形容很是狼狈。 白马儿时随母亲信仰祆教,虽然眼下已经不再迷信,但仍旧保持着注重洁净的习性,此刻照顾岑非鱼,不知是否是因为心急,根本没有顾忌其他。 他见岑非鱼吐血,马上拿来凉水让他漱口。 岑非鱼漱了口,一抹嘴,长舒一口气,道:“莫怕,我并非内伤,而是运功逼毒,将毒血吐出来。只不知这毒如此奇特,竟在短短片刻间就能令我气血阻滞。” 白马:“现如何是好?” 岑非鱼两手按膝,手指轻轻点了几下,思虑片刻,抬眼望向白马,眸光温柔如一湾星河,笑道:“你来帮我。” “我不行的!”白马大惊,说罢,低着头抬脚下床,似要逃跑,“我还是去叫周大侠过来帮忙吧。” “我说你行,你就一定行!”岑非鱼一把攥住白马的手腕,硬拉着他,让他在自己身前盘膝坐好,嚷嚷着:“你比周小虾聪明多了。” 他说罢,顺手在白马耳朵上捏了一下。 白马一把拍开岑非鱼的手,骂道:“性命攸关,你怎可如此儿戏!平日里嬉皮笑脸也就算了,眼下此种境况,你是找死吗?” 他是个认真谨慎的人,纵使是开玩笑,也都是在一些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事情上。他不明白,岑非鱼为何在生死关头,仍旧如此散漫,此刻骂了一通,显然是真的生气。 岑非鱼起先是不解,满眼都是“他为什么突然发脾气,我真委屈”的神色,两个人僵持不下,彼此不解,沉默着对视。 然而,当他抻了抻僵硬的脖子,目光不经意间落到白马耳朵上,见那白玉似的耳垂上,竟还留着两个粉红的指头印,自己的指头印。再看白马气得眼眶通红,岑非鱼只觉心尖泛酸,情感一刀斩断理智,满脑袋都在想“虽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发脾气,但若他发脾气,那一定是我是错的、他是对的。” 岑非鱼心里千回百转,不过才过去几个呼吸的时间。 “对不起,我让你担心了。”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温言道:“太清丹能解数十种蜀中毒药,加上我功力本就深厚,服下以后性命可保。但此毒奇特,生效很快,你这一来一回,又要花费不少时间。我想着,逼毒不是难事,你这样聪明,定然一学就会,何必要请那个冷心冷面的周望舒来?你帮帮我,好不好?” 白马哼了一声,十分轻微地点了点头,意思是答应了。 岑非鱼让白马伸出双手,摊开手掌,掌心朝上。 他再将自己的双手放在白马手上,试探性地度了一丝真气过去,静待片刻后,点点头,说道:“果不其然,你体内有股极强劲的真气,故而三年前……” “闲话休提,说正事!”白马一脸严肃,打断了岑非鱼。 岑非鱼摸摸鼻子,“噢”了一声,继续说道:“你的一位前辈,于临终前将毕生功力传与你。所以我才会说,你比周溪云更适合为我逼毒。” “你说的没错。”白马未有遮掩,直言相告,然而说到此事,他却眼神一暗,“只不过,我身体残缺,无法随心操控那股真气,出招都是时灵时不灵的,怎可把它随意用在你身上?” 岑非鱼笑道:“这位前辈内力深厚,他怕你承受不住,故而用了一种极为高明的手法,将真气封存入你气海。天下武林人虽多,武林中的高人却不多,你的气海被封住,若无名师指导,练个十年八年,也不一定能有所成。” 白马既知岑非鱼武功高强,而自己身份低微,对方不必诓骗自己,亦早就从成千上百次的失败中,明白了内功修炼不比外功招式,无人引导,甚至连门都不一定能入。 他咬了咬嘴唇,显是心有不甘。 岑非鱼笑意盈盈,一眼就看穿了白马的心思,拉着他的手,让他与自己十指交扣,道:“何必苦恼?你面前这位玉树临风的小爷,就是一名绝顶高手。这种手法,区区略知一二。先让我来引导你,你再来帮我。” 白马双目圆睁,刚想说“好”,然而话到嘴边,又被他咬着嘴唇咽了下去。他虽然想要学会操控真气的法门,但眼下是非常时刻,他人的性命与自己的武学修为,甚至是自己的前途相较,孰轻孰重,他不可能分不清明。 更何况,那人还是岑非鱼,是他跟刘曜从小就仰慕的岑非鱼——但白马绝不会将这层心思,告诉眼前这个混蛋。 他只是装作有所顾虑,推辞道:“这么短的时间,我不行的。” 岑非鱼不知哪里来得盲目的信心,一抖脑袋,清清嗓,直接说道:“名师来教,你且听好了:不计众苦,少欲知足。专求百法,惠利群生。志愿无倦,忍力成就。此乃《无量寿经》的开篇法门。” 他开口说第一个字时,白马就愣住了。这不是自己儿时,从父亲处听得的口诀么?猛然从岑非鱼口中听来,他实在不能不惊讶。片刻后,他才回过神来,不禁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岑非鱼只当法门复杂,以为白马他并未听清,道:“你记不住?那我再念一遍。” “不,不是。我是说……”白马心道,他曾在鱼山出家为僧,学得必然是佛门功法,这不过是个巧合,我何必如此惊异?他平复呼吸,道:“没什么,我只是想起来,这功夫我曾经练过,但根本不行。我气海内封存着的,乃是祆教一脉的光明真气,与你佛门真气相互排斥。我将两门功法交替着练习,反而弄得现在体内真气时强时弱,根本就不听话。” 岑非鱼两手一紧,几乎将白马的指头夹断。 他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才稍稍减去力道,盯着白马,问他:“这……和尚不会来春楼嫖妓,这功夫,你是从何处习得的?” 白马不知这功夫是否是佛门的不传之秘,被岑非鱼那紧张的模样吓住,不敢以实相告。未免麻烦,他随口编了个理由,想要碰碰运气,先搪塞过去再说,“檀青,他、他教过我。” 他心想,檀青在后院跟随周望舒习武,岑非鱼成日游手好闲,又如此好管闲事,定然会去指指点点,若是他没有教过檀青,自己便骗他,说是在他喝醉酒时听来的。 岑非鱼闻言,收起了眼中笑意,仔仔细细地将白马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而后沉默着,与他相互对视。 白马眼睛的形状,长得像鹿一样,他的眸色灰绿、神情灵动,像一池流动着的春日溪水,反映着一个狼狈却仍旧帅气的岑非鱼。 岑非鱼的眼眸明亮,如夜空晨星,耀眼而刚强。他哪怕只是露出一丝失落,那一点点泪水,也如同热铁淬炼成钢时飞溅出的火星子似的,灼热耀目,不需要任何人怜悯。 相顾无言,那一眼,似万年。 “你两个倒是兄弟情深,日日在墙头爬来爬去,屁股没摔肿么?” 岑非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率先打破沉默,他点点头,苦笑一下,道:“旁的事先放一放,不要东拉西扯,我是在说你。内功不比外功,不可依样画葫芦,你修炼勤勉,应当有所悟,但你不必因此泄气。譬如说,我师父弗如檀,他早年间奔波万里、传播佛法,到我拜他为师时,双腿已经病得变了形,可他依旧是中原武林顶尖的高手。” 白马心中稍安,道:“你师父很厉害。” 岑非鱼吹了个短口哨,道:“我师父缺了一双腿,而你不过是缺点儿蛋。” “你闭嘴!”白马臊得满脸通红,羯人羽扇般的睫毛在油灯微光下,变成了柔软的红棕色,一颤一颤。他骂道:“你个油嘴滑舌的臭流氓,哪里来得那么多废话,到底有没有中毒?” 很显然,岑非鱼确实中毒了,只不过他服下太清丹后,已无性命之忧。他让白马帮自己的忙,一是为图便利,二是想指点对方修行,才会说那么多看似没用,实则能够引导白马放开心中顾忌的东西。 此时,他看到白马色变,知道不能再多废话,直入主题,道:“我的意思是,你若想做什么,必先相信自个能做。男儿大丈夫,‘我不行的’这种话,是要放在战败身死以后才可以说的。” 白马:“你说得对。” 岑非鱼很是满意,点点头,道:“孺子可教!须知‘诸法无我,诸行无常’,佛对众生一视同仁,这天底下,没有谁不能练、什么真气不相容的道理,那都是凡夫俗子自个学不会、弄不明白,才想出来麻痹自己的东西。” 白马:“是。” 岑非鱼肃容道:“你能学到这门心法,乃是你的机缘,我不会追究。从前练过的功夫,你暂时不要再练,应当先打好基础,从今日起,每隔三日,运行一次《无量寿经》。先前你修炼的路数不对,须调换行气运功的顺序,且听我说……” 白马心里明白岑非鱼想帮自己,只是被对方调笑,一时气不过。 但当岑非鱼说到了正经的东西,他也能够立即放下心中的怒气,以及对这流氓的成见,认真听他分说,生怕错过半句。 岑非鱼目露欣慰神色,觉得这一点十分难得。 岑非鱼说话,白马仔细聆听,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白马看着看着,眼前渐渐浮起十岁那年天山脚下朦胧的电光。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三个少年在四面漏风的帐篷里,彼此紧紧相互依偎,憧憬着白马银枪岑非鱼的慷慨豪迈,向往着逃出生天寻得自由以后的生活。 如今,原本毫不相关的两个人,穿过万里河山,在茫茫人海中相遇。 原本,白马看二爷是哪里都不顺眼,这人平日里,无论是言语抑或是行为,处处都透着股流氓习气。 然而,此时灯下观他,眉目疏朗、神态肃穆,坐得端正方直,令白马一颗心莫名其妙的“突突突”地跳个不停。他突然从心底生出一种,陌生的宿命感,忍不住要想“偷喝二十年的烈酒,生出七情六欲”,到底是何种境遇? 想到酒,白马不禁抽抽鼻子,“你今天没喝酒。”他再看了岑非鱼一眼,道:“看你的样子,像是好长一段时间都没喝酒了。” 岑非鱼不知他何来此问,一时答不出来,只能反问:“你听懂了么?想什么呢,就不关心关心你二爷的小命。” 白马是个不服输的,果断答道:“自然是懂了。” 第48章 “懂了便来啊,问东问西。”岑非鱼牵着白马的手,让他的双手摁在自己胯间,突然想起上回,自己趁着酒醉,大着胆子与白马亲近了一次。此时,他无比清醒,回味起来,却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依稀记得,当时虽是浅尝辄止,但自己心中十分快乐。 他喝了十多年的酒,早已习惯三天一大醉、两天一小醉。然而,自从上次酒醉胡闹,害得白马落水、差点遇险之后,他就常常生不出喝酒的欲望,只有在杀人前,心里头有些烦闷,才会喝上那么两壶以忘忧。 他知道吗?他知道我为了他,连酒都不想喝了吗? 岑非鱼心里打着鼓,虽未表露出羞怯,但耳朵根子微微泛红,他抖抖脑袋,清了清嗓,道:“练武时脑子里不可有杂念!教你,学着点儿,此处乃是会阴穴,上通泥丸,下透涌泉,真气聚散,皆从此关窍尻脉周流,一身贯通。” 若真比较起来,白马尚未被“普度”过,在情爱一事上的心思没那么多。他问岑非鱼是否喝酒,是因为今日没有闻到酒气,心里讶异罢了,想借着这话岔开话题,怎会想到岑非鱼花花肠子如此多,能“见一叶落而知秋”? 他被岑非鱼看得浑身不自在,直觉下颌僵硬,不知该说什么,便附和道:“会阴穴,一身贯通。” 岑非鱼也愣了愣,重复道:“一身贯通。” 白马:“……” 岑非鱼:“……” 岑非鱼转念一想,自己毕竟是号称“百花丛中过”“精通房中术两百多式”的伟丈夫,怎能在个黄口小儿面前如此窘迫? 他连忙摇头,道:“我看你是懂了,好,很好!那么,你便将真气蕴于掌中,自会阴而起,上至关元、外陵、天枢,令气劲流转于我气海外。” 烛光微明,夜风穿窗而入,吹得灯芯剥剥地响,溅出火星。灰烟伴随着滋滋啦啦的响声,飘到两人眼前。 两个人的眼眶,都被熏得微微发红,额头与后背渐渐浮起薄汗。 白马被看得很不自在,道:“你闭上眼。” 岑非鱼饶有兴趣,问:“为何?” “闭眼。”白马涨红了脸,用膝盖狠狠撞了撞对方。 岑非鱼哈哈大笑,道:“得令!” 圆月自西升,至中天,继而偏向东斜,夜风忽起忽落。 白马双眉拧紧,双掌一左一右贴在岑非鱼的小腹上,划着圈向他气海并拢,继而缓慢向上推动。岑非鱼随着白马的动作而调息、运功,麦色皮肤下,血脉由红变成青紫,继而聚在喉头。 白马收功,双掌从岑非鱼胸口离开,一左一右,各在空中划出一个半圆,继而落在自己大腿上。 “噗——” 岑非鱼终于喷出一口黑血,彻底将余毒逼出,即刻就恢复过来。 白马起身倒水,让岑非鱼漱口,侧身立在床边,有些紧张,手指扯着自己的衣角搓来搓去,问:“你好了吗?” 岑非鱼皱眉,似在思索,道:“总觉得……” “可是我做得不对?”白马连忙上前,将脸贴近岑非鱼,对着他细细查看,却并未发现任何不对,“我看着,你好像是好多了,啊!” 岑非鱼突然动作,把白马整个摁进自己怀里、紧紧搂住,一个旋身,将人带到到床上与自己一起躺倒。 白马抬腿欲逃,被他一把捉住脚踝,捉泥鳅似的提溜回来,数次尝试,皆以失败告终。两个人气喘吁吁地抱在一处,暗暗相互较劲。 白马咬牙切齿,“臭流氓!早知道便不救你了。” “累了,别闹。”岑非鱼闭着眼,把下巴搁在白马肩窝里,贴在他耳边,低声笑说:“别再折腾,一起睡吧,又不对你做什么。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光明磊落的大侠客。” 白马也累了,且觉得自己若再扭扭捏捏,便有些过于做作,干脆一个转身,背对岑非鱼,不自在地扭了两下,咕哝道:“那也要洗澡,你都臭了。” “你不也没洗么?你不嫌弃我,我也不嫌弃你,臭点就臭点吧,这才是男人味儿。”岑非鱼向下缩了缩,一手探下去,将白马的脚掌捂在手里,“大热天的,脚怎的这般凉?二爷给你暖暖,安心睡觉,明早起来再洗澡。踩坏你一个木盆……到时候赔你几个……一个洗澡……一个洗脸……一个……呼呼……” 岑非鱼果真是累了,说着说着,便开始打起呼噜。 白马转过身来,想着岑非鱼定是在江南做了什么大事,此时累坏了,自己不好打扰,便大发善心地决定让他好好睡上一觉。他伸出一根食指,伸到岑非鱼面前,轻轻比划了一下。 油灯还未燃尽,火光微明,白马手指的影子游过岑非鱼的眼角眉梢。 最终,那根白皙的手指,蜻蜓点水似的,在岑非鱼浓黑的眉毛上点了一下,“流氓。” 岑非鱼梦里抖了抖耳朵,点着头咕哝道:“嗯,嗯嗯。” 白马这一觉睡得酣甜,待到雄鸡打鸣,天光大亮,冯掌事点名不见人影,呼呼地跑来敲门,他才悠悠转醒。 “点绛唇!瞧你这好吃懒做的德性,你是要吃鞭子了!” 啪——! 岑非鱼梦里都在笑,猛然被人吵醒,脾气大得很,眼睛也不睁开,扯着枕头重重摔到门上,骂道:“嚷嚷什么?睡着呢!莫要扰了爷的清梦!” “您是……二爷?”冯掌事被吓了个半死,自言自语道:“一夜没看好,这就睡上了?睡上了,睡上了。老天爷!”继而抱着脑袋、扭着屁股,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地跑走了。 “怎么了?”白马悠悠转醒,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转了个身,几乎是把脸埋在了岑非鱼的胸膛里。 然而,他昨夜太累,此时尚且睡眼惺忪,满脑袋都是不着边际的想法,心道,别看这人长得健壮,一身却都是腱子肉,胸肌柔韧弹滑,睡着倒很舒服。他想着,不禁伸手在岑非鱼的胸肌上揉了两把,咕哝道:“我的、我的枕头呢?” 岑非鱼连忙将手垫在白马后颈下,柔声道:“在这儿呢,继续睡?” 他一动,白马就清醒了许多,反应过来时,岑非鱼已经惨叫一声,跌到地上去了。白马摸着后脑勺,嗓音略有些沙哑,瓮声瓮气地说道:“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脚他自己……就动了。可能是……想请您出去?” 白马银枪岑非鱼,晨起时那话儿还硬着,一时不防,差点儿折了一杆“枪”,当真是欲哭无泪。 第48章 你来 三伏天里最后一伏,天气格外闷热,到青山楼寻欢的客人少了,街市上的妇女却不惧炎阳,不减反增。至七月一日,洛京里坊闹市中,道路已然阻滞不通。 白马望着喧闹的街市,仔细地观察女人们的模样,像个站在江边的淘金客,想要从千万泥沙中,识得两粒真金——阿姊,阿姊!她们是否仍在洛阳,是否业已嫁作他人妇?白马什么都不知道。 午后日光大盛,光芒流过屋檐瓦角,透过雕花窗格,变成数块椭圆形的小光斑,落在白马脸上、身上,照得他皮肤雪白,眸中如有碧波流淌。 阳光刺眼,白马看了一会儿,不禁闭上双眼,单手撑着额头揉按。 他一对剑眉紧蹙,脑门上的青筋若影若现,显是一副忧愁憋闷的模样:不知冯掌事用哪个脑袋,想出来一个荒唐的,至少在白马看来十分荒唐的结论——白马被二爷给睡了,睡了一整晚。 冯掌事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虽然,你二人郎才郎貌,只看模样倒也算般配,但你才十六,二爷却已三十出头,彼此年纪相差一旬多。”他停顿片刻,机警地环顾四周,又说:“此事原没什么,你两个情浓日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且他正值壮年,你的好日子还多着。” 冯掌事虽是个男人,可说人是非的能耐,与三姑六婆差不多。他捻着兰花指,拍打白马瘦削的肩膀,好似十分羡慕白马的“好日子”,说完了废话,才贴在白马耳边,悄悄说道:“可若细究起来,你明年开年才满十六,若此事传了出去,免不了有人要嚼舌根子,甚至招来官差。罚银子事小,坏了青山楼的名声事大。” 窑子倒还讲究起名声来了,稀奇! 白马甚少忤逆掌事们,只是在心里暗自腹诽。 他想着这话,尤其是诸如“情浓日好”一类的词,不禁打了个寒颤,心道,咱们做的本就是下九流的勾当,官府哪里会管得如此严苛?楼中规矩,向来是乔姐所定,你一是怕被她知道,要被罚月钱;二是迫于岑非鱼的淫威,瞎编乱造来帮他诓骗我,不让我随意走动,说什么“明年开年前,定让二爷为你赎身,两个人洞房花烛前,须得守身如玉。” “开年我都十七了!一事无成。”白马原就没精打采地趴在窗边,思及什么“洞房花烛”什么“守身如玉”的,实在受不了那一阵倒牙的酸劲儿,一个鲤鱼打挺弹了起来,手拍窗棂,大骂一声:“这见钱眼开的大茶壶,明明就是收了二爷的贿赂!” 他骂完后,瞬间丧气,如同一只漏光了米的破布口袋,软趴趴地倒在躺椅上。就连碰倒一个大茶碗,凉白开顺着窗棂流到地上,他也懒得去扶一扶,反而指着那只茶碗,问它:“你个懒骨头,不晓得自己站起来么?” 茶碗若有灵,也当气得一个暴起,飞身砸在他脑袋顶上以泄愤了。 那岑非鱼说来也怪。 自从前日晨起时,白马听了老冯一声叫唤,惊起一脚把他踹下床去,他两手捂裆,一瘸一拐地跑走,第二日便再不见人影。 “他受伤了?”白马眼睛虽然望着窗外,但一对耳朵好似竖了起来,一直听着门外的动静。 午前一直十分安静,他不由地担心起来:一来怕岑非鱼受伤,二来怕他生自己的气,喃喃自语道:“怎么可能?他可是岑非鱼,中原武林第一枪。” 白马转念一想,深觉自己这担心来得实在荒唐,大概是憋闷久了,快出癔症了,自我宽解道:“倒不是怕他生气,而是怕他因为受伤而生气。说到底,就是我技不如人,得看人脸色过日子。” 他为让自己不胡思乱想,只能将视线从喧杂的街市上收回,指着被他碰倒的大茶碗,咕哝:“你嘴张得好大,笑什么?你再谄媚,终究是个没有脚的东西,扶不扶你起来,还得看爷的心情。” 奈何,他越是不让自己去想,便越忍不住去想,心里空落落的,又忍不住担心起来。可他不愿承认自己的担心,最后只能把脸往枕头里一闷,嚷嚷着:“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当我是什么玩意儿?” 两手乱捶枕头,倒是自己跟自己生气起来了。 白马正与自己左右互搏,忽闻门口传来三下敲门声。 来人不待他回应,直接推门而入,且是人未至声先到,一面走,一面吟哦咏叹:“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马儿,想我没有?”此人嗓音浑厚低沉,词句从他唇齿间流出,纵使是随口念来,亦带上了天然的韵律,叫人听了便觉舒服。 白马也未能免俗,仿佛被那“魔音”所蛊惑,脑袋里一阵眩晕,只见眼前朱红人影一晃。 待他再回过神来时,岑非鱼已站到自己身前,他抱着个枕头,躲瘟神似的向后挪了几下,问:“谁让你进来的?” 岑非鱼约莫是打扮了一番,将半短不长的杂乱碎发修理整齐,在脑后扎成一束,刮干净了胡茬,鬓角青黑,更突显出其眉目英俊,不流凡俗。 他所穿衣衫,无一不名贵精致,整个人一派光鲜亮丽。他手中甚至还拿着一把折扇,白檀扇骨自带一阵暗香。 岑非鱼双眸色如琥珀,阳光一照,其色通透如琥珀,明澈无邪,全不似一个三十岁的江湖客。他笑起来的时候,双眼一弯,白马仿佛见到日光在那一刹那突然大盛,光芒穿过九霄彤云,全都照在此人身上。幻象倏忽消失,白马回过神来,听见岑非鱼说:“人生天地间,从来都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我来,当然是你想我来、我自己要来的。” 白马啧了一声,别过脸去,“想来便来,想走便走。” “生气了?”岑非鱼从不客气,一屁股挤在白马身边坐下,道:“办正事去了,不好多说,你见谅。”他说着,凑到白马面前,用鼻尖碰对方雪白的鼻尖,“在看什么?莫要被美人勾去了魂魄,嫌弃家中的糟糠之妻。” 白马自觉地挪了挪,给岑非鱼腾出个地方,天气太热,稍微动了两下,两人都泛起了一脑门的薄汗。 或许是破罐破摔,或许是习惯成自然,白马对于岑非鱼,已经没有最初那样抗拒与害怕——岑非鱼无疑是个好人,他跟白马见过的所有人,都不相同。同是大侠,周望舒若是为了道义,什么样的杀手都能下,然而,岑非鱼不会,白马知道。 白马斜靠在躺椅上,想着想着,忽然忍俊不禁,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我有三不杀。” 岑非鱼先是一愣,继而反应过来,笑道:“让你见笑了。” 那是三年前,一个风雪夜,岑非鱼醉眼朦胧地骑马上山,马屁股上驮着被点了穴的白马。马儿晃晃悠悠,晃晃悠悠,转眼已是三年后的炎夏,两个人坐在一起,说是朋友,却也算不上朋友。 因缘际会,如花开落。 白马动了动腿,碰了岑非鱼一下,问他:“哪三不杀?” “什么三啊四啊的,看见喜欢的,自然舍不得杀了。”岑非鱼低头,摸了摸鼻子,调转话头,问:“你方才在看什么?像在找人。” 阿纳希塔带着一对羯人女儿,嫁给父亲的事情,乞羿伽骗了周望舒,他不知道,岑非鱼定也不知道。 白马更不觉得李雪玲会记在心上,又或是大发慈悲地告诉他人,此时他也懒得伪装,答道:“我有两个姐姐,俱是羯人,幼时被卖到洛阳,至今怕是有六年了。我一直托人帮忙寻找,没有任何消息,不提也罢。” 岑非鱼眉毛一扬,思索道:“你有两……” 白马怕他多问,连忙出声打断,问:“你真的是岑非鱼?” 他半晌不闻回音,微微侧头,看见好不容易衣着光鲜一次的二爷,竟伸长了手,在玩那个被自己撞到后懒得扶起来的大茶碗,两根手指捏着茶碗转来转去,喃喃着:“你个懒骨头,就不让你起来。” 白马:“……” 他腹诽之余自然知道,岑非鱼如此儿戏,定是不愿对自己言明个中原委,自己若再追问,不过是自讨没趣。 白马假笑,道:“是我失言了。” 岑非鱼终于放过那个茶碗,他将茶碗侧立在窗台上,以食指轻轻一弹。只听“叮”的一声脆响,茶碗沿一条直线向前滚动,撞在窗棂上,而后反向飞出,“咄”的一声,整个碗端端正正地立在桌面上的托盘内。 岑非鱼下巴一扬,看向白马,忽然问了一句:“此名好听?” 白马不晓得他为何突然有此一问,只当他是有意东拉西扯,心道,我方才已经说过自己失言,是掌了自己的嘴,你既不愿与我说,为何还要来讨嫌? 第49章 他也是有脾气的,当下心中不愉,撇撇嘴,道:“你若不想说,不说就是了,何必东拉西扯,寻我开心?” 岑非鱼是个人精,察言观色的功夫不在白马之下。 他知道自己的话惹得对方不开心,虽然觉得莫名其妙,甚至有些委屈,可见白马生气了,他便立即收起玩笑,答道:“我是。前日夜里,我已对你说过,我不会拿这事开玩笑。” 白马:“什么事?”他本不知岑非鱼所说的“这事”是什么事,好奇使然,准备继续探究。 然而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白马脑海中,突然闪现出前日夜里的场景:夜黑如墨,四面楚歌,岑非鱼丝毫不惧,告诉他“我是岑非鱼,爱……” “爱你的,岑非鱼呀。”岑非鱼此话一出,白马被吓得一愣,他便趁白马发愣的一瞬间,低下头,蜻蜓点水般,在白马的唇珠上落下一吻,“我怎会让他人占了你的便宜?” “你可恶!”白马抬手,作势要打人。 岑非鱼连忙从怀中摸出一个油纸包,上头写着“花容铺”。他将纸包打开一个小口,扑鼻而来是酥甜香气,原来其中装着数十个尚有余温的牡丹饼。 他把东西拿到白马面前,一阵晃悠,可怜巴巴地说道:“我错啦。” 白马咬紧牙关,瞪大双眼,像条被踩了尾巴的波斯猫。 岑非鱼见献媚无用,便只能诱敌。他伸出两指,拈起一个饼子,边吃边吧唧嘴,一面说话:“那个名儿,是我行走江湖时,随意起的名号。真好吃!你不要?赏脸尝尝吧,好难才买到。” 花容铺的牡丹饼,闻名洛京,那铺子所卖的吃食倒并不贵,但铺子开在宫城内,每年只有七、八月能吃到。 据说,此物是某位官员的夫人所制,于此寄卖,从不因钱财多少而挑客,买不买得到,全看福缘。 第49章 我往 白马也不晓得为何临江仙总能买到,沾着她的光,每年都能尝到几回,一闻到这味儿,便馋得不行。他吸吸鼻子,唯独抵不住食物诱惑,脸上神色松动,“为何不早说?” 岑非鱼一舔嘴唇,道:“清早就去排队了。” 白马嘴上忙得很,不得空生气,随口道:“我是说,岑大侠,你明明是个英雄人物,何必藏头露尾?我从……我有个朋友,从小就很钦佩你,每次中原行商来乌珠流的营地卖货,他总会缠着别人,给他说一些江湖故事。” 岑非鱼:“刘玉?” 白马:“刘曜。” 岑非鱼哈哈大笑,自己只吃了一个饼,便将整个油纸包塞在白马怀里,道:“那黑孩儿忒有趣,我都不知,他竟然钦佩我?” 白马险些把嘴里的饼子掉在地上,问:“你与他们有联络?” 岑非鱼挠挠后脑勺,无奈道:“周溪云曾嘱咐我,不可与你说太多,当时,我只道他怕我说多了,你会情不自禁爱上我,还以为他心里泛酸。” 白马吃东西的速度慢了下来,含含糊糊地“哦”了一声,有些难过。 岑非鱼接着说:“原来他还有别的考量,是怕我说漏了他的秘密。你聪明,我一说刘曜,你便知道我与他有联络,如何猜的?” 白马无语,使劲咽下一口,肚子十足的满意,他的脾气也没了,道:“我只是想,若是个寻常人,岑大侠必然不会放在心上,刘玉、刘曜,于你而言,都没什么区别。然而,三年前见过一次,你却还记得刘曜长得黑。而且你答得飞快,显然是用心记过,或者近来见过。” 岑非鱼来了兴致,道:“你二爷又没健忘!三年前找过他,许是我刚好喜欢长得黑的,故而对他念念不忘。” 白马失笑,道:“他在你心中,若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以你那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的性子,定然会叫他作‘小黑孩儿’,而不是‘黑孩儿’。而且,你说他‘竟然’钦佩你,可见你二人即使不熟,只怕也有过几次交往。” 岑非鱼点点头,“不错不错,知我者,白马也!” 白马因为埋头苦吃,两手都抓着饼子,未来得及插话追问。 也就是耽误了这片刻功夫,岑非鱼已经开始夸夸其谈,把这个话题岔开了,道:“你既知我脾气,定然知道,我哪里会在意这些虚名?给些面子,莫要翻白眼。我在青州开马场,赚得盆满钵满;我在鱼山学佛,练了一身武功本领。” 岑非鱼停顿片刻,叹了口气,道:“然而,我在江湖上行走,多是好勇斗狠,只不过是因为少有人能打得过我,才得了一个响亮的名头。什么中原第一枪?沾得都是中原人的血。故而,在我看来,岑非鱼这名头分文不值。” 此人总是满口歪理邪说,可听起来似乎又没什么不对。 白马终于吃完东西,沾得满嘴粉末,抬起头来,考虑如何拆解此人的歪理,不防岑非鱼更先动手,伸出食指,在他嘴唇上抹了两下,道:“难不成,你觉得道听途说,比直接与我相交,更能认识我?”他说罢,将手指塞进嘴里,吮了两口,舔光了指头上的糖渣。 白马吓得一巴掌拍开岑非鱼的手,嫌恶道:“你见过街上吹糖人的么?就好像有一个糖人已经被吹得很大,可你刚刚拿在手上,一不小心就让它被戳破了。”意思是,岑非鱼听来侠名赫赫,然而自己见到真人,只觉十分的幻灭。 白马想起刘曜,想到自己还要继续从岑非鱼处探听消息,自觉方才的玩笑太过,连忙说道:“我又失言了。” 岑非鱼刚被白马打了手,此刻还在对着自己手背吹气,摇头道:“哪里哪里,你说得是实话。” 白马试探性地问:“你可知刘玉、刘曜二人,现如何了?” 岑非鱼:“俱在天山习武。那黑孩儿学了两招三脚猫的功夫,就敢跟二爷打,倒是个有脾气的。”他答得不假思索,应当是觉得让白马胡乱猜测,不如让他心安,左右不是什么大事。 白马有些惊愕,“刘玉能习武?” 岑非鱼点头道:“你们夜间出逃那次,他堕马后因祸得福,腿儿也不瘸了。安葬了李雪玲以后,两个人同上天山,入了天山派。乌珠流的老巢在天山脚下,根本不怕他们逃跑,他也晓得刘玉自知自己不能跑,听说同意得很是爽快。” “那天山派入门不简单。由此可见,此二人亦不是简单人物,尤其是那个刘玉。”他说着,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事情并不简单,莫名其妙问了一句:“你该不会是喜欢他吧?” “我欠他的。”白马白了岑非鱼一眼,“不是每个人都有你那心思。光说别人,你既是白马银枪,为何既不见你的枪,也不见你的马?” 岑非鱼一挑眉,一拍胯,饶有兴致地盯着白马,后者登时面颊绯红,火烧似的。白马知道这问题问得傻,简直是挖了个大坑,将自己埋了进去,连忙阻止道:“你不许说话!” 岑非鱼今日得了不少便宜,心满意足,不再卖乖,一本正经道:“不图虚名,为名所累,是我生性如此。而后的修炼,你却有所不知。一个和尚,若破了杀戒,就是断绝了菩提根和慈悲种,是要入阿鼻地狱的。故而,我想了一个办法。” 岑非鱼下巴一扬,道:“我只在杀人时用枪,只在杀人时叫岑非鱼。待我死后,判官手中生死簿里,我的真名儿上不沾血,便不用受地狱里的诸般刑罚,懂?” 白马:“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死后你也该还。” 岑非鱼失笑,反问:“你生而为胡人,可觉得自己天生就低人一等?若你们既与汉人无异,为何你们又要为奴为仆,受人驱使?难道是天有不公?” 白马:“都说天行有常,不是天道不公,而是人间自有不平。” 岑非鱼:“是极。我心有菩提,奈何身在人世间,须以罗刹手段行事,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求一法门,为已脱罪,这事儿……说得过去吧?” 白马一时无语,直觉与岑非鱼相处,时时刻刻都有被他气死的可能,忍不住要气他一下,道:“出家人自己不吃肉,便说吃肉杀人的人要入地狱,真是见不得别人好。” 二爷当真非常人也,听后哈哈大笑,笑过后,面露怅然的神色,轻轻地说了声:“你说得……也对。” 白马:“那你真名是什么?” 岑非鱼认真地打量着白马,似乎是怕他没完没了地提问,故而直截了当地交代起来:“我姓曹,上少室山习武时尚年幼,俗名弃而不用许久,下山后法号亦已弃用,便以一化名行走江湖。而来十数载,两者皆忘。我本不喜杀伐,闲来无事亦从不惹是生非,平日能不露出身份,便不会显摆,因我在结义兄弟中排行第二,为人又十分的仗义,朋友们给面子,便都唤我一声曹二爷。” “废话一堆,我看你是结仇太多,怕被群起而攻之。”白马耸了耸肩,他是彻底不怕二爷了,好歹是个江湖闻名的大侠,末了,他仿佛自言自语般叹道:“还是觉得岑非鱼好听。” “你也这样觉得?”岑非鱼虽在笑,眸中却有种说不出的疲惫与怅然,“跟你在一块儿,总有说不完的话。可我累得很,一起睡会儿。”他不再说话,与白马挨在一处,侧身躺在紫藤木大躺椅里,闭上双眼。 还有谁“也”这样觉得?未及白马发问,岑非鱼已经睡着了。白马刚吃饱,口腹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并未即刻推开对方。 此刻日已偏西,夏风穿堂而过,将窗户吹得吱呀一声,轻轻地阖上了,人在屋中懒洋洋地躺着,惬意清凉。 白马原本偷偷贴近了岑非鱼,想要听他的吐息和心跳,看他是真睡还是装睡,不想听了他的心跳,自己反倒越发安心,眼皮越来越沉,不知不觉竟也睡着了。 夏日蝉鸣扰人,青山楼中白日客少,掌事们给少年少女一人发一个漏斗似的小纱网,催他们爬到树上捕蝉。 月边娇爬到树梢上,拿着个破网,开心地挥来挥去。那树梢正对白马的厢房,她伸长脖子,想要偷偷窥视,趁机吓一吓白马。哪晓得只是往里面看了一眼,她便大叫一声、捂着眼睛,差点儿摔到地上。 冯掌事怒气冲冲,提着耳朵骂了她几句,月边娇哭哭啼啼的,冯掌事便不让她再爬高,只准在地上走动。 月边娇不乐意了,抽着鼻子,道:“又不是我自个不小心,是我看见哥哥在房里了,在房里……跟人困觉!” 冯掌事老脸一绿,捡了一根长树枝,指着月边娇,“这棵树上的蝉儿都是你的,玩去!不许告诉别人,不然打得你屁股开花。” 月边娇破涕为笑,高高兴兴爬到树上,捕蝉去了。 冯掌事走上二楼,轻手轻脚地凑到门边,从门缝中往里窥视。 只见窗边紫藤木躺椅上,两个人面对面静静躺着,阳光被雕花窗格滤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椭圆光斑,洒在他们身上,忽而闪动一下,如同停歇的银白蝴蝶,时而煽动翅膀。 一个躺椅睡两个人,实在有些拥挤,白马紧紧贴着椅子的边缘,一条小腿被挤下了椅子,轻轻摇晃;二爷虽是侧着身,但小半边身子都悬在椅子外头,也亏得他功夫了得,这样也能睡得香甜。 冯掌事眸中精光一闪,侧头,用树枝指了指伸长脖子窥视房内的月边娇,后者吐了吐舌头,自觉转过身去。他就着树枝,将这一侧的窗户一推,关上了。 无人打扰,鸣蝉都被捉了去,两人足足睡了大半个时辰。 白马当先醒来,迷迷糊糊,眼神落在岑非鱼的腰腹上,见他因天气太热,睡梦中扯开了上衣,胸腹袒露,小腹上蒙着层薄薄的白纱,略有些血迹。岑非鱼身上的伤不多,应当是因为年月久远,伤疤大都已经变得很淡,所以这道伤口尤为刺眼。 白马不禁伸手,戳了戳他的肚子。 岑非鱼猛然惊醒,看了一眼白马,继而闭上双眼,随口道:“说与你听,也没什么。前几日,我去了躺江南,帮周大人对付梁炅那小子,把他打得跟落水狗一般。” 白马:“周大人?” 岑非鱼嗤笑,道:“江南的周大人很多,这个那个的,都叫周大人。梁炅心眼儿小,咽不下这口气,我回程路上,便派刺客来追杀。里面有几个天山来的,功夫不错,我还见到了真正的双刀客阿九,是被他双刀所伤。” “他竟能伤你?”不知是否是岑非鱼脸皮太厚、时常吹捧自己的缘故,白马不信有人能伤他,脱口而出此一问,便见岑非鱼面露得意神色。 “皮外伤,你不要担心。况且,他也没好受到哪里去——他给我一刀,我便给他两刀,而且我有所顾忌……且暂不提。而且我的刀上没有毒,下毒是杀手行径,非大丈夫所为。”岑非鱼说着说着竟又笑了起来,好像自己得了什么天大的便宜,“当时,恰巧在路上遇到了楚王入京的车队,我施展不开,实是大意了。” 他说得轻巧,然而当时的情形,必定凶险至极。 白马脑海中已经浮现出刀光剑影,朱衣人手握长枪,一枪穿破数十人组成的屏障,任性恣意,无比风光。不过,他心潮澎湃之余,也没有大意,爬起来坐着,向窗外探头,放眼洛京,问:“楚王入京了?” “想来今日也应该要到了。”岑非鱼随口答道,继而学着白马,向外头望去,不解道:“十丈软红,颠倒折磨,有什么好看的?” “那岑大侠,又为何要冒着战败身死、身入地狱受百般折磨的风险,去做这些事?” 白马反问,岑非鱼不答。 第50章 入网 ※ 话分两头,同在洛京,同在一片艳阳下,朱墙深宫中,却处处冒着凉意。 自谢瑛半道“借走”先帝的托孤密旨,赵王梁伦连夜逃出洛阳城,而来六载余,朝堂上万马齐喑。谢瑛乃是国丈,其女为当今皇太后,他更是当朝“唯一”的顾命大臣,在朝中只手遮天,连皇帝亲笔朱批的奏折,亦要亲自过目。 其实,他纵使过目,皇命又岂可随意更改?只不过,政客酷爱权力,然而真正能走到一个王朝巅峰的政客,不会只满足于操纵规则和制定规则,他们会享受他人的退让、畏惧,以及他人心甘情愿的奉献自我。谢瑛独霸朝堂后,一步一步,走得越来越深,他不断地挑衅王权,在外人看来,像是行走在钢丝上,然而在他自己看来,却是走得越来越贴近神圣的皇权,唯有如此,才得内心的满足。 六月初一,谢瑛奏请调换禁军统帅。一是将禁军统领、北军中候杨广成外调,二是将自己的外甥吴见安,调任为禁军中护军,执掌禁军选拔、监督等诸般事宜。此事因萧后极力阻拦,被惠帝压下容后再议。 六月初二,谢瑛上奏请立广陵王梁遹为太子,是向萧后示威。此事,惠帝虽态度松动,但未当堂应允。 同日,谢太后赠一卷《女戒》与儿媳,谢瑛则鼓动群臣,联名上书非议萧后。萧后眼色极佳,知道自己敌不过谢瑛,故而,群臣的上书还未递入宫门,萧淑穆的罪己状,已经摊在惠帝的桌案上。 自此,萧淑穆不入太极殿,谢瑛赢了,先前那几件琐事,便一件一件地合了他的心意。 没了皇后萧穆淑在侧指手画脚,惠帝顿觉轻松不少,可他没有才敢和胆识,若想拿个好主意,也变得十分困难。 六月中,谢瑛将先前的奏折递上来再议,惠帝耳朵根子一软,任由他调整禁军,两件事都应允了。自此,谢瑛在幕后执掌了洛京城的禁军。 再过几日,谢瑛与群臣再请立太子,许是萧后余威仍在,许是皇帝觉得自己尚未至暮年,最终也并未应允,只道“挑个好日子再说”。然而谢瑛态度强硬,不再说二话,将立太子的日子定在七月初,惠帝不置可否,算是勉强答应了。 朝中无人与自己作对,谢瑛顺风顺水,日子过得极惬意。这日,他又在皇太后宫中“审阅”奏折,随意批批改改,丝毫不见外。虽会落人话柄,可还有谁能与他作对? 第50章 谢太后吃着葡萄,念叨着:“父亲,前几日那楚王上奏,说是思念他母亲,想入京为官,好在母亲面前尽孝,您二话不说,即刻就准了。可本宫看,他那母亲身体康健得很,前几日还在禁苑狩猎,得了一只赤狐,哪里像需要人尽孝的样子?” 不知是否是葡萄太酸,谢太后是一脸气闷样儿。 谢瑛大手一挥,着人拿来数十条狐裘,谢太后这才高兴起来。明明是大夏天,她却高兴地挑挑拣拣,可见先前的不愉,为的并非是狐裘本身,而是觉得自己比不过楚王的母亲。 谢瑛一捋胡须,道:“楚王年富力强,放在外头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端,我不放心。如今,禁军统领俱在我掌控中,洛阳城里谁还敢与我做对?不如将他收到眼皮子底下,才好找出他的错处。” 谢太后笑道:“父亲英明。” 谢瑛草草翻阅奏折,过不多久,便有亲卫前来传话,报:“楚王已入京,车马正向宫城行来,圣上带百官前往相迎。” 他脸上立刻浮出喜色,起身离开,自言自语道:“日夜盼着,及时雨终于是,来了!” ※ “日夜盼着,谢瑛的催命符,来了!” 岑非鱼原本死皮赖脸,靠在躺椅上逗白马玩,先是拨弄他的头发,咋咋呼呼地嚷嚷“掉色了”,此刻则抱着他的曲项琵琶胡乱拨弄,唱着曲调简单的胡族歌谣,好似一个没长大的孩子,给他一团泥巴,也能玩上一整天。 白马吃饱睡足,如同一只餍足的大猫,收起了掌上利爪,懒洋洋地躺着,露出肚皮享受闲暇时光。 岑非鱼突然一跃而起,单腿踩在窗口上瞎起哄,“禁军开道,王子引路,众人夹道相迎。楚王好大的排场!” “你干什么?”白马着实被他吓了一跳——自从两人相识以来,弄坏的窗户已数不清,自己为此没少挨老冯的骂。 纵使白马帮董晗办成了一件事,现在身上有些余钱,仍旧忍不住心疼,他还是过惯了抠门的日子,穷病无药医,甚至忘了那窗户是岑非鱼让人给换上的,连忙站起大喊:“下来!踩坏了窗户你赔吗?” 铛!铛!铛——! 远处传来阵阵铜锣声,那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大。 “怕什么?爷有的是钱,跟我回去后,你尽管拿去使!”岑非鱼好似一条跃出水面的鲤鱼,在半空中蹦跶个不停。 他一把抓住白马的手,将他提到躺椅上,自己则半蹲在窗框上,俯首躬身、拍拍后背,催促道:“上来!楚王的车驾来了,咱们去凑凑热闹,看看王爷是不是有九头八臂!” 白马不动,“你发什么疯?” 岑非鱼回头看他,眸中精光一闪,计上心头,问:“你就说吧,你是想去看王爷呢,还是想留在房里看你二爷?” 岑非鱼话音未落,白马已爬到他背上,紧紧掐着他的脖子,两手轻轻揪着他的耳朵,御马一般催道:“驾!” 岑非鱼哭笑不得,“你当我是牲口?” 白马忽然想起什么,若有所思,道:“我三岁便会骑马,还骑走了乌珠流的汗血宝马,可从不知骑在人身上,原是这样的感受。” 岑非鱼心思活络,他自然知道,白马是想起了自己三年为奴的辛酸日子。可他并不说破,反倒似毫无所觉,在白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笑道:“小牲口坐稳了,起!” 岑非鱼下盘扎实,腰身劲瘦,浑身肌肉极为健硕结实。然而,当他施展轻功,整个人仿佛忽然生出翅膀,好似每寸筋骨都能为己随心所用。 足可见,其轻功已臻化境。 他背着白马,在瓦舍林立的洛阳城中飞檐走壁,速度快如追猎中的雄鹰,羽翅一扬,跃至瓦顶,羽翅铺展,迈过数丈宽的距离,平稳落于侧立的墙面,继而疾速奔跑。 傍晚,青山黯黯,红日渐冷,阳光逐渐变得粘稠,一层稀薄无害的金黄色笼罩着整个洛京,宫城中的金顶朱楼,不时流泻出一串碎金般的反光。 天地疲乏,人未定,闹市中鸡飞狗跳。 岑非鱼背着白马,穿过鳞次栉比的里坊,奔跑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上方,听着锣鼓声声,紧追为楚王开路举旗的先锋骑手。那人手中有一面赤色长旗,旗帜迎风招展、猎猎作响,旗尾的细长流苏忽然擦过白马的睫毛,与他墨绿的瞳仁仅有纤毫距离。 白马一眨眼,附在岑非鱼耳边大喊大笑,道:“哈哈哈!你可——千万——不要摔下去呀!” “遭了遭了!要摔了!”岑非鱼惊恐地喊道,脚下速度却不减,突然侧身翻转,带着白马在空中接连翻了好几个跟头。 白马双眼瞪得滚圆,紧紧抱住岑非鱼,“怎么办!” 岑非鱼稳住步子,反手在白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侧头笑说:“掉下去也是爷给你垫背,怕什么?” 赤霞万丈,沿街的树叶被吹得沙沙响。 原来是拿我寻开心!白马大口喘气,因方才的险境心悸不止,一抬头,嘴唇意外与岑非鱼的嘴唇碰在一处。后者刚好跃出自里坊区至宫城的最后一步,落在宏伟宜阳门的瓦顶上。 那瞬间,两人仿佛忽然踏入了时光的间隙,悠悠千古从他们脚下流过,恼人的树叶摩擦声忽然消失,天地间一片静默。 白马圆润的双眸中,反映着两个日轮,还有一个岑非鱼,霞光为他镶上了一道金边,西沉的落日像颗金色的珠子,正嵌在他的唇峰上。 风停,白马红着脸,别过头去。岑非鱼站定,前额上被风吹得飞扬的一缕碎发落下,他张口欲说些什么,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 白马只觉耳侧的风声与树叶声再起,岑非鱼抬腿,继续狂奔,最终停在铜驼街的尽头,一座不高的佛塔背后。 街道密布着禁军,道旁是乌泱泱的宗族,或刚刚下朝回家的士大夫。众人俱是满头大汗,显是等了许久,可仍旧对来人翘首以盼。 白马侧耳倾听,隐约听见他们都在感慨:如今的大周朝,太需要像楚王这样的少年英豪了。 德高望重的老臣都没有办法,少年英豪,能做什么?白马不太明白,问:“楚王很好么?” 岑非鱼的目光游移不定,最终停在了一处荒宅上,他略有些心不在焉,答道:“虽然他比我是差远了,然与其他藩王相比,还是好上一些。这楚王梁玮,文武双全,性格刚直,脾气火爆,处事黑白分明,许多别人顾忌的东西,他都从不考虑,因此落得个生性乖戾的名声,像个旧贵族,不像是天家子弟。” 好不要脸的人,白马心中暗自嘲讽,嘴上却已懒得与他分辨,只问:“他来了,能杀谢瑛、杀赵王,管住萧后,扶正朝纲吗?” “杀人简单,其余的……”岑非鱼抬头眺望,见楚王的车驾距此还有一段距离,便继续说道:“梁玮今年刚满二十,有武力、能治下,此为少年人的优势,凭着这股杀伐决断的锐气,对付谢瑛这种玩弄权术的佞臣,不在话下。但他毕竟年少气盛,领兵打仗当是个好手,若成日混迹朝堂,则容易热血上头,受他人利用唆使。” 白马见岑非鱼说得认真,趁机试他一试,突然问道:“所以他被你们唆使来了么?” “是。嗯?!”岑非鱼对喜欢的人不愿藏话,突然被白马问起,一时不防竟说漏了嘴,连忙补救道:“什么你们我们的?他是被这个、这个连我们都看不下去了的朝堂给引来的,来救苦救难的。”他说罢,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 白马好不容易诈出一句实话,不禁开心地笑了起来,明眸皓齿,得意洋洋,不再是平日里那副谨慎神情。 岑非鱼见他那可爱模样,哪里舍得多做计较?大手一扬,随他去罢,“你可莫要让周溪云知道。” 铜锣再次响起,却是从洛阳宫的方向传来。傍晚落霞如巨网散布长空,铜驼街北,马蹄声嘚啷嘚啷地响。 沿街众人纷纷跪俯在地,六匹骏马拉着的金根车款款行来,周朝天子坐于车驾上,整日颓丧着的脸上,罕见地露出期待。 “你看他那得意的劲儿,都快把车盖给掀翻了,定是老婆终于不在身边的缘故。”岑非鱼精气实足、目力极佳,附在白马耳边念叨,“然而你大可放心,若娶我作老婆,就是你想要当皇帝,爷也是二话不说,带着兄弟们冲上去就将他拉下马来。” 白马翻了个白眼,“你当心些,别一脑袋栽下去把皇帝砸死。” 岑非鱼大笑不止,揽着白马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向远处眺望,只见城中一片伽蓝寺庙,道:“自汉朝而来,两百余载,佛法由洛阳开始传入中原,逐日兴盛。其后,天师道抛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开启了近百年的三国纷争,佛的影子,日渐稀疏。洛阳曾经成千上万的伽蓝寺庙,俱在战火中化为灰烬。” 然而,魏朝曹奂禅让不过五十余载,洛阳伽蓝便再度林立。 脚下佛塔高耸凌云,白马站于其上,四面环顾,目之所及尽是朱栏雕镂。日暮时分,浮云散尽,万物都沐浴在金色夕阳下,那闪着光的亭台楼阁,墨翠瓦顶仿佛温润的玉石,好似流着油——都是百姓的膏脂。 白马忍不住感慨:“佛祖只渡有钱人。”金碧辉煌的一切,俱被暗淡破落的外廓城围在其中,复兴的只是伽蓝,而不是人心。他侧目看了岑非鱼一眼,笑道:“洛阳城里假和尚遍地跑,你也是个假和尚。” “胡说!我自幼入鱼山习武,而后更剃度出家。只不过,有一日被周溪云叫下山喝酒,我尝过陈酿二十年的美酒,才知道什么是人间滋味。肉未吃饱、酒未喝足,美人更没有看够,我的心还未死。禁军来了!” 岑非鱼的手向下滑至白马腰侧,搂着他向后退了半步,躲在一根梁柱后头,低声道:“躲好躲好,可不要让那姓孟的多看你一眼。” 白马知他谨慎,只不过爱占嘴上便宜,实则退这半步,是为了藏住形迹,免得两人偷看时被禁军发现,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只是,他仍有些不解,问:“此楼颇高,底下的人哪里看得见我们?” 岑非鱼摇头,道:“禁军并非全是草包,其中有行伍出身者,侦查瞭望,百步穿杨非是难事;亦有武林高手,耳聪目明,拈叶飞花亦可伤人。姓孟的也是鱼山弟子,还拜了老冯为师,我这对手不简单。” 白马数次听人提及“老冯”,直觉是个厉害人物,但绝不可能是冯掌事,他有些好奇,问:“老冯是什么人?” 岑非鱼笑而不答,咋咋呼呼道:“快看,好威风!” 黑压压的禁军,如潮水般涌入铜驼街。 孟殊时提刀上前,虎步龙行。只听他一声令下,整肃的军队分向两侧站立,以人墙将街边行人阻隔在外。而后,孟殊时转身返回圣驾旁,与李峯一左一右侧立,护卫皇帝安危。 岑非鱼半个身子探了出去,嘲道:“哟,跑到御前,他可算是升官了。” 方才才说要隐蔽,热闹一来,他便什么都不顾了。白马一阵腹诽,提着耳朵将岑非鱼扯了回来,道:“你不说话我也知道你不是哑巴。” “要亲一下才知……” 佛塔的梁柱不粗,为了挡住两个人,他们一前一后地站着,紧紧挨在一起。白马矮些,站在前头,岑非鱼牛高马大,双手越过白马肩头抱着柱子,将下巴搁在他头顶,如此,他们便只露出两个脑袋。 “少废话。”岑非鱼话音未落,便被白马反手给推了回去。 白马遥望孟殊时,心道,我还是第一次在青山楼以外的地方见到这家伙,总觉得他有点不一样了,他的神情那样威严、眉头皱得紧紧的,像是时时刻刻都准备着要杀人。 这滋味令人很不好受,他不禁叹了一句:“原来他过得也不容易。” 岑非鱼嗤笑,“他过得当然不容易。” 白马似乎听出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问:“你早就认识他?” 孟殊时正人君子,不是流连风月场的人,他来青山楼的次数不少、时间又很巧,白马很早就怀疑这与周望舒有关,而孟殊时也承认过,只是没有明说。 岑非鱼毫不在意,“对。” 白马肯定地说:“你们找过他。” 岑非鱼无所谓地笑了笑,“是他找得我们。” 白马得了岑非鱼的回应,算是彻底明白了,心道,怪不得我与董晗密谈时,掌事们都自动避开,事后他们只是按例过问,从不深究,我才能如此顺利地搭上这个义父;怪不得董晗与孟殊时密谈时,岑非鱼躲在窗户外头吃着瓜子偷听,亦无人“察觉”,我才能如此顺利地为他们搭桥牵线;怪不得孟殊时办完事,手上伤口血还未止,便先跑到青山楼来,我还道他是为了我,如今想来,却很复杂了。 这一切,是从何时开始的? 是那个雨夜,我与孟殊时卧谈,被岑非鱼听了去?还是落花缤纷时,我向董晗毛遂自荐,被冯掌事察觉到了什么?或者,是更久以前,从檀青大骂董晗、我为他解围,从而得到董晗青眼相加开始,我便已经是他们棋篓中的一颗棋? 白马一时间想不明白,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 他只知道,他们定然早就看准了孟殊时与董晗,而自己只是恰巧,和他们想到了一处,他们才顺水推舟,任自己施展。 毕竟,白马因身负血仇,比别人更加主动,左不过是一颗小小的垫脚石罢了,让谁来沟通联络,于他们而言又有何区别呢? 平常人若有了白马这样的心思,难免会在心底生出自卑,以及由此而来的愤怒与怨恨。 然而,白马并不寻常。他想通此节后,不禁松了口气,因为他有自知之明,知道以自己如今的微末之力,很难做成什么大事。他能为董晗解忧,心中原就十分忐忑,此刻知道了实情,一则感谢周望舒,让自己做成了一件小事,不至于因一事无成而自怨自艾;二则觉得高兴,毕竟自己与周望舒想到了一处,算是十分不错了。 白马摇摇头,真心实意地说了句:“多谢。” 岑非鱼自然知道白马在想什么,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叹息道:“你这孩子,恁招人疼?” 铜驼街上,天子下车。 大黄门董晗当先下车,伸出白皙的手掌,悬空静候。继而,惠帝梁衷递出手掌,搭在董晗手上,由着他扶自己走下马车。 这对君臣举手投足间,默契实足。 董晗眼神温软,惠帝笑着朝他说了句什么,他便也笑着回应。 “报!楚王已过宜阳门!” 黑色骏马打了个巨大的响鼻,于身后拖出一道烟尘。骑手肩扛赤旗,冲至铜驼街口,即刻下马驻足,跪地报讯。 报讯的骑手不过刚刚赶到,他额头上的一粒汗珠,才滑落至鼻尖,身后便传来一阵蹄声,继而是楚王爽朗的大笑。 “哈哈哈哈!臣弟见过吾皇!大哥万岁万岁万万岁!”楚王梁玮骑着枣红汗血宝马,人未到、声先至,众人只听马蹄声爆响,一簇烈火般的身影,已疾速射至惠帝身前三丈处。 “吁——!” 楚王勒马,一个跨步,翻身下马。他身材高大,面如银盘,双目炯炯有神,举手投足间英气勃发,不像皇家亲贵,更似是个极年轻的贵族武将。 第51章 惠帝上前来迎,双手攥着他的手,喊了声:“七弟!” “大哥!”楚王与惠帝十分亲昵,两人虽是异母所生,可梁玮是性情中人,完全把皇帝当作了自己的亲哥哥,闻言激动,一把搂住惠帝,在他背后接连拍了数下。 直到惠帝身后的董晗发出两声咳嗽,楚王才回过神来,当即双膝跪地,恭敬行礼,朗声道:“臣弟谢圣上允我入朝为官,以解臣弟思母之情!” 谢瑛也走了上来,惠帝正准备说话,谁料被他抢了先,一个“快快请起”的“快”字才说了一半,便见谢瑛笑道:“王爷入京为官辅佐圣上,众臣夹道相迎,可见您乃是众望所归。” 谢瑛说“众望所归”时,几乎是一字一顿,这四字从他口中说出,带上了一种莫名的深意。 楚王根本不怕他,笑道:“大哥厚爱我,亲自前来相迎,众臣虽不一定喜欢本王,譬如谢国丈,但大家都紧紧跟着圣驾,此乃忠君爱国。我看啊,那些没有来的臣子,若非有要事在身,便是瞎了。” 惠帝听不出他语气中的讽刺,点头道:“弟弟说得很在理,寡人喜欢你,大臣们自然也喜欢你。” 楚王谢过惠帝,转而对上谢瑛,道:“由此可见,谢国丈年纪虽大,眼力却仍旧很好,百忙之中前来,小王倒是十分惶恐了。”他把“国丈”两字念得很重,两次嘲讽了谢瑛,一是嘲他虽专权弄权,却仍旧是天子的臣子,不敢妄为;二是嘲他年纪大了,该退下了,可仍凭着一个外戚的身份,在朝中搅弄风云。 谢瑛金玉其外,打扮得一派仙风道骨,他并不动怒,而是故作高深,用看傻子似的眼神看了楚王一眼。 “行了行了,满朝文武缺一不可,最无用的反倒是朕。”惠帝忍不住笑,将楚王牵起,拉着他与自己同乘,向宫城行去。 众人面色古怪:瞧瞧,皇帝说了句大实话,还以为自己在玩笑! 天子的金根车调头,黑甲禁军们向中间收缩。 “热闹看完,该走了。冯掌事若发现我不见,又要大惊小怪。”白马用肘子拐了岑非鱼一下,目光扫过铜驼街,从高塔上向下看,只觉得那些达官显贵俱如蚊蝇大小,不禁感叹:“都是以为自己是看戏的,却不晓得,还有别人在看他们的好戏。” 岑非鱼迈开腿来,屈膝半蹲,随口道:“所以说,佛祖不渡任何人,凡事须向心中求。他们自己的心是如此,纵使现在拿一卷封神榜,将他们一个个都封作神仙,也不过是换个朝堂,继续斗。” 白马点点头,朝岑非鱼走过去。 然而,佛塔太高,最上面这一层很少有人来,年久失修,栏杆松动。白马原本扶了一下栏杆,不想那栏杆整个已被风蚀,被他一推击碎,他也打了个趔趄、连退数步,踩到屋檐上,踩松了瓦顶。 半片碎瓦向外飞出,白马向后倒去。 正下方,是数百名仍未散去的禁军! “抓紧我!” 岑非鱼跨出一步,拽住白马,继而单腿立地,稳住自身。他足尖发力,弯腰向下,瞬间如雄鹰腾空而起,继而向下俯冲,追着那半片碎瓦,向下落了两层塔楼的高度,终于追上碎瓦,并以食中二指用力拈住瓦片,最后长腿一伸,以脚尖勾住屋檐翘脚上的一头嘲风。 啪! 两个人以屋檐为中心,向右猛荡半圈,终于落地。 然而,白马头上的银丝发带却被甩了出去。他连忙伸长脖子、探出脑袋,向下眺望,大喊:“遭了!” 岑非鱼上前瞭望,见白马的发带随风飘落,正抽在一名禁军的脸颊上。 第51章 宵夜 “这是何物?”那禁军武士年纪不大,神情懵懵懂懂,巡防整整一日下来,累得有些迷糊了,转个身的功夫,不知何处飘来一条绳子,在自己白皙的俊脸上抽出一道红痕。他倒没有多少防备心,而是一手握着发带、一手捂着脸,喃喃道:“好像是上头落下来的……” 他刚刚准备抬头,冷不防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便见孟殊时对自己怒目而视,“孟统领!” “东张西望,做什么!” 孟殊时先是一声吼,气势威严无匹,吓得那武士六神无主。 然而,待他见到那武士手中的东西,再仔细一看,发现银丝发带上还挂着根赤红的头发,他的态度便立马软化下来,耳朵根子泛起奇怪的红晕,低声道:“今日风大,还以为丢了,多谢兄弟。” 孟殊时凭着董晗的关系,不久前被调入殿中,与李峯一同在御前护卫。虽然,他的品秩并未有稍增,但能在御前侍奉,实际上等同升官,更叫旁人知道他是有后台的。 不过,孟殊时与别人不同。 他在巡防护卫时,事无巨细均要过问,赏罚分明、铁面无私,在军中很有威信;可到了休息时,他就好似变了个人,从不摆架子,将手下人当兄弟,对他们关怀备至。 如此恩威并施,既能治下,又能与众人打成一片,纵使他平白无故被调了个美差,也并未惹人红眼。 那名禁军武士显然与孟殊时很熟,知道他有个极疼爱的心上人,即刻捂着双眼,坏笑着向前跑去,大喊:“小的眼瞎啦!小的可什么都没看到!” 达官显贵们见皇帝已经离开,不消多时便已散去。 铜驼街上,只有在外围护卫的禁军们还在整队。禁军作战少,行路、站岗多,故而多有身材颀长劲瘦者,穿一身黑色劲装,沐浴在紫红色的夕阳中,软甲上的铜片不时闪着微光。 地上的人影,被拖得很长。 众人听见那武士的叫唤,顿时哄笑不止,纷纷打趣着孟殊时,向他讨要喜酒喝。 白马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见孟殊时抬头望来,也不躲闪,一手扶着梁柱对他笑,做了个“多谢”的口型。 然而两个人的距离太远了,孟殊时哪里看得清?他趁着指挥队伍时,偷偷伸手做了个驱赶的手势,示意白马速速离开。 岑非鱼原本躲在白马身后,伸出两手、分开食中二指,在他头顶上比出两个抖来抖去的“兔子耳朵”。他见白马竟开始与孟殊时眉目传情起来,便突然站起身,学着孟殊时的动作,朝下边用力挥手,示意孟殊时无事退朝。 孟殊时顿时露出一副古怪神色。 白马虽看不清,但似有所感,叹着气回头,发现果然是岑非鱼在作怪。岑非鱼作怪被捉了现行,毫不难堪,大咧咧指点道:“将者,智、信、仁、勇、严,姓孟的是个将才。” 白马夹在两个人中间,有种做贼被抓到的错觉,没好气道:“你就没有安安静静的时候?走了。” 夜幕降临,万家灯火,岑非鱼背着白马飞檐走壁,耳畔阵阵风声。 白马好奇,问:“你学武多久了?” 岑非鱼不假思索,答:“五岁习武,今年三十。” 白马懒洋洋地趴在他背上,心道,他竟学了二十五年功夫,这还是天赋异禀,才能有此成就,可纵使武功高如岑非鱼者,亦有双拳难敌四手、中毒遇险的时候,不知我什么时候,才能独自行走于江湖,不受人欺凌钳制?到底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呢? 他越想越觉得前路艰难,不禁感叹:“你很厉害。” “终于说了句大实话,没白疼你么。”岑非鱼侧头,用鼻尖碰了碰白马的鼻尖,开始自吹自擂,“我既有天赋,习武又刻苦,十余岁便上阵杀敌,立下战功无数。只可惜,匈奴人就像草原上的野草,杀也杀不光,春风吹又生。” 白马自行将他那些无耻言语略去,苦笑道:“你说得不对。我虽恨毒了匈奴人,可我自己是羯人,知道塞外异族的苦楚。非是妇人之仁,只是说句实话,匈奴人生来也不想活在塞外的黄沙与草原上,谁让你们汉人来得早,把好地方都占了?” 岑非鱼不假思索道:“他们可与汉人通商,可到中原落地生根,可以学汉人的好东西,可将中原的仁义道德带回去。可匈奴人如何?” 白马反驳道:“想我羯族归附大汉数十年,仍旧被当作胡族外人,不过是外貌颜色的差异,为何天生在户籍上就低人一等?” 岑非鱼沉默,摇头,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说话间,岑非鱼跃起落地,将白马放下,改作手牵手,带他走到街边的一处小面摊。 岑非鱼大手一挥,扔出一锭银子,吩咐:“老板!来两碗牛肉面,多加一份牛肉,两份猪耳朵,盐焗花生。再帮忙跑个腿,去明月楼买两盒牡丹饼,让他们多给一碗饴糖,到三河斋买两只烤鸭,最后去状元楼门口有个老妪摆的小摊上,拿两碗豆腐脑。”说到此,他看向白马,问:“豆腐脑,你吃咸的还是甜的?” 白马听他报菜名,口水差点顺着嘴角流下来,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小食,都是岑非鱼给的,哪里知道豆腐脑要甜要咸?此时不敢多说,怕让别人看了笑话,支支吾吾道:“都、都行,跟你一样吧。” 岑非鱼下巴一扬,“一碗甜、一碗咸,咱有钱,吃一碗倒一碗。” 白马懒得与他分辨,忽然想起什么,问:“你不喝酒了?” 岑非鱼歪着嘴角笑了一下,道:“我若喝酒,怕你回不去啊。你想好,愿意跟我睡觉了么?”他的声音低沉而暧昧,仿佛带着一种引人堕落的魔咒。 白马退后一步,拉开两人间的距离。 若换作以前,岑非鱼如此调戏自己,他怕是早就开口骂人了。可与他一同经历许多,白马隐约觉得,临江仙说得对,二爷是个怪人,却也是个好人。 他的好,与孟殊时不同,他不会将自己视作残缺的弱者,他想要如何做、便会如何做,坦荡真实,许是学过佛的缘故。更莫说他还是江湖闻名的岑非鱼,这三个字,在白马心中的烙印太深了。 白马看着岑非鱼的笑,不觉猥琐浪荡,只觉潇洒俊逸,再骂不出口。他内心极敏感,轻易不能接受别人的玩笑,此时却知道岑非鱼是在调笑自己,与他笑了笑便罢了。 然而,他心中难免唏嘘,喃喃道:“我如何就会遇上你?” 岑非鱼耳朵一抖,喝了杯粗茶,哈出一口热气,答:“缘生缘灭,自然而已。” 白马听不懂他的话,“胡说八道。” 岑非鱼食指扣了扣桌子,道:“《楞严经》中说,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是说,人世间生死更替、爱恨痴缠,万事万物都在因缘当中,凡夫俗子谁也逃不过。譬如说,我见到你,你对我笑,咱俩的因缘就成了。” 白马觉得好笑,反问:“你们出家人,不是四大皆空么?” 岑非鱼无奈叹息,道:“从前我读经,只道灭绝人欲,斩断因缘,十分简单,心不动则不妄动罢了。像出家人那样,一生躲在山中,哪里还会陷入凡尘俗事?可师父笑我,说‘未曾迷,何言悟?’” 白马肚里没有半点墨水,完全听不明白,问:“何解?” 小摊生意好,油灯燃得极亮,将岑非鱼的眉睫照得根根分明。 他的双眼半睁半闭,无限温柔,耐心地解释道:“儒家说得差不多,倒没那么玄乎。《论语》中有载:季路问孔子,如何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季路又问孔子,死是怎么一回事。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懂?” 白马点点头,道:“谁也不知先祖是否泉下有灵,祭祀是做给活人看的。故而,人敬事鬼神,重在一个‘敬’字。同理,芸芸众生俱是血肉之躯,舍弃肉身以求大道,放下不就是死了么?故而,人破妄悟道,重在一个‘破’字。既然岑大侠说情爱痴缠,就当你是爱我的罢,为何不将我杀了,破除这尘世虚妄?” 岑非鱼惊异于白马举一反三,接连拊掌叫了几声“好”。 他来了兴致,略一思索,道:“静夜枯坐,我曾扪心自问:你是我的劫数么?你是我的劫数。我杀了你能解脱么?我杀了你,或许能得解脱。因为你若不在,我的心自然会寂灭,心已寂灭,可不是跳出生死轮回道,修成悟道了么?” 白马单手支颏,眉眼含笑,饶有兴致地听着。说来奇怪,他不觉得岑非鱼聒噪,只觉得他说得十分有趣,大抵是跑腿的人还未至,想着能有一桌美食,心情格外的好吧。 岑非鱼又喝了一杯茶,道:“思及此,我便想:以后再不学佛了。因为悟道的乐,不如与你相伴的乐。冥冥中自有定数,你我俱在因缘轮回里,越过山河人间,在尘世中相逢,第一眼见到你,我便知道:此人,我是见过的。或许前世我们也曾相遇,经百千劫,常在缠缚,彼此都不肯放下。不破妄又如何呢?人终有一死,死后成灰,合同自然,不是最大的证道了么?” 白马灰绿的双眸,在橘黄灯火的映照下,如水温软明澈。 都道相由心生,他这一副明秀的模样,悟性也极强,点点头,道:“我好像记得,我父亲曾经和你说过同样的话。他是……他与我母亲的家族世代有仇,可两人终究还是在一起了。母亲总会因此而不安,觉得是自己祸害了父亲,父亲却说,一切都是自然而已。当时我不明白,是后来在思念他们的时候,慢慢从回忆中挖出来的。” 岑非鱼满眼都是慈悲,问:“你父亲……” 白马想得太多,已经学会化解悲伤,摇头道:“他的腿不好,常年都坐在一个破旧的小轮椅上,是波斯传来的稀奇货。匈奴人杀来的时候,他却奋力站了起来,与他们抗争。可惜力又不敌,被乌朱流一刀砍了脑袋。” 岑非鱼摸了摸白马的头,“我的错,我不该提。你父是个英雄。” 白马笑了笑,道:“没事,我父亲是站着死的,他是个英雄。不过,我总会想,我父母虽说有缘分在,只怕缘分也分好坏,若非母亲的家人,父亲不会落魄至此;若非父亲,母亲也不会被人灭族。我常常想,如果一切能重来,他们大概是不会在一起的罢,此乃孽缘,而我就是因这孽缘而诞下的孽种。或许我俩也是一段孽缘?” 岑非鱼喟叹一声:“如今,如你这般聪明的少年郎,可是很难遇到了。然而,你有一点想错了。” 白马自觉想得无错,连忙问:“何事?” 岑非鱼抬头遥望星河,双眸中映着璀璨星海,低头深吸一口,道:“你时常会想,若父母不曾相遇、若自己没有出生、你若没有带周溪云回到部落里,你羯族的灭族灾难便不会发生。甚至会想,若世间没有羯人,没有胡汉分别,众生才能快乐安宁。” 白马苦笑:“可不是么。” 岑非鱼摇头,道:“自然不是。依我看,你是找不出别的原因,便将所有灾厄,归罪于自己;你无力去改变现状,便只能怪罪自己。” 白马被岑非鱼说中了,他的心底总有一种负疚感,纵使表面上再坚强,夜深人静时,他难免会怨恨自己,为什么要活呢?为什么要活得如此低贱呢?他原本心有不甘,可那些不甘,都在经年累月的苦难折磨中被磨碎了,没有人爱他,他也不敢爱别人,他只有恨别人,甚至于恨自己,才能挣扎着活下去。 白马想不明白,道:“阿胡拉让胡人生在塞外,大抵就是因为我们的先祖曾有罪过,阿胡拉让胡人低人一等,大抵是我们的先祖就是卑贱的人。否则,为何我即便来到了世上,我安然地活到了今日,也只是受苦而已?” 岑非鱼失笑道:“你还没弄明白。不是你无能,不是你有罪,而是敌人太无耻。而是这世道本就不对劲,你不见朝堂上万马齐喑?世上聪明人不少,但世人都在利益纠葛中,一时一世的对错,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对错。你归罪于自己,乃是倒置了因果;你归罪于胡人,乃是倒置了施暴者与受害的人。烈火烧去杂质,才见石中真金,我有一种感觉,你往后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物。” 白马听到此,已经无话可说,他完全不能反驳岑非鱼,甚至将他说得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刻入了脑海中。他心中最后的恨意和最深的自卑自怨,都消散了。他只剩下一个疑问:“可胡人与汉人,到底要如何呢?”一个问题,问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岑非鱼却懂了,答道:“中原地大物博,华夏源远流长,匈奴人只晓得烧杀抢掠,纵使能征服中原的土地,也无法征服中原的人心。试想,让匈奴人入主中原,他们能否经营好这块肥沃的土地?想也是不能的,中原会变成另一个荒凉的塞外。岁月光影如河流向前,万事万物都在发展,匈奴人不能包容我们,而我们却可以教化他们,从而一同发展,让彼此都过上好日子。子曰‘见贤思齐’,匈奴人与中原融合,不是谁被谁征服,而是他们的进步。也许咱们这一世,都见不到这一天,但我相信,往后会有的。” 白马点头,道:“明白了。” 他不仅明白了岑非鱼的话,更明白了,自己并不完全认识面前的男人,他懂得真多,想得真多,他确确实实是极出色的人物。有那么一个瞬间,幻想中的大英雄岑非鱼,与面前嬉皮笑脸的二爷重合在了一起,变成了一个人。 第52章 “二位爷,请慢用!” 两人说得高兴,不知不觉间,店家已经把菜买齐,满满当当摆了一桌。 岑非鱼举着筷子,仍在念叨。他夹起一条猪耳朵,自然而然地喂到白马嘴边,“尝尝,软糯香酥,跟你一样。” 白马自然无法拒绝,两口吃完,“你的耳朵可真好吃,多谢杀身成仁,可你不用喂我。” 岑非鱼大口大口的吃面条,半点没有大侠的风范,道:“我是怕吃之前不喂,等你吃上了,就更没机会喂了。” 白马微微报赧,“我有手有脚,又不是女子,何故要你来喂?” “谁说女子就一定要人喂?”岑非鱼摇摇头,“这世上有许多问题,原就没有答案。譬如说,我为何会爱上你?你又是何时看上我的?我的手自己动了起来,这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 白马没了脾气,不再与他纠缠,开始埋头苦吃。 岑非鱼说得没错,这世上许多事,原就是没有道理的。 白马低着头,几乎已经把脸埋在碗里,吃得两颊鼓鼓的,不断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就像是几百年没吃过饱饭一样。 “说来也是奇怪,”岑非鱼吃得快,却并不多,东西几乎都朝着白马碗里夹,一面给他拍背,一面劝他慢点吃,“若是平时见了哪个美人儿,像你这般不要命地吃,纵使再美,没有仪态,也与野村农妇没有两样,爷定然立马就丢盔弃甲。可见了你,我却从不觉得丑陋,只想给你多夹些菜,让你吃饱。我这不正是将你当成心上人了?” 白马的发带丢了,一头微微卷曲的柔软的红发披散着,因他是胡人,并不显得奇怪。此时,他的头发被油灯的光照着,显得一颗脑袋毛茸茸的,埋头拼命地吃,那模样好似临刑之人在吃最后一顿。 岑非鱼停了筷子,怪心疼的。 白马已没工夫说话。 岑非鱼生怕他噎死或者撑死,扯着他的衣领,把白马提了起来,让他缓缓,道:“歇歇,没人跟你抢。怎、怎么了?”他把白马扯起来后,才发现白马脸上有一星水光,“怎么像是要哭了?” 白马两眼通红,嘴里含着好大几片牛肉,腮帮子鼓鼓的,已经酸得咬不动东西了。 岑非鱼大手分开,轻轻掌着白马的下巴,对他张大嘴,发出“啊——”的声音,柔声道:“吃不下就先吐出来,待会儿再让人买去,不用给我省钱,爷穷得只剩下钱了。来,吐出来。” 白马含着一嘴的东西,摇头,再使劲,用力把东西一口气吞了下去,喉咙鼓胀,像是一只吞不下大鱼的鸬鹚,活生生把自己眼泪都逼了出来,“多谢,二爷,岑大侠。” 岑非鱼被他吓得双目圆睁,一个面目白皙的羯人小孩,柔软的脸颊尚带着稚气,两眼通红望着他——这约莫是他活了三十年,亦不曾见过的场。 他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索性两手一左一右,捏住白马的脸颊,继而一顿胡乱掐捏,打趣道:“揉揉就好了,好了好了,几顿饭吃不穷你二爷,哭哭啼啼是个什么脾气?莫说一顿饭,就是养你一辈子,也吃不垮我。” 白马把他的手甩开,咕哝道:“傻……” 他的声音太小,岑非鱼未能听清,问:“什么?” “我会报答你的。”白马语气坚定。 岑非鱼摇头晃脑,吃了粒花生米,“等你。” 两人各自吃着东西,不再多言。 戌时三刻,皓月当空,街头行人渐少,摊贩们开始收拾东西。 “二位吃得可好?时候不早,小店要收摊儿了。” 白马放下筷子,小腹已经鼓起,他望着岑非鱼,无奈道:“对不起,我、我吃得太撑了,这些东西都没吃过,给你丢人了。” 岑非鱼背对着他半蹲下,道:“小孩儿都贪吃,小马儿来骑大马。” 白马爬到他背上,刚刚搂住他的脖子,突然跑了下来,扶着摊主的小推车,皱眉不说话。 “怎么了?可是有哪里不舒服?”岑非鱼关切道。 当下时局不明朗,众人都爱恣意纵情,在吃喝上没有节制。摊主已见怪不怪,连忙拿了杯东西过来,递给白马,道:“小公子喝杯酸梅汁,消消食儿。” 白马乖巧道:“多谢。” “小孩儿吃东西不知饱足,常常会吃得太多,喝一杯便能见效。”摊主看看白马,又看看岑非鱼,对后者说道:“这位爷好福气,定是娶了个漂亮的羯人媳妇儿,才生出这么个玉人儿般的小公子。” 岑非鱼得意地笑了笑,扬着下巴望向白马,见他双手捧着个粗陶杯,由于吃得太饱,只能一点点把汁水舔进嘴里,模样傻气可爱。 可他看着看着,眼中的笑意逐渐减少,变成极淡的担忧,低声向店家询问:“店家好眼力,可你怎知,我娶了个羯人媳妇儿?” 摊主是个五六十岁的老人,一捋胡须,答道:“老赵将军年少时,我曾在他手下当过兵,那时参军是不分胡汉,军队里胡人很多。大家只是想求边关稳定,好好过日子么,羯人最早归附大周,将自己划在了关内。休战时,咱们在玉门内外屯田,许多胡人就与汉人女子成了家,落地生根。他们的儿女,都生得漂漂亮亮的,就像您这位小公子,老东西见多了,自然晓得分辨。可惜啊,可惜,您说说,老赵将军一家,怎么可能谋反?” 岑非鱼再看白马,眼神变得更加担忧,见他喝完汤,似是好了很多,便又给了摊主一锭银子,大声地说:“要我说,老赵将军根本就没有谋反。” 白马猛然抬头,与岑非鱼的视线撞上。四目相对,两人都有种奇异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可就是差了那么一点。 “多谢老伯,我觉得好多了。”白马把杯子还给摊主,转头对岑非鱼说:“走吧,让你久等了,我真是……对不起。” 岑非鱼牵起白马的手,说:“告诉你也无妨,青山如是楼就是周溪云母子两人的产业,咱不怕他们。爷带你在附近走走,消消食儿。” 两人说说笑笑,走了小半个时辰,街上已不剩什么行人。 白马觉得好了很多,手掌被岑非鱼紧紧攥着,夜风拂面,慢慢走在无人的街头,简直再舒服也没有了。 他终于鼓起勇气,问:“你、你有过……心上人么?” 岑非鱼摇头呲牙,“你二爷百花丛中过,拈花摘叶,片叶不沾,竟问我有没有心上人?实乃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白马嗤笑,道:“是心上人,不是床上人。岑大侠,你到底是不是在拿我寻开心?” “与你相处,自然是开心的,难不成我还要给自己找罪受?你该不会是吃多东西,肚子装不下,全给挤到脑袋里去了吧?”岑非鱼没个正形,伸手在白马脑袋上薅了一把。 “唉,不是!”白马仔细想了想,可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问,只能支支吾吾,挤出一句:“我是说,你对我,是那种、那种百花丛中过、拈花摘叶、片叶不沾身的那种么?” 第52章 见鬼 岑非鱼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白马后悔得要命,“你、你就当我没问过,我自己回去!”他说罢便往前跑,那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岑非鱼起先没有追,他只是站在原地,望着白马的背影。 此夜天象略有些怪异。 天幕呈现出一种奇异的紫红色,月亮像一把黄澄澄的弯刀。云气稀薄,甚至可以看见流云飘过月前,被风吹散为雾气的一瞬间。在这样的夜间,星斗很亮,抬眼便能望见诸天星官。 白马跑至光线昏暗处,再难辨认清楚,但他离去的方向,天空中有一颗星子尤其明亮。 岑非鱼一跃而起,如猫一般轻灵,踩在墙壁上。他脚步如飞,抬腿迈步的速度,比下落的速度更快,故而在每次下落的中途,又已经重新跃起,整个人便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踩在墙壁上奔跑。 岑非鱼打趣道:“又没对你做什么,你跑个什么劲儿?” 白马用余光偷偷看他,见他脚下功夫厉害,心中莫名憋闷,故而不愿再看他,只说:“我不要你管。” 岑非鱼听了,却知道他没有生气,嚷嚷起来:“我俩该做的都已做过,你浑身上下什么地方是我不曾见过的?小马儿,爷喜欢你,很喜欢你,要把你带回家,天天给你吃肉喝奶,日日与你共度春宵。” 白马瞥了岑非鱼一眼,骂道:“臭流氓!” 亏得街上已无行人,两个人才得以用如此怪异的姿势,跑了近一刻钟。只可惜,岑非鱼好话说尽,白马却不知出了什么毛病,许是生平头一回问人这样的问题,一时血气冲头而不自知罢。 白马吃得太多,再跑不动,终于停下,抬头向前一看,不知不觉竟跑到了宫城里唯一两家没有灯火的地方——曹祭酒的苜蓿园,还有,自己的家。 岑非鱼翻身落地,抹了把汗:“终于停下来了,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你也不知道心疼,怎如此能跑?” 白马扶着墙,冷汗直流,“肚子疼。” 岑非鱼连忙跑到他身边,“饭后不可跑动,定是肠子缠在了一起。” “肠子?”白马面色惨白,被吓得不轻,“那可怎么办?我、我不会是要死了吧?不行,我还不能死!” 岑非鱼忍笑,半蹲着单腿跪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道:“你过来,二爷给你治治就好。” 白马内心挣扎片刻,终究还是觉得活下去最重要,“你可不许使诈。” “坐我腿上,莫怕。”岑非鱼把白马拉到自己跟前,让他在自己大腿上坐好,一手掌着他紧窄的腰肢,一手摊开为掌,轻轻按在他的肚脐上,划着圈给他揉肚子,劝说着:“怎跑得如此快?差点追不上你,明日街头巷尾还不知如何流传呢。想想,只怕是:我见青山多妩媚,可青山见我不如是——英伟大叔霸王硬上弓,美貌少年宁死不就范,追逐数里后横尸街头?” 白马被他逗笑了,“你哪里来得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可说?” 岑非鱼松了口气,道:“终于不生气了。我在山上修行,几年都见不到一个活人。师父醉心佛学,参禅悟道翻译经书,跟入了魔一般。我便只能与山水、与天地说说话,如此过得久了,话自然就多了。” 夜里风凉,岑非鱼的身上却很暖,暖意隔着衣衫传来,带着一阵极淡的檀木香气,让人觉得心安。他的下盘很稳,白马坐在他腿上,感觉他像一座巍峨的山,像他日夜思念的父亲。 白马的心,跳得很快,干脆随便说些什么,好打破这令人沉醉的沉默。他说道:“我以前在匈奴,专门做小瘸子的‘人马’,成天背着他跑来跑去,若慢了迟了,不是代他吃教书先生的戒尺,便是被李夫人打骂。所以,我即使吃不饱饭,也不敢跑慢半步。” “李夫人早就死了,小瘸子因祸得福,腿也好了。大不了等下次再见到刘玉,爷给他套上马蹶子,让你骑他两回出出气。”岑非鱼见白马的小腹仍旧微微隆起,简直哭笑不得,“还疼不疼?下回想吃什么直接给二爷说,不必那么心急。”他说罢,在白马脸颊上亲了一口,见对方没有抗拒,便再亲了一口,“乖了。” 白马将脸别至另一侧,过了半晌才说了句,“多谢。”继而问:“你们后来去了乌珠流的营地,李雪玲死前,说过什么?” 岑非鱼直言道:“周溪云腿伤了,我骑马带他过去办事。可惜,我们到的时候,李雪玲已经自刎。但她并非是发了什么癔症,而是遇到齐王派去的刺客,对方以刺杀乌珠流为条件,要求李雪玲告诉他们一个秘密。” 白马嘴唇翕动,没有再问。 岑非鱼当他是心有不平,补了句:“我没有为她超度。” 白马咬咬牙,心中还有一丝不忿,可他咽了口气,逝者已矣,就当是把最后一口怒气自己吞了,“我已不在意了。” 那个秘密是什么?白马自然知道,不外乎就是楼兰秘宝的事情,那三块玉石符节的碎片,散落天涯。父亲死了,部族被灭,唯一的线索便是被乌朱流抓去为奴的自己。 李雪玲那样恨自己,白马从前不懂,现在却明白了。她与儿子被送至关外为质,在匈奴人的地盘上受人欺凌,不能逃跑,无力反抗,她只能像白马一样,为一切苦难错误地归因,她只能去恨,从而借着这股恨意生存下去。她大概一直在想:若是两国不交战,若是父亲不“反叛”,那两国也就不会议和,她也就不会被送到那荒凉的野蛮地。 李雪玲多半知道白马的身世,可她恨赵桢,因此迁怒于白马。她不会让白马好过的,所以不会对任何人如实相告,纵使刘玉听到了她临终前的遗言,告诉了周望舒等人,那些话只怕也是她编造的。 眼下,刘玉、刘曜、齐王、周望舒与岑非鱼,都已被李雪玲欺骗,匈奴人也只知道白马是雪奴而已。 没有人能找到他,没有人能为他作证,他的碎玉丢了,甚至没有可以拿来自证的物件。白马越想越心惊,心道,我的身世特殊,模样异于常人,要隐瞒误导再简单不过,单看周望舒如今的做法,定然是相信了李雪玲,故而一直在寻找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我”,只怕他也是觉得希望渺茫,才会找到完全查不到来头的檀青来假扮“我”。 难道,我永远都无法证实自己的身份了? 难道,我永远都要做一个没有来处的人? 白马闭上眼深呼吸,睫毛颤动。 他像是在说给自己听,道:“当时,刘玉为了与我一同逃跑,在宴会上假装失禁,被乌达带着人笑话。后来,我们好不容易上了马,他却意外跌了下去,撞破了脑袋,流了很多血。刘曜跑下去救他,只有我一个人在马上。他们把手放开了。” 他从未忘记饥寒交迫滋味,更不能忘记为人当牛做马的屈辱,可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便觉得肩头责任重大,已不能再拘泥于个人的忧愁当中。他长大了,他希望能够成为父亲和祖父般受人敬仰的人,而不是满心只想找一个女人报仇的可怜孩童。 要报仇,但不要被仇恨左右。 任谁也不能更改,他身上流着赵家的血,够了,他不需要任何虚名,父母之灵在天,他们都明白自己。 “少年多是讲义气的,你们几个都很不错,还疼不疼?下次记得,吃东西要细嚼慢咽。”岑非鱼在白马肚子上捏了一把,“细皮嫩肉,像个小孩似的,真想把你吃了,却又舍不得。你说你如此模样,李雪玲怎的偏把你留下做苦力?” 白马站起来,“不疼了,多谢岑大侠。” 他是否发现了什么端倪?否则,怕是不会对我如此上心。白马从未拥有过什么,现在冷风一吹,方才心中的那些旖旎情思,忽然冷却了下来,警惕不安的心思再次主宰了他。 白马并没有以实相告,纵使他想告诉岑非鱼,又能拿什么来证明呢?反倒让人觉得自己想占死人的便宜,令人不齿。 他干脆随口编了两句,道:“年轻力壮的奴隶卖价才高,我自幼就体弱长多病,李夫人尚没有搭上乌珠流,在部落里没什么地位,便只敢偷偷把我藏起来。为此,我还被他拔光了满口乳牙,当了好几年的哑巴。刘玉把我救活的,大丈夫恩怨应当分明,救命大恩,我对他还是感激大于憎恶。” 此时,换作白马单膝跪地,为岑非鱼揉膝盖,一颗毛茸茸的红脑袋低低垂着,只露出两只白玉似的耳朵,夏日衣衫薄,沿着他修长光滑的脖子向下看去,背上那对微微凸起的蝴蝶骨更加明显。 第53章 两人所处的位置,乃是赵府和曹府中间的一堵墙外。 岑非鱼向左张望,赵府的屋檐上蛛网满布;他向右打量,曹府的苜蓿无比茂盛,已经相互挤着冒出了屋檐。 “都说人命如草芥,可杂草反倒如此生命旺盛。” 岑非鱼将白马牵起来,以双臂把他堵在自己和墙壁间,低头用鼻尖来来回回轻轻触碰对方的鼻尖,道:“你无须为我做这些,我是很喜欢你的,真的。但现在不是恩爱缠绵的时候,我还有事要做,不做不得心安。” 白马低着头,微微发抖。 岑非鱼高兴极了,以为他终于不再害羞,准备抬起头来亲自己一口,刚刚闭眼撅嘴,谁料白马突然发力,一把把他给推开了,继而向左跑去,弯着腰单手撑在墙上,作呕吐状:“恶!” 岑非鱼从未受过这样的耻辱,实在想不明白,喃喃道:“难道我令你恶心?不,你……” 他原本伤心欲绝,然而定睛一看,见白马一手捂着肚子,显然是没能把夜宵全都消化掉,只能从嘴里吐出来。 “慢着!慢慢慢!”岑非鱼屁股着火似的跑过去,把白马拉开,“莫吐在别人家门口,当心老赵将军夜里把你抓过来打扫!”两座府邸幅员甚广,他脑袋左右摇摆,牵着白马来来回回跑,“莫急莫急,我给你找个地方啊。” 白马嘴里酸涩,忍得冷汗直流,“你……曾在并州……老赵将军……恶!我、我忍不住……恶!” “他可凶了!要打人屁股的!”岑非鱼一跺脚,“嚯”地叫了一声,飞起踹开曹跃渊府邸的大门,抱着白马火速跑了进去,“果然有!你吐在这个缸子里,曹祭酒专门用来吐酒的缸子。” 白马终于忍不住,抱住一口布满灰尘的大缸哇哇直吐,“死了……死了也没有……遗憾了,做个……饱死鬼。恶!” 时间已近三更天,白日的暑气完全褪去。 砰——! 夜风忽起,猛然将曹府的大门推开。夜风凉飕飕的,给人一种错觉,仿佛黑暗中有什么东西穿堂入室,向两人迎面扑来。 白马身无长物,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对鬼神倒是既不敬也不畏,权当不存在——阿胡拉若存在,不会眼看着他的圣女死于非命;恶鬼若存在,更不会眼看着害死自己的人逍遥法外,而那些坏人,他们往往都活得更好。 如此想着,他便根本没有挪动,仍站在大缸前擦嘴。 反倒是大侠岑非鱼的举动令人大为震惊。 近九尺高的英挺男儿,抱着脑袋大呼小叫,“有鬼!有鬼!”继而跑到白马对面,把脑袋扎进屋檐下的一个空空的大铜瓶里,眼不见为净了。 白马以为他又在作妖,起了玩心,大喊:“岑大侠,你怕什么?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就算有鬼,见到你如此英俊的青年,如何舍得杀?左右不过是把你日了,吸干阳气罢了!” 他乐不可支,心道,谁让你平日里总是戏弄我? “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岑非鱼翘着屁股扭来扭去,显然是真的把脑袋塞进了瓶子里,进去的时候匆忙,出来的时候竟卡住了,只能闷在里头,一面挣扎一面说:“此处的鬼是不吸人阳气!他们只会让猫挠你屁股!” 白马眼珠骨碌碌地转,恰好流云飘过月前,银色月光洒落,他那对绿眼珠子闪着绿光,跟猫一样。他掐着嗓子,认认真真地学了两声山猫叫。 “喵?喵——!” 废弃的宅院,曹氏一族满门被斩,男女老幼,俱是无辜的人。夜风在荒凉的庭院呼啸,更显得院子空旷,给白马那两声极其逼真的山猫叫,蒙上了一层更加森然的鬼气。 更为诡异的是,白马叫了两声后,风就停了。 然而,廊下布满蛛网的迎客铃,突然在这时候响了! 白马正开心,并未察觉,假装关切地安慰岑非鱼,“岑大侠,人都是肉体凡胎,会有害怕的东西,实属寻常。只不过我没想到,你竟怕那些无形无相的鬼魅,还怕小小的野猫,你转过身来看看,它多可爱?” 岑非鱼扭着屁股,拖着巨大的铜瓶,一步一踉跄,向白马所在处移动。奈何两人是面对面的,中间隔了块满是苜蓿的小菜地,“叫我曹、曹二爷!莫要叫那、那个名字!” 中原第一枪,岑非鱼岑大侠,模样滑稽到不行。 白马捂着肚子,一是本来就腹胀,二是憋笑憋得几乎内伤,换了称呼继续喊:“曹二爷!老麻葛说了,我是阿胡拉在人间的化身,光明常在。你快些过来,寻常鬼怪是不敢来找我的!” 岑非鱼大喊:“莫要大言不惭!你那西域的菩萨,哪里斗得过中原王都的鬼?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你们可千万莫要生气!” 白马哈哈大笑:“那我是胡人,照你这么说,中原的鬼也就管不到我了?” 岑非鱼走得歪七扭八,忽然“砰”地一下,撞在梁柱上,大铜瓶嗡嗡作响,激得他差点灵魂出窍,继而被地上的藤蔓绊倒在地,狼狈不堪。他好容易才缓过来,一面爬起来,一面说:“你当真是个纯纯正正的胡人?曹祭酒骑在墙头看着,你若说谎,他自然知道,若不说实话,你便希望他今日喝多了酒,没工夫来修理你罢!” 叮铃——叮铃叮铃叮铃! 屋檐下的迎客铃,忽然发出一阵爆响,确确实实是无风自动。 此刻,白马也感觉到了邪乎,杵在原地,不敢动弹。他心里有鬼,难免害怕,不敢再有隐瞒,“我、我我……我不……啊!” 岑非鱼听见白马的惨叫,仅有瞬间挣扎,即刻在怕鬼和保护白马间,选择了后者,猛地将脑袋挣了出来,后颈被瓶口蹭得一片红,抱着铜瓶问:“怎么了?莫怕!” 白马指着岑非鱼的方向,喊道:“猫、猫猫,有只猫在你屁股后头!” 岑非鱼莫名其妙,“我瞎编来骗你的,哪有猫猫?” 白马抓狂,“什么猫猫?你看它时,它是闭着眼的!”他试着叫了一声,想将猫引过来,“喵——袄?” 岑非鱼发现被骗,松了口气,笑道:“你个小兔崽子,方才是你吓老子的?” 白马分明看见,岑非鱼身后有只猫,猫眼碧绿,不知是哪个达官贵人家的波斯猫,可能被自己的叫声吸引过来的。可它机警异常,见岑非鱼回头看它,竟然紧紧地闭起双眼,缩在墙角。 岑非鱼是真的怕鬼,只敢回头看那一眼,加上院落里黑漆漆一片,荒草满园,他没听见响动,一时间没能发现它。 他转身面朝白马,那猫竟然又悄悄走到他身后,像个人一样踮起双脚,直立起来,举起一条前爪,对准了他的屁股—— 白马大喊:“它要挠你屁股了!” “休想再来骗我!待二爷过去,带你出去再来修理你,莫动。”岑非鱼怕鬼,手上没有武器,准备回头捡起倒在地上的铜瓶,突然被波斯猫照着面门,扇了个大大的巴掌,冰冷的毛绒触感令他瞬间汗毛倒竖,转身就朝白马跑去。 谁知那瞬间,天地间突然狂风大作,宅院里的迎客铃叮叮当当爆响,明月周围的乌云全部被吹去。月光大盛,将站立的波斯猫的影子放大了数十倍,落在白马身后的墙上。 岑非鱼惊魂不定,竟然举起三、四尺长的大铜瓶,蕴足内劲,抡起甩出,向那巨大的黑影砸去! 他反应过来,惊呼一声:“遭了!白马快躲开!” 白马吓了一大跳,“你疯了?” 岑非鱼:“躲开!” 轰隆——! 白马身后的高墙因年久失修,眼下已不堪重击,自铜瓶击打处裂开,继而轰隆一声整个倒塌,把白马埋了进去! 曹跃渊原是魏朝的济北王,及至元皇帝曹奂禅让,被贬为鄄城公,再被周朝征辟为官,期间时日间隔并不长,故而众人都以对待王爷的礼数对待他。 其府邸豪华宏伟,就算是一面墙,也是异常高大。 白马反应过来时,知道自己是跑不掉了,干脆紧贴着墙壁站好,双手护住脑袋,蜷起身体——是幼年时挨揍养成的习惯。 “你们干什么?要来便冲我来啊!” 白马隐约听见岑非鱼的怒斥声,不知他是不是被吓傻了,说话竟有些语无伦次。 崩塌并未持续多久,不消片刻,扬尘亦已落定。 白马尝试着动了动手指,继而慢慢挪动,心中一喜,发现自己好巧不巧,竟被一块大石块给护住,正卡在一处夹缝间,完全没有受伤。 岑非鱼跪在地上,直接用手挖开土石堆,“白马?白马!” “我没事!”白马应了一声,被尘土呛得咳嗽起来。 岑非鱼听见了他的回应,动作越发地快了起来,“你撑住!莫要乱动,等我救你!” 白马一阵咳嗽,没能答话。他忽然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冥冥中自有一股力量,将自己引至此处,心道,曹跃渊是祖父的结义兄弟,他必定不会害我,莫不是要与我传讯? 他想了半天,仍未理出头绪,索性自己动手挖开泥土与木渣子。 白马挖了两下,忽觉手中一凉。 “这是什么?”他手中握着一抔土,土渣从指缝间滑落后,留下了一块冰凉的东西。那东西并没有多大,质地似是石头,又不全是石头,像是一块薄薄的玉石碎片。 此刻视物不清,可白马的直觉让他不要扔掉此物,他便将东西收在腰带里,继续手上的动作。 哗啦! 头顶的巨石被岑非鱼掀开,他慢慢将白马从大石头下拉出来,整个抱在怀中,狠狠地亲了两口,“太好了,终于……呼!你莫要乱动,我先抱你出来。可有受伤?是我的不对,这宅子冤魂太多,闹鬼很久了,我实在是……” “我没事,什么事都没有。”白马从岑非鱼怀里跳下,抖落身上的灰尘,整个人灰头土脸,像只钻了灶台的花猫。 他踮起脚,伸手在岑非鱼脑门上重重拍了两下,笑道:“给你去去惊吓。” 岑非鱼还是后怕,背着他飞也似地逃了,小声嘀咕:“他们怨气大得很,专门派猫来吓人。我就说了,让你不要叫我那个名儿。” 第53章 变化 银月皎皎,夜风送爽,吹去两人身上的尘土。 岑非鱼思及此夜波折过多,白马定然累了,便不再飞檐走壁,背着白马,一步一步地走在空旷的大街上。 白日里的浮华落尽,天地仿佛归于太古之初混沌中的一粒鸡子。 父亲从未背过白马,但他曾无数次幻想过。 此情此景,与他的想象别无二致,尚多了一点温暖——人的温暖,与衣物、棉被、炭火都不同。天是冷的,地是冷的,周遭都是冷的,甚至他的鼻尖、后背都是冷的,但两人紧紧相贴处的那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温暖不灼人。 白马趴在岑非鱼背上,舒适惬意,昏昏欲睡,喃喃道:“第一次听见你的名头,是小时候,在匈奴。那夜雨疾风骤,我们的帐篷塌了,三个小孩儿冒死跑到李雪玲帐中,她夜里经常不在,刘玉也知道,她是去陪乌朱流睡觉了。后来,天上落了个雷,把她的帐篷烧了,我们不得不跑出去,在一颗大树下抱成一团,瑟缩着躲雨。刘曜说,将来长大了,要做个像你一样厉害的大侠,把匈奴人杀光。我说不行,学武杀不光所有匈奴人。” “二爷的名头如此响亮?”岑非鱼开心极了,似乎除快乐以外的情绪,从未在他心中久留,笑道:“好勇斗狠,确非君子所为。可现在不是君子的世道,三寸不烂舌,不如一对铁拳头。但若有一日你凭着武斗将所有对手都打趴下,也就到了不能再用拳头的时候——人若不服,你打不烂他们的心。” “是这么说。”白马思及自身,颇为感慨,“到了洛京以后,见过了中原的主子与奴才,我才知道,你们无须铁索铁链,也能让奴隶们不敢私逃。” 岑非鱼沉声道:“心里不将自己当作奴隶,那么你便不是奴隶。此间事了,同我一道回青州。” 周望舒说“带你回江南”,岑非鱼却说“同我一道回青州。” 白马感觉到腰间那块冰凉的玉石,因被压在两人中间,此时已如彼此体温般温热。他莫名鼓起勇气,再问了一次,道:“二爷,你有过心上人么?” 岑非鱼沉默驻足,不答话。 白马从他的沉默中,读出了绵绵不绝的悲凉,“对不起。” 岑非鱼叹了口气,“何故有此一问?” 白马眨了眨眼,再闭上眼,“没什么。” 先前那一问,因为岑非鱼打岔,没有听到回答。至此,自己已经问过三四次。岑非鱼一次不答,可说是他想戏弄自己;两次不答,可说是被别的事岔开了;可三次不答,白马不是愚痴儿,知道他是不想回答。 其实,白马从头至尾,根本不关心岑非鱼是否有过心上人。他想问的,只不过是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可他没有这样的自信。岑非鱼何故会喜欢他?而自己说到底,除了长相而外,又能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 “心上人,心上人……何谓心上人?”岑非鱼似乎陷入了回忆,并不美好的回忆,喃喃道:“我离家时只有一腔热血,想像二爷爷说得那样,效仿汉之卫、霍,将十万骑驰沙漠,驱戎狄,立功建号。多年来,我不是在行伍中苦练,便是沙场拼杀,哪知道什么心上人?” 白马不信,道:“我记得孟子说过,‘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你那么好……风流的一个人,应当很早就知慕少艾了。” 岑非鱼陷入回忆,“我幼时,羡慕父母恩爱,总去坏他们的好事。我父好喝酒,常因酒后直言得罪别人,母亲不让他喝酒,我便偷偷帮他打掩护,一来能让父亲开心,二来好在母亲不开心时哄她开心。我少时,嫉妒大哥英俊好人缘,常常与他打斗,他很厉害,却总是输给我,倒不是故意相让,而是他对我下不了手;我上阵杀敌,好逞威风,每每累得瘫倒在地不得动弹,大哥总会把我背回去,仿佛他有使不完的力气。” 他说到此事,竟有些哽咽,可见并不是胡扯。 第54章 白马不知如何安慰他,只道:“你大哥真好。” 岑非鱼缓过劲来,继续说道:“好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记得他的背影,他那对蝴蝶骨生得漂亮极了,却甚少有人能看到——他的背后只交给我来防守,他弯腰俯首,从来只是背我。” 他长舒一口气,不知为何,忽然笑了一声,“我还有两个亲弟弟,离家时他们才两三岁,现如今,我连他们的模样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他们刚出生的时候,我把他们抱在怀里,小孩儿咿咿呀呀地瞎叫唤。我把手指头贴在他们唇边,小孩儿便抢着要吃,将我的指头吸得啵啵响。” 他想了想,补了一句:“他两个是冬天出生的,和我大哥一样,天生有些体弱。” 白马听了,直觉心间暖意盈盈。 不想,岑非鱼话锋一转,道:“他们俱是我的挚爱,我亦只爱过他们,不曾有过什么心上人。只可惜,他们都死了,化作灰烬,一个不留,与我天人永隔。” 白马半天没能反应过来,“他们为何……”他话说到一半,却觉得不应再问,免得勾起岑非鱼的伤心事,只叹了一句:“死者已矣,我不问了,对不起。” “人又不是你杀的,要你道歉做甚?他们都是为朝廷而死的,死得不值。”岑非鱼苦笑,“想我曹某,从军征战数十载,江湖漂泊数十载,遇见过许多人——爱过的,天人永隔;恨过的,逍遥法外。而来十余载,无论爱恨者,皆常在夜中入梦,才知不应将人放在心上。” 白马似懂非懂,“不放在心上,难不成放在肚子里?” “仇人见之则杀,爱人常伴身侧,心不可妄动,不动不伤。”岑非鱼被白马的问题给逗乐了,笑道:“你怎的成日只知道吃?” 白马微赧,“我饿呗。” “回家给你做菜吃。”岑非鱼爽朗一笑,道:“知道么?爷见到你的第一眼,便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仿佛听见我那成日只晓得管这管那的大哥,附在我耳边说:就是他了,你带他回青州去。” 白马欲哭无泪,道:“你莫要盗用逝者的名号。” 岑非鱼“嗨”了一声,“不骗你,我真听见大哥的声音了。先不说这个,二爷有个很大的牧场,你这小马驹子会喜欢的。莫要嫌我比你大,老男人才会疼人不是?像姓孟的那种愣头青,走到床边都不敢上,他能给你什么?呵。” 白马知道他又开始犯病,嘲道:“我还是死了吧!岑大侠,白马银枪岑非鱼,竟然怕鬼怕到要钻进大花瓶里,当真是千古奇闻。” 两人会心一笑。 已是三更天,御道上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这大半夜的,怎有人御道跑马?果然大晚上的不能说鬼,定是爷爷追命来了!”岑非鱼倒抽一口凉气,背着白马逃命似的穿过重兵把守的城门。 夜里只有浮桥能够通行,岑非鱼水性不好,因怕掉下去,故而走得很慢,带得浮桥左右摇晃。 白马十分肯定,“守城的认识你。” 马蹄声已远,岑非鱼一抹额头,颇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答道:“我是洛阳生人。” “你还认识赵将军,曹祭酒,你是……”白马上下眼皮打架,脑袋已经不很灵光,咬着牙想了想,问:“曹家的门客?” 清辉遍洒伽蓝寺,岑非鱼背着柘析白马走到洛阳浮桥的中央,前后漆黑俱不望见尽头。 月映千江,浮桥晃晃悠悠,河水涟漪阵阵,映照出成千上百个弯钩似的月亮,像是成千上百个破碎梦境。 “门客?过客?”他喃喃着,像是在苦苦思索,忽然低声唱了起来:“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白马没等到答案,已经睡着了。 岑非鱼把他抱回青山楼,轻轻放在床上,盖上被子。 他单膝跪在床边,盯着白马的睡颜,看了好一会儿。 少年郎长得飞快,早已不似三年前,那时的白马饿得瘦骨嶙峋,长相上还有些男女莫辨。如今,他健康了许多,轮廓日益显现,眉毛、鼻梁都生得很俊,只不过因为皮肤太白,将他英气的面庞柔化了不少。 不知过了多久,岑非鱼转身推门而出。他站在过道上,隔着门,又看了半天。天地间一片漆黑,房里也没有点灯,他其实什么都看不见,不知在看些什么。 雄鸡打鸣,很快就要天亮了。 岑非鱼翻身腾空数尺,迎风立在对面的屋顶上,对着白马的厢房,再看了半天,最后干脆坐在房顶。 他伸手到腰侧摸了两下,抓了个空,略不自在。 破晓时,天空有些阴沉,东边的云层被镶上了一片鱼鳞般的金边。 贩夫走卒们起得都很早,开始忙活一日的生计。 数十名杂役推着采买用的小车,轻脚默手地走进青山楼。为首的人身材颀长,身姿挺拔,仅看身形就知并非寻常之辈。他当先走进院内,单手解开下巴上的黑绳,摘去斗笠,现出一对凤目。只可惜,他还带着条黑色暗纹织锦的三角巾,遮去了下半张脸。 他头也不抬,已知岑非鱼站在房顶,调笑一句:“门关得连一道缝儿也不剩,咱们二爷还看得津津有味。” 此人说罢扯下面巾,原来正是周望舒。他的双眼带着几丝红血丝,显是一夜未睡。只不过,他忙了一夜还有心与岑非鱼开玩笑,话比平日多,应当是办成了什么事,心里高兴。 余者俱是双目通红,但同样十分开心,笑着附和道“二爷厉害”。 “你眼瞎了,没见人在睡觉么?让爷看看今儿买了些什么好菜,给我家小马儿好生补补。” 岑非鱼兔起鹘落,来到周望舒面前,绕过他去翻看挑夫们的菜篮,摘了两片小菜放在嘴里嚼,继而来到力役身旁,揭开推车上的木桶的盖子,惊呼:“嚯?这是隔夜的啊!” 推车里小菜已不新鲜。透过病蔫蔫的菜叶间的缝隙,能看见黑衣和乌红色的血迹——木桶里躺着个男人,半死不活,被麻绳捆着,盖在菜叶子底下 周望舒把岑非鱼的手拍开,哐地阖上木桶盖子,低声道:“细说。” ※ 清晨朝阳起,青山如是楼后院厢房中。 周望舒解剑放在桌上,咕咚咚灌下一大碗水,道:“昨夜收到消息已是亥时,我立马带人出城守着,未能知会你。约莫三更,终于见人骑马出城,拦下来一看,果然是谢瑛的信使。” 岑非鱼拿来茶盘,支一个小炭炉,放上装满白水的茶壶,摆开茶盏,熟练地开始烹茶,说:“怪不得,昨夜三更我走在街上,隐约听见马蹄声,还以为是老曹在地府寂寞,学祖父御道跑马。” 周望舒喝完水,放下碗,一抹嘴,道:“你与三叔、陈王,俱是性情中人。” 他的反常动作被岑非鱼尽收眼底,后者笑了笑,道:“亥时收到消息,三更便见人出城?这消息来得太晚。我早就说过,你们派女人去监视传讯,实在不明智,那些人的良心早都被狗吃了,哪里会对姑娘们真心相待。” 与岑非鱼说话时,须自行将那些无关紧要的事略去,否则便容易被他绕进去,如何分说也说不明白。周望舒深知这一点,不与他作口舌之争,反而问他:“你昨夜带他去了何处?” 岑非鱼正在洗茶碗,闻言一个不小心,碗盖脱手而出。 周望舒迅速用两指夹住碗盖,哐地一下,盖在碗上。 岑非鱼装作不在意,明知故问:“哪个他?” 没想到这人也有被自己问住的一天,周望舒失笑,反问:“你有几个他?” 两人既不争辩,也不回答对方的疑问。茶壶渐渐热了起了,水在壶中无声地翻滚,壶口渐渐冒出白烟。 岑非鱼懒洋洋地侧卧着,一边掏耳朵,一边笑说:“昨晚是吃多了,跑到老曹府上借他吐酒的大缸子用用,没成想把墙给撞塌了,”他说罢,用食中二捻着什么东西,对准周望舒,轻轻一弹,“撞塌了一面,有空你让人去补补。” 周望舒迅速闪开,岑非鱼拍腿大笑。 待得第一壶水煮沸,岑非鱼揭开茶碗,低着头倒水、洗茶,再灌一壶水,放在炭炉上烧,“我爹倒不在意,喝醉了躺在哪里都能睡,只怕我娘和那俩臭小子夜里头冷。” 天光尚未大亮,本就偏僻安静的后院里满地落花,鸟儿在枝头叶间吮吸露水,没有发出鸣唱。屋内小炉里炭火烧得通红,只偶尔传出细微的剥剥声,更衬得天地幽静,岁月悠长。 岑非鱼等第二壶水烧开,泡好茶,再烧第三壶。 他看周望舒休息了一会儿,已缓过劲来,才开口说:“行了,说正事吧。若只是谢瑛与外头通讯,你不会亲自带人前往。不,那也说不准,跟乔姐朝夕相对可苦了你了,或许你想出去透透风呢?” 周望舒警惕地看着他的动作,以防他再使“暗器”,一面说道:“与我们同时在城外蹲守的,还有另一路人。” “梁炅?”岑非鱼浓眉一拧,突然抬头望向周望舒,目中带煞。 “我推测……”周望舒目光凝重,并不与岑非鱼对视,只是僵硬地点了点头,道:“推测是齐王。” 只听哐地一声响,岑非鱼用力放下茶碗。茶碗已空,在桌上没能立住,打着旋儿转个不停。 岑非鱼大掌一拍,茶碗定住,他提着水壶,为自己添了一碗茶,嘲道:“哪儿都少不了他。” 周望舒喝了口茶。 夏天燥热,为了去火气,岑非鱼捡得是最苦的一种茶叶,周望舒皱了皱眉,只喝了一口便将碗放下,道:“那路人马在城外小树林中搭箭设伏,只可惜刚射出两箭,谢瑛的信使已被我们的绊马索绊倒。那伙人见信使已被擒,立马就离开了。我着人将他们射出的箭矢捡来细细分辨,未发现明显的记号,但每支箭的尾羽都被改得极短,看那模样形制,是青州的箭。” 亮黄的茶汤中,倒映出周望舒的苦笑。 “梁炅此人半点不似其父。也不知王爷到底造了什么孽。”岑非鱼一声感慨,将热汤一口饮尽,被烫得直哈气,“何须推测?必定就是梁炅在打什么鬼主意。埋伏的人反应速度不及你,乃是远道而来,等待了多日,有些疲乏的缘故。他们见有人插手便立马离开,原因有三:一是他们本身行事谨慎,不能暴露身份;二是他们知道你在埋伏,忌惮你;三,他们的目的,并不在谢瑛。” 周望舒摇头,道:“若说忌惮我,那多半就是齐王的手下了。可他……齐王了解我,知道我定会出手,原无须再派人来,不是多此一举么?或许你说得对,他们的目的不在谢瑛。” 岑非鱼老神在在,“你也不算太笨么,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依我看,梁炅定是别有目的。” 周望舒眉峰微蹙,“不知。” 岑非鱼略带深意地看了周望舒一眼,不再说话。 周望舒无奈道:“请二哥赐教。” 岑非鱼这才满意,道:“二哥帮你从头捋捋。先帝临终前,将所有藩王遣回封地,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可他自己……算,不说逝者的长短。” 他摇了摇头,继续说:“当今大周天下,宗室与外戚各占半壁江山。外戚以谢瑛为首,依仗其女皇太后谢氏及其亲外孙惠帝。宗室中,赵王梁伦最年长,这老狐狸虽心思阴狠,却是个欺软怕硬的东西,不敢与谢瑛碰硬,偏安一隅待时而动;齐王梁炅实力最强,你是知道的,这玩意儿富可敌国并非传言,还要多谢你的辅佐;剩下的都是些弱鸡,也就楚王梁玮年富力强,只可惜过刚易折,我看他此番入京,多半是有来无回。” 周望舒迟疑片刻,道:“还有四弟。” 岑非鱼眉头一皱,反问:“谁的四弟?” 周望舒闭着眼,掐了两下太阳穴,道:“淮南王既有才略又有担当,是个做大事的,只不过龙困浅滩。你不要总和他置气。” 第54章 裂痕 岑非鱼翻了个白眼,“你在识人方面,眼光实在太差。算算算,懒得说你。” 周望舒看岑非鱼不愉,不再继续,接着先前岑非鱼未说完的话,说道:“萧淑穆这女人太聪明,借着谢太后送她《女戒》的时机,早早地退出幕前,好将自己摘干净。她躲在幕后,反倒方便运筹,让董晗联络上禁军中的将领,许以高官厚禄收买人心,殿中已被她控制住,楚王也被她拉到了同一阵线。” 岑非鱼点头道:“谁让她是皇帝的老婆?只须有中人之资,便有了七成的胜算。只可惜了梁玮的一腔热血。” 周望舒则并没有多少感怀,道:“赵王老了,眼下他只求不要晚节不保,只想要抓紧手中的权力,让玉门一案永远埋葬在黄土中。” 他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岑非鱼的意思,“我知道了!谢瑛知道当年的事有蹊跷,他正是知道这一点,才会打赵王的主意,请他与自己联手制衡萧后一党。” 岑非鱼冷哼一声:“蛇鼠一窝。” 周望舒按着这条思路,继续推测下去,道:“若是如此,那么齐王定是不愿让赵王入京。可是,梁炅明明只需隔山观虎斗,何必要阻了赵王入京的路?难道是怕他临阵倒戈,也变成萧后一派,反倒在谢瑛伏诛后坐大?” 岑非鱼摇头,道:“非也。谢瑛一倒,外戚的势力便彻底垮了,朝廷变成宗室的角逐场,这些事情,咱们从前已经推演过,不再多说。赵王是托孤大臣,且在宗室中最为‘德高望重’,无论如何都会被请入京主持朝政。咱们不让他入京,其实并不是最明智的选择,只是为了减少变数,确保能够扳倒谢瑛,才出此下策。” 周望舒点头,“乔姐已等了太久,她等不下去了。” 正在此时,门被敲响,负责审问信使的人前来回报,说是那人已经开口,道自己是为谢瑛办事,给赵王送信,还在他身上搜出了一张发旧的青纸。 周望舒细细查看信与青纸,再把东西递给岑非鱼,后者粗略地扫了一眼,与周望舒相视一笑,吩咐来人退下。 周望舒松了口气,道:“果然如我们所料,谢瑛怕了,竟真的想把赵王请进朝廷,让他制衡楚王与萧后。” 岑非鱼失笑道:“谢老贼脸皮忒厚,过了六年了,终于‘意外找到’先帝托孤的遗诏。” 周望舒:“可这与齐王毫不相干,我不明白,他为何不愿让赵王入京?” 岑非鱼:“如何就不相干了?” 周望舒:“一夜未睡,累了,二哥,你不要再卖关子。”